大厅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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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值班制度
1、大厅值班实行轮流值班,各科室负责人每周值班一次,每天由一名科室负责人和一名安全保卫主班人员共同值班,科室负责人为当日值班责任人。
2、值班人员要按中心编排的值班表值班,如本人当日不能值班,经主任批准后,由值班人自行与其它科室负责人调换,出现问题,由调换后的当日值班责任人负责。
3、大厅值班职责为:答复来人咨询、维持大厅秩序,为来人解决困难和提供服务,联络未到岗人员,处理突发事件,搞好沟通联络和协调,办好其它应该办理一些事情。
4、值班时间为当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2:00—6:00
5、值班期间要兼顾各大厅各楼层的情况,不得脱岗。
6、值班人员要记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履行交接手续,保证值班记录完整无缺,桌椅等值班工具不得丢失。
一、值班人员的组成
局机关值班人员由值班长(局领导)、值班民警和驾驶员组成。值班长由局党委成员每周轮流担任,值班民警由办公楼内各室、队民警每周轮流担任。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局领导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重大突发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
2、完成局主要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
3、检查各单位班备勤和队伍管理情况;
4、其他需局领导处理的事项。
(二)局办公室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接待非刚才上班时间内来访、报警、求助,丙烯提到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2、及时向值班局领导汇报重大警情、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
3、做好“110”值班接警情况记录,提前通知一下班人员,搞好交接班;
4、负责机关楼内的涉及灯、火、门窗、地下室等内部安全,防止发生任何事件。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时间
1、夏季时:夜班为每日20:30时至次日9:30时,周六、周日白天值班时间为9:30时至20:30时。
2、冬季时:夜班为每日20:00时至次日10:00时,周六、周日白天值班时间为10:00时至20:00时。
遇重大节日或特殊情况,值班由指挥中心统一安排。
四、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要遵守值班制度,按规定着装,配戴值班标志,保持严整的警容风纪;
2、在值班期间出现重大警情、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值班长必须第一时间到场指挥,并及时向局长汇报;
3、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接待来访群众和接听报警电话时,服务态度要热情、周到,用语文明、礼貌。
4、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值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值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特殊原因确需离开,需经值班长批准,并安排接替人员。
5、值班民警要保持值班室卫生清洁、铺面、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6、值班人员凭值班证在本局食堂免费就餐、保持按时上岗。
7、按时交接班,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8、本制度自某年某月执行。
9、本制度由局指挥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