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后勤事务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后勤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后勤事务管理,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后勤事务管理的原则:

(一)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后勤服务管理。

(二)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三)降低非生产费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后勤事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公务接待、内外联系及出差的日常服务工作。

(二)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本部办公用备品、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统计、购买和发放管理;负责公司本部各部门的报刊征订工作。

(三)负责公司本部车辆购置、使用、管理及报废工作及公司各系统的载客汽车管理。

(四)负责公司综合性大型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做好本部召开的专业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公司本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公司本部的防火、防盗、卫生及节能降耗管理工作。

第三章非生产用车辆管理

第一节非生产用车辆管理内容

第四条公司本部非生产用车辆管理内容

(一)本部非生产用车辆购置计划的编制。

(二)新购置非生产用车辆的车籍落户和调入、调出非生产用车辆过户工作。

(三)非生产用车辆的费用缴纳与费用报销。

(四)非生产用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五)非生产用车辆调度使用。

(六)非生产用车辆报废核定有关事宜。

(七)负责管内各单位非生产用车定编工作。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及所属单位非生产用车辆管理内容

(一)项目经理部成立后,负责向公司办公室提报办公用车辆配置计划。

(二)项目经理部及所属单位负责所配置非生产用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

(三)项目经理部及所属单位负责承担所配置非生产用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项目经理部撤销后,公司项目经理部(站、队)负责在三日内将车辆返还和移交公司办公室。

第二节公司本部非生产用车辆管理规定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为本部非生产用车辆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七条领导办公用车辆相对固定,严禁自驾车私用。

第八条各部门有下列情况可提前通知办公室安排出车:

(一)财务到银行提款。

(二)上级部门或地方相关单位、兄弟单位及业主单位人员到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用车。

(三)各部门在沈阳市内公务用车。

第九条原则上通火车或公路长途客车的地方不派长途车(出桂林市区100公里及以上路程为长途车)。

第十条各部门确因工作急需出长途车,所在部门应提前一天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附表1),距离桂林市300公里以内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同意,距离桂林市300公里以上需经主管部门领导及总经理同意后,通知办公室,办公室方可安排出车,否则办公室将不予安排。

第十一条公司借出非生产用车,须经系统主管领导同意;借出非生产用车超过三天,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办公用车辆要严格实行用车登记制度,机关车队长要认真填写《用车记录》(附表2);司机每天出车后要认真填写《司机行车日志》(附表3)。

第十三条司机管理

(一)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保证车辆整洁干净,保养及时到位,做到爱岗敬业,确保行车安全。

(二)服从分配,接到出车任务,应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服务热情周到,做到干一行,爱一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