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三集中”介绍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行政审批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行政审批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府办[2014]39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4.04.04【实施日期】2014.04.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行政审批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4〕3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行政审批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4日海南省行政审批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审批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审批的实施、评价和监督活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
行政机关负责对其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及行政审批责任人行政审批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平台,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并推进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现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对进驻行政审批平台的事项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严格按照目录实施行政审批。
第六条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第二章行政审批的实施第七条行政机关对其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审批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准则、收费标准、所需材料和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等事项,报同级目录管理机构备案,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摆放在受理场所显著位置。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管理的行业或项目目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管理的行业或项目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03.17•【字号】琼府[1997]15号•【施行日期】1997.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管理的行业或项目目录的通知(琼府[1997]1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政府对实行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管理的行业或项目的目录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七日实行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管理的行业或项目目录┌───┬───────────────┬──────────────┐│序号│行业(项目)│审批(发证)机关│├───┼───────────────┼──────────────┤│1│药品(生产、经营)│省卫生厅、省工业厅│├───┼───────────────┼──────────────┤│2│卷烟(生产、批发)│省烟草专卖局│├───┼───────────────┼──────────────┤│3│农药(生产、经营)│省工业厅、省农业厅│├───┼───────────────┼──────────────┤│4│黄金饰品(生产、经营)│人民银行省分行│├───┼───────────────┼──────────────┤│5│燃油(经营)│省交通运输厅│├───┼───────────────┼──────────────┤│6│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省工业厅、省商贸厅│├───┼───────────────┼──────────────┤│7│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省公安厅│├───┼───────────────┼──────────────┤│8│压力容器(制造)│省人事劳动厅│├───┼───────────────┼──────────────┤│9│放射性制品(生产、经营)│省工业厅、省商贸厅│├───┼───────────────┼──────────────┤│10│消防器材(生产、经营)│省公安厅│├───┼───────────────┼──────────────┤│11│警械(生产、经营)│省公安厅│├───┼───────────────┼──────────────┤│12│建筑、设计、施工、工程勘查│省建设厅│├───┼───────────────┼──────────────┤│13│采矿、勘矿│省环境资源厅│├───┼───────────────┼──────────────┤│14│木材采伐│省林业局│├───┼───────────────┼──────────────┤│15│航空运输│民航部门│├───┼───────────────┼──────────────┤│16│海洋运输、水上客运│省交通运输厅│├───┼───────────────┼──────────────┤│17│出版(含音、像制品)│省文体厅│├───┼───────────────┼──────────────┤│18│印制商标│省工商局│├───┼───────────────┼──────────────┤│19│邮电、邮政│省邮电管理局│├───┼───────────────┼──────────────┤│20│旅行社│省旅游局│├───┼───────────────┼──────────────┤│21│进出口(经营)│省商贸厅、省经济合作厅│├───┼───────────────┼──────────────┤│22│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对外贸易或者│省经济合作厅、省商贸厅│││国内商业││├───┼───────────────┼──────────────┤│23│从事劳务输出、对外承包工程业│省经济合作厅│││务││├───┼───────────────┼──────────────┤│24│食盐(生产、批发)│省盐务局│├───┼───────────────┼──────────────┤│25│兽药(生产、经营)│省农业厅│├───┼───────────────┼──────────────┤│26│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驯养、经营│省林业局、省水产局│││)││├───┼───────────────┼──────────────┤│27│杂交稻种子(生产、经营)│省农业厅│├───┼───────────────┼──────────────┤│28│计量器具(生产、修理)│技术监督部门│└───┴───────────────┴──────────────┘注:外地需要许可证的其他部门不做硬性规定,如需要,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琼府〔2015〕3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琼府〔2015〕3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精神,省编办牵头对省级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服务事项进行了新一轮清理。
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不再保留行政管理服务事项。
其中,取消88项,下放18项,将24项审批事项合并为12项,将16项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并入行政许可项目,转政府内部审批23项,转权力清单相关类别186项;此外精简41项行政审批子项,其中取消4项、下放11项、转权力清单相关类别19项。
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市县、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大力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
切实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
加快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模式,向改革要活力、向市场要动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目录2.省政府决定下放的事项目录3.省政府决定合并的事项目录4.省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5.省政府决定调整列入权力清单相关类别的事项目录海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6月5日——结束——。
我国政改取得重大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人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我国宪法;2010年3月选举法修改,明确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到2010年底,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些都体现了我国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进程。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60项改革任务,到今年上半年,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基层群众自治健康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基层民主自治体系日趋完善。
2010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确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了实处。
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热情高涨。
为进一步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我国确立了以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的思路,2008年颁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人大“开门立法”、政府部门召开公共事务听证会成为常态,“三公经费”逐步公开,“网络问政”蓬勃发展,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以充分保障,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的当家作主。
政府运行快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先后于2003年和2008年集中进行了两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国务院经过5次清理,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83项。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建设,让“民告官”成为现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让政府逐渐适应在老百姓的监督下工作;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给权力戴上了“紧箍咒”。
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有超过24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领导岗位,目前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已由“试水”阶段转入正式实施阶段。
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基层群众自治:“三委”并行本报记者廖文根“以前是群众怕村干部干事,现在是怕村干部不干事”。
2013国考申论模拟试卷:反腐倡廉
2013国考申论模拟试卷:反腐倡廉2013国考暑期向前冲第五周系列6申论模拟试卷:反腐建廉(以下材料内容由中公教育专家编撰提供,更多内容请多关注中公教育官方网站)注意事项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
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满分100分。
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的数字上填涂。
3.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4.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5.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给定资料1.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痼疾,也是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
廉洁奉公是我们党80多年来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的本质要求。
1936年,美国记者斯诺访问延安,被共产党领袖们的廉洁节俭深深感动,并断言这种廉洁节俭的作风会产生一种伟大力量——“东方魔力”。
1949年,美国大使司徒雷登对国民党的军官们说:“共产党战胜你们的不是飞机大炮,而是廉洁,是靠廉洁换得的民心”。
廉政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健康发展的前提。
古汉语中的“廉”被引申为方正、高尚、清白、俭约、公平、明察。
在《周礼•天官•小宰》中,记载着当时判断、考察官吏的六标准,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充分表达了“以廉为本”的理念。
在当今社会,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廉政的基本含义是:所有的国家公务人员要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坚持廉洁从政不以权谋私,坚持依法秉公办事,在公务活动中不奢侈浪费,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
可以看出,廉政的核心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取消和调整部分年审(年检)项目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取消和调整部分年审(年检)项目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30•【字号】琼府[2003]22号•【施行日期】2003.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取消和调整部分年审(年检)项目的决定(琼府[2003]2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政府决定取消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后,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继续对省政府部门其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和论证。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第五批取消29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15项年审(年检)项目。
同时决定,一律取消政府部门对专业技术职务、技术职称的审批,改为按国家规定的评审办法管理;除保留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外,一律取消政府对其他价格项目的年审。
对保留的年审(年检)项目,要本着精简、效能、便利于当事人的原则,改革管理办法。
在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各有关部门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取消的和调整的年审(年检)项目,要向社会公布有关事项的办理办法;对阻碍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交叉重复或多头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仍要继续清理和取消,对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管。
要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使政府行使职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项)2.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年审(年检)项目目录(15项)二00三年四月三十日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的第五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9项)┌──┬──┬──────────────┬──────────────────┬───┐│部门│序号│项目名称│取消后的管理办法│备注│├──┼──┼──────────────┼──────────────────┼───┤│省经│ 1│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按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管理│││贸厅│││││├──┼──┼──────────────┼──────────────────┼───┤││ 2│经济民警队伍的组建、撤消审批│加强日常管理│││├──┼──────────────┼──────────────────┼───┤││ 3│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治安审批│由文化、工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4│设立印刷企业特种行业审批│由文化、工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公安机│││ 省│││关登记建档│││ 公├──┼──────────────┼──────────────────┼───┤│ 安│ 5│本省消防产品生产经营、维修许│加强日常管理│││ 厅││可证审批││││├──┼──────────────┼──────────────────┼───┤││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消│由经贸、安全生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实│││││防安全许可证、准运证审批│行统一管理│││├──┼──────────────┼──────────────────┼───┤││ 7│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由工商、供销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公安机│││││种行业审批│关登记建档││├──┼──┼──────────────┼──────────────────┼───┤││ 8│土地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评估人│移交中介组织管理│││││员资格认证││││├──┼──────────────┼──────────────────┼───┤│ 省│ 9│企业改制土地估价确认│估价结果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 土│ 10 │矿床工业指标审批│按国土资源部规定管理│││ 环├──┼──────────────┼──────────────────┼───┤│ 境│││估价结果送地矿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对评│││ 资│ 11 │探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估机构的监督指导│││ 源├──┼──────────────┼──────────────────┼───┤│ 厅│││地质勘查单位将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从业││││ 12 │地质勘察单位资格核准│范围报地矿主管部门备案,地矿主管部门││││││根据其从业范围进行监督││├──┼──┼──────────────┼──────────────────┼───┤│省教│ 13 │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由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送│││育厅││费出国留学的审核│省教育厅备案││├──┼──┼──────────────┼──────────────────┼───┤│ 省│ 14 │省批专业交通管理工程师和监理│按交通部有关文件办理│││ 交││员的审批││││ 通├──┼──────────────┼──────────────────┼───┤│ 厅│ 15 │水运企业增减船舶运力审批│从国外购买运力仍需审批,国内购买运力││││││改为登记││├──┼──┼──────────────┼──────────────────┼───┤│ 省│ 16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批│按“特许经营、市场准入、公开招标”模│││ 建│││式进行管理│││ 设├──┼──────────────┼──────────────────┼───┤│ 厅│ 17 │城市燃气企业资质审批│按“特许经营、市场准入、公开招标”模││││││式进行管理││├──┼──┼──────────────┼──────────────────┼───┤││ 18 │白酒类(39度以上)广告审批│加强日常广告发布监管│││├──┼──────────────┼──────────────────┼───┤││ 19 │设置广告显示屏审批│加强日常广告发布监管│││├──┼──────────────┼──────────────────┼───┤││ 20 │印制商标单位审批│加强日常监管│││ 省├──┼──────────────┼──────────────────┼───┤│ 工│ 21 │广告审查员资格核准│移交广告行业协会管理│││ 商├──┼──────────────┼──────────────────┼───┤│ 局│ 22 │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资格核准│企业登记代理机构活动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 23 │广告专业技术资格核准│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管│││├──┼──────────────┼──────────────────┼───┤││ 24 │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经纪行为的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 25 │已到开放期限无需继续保密或控│加强监督检查│││││制使用的档案开放审批││││├──┼──────────────┼──────────────────┼───┤│ 省│ 26 │海南省档案馆寄存的无合法继承││││ 档││者的档案开放审批││││ 案├──┼──────────────┼──────────────────┼───┤│ 局│ 27 │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教育││││││部在琼直属院校成立档案馆备案││││├──┼──────────────┼──────────────────┼───┤││ 28 │交通档案销毁清册备案│加强监督检查││├──┼──┼──────────────┼──────────────────┼───┤│省邮│ 29│集邮票品展销活动审批│取消邮展审批后,销售集邮票品按经营集│││政局│││邮票品管理││└──┴──┴──────────────┴──────────────────┴───┘附件2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年审(年检)项目目录(15项)┌────┬──┬──────────────────┬─────────────┐│部门│序号│项目名称│备注│├────┼──┼──────────────────┼─────────────┤│ 省发展│ 1│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年审│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 计划厅│ 2│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年审│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省教育厅│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年审│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 4│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年审│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省公├──┼──────────────────┼─────────────┤│安厅│ 5│金融运钞车免检通行证年审│取消,加强日常管理││├──┼──────────────────┼─────────────┤││ 6│海南省消防产品经营维修许可证年检│取消,加强日常管理│├────┼──┼──────────────────┼─────────────┤││ 7│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书统一年检│取消,加强日常管理││省国土环├──┼──────────────────┼─────────────┤││ 8│丙级环境工程设计单位证书年检│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境资源厅├──┼──────────────────┼─────────────┤││ 9│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年检│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 10 │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年检│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省├──┼──────────────────┼─────────────┤│工│ 11 │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证年检│取消,改为不定期检查││商├──┼──────────────────┼─────────────┤│局│ 12 │市场登记证年检│取消年检,保证登记││├──┼──────────────────┼─────────────┤││ 13 │经纪人证书年检│取消│├────┼──┼──────────────────┼─────────────┤│省质量技│ 14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审│取消年审,四年换发一次证书││术监督局││││├────┼──┼──────────────────┼─────────────┤│省林业局│ 15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许可证年审│调整为三年一审│└────┴──┴──────────────────┴─────────────┘。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9•【字号】琼府办[2013]132号•【施行日期】2013.08.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琼府办〔2013〕13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化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审批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撤销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蒋定之(省政府省长)副组长:谭力(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王路(省政府副省长)冀文林(省政府副省长)成员:符琼光(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王静(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务中心主任)徐遵信(省编办主任)罗志军(省监察厅厅长)林回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韩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陈健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王志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张军(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关进平(省林业厅厅长)陈楷(省工商局局长)倪强(海口市政府市长)王勇(三亚市政府市长)吉兆民(澄迈县政府县长)张磊(洋浦管委会主任)林怡欣(省编办副主任)符永(省政务中心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政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路副省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静、林怡欣兼任。
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部署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起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协调处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中的具体事务,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6•【字号】琼府办[2012]193号•【施行日期】2012.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2〕19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2011年11月14日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现就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性。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是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从源头上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
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二)总体要求。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集中办理、公开透明、优质高效、加强监督的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为切入点,大力加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在改善投资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管理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5•【字号】海府办[2013]123号•【施行日期】201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3]1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25日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海发[2012]9号),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推行以整合审批职能为重点的“三集中、两到位”改革,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以相对集中的方式科学配置行政审批权力。
通过改革,使审批层级和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即办率和中心场内办结率明显提高,审批责任和后续监管明显加强,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二、主要内容“三集中”是指审批服务事项向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下简称审批办)集中;审批权力向一名领导集中;审批人员向市政府服务中心集中。
“两到位”是指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府服务中心到位;审批权限向分管领导、首席代表、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
三、工作任务(一)整合审批职能。
各单位要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向增设或挂牌设立的审批办集中;按照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要求,原则上其他处室不再参与行政审批服务,审批办人员也不能承担监管工作;因行政审批服务职能调整,其他处室的机构名称、岗位职数、主要职责产生相应变化的,要作相应调整;在抓好行政审批工作的同时,要强化行政监管和服务工作,处理好审批办与其他处室的关系,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内部工作机制。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与思考——以海南为例
引发我国经济社会矛盾 日趋紧张的原因 自然是多方面的, 但最关键的一点却是不容置疑的, 那就是与我国 现行 的政府主导型增长模式有关 : 与政府对经济社会活动的过度干预有关 !与增长主义政府 、 公司化政府取 向 有关 ! 如果说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我 国一定时期有其合理性的话 , 那么 , 这种外力驱动模式发展到今天 , 其累积的 副 作用 和 矛盾 已越 来越 大 。 中国经济 发展 到今 天 , 已经 到 了对政 府 作用 必须 做 出全 面评 估 和 深刻 检讨 的时候 。 我 国经 济再 次走 到 了一个 重 大转 折 时期 和十 字路 口 ,今 日之 中 国 比经 济 问题 更加 紧 迫 的 当属政 府 自身 的改 革 与职能转 型问题 。当今政府这个 “ 大家长” 不仅当得太 累, 而且费力不讨好。 那些希冀强化现有模式的因循守旧 之 想法 , 只会使 已经 激 化 的矛盾 更加 尖锐 化 。 从海南 的实际看 , 打造海南 国际旅游岛 , 服务型政府建设显得尤为迫切 ! 服务导向的国际旅游岛建设 , 最基 础 性 的推 动力 , 即取 决 于政 府 的公共 服 务质量 是 否 到位 、 有效 , 软环 境 的构造 是 服务业 发 展 的关键 。 这 种迫 切性 本身 , 就成 了与内地其它省份最大不 同的地方。如何按照国际化的标准提高政府 自身能力水平 , 提供更好的公 共管理服务 , 应该成为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着力方 向。打造海南 国际旅游岛 , 政府 的制度供给不足已是最大
提倡服务型政府的首要意义 即在于 ,要改变我国现行 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 ,政府不是经济建设的主导 者, 政府不是“ 运动员” , 只是“ 裁判员” 。市场能办好的事 , 最好按市场规律办 , 政府 的主要职能是弥补市场作用 失灵 的领 域 和为市 场 提供公 平 竞争 的法 治环 境 。 改革 开放 以来 , 政府 主 导型 发展 模式 虽然 为我 国的经 济增 长起 到了较强 的助推作用 , 虽然政府具有较强的资源动员能力 , 能够在短期 内取得 G D P的超常增长 , 但这种增长不 具有 可持 续性 。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 的突出矛盾体现在不平衡 、 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等方面。 资源的粗放利用已经过度消耗了 我国发展赖以依存 的物质基础 , 严重影响到了我 国的后续发展与子孙 的利益 ; 大量的环境污染以及假 冒伪劣产 品已严重威胁到了国人的生命健康 ; 利益分配的不公导致收入差距急速扩大 、 愈来愈难 以弥合 , 严重危及到了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工作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琼府[2009]77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12.18【实施日期】2009.12.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工作的意见(琼府[2009]77号2009年12月18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了贯彻落实省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关于“继续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和联手扶贫措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的要求,以及国家扶贫办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共同促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国开办发[2008]27号)等精神,更好地推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促进贫困地区和中部山区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集中”扶贫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200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三集中”扶贫战略以来,全省共统筹、整合各项涉农资金20多亿元,集中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上学难、行路难、饮水难和看病难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实践证明,“三集中”扶贫是整合多种扶贫资源,提高扶贫工作成效,促进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实施“三集中”扶贫新机制十分必要。
由于缺乏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三集中”扶贫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项目申报方面,统筹不到位,多头重复申报,申报资金数额与实际需求不符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在项目审批方面,不同部门项目计划申报不同步,难以按时集中审核,加上程序环节较多,造成审批时问过长;三是在资金使用方面,一些地方采取“撒胡椒面”的做法,未能做到相对集中使用,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没有贫困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全省的共同发展;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省人民的小康。
到2008年底,我省农村还有49.52万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9.3%;重点贫困行政村中还有813个自然村未通路,41个自然村未通电;少数民族地区还有20300户群众仍居住茅草房,9600户群众的住房属于危房,11个贫困市、县农村还有26.5。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海南省省级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海南省省级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05•【字号】琼府〔2015〕37号•【施行日期】2015.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海南省省级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的通知琼府〔2015〕3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精神,我省对省级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
第一批清理的我省省级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共232项,涉及25个部门的136项行政审批事项。
其中,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及15个部门共52项,取消设定或者指定的中介服务涉及22个部门共180项。
现将《海南省第一批保留的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和《海南省第一批取消设定或者指定的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流程,完善竞争机制,打破垄断。
对暂不具备引入竞争机制条件的项目,要向社会公布并加强监管。
二、对于取消设定或者指定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各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取消设定或者指定后申请人可以自己完成或者委托中介组织完成。
依照规定应纳入行政审批程序的中介服务项目,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转嫁给申请人承担。
三、各审批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措施,积极探索有效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四、今后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实行动态管理。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下放部
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法规类别】海南经济特区
【发文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5.09.25
【实施日期】2015.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9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5年9月25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在海南经济特区将7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实施(目录附后)。
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省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手续,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做好对接工作,强化后续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要周密组织,做好各方面的承接和安排,做到规范有序、无缝衔接。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放市、县、自治县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7项)
动物防疫法五十四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30•【字号】琼府[2001]65号•【施行日期】200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琼府〔2001〕6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自2000年9月公布《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省政府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推动下,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和各市、县贯彻139号令总体情况较好,成效显著。
绝大多数部门和地区重视学习和贯彻139号令,139号令决定取消和下放131项行政审批事项,已落实109项,且全省无新增加的行政审批事项。
此外,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多数市、县政府还参照省政府的做法,陆续开展了本级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但是,全省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
个别省直部门态度消极、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大,139号令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尚有22项未落实或未完全落实。
市、县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尚有3个市、县未开展,已进行清理的市、县中有4个市、县一项未减反而要求增加新的审批事项。
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部门和地区对清理工作重视不够,对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缺乏深入的学习领会,固守旧有的思维和工作模式,本位主义严重;个别厅、局只从本部门、本系统的利益出发,片面强调客观原因,不愿放弃现有的与本部门利益相关的审批权。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指示精神,具体落实《海南省20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任务,现就做好全省今明两年的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市场行为的客观要求;是各级政府机关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我省投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的重大步骤。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部办、省扶贫办关于海南省“三集中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部办、省扶贫办关于海南省“三集中”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琼府办[2004]68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4.08.24【实施日期】2004.08.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部办、省扶贫办关于海南省“三集中”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4]6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加快中部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中部办、省扶贫办)制定的《海南省“三集中”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八月二十四日“三集中”是指集中扶贫对象、集中扶贫资金、集中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这是省委、省政府创新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快中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的一项新举措。
为认真贯彻“三集中”工作思路,切实做好我省扶贫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三集中”工作具体内容及目标(一)集中扶贫对象。
我省现有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其中五指山、白沙、琼中、保亭和陵水5个市、县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东方、乐东、昌江、定安、屯昌和临高6个市、县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
省各有关部门在不改变资金管理渠道、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应充分整合各项涉农和扶贫资金,重点用于1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尤其是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集中扶贫资金。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近期重点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要求,我省将集中整合各项涉农、扶贫等资金用于重点扶贫地区和重点扶贫项目,如:中央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农村沼气、农村人畜饮水、中小学校建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6•【字号】琼府办[2008]74号•【施行日期】2008.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08〕74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将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开业运行。
为切实做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07〕37 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34个单位776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在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决定》(琼府〔2007〕69号)规定,现将在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积极妥善做好各部门原有行政审批大厅关闭工作各单位要根据省政府关于“从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开业之日起,34个省直部门和中央部分驻琼单位的776 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由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窗口对外服务,省直单位原分散设立的行政审批大厅相应一并撤消关闭,并不得擅自在原单位或者其它场所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要求,妥善处理好本部门原有行政审批大厅的关闭工作,特别是新近迁往省政府新办公大楼办公的部门不得再建、重建或新建部门小窗口,其他部门原有行政审批大厅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开业之前可继续保留过渡。
二、积极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做实做强部门审批窗口扎实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这是确保省政务服务中心发挥作用的最核心、最关键的工作,是省政务服务中心开业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
提高窗口办事效能是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省政务服务中心发挥“一站式”服务作用的关键。
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三集中介绍
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三集中介绍一、什么是行政审批三集中?在 2019 年底,海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了重点任务之一为推进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
其中,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三集中是该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行政审批三集中是指将所有事项的审批集中到三个地点:省政务服务中心、琼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昌市政务服务中心。
移交给三个城市进行审批,实现审批流程在一处完成。
而之所以选择这三个地方是因为它们在海南省的地理位置较为集中,方便群众前往。
二、行政审批三集中的意义实现行政审批三集中的意义在于,能够节约时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将所有事项集中到这三个地方进行审批,使得群众的办事流程更加简便,一次性就能够完成。
这便可以解决一些群众反映较多的行政审批过程中耗时久、跑腿多等问题,也为本土和外来企业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此外,对于海南自贸区的发展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够打造一个更为公平、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三、行政审批三集中实施后的变化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后,已经给广大群众和企业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以企业注册为例,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的前后,时间可以缩短到两三个工作日,流程也大大简化,企业无需到处跑和拿单证。
同时,查看各大媒体报道以及百度百科,能够发现相关部门也在不断优化与完善服务。
比如,按照百度百科的描述,“海南行政审批服务一网通”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多业务综合申请、移动审批办理、在线预审核等服务”。
不过也有企业表达了一定的顾虑,他们担心这种三集中的行政审批模式容易导致政策纠纷、费用增加、效率下降等问题。
但海南自贸港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行政审批三集中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使之发挥最大的作用。
四、行政审批三集中是海南省政府为创造一个更为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探索。
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后,不仅能够节约大量时间和成本,使得群众和企业的办事体验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而且有望进一步优化海南省的营商环境,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
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7.08
•【字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
•【施行日期】2022.07.08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关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30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13日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冯飞
2022年7月8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决定将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各市、
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实施(事项清单附后)。
对调整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实施机关应当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并应当刻制和授权承接机关使用审批印章。
承接机关应当周密组织,做好各方面的部署和安排,做到规范有序,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原实施机关应当适时对委托实施事项进行评估,经评估施行效果不好的,及时收回委托事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委托实施的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附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委托实施的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海口三项制度
海口三项制度?
答:海口三项制度是海南省委、省政府为实施裁判文书自动生效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加快营商环境建设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一键式:通过建立涵盖市级各个职能部门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办一次、即可完成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
这一措施的实施,不仅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还大大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2.一次办:通过整合各部门审批事项,压缩办事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实现“全链条”服务。
这一措施的核心是“最多跑一次”,即企业和群众只需在一个窗口办理事项,相关材料可以在审批系统内部共享,避免反复提交重复的材料。
3.一网通:通过建立全市范围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各个部门、各个窗口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供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
通过该平台,企业和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办理各类行政事务。
总之,“海口三项制度”是一项旨在优化行政服务、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改革举措,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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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改革成功的原因
• 一是领导重视。 • “三集中”审批涉及权力重新配置,因此必须 是“一把手工程”。海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 导非常重视,设立中心是由当时的省长、现任 省委书记亲自提出的,省委书记、省长多次来 中心考察和指导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很多部 门一把手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推动了 “三集中”的实现,同时选派最好的干部进驻 中心,保证“三集中”运行。
五、“三集中”能够解决的问题
• 解决了政务中心体系建设和完善政务服 务平台的问题。建立了“三集中”体制, 提出了中心实施推进集中审批、深化政 务公开、清理审批事项、推行网上审批 和规范审批强化服务等五大工作任务 (职能),打建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 互联网办事、审批项目管理、政务公开 五大工作平台,健全了政务服务平台, 完善了政务服务体系。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三集中” ——第六届中国政府创新奖 李侦
前
言
海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 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 政府”的精神,在推行“小政府大社会”、省 直管县(市)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 成立了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 称“中心”),并于2008年7月1日正式运行。 三年多来,中心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 科学配置审批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政治和 社会效果。
三、行政审批“三集中”的本质和重要意义
•是对审批权力的科学配置。合理划分和调整部门之间 的行政审批职能,以相对集中的方式科学配置行政审批 权力,减少环节、集中管理、强化服务,是行政审制 度改革的重要任务。 把行政审批权力相对集中起来并推向窗口的重要意义在 于: 一是提高了办事的效率、增强了权力的公开透明、方便 了对权力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建立了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 的运行机制; 三是突破了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和管理模式中权力重新配 置的瓶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找到了突破 口。
•在“三集中”基础上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和 网上审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使行 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由集中式变为常态化,把由政府 部门自己清理改为群众监督、群众参与的清理方式; 编制《审批人员业务指导书》,严格规范行政裁量 权行使,细化量化裁量基准,规范审批行为; 编制《申请人办事指引》,细化办事要求和步骤, 提供让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
五、“三集中”能够解决的问题
• 解决了权力的透明运行和监督管理的问题。 “三集中”审批把审批权推向前台,公开于中 心建立的派驻监察部门、本厅局、中心、社会 公众和新闻媒体构成的“五位一体”的立体监 督体系之下,避免了分散审批时权力藏得深、 责任分不清的现象;把权力集中起来,减少了 寻租的主体;推行“首席代表”三年轮换制, 减少了因长期掌握审批权容易滋生腐败的可能 性。
六、“三集中”受益对象
• 当地政府受益: • 一是为政府打造一个为群众服务、与群众交 流的窗口,树立了政府亲民为民的新形象, 推动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 二是改善了投资软环境,促进了当地经济发 展,建设类项目联合审批、重点项目并联审 批加速了项目进程,提高了服务质量。 • 三是通过科学配置审批权,为推动政府部门 体制改革提供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 “三集中”情况统计表
项目集中: 省 级 审批机关 42 省 级 审批项目 1436 进驻中心 单 位 34 进入中心 项 目 1217 项目 集中比例 84.7%
单位集中比例
80.90%
权力集中:
设 立 审批办
34
签订委托 授权 书
29
其他方式 授 权
5
中心内受理办件比例 100%
中心内批准办件比例 84.4%
五、“三集中”能够解决的问题
• 解决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问题。坚 持执法为民的宗旨,实行“三集中”审 批,申请人只要进入中心的审批大厅, 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咨询或办理,极大地 方便了企业和群众,从根本上解决了 “门难找”和“跑断腿”的老大难问题。
五、“三集中”能够解决的问题
• 解决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问题。 • 审批人员的专业化和集中办理提高了熟 练程度、缩短了操作流程; • 推行流程再造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了分 散办理很难做到的部门间业务协同; • 派驻监察部门的网上实时监督和公众、 媒体多重监督使限时办结制度得到真正 落实。
七、“三集中”创新体现
• 四是创新管理,以党建和开展创先争优 活动为抓手。由于派驻单位的人事关系 和业务管理权保留在原单位,中心对窗 口“管不了”是一个突出问题。针对这 一特殊管理体制,中心通过抓好党建工 作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 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用评比加考核、表彰加推荐,推行激励 式管理模式,激励派驻人员努力工作。
五、“三集中”能够解决的问题
• 解决了依法办事的问题。集中审批把审 批职能和监管职能分开,对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统一要求,规范 运行,避免了以监管为由增加审批条件, 因怕担责任提出额外要求等不规范审批 行为。
五、“三集中”能够解决的问题
• 解决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形式轻内 容的问题。通过目录管理和政务公开平 台建设,把公众需要的信息及时、准确、 全面公开,并将中心作为信息公开查询 场所,变按要求公开为按需求公开;建 立网上审批大厅,详细、周到、有针对 性地为群众提供互联网办事和信息服务 渠道,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心中有数。
六、“三集中”受益对象
• 行政审批部门受益: • 一是不增加编制,集中少而精的审批人员专门从 事审批,使工作人员减少近一半,平均单件提速 14.4天,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 二是形成了审批与管理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 作机制,权力相互监督机制使廉政建设方面做到 了“零投诉”,审批办与原机关建立的协调工作 机制使各项管理工作分而不离,运行流畅; • 三是促进了各行政部门工作重心开始转向制定行 业发展规划,深入调查研究,拟定政策措施,加 强监督检查和优化公共服务上来。许多部门的 “三定方案”已经明确了这些职能分工。
四、中心实施“三集中”改革的三个阶段
•第三阶段,主要是发展创新。
•建立网上审批平台,通过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 行网上联合审批、网上委托审批和标准化审批,建 立网上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审批过程网上全程监督; 建立项目管理平台,实现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建立 政务公开平台,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 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建立网上办事平台,实现互联网办事和互联网服务 等等。
四、中心实施“三集中”改革的三个阶段
•第三阶段,主要是发展创新。
•在“三集中”基础上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 理和网上审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 使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由集中式变为常态化,把 由政府部门自己清理改为群众监督、群众参与的 清理方式;
四、中心实施“三集中”改革的三个阶段
•第三阶段,主要是发展创新。
四、中心实施“三集中”改革的三个阶段
•第二阶段,主要是完善运行机制。
•通过标杆管理和流程再造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和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有效建立了勤 政廉政和预防腐败的机制; 通过党建工作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了以党务建设 促政务建设的管理模式; 通过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规范了审批工作,创造了健 康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等。
六、“三集中”受益对象
• 行政审批相对人受益: • 集中办理方便了企业和群众,申请人 “进一道门,办百件事”。窗口式办理, 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 难办”的“四难现象”。截至2011年6月 底,中心共办结许可审批事项近40万件, 按时办结率100%;承诺件提前办结率 99.4%,为100多万人次办事群众提供了 服务。
二、行政审批“三集中”的基本概述
•行政审批“三集中”真正实现了“一个 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 个窗口收费”的“四个一”和“授权到位、 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能到位、监督到 位”的“五到位”。
二、行政审批“三集中”的基本概述
•行政审批“三集中”真正实现了“一个 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 个窗口收费”的“四个一”和“授权到位、 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能到位、监督到 位”的“五到位”。
二、行政审批“三集中”的基本概述
•通过行政审批“三集中”,办事窗口拥有了受 理权和直接审批权,84%的办件在中心大厅内 可以直接办结。对于少数涉密、场地受限制等 特殊审批事项,办事窗口具有分办权和督办权, 由“首席代表”牵头协调本部门内部各处室, 适时启动并联审批、联合审批,最终签字盖章 并承担审批责任。
•指审批事项集中、审批权力集中、审批人员集中。
审批事项集中是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各厅局设立 专门的行政审批办公室,将原来分散在各处室办理的 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其他处室不再具有 审批职能;
审批权力集中是由行政首长授权,将分散在各分管领 导和业务处室的审批权力向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即 “首席代表”)相对集中; 审批人员集中是指行政审批办公室以及工作人员整建 制向中心集中。
八、 改革成功的原因
• 二是推进有力。 • “三集中”要动别人的“奶酪”,又无 规范可循,涉及面广、问题多、协调难 度极大,政务中心领导班子团结一致, 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咬定 青山不放松,以勇于开拓创的新精神, 高超的技巧和有效的方法解决遇到的难 题。
七、“三集中”创新体现
• 一是创新体制,科学配置审批权。 • 在兄弟省市普遍实行“两集中”的基础 上建立的“三集中”体制,以权力集中 为核心,实现了审批权的合理整合与科 学配置,解决了行政审批中的服务、效 率、透明、合法和监督等难题和政府管 理体制改革的一些瓶颈问题。
七、“三集中”创新体现
• 二是创新策略,保证“三集中”实现。 • 用“三不变三变”策略解决“三集中”难点和 关键问题。即审批的职能、工作人员、权力依 然归属各厅局的“三不变”,减少了审批权力 科学配置的阻力。同时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实 现了决策、执行、监督的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通过职能集中、人员集中、场所集中的“三变” 实现了体制改革目标,巧妙化解了“三集中” 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