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管理局

合集下载

各省高速公路联系方式

各省高速公路联系方式

序号省份所属部门电话1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311-******** 2山东省山东高速集团(86)0531-******** 3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24-********4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451-******** 5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431-******** 6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931-*******7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0971-6232604 8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371-******** 9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25)8432962310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27—1212211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731)8463906812江西省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918624364113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14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局15云南省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0871-******* 16福建省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0591-******** 17海南省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0898)66799790 18陕西省陕西高速集团029-******** 19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351)7338003 20四川省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5581337-4471 21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851-******** 22安徽省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551)3738066 2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023-******** 24北京市首发010-******** 25上海市上海市公路处高速公路管理署021******** 26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022)60818933 27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0771—2115911 28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471-******* 29西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0991-******* 3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0951-*******-302门票邮寄信息地址石家庄裕华东路509号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山东高速大厦辽宁省沈阳市十三纬路19甲号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一号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西路49号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6号南京市石鼓路69号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古田四路21号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428号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37号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东楼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6号高速公路大楼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103号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贵州省贵州市瑞金北路101号公路大厦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大厦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A座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230弄66天津市东丽区京津塘高速公路机场收费站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9号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宁夏银川市北京东路165号网址/index.asp/main/corporate/leader.jsp/w/Default.htm/hngsgl/index.htm /index.html/Index.shtml/lxwm.asp/index.htm/webui/default.aspx /contactUs.php/2011/局党委书记李绪明 省高管局副局长崔士伟85097219孙 亮 局长局 长:董磊省高管局局长段钢文厅党组成员、局长:张业岩省高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阿明仁厅高管局副局长双培亮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游庆仲省高管局局长张磊谢立新省高管局(总公司)局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王江军董事长、党委书记韵达任美龙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董事长:孙乔宝董事长 黄祥谈曾国华 董事长;局长:尹新平局长、党委副书记 刘金坤董事长周仁强董事长许仁安董事长 张闽杨西福处长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周北总经理 黄永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凌杰徐光金局长。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曹先扬莅临宜春指导公路管理工作及图片文档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曹先扬莅临宜春指导公路管理工作及图片文档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曹先扬莅临宜春指导公路管理工作及图片1月12日,江西省公路局党委书记曹先扬一行莅临宜春市公路局指导公路管理工作,宜春市公路局局长邓寄鹏、党委书记张平等陪同。

曹书记亲临该局新办公大楼、应急中心、路政执法支队等处视察,每到一处都亲切的慰问了在岗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工作人员的讲解,详细的了解了各部门的运行状况。

对宜春公路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下午,曹书记在路政执法支队会议室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曹书记对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在资金投入少,起点低的情况下能取得现在的成绩感到非常的高兴,特别是在今年的迎国检工作中充分体现出了我们公路人的风采,在全省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希望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继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力争在今后工作中走得更远,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最后曹书记向宜春市公路局局长邓寄鹏、党委书记张平赠送了文化书籍,同时也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送上了一副对联,并提前祝宜春市所有公路人新年快乐,工作顺利!
图1:省公路局党委书记曹先扬向宜春市公路局局长邓寄鹏赠书
图2:省公路局党委书记曹先扬向宜春市公路局赠送对联。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理顺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理顺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理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26•【字号】赣府厅字〔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理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理顺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26日江西省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理顺工作方案江西省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理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交政研发〔2014〕24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6〕1290号)和《江西省公路条例》,全面理顺普通公路管养事权,加快健全事权和责任相适应、建管养相协调的公路管理体系,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面理顺全省普通公路管养事权为目标,深化普通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十三五”普通公路发展,提高普通公路养护效能,切实提升普通公路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形成与“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目标相适应的江西公路交通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至2017年9月底前,全面理顺普通公路管养事权,实现普通国省道原则上由设区市公路部门负责管养,农村公路由县级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负责管养,普通公路穿越城区(不含乡镇)且兼有城市道路功能的路段由当地政府市政道路部门负责管养,高速公路连接线由当地县级政府明确管养部门,基本形成管养层级清晰、责权匹配、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普通公路管养体系。

三、事权理顺范围本次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理顺范围为各设区市交通局管养的普通国省道、各设区市公路局管养的农村公路、穿越城区的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连接线等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的理顺。

高速公路所站规范化建设标准

高速公路所站规范化建设标准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规范化所站建设标准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规范化所站建设的工作要求是“构建两大系统(CI系统、管理系统),打造三个基地(规范的工作基地、舒适的生活基地、和谐的文化基地),树立四化管理品牌(准军事化、标准化、人性化、专业化)”。

一、构建两大系统(一)CI系统CI系统(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即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由理念识别(Mind Identity 简称MI)、行为识别(Behariour Identity 简称BI)和视觉识别(Visual Identity 简称VI)三方面所构成。

其中,视觉识别(VI)是以企业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彩为核心展开的完整、体系的视觉传达,是将企业理念、文化特质、服务内容、企业规范等抽象语意转换为具体符号的概念,塑造出独特的企业形象。

所站要首先导入VI,以路段为单位统一标志标识和色彩图案,应当凸显路段单位特点,并在办公事务用品、服装服饰、建筑环境和交通工具等相关要素上进行设计、运用和推广,不断提高关注度、认同度、美誉度,创造出最佳的运营环境。

所站应当突出强调高管局和所属路段单位的识别标志,在建筑物重点部位进行展示。

所站大门,设置高管局和路段单位徽标。

所站办公楼等主要建筑物外墙,使用路段单位标志或专用颜色。

所站建筑内公共场所的门牌、制度牌、文化宣传标识牌和各种装饰装潢等设计制作,应当体现路段单位标志或专用颜色。

收费广场岗亭、大棚,以及收费标准公示牌、温馨提示牌、工号牌、便民服务柜和其它设施用具等式样,应当融入路段单位标志或专用颜色。

所站的旗杆旗帜,可以设置三个旗杆,居中悬挂国旗,两侧悬挂单位徽标旗帜。

(二)管理系统管理系统是所站的核心和基础。

系统构建应当遵循程序化、规范化、细节化、人性化的原则,有利于人、财、物的合理配置,有利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有利于体现统一、精简、高效的管理水平。

所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实行公开竞聘制、交流换岗制、末位诫勉制。

江西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桥梁垮塌、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实行“规范程序、分级负责、科学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

受省交通厅委托,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危桥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辖区内所管养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桥改造工作基本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危桥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消除桥梁结构上的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状况原因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第四条危桥改造工作目标:通过三年集中改造,到2010年年底,全面完成国省道公路现有危桥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县道上中桥、乡道上大桥及以上跨径现有危桥改造任务。

第五条各级交通、公路管理机构必须加强现有桥梁的检查、保养、维护和加固、改造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六条危桥改造实施范围为按照现行规范,技术状况评定为四、五类的桥梁,原则上为省危桥项目库中的桥梁.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公路桥梁的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划分第八条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对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审批设区市公路局上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审批设区市交通局上报的大桥以上(含大桥)的危桥重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三)汇总、核定、上报、下达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计划.(四)监督、检查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情况。

(五)拨付专项补助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第九条各设区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所管养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审核县(市、区)交通局编制的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议计划,并报省公路局。

(二)负责上报大桥以上(含大桥)的公路危桥重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三)负责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审批,并报省公路管理局备案。

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8.10.15•【文号】交规划发[2008]365号•【施行日期】2008.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交规划发〔2008〕3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值此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工作开展三十周年之际,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三十年来,全国各级公路交通情况调查机构和工作者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保障,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再创佳绩,根据《2008年全国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办法》(厅规划字〔2008〕76号),经评选小组对各省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与评选,部决定授予天津市公路处等15个单位“全国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朱亚男等73位同志“全国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先进个人”称号。

对各省申报的其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各省可酌情给予奖励。

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是各级公路交通情况调查机构和广大交通情况调查工作者中的优秀代表。

各先进单位对交通量调查工作高度重视,规章制度健全,人员配备合理且注重业务能力培养,保障工作经费投入,在站点规划建设、调查组织实施、数据分析、信息发XXX公众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各先进个人长期从事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工作,爱岗敬业,默默奉献,在调查工作的管理、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不断创新,在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工作发展历程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以此为新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

全国各级公路交通情况调查机构和广大交通情况调查工作者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进一步推动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工作科学发展,满足行业管理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公路交通信息需求。

公路沥青路面水泥就地冷再生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详]

公路沥青路面水泥就地冷再生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详]

ICS备案号:DB江西省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公路沥青路面水泥就地冷再生施工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construction for Cold In-place Recycling with cement onHighway Asphalt Pavement(送审稿)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材料要求 (2)4.1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2)4.2 水泥 (2)4.3 新掺集料 (2)4.4 水 (2)5 施工工艺 (3)5.1 施工流程 (3)5.2 一般规定 (3)5.3 施工前准备 (3)5.4 试验段施工 (4)5.5 铣刨拌和 (5)5.6 碾压整形 (5)5.7 接缝处理 (6)5.8 养生 (6)5.9 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6)6 施工质量管理 (7)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泥冷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9)附件《公路沥青路面水泥就地冷再生施工技术规范》(DBXX/XXXX-XXXX)条文说明 (12)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公路管理局、江西省公路学会、宜春市公路管理局、新余市公路管理局、九江市公路管理局、维特根(中国)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晓文、熊洪滨、冯义卿、陈翔、黄结友、凌云志、何祖林、郑磊、孔练军、廖根保、敖国云、蔡寻泉、范秋华、颜义、涂青峰、江文杰本标准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引言截止2016年底,江西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基本建成6000公里,国省干线一、二级路的总里程已经超过1万公里。

随着我省干线公路网的规划完成,新建公路的比重逐年减少,改(扩)建、大(中)修公路里程不断增加。

在沥青路面维修中如继续采用传统方式,不仅增加了重修路面所需的沥青和砂石材料,而且破坏周围环境,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完整版)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完整版)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交通部颁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国家及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其中,县道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或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并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

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

监督检查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执行、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并适时组织稽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工程管理。

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纳入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目标体系。

第二章建设标准和设计第九条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

县道和乡道应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其中:县道一般不应低于三级公路标准,乡道一般不应低于四级公路标准;村道的建设标准的可由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原则上应达到四级公路标准。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王明华等269位同志具备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王明华等269位同志具备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王明华等269位同志具备相应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9.04.09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4.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王明华等269位同志具备相应高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省高速集团、省路政总队:
经省有关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王明华等269位同志具备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请按要求做好证书的办理工作。

附件:2018年具备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9日附件
2018年具备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一、正高级工程师(18人)
二、正高级会计师(1人)
三、研究员(自然科学)(1人)
四、高级工程师(交通)(225人)
五、高级工程师(建设)(1人)
六、高级会计师(11人)
七、高级审计师(1人)
八、高级经济师(4人)
九、高级工程师(地矿)(1人)
十、综合工程师(4人)
十一、工程师(地矿)(1人)
十二、工程师(建设)(1人)。

江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标准化建设管理指导意见213411

江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标准化建设管理指导意见213411

江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标准化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为大力推进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标准化,规范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全面提高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参照《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施范围凡由省公路管理局批复立项、概算投资金额大于1亿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均按本指导意见要求进行管理。

二、工地标准化建设管理要求(一)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要求。

1.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有关承诺,合理确定项目经理部地点和规模,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

2.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原则上可采用活动板房等建设,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

房屋必须安全、整洁,并满足生活、工作要求。

3.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整洁。

4.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满足办公规范化要求。

办公区内应设项目经理室、各业务科室和档案室、实验室、会议室等。

各科室门口应挂设名称牌。

会议室内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包括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等。

5.生活用房一般包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

6.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7.应按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部设立施工平面示意图。

项目经理部应以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政治思想、业务文化、廉政、安全生产等为重点教育宣传工作。

在项目经理部、预制(拌和)场、主要施工点悬挂张贴以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

8.各施工标段两端明显位置应设置施工告示牌,施工告示牌和平面示意图平面尺寸相同。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在桥梁、隧道等质量和安全事故易发的施工场地,设置质量、安全警示牌、操作规程告示牌等,并公布质量、安全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1.08•【字号】赣府字[2001]10号•【施行日期】2001.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府字[2001]10号2001年1月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保留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为江西省交通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等级公路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参与全省高等级公路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的编制工作;编报所辖高等级公路养护、改建工程年度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下达后,组织实施并检查监督。

(三)负责所管辖高等级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高等级公路养护有关技术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参与省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所管辖高等级公路水毁抢修及修复、大中修工程建设,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搞好公路战备工作。

(五)负责所辖高等级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收取路产损失赔偿费,维护高等级公路的路产、路权,办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活动。

(六)负责高等级公路内保工作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高等级公路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高等级公路的安全行车环境。

(七)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和各项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编报年度通行费征收计划,及时缴交通行费,考核缴交率,汇总编制财务报表,依法收取通行费,根据征费工作需要,开展稽查工作。

江西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江西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高速公路项目办:《江西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厅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7月28日江西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确保公路建设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省其他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可以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项工程、专业工程或综合工程发包给其他专业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合作不属于施工分包。

专项工程是指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划分的适合专业化分包的公路有关分部、分项工程。

专业工程是指国家资质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程,以及公路交通工程中的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系统、综合系统等工程。

综合工程是指包含了两项或两项以上专业工程的工程,综合工程分包只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第四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租用他人机械、设施设备,以及购买由他人制作完成的成品构、配件的,不属于施工分包。

第五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六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依法进行专业化分包。

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章制度,对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具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道路 运输依法行政 …

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道路 运输依法行政 …
-5-
机构、省直管县(市)运管所(局)单独选派 1 支队伍参加 省局笔试。
(三)竞赛笔试阶段 各设区市运管处(局)、城市客运管理机构、省直管县 (市)运管所(局)应于 9 月 10 日前将选送至省局参加笔 试的代表队名单(见附件 2)报送至省局党委办公室,名单 经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各参赛代表队全体队员应参加笔试,最后以各参赛代表 队笔试得分总和进行高低排名,选取前 12 支参赛代表队进 入省局决赛。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决赛阶段 决赛采取现场竞答的方式进行,最后以各参赛代表队得 分总和进行高低排名。各参赛代表队队员应着夏装短袖长裤 制服参赛,着装情况列入比赛得分内容。 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比表彰阶段 决赛设置团体优胜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由省局颁发获奖牌证,给予适当 物质奖励。各设区市运管处(局)可参照决赛奖项设置,根 据本地实际设置预赛奖项。 六、工作要求
-6-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好此次知识竞赛活动 作为加强运政队伍建设、展示运政新形象的重要契机和加强 运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 确专人负责,确保竞赛活动顺利推进。
(二)周密组织。各单位要全面动员,积极发动,统筹 安排,按照勤俭节约、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竞赛活动, 确保竞赛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按时完成。
- 11 -
附件 2
全省道路运输依法行政知识竞赛笔试报名表
填报单位:
序 号
参赛单位
1
2
3
1
2
3
1
2
3
参赛队员 领 队
联系方式
手机: 传真: 电邮: 手机: 传真: 电邮: 手机: 传真: 电邮: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九批公路养护施工资质单位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九批公路养护施工资质单位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九批公路养护施工资质
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8.12.19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九批公路养护施工资质单位的
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号)和《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赣交管养〔2014〕8号)的精神,现将第九批公路养护施工资质单位通过名单(附后)予以公布,请通知获得资质的单位及时到省公路管理局养护管理处办理资质证书。

附件:第九批公路养护施工资质名单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2月19日附件
第九批公路养护施工资质名单。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7.04•【字号】•【施行日期】2013.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交基建字〔2013〕40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有关单位,各重点工程项目办,各相关从业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交通工程项目网上招标工作,提高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工作效率,简化备案审核手续,我厅决定对《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七条修改为:(一)从业单位获取系统用户帐号。

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并填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申请表(交通)》(附件1);按《用户申请须知》(附件2),将相关材料提交审核。

审核工作当场办结,对不予通过的,须将原因一次性告知;对通过审核的,即时开通用户帐号。

(二)从业单位录入企业信息。

从业单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附件,填写完毕并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

(三)备案信息的审核。

从业单位提交审核的基本信息、施工资质、企业人员、企业获奖、企业财务等,除发现重要信息漏填或明显错误外,将直接通过审核。

从业单位提交审核的企业业绩:非江西境内业绩必须先在部信息系统中登记发布,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比照审核;江西境内业绩属于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质量监督的,由该站负责审核,其他业绩由江西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审核。

备案审核无需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四)备案信息的发布。

从业单位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已完成备案登记,其所填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除外)将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期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将第八条修改为:信息更新。

省公路管理局公文格式及排版要求

省公路管理局公文格式及排版要求

附件1省公路管理局公文格式及排版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对江西省公路管理局机关、各设区市公路局及直属各单位公文格式及排版要求如下:一、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 g/㎡的胶版印刷或复印纸。

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85%,pH值为7.5—9.5。

二、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三、版面1.页边与版心尺寸(见图一)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 mm,公文用纸装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2.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页面设置为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段落设置为28磅)。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3.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4.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5.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字体。

特殊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四、装订要求骑马订或平行订订位为两钉眼版面上下边缘各70mm处。

允许误差±4mm。

裁切成品尺寸允许误差±2mm。

五、公文格式公文格式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红色分隔线以下、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部分称为主体;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部分称为版记。

(一)版头1.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

- 2 -2.密级、保密期限和紧急程度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江西省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江西交通信息网

江西省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江西交通信息网

江西省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确保路况良好,为社会提供安全、畅通、舒适的运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除特定称谓外,公路包括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第四条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养护管理责任主体。

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省公路管理局具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各设区市公路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第五条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管理、改革创新;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反应快捷、保障畅通”的基本方针,坚持“业主负责、市场运作、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养护计划管理第六条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公路养护计划管理工作,综合平衡、审定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编报的建议计划,负责上报国家专项建议计划。

省公路管理局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的编制,以及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的编制,以及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各设区市交通局负责编制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各设区市公路局负责编制本辖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建议计划。

第七条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制应根据全省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及交通发展计划,优先安排具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公路及旅游公路、国防公路。

并根据养护生产的经常性、预防性、季节性、突发性等因素,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编制。

第八条有关交通、公路部门不得擅自更改计划项目、改变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确需调整变更的,必须向原计划下达单位申请办理批准手续。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赣路养字〔2009〕29号关于印发开展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公路局、交通局,局属高速公路管理处、各公路施工单位:黑龙江铁力西大桥垮塌事件后,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以特急明传电报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决定在全国开展一次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桥梁垮塌事故再次发生。

省公路管理局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特制订《全省国省道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部工作要求与路局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附件:1、全省国省道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在用桥梁明细表3、四、五类桥梁明细表4、双曲拱桥明细表5、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桥梁明细表6、在建桥梁安全隐患检查表7、在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主题词:养护排查和治理方案通知抄报:交通运输厅。

抄送:局曹局长、刘理副局长、任副局长,建设管理处、县乡公路处、养护管理处。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办公室2009年7月17日印发共印45份全省国省道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公路明电[2009]0717号)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为做好我省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现制定本《全省国省道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排查和治理工作机构及各单位工作职责(一)领导机构为加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公路管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有关职能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各单位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抓落实”,把此次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排查工作列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做好本次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详实地掌握、了解桥梁技术状况,采取恰当的治理措施,坚决杜绝发生桥梁安全事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赣路养字〔2009〕29号关于印发开展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公路局、交通局,局属高速公路管理处、各公路施工单位:黑龙江铁力西大桥垮塌事件后,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以特急明传电报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决定在全国开展一次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桥梁垮塌事故再次发生。

省公路管理局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特制订《全省国省道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部工作要求与路局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附件:1、全省国省道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在用桥梁明细表3、四、五类桥梁明细表4、双曲拱桥明细表5、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桥梁明细表6、在建桥梁安全隐患检查表7、在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主题词:养护排查和治理方案通知抄报:交通运输厅。

抄送:局曹局长、刘理副局长、任副局长,建设管理处、县乡公路处、养护管理处。

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办公室2009年7月17日印发共印45份全省国省道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公路明电[2009]0717号)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为做好我省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现制定本《全省国省道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排查和治理工作机构及各单位工作职责(一)领导机构为加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公路管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有关职能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各单位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抓落实”,把此次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排查工作列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做好本次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详实地掌握、了解桥梁技术状况,采取恰当的治理措施,坚决杜绝发生桥梁安全事故。

各单位工作机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于7月20日前报路局。

省公路局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曹先扬副组长:任东红成员:张才生、王伯和、尚小亮、官铃、熊洪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才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林说平、段庆华、周琦、邓小俭、廖琴、饶海珍、王新田、罗涛。

(二)各单位工作职责1、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国省道、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总体部署、协调、抽查、汇总工作;2、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分别负责国省道、农村公路的运营和在建及在实施的危桥改造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具体工作;3、昌金、温沙、景婺黄常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各自所辖高速公路的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具体工作;4、交通工程集团负责三清山环山旅游公路及大万线的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5、省路桥工程局、公路机械工程局、交通工程集团公司、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赣江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所承担在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二、排查工作具体安排(一)桥梁安全隐患排查(7月11日~15日)隐患排查具体工作由各责任单位组织进行,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桥梁进行全面排查。

1、排查的重点:一是《2008年公路养护统计年报》以及今年新增的所有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为四类和五类的桥梁;二是所有双曲拱桥;三是使用年限长、设计荷载标准低的桥梁,以及系杆拱桥、带挂梁的桥梁等易突然破坏的桥梁;四是跨江特大桥梁和特殊结构的桥梁;五是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桥梁;六是正在建设中的桥梁,以及正在实施的危桥改造项目;七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开展情况。

2、排查的主要内容:桥梁隐患排查分在建桥梁(含危桥改造)和投入使用的桥梁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查。

(1)在建桥梁(含危桥改造):一是基本建设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或本辖区有关规定;二是勘察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特别是设计荷载是否技术规范的要求;三是项目管理是否规范,包括制度是否健全,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是否落实,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等;四是工程实体质量和原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五是施工工艺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

特别是安全风险较大的专项工程,要重点检查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查、论证和执行。

(2)投入使用的桥梁:一是按照《公路养护统计报表制度》(交公路发[2006]631号)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桥梁的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以及桥型、建设年限等主要指标,特别是所有危桥、双曲拱桥。

同时根据排查情况,同步更新公路养护统计数据库,进一步摸清在用桥梁,特别是危桥的基本情况。

二是查是否明确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三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认定程序是否符合《公路桥梁养护工作制度》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桥梁基本技术资料、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四查是否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养护维修;五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超限超载监控和治理;六是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控措施;七查是否按规定建立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超限超载车辆治理: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贯彻落实情况。

二是部与公安部等九部委制定印发的关于治超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三是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的监理和执行情况。

四是治超站点的布设能否满足治超工作需要,执行行为是否规范。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自7月25日起,路局将组织对各单位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具体组织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桥梁安全隐患治理(8月1日起)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和短期整改与长期整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对桥梁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治理,严防垮桥事件再次发生。

1、突出重点。

根据排查结果,坚持“先干线、后一般”,并结合危桥改造三年集中整治计划,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对高速公路上的危桥,以及特大桥中的危桥,要在今年年底前改造完毕,国省干线上的危桥,要加大力度,力争在明年年底改造完毕,对农村公路上的危桥,要按桥梁长度、重要性和危险程度合理安排改造计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力争危桥数量逐年递减。

2、强化管理。

对经排查出的危桥,要立即研究提出具体的车辆通行或交通管制方案,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要立即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协调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并向社会公告,做好车辆绕行组织工作,尚能继续维持使用的危桥,要在桥头设置明显的限载、限速标志,必要时,派专人值守,同时要以危桥为重点,加强公路巡查工作力度,增加巡查频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3、严把设计施工关。

要合理选择桥型、结构、和改造方案,确保桥梁结构安全和耐久性。

同时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按照合理工期安排工程进度,高度重视建设速度与工程质量的关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今后,对于以排查为危桥的双曲拱桥,原则上予以拆除重建,补栽进行加固利用。

4、加强治超工作。

要通过排查,切实落实治超各项规章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同时,根据夜间和短途超限超载车辆增多,以及逐步有序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后,普通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有所反弹和增加的新情况,充分利用原有收费站点增设治超站点,由其原收费人员就地转岗从事治超工作,以进一步充实治超力量,专项排查和隐患治理期间,要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所有经检测确定的超限超载车辆,要一律先卸载、后处罚,坚持严管重罚,坚决消除违法行为。

5、建立健全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要根据《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公路发[2009]226号),结合本地桥梁养护实际,制定桥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

(2)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要在本地桥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每座重要桥梁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做到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能够及时救援受困车辆和人员,疏导交通。

三、具体要求各单位隐患排查的自查工作必须在7月25日前完成,7月27日将排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省公路局(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邮箱jxcbms@),书面报告包括如下内容:1、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本单位自查工作的基本情况(排查的组织形式、桥梁的排查座数等)、排查出的主要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建议、强化治超工作的主要措施等。

2、桥梁养护统计资料,按照《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制度》要求,报送所有国省县道和所有危桥的《公路桥梁明细表》的汇总统计表,全面核准使用年限、跨径、修建年度、技术状况和桥型等主要指标(表格见附件)。

3、本辖区所有双曲拱桥养护管理现状、分析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局属施工企业单位及国省道在建项目排查表报省公路管理局建设管理处(联系人:熊洪滨,电话:6243150,邮箱:xhbing196800@),农村公路在建、运营及在实施危桥改造的桥梁排查表报县乡公路管理处(联系人:廖琴,电话:6243883,邮箱:jxglxdc@),高速公路、三清山环山旅游公路、大万线、国省道运营及在实施危桥改造的桥梁排查表报养护管理处(联系人:邓小俭,电话:6243393,邮箱:jxcbms@)。

附件:一、在用桥梁明细表二、四、五类桥梁明细表三、双曲拱桥明细表四、交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桥梁明细表五、在建桥梁安全隐患检查表六、在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表一在用公路桥梁明细表—国道、省道、县道续表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本表目的:反映公路桥梁的基本情况。

二、填报范围:本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上的所有桥梁,以及乡道、村道、专用公路上的特大桥、大桥和危桥。

重复路段上的桥梁仅按最高行政等级路线填报。

三、填报说明:1.本表按桥梁所属公路路线行政等级从高到低、路线编号及桩号从小到大顺序填报。

表中合计数应与交行统2-1、2-2表中的相关指标栏内的合计数据相一致。

2.桥梁代码:桥梁代码是桥梁识别的不可重复标志,按“路线编号+县级政区代码+L+四位数字编号”组成。

由于路线编号不等长,桥梁代码可采用不等长代码。

3.所属路线情况:填写桥梁所在路线情况,与交公路21表对应项目一致。

4.桥梁全长: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有桥台的桥梁应为两岸桥台侧墙或八字墙尾端间的距离;无桥台的桥梁应为桥面系长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