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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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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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9488-83 人身伤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得到有序实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工伤事故。

2.2本规定适用的人员公司的所有员工(含劳动务工)。

三、人身伤害事故

3.1人身伤害事故的定义

3.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受到的事故伤害;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

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应当认定的其他情形。

3.2人身伤害事故等级分类

3.2.1轻微伤事故

是指虽造成人身伤害,但损失工作日5日以下(含),且尚不构成轻伤的事故,医药费、误工费低于500元。

3.2.2轻伤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受伤害者进入卫生医疗单位进行诊治(有医疗费用发生)、损失工作日超过5天但低于60日,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不超过5000元,且未构成伤残等级的伤害。

3.2.3重伤事故

重伤事故指经卫生医疗单位诊断为重伤,且损失工作日高于60日,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超过5000元的人身伤害事故,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事故;

3.2.3.1经医生手术治疗康复后诊断会定残;

3.2.3.2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

部门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的1/3以上;

3.2.3.3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脾骨、腕骨、腿骨有脚掌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3.2.3.4眼部受伤,有失明可能;

3.2.3.5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

3.2.4重大事故

人身伤害:指1-6级伤残工伤事故或一次重伤2人(含)以上的事故;

3.2.5特大安全事故

指一次死亡1人及2人重大事故;

3.3轻微伤事故和轻伤事故统称一般人身伤害事故;

四、职责

4.1班长

班长对班组成员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及时报告所有工伤事故,积极救治伤员,参与事故调查,执行纠

正预防措施;

4.2车间主任

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及时报告所有工伤事故,积极救治伤员,召集事故分析会,检查纠正预防措施执行效果;

4.3部长

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拿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对所属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4.4安全管理委员负责一般人身事故的调查,组织救援伤员,主持一般人身事故分析会,纠正预防执行效果,建立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档案,提出安全监管改进措施。以及有关报告资料的收集、整理,向负责安委会副主任报告;

4.5安委员会副主任负责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主持重伤事故分析会,并向安委员主任报告事故

的调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预防措施;

4.6安委员会主任对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负责;

五、报告调查原则

5.1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应按“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六、事故调查流程

6.1轻微伤事故、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所属部门主管召集事故分析会,公司委会成员(发生事故所属部门部长)主持。事故当事人、事故目击者、事故所在班长。

6.2重伤事故,由发生事故所属部门部长召集事故分析会,公司安委会副主任主持,安委会成员、事故当事人、事故目击者、事故所在班长、车间主任。

事故当事人受伤不能参加时,由所属部门部长和安委员会共同负责当面调查。

6.3重大安全事故、特大安全事故,由公司安全委会主任召集、主持事故分析会,安委会成员、事故当事人、事故目击者、事故所在班长、车间主任。

事故当事人受伤不能参加时,由所属部门部长、安委会成员、安委会副组长共同负责当面调查。

七、事故分析报告时间要求

7.1各类事故,均应在三天内召开事故分析会。

7.2轻微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在三天内完成《事故分析报告》,经公司安委会核实,安委副主任批准后公布。

7.3轻伤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所在部门主写)在五日内完成《事故分析报告》,经公司安委会副主任核实,安委会主任批准后公布。

7.4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委会副主任在七日内完成《事故分析报告》,经公司安委会主任批准后公布。

八、事故分析会内容

8.1事故时间与主要过程;

8.2事故原因分析(分别分析设备和环境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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