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爱情传奇中叛逆女性形象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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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爱情传奇中叛逆女性形象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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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城市不断扩大和繁荣,市民阶层也逐步兴起,社会审美趣味随之转向通俗文学,变文、俗讲大为兴盛,对传奇小说的创作产生了积极影响,而唐代科举考试的行卷、温卷之风对传奇的发展也有推波助澜的作用,加之唐传奇自身的发展,到了中唐和晚唐前期,唐传奇达到鼎盛,其创作数量“都分别超过了唐代前期同类作品的十倍以上,而且,其中包括了不少佳作和杰作……代表了传奇小说的最高成就”.此时,唐传奇已完全成熟,各种题材类型也大体形成。

这一时期的唐传奇以塑造人物形象为创作主流,出现了许多以“传”命名的经典,刻画了一系列艺术形象,有帝王妃嫔,有贵族官僚,有着名的诗人,有应考的举子;有艺人,有商贾,有豪侠义士,有纨绔子弟,有闺秀,有妓女……以至当时在都市杂居的胡商,也一再出现过,覆盖社会的方方面面。值得一提的是,武则天以女子之身登基做皇帝,这种惊天壮举促使当时女性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使当时女性世界的女权意识大涨,文人对女性的关注度大大提升。

对唐传奇创作而言,女性形象也成为这一时期传奇小说人物塑造的重点。从某种角度来说,正是因为中唐传奇中灿烂多姿的女性形象,才成就了唐传奇的辉煌,也对后世小说、戏曲的创作产生巨大影响。

一、中唐爱情传奇中叛逆女性形象类型

就女性角色来看,中唐时期的传奇中女性类型丰富多彩,经典形象更是生动饱满、熠熠生辉。其中,最为鲜明、独特,受到后世关注的当属爱情传奇中特立独行,具有叛逆性格的一类女性。

1.大胆追求幸福生活者

在唐代,女性在爱情婚姻方面有相对的自主性,虽不能完全自由婚恋,但比起其他封建王朝,唐代女性在面对真爱时大多是勇敢、执着、大方的。她们会摆脱礼教束缚,甚至反对包办婚姻,大胆地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繁盛期的唐传奇中就有许多作品反映这一点。如《离魂记》中张倩娘不同意父亲为她选择的夫婿,魂魄离身,连夜私奔王宙而去。而《莺莺传》中崔莺莺向往自由的爱情生活,当她见到张生后,毅然冒礼教之大不韪,“自荐枕席”与张生。

《霍小玉》中的霍小玉自知身份低贱,配不上李益,便主动放弃永久伴在李益身边的机会,只求在一起度过八年幸福时光。最让人感动的当属《任氏传》中的狐仙任氏了,为了满足心上人郑六希望她能随行赴任的要求,她明知此行有生命危险却最终选择同行。虽然任氏因此殒命的结局让人扼腕,但单从爱情角度来看,任氏的这种为爱甘愿做出牺牲的精神还是值得提倡的。《李章武传》中的王氏虽为已婚女性,但婚姻生活并不幸福,遇到投宿的李章武后便钟情于他。当李章武离开后,竟然相思成疾,香消玉殒。李章武没有忘情,再次寻她,已为魂魄的王氏现身相见,两人共浴爱河。当李章武离开时,王氏“冒阴司之责,远来奉送”,为二人的爱情做出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李章武感动于她的诚意,终身未曾忘记这位女子。这样的结局使他们的爱情悲剧减少了一些凄凉,多了一些柔情的色彩,让人同情,让人感动。凡此种种,可见当时女子婚姻自主的现象是有很多的。

2.敢于离婚再婚者

唐传奇中还有许多作品反映出当时已婚或非完璧之身的女性离婚、再婚或重觅良人现象比较普遍。《柳毅传》《莺莺传》等作品里都有体现。《柳毅传》中龙女面对泾河小龙及公婆的无理虐待,没有忍气吞声,没有认命随缘,而是努力寻找机会摆脱不幸的婚姻,当她脱离婚姻苦海之后,深深地爱上了帮助她的柳毅,并设计以县令女儿卢氏的身份嫁给柳毅,最后,柳毅在龙女帮助下得道成仙,二人过上了神仙般的幸福生活。而《莺莺传》中莺莺在自荐枕席却被张生始乱终弃后,没有自怨自艾,自暴自弃,而是改嫁他人,开始了新的人生。虽然是文学作品,有较大的虚构性,但文学源于现实,所以,唐传奇中屡屡出现的自主婚嫁、离婚改嫁等情节自然是对唐朝现实情况的反映。

二、中唐爱情传奇中叛逆女性形象出现的原因

中唐传奇中出现如此多的女性形象,说明唐代女性相对来说社会地位有所提升,在爱情婚姻方面的自主性大大增强,她们可以选择自己爱的人结婚,也可以比较自由地离婚和改嫁。她们之

所以有如此大的选择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女性独立意识增强

受到唐代社会政治开明、风气开放的影响,唐代女性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下活得最为自主、率性的女性。她们在爱情婚姻方面自由度极高,她们勇敢、大胆,敢爱敢恨,不会死守着“从一而终”的理念。对于不幸福的婚姻,她们不再委屈忍受,而是转身反抗。她们会离婚,也会为寻求幸福生活改嫁他人。这就是唐代女性,她们自主婚恋意识格外强烈,她们是唐传奇创作的生活原型。在唐传奇中许多这样的女子,她们一个个有血有肉,有的娇柔,有的文雅,有的刚烈,有的忠贞。这些生动、鲜活、为爱痴狂的女性形象是唐女性意识觉醒的重要反映。

2.法律认可

唐代虽然在婚姻方面提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女性实际的爱情婚姻现状要宽松许多,就连唐代立法都相对宽容一些。唐代重要法典《唐律疏仪》规定:

“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订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这一条款规定成年子女未经长辈同意便确定婚姻关系,唐代法律会予以认可。这一条款实际上承认了成年男女自由结合的合法性。这为在讲究门第观念的那个时期追求自由恋爱婚配的青年男女提供了法律援助,影响了后世年轻人的恋爱婚姻观,对我国古代文明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据统计,唐代有公主130人,其中改嫁者共30 人次。这30 人中改嫁一次者有27 人次,改嫁两次者有 3 人次。这在讲究“从一而终”妇德的古代社会十分罕见,也为唐传奇塑造女性形象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3.对女性违礼行为的包容

对违背礼教女性的包容,是唐代社会女性观中很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封建社会,对伦理道德要求非常严格,无视礼法、违背三纲五常的行为是大逆不道的,会受到舆论乃至律法的制裁。对于处于附庸地位的女性而言,这种要求更加严格。唐代社会也有对女性约束的各种条文规定,宋若莘、宋若昭姐妹所撰的《女论语》便是当时女性的一部德育教科书,是女性各方面行为举止的训诫书籍。所以,封建社会中,违背礼法,做出出格行为的女性结局都很悲惨。但在思想解放、社会风气开放、女性地位有所提升的唐代,人们对“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女不事二夫”的传统观念已不再重视。所以,尽管当时对女性还有各种约束,但社会对女性的违礼行为还是具有包容性的。《古今图书集成》中的贞洁烈妇,唐代有51 人,宋代有267 人,明代居然达到36000 人。可以看出,与宋、明时期相比,唐代女性的贞操观比较淡漠,而这一定是受到当时社会的普遍认可和肯定的。唐传奇的许多作品都能说明这一点。

此时,唐传奇中这些大胆叛逆的女性,她们或主动,或被动,不再恪守礼教规定,敢于冲破三纲五常的约束,大胆挑战封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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