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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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经济学院

关于做好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经济学院

关于做好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班:为了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健康成才、全面发展,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15〕22号),现将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武汉理工大学2016届全日制在籍本科毕业生二、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件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必须符合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要求。

(一)必备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文化等活动;3.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状况良好;5.未受过学校处分。

(二)选择条件(应具备下列任意一条):1.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与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分值排名均为班级(专业)前15%;2.获省部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且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3.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且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4. 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且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5. 参加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国青年志愿者支教扶贫接力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等志愿服务项目且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说明:符合此项要求的学生,在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正式名单后评选)(三)需上交的材料有:①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登记表》②附件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请下载正反打印,学院审查意见请加盖学院党委公章)③候选人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4月28日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工办,并将汇总表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1119571739@。

关于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届优秀毕业生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教育和示范作用,鼓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成人成才,学校决定开展****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与条件1.评选比例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总数的15%。

2.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下列4项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风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违纪处分;(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绩点应排在专业前50%;本科生、研究生均能正常取得学位;(4)本科生在校期间应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和2次及以上奖学金(含学院);专科生在校期间应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和1次及以上奖学金。

符合上述条件且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

二、评选流程与办法1.个人申报: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1),递交本班班委会。

2.班级提名: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在符合条件申请者中商议提出候选人名单;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报送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审核: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班上报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根据评选比例和条件确定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并在本学院网站以及办公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

4.学校审批:学生工作部审核并报送学校审批。

5.发文表彰:审批通过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表彰。

三、表彰活动与事迹展览1.召开表彰大会:学校在毕业典礼上对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

评选xxxx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评选xxxx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xxxxxxx: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16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我校2016届大专中专毕业生。

大专毕业生参加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中专毕业生参加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要求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诚实守信,无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其中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班级排名在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在前10%以上,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校级优秀毕业生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3.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方可参评。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优良。

5.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参加顶岗实习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办法1.各系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班级推选,辅导员推荐,系部组织评选、审核,确定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被评为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

2.材料上交时间安排:各系部应在2016年3月20日前将系部公示材料、相关材料纸质文档(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一式二份,所有表格在电脑上填写,正反面打印后手工签字盖章)和电子文档(附件3、附件5)一并交到学生处(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3.评选名额:各系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

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综合测评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综合测评工作。

各学院按照《海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毕业班学生做好评议及记实工作,并于5月28日前完成毕业生的2015-2016学年度综合测评工作,布置毕业生填写《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等档案材料。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保证质量,所评选的优秀毕业生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毕业生人数的10%,详见《2016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各学院根据《海南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评选实施细则》(详见《大学生手册》2015年8月版)中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四、评选工作要求1、在综合测评及评选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经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推荐人选。

2、在进行“优秀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要认真对申报者的全程学习情况、违纪情况、欠费情况等进行审查。

3、获得“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情况,一经发现,除按规定处理外,在离校时撤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4、各学院应以“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契机,强化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表率作用,全面推进毕业生整体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安全文明离校。

五、材料报送要求1、学院所推荐的人选,须认真填写《海南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审批表》(黑色水笔填写,只填写2015-2016学年度的成绩,附件2),并附上佐证材料:全学程成绩单,三好学生、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

2、学院填报《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汇总表》(附件3),同时以学院名+文件名的形式发送电子版至hdxsc2012@。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位学院领导、教师、毕业生:大家好!为了表彰优秀毕业生,树立典范,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同时为了深化各大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我们特此举行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宗旨本次评选活动旨在选拔出一批具有优秀综合素质的毕业生,他们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同时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发挥典范作用。

二、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校所有毕业生,涵盖本科、硕士和博士各个层次。

参评学生需在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标准1.学术研究:在学业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拥有优秀的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2.社会实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志愿服务: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4.创新创业:拥有优秀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5.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

四、评选程序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初审: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筛选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和异议。

五、表彰及奖励对于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具体包括: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以表彰其在大学期间取得的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

2.提供一定的奖学金和资助,以鼓励学生继续深造或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3.在就业推荐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向相关单位和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2016届校优大、省优大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2016届校优大、省优大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一、名额分配:1、“校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10%评选,共82名。

在四舍五入基础上,参考模范、优秀班集体获得情况分配(12级3班模范班集体2次,12级8班优秀班集体2次)。

2、每班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推荐一位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学院组织审核、评选出8位省优大。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无违规违纪,无处分;2、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且曾获校二等或以上奖学金,或获得国家级奖项,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3、大学期间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无补考;4、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5、若弄虚作假,在汇总审核过程中,则直接取消该名额,不再增补。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班级人数 校优 备注 省优 12级1班 42 4 12级2班 43 4 12级3班 45 5 模范1次,优秀1次 12级4班 45 4 12级5班 44 4 12级6班 35 7 12级7班 35 12级8班 35 4 优秀班集体2次 12级9班 36 4 12级10班 41 4 12级11班 42 4 12级12班 53 5 12级13班 55 5 12级14班 37 4 12级15班 38 4 12级16班 61 6 12级17班 51 5 12级18班 37 4 12级励志 39 4 12级创新 10 1 总计 824821、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2、大学期间至少获一次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3、至少获一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4、各科考试无补考,无违规违纪情况;5、艺体类专业和专科,英语必须达到国家三级水平,其他专业必须达到四级,计算机至少通过一级。

四、上交时间及材料1、请各班严格审核,并在班级公示,在10月27日前将班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材料(在ybxyjgxxs@或班级枢纽群下载优大材料)以班为单位上交经管学生工作办公室巫老师处,若没有按时上交,则视为自动放弃,多余名额则会二次分配。

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通用18篇)

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通用18篇)

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通用18篇)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篇1各学院: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xx〕1号)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培养杰出人才,现启动20xx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我校20xx届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学生,不包括留学生及在职、委托、定向培养学生(国防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除外)。

二、评选项目市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四)本科生七个学期的综合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排名应在全班前1/3以内;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各门学习成绩优良。

(五)市级优秀毕业生需从各班综合测评前十名中产生。

(六)参评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含)以上奖励,包括各类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优秀宿舍长等荣誉称号。

(七)对于已落实就业意向并签约的毕业生,变更原先意向者原则上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八)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九)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标准。

四、评选程序(一)各学院拟订具体评选方案,发放至各毕业班级。

(二)班级初评,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xx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一),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二),报所在院党委(总支)审核。

(三)学院讨论推荐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在您即将踏上人生新的征程之际,我们特此举办”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以表彰在校期间取得出色成绩并拥有良好品德的优秀同学。

这不仅是对您学习和生活中的努力和付出的肯定,也将成为您未来人生路上的一块里程碑。

评选标准
此次评选的标准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学习成绩:综合成绩需达到专业前30%,且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社会实践: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品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待人友善,富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创新思维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申请流程
于4月15日-4月30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学院评委会将对申请者进行评审,并于5月中旬公示评选结果。

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奖励。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请如实填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

申请截止日期逾期不候,请务必按时提交申请。

评选结果公示后如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纪委提出申诉。

我校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希望通过评选充分发掘和树立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为广大同学树立学习榜样,共同谱写美好的青春华章。

预祝所有申请同学能够脱颖而出,收获人生新的起航!。

关于评选湖南师范大学2016届省级与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2016

关于评选湖南师范大学2016届省级与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2016

关于评选2016届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与湖南省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学院:为激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我学校201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及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贫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省级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2)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9.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根据毕业生开展创业活动时间、规模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院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省级从校级人选里再推出,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院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省级优秀毕业生同时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分配名额见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16届省级与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各学院可推荐“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名额最多一人,各学院毕业生总人数以2016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为准。

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学院、相关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团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6]10号,以下简称“内教学工字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2015—2016学年度自治区级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三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依据评选工作以“内教学工字10号文件”、《包头师范学院“三优”评选办法》中有关规定和各学院“三优”评选实施细则为依据。

二、评选范围2016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校级“三优”评选标准要按照《包头师范学院“三优”评选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评选,自治区级“三优”要在校级“三优”评选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内教学工字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选。

自治区“三优”评选推荐标准请从学生工作部网页下载。

2、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或在全国、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在智育、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参加自治区级和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

四、评选程序按照《包头师范学院“三优”评选办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推荐。

五、评选工作日程安排个人申报、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院公示→4月10日学院上报结果→4月11、12日学生工作部、团委审核→3月13、14日学校审定→4月15日推荐上报。

六、评选组织领导评选推荐工作在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选工作要求(1)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有关教师、学生学习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坚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要树立全校学生工作的大局意识,统筹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各层面的工作,注重学生在宿舍的表现。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时光荏苒,转眼间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

在这个充满希望和挑战的时刻,为了表彰在学业、社会实践和个人成长等方面表现出色的毕业生,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努力拼搏,在毕业前的最后阶段展现出更加优秀的综合素质。

通过评选,我们希望能够挖掘出那些在学业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同学,为全体毕业生树立学习的楷模,同时也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评选范围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面向全体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方面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在校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2、学业成绩方面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X%以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3、创新能力方面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如获得相关奖项、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等)。

4、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如获得实习单位的好评、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等)。

5、志愿服务方面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

6、其他方面在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和班级争得荣誉。

四、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需向所在班级提交《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

2、班级推荐各班级成立评选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

推荐名单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X天。

3、学院审核学院对各班级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X天。

2016届毕业生评优发文

2016届毕业生评优发文

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毕业生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决定2015~2016学年,我校全面开展学风建设和创“三好”活动,广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面貌,涌现出一大批学风优良、思想进步、学习刻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学校决定:授予注会12-1班等13个班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授予苏秋娴等24名同学“三好学生标兵”称号;授予邓翠翠等199名同学“三好学生”称号;授予谢忆等83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邓翠翠等218名同学“优秀毕业生”称号: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传承和发扬“艰苦奋斗,求实献身”的广油精神,践行“励学笃行,自强不息”的广油学风。

学校号召全体同学都要以先进为榜样,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努力拼搏,为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

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5~2016学年毕业生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名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6月12日附件: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名单一、先进班集体(13个)经济管理学院注会12-1电信学院电气12-3化学工程学院石化专13-1 石化专13-2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生技12-2机电工程学院装控12-5工业12-2建筑工程学院土木12-2理学院地理12-1石油工程学院储运12-4体育学系体育12-4文法学院中文12-1艺术系音乐学12-2二、三好学生标兵(24人)化学工程学院(1人)化工卓越12-1 苏秋娴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4人)给排水12-2 陈婉芝给排水12-2 何婉媚生技12-2 武亦婷生技12-2 张拜宏机电工程学院(1人)机电12-3 冯家星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7人)电气12-1 梁志婷电气12-1 林晓明电气12-1 汪铮俊电气12-4 李长庚电气12-5 邝锐彬自动化12-1 马冬芹自动化12-2 陈桂彤理学院(4人)地理12-1 张梅婷教技12-2 罗颖数学12-1 冯梅物理12-2 郭丙焕文法学院(6人)法学12-1 彭文慧法学12-1 林长湛学前教育12-1 陈晓芸思政12-2 陈媛媛思政12-2 叶冰冰学前教育12-1 麦丽玲艺术系(1人)音乐学12-1班黄丹婷三、三好学生(199人)石油工程学院(8 人)储运12-1 梁成业储运12-3 张小丹赖泽钦贾康岩储运12-4 胡红梅李少娴刘华标郑文生化学工程学院(33人)分析专13-1 邓翠翠张敏怡分析专13-2 王华凤高分子12-2 邓海玲高分子12-3 安梦瑜高分子专13-1 詹立荣高分子专13-2 卢耿南化工12-1 陈鼎高伟婷化工12-2 汪思彤宋德全化工12-3 江嘉裕沈健化工12-4 刘健化工卓越12-2 邹小萌张煜平精细专13-1 洪思婷黄厚利吴振勇石化专13-1 邓学权梁惠华谭海强郑晓彬石化专13-3 黄日明石化专13-4 梁烜毓应化12-1 曾艳婷李秋曦钟俊应化12-2 李菲谢培鑫曾枫兰应化12-3 陈英婷应化12-4 谭耀松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10人)给排水12-2 李春平许颖藻环境12-2 段卓琦林燕娟刘舒婷生工12-1 庄依晴陈杰勇石彩虹食品12-1 龙玉玲食品12-3 邓少桃机电工程学院(31人)材控12-1 梁宇轩陆凯彬材控12-2 罗洁胜工业12-1 任利霞苏焕玲谢玉娜刘梓涛工业12-2 欧阳境文化机13-1 陈明亮化机13-2 叶建辉机电12-1 陈燕清林康伟翟肇用机电12-3 潘伟满机电12-4 郑全勇周林波热动12-1 张晓鑫周祥鹏热动12-2 刘肖邱淑君欧阳晓刚设计12-2 林颖诗装控12-2 黄灿辉梁卓荣魏博凯装控12-3 武科徐晓君装控12-4 周宁宁杨金海装控12-5 陈宗健许文雷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30人)测控12-1 张嘉越区浩森电气12-3 向冲郑桂彬电气12-4 陈欢欢邹东兴电气12-5 陈嘉杰电气专13-2 詹仰伟郑芷华郑洋广谭锡辉电气专13-3 苏文焕电信12-1 刘晓文卢伟伶叶梓哲电信12-2 钟耀坤电子12-1 苏琳王光连林临堆叶楚云计算机12-2 黄东敏王志涛钟晓威网络12-1 蓝鼎栋网络12-2 刘丽贤张晓云李忠兴自动化12-1 吴雪韩陈浩斌自动化12-2 方懂彬建筑工程学院(19人)工管12-1 王靖滢李亮翔罗龙工管12-2 何春喜杨柏健环艺12-1 陈晓铭许振达环艺12-2 黄治荣建工专13-1 梁红蝶司徒由运余叶候翰建工专13-2 吴烨胡陆明建筑学11-2 莫荣君土木12-1 冯午舟华志勇土木12-2 李志威廖俊源廖威文法学院(14人)法学12-1 刘志平法学12-2 杜颖仪历史12-2 孙兴强历史12-3 林志龙欧寿杰思政12-1 陈志敏高淑敏思政12-2 陈家文中文12-1 方舜梅叶春丽中文12-2 蔡婉丽中文12-3 王昭璐吴伟璇中文12-4 曾炳志理学院(15人)地理12-1 李晓桃杨海娜教技12-1 陈嘉辉教技12-2 赖玉媛数学12-1 李华清刘杏花数学12-2 梁水玲肖金英数学12-3 连汉奖物理12-1 苏耀杰物理12-2 龚莹莹信息12-1 顾元令信息12-2 陈佳安林声银吴博煌外国语学院(12 人)经英12-1 邓芷霞刘巧玲经英12-2 陈冬琳马绮雯吴仪丹旅英12-1 欧娟杨琳涉外12-1 高恋梁妙冰英师12-1 李岳宇苏婧怡周秀敏经济管理学院(25人)国贸12-1 曹玉飞国贸12-2 黄富基罗井养潘庆强朱建会计12-1 郑小燕张晓玲会计12-2 陈忠梅王毅婕曾容霞物流12-1 李家成营销12-1 方热思邱丹妮许楚芳朱彩霞营销专13-2 黄慧冰谢彩娟余艺霞注会12-1 张欣怡李恩恩注会12-2 陈婉怡梁思卢秀琴注会12-3 钟碧璇杨小燕艺术系( 2人)音乐表演12-1 黄淑美音乐学12-1班余淑敏四、优秀学生干部(83人)石油工程学院(2人)储运12-1 朱海茹储运12-4 刘华标化学工程学院(16人)分析专13-1 谢忆高分子12-1 巫小龙高分子12-3 苏绍昌张雯景化工12-1 李兴光化工12-3 沈健化工12-4 翁忠涵化工卓越12-2 邹小萌张煜平精细专13-1 洪思婷石化专13-1 郑晓彬石化专13-3 林秋雄张洁宁应化12-1 李秋曦应化12-4 谭耀松田丁宜文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5人)环境12-1 李惠筠环境12-2 李祥生工12-1 黎婵陈杰勇生技12-1 石彩虹机电工程学院(9人)电气12-2 吴程浩机电12-1 周少泽机电12-2 刘达恒机电12-4 刘纯富热动12-1 吴锦鹏周祥鹏装控12-2 陈海辉装控12-3 程开装控12-4 杨金海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14人)测控12-1 张嘉越电气12-1 汪铮俊电气12-2 路文超王耿东电气12-3 郑桂彬电气12-4 李长庚电气12-5 邝锐彬电气专13-2 詹仰伟电气卓越12-1 范旭滔电信12-1 周彦电子12-1 王光连计算机12-2 高俊杰网络12-1 蓝鼎栋网络12-2 李忠兴建筑工程学院(5人)工管12-1 杨泽鑫建工专13-1 吴宏辉土木12-1 冯午舟土木12-2 廖俊源郑林生文法学院(9人)法学12-1 林长湛法学12-2 赵秀琴思政12-2 陈家文中文12-1 方舜梅黎丽仪叶春丽中文12-2 王月莹欧阳婷徐群理学院(4人)教技12-2 罗颖数学12-2 付顺数学12-3 连汉奖物理12-2 沈成外国语学院(3人)旅英12-1 杨琳涉外12-1 高恋英师12-1 朱舒婷经济管理学院(7人)国贸12-2 朱建李慧武会计12-1 王小凰会计12-2 曾容霞营销12-1 李成亨注会12-2 梁思尚艺达体育学系(5人)体育12-3 黄璐璐体育12-4 杨思艺梁志文甘换峰邱乐一艺术系(4人)音乐表演12-1 周佩湘音乐学12-1 周咏诗朱艳珍音乐学12-2 陈芳五、优秀毕业生(217人)石油工程学院(8人)储运12-1 黄恩朱海茹梁成业储运12-3 赖泽钦钟曦贾康岩储运12-4 陈泽强储运12-4 刘华标化学工程学院(33人)分析专13-1 邓翠翠林芳玉分析专13-2 黄秋曲高分子12-1 胡维嘉刘竞高分子12-2 余赟邓海玲高分子12-3 安梦瑜高分子专13-2 卢耿南化工12-1 陈鼎李一晓化工12-2 刘慧敏梁键星张学亮代贝贝皮本响化工12-3 江嘉裕化工12-4 刘健黄恩霖化工卓越12-2 邹小萌李晨薇张宁精细专13-1 洪思婷黄厚利石化专13-1 郑晓彬石化专13-2 林晓霞石化专13-3 林秋雄张洁宁应化12-1 刘翠花曾艳婷曾纪锐应化12-3 陈丹应化12-4 谭耀松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21人)给排水12-1 陈冠言给排水12-2 陈婉芝何婉媚许颖藻肖海强环境12-1 李惠筠陈宽桥张哲环境12-2 林燕娟秦婧昱李祥生工12-1 庄依晴生工12-2 蔡丹馥林海蛟生技12-2 冉梦梦武亦婷食品12-2 方丹妮梁妍食品12-3 蔡菁邓少桃丁燕机电工程学院(24人)材控12-1 陈友材控12-2 罗洁胜工业12-1 谢玉娜工业12-2 吴佳化机13-1 高逢彬化机13-2 李汉宏叶建辉机电12-1 洪坚龙汪快进机电12-2 辜洲海张佩楦机电12-3 谢泽鹏机电12-4 梁远彬周林波机制13-1 冼健龙热动12-1 张晓鑫热动12-2 李成设计12-1 胡炜彤设计12-2 黄梓杰装控12-1 陈洪登装控12-2 梁卓荣装控12-3 武科装控12-4 周宁宁装控12-5 吴家健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37人)测控12-1 郭广韬黄梓能区浩森测控12-2 王宇翔电气12-1 梁志婷林晓明汪铮俊电气12-2 路文超王耿东电气12-3 黄伊尔郑桂彬电气12-4 陈欢欢李长庚电气12-5 喻君瑶邝锐彬陈焕祥顾康康吴漫电气专13-1 梁瑶琦电气专13-2 郑芷华罗帝烘林丽英电信12-1 朱丽玲卢伟伶电信12-2 林伟锋电子12-1 王光连计算机12-1 李剑彬计算机12-2 黄东敏王志涛网络12-2 刘丽贤倪楷明自动化12-1 郭蒙召吴雪韩廖斯伟自动化12-2 刘慧红陈耀山方懂彬建筑工程学院(14人)工管12-1 杨泽鑫卓振尧环艺12-2 黄浩铭黄治荣建工专13-1 黄光佳吴宏辉建工专13-2 林崇兴骆必成梅子晋土木12-1 冯午舟土木12-2 黄庆伟李志威廖俊源郑林生文法学院(17人)法学12-1 彭文慧林长湛法学12-2 杜颖仪傅夏婷历史12-2 郭锐洋历史12-3 林志龙思政12-1 郑洵华思政12-2 陈家文学前教育12-1 陈晓芸中文12-1 方丽燕方舜梅关诗华黎丽仪卢莹麦伟玲中文12-2 李冯扬王月莹理学院(18人)地理12-1 蔡嘉欣教技12-2 陈琪茵罗颖李江雄数学12-1 黄玲容钟丽琼数学12-2 肖金英赖俊逸谭嘉桓数学12-3 姚丛颖连汉奖物理12-1 谢俊鹏物理12-2 林雁华沈成信息12-1 韩小东刘伟琪项伟信息12-2 周骏升外国语学院(5人)经英12-2 陈冬琳吴仪丹旅英12-1 欧娟岳崇明英师12-1 周秀敏经济管理学院(26人)国贸12-1 曹玉飞国贸12-2 窦月月郑梅君朱建会计12-1 郑小燕张锦煌会计12-2 陈忠梅吴素慈郑一蔓物流12-1 康兆华郑仲涛营销12-1 邱丹妮营销12-2 陈晓君黄秋玉王倩美吴焕英营销专13-1 梁诗颖徐范珍营销专13-2 陈淑玲注会12-1 黄远玲李小艺李恩恩注会12-2 郭换注会12-3 詹文峰郭易楠杨小燕体育学系(8人)体育12-1 林金媛田梅莲李庆红体育12-2 卢秀文体育12-3 黄璐璐体育12-4 杨思艺梁志文刘魁艺术系(7人)音乐表演12-1 黄淑美周佩湘音乐学12-1龙嘉荧余淑敏音乐学12-2 陈芳庄心湄李万祥。

商学院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商学院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商学院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各位辅导员老师:根据《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商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比例1、评选范围:我院2016年商学院应届本毕业生,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

2、评选比例:河南省应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占毕业生总人数的3%,民生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名额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0%。

具体名额见表《商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二、评选条件参照《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各辅导员应于2016年3月4日15前将初选学生审批表(即附件1、附件2)电子版、名单汇总电子版(即附件4、附件5、附件6和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统计汇总表)上报商学院7507。

根据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报送日程安排表》,个辅导员应在2016年3月4日将参评学生纸质材料准备完毕,按照省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分别整理上报商学院,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四、评选要求(一)各辅导员认真准备以下材料: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2.《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3.各分院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的要求,认真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数据库,数据库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

如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不再补办证书。

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须加盖分院公章,见附件4,一式一份);5.《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须加盖分院公章,见附件5,一式一份);6.河南大学民生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统计汇总表(另附表)。

优秀毕业生评选模板

优秀毕业生评选模板

关于评选**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一、评选对象
**大学应届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四)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五)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积极就业,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比例
按班级人数的10%遴选。

四、申请方法
提交手写体申请书一份,《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份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给班主任
备注:四川省优秀毕业生将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选取10%
**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表注:
1、此表一式二份,报省教育厅审批后返回学校,一份学校留存,另一份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2、本表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1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1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南华大学文件南华学…2016‟1 号各学院: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5‟545号)和《南华大学学生手册》奖励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16届毕业生中开展省级优秀毕业生、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已通过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的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推荐,省级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每院可推荐1-2人,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学院毕业生总数3%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不得和校优秀毕业生重复评选。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条件和办法按湘教通…2015‟545号文件执行。

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2、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根据《南华大学学生手册》(2015年9月版)《南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如下:1.思想积极上进,政治觉悟高、爱校、爱国、爱党,无违纪、违约记录;2.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平均成绩达80分(在学分制管理下的毕业生,所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达80分以上);3.体育课达标;4.国家英语四级应达到合格水平,非计算机专业理工科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通过二级,文科生、医学生通过一级;5.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团干)至少一次以上,或获得过省级、国家级奖励;6.在同等条件下,对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应予优先。

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毕业生

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毕业生

关于评选2016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黄山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黄山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第九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二、评选比例和指标分配:按学院毕业生总数10%评选,具体指标
分配如下:
旅游学院44名,文学院13名,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50名,机电工程学院28名,信息工程学院47名,经济管理学院54名,外国语学院15名,化学化工学院50名,艺术学院36名,数学与统计学院14名,教育科学学院21名,体育学院8名,建筑工程学院32名,文化与传播学院27名。

三、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认真评选。

各学院要召开毕业班辅导员会议,认真部署评选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全体毕业生参与到评选活动中。

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层层把关,确保程序公正。

正式推荐名单确定前须在学院内公示三天。

2、具体要求:“优秀毕业生”填写《黄山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各学院填报《黄山学院2016年校级优秀毕业生花名册》并汇总“优秀毕业生”名单。

于4月28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名单、审批表、花名册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将“优秀毕业生”名单、花名册电子文档发送saw@。

特此通知
黄山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2016届校优毕业生评选文件附件 (1) (1)

2016届校优毕业生评选文件附件 (1) (1)




2012-2013年度获“三等奖学金”;
2013-2014年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
2014-2015年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







夏彬升,男,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1203601班的学生,是一名热情为同学服务的共青团员。大一曾担任过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宣传部干部;大二担任了班级的组织委员。在校期间,两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二等奖学金”等光荣称号。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并通过了湖南省计算机二级考试。
附件5:湖南城市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姓名
夏彬升
性别

出生年月
1993,3
政治面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共青团员
班级学号
1203601-35
所学专业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生源地
湖南益阳





本人在大学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本人在大学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靠拢,现在是一名党员积极分子,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方面积极向上,虚心好学,始终将学习放在首位,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通过了英语四级,省计算机二级;工作上积极热情,曾担任校团委社联的宣传部干部、班上的组织委员等,为学生的文化生活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生活上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积极参加校庆志愿者活动和迎接新生志愿活动等,从而使自己更好的接触社会,得到锻炼,增加社会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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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政通〔2016〕3号关于评选2016届省、市、校三级优秀毕业生的
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评选2016届省、市、校三级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贫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以上奖励。

(三)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二次;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学校、学院级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学校或学院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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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优比例
1、各学院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以2016届高校毕业生审核备案数为准,下同)
2、省级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全校共3个名额,各学院根据毕业生开展创业活动时间、规模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学工部审核上报;
3、市级优秀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3%;
4、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20%。

一名学生只能推荐为一个层次的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取班级提名,学院考察,学校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

1、班级提名。

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考察。

各学院对班级提名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并广泛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后,经学院审议并公示三天后,按各级评选比例报送学工部。

3、学校审核。

依据评选条件,学工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主管校领导的指导下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参评对象的有关情况,按照择优原则,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校级优秀毕业生报学校批准;市级优秀毕业生报市教育局批准;省级优秀毕业生报省教育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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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彰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分别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由岳阳市教育局授予“岳阳市2016届优秀毕业生”称号,由学校授予“湖南理工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

各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具体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完成推荐评选,并在学院内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3天后,于2016年3月22日下午5:00前将各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1份,见附件1-4)、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1份,含电子版,见附件5-7)报送学工部石军老师处;3月23日至3月25日学校审定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人选;3月30日学校将省、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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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岳阳市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湖南理工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6.岳阳市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7.湖南理工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湖南理工学院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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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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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16届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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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岳阳市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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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湖南理工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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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填表人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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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岳阳市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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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湖南理工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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