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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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2篇)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2篇)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是指国家对个人进行外汇管理的一系列新规定,旨在加强对个人外汇交易、汇款和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和管理。

一些常见的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包括:1. 外汇额度限制:国家根据个人身份、目的和金额等因素,设定了不同的外汇额度限制,个人在一定时间内只能购汇或汇款到指定额度。

2. 外汇交易资格要求:为了规范外汇交易行为,国家要求个人具备一定的资格要求才能进行外汇交易,包括身份认证、年龄限制、经济实力等条件。

3. 外汇交易监管:国家加强对个人外汇交易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测和风险防控,防止个人进行非法外汇交易。

4. 跨境资金流动管理:为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国家对个人的跨境资金流动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管,要求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申报手续和审批程序。

这些新规定的实施旨在促进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防止个人外汇交易和汇款产生金融风险,并维护国家的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外汇管理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个人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个人外汇管理是指居民个人在法定范围内,依法申请、使用外汇资金、履行外汇义务的过程。

第三条:个人外汇管理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外汇管理措施。

第四条:个人外汇管理主管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个人外汇管理工作。

第五条:个人外汇管理涉及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根据需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个人外汇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个人对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自觉遵守及风险防范能力。

第七条:个人外汇管理应严格按照实名制原则进行,确保个人外汇交易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个人外汇账户管理第八条:居民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开立和使用。

第九条:居民个人可以持有不同币种的外汇账户,但同一币种只能开立一个账户。

2023年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2023年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2023年外汇账户管理规定,2000字2023年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国际经济金融发展趋势而制定的外汇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国外汇市场的运行,促进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一、外汇账户的开立和使用1. 个人外汇账户的开立根据规定,个人外汇账户只允许中国公民持有。

个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开户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约定账户的用途和限额。

2. 企业外汇账户的开立企业外汇账户开立按照现行法规进行,企业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法人证件和经济活动所需的材料,经审批后方可开立。

3. 外汇账户的用途外汇账户用途按照现行法规执行,个人外汇账户用于个人合法的出境旅游、留学、购汇等经济活动;企业外汇账户用于经常项目和合规的资本项目交易。

4. 外汇账户的限额个人外汇账户和企业外汇账户均设定存、取款限额,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状况不定期调整。

超出限额的需经特别审批。

二、外汇交易和资金转移1. 外汇交易外汇交易按照现行法规执行。

个人和企业在合法的外汇市场进行买卖外汇的行为,必须依法申请相关手续,并通过指定银行办理。

2. 资金转移个人和企业根据经济活动的合法需要,可将外汇资金转移到国内或国外其他账户。

资金转移必须经过指定银行审核并办理相应手续。

三、外汇账户监管和风险防控1. 外汇账户监管银行和外汇管理机构将加强对外汇账户的监管,包括账户余额、交易记录等的核查。

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罚款、冻结账户等。

2. 风险防控银行和外汇管理机构将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对存在风险的账户将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外汇市场的稳定运行。

四、特殊情况下的管理措施1. 外汇管制在特殊情况下,为维护国家经济稳定,可实施临时的外汇管制措施,包括限制或暂停外汇交易、资金转移等,由外汇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 外汇市场的开放为促进我国外汇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进程,我国将继续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外汇管理制度,提升市场透明度和竞争力。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

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第三条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

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第六条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

第七条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第八条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第九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

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第十条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

新《外汇管理条例》解读

新《外汇管理条例》解读

新《外汇管理条例》解读一、修订目的:•继续改革开放,略微调整“宽进严出”的传统做法•均衡管理与某个特定时期强调某个方面(流入或者流出)的管理•适当加强外管局防范风险的手段二、条例解读第一章总则条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进展,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为立法目的,重点在于两个方面:a. 加强管理 b. 促进收支平衡】第二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下列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解读:本条使用了“外汇管理部门”的措词,实际即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两个部门。

但人行是名义管理,通常不介入外管局的管理,除非遇到某些重大问题发文,有的时候候会用人民银行的名义。

此处“依法”应是指《商业银行法》】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能够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与资产:(一)外币现钞,包含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者支付工具,包含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含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

【解读:(1)外汇有三个基本特征:a)以外币标志的:事实上就是指除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b)可用于国际清偿按照IMF协定,一种货币假如具有下述特征就能够视作可用于国际清偿:i.该国或者地区是IMF第八条成员国i.如不是第八条成员国,但央行之间有货币互换协定ii.边境地区对方边民同意。

c)是支付手段与资产(2)取消了原条例中的“邮政储蓄凭证”,因邮政储蓄逐步会改制成为邮政银行。

(3)取消了原条例中的“欧洲货币单位”由于已经变成为欧元。

(4)没有将“衍生产品”明确列出,由于涉及复杂的定义,因此目前懂得归入第五项“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者外汇经营活动,与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解读:境内机构的含义。

参见《条例》第52条,包含银行,企业,外国商业组织或者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从原条例“驻华机构”中转入)。

国家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外汇交易
(一)外汇兑换
2.外汇兑换机构应对外汇受益人核实有效的有关资料,使用实名制登记系统登记外汇受益人的相关信息,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规定。

(二)外汇进出口
1.外汇进出口实行备案制度,受益人应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外汇进出口业务情况,并不断向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外汇进出口的变动情况。

2.外汇进出口的资金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结汇、购汇,申请汇出时应按照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常进出口公司的专用账户进行汇入。

二、外汇收支
(一)外汇收入
1.外汇收入应经过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才可使用,外汇收入应作为有效的结汇凭证,并及时向有关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外汇收入的支付须有有效的票据,由有关外汇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由有关银行结汇。

(二)外汇支出
1.外汇支出应经过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才可使用,外汇支出应不断向有关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外汇支出的变动情况。

2023年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

2023年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

2023年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对于中国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的重大转变,具体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详细讨论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及其可能对中国个人外汇管理产生的影响。

一、放宽个人购汇限制根据新规定,中国将进一步放宽个人购汇限制。

具体而言,个人购汇将不再设定特定的金额限制,而是由个人自主决定购汇金额和频率。

此外,个人购汇将不再限定于特定的用途,而是放开到一定程度的自由使用。

这一新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鼓励个人更加自主地管理自己的外汇资产,并促进个人对外汇市场的参与。

个人购汇限制的放宽将使更多的人可以方便地进行海外消费、旅游、投资等活动,从而提高个人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然而,这一新规定也可能引发一些问题。

首先,个人购汇的自由度增加可能导致外汇市场的流动性变动,可能对汇率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其次,更多的人可以进行跨境投资,这可能导致出现一定程度的资本外流现象,加大对外汇储备的压力。

二、加强个人外汇资金的监管为了更好地保护个人的外汇资金安全,新规定还将加强对个人外汇资金的监管。

具体而言,新规定将要求个人在进行外汇交易时,必须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杜绝非法外汇交易的发生。

此外,新规定还将要求个人将外汇资金存放在合格的金融机构,并定期向金融机构报告关于外汇资金流动情况的信息。

这将有助于确保个人外汇资金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安全性。

这一新规定的出台对于遏制非法外汇交易、减少外汇资金流失具有积极意义。

它有助于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对个人外汇交易的监管能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外汇市场的稳定。

然而,这一新规定也可能给一些有需要的人带来不便。

个人外汇资金存放在金融机构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手续费和存款利率的损失。

此外,定期报告外汇资金流动情况可能增加个人的工作负担和时间成本。

三、开放个人外汇账户与个人购汇限制的放宽相呼应,新规定还将允许个人开设外汇账户。

个人外汇账户将成为中国个人管理外汇资产的重要工具之一。

开设个人外汇账户将使个人更加方便地管理自己的外汇资产。

个人外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个人外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个人外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外汇管理政策
二、个人外汇收支核准
个人外汇收支核准是个人外汇管理的核心环节。

个人外汇管理条例实
施细则明确了个人外汇收支的核准程序和条件。

个人需要向银行申请外币
购汇和外币汇款,按照规定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银行按照个人的申请情况,审核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然后核准相关外汇收支。

三、个人年度外汇购汇限额
个人外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个人年度外汇购汇限额的具体数额
和计算方式。

根据个人证件的不同类别和用途,制定了不同的限额标准。

限额主要包括基本个人购汇限额、个人旅游购汇限额、个人投资境外证券
限额、个人向境外付款限额等。

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限额,选择合
适的外汇购汇方式和金额。

四、个人外汇账户开立和使用
个人外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了个人外汇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规定。

个人可以在合格的银行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可以选择人民币账户和外币账户。

在使用外汇账户时,个人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按照规定时间和用
途使用账户资金,不得违规套汇和洗钱等。

五、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
个人外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还明确了个人外汇交易中的违规行为和相
应的处罚措施。

个人外汇交易违规包括违反外汇管理政策、提供虚假资料、
超额购汇或汇款等。

个人违规行为将面临罚款、暂停外汇业务、冻结账户或吊销外汇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外汇管理新规定]2022年外汇管理新规定

[外汇管理新规定]2022年外汇管理新规定

[外汇管理新规定]2022 年外汇管理新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

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 5 万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时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时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第八条个人时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个人时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 ;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者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时常项目外汇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3号发布根据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第三章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第三章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第四章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第五章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第六条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

第七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第十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遵循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

第十一条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2023年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2023年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2023年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

2023年,中国将进一步加强对境内外汇账户管理的监管,以促进资金流动、稳定金融市场,并维护经济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境内外汇账户管理的背景2023年,中国将提高对境内外汇账户管理的监管水平。

这是基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需要,也是金融领域风险防控的需要。

通过加强对境内外汇账户的监管,能够更好地维护金融安全,促进资金流动,保障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境内外汇账户管理的主要内容1. 境内个人外汇账户2023年,境内个人外汇账户管理将更加便利和灵活。

个人外汇账户将实现外汇资本项下结汇、购汇的一站式服务,对可兑换外币的额度限制也将相应放宽。

这将更好地满足个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需求,推动个人境外投资和消费,并促进旅游、教育等服务业的发展。

2. 境内企业外汇账户2023年,境内企业外汇账户管理将更加严格。

企业外汇账户将增加实名认证、交易信息备案等环节,以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对于涉及敏感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外汇账户,将进一步加强审核和监管措施,以防范金融风险。

3. 外国个人境内外汇账户2023年,外国个人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外国个人境内外汇账户将实行实名认证和资金来源审查,同时加强对账户资金的监测和追踪。

对于存在资金洗浴、逃漏税等违法行为的账户,将采取限制或关闭账户的措施。

4. 外国企业境内外汇账户2023年,外国企业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将更加开放和便利。

外国企业境内外汇账户将享受与境内企业相同的待遇,可以自由进行跨境资金流动。

这将吸引更多外国企业投资到中国,并提升中国作为全球投资目的地的吸引力。

5. 银行及金融机构的监管2023年,对银行及金融机构的监管将更加严格。

监管机构将加强对银行及金融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总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12下一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

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证件的,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第三十五条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三十六条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客户有外汇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外汇管理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通报外汇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外汇违法行为。

外汇管理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或者协助查处外汇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国家外汇管理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细则一、外汇管理目的与原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外汇市场活动,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特制定本细则。

1.2 原则:实行统一的外汇管理制度,保障外汇市场的公平、透明和有序,保护外汇交易者的合法权益。

二、外汇管理机关职责2.1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外汇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制定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监督外汇市场的运行。

2.2 各级外汇管理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外汇管理工作,包括外汇业务审批、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

三、外汇定义与范围3.1 外汇: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3.2 外汇范围:包括外国货币、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外汇担保凭证以及其他外汇资产。

四、外汇收支与经营4.1 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确保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2 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当取得外汇管理机关的批准,并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条件开展业务。

五、国际收支统计申报5.1 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格式和要求,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表。

5.2 外汇管理机关负责对国际收支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制定外汇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六、经常项目外汇管理6.1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等项目的外汇收支管理。

6.2 境内机构和个人进行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核销、备案等手续。

七、外汇市场与交易7.1 外汇市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外汇交易提供便利。

7.2 外汇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遵循市场规则,不得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外汇风险管理8.1 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制定风险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降低外汇风险。

8.2 外汇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外汇市场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外汇风险。

九、监督检查与措施9.1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外汇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等。

2023年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2023年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

2023年境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根据2023年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外汇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将进行一系列规定和限制。

以下将对这些规定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外汇账户的开立将增加审批程序。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和资金来源证明等材料,并经过严格审查。

开立外汇账户的资格将更加限制,主要面向企业、个体经营者以及特定行业的人士,一般的个人投资者将难以满足条件。

其次,境外外汇账户的资金进出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管控。

境外外汇账户只能用于特定用途,如企业经营所需、投资境外市场等,不得用于个人投机或非法资金流转。

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将面临罚款和法律责任。

第三,境外外汇账户的资金交易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所有资金交易必须经过相关金融机构的审查和审核,涉及资金进出的每一笔交易都需要留存相关资料和备案。

个人投资者的交易额度将会设置上限,且需按规定通过银行或其他合法渠道进行交易。

第四,境外外汇账户的资金流动将受到更加严格的控制。

从境外外汇账户提取的资金必须用于申报的特定用途,资金流入境内也要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境内居民可能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和申请手续,以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符合审批要求。

第五,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境外外汇账户的监督和执法。

严查违规行为,加大对违反规定者的打击力度,加强跨境合作,打击洗钱和跨境资金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

最后,尽管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变得更加严格,但为了方便资本流动和吸引外资,同时也会给予合法、有合理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这一系列的管理规定旨在平衡资本流动和资金安全的关系,提高外汇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总结起来,2023年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包括了账户开立条件的限制、资金进出和交易的管控、资金流动的合规要求以及监管部门的加强执法措施等。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金融稳定,提高外汇市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外汇管理新规定]2022年外汇管理新规定

[外汇管理新规定]2022年外汇管理新规定

[外汇管理新规定]2022年外汇管理新规定
2022年外汇管理新规定包括以下方面:
1.加强外汇管理监督:外汇管理部门将加强监督,确保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和外汇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优化外汇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外汇管制放开,减少外汇管制措施,例如取消外汇账户实名制等。

3.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加强外汇衍生品市场建设,推进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外汇市场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4.支持外汇创新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创新业务,如外汇期权、远期外汇等业务,满足市场需求。

5.规范外汇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管,规范外汇市场秩序,防范外汇市场风险。

6.加强合作与交流: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和国际金融合作,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外汇储备多元化。

以上为外汇管理新规定的相关参考内容。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范文(二篇)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范文(二篇)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范文在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日趋开放的背景下,个人外汇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领域。

为了更好地规范个人外汇管理,保护个人外汇储备,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新的外汇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这一新规定进行讨论和分析。

首先,新规定明确了个人外汇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根据这一新规定,个人外汇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国家外汇储备,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并且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在实施过程中,个人外汇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

这一新规定的制定,确保了个人外汇管理的目标明确,原则明确,有利于促进个人外汇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其次,新规定对个人外汇取汇和用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新规定,个人在境内可以自由进行外汇取汇业务,但是对于有特殊情况的个人,如涉及到国家安全、金融稳定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额外的审批。

同时,个人在境外进行用汇业务时,需要保持合规性,并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这一新规定的制定,明确了个人外汇取汇和用汇的要求和程序,保证了个人外汇管理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另外,新规定还对个人外汇交易进行了规范。

根据新规定,个人外汇交易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得干预市场价格,不得操纵市场。

此外,对于个人外汇交易的参与者,需要进行实名制登记,并且要求交易参与者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

这一新规定的制定,保护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个人外汇交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总之,个人外汇管理的新规定的制定,对于规范个人外汇管理工作、保护个人外汇储备、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新规定明确了个人外汇管理的目标和原则,规定了个人外汇取汇和用汇的要求和程序,同时对个人外汇交易进行了规范。

因此,我对这一新规定持支持态度。

希望这一新规定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范文(二)一、政策背景个人外汇管理对于一个国家的金融稳定和国际支付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个人外汇,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个人利益,制定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是迫切需要的。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三篇)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三篇)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目前,没有全球统一的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

不过,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究竟针对个人外汇管理发布了一些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1. 外汇额度限制:一些国家规定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的外汇购汇额度有限制,以控制资本流动和保护本国货币稳定。

2. 外汇交易报告:有些国家要求个人进行外汇购汇或外汇交易时,需要向相关机构报告交易细节。

这有助于监控外汇市场,避免不法交易和资金洗涤。

3. 外汇兑换费用:某些国家可能会收取外汇兑换费用,以限制外汇交易频率和数量,同时也可为政府提供一定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的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可能不同,具体规定可以咨询当地的金融机构或相关政府部门。

在进行个人外汇交易时,建议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合法和安全。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二)是指针对个人在国外进行外汇业务的相关规定。

新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对个人外汇管理的监管,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根据新规定,个人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1. 银行实名制:个人进行外汇交易需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进行实名注册。

2. 外汇交易限额:根据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要求,设定个人外汇交易的限额,超过限额需经过特殊审批。

3. 外汇交易用途限制:个人外汇交易需提供明确的用途,用于合法的经济活动,禁止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4. 外汇交易资金来源报告:个人进行外汇交易需提供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并按照要求报告。

5. 个人外汇交易信息公开:个人外汇交易信息需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有可能对外公开。

6. 外汇交易违规处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进行处罚,可能包括罚款、限制外汇交易等。

个人在进行外汇交易时,应严格遵守新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也会不断完善相关规定,以适应外汇市场的发展。

个人外汇管理新规定(三)在全球化和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个人外汇管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对个人的外汇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管和控制,旨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

2023年外汇管理规定介绍

2023年外汇管理规定介绍

2023年外汇管理规定介绍2023年外汇管理规定是指在2023年出台的针对外汇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和解析。

第一部分:外汇管理的背景和目的第二部分:2023年外汇管理的重点措施第三部分:2023年外汇管理的政策调整第四部分:2023年外汇管理的影响和展望第一部分:外汇管理的背景和目的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蓬勃增长,外汇市场成为各国之间资本流动和支付结算的重要场所。

外汇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贸易平衡和资本流动的有序进行。

第二部分:2023年外汇管理的重点措施1. 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加大对外汇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措施和机制,加强对外汇市场操纵和违规操作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2. 强化外汇风险管理:加强对外汇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完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外汇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有效控制外汇风险的传导和扩大。

3. 优化外汇市场结构:促进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创新,推动外汇市场的多元化和国际化,提升外汇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

4. 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和管理,防范和化解跨境资本流动的风险,促进跨境资本流动的便利化和有序进行。

第三部分:2023年外汇管理的政策调整1. 扩大外汇市场准入:放宽外汇市场准入条件,吸引更多外资进入,推动外汇市场发展和壮大。

2. 简化外汇交易程序:简化外汇交易手续和流程,提高外汇交易的效率和便利性。

3. 加强外汇管理信息公开:加大对外汇管理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知晓度和透明度。

4. 推动外汇市场创新发展:鼓励外汇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推动数字货币和区块链在外汇交易中的应用。

第四部分:2023年外汇管理的影响和展望2023年外汇管理的重点措施和政策调整有望进一步提升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加强对外汇市场监管和风险管理可以降低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提高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最新版)

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最新版)

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最新版)第一条为规范境内商业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兑换特许机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海关总署及其直属海关为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的管理机关。

第三条境内商业银行、兑换特许机构因存取、汇兑及现钞批发业务需要将外币现钞(包括纸币及硬币,下同)调往其他国家(地区)或从其他国家(地区)调入的,适用本规定。

境内机构将外币现钞用作纪念币等非存取、汇兑及现钞批发业务之外用途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境内商业银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实行备案制。

首次开办业务前,由境内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视同总行,下同)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或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提交《银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见附表1)一式两份及有关材料进行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一)可行性报告和业务计划书。

(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外汇分局收到境内商业银行总行内容齐全的备案材料后,在其提交的《银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上加盖签章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备案表退还申请银行留存。

第六条外汇分局应自申请银行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银行情况书面通知当地直属海关,同时抄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及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当地直属海关收到外汇分局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转报海关总署。

第七条已获得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停办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应当自停办业务之日前30个工作日由其总行向所在地外汇分局提交《银行停办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见附表2)履行停办备案手续。

外汇分局按照第六条程序分别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条兑换特许机构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实行审批制,具体程序及要求按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相关规定办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兑换特许机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资格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海关总署。

2022年外汇管理新规定

2022年外汇管理新规定

2022年外汇管理新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范跨境担保项下收支行为,促进跨境担保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跨境担保是指担保人向债权人书面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并可能产生资金跨境收付或资产所有权跨境转移等国际收支交易的担保行为。

第三条按照担保当事各方的注册地,跨境担保分为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和其他形式跨境担保。

内保外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内、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外的跨境担保。

外保内贷是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外、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内的跨境担保。

其他形式跨境担保是指除前述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以外的其他跨境担保情形。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规范跨境担保产生的各类国际收支交易。

第五条境内机构提供或接受跨境担保,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按本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管理手续。

担保当事各方从事跨境担保业务,应当恪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六条外汇局对内保外贷和外保内贷实行登记管理。

境内机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应按本规定要求办理内保外贷登记;经外汇局登记的内保外贷,发生担保履约的,担保人可自行办理;担保履约后应按本规定要求办理对外债权登记。

境内机构办理外保内贷业务,应符合本规定明确的相关条件;经外汇局登记的外保内贷,债权人可自行办理与担保履约相关的收款;担保履约后境内债务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第七条境内机构提供或接受其他形式跨境担保,应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

第二章内保外贷第八条担保人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签订内保外贷合同。

第九条担保人签订内保外贷合同后,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内保外贷登记。

担保人为银行的,由担保人通过数据接口程序或其他方式向外汇局报送内保外贷业务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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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新规定外汇是以外币表现的用于国际金融结算的支付凭证。

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外汇管理新规定,希望对你有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

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第八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

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

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第十条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

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

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第十一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第十二条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第十四条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十五条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三章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第十六条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第十八条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第十九条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及通过股权转让等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境外个人可按相关规定投资境内B股;投资其他境内发行和流通的各类金融产品,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

第二十三条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第二十四条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

银行为个人开立外汇账户,应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

账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外汇储蓄账户、资本项目账户。

第二十五条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

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条个人开立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特殊目的公司专用账户及投资并购专用账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外应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八条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一)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第三十条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第三十一条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第三十二条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已接入和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的银行,直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三十三条各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申请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应满足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接入条件(附2),具备经培训的技术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并能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四条银行应按规定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网点信息登记表,向外汇局提出系统接入申请。

外汇局在对银行申请验收合格后,予以准入。

第三十五条除以下情况外,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都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一)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二)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三)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四)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五)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第三十六条银行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办理:(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查询个人结售汇情况;(二)按规定审核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三)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上逐笔录入结售汇业务数据;(四)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作为会计凭证留存备查。

第三十七条外汇局负责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业务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考核和检查。

广义外汇指的是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此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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