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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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选择——复旦投毒案6

父亲的选择——复旦投毒案6

父亲的选择——复旦投毒案原标题:复旦投毒案死刑复核死者父亲称不接受赔偿道歉2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审死刑判决复核听取林森浩辩护人意见。

对此,受害人黄洋的父亲向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透露,他依然坚持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

如果林森浩被轻判,他会继续申诉。

27号,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审死刑判决复核听取林森浩辩护人意见。

据林森浩辩护人斯伟江律师介绍,整个过程持续两个多小时,辩护人阐述4点意见,认为判处林森浩死刑的量刑过重,法官表示会依法审理。

斯伟江律师称,辩护律师主要阐述了四点意见,包括黄洋喝入的毒物未到致死量、有新的专家意见显示不排除其他多种因素致黄洋死亡,林森浩的主观故意更接近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以及一审法院审理期间的一些程序性问题等,认为判处林森浩死刑的量刑过重。

斯伟江称,最高法死刑复核法官已提审过林森浩。

27日上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的情况联系了黄洋父亲黄国强。

黄国强说,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一事他并不知晓,但对于林森浩的判决,他坚持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

黄国强同时表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收到过林家的赔偿或者道歉,“而且我也不要他的赔偿和道歉,要赔偿他就把黄洋还给我。

”对于记者提出如果林森浩被轻判,黄国强当即表示,他会继续申诉。

27日,记者试图通过林森浩律师唐志坚联系上林父,但未能成功。

唐志坚律师表示,他了解到,对于林森浩的二审死刑判决复核一事,林父没有过多的态度表达,只说希望能依法判决。

案件回顾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上海警方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

同年12月8日,此案二审开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年1月8日上午对此案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来源:华西都市报 | 作者:兰江小编寄语:对于黄洋这位天之骄子来说我们深深的惋惜,他的离去对他父亲而言可能已经是失去了大半个世界,黄洋的父亲不接受道歉赔偿是源于伟大的父爱。

复旦投毒案

复旦投毒案

林森浩的权利和义务
先赋角色:儿子 弟弟(哥哥) 研究生 自致角色:黄洋舍友 未来医生

角色扮演 角色技能
角色扮演:是处于某一地位的人的实际行 为。 角色实践:一个在复杂的情境中行动的过 程。

扮演 角色期待

家人:林森浩青春期很懂事、很孝顺,没有一般孩子的叛逆。而林森浩优 异的成绩和内向的性格也没有让家人操心过,是家人眼中的“乖乖仔”
而他也因食下自己种下的恶果,走向了不归路。
悲痛的不止是复旦学子,还有千千万万个父母。 他好学上进,感情之细腻,被女同学称为“妇女之友”;他爱团队活动, 也喜欢远方支教。 而他也想早日挣钱养家,帮扶辛劳的父母;他更想让医院回归成治病救 人给患者以温暖的天堂,让医生回归成最接近上帝的白衣天使。 可他走了。正如他曾写下的:有时分离,是为了更好地重逢。 而他也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惨痛的代价,终将让梦想破裂 青春是那么的美丽。我们,但愿悲剧不再重逢演某 种角色的现象。
角色失调 自我防御
智商高但情商低 心理边境渗透

反身性 移情(非反身性)

从整个案情看,特别是他使用的手段来看,他欲置人于死地的动机和 目的是明确的。比如,在被害人的饮水中投放超剂量的剧毒药物。所 以,只是想恶作剧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林森浩嫉妒的是黄洋的活泼热情 要学会理智地表达情绪,而不是压抑不良情绪。学会辩证地、一分为 二地看问题或者学会换位思考、换角度思考问题,这样情绪会随之改 变。最好掌握一两种在关键时候克制自己情绪冲动的方法,如放松方 法中的深呼吸、离开冲突现场、转移注意力等。特别是要意识到在情 绪冲动时不要做决定,更不要采取行动。因为此时自己是不理智的。
邻居:林家两个儿子读书都很用功,尤其是林森浩,从小到大学习成绩一 直都很拔尖,从小到大,从未跟村里的小孩红过脸,打过架。他一向都很 乖巧懂事,也没有年轻人轻浮和狂妄的毛病,待人接物也很有礼貌。最近 几年每次回家,在路上遇到我们这些长辈,他都很主动跟我们打招呼。 中学老师:并没有感觉他的性格有什么怪异之处,只是相对文静,很少主 动跟老师打招呼,平时也不喜欢跟同学们打闹。 中学同学:林森浩比较腼腆,平时对陌生人的话会少点,但和朋友相处还 是挺健谈。他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也发生过与同学不愉快的事,吵吵 架很正常,一两天就过了,然后也是有说有笑。脾气确实有点古怪 大学同学:他对自己的智力应该比较有信心,有一定表现力,但我感觉他 似乎一直不受重视,有点自卑。

关于复旦大学投毒案【三篇】

关于复旦大学投毒案【三篇】

毒品的经过。

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为借口,从别人那里借钥匙后,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204影像医学实验室,2011年参加医学动物实验后,取出保管在这里的剩馀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放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离开该室。

2013年3月31日17时50分左右,林森浩携带上述物品回到421室,利用无人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将试剂瓶等物品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投入宿舍楼外的垃圾箱。

2013年4月1日9点左右,黄洋在421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当天中午在中山医院就诊。

4月2日下午,黄洋再次去中山医院就诊,检查发现肝功能受损,住院观察。

4月3日下午,黄洋病情加重,转院重症监护室救治。

警察调查了一下。

林森浩在法庭上二审宣判[2]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到复旦大学保卫所通报黄洋中毒事件,上海警察接到通报后立即组织特务组进行调查。

林森浩在接受公安人员调查询问之前,没有说实话。

2013年4月12日零时左右,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浩有犯罪嫌疑,呼吁后,林森浩如实供述了向421室饮水机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急救无效,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医院去世。

经法医鉴定,黄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导致急性肝衰竭,继发多器官衰竭死亡。

正式逮捕。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复旦大学4·1事件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嫌疑依法批准复旦大学4·1事件嫌疑人林某逮捕。

2013年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写了亲笔信,怀疑学校逃避责任,做了官僚的做法。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发出《上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林森浩没有精神异常。

复旦投毒案的稿子

复旦投毒案的稿子

第一张标题:知法懂法守法明德成人成才------从复旦大学投毒案学习法律知识,促进和谐成长一.发生在2013年4月1日愚人节的投毒案受害者:黄洋,男,27岁,生于1985年,四川自贡人,家里独子。

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在读研究生,在放弃直博机会找工作未果后,又通过考博初试,复旦大学耳鼻喉科博士初试的第一名。

2013年4月16日,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去世。

施害者:林森浩,29岁, 男,1986年10月17日出生于广东汕头,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中山医院见习生。

2010年,林森浩被中山大学推荐免试进入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复旦附属中山医院超声科见习第二张二.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后的司法进程(用纵坐标来表示,旁边配图)2013年4月16日,林森浩涉及黄洋中毒死亡案,警方初步认定他存在重大作案嫌疑被刑拘;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依法批准逮捕;2013年11月27日,复旦投毒案开审,林森浩当庭供认起诉书指控他采用投毒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2014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嫌疑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2月8日,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二审,林森浩辩称自己没有杀人动机;2015年12月7日,最高法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裁定书。

2015年12月10日,林森浩父亲因缺少死刑核准裁定书未能成功申请抗诉。

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

一审: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

第三张三.复旦投毒案中的适用法律中新网2月18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问题一:何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

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

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复旦投毒案,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看看林森浩道歉信原文以及相关内容。

望大家采纳。

林森浩道歉信原文尊敬的黄叔叔、阿姨:对不起,我给你们带来了如此沉重的打击。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那时黄洋跟我都信心满满,在各自的梦想道路上拼搏着可是,哎!我所犯的大错就像石碑上的刻字,那么醒目,那么触目惊心,难以磨灭!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你们跪下谢罪!希望你们平安,希望你们保重身体,也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灵魂!新闻回放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出现中毒症状。

2013年4月11日复旦大学报案。

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三次欲向黄洋父母当面道歉未被接受和林森浩父亲的交谈并不容易,信号不好加上他不善于表达,为了不理解错误他的意思,记者总是需要再三和他确认。

在对话中,林森浩父亲最多的语言就是叹气。

对于外界质疑他们为何不及时出来向黄洋家人道歉,林父用种种原因概括。

谈到细处,林父告诉记者,最初他并不相信儿子会杀人,直到在庭上看到儿子,再到宣判,他才渐渐地接受黄洋因儿子而死这个事实。

林森浩道歉信(2篇)

林森浩道歉信(2篇)

林森浩道歉信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了很多才写下了下面的内容。

“诚信或者忠诚,并不机械地等于终身服务于一家公司。

人和企业都在时刻的改变着,对于企业而言,随着公司的发展变迁,过去适合的员工未来可能不再适合他的职位;对于个人来说,一个公司过去可能是他最佳的选项择,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在可能已经无法激发他最大限度地发挥他的激情和才干。

”当我在凌晨三点读到这段话时,心里面感慨万千,久不能眠……于是我打开电脑,给您写了这封辞呈。

去与留这二字,在我心里一直反复。

直到我想到了这句话“当您在很难作出选择的时候,您必须尊重发自你内心的声音”。

当初进入公司时您对我的满怀期许。

而我自持在外企呆过,做事条理清晰,对自已充满信心,看不到自已的短处。

想起这些至今令我汗颜。

在这几年的工作时间里曾经有过的激情,迷惘,彷徨,和温暖,感悟,奋进。

父亲交给我的坚毅,诚实的心态使我在这些过程中坚难的走了过来,并在工作中,生活中不断的修正自已,努力的提高自已的认识。

我也并因此而重拾生活的信心。

回首过去,当我想到“要有足够的胸怀来接受你不能改变的事情,要有足够的勇气来改变你能改变的事情,要有足够的智慧来区分二者的不同。

”时,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因为自已的胸怀不够.人生无法重来,但是可以随时重新来,我有选择的权力。

曾记起研究开发部的朝气,热情。

技术工程部的和谐,沉稳,责任。

这些都给我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它已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也必将让我时常想起一起共事过的各位同仁。

后来我发自内心地感谢和一起工作过的同仁,我曾经和他们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令我难忘的时光。

感谢您这几年来对我的厚爱,对我自身存在缺点的包容,以及对我在工作中所犯错误的指正。

您那颗正直的心,满怀激情的人生态度、宽广的胸怀、机敏的处事方式、必将令我受用终身。

也正因此,我祝愿您,您也必将用您的智慧引领公司走向一个更加高远的,全新的末来。

林森浩日期林森浩道歉信(2)致:受伤者林先生尊敬的林先生:首先,请允许我以极深的痛悔之心向您表达最诚挚的道歉。

复旦投毒案开审 林森浩首次对黄洋家人表歉意

复旦投毒案开审 林森浩首次对黄洋家人表歉意

复旦投毒案开审林森浩首次对黄洋家人表歉意昨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复旦大学寝室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作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坐在被告席上。

他被指控向宿舍饮水机投放剧毒的N-二甲基亚硝胺,导致黄洋死亡。

法庭上他表情平静,说话声音很小,以致法官频繁提醒他大声说话。

面对公诉方提出的指控、列举的证据,林森浩反复说着没有异议。

他唯一否认的,是公诉方因“生活琐事”起杀心的指控。

他说,自己只是愚人节想整一下黄洋,让他难受一下,没想到会杀人。

这个从侦查阶段就让警方觉得十分牵强的理由,在庭审时被林坚持到最后。

傍晚6时15分,该案庭审结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做出宣判。

4月1日,黄洋在早上喝了宿舍里的桶装水后,一直呕吐不停。

这个复旦大学2010级的硕士生,不得已叫来师弟吴鑫铭陪自己一同去医院输液,但症状并未因此减轻。

吴鑫铭后来对警方回忆,送黄洋回宿舍后,吴鑫铭在校园里碰到和黄洋同宿舍的研究生林森浩。

他主动上去打招呼,说黄洋身体不适,输了一天液。

林森浩并没有太大反应。

第二天,作为实习医生,林森浩还在中山医院给黄洋做了B超检查。

直到4月16日黄洋去世,林森浩曾多次去医院探望。

7个多月后的11月27日,林森浩作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坐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他被指控向宿舍饮水机投放剧毒的N-二甲基亚硝胺,导致黄洋死亡。

法庭上他表情平静,说话声音很小,以致法官频繁提醒他大声说话。

面对公诉方提出的指控、列举的证据,林森浩反复说着没有异议。

他唯一否认的,是公诉方因“生活琐事”起杀心的指控。

他说,自己只是愚人节想整一下黄洋,让他难受一下,没想到会杀人。

这个从侦查阶段就让警方觉得十分牵强的理由,被林森浩坚持到最后。

宿舍第三人提示确定毒物吴鑫铭是在4月1日中午接到黄洋电话的。

等他从闵行区实习的医院赶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看到黄洋正在打吊针,人显得很累。

他后来在对警方的口供中说,输液室里太嘈杂,自己也没有细问病情。

林森浩给女朋友的一封信

林森浩给女朋友的一封信

林森浩给女朋友的一封信经典道歉信尊敬的李璇小姐:收到了您投诉信,我感到非常抱歉。

但是,我非常有必要将客人所投诉的内容做以下说明,请省中旅负责人明察!李璇3人所在的团,是一个共有30人的北京纯玩无购物散拼团,客源来自湖北,安徽等很多地方。

团内所有的客人都是当天分两个火车站抵达北京,北京站的客人是早上六点抵达,北京西站的客人是早上六点五十抵达,导游和司机是先去北京站接客人,后转到北京西站接齐所有的客人开始走行程。

为防止漏接,我们在北京西站,也安排了专门接站的师傅。

客人是10月23号到早上近七点到的北京,当日,我社在北京西站有两个散拼团同时抵达。

其中一个是李璇所在的团,另一个的散拼团也是接的武汉过来的散拼客人。

客人出站后没有找到接站人,给我来了电话,我告知客人稍等,我通知接站人给他打电话。

当时有我社的接另外一个团的导游看见了他,并把他交给了接站师傅。

可是,不知道客人是什么原因,就是不跟我的师傅走。

李璇所在的团是散客拼团,团里的客人都是来自各个地方的客人,有90%的客人在导游或师傅联系到之后都跟随其上了车,可是李璇三人坚持不上车,并且僵持了将近一个小时,客人一定要求我社接站负责人姜云前去接站,姜云为我社计调部经理,我们所有的客人留的电话都是姜云的电话,并且这只是一个应急电话,我们所有的散客在北京未找到客人后都打这个电话,姜云不能每个客人都亲自去接,但是对于此次事件我们还是表以深深的歉意。

我社负责人刘骥,在得知客人投诉后于当天晚上亲自去酒店看望和慰问客人,客人所住酒店是北京吴裕隆酒店,刘经理确实看到酒店是3星标准,以下是酒店介绍:这个酒店确实是三星级酒店,并且当时为了避免客人回汉后投诉酒店,我们跟香港屡市杜经理提议让客人务必把所住酒店的堂和房间都用相机拍下来,这个酒店可以在网上查的到的。

关于酒店热水器问题,北京四星以下甚至部分四星酒店都是电热水器需要烧水的,四星酒店有空调可能室内温度相对高些。

关于客人的“那种稀烂地方,凭什么按三星、准三星的标准收费啊?连个火车站路边的破招待所都不如!人家好歹还有24小时热水啊!”这种说法我们可以做如下解释,24小时热水都可以提供,但是前提是客人需要插电热水器烧水,就包括武汉的`部分酒店也都是电热水器需要提前烧水的。

复旦投毒者自白不计后果伤害别人不是我的底线(重点)

复旦投毒者自白不计后果伤害别人不是我的底线(重点)

复旦投毒者自白不计后果伤害别人不是我的底线2014年02月24日13:33 CCTV面对面我有话说(264人参与)林森浩:投毒者自白【解说】复旦投毒案本周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首度接受专访,拨开命案背后的性格迷雾林森浩:不计后果伤害别人身体这种行为,在我这里不是我的一个底线。

【演播室】欢迎收看面对面。

周二,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

10个月前,被告人林森浩,一位医学院硕士生,将剧毒化学试剂注入寝室饮水机中,致室友黄洋中毒身亡。

之后的10个月,人们把目光聚焦在这个高材生身上,寻找着关于他的蛛丝马迹,希望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告诉大家,到底是什么让他痛下杀手?宣判之前,经他本人同意,林森浩接受了我的专访,这是他事发后第一次接受采访。

【字幕】2014年2月18日8时许上海闸北区中山北路【纪实】下雨街景法院外景【背景声】上海今天是阴有雨,雨量可到中到大雨……【解说】2月18号,本周二早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内外,尽管聚集着众多旁听者和媒体记者,人头攒动,但并不能消减当天清冷的气氛。

被告人林森浩,这位10个月前变得众人皆知的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将在10点多走进法庭,等待一审宣判,为发生在他和室友黄洋,两个医学高材生之间的投毒命案,划上一个暂时的休止符。

(庭审现场)宣判之前,经由本人同意,林森浩首次接受媒体采访。

【同期】记者:如果从4月开始,你进看守所到现在,10个月的时间了,可能对你来说,这是一段比较难以消化的一段时间,因为一开始你是从复旦大学的学生,然后到了看守所里,成为一个犯罪嫌疑人在等待着宣判,这10个月,你怎么消化的?林森浩:一直在看书。

林森浩:主要多看一些文学经典。

记者:为什么选择这些方面的书?林森浩:因为我觉得我以前读那些理工科的太多,这方面读得太少。

记者:你觉得是你欠缺,所以才读吗?林森浩:对,我感觉我的思维有点太直。

记者:什么叫直?林森浩:就是不懂拐弯。

有时候不考虑事情的后果,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包括说话做事可能比较直记者:人生,你觉得直好,还是说需要拐弯,有的时候比较好?林森浩:有些事情有时候太直就会容易产生这样的事情。

林森浩辩护词

林森浩辩护词

林森浩投毒案二审辩护词完整全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无论如何,辩护人对黄洋,这么一个青春焕发的年青人,如此痛苦的离世,都抱有深深的遗憾,哀痛,我们也是为人父母,虽然不能完全感同身受,但也能感受到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泪尽代之以泣血,悲绝继之以刻骨,夜夜难眠,日日摧心。

我们向黄洋父母表示深深的哀悼,希望他们能早日从噩梦中走出来。

辩护人的身份让我们很尴尬,但相信我们也是生活在这个社会、有七情六欲的人。

我们律师今天在法庭,目的是通过我们的工作,协助法庭查明本案的事实,维护林森浩的合法权益,以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如同硬币的两面,我们给林森浩一个公平审判,也是给黄洋一个正义告慰。

如果辩护人在后面质疑公安、检察院的办案程序,所取得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的精义时,检察官也会从相反角度来指控反驳,法庭正是通过对抗,兼听则明,中间裁判。

最终,能否定罪,其金标准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我们所有的辩护观点,都以上面引用的法律规定为旨归。

我想我不用过多解释,为什么法律要规定排除所有合理怀疑,因为,人不是神仙,我们事后无法还原现场,很多我们铁定以为的事物,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发现,我们原来错了,宁可错放,不可错杀,所以才会有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的原则。

为什么要防止程序违法,因为只有严格依照程序,才会有可靠的结果。

坦白说,刑事诉讼,虽然说是查明事实,寻找真相,但由于人不是神,所以,只能通过证据来推断发生过什么,因此,所谓的真相,是法律上依据证据推断可以确定的真相,而非回到过去的真实。

本案中,有一个真相目前大概是没有争议,就是,林森浩确实投了一种化学试剂,我们简称为“毒物”吧。

另外需要查明的事实真相,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疑点,主要是以下,需要根据证据来证实。

本案客观事实最大的疑点有三:1,林森浩投的到底是什么化学试剂?2,是不是投毒导致黄洋死亡,是不是投毒是黄洋致死的唯一因素,还是多因一果?3,本案林森浩的主观故意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甚至是其他罪名?这些疑点的答案在证据里,证据无法完全解决的,答案在法律里。

林森浩 我犯罪的根源到底是什么

林森浩 我犯罪的根源到底是什么

林森浩:我犯罪的根源到底是什么稿源:南方人物周刊| 作者:本刊记者张蕾周琪发自上海、汕头实习记者徐玉燕杨媛陈最日期:2013-12-06从4月案发,到11月庭审,复旦投毒案的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的心理活动和作案动机,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从法庭审理所披露的信息看,毒物来源、作案手法、到案经过等各方面事实已清晰,但就林森浩其人,世人还是有着太多的不解。

人们看不明白,一位意气风发前途大好的年轻医生,为什么会下毒害死另一位跟他几乎相同角色的青年?(导语)被告席上的林森浩面色青白,身穿迷彩马甲,看不出情绪波动,甚至有点心不在焉。

他的话很少,少到要审判长王智刚督促他说话的地步。

法庭辩论环节,审判长问:被告人,你有什么要为自己辩护的?他答:“我没有什么可辩护的。

请律师发言。

”现场听审的一位女记者情不自禁地“啊”了一声。

11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刑事庭,今年4月引发舆论极大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开审。

5年前,同样震动外滩的杨佳案也是在这儿审理,审判长也是王智刚。

被告的身份,是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学生。

他在回答基本情况中的“学历”时,脱口而出“硕士”,突然顿了一下,“呃,肄业。

”这天的审理共进行了8小时,没有出现人们事先预想的激烈而冗长的辩论。

审判长至少3次提醒被告“说话声音大些”、“靠话筒近些”。

在公诉人举证期间,审判长还忍不住打断一次,提醒被告人:“公诉人质证及播放有关的视频中,你应当注意认真地听,法庭将来要对你进行质证。

”被告答:“哦。

”愚人节4月1日愚人节早上8点多,林森浩听到室友黄洋——同校同级耳鼻喉科硕士生——起床的声音。

像往常一样,后者拿着他的白色马克杯接了点饮水机里的水。

马克杯上面印着“X 大歌手”字样,大概是这个爱唱歌的28岁男生某次比赛的纪念品。

杯子里的铁调羹撞击陶瓷壁,黄洋喝了水,紧接着吐了出来,并伴有干呕——“像我们呛到鱼骨头那样,然后抠出来的感觉。

”黄洋拎着水去盥洗室冲洗,动静很大。

复旦投毒案起诉书

复旦投毒案起诉书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沪检二分刑诉【2013】 96号被告人林森浩,男,1986年9月14日生,公民身份号码,440582************,汉族,硕士文化,原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2010级硕士研究生。

户籍在上海市邯郸路220号,住上海市东安路130号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二十宿舍楼421室。

2013年4月1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

由上海市公安局执行拘留,同年4月15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七天,同年4月25日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于次日由上海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林森浩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7月29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法定期限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审查,于2013年9月13日退回补充侦查。

上海市公安局补充侦查终结,于2013年10月12日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9月,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分别进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攻读相关医学硕士专业,并于2011年8月起共同住宿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西二十宿舍楼421室后,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竟逐渐对黄洋怀恨在心。

2012年底,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林森浩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报考博士研究生,黄洋则继续报考了博士研究生,2013年3月中旬,复旦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揭晓,黄洋名列前茅,2013年3月底,林森浩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同年3月31日14时许,林森浩以去实验取用品为名,从他人处取得钥匙后进入曾经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二楼影象医学实验室204室,趁室内无人,取出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内随身带离,当日17:50许,林森浩回到其与黄洋共同住宿的421室,趁室内无人将随身携带的上述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全部部注入室内的饮水机中,随后将注射器和试剂瓶等物丢弃。

林森浩刑前接受采访:死刑是偿债这样挺好

林森浩刑前接受采访:死刑是偿债这样挺好

林森浩刑前接受采访:死刑是偿债这样挺好林森浩(资料图)12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该案罪犯林森浩执行死刑。

在死刑复核结果出来之前,经过有关部门的允许,央视记者在上海市第三看守所对林森浩进行了独家专访。

复旦投毒案到今天已经过去大概两年半的时间了,林森浩是如何从一个名校高材生沦落到一个投毒者,他又是如何认识自己所犯的罪行呢?12月7日下午两点,记者在上海市第三看守所的一间法庭里见到了林森浩,林森浩说,在看守所的这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一直都在反思,他觉得这是自己犯的一个愚蠢的错误。

在黄洋长达16天的医院抢救过程中,林森浩完全有机会将真相说出来,也许黄洋的生命还可以保住,他的命运也可以改变,而他当时却没有那样做。

林森浩:“一住院呢,他是严重地超乎我的预料。

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不敢说了。

”记者:“为什么不敢说呢?你怕什么?”林森浩:“简单地讲就是我的层次不够,精神境界不够,觉悟还没到,对。

还有一点侥幸”记者:“那你自己觉得呢?你做这件事情是什么性质?”林森浩:“很恶劣,对,我们事后来看都是知道恶劣。

”记者:“很恶劣?”林森浩:“而且很愚蠢。

”记者:“很多人不能理解,就是你作为一个大学的同学,研究生的同学,然后又是室友,这个关系不应该闹到现在这样一个程度?”林森浩:“那天的事情呢,其实有很多机遇可以阻止它发生的。

但是我当时的那种状态,就我个人的这个层次、修养也好,我个人的修身不足也好,我是无法阻止的。

”谈起案件的死刑复核,林森浩认为什么结果都能接受。

记者:“现在案子在死刑复核阶段,想过如果核准你死刑的话,你觉得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林森浩:“对我来说意味着一次偿还,我觉得这样反而挺好。

因为这样的话,他们(黄洋父母)也能够放下。

我设想过,如果我有幸不死,至少(服刑)25年,这25年这个事情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到时候我出来,黄洋父母,而且我父母已近百年,而我呢,长期脱离社会,到时候说不定只剩下最基本的生存技能。

复旦177学生为“投毒案”被告人求情:给条生路

复旦177学生为“投毒案”被告人求情:给条生路

复旦177学生为“投毒案”被告人求情:给条生路社会万象法制晚报[微博]2014-05-07 12:53我要分享181132月18日,林森浩在上海市二中院等待一审宣判。

随后,法官宣布了死刑判决。

新华社记者裴鑫摄法制晚报讯(记者温如军)日前,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

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今年2月18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5日,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作为二中院的上级法院,上海市高院将开庭审理林森浩上诉案。

复旦投毒案进入二审程序。

近日,《法制晚报》记者通过多种渠道拿到了这封由复旦大学177名同学联合签名的“请求信”,177名学子表示,希望国家、社会、法院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多位律师及专家则表示,“请求信”对二审量刑的影响可能性不大。

上书 177学子为林森浩求“免死”“我们是复旦大学的学生,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

”请求信写道,林森浩投毒,导致同学黄洋死亡,其罪严重,后果惨重。

林本人必须痛彻心扉地忏悔,如果得以生存,应以一切办法为受害者父母尽孝、赎罪。

“我校老师学生对受害同学黄洋的死,极为难过、极为悲痛、极为同情。

”记者看到,在这封177名同学联名的请求信中,此处用了3次“极为”。

请求信还显示,全校师生,很多为黄洋的父母捐了款,表达惋惜的同时,“让全社会从中汲取教训,绝对不能再发生此事。

”177名同学恳切表示,“我们愿意代黄洋尽孝,尽一切力量帮助他的父母。

”知情人士、上海著名律师严义明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这封“请求信”是由复旦大学一教授发起的,177名学生自愿联合签名后,直接寄往上海市高院。

昨日,《法制晚报》记者联系到了参与“上书”全程的复旦大学同学。

复旦投毒案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

复旦投毒案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裁定书被告人林森浩,男,汉族,1986年9月14日出生于广东省汕头市,原系xx 大学xx医学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xxxx级硕士研究生,户籍地上海市xx路xxx 号,暂住地上海市xx路xxx号xx大学xx校区西xx号宿舍楼xxx室。

2013年4月26日被逮捕。

现在押。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于2014年2月18日以(2013)沪二中刑初字第110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林森浩提出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5年1月8日以(2014)沪高刑终字第31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

现已复核终结。

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某(殁年27岁)分别系xx大学xx 医学院xxxx级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耳鼻咽喉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二人同住上海市xx路xxx号xx大学xx校区西xx号宿舍楼xxx室(以下简称“xxx室”)。

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黄某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某。

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为借口,从他人处借得钥匙后,进入xx大学附属xx医院(以下简称“xx医院”)xx号楼xxx影像医学实验室(以下简称“xxx 实验室”),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医学动物实验后存放于此处的、内装有剩余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带离该室。

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携带上述物品回到xxx室,趁无人之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后将试剂瓶等物装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丢弃于宿舍楼外的垃圾桶内。

4月1日9时许,黄某在xxx 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即于当日中午到xx医院就诊。

反面镜林森浩从研究生到杀人犯

反面镜林森浩从研究生到杀人犯

反面镜林森浩:从研究生到杀人犯林森浩,1986年10月17日出生于广东汕头,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

林森浩高考时以780多分考入中山大学,2010年因成绩优异被中山大学推荐,免试进入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复旦附属中山医院超声科见习。

2013年4月16日,林森浩涉及室友同学黄洋中毒死亡案,警方初步认定他存在重大作案嫌疑被刑拘;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依法批准逮捕;11月27日,复旦投毒案开审,林森浩当庭供认起诉书指控他采用投毒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2014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嫌疑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家庭背景:林森浩在家排行老二,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妹妹,其弟弟也在读大一。

林家在汕头属中等人家,林家在村里名声也不错。

2学医经历:林森浩并非从一开始就热爱医学,学医是父亲的希望,林森浩听从家长的意见而学医。

开始,当他进入医学院学习一年半后,还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听到“医学神圣”之类的话时,也没有什么感觉,直到他在广东当地一家医院见习后,思想才发生了转变。

当时,林森浩在急诊科实习,一次来了一名昏迷患者,其妻子在旁边焦急万分,直到医生说了句“没事”,家属才放下心来。

林森浩自此收获了学医的动力,并在一次自愿献血活动中表示:“爱心是一个医务工作者必不可少的。

”3人物性格:林森浩的近照显示,他有着高颧骨、剑形浓眉、戴眼镜的青年形象。

然而即便是去旅游,林沐出现在照片里的表情,大多数仍显严肃。

林森浩曾在自己的空间写下:“要有一种执着:骂粗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唯有武力”。

2013年4月8日,林森浩被拘前所发的最后一条微博大意是:“有时候挺痛恨医生这个行业,因为对于寻求帮助的病患总不能帮助到底。

”林森浩的母亲记得,儿子从小到大,从未跟村里的小孩红过脸、打过架,在外面受了委屈,只会回家告诉父母。

林森浩旧时同学也记得,林从不争强好胜,回家后时常找旧友打篮球聚集,话也不会比任何人少。

复旦投毒案死者父亲拒绝接受学生联名求情信

复旦投毒案死者父亲拒绝接受学生联名求情信

复旦投毒案死者父亲拒绝接受学生联名求情信致得协同文档管理系统2月18日,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

一审判决之后,复旦177名学生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

受害者黄洋的父亲表示并不接受请求信的内容。

上海知名律师严义明认为,并不能确定请求信能否影响二审判决结果。

学生自愿草拟命令信参与起草《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的复旦学生吴先生介绍,作为法学院的研究生,他一直关注着“复旦投毒案”。

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后,他就考虑到是否判刑过重,跟多位同学和老师交流之后,他们想通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向法院表达自己的意见。

据介绍,一位教授和学生一起草拟了命令信,至宿舍和教室内跟同学交流,征询自愿亲笔签名。

由于随机性很大,亲笔签名的177名学生源自各个系院,但主要分散在法学院和林森浩所就读于的医学院。

3月31日,复旦学生将命令信轻易寄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后获得了法院答复。

4月20日,部分学生又向法院提交了一封“声明书”,说明“命令信”就是学生真实意愿的抒发,期望法院聆听其心声,考量其主张。

吴先生说,请求信中,同学们认为林森浩的罪行是不可原谅的,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但是,林森浩在学校做了一些好事,不是一个凶残的人,从情理上讲,希望能给他一次机会重新做人,请求法院不要判其死刑立即执行。

同学们表示愿意代黄洋尽孝,尽一切力量帮助其父母。

“我们也不想干扰法院的判决,但是希望能从情理上讲减轻对林森浩的判决”,希望法院能够慎重判决死刑,尽量减少死刑的用刑。

另一位亲笔签名的学生指出,从人情的角度来说,黄洋的返回已经使他们非常疼,他们不敢再丧失林森浩,“我们无法为了惩罚一个人而必须褫夺他的生命”。

父亲不接受请求信内容据成都全系列搜寻新闻网消息,获知177名复旦学生联署上奏后,黄洋的父亲黄国强则表示,这就是林森浩的辩护律师实行的一种方式,不拒绝接受这封信的内容。

他说道,学生们在信中说道愿代黄洋不孝,只不过就是再加了一种方式期望免去林森浩有罪。

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文档

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文档

2020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文档Document Writing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林森浩道歉信原文尊敬的黄叔叔、阿姨:对不起,我给你们带来了如此沉重的打击。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那时黄洋跟我都信心满满,在各自的梦想道路上拼搏着……可是,哎!我所犯的大错就像石碑上的刻字,那么醒目,那么触目惊心,难以磨灭!……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你们跪下谢罪!希望你们平安,希望你们保重身体,也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灵魂!新闻回放20xx年4月1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出现中毒症状。

20xx年4月11日复旦大学报案。

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xx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xx年4月16日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xx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xx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xx年11月27日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20xx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xx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三次欲向黄洋父母当面道歉未被接受和林森浩父亲的交谈并不容易,信号不好加上他不善于表达,为了不理解错误他的意思,记者总是需要再三和他确认。

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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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复旦投毒案,下面就让店铺带大家看看林森浩道歉信原文以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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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道歉信原文尊敬的黄叔叔、阿姨:对不起,我给你们带来了如此沉重的打击。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那时黄洋跟我都信心满满,在各自的梦想道路上拼搏着……可是,哎!我所犯的大错就像石碑上的刻字,那么醒目,那么触目惊心,难以磨灭!……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你们跪下谢罪!希望你们平安,希望你们保重身体,也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灵魂! 新闻回放2013年4月1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出现中毒症状。

2013年4月11日复旦大学报案。

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三次欲向黄洋父母当面道歉未被接受和林森浩父亲的交谈并不容易,信号不好加上他不善于表达,为了不理解错误他的意思,记者总是需要再三和他确认。

在对话中,林森浩父亲最多的语言就是叹气。

对于外界质疑他们为何不及时出来向黄洋家人道歉,林父用“种种原因”概括。

谈到细处,林父告诉记者,最初他并不相信儿子会杀人,直到在庭上看到儿子,再到宣判,他才渐渐地接受黄洋因儿子而死这个事实。

林森浩事件思修1500字

林森浩事件思修1500字

林森浩事件思修1500字20xx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复旦投毒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让两个医学高材生之间的投毒命案,划上一个暂时的休止符。

法庭宣判后涉事双方父母都泪洒庭审现场,林森浩父亲表示会上诉。

无论林森浩父亲上诉与否,无论林森浩最终命运将走向哪里,对林森浩的投毒行为我们应该进行深思。

让我们再回到20xx年4月1号那个阴暗的“愚人节”,自称“闹着玩”的复旦大学医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剧毒化合物N-二甲基亚硝胺放入寝室饮水机,这天早上其室友黄洋喝下了掺有剧毒化合物N-二甲基亚硝胺的水,到15天之后中毒离世,纵观整个事件始末的林森浩眼睁睁看着室友离开人世,没有做任何能挽救黄洋生命的事情。

一个所谓的愚人节玩笑,就在人性幽暗的通道中茫然四顾之后,没能找到光明的出口,在黑暗中以一出悲剧收场。

让两个家庭都处在水生火热的痛苦边缘中。

记者在采访林森浩过程中林说了这样的一句话“不计后果伤害别人不是我的底线。

”这句话让我很惊愕,一个27岁的医学高材生,在校学习十几年,在人们眼中应该是个很优秀的人才,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呢。

并且根据检方的指控,林森浩对N-二甲基亚硝胺可以说再熟悉不过。

为了完成论文,过去三年多,林森浩需要反复进行动物实验。

林森浩对二甲基亚硝胺的基本毒性以及它能够导致生物体肝功能衰竭,直至死亡的认知是明确而又清楚的。

那么林明知N-二甲基亚硝胺具有可能致人死亡的剧毒,为什么不计后果的眼睁睁看着室友喝下含有剧毒的水呢?这就是他所说的,不计后果伤害他人不是我的底线。

正因为林这样的想法,才酿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

林森浩是一个不负责任、不计后果、率性而为的人,这是一种错误的人生态度,也是教养的表现。

我们不能将所有过错和罪责全部加在林森浩头上,这也是其家庭或社会的过错,复旦投毒案没有胜利者,没有赢家,黄洋是受害者,林森浩同样是个悲剧,他既是案件中的加害者,也是案件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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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林森浩道歉信原文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复旦投毒案,下面就让带大家看看林森浩道歉信原文以及相关内容。

望大家采纳。

尊敬的黄叔叔、阿姨:
对不起,我给你们带来了如此沉重的打击。

……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那时黄洋跟我都信心满满,在各自的梦想道路上拼搏着……可是,哎!我所犯的大错就像石碑上的刻字,那么醒目,那么 __,难以磨灭!
……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叔叔阿姨!给你们跪下谢罪!希望你们平安,希望你们保重身体,也希望你们能谅解我的灵魂!
20xx年4月1日
复旦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出现中毒症状。

20xx年4月11日
复旦大学报案。

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xx年4月12日
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xx年4月16日
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xx年4月25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xx年10月30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 __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xx年11月27日
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20xx年2月18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 __公开宣判认定,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

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xx年2月25日
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和林森浩父亲的交谈并不容易,信号不好加上他不善于表达,为了不理解错误他的意思,记者总是需要再三和他确认。

在对话中,林森浩父亲最多的语言就是叹气。

对于外界质疑他们为何不及时出来向黄洋家人道歉,林父用“种种原因”概括。

谈到细处,林父告诉记者,最初他并不相信儿子会杀人,直到在庭上看到儿子,再到宣判,他才渐渐地接受黄洋因儿子而死这个事实。

之前,本来想和儿子沟通后再看看如何应对,可没想到,事情就这样耽搁了。

林父告诉记者,他曾三次想向黄洋的父母当面道歉,但都未见到黄洋的父母。

第一次是在上海,一审宣判后,他前往浦东黄洋父母的暂住处,但未能见到黄洋的父母。

此后,林父两次前往黄洋在四川自贡的老家,希望当面道歉,可但都未被接受。

20xx年清明节前夕,林森浩的父亲第二次前往黄洋的老家四川自贡,希望能当面向黄洋的父母道歉。

由于黄洋的父母再次选择了避而不见,林森浩的父亲只得前往黄洋的墓前上香,这是林父第二次去给黄洋上香。

也许只有这样,他才能离黄家人更近一些。

伴随着道歉引发出来的是有媒体报道称林父围堵黄洋父母。

“我做也是错,不做也是错,我现在已经不知道要怎么办了?”林父告诉记者,自己的很多行为和言语被媒体误解报道了,就好比他根本没有围堵过黄洋的父母,他去只是想真心道歉。

三次欲向黄洋父母当面道歉未被接受
和林森浩父亲的交谈并不容易,信号不好加上他不善于表达,为了不理解错误他的意思,记者总是需要再三和他确认。

在对话中,林森浩父亲最多的语言就是叹气。

对于外界质疑他们为何不及时出来向黄洋家人道歉,林父用“种种原因”概括。

谈到细处,林父告诉记者,最初他并不相信儿子会杀人,直到在庭上看到儿子,再到宣判,他才渐渐地接受黄洋因儿子而死这个事实。

之前,本来想和儿子沟通后再看看如何应对,可没想到,事情就这样耽搁了。

林父告诉记者,他曾三次想向黄洋的父母当面道歉,但都未见到黄洋的父母。

第一次是在上海,一审宣判后,他前往浦东黄洋父母的暂住处,但未能见到黄洋的父母。

此后,林父两次前往黄洋在四川自贡的老家,希望当面道歉,可但都未被接受。

20xx年清明节前夕,林森浩的父亲第二次前往黄洋的老家四川自贡,希望能当面向黄洋的父母道歉。

由于黄洋的父母再次选择了避而不见,林森浩的父亲只得前往黄洋的墓前上香,这是林父第二次去给黄洋上香。

也许只有这样,他才能离黄家人更近一些。

伴随着道歉引发出来的是有媒体报道称林父围堵黄洋父母。

“我做也是错,不做也是错,我现在已经不知道要怎么办了?”林父告诉记者,自己的很多行为和言语被媒体误解报道了,就好比他根本没有围堵过黄洋的父母,他去只是想真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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