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法技术标合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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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附件2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一)综合评估法评标评价指标和分值设定1.技术标 12-16分(中型项目一般为12分,也可仅作合格性评审;大型项目不大于16分)2.清标及成本价分析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报价合理性分析-1或-2分(扣分项,大型项目可选-2分)3.商务标 80分4.项目负责人业绩 2分大型工程,招标人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苏建招〔2009〕140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设置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业绩分。

5.项目负责人答辩 2分大型工程,招标人可按《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设定。

(二)评分细则1.技术标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项,由评标委员会评分,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分作为投标人技术标的得分。

2.清标及成本价分析(1)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报价合理性分析:-1或-2分;①合理性分析的评标基准值=标底综合单价;②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偏差率超过+10%~-2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3000元(按工程不同可调整)以上的,每项扣0.02~0.05分,最多扣2分。

(2)按苏建设规[2009]4号文进行成本价评审,评审是否低于成本价。

3.商务标 80分(1)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的投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清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苏建设规〔2009〕4号)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成本价评审,对投标报价在成本价以上的投标人,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3~0.5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不再参与评标,作无效标书处理。

(2)平均报价与招标人随机抽取下浮率法开标后,招标人先现场随机抽取下浮率。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清标完成后,当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全部投标报价参与平均标价的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或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其余投标报价参与平均标价的计算,然后将该平均标价按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下浮率(幅度97% 到 99%,抽取下浮率每档按0.5%计)下浮做为评标基准价。

工程总承包任务评标办法

工程总承包任务评标办法

工程总承包任务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是指在满足采购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本办法所列明的计算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以最接近评标基准价且通过技术标审核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的方法。

本方法一般适用于采用资格后审的工程总承包任务招标。

评标分别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技术及经济标评审(一)评标基准值计算1-1 抽取随机家数,计算随机值开标时现场抽取计算随机值的家数,抽取范围为[1,2]。

抽出随机家数后,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剔除30%(四舍五入取整)家最高投标报价和10%(四舍五入取整)家最低投标报价,剩下的随机抽取1家的报价作为随机值或2家报价进行算数平均作为随机值。

1-2 抽取随机浮动率:浮动比率的抽取范围为[-3%,-2.5%,-2%,-1.5%,-1%,-0.5%,0%,0.5%],具体浮动比率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1-3 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采购限额×5%+随机值×95%)×(1+随机浮动率)(二)技术标评审2-1 采购代理将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企业,依次选择9家(不足9家全部提交),将技术标空白本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技术标评审。

2-2 技术标评审采用定量评分基础上的通过制,满分一般为100分,技术标得分在应得分80%(含)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评审。

技术标主要评审内容和分值权重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详见后附评审内容。

2-3 技术标评审按照“先定性分析,后定量打分”两步进行。

定性分析阶段:评审专家应在横向比较的基础上对各标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各标档次,可根据其他专家的意见进行复核和调整,亦可维持不变。

定量打分阶段:全部讨论结束后,按照“固定时间、独立评分、集中进行”的原则,进行记名式评分并签字确认。

不得再进行讨论或相互交换意见,亦不得干涉或干扰其他专家评分。

2-4 诚信打分阶段:评审专家根据采购执行人提供的投标企业诚信记录进行资信打分,被记录严重不良行为(已度过暂停邀请期,但仍在有效期内),一般不良行为(在有效期内)的扣分,守信企业加分,具体标准详见后附评审内容。

三种 评标办法

三种 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总则1.1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程序为评标入围单位确定、初步评审(即否决投标判别)、详细评审。

1.2本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计分,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投标人商务标得分和技术标得分的合计得分,总分100分。

其中,商务标满分为分(55-60分);技术标满分为分(45-40分),技术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分项打分合计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入围单位确定2.1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进行评标。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出现商务分相差悬殊,超过技术分最高与最低分值的差值致使技术标评审失去作用时,可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并出具对这些投标人不再进行技术标评审的决议。

)2.1当投标人≤7家时,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

当投标人>7家时,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去除N(1≤N≤3)家后,从剩余投标人中由低到高取M(M≥7)家的投标人入围进行评标;剩余投标人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

对于评标过程中出现否决投标致使投标人少于3家的,可按上述方式补足至3家。

2.1当投标人≤9家时,则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

当投标人>9家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投标人家数为偶数N时,取由低到高的第N/2家投标人(入围)的报价为中间值,向下取2/3M(取整)家投标人,向上取1/3M(取整)家投标人形成M+1(M≥6)家投标人入围进行评标;投标人为奇数N时,取由低到高的第(N+1)/2投标人(入围)的报价为中间值,向下取2/3M(取整)家投标人,向上取1/3M(取整)家投标人形成M+1(M≥6)家投标人入围进行评标。

(注:1/3、2/3为本标准文本推荐比例,操作中也可视具体情况调整,但中间值向下取的投标人数需≥2倍向上取的投标人数。

)对于评标过程中出现否决投标致使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可按上述方式往下补足至3家。

(注: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入围方式。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1. 背景本评标办法旨在为评审标书提供一种综合评价方法,以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投标者的能力和优劣势。

2.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评审过程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 透明公开:评审过程和结果应向所有投标者公开,确保信息对称。

-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技术能力、经验、财务实力及报价等综合因素。

- 独立决策: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评定,避免受到其他相关方的影响。

3. 评审流程- 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资格进行初步筛选,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者进入正式评审阶段。

- 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等。

- 经济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报价进行评估,并与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考虑。

- 财务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

- 最终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作出最终评定,确定中标者。

4. 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对投标者进行评价:- 技术能力:评估投标者的技术实力、团队配置和项目经验等方面。

- 经济因素: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报价、成本控制能力和合理利润等因素。

- 财务实力:评估投标者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信誉程度等。

- 相关经验:考察投标者过去类似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客户满意度等。

5. 结论本评标办法通过制定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评审流程和标准,旨在保证评定投标者能力和优劣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决策,综合考虑技术能力、经济因素和财务实力等相关因素,以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中标者。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施工组织设计、售后服务的响应性、工期、质量、免费维保期承诺、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的经历及业绩计分8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20分,工程造价65分,售后服务的响应性2分,免费维保期承诺5分,工期1分,质量1分,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4分,总分100分。

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65分)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注明:1.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标段,资信标权重为0%(特殊情形的权重不超过5%),技术标仅作合格性评审。

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以下的标段,资信标权重为10%,技术标仅作合格性评审。

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标段,资信标权重为15%,技术标仅作合格性评审。

2.技术标仅作合格性评审,专家汇总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时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60分(含)以上为合格,得分不计入总分,得60分以下为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技术复杂、要求特殊的招标项目,技术标确需计入总分的,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即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封面和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投标文件中没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错误、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无报价或多个报价;无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上无加盖公章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造价员资格专用章的;4、投标文件中无质量标准或虽有工程质量标准,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中无工期的;6、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造师证书不符合要求的;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二、技术标100分:(一)投标人施工技术力量及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5分1、技术力量雄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齐全,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者得15分;2、基本健全者得10-14分;3、其他情况得7-9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评标细则是根据XXX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为评标工作小组评审《技术标(含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标》提供依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查、评审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并签字确认自主评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成员行使评委的职权。

技术评》(含符合性审查)评标小组由设计部1人、工程部1人、分管领导1人组成,其中需求部门负责牵头,评分人员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

《商务标》评标小组由成本部1人、招标采购部1人组成,其中成本部人员负责牵头,计算及复核人员共2人。

评标包括对投标文件初评(即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和详评(即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初评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以判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确保评标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详评即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若对投标文件内的有关内容存有疑问,评标小组以书面或答辩形式向该投标人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仅对有无漏项、有无报价前后不一致、算术错误、发包范围进行澄清。

清澄清后的总价不得高于原投标报价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若低于原投标报价,其《商务标》仍按首次投标报价总价进行打分排名。

算术平错误修正原则如下:当综合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除非招标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

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并修改相应合计金额。

组成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单价不一致时,以较低的单价为准,并修改相应的综合单价和合价。

段落一:修正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在评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需要制定《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及修正表》进行修正。

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总价高于投标函中的文字报价数额,那么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价格或费用仍以投标函中的文字报价为准,不得调增。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2分工措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70分)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人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2.3.3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 含5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天津新评标办法三个细则

天津新评标办法三个细则

综合评审法细则一、综合评审法概述综合评审法是指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资信等评审内容进行量化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综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其中,商务标满分为60分;技术标满分为40分;资信标为附加分。

二、技术标技术标的评审内容包括主体、关键性部位施工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文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三、资信标资信标的设置主要工程业绩、良好信用业绩和不良信用记录。

评审内容参照“建筑【2009】256号”文,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商务标1、设有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通过商务初步评审进入到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询标,详见附件三。

3、计算评标价格及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有效投标报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格、设备或材料暂定价格费用后的价格。

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及以下且经商务询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商务评分(1)评标价格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最高分60分。

(2)评标价格在评标基准价的基础上,每上浮1%,减1分;每下浮1%,减0.5分;中间值采取插法保留两位小数,减满为止。

注:第4(2)条,招标人参照执行。

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细则一、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概述经评审的低价中标法是指对投标人的技术、资信评审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技术资信总分按序取前n名入围,入围名次“n”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般不得少于5名。

成本控制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和评标价格两种方案,由招标人自行选定适用的方案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规定:方案一(有效投标报价):成本控制价由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生成(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不足3家时,不计算成本控制价)。

当入围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时,失去“入围”资格。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注明:1.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标段,资信标权重为0%(特殊情形的权重不超过5%),技术标仅作合格性评审。

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含)以下的标段,资信标权重为10%,技术标仅作合格性评审。

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标段,资信标权重为15%,技术标仅作合格性评审。

2.技术标仅作合格性评审,专家汇总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时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60分(含)以上为合格,得分不计入总分,得60分以下为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技术复杂、要求特殊的招标项目,技术标确需计入总分的,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即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封面和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投标文件中没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错误、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无报价或多个报价;无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上无加盖公章和造价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造价员资格专用章的;4、投标文件中无质量标准或虽有工程质量标准,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中无工期的;6、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造师证书不符合要求的;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二、技术标100分:(一)投标人施工技术力量及项目组织管理机构15分1、技术力量雄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齐全,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健全者得15分;2、基本健全者得10-14分;3、其他情况得7-9分。

技术标评标方法

技术标评标方法

技术标评标方法1. 打分法。

这是个挺有趣的方法呢。

评委们会根据事先确定好的一些标准,像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给每个投标者打分。

比如说,技术方案特别完整的,可能就给个80分,要是还有很创新的点子,再加上10分。

这个方法就像是给每个投标者的技术能力做一个详细的“体检报告”,最后看谁的总分高。

2. 综合评估法。

这个方法就更全面啦。

它不仅看技术方面的东西,还会考虑投标者的信誉、业绩这些周边的情况。

就像找对象,不能只看长相,还得看看人品和家庭背景呢。

评委们会把技术、信誉、业绩等各个方面的评估结果综合起来,然后选出最合适的那个投标者。

3. 最低评标价法。

这个方法有点特别哦。

它不是单纯看谁的报价最低,而是在考虑技术符合要求的基础上,看谁的评标价最低。

这里的评标价可不是简单的报价,还会考虑一些其他的成本因素呢。

这就像是在菜市场买菜,既要菜新鲜(技术好),又要价格实惠(评标价低)。

三、这些方法的优缺点。

打分法的优点就是很明确,每个方面都有分数,大家一目了然。

缺点呢,就是有时候标准定得太死,可能会错过一些虽然不完全符合标准,但是有独特创意的投标者。

综合评估法的优点是全面,能选出综合实力最强的。

可缺点就是评估起来比较复杂,要考虑的东西太多,评委们得费不少脑筋。

最低评标价法的优点是很注重性价比,能让招标人花最少的钱得到合适的技术方案。

但是它的缺点是可能会让一些技术很好但是报价稍微高一点的投标者吃亏。

四、在评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评委们在评标时可不能马虎呀。

要公平公正,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就像老师给学生打分,不能因为哪个学生长得可爱就多给分对吧。

而且呢,在评标之前,一定要把评标标准定得清清楚楚,让所有投标者都知道自己要达到什么要求。

这样整个评标过程才会顺利又合理,选出真正合适的投标者呢。

评标办法综合法技术标合格性

评标办法综合法技术标合格性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合格性)) 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

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

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1。

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

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

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2.3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3.1。

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3。

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

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

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名;(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5)拟派选的总监理工程师前后不一致的;(6)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9)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技术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3)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费用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按苏建规字〔2014〕2号认定);(17)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8)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19)投标文件中监理人员班子低于最低人员要求的。

招标评标办法

招标评标办法

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初步评审按照本评审标准(附表1)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实质性和投标人资格响应招标文件情况进行评审。

对于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可不进行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二、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评审程序如下:1.商务标评审。

按照本评审标准(附表2)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2.技术标评审。

按照本评审标准(附表3-1、3-2、3-3)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信用评价评审。

按照本评审标准(附表4)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4.投标报价评审。

按照本评审标准(附表5)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汇总评分结果。

C=Q1×D+Q2×E+F+Q3×G《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一、初步评审按照本评审标准(附表1)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实质性和投标人资格响应招标文件情况进行评审。

对于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可不进行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二、确定入围投标人数量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评审程序如下:1.商务标评审。

按照本评审标准(附表2)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2.信用评价评审。

按照本评审标准(附表4)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投标报价评审。

按照本评审标准(附表5)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4、汇总评分结果。

C=Q1×D+F+Q3×G其中:C——总得分;D——商务标评审得分;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选取前X名为入围投标人(当出现投标人名次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下阶段评审(X为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数值)。

第二章评标办法评标

第二章评标办法评标

第二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评标办法 1.1综合评估法1.1.1综合标与技术标一、综合标:25分□√项目监理机构:15分□√业绩:2分□√检测仪器与设备:8分□√其它:/分二、技术标(监理大纲):15分,采用暗标形式(招标人可自行增减)(1)质量控制措施:3分A、有一般措施:1分;B、有具体针对性措施:3分。

(2)进度控制的措施:3分A、有一般措施:1分;B、有具体针对性措施:3分。

(3)投资控制的措施:3分A、有一般措施:1分;B、有具体针对性措施:3分。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3分A、有一般措施:1分;B、有具体针对性措施:3分。

(5)图纸审查措施:1分(6)旁站计划和旁站措施:1分(7)档案管理方案:1分1.1.2商务标商务标基准分:60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出该评标基准价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8%、97%、96%。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出该评标基准价0.9%扣1分,每低于该评标基准价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0.1—0.6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全国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之综合评估法

全国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之综合评估法

全国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之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和综合标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招标人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设定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三部分的权重,经力口权后,总分值为100分。

商务标的权重不宜低于70%,技术标的权重不宜高于25%。

综合标的权重不宜高于10%。

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其商务标权重可设定为100%,但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综合标应进行初步评审一、技术标100分(明标或暗标)(一)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几项基本内容:1、主要施工方法18分;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6分;3、拟技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6分;4、劳动力安排计划6分;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9、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12分;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4分。

如施工组织设计基(三)评标委员会应先评审技术标,多数评委认为技术标'不合格'的,则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具体每项工程的合格分数线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合格分宜为70分,评委所给施工组织设计总分少于合格分的,应说明评分理由。

二、综合标100分(一)项目班子配备50分1、项目经理10分1.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规定明确只承担一个工程或注明有特殊情况只同时(就近)承担两个工程的5分1.2项目经理简历表5分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验18分2.1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经历8分2.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履约情况(如工期、质量飞造价)10分3、项目工程师(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6分4、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构成16分4.1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10分4.2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素质高、业绩优6分(二)投标工期20分1、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文件作废1、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文)中所规定的标准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价格等,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1.2 评标办法如下: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审标准
附表四综合评估法——经济标评审标准
附表五
企业综合实力评审评标标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一、询价原则: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客观、公正的对待报价人,对报价人的评议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竞选文件进行评议,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

二、询价方法:综合评估法,对报价人的技术标(施工方案)、信誉及竞选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评选总基准分为100分,各部分权值如下表:
各部分评分权数取值表
序号评审项目具体权数取值
1 技术标(K1) 0.20
2 信誉(K2) 0.10
3 竞选报价(K3) 0.70
合计(K1+K2+K3) 1.00
三、资格后审评审内容:按询价文件规定的竞选资质要求进行审查并核对原件,填写资格性检查一览表。

报价人根据询价邀请函和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评选委员会首先对报价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竞选资格合格报价人。

报价人资格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报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对不合格报价人评选委员会需作出原因说明。

竞选资格合格性评审标准详见本询价文件附表2。

四、对评选委员会认为明显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可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并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或报价人报价确实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应作其竞选报价低于其企业成
本的评审结论,按废标处理;
五、所有竞选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所有报价人不良行为记录有效覆盖期为近二年(即竞选文件递交截至之日前2年内)。

湖南省外报价人以报价人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文件原件为评审依据,湖南省内报价人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评标办法综合法技术标合格性.doc

评标办法综合法技术标合格性.doc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合格性))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投标人名称效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投标函签字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盖章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2.1.1 形式评效的委托书(原件)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1.1 的要求组成投标文件及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唯一投标的除外)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总监理工程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师联合体投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2.1.2 资格评人审标准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信誉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区资质核验书(区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提供)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响应性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项、 3.4.2 项规定2.1.3评审标准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投标报价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者不在招标文件设定的报价区间范围内的;(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的规定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2.2 条所列情形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报价: 40 分监理方案应与前面的技术标统一:20 分项目管理机构: 40 分信用业绩分: 0.5 分企业诚信考核扣分:0 分2.2.1 分值构成监理方案得分低于70%为不合格。

合格性评审根据技术标评标专家独立打分结果,超过半数技术标评委评定监理方案得分不合格的,则监理方案不合格;量化评审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在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

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及设计文件评审
第二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评审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4、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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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合格性))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名;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5)拟派选的总监理工程师前后不一致的;
(6)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7)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9)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技术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
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3)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费用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
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
同的情况的;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
标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按苏建规字〔2014〕2号认定);
(17)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8)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19)投标文件中监理人员班子低于最低人员要求的。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

3.4 澄清、说明或补正
3.4.1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4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3.4.5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4.6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价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指标,按照总得分从高至低排序,所有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1)中标候选人条件:投标文件合格以及总得分最高。

(2)中标价为中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

(3)总分相同时,最终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当总分相同,最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业主择优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3.5.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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