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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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指标计算说明

一、机组设计供电煤耗(初设文件)

根据国核电力设计院热机初设文件(全厂热经济指标表):我公司全年平均发电热耗率为7127 kJ/kW.h,发电厂用电率8.1%。

发电煤耗按照火电厂主要经济指标计算标准(DL-T904-2015)通过反平衡计算,发电煤耗=汽机发电热耗率/(管道效率*锅炉效率*29.271)

其中管道效率为99%(设计值),锅炉效率93.5%(设计值),标煤发热量29.271MJ/kg,将全年机组平均发电热耗率代入上式得到:

发电煤耗=7127/(0.99×0.935×29.271)

=263g/ kW.h

供电煤耗=发电煤耗/(1-发电厂用电率)

=263/(1-8.1%)

=286 g/ kW.h

二、能评后供电煤耗

2015年4月公司委托国核电力设计院完成我公司节能评估报告(终版),能评后我公司机组全年平均发电煤耗为250 g/ kW.h,发电厂用电率为7.39%。

则供电煤耗=发电煤耗/(1-发电厂用电率)

=250/(1-7.39%)

=270 g/ kW.h

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一)能源统计术语释义:

1、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进行汇总,并扣除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计算公式为:

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的能源合计-能源加工转换产出合计

2、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是指各种能源经过加工转换后,产出的各种二次能源产品(包括不作为能源使用的其它副产、联产品),在计算投入量和产出量时,必须按当量热值折为标准煤。

3、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是指在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损失量,即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中投入的能源和产出的能源之间的差额。计算公式为: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

4、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是指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中产出量与投入量的比率,即能源加工转换的产出率。计算公式为: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能源加工、投入量)×100%

5、能源加工、转换损失率是指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

损失的能量与投入的能量之间的对比关系,计算公式为:能源加工转换损失率(%)=(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100%

6、能源折标准煤系数=某种能源实际热值/标准煤热值

7、当量热值又称理论热值(或实际发热值)是指某种能源一个度量单位本身所含热量。

8、等价热值是指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二次能源与相应投入的一次能源的当量,由于加工转换效率不同,同一能源的等价热值是个变动值。

等价热值=生产该介质投入的能源/该介质的产量

=该介质的当量热值/转换效率

(二)天电奇台能源公司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按照节能评估报告,能评后我公司年发电量为38.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34.69亿千瓦时,发电厂用电率7.39%,综合厂用电率9.9%,发电标准煤耗250 g/ kW.h,供电标准煤耗270g/ kW.h,年供热量776万吉焦,供热标准煤耗37k g/ GJ,年耗原煤量为183.52万吨。

根据初设文件,我公司设计原煤热值为19.969MJ/kg (当量热值),原煤折标系数=原煤实际热值/29.271

=19.969/29.271

=0.6822

则:年度总计消耗标煤量=183.52×0.6822

=125.2万吨

我公司能源加工转化产出产品:电力和热力

其中电力为34.69亿千瓦时,热力为776万吉焦。

(一)当量值计算:

电力(当量)折标系数为0.1229kg标准煤

热力(当量)折标系数为34.12 kg标准煤

则电力产出折标煤量=34.69×0.1229×100000

=426340吨

热力产出折标煤量=776×34.12×10

=264771吨

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年耗标煤总量-产出产品折标煤量

=125.2×104-426340-264771

=56.09×104(当量值)

能源加工转换率=(125.2-56.09)×104/125.2×104

=0.552 (即全厂综合热效率为55.2%)(二)等价值计算

经查阅相关资料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为本厂实际发电煤耗折算,即1 kW.h的电力等价为0.250kg标准煤。

热力(等价值)折标系数为34.12 kg标准煤

故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电力折标煤量=0.250×34.69×108

=86.73×104

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热力折标煤量=34.12×7.76×106

=26.48×104 故综合能源消费量=125.2×104-86.73×104-26.48×104

=11.99×104(等价值)

四、工业增加值能耗

工业增加值是企业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总产出与中间投入之间的差额。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即为总能耗除以工业增加值所得的数值,单位为吨标准煤每万元。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本年应交增值税-工业中间投入

工业总产值是一年的。总能耗是指公司一年的能耗。

工业中间投入=原材料、燃料、动力+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财务费用。

(1)2018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2018年奇台公司发电+供热总能耗:101.6×104吨标准煤则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101.6×104-(25.03×108×0.288+4.85×106×34.12)/103=12.97×104 2018年度工业总产值:56722万元

本年应交增值税:5324.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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