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化安全视距要求,规范
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一、道路绿化建设标准(一)基本规定1、道路绿化设计应因地制宜、生态优先、适地适景,应依据道路场地和周边环境造景,选用园林植物。
2、植物材料的选用应体现植物多样性、景观的多样性和地方特色。
所选园林植物应以本地树种为主;木本植物应选用在道路环境下能正常生长和安全露地越冬的种类,并突出市树、市花的应用。
3、行道树以高大荫浓的落叶乔木为主。
道路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注重落叶树种与常绿树种、彩叶树种的搭配,突出树木的季相变化。
4、道路改建项目,规划中应尽量保留原有树木和保护原有树种资源;对古树名木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实施过程中要尽量保留和利用道路两侧的自然地被、自然生境。
5、道路绿化的方式应有利于节水、节能,降低养护管理成本。
道路临时性绿化应根据绿地存在的时间长短,本着节约和再利用的原则建设。
6、道路绿化在植物选择、配置和绿化效果的体现上应遵循远近期结合原则。
7、道路绿化应具备必需的灌溉设施,必须满足植物生长的最低土层厚度和必需的营养面积,栽植基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道路绿化栽植成活率应达到95%,缺株应及时进行补栽。
(二)行道树的栽植1、一般规定(1)行道树树种选择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抗逆性强,树形成型性好,易形成直立的主干,冠大荫浓,寿命长,根系发达,耐修剪,具有良好观赏价值。
(2)行道树出圃要求:规格一致,树形周正,根系符合移植要求,植株健壮,无病虫害,主干通直。
(3)道路两侧应同时绿化,形成对称。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同一路段行道树树种应相同。
不同路段的绿化树种及形式宜有所变化。
(4)行道树正常季节栽植,春植不宜过早,秋植不宜过晚;非正常季节栽植宜用容器苗,应用土球苗,不得使用裸根苗;采用土球苗的必须做平衡修剪,不得做全冠栽植。
(5)行道树栽植应符合设计要求,树形丰满面应迎着主要方向,相邻植株规格应近似,树木种植后应保持直立,栽植后应立即做好支撑,防止倒伏。
(6)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的栽植不得遮挡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示牌。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总则1.0.1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
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污染日趋严重,利用道路绿化改善道路环境,已成当务之急。
城市道路绿化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迅速,为使道路绿化更好发挥绿化功能,协调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设施的关系,利于行车安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公共广场用地与公共使用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基本原则:1.0.3.1城市道路绿化主要功能是庇荫、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
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道路绿化,防护效果最佳,地面覆盖最好,景观层次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
1.0.3.2为保证道路行车安全,对道路绿化提出两方面要求。
一、行车视线要求。
其一,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通透,保证行车视距;其二,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边缘整齐连续栽植,预告道路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二、行车净空要求。
门路设计规定在各种门路的一定宽度和高度规模内为车辆运行的空间,树木不得进入该空间。
具体规模应按照门路交通设计局部提供的数据确定。
1.0.3.3城市道路用地范围空间有限,在其范围内除安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必不可少的交通用地外,还需安排许多市政公用设施,如地上架空线和地下各种管道、电缆等。
道路绿化也需安排在这个空间里。
绿化树木生长需要有一定的地上、地下生存空间,如得不到满足,树木就不能正常生长发育,直接影响其形态和树龄,影响道路绿化所起的作用。
因此,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道路绿化与交通、市政等设施的空间位置,使其各得其所,减少矛盾。
1.0.3.4适地适树是指绿化要根据本地区气候、栽植地的小气候和地下环境条件选择适于在该地生长的树木,以利于树木的正常生长发育,抗御自然灾害,保持较稳定的绿化成果。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一、道路绿地率指标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1.分车带绿地设计●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行道树绿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
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
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在部门: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市规划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8日1 总则1.0.1 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0.3.1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1.0.3.2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1.0.3.3 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1.0.3.4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1.0.3.5 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1.0.3.6 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1.0.3.7 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1.0.4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外跨绿地、分车带、交通岛、行道树绿带和立交桥绿地的建设。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新建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绿化建设。
旧路拓宽改造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1192 公园设计规范GB/T 51328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道路绿化指在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两侧外跨绿地、分车带、交通岛、行道树绿带和立交桥绿地内进行花草树木的种植。
3.2外跨绿地在道路两侧,位于人行道边缘到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地。
3.3分车带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
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带。
3.4行道树绿带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3.5道路绿地率指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所有绿地面积占道路规划总面积的百分比。
3.6通透式配置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3.0m之间的范围内,保证视线通透的配植方式。
3.7开放式绿地绿地中铺设游步道,设置座椅、座凳等园林设施和园林小品,供行人进入游览休息的绿地。
3.8胸径指树木主干离地表面1.3m处的直径。
3.9种植土理化性质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10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的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11分枝点高指树木从地表面到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4 一般规定4.1 道路绿化在植物选择、配置和绿化效果的体现上应遵循远近期结合原则。
从现有的自然环境、物候和地域特点出发,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地适树、适地适景,并与植物多样性相结合。
4.2 群落设计、复层种植、植物造景。
在树种选择上以乔木为主,乔灌草地被植物相结合,运用植物的多样性营造景观的多样性。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一、道路绿地率指标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1 分车带绿地设计●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 行道树绿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
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
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道路绿化设计相关标准

2)道路景观设计相关标准:
1.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
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符合植物间伴生生态习性的植物种类。
2.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道路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不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
3.同一道路的绿化景观风格统一,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4.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5.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
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
6.道路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7.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8.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最新版】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一、道路绿地率指标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1 分车带绿地设计●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行道树绿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
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
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一、道路绿地率指标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1 分车带绿地设计●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 行道树绿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
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
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 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
并应协调空间层次 树形组合 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毗邻山 河 湖 海的道路 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 突
出自然景观特色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 生长稳定 观赏价值 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 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
透景线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交通岛 广场和停车场绿地设计
交通岛绿地设计
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 在行车视距范围 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 布置成装 饰绿地
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负责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年 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目次
总则 术语 道路绿化规划
道路绿地率指标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道路绿带设计
分车绿带设计 行道树绿带设计 路侧绿带设计
行道树绿带 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 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路侧绿带 在道路侧方 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交通岛绿地 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 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 导向岛绿 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中心岛绿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中心岛用地
导向岛绿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导向岛用地
立体交叉绿岛 互通式立体交叉干道与匝道围合的绿化用地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1总则1..1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3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3.1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1..3.2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1..3.3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1..3.4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1..3.5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1..3.6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1..3.7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1..4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1道路绿地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举行绿化的用地。
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2道路绿带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
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3分车绿带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高低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偏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4行道树绿带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2..5路侧绿带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2..6交通岛绿地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
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道路绿化的安全要求及措施

道路绿化的安全要求及措施娄底市风景园林管理处罗少华为充分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养护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的安全性,我们园林工作者必须牢记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1、行车视线和净空要求(1)行车视线要求第一要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通透,保证行车视距;第二要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边缘整齐连续栽植,预告道路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2)行车净空要求道路设计和施工规定在各种道路的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为车辆运行的空间,树木不得进入该空间。
2、对行车视线和净空采用的措施(1)采用通透式配置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至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
(2)乔木分枝点控制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分枝点控制:次干道2.5m以上,主干道2.8m以上,人行道内侧2.2m以上。
(3)车辆停靠树木枝下的高度小型汽车要2.5m,中型汽车要3.5m,载货汽车要4.5m。
二、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1、城市主次干路的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因为主次干路交通流量大,行人穿越极不安全;噪声、废气和尘埃污染很严重,不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
如果道路两侧的绿带宽度在8m以上时可以布置开放式绿地。
2、我市中心城区的中间分车带和交通岛绿地(花坛)均不是开放式绿地,但市民穿越绿地多,踩坏苗木多,存在安全隐患多,建议在车多人多的地方设置护栏,防止行人穿越。
图1:行车视线和净空的控制三、分车绿带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1、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道路绿化安全视距要求,规范

道路绿化安全视距要求,规范篇一:防护绿地的要求第六章道路及防护绿地规划设计教学要求:重点掌握:城市道路绿地的断面布置形式、道路绿地的内容掌握:道路绿地各部分的设计要求,各类防护绿地的绿化要求了解:道路绿地的作用及防护绿地的类型(四)交叉口的绿化设计交叉处可以布置成交叉口、安全岛、交通岛、立体交叉(立交桥)等,这些地方也需要进行绿化,合理的绿化种植类型可以起到组织交通、保证行车速度和交通安全的作用。
1.交叉口绿化设计安全视距: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在进入道路的交叉口时,必须在路转角空出一定的距离,使司机在这段距离内能看到对面开来的车辆,并有充分的刹车和停车的时间而不致发生撞车。
这种从发觉对方汽车立即刹车而刚够停车的距离,就称为“安全视距”根据两相交道路的两个最短视距,可在交叉口平面图上绘出一个三角形,称为视距三角形。
在此三角形内不能有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
在布置植物时其高度不得超过0.65m-0.70m高,或者在三角视距之内不要布置任何植物。
视距的大小,随着道路允许的行驶速度、道路的坡度、路面质量情况而定,一般采用30m-35m2.安全岛有较宽的街道上,在道路中央可作短时间的停留,为避开车辆使行人能安全过街而设的安全岛.3.交通岛交通岛也可称中心岛(俗称转盘),设置交通岛主要是组织环形交通,凡驶入交叉口的车辆,一律绕岛作逆时针单向行驶,多呈圆形交通岛的半径,必须保证车辆能按一定速度以交织方式行驶。
由于受到环道上交织能力的限制,因此在交通量较大的主干道上,或具有大量非机动车交通或行人众多的交叉口上,不宜设置环形交通。
目前我国大中城市所采用的圆形交通岛,一般直径为40m~60m。
4.立交桥绿地规划设计立交桥绿地布置应服从该处的交通功能,使司机有足够的安全视距。
出入口应有指示性标志的种植,使司机可以方便地看清入口;在弯道外侧,种植成行的乔木诱导司机的行车方向,同时使司机有一种安全的感觉。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在部门: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市规划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8日1 总则1.0.1 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0.3.1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1.0.3.2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1.0.3.3 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1.0.3.4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1.0.3.5 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1.0.3.6 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1.0.3.7 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1.0.4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道路绿化相关数据要求

• 公共汽车或无轨电车等停靠站设在分车绿带 上时。大型公共汽车每一路约留30 m长的停 靠站,停靠站上留出1~2 m宽的地面铺装为 乘客候车时使用,绿带尽量种植为乘客提供 遮荫的乔木。1.5源自1.5距灌木 中心 (m)
—
1.2
1.5
各类管线常用的最小覆土深度
管线类型
电力电缆 电车电缆 电讯锌装电缆 电讯管道 热管道-直接埋在
土中 热管道-在地道中
铺设 给水管
煤气管 干煤气
最小覆土深度 0.7-1.0 0.7 0.8 0.7 1.0
0.8
1.0 0.7 0.9
备注 埋在人行道下可减少
(一)、保障行车、行人安全
• 1. 行车视线要求 • 3)视距三角形— • 当纵横两条道路呈 平面交叉时,两个 方向的停车视距构 成一个三角形,称 视距三角形。 • 植物景观设计:视 距三角形内植物高 度应低于0.7 m,以
行车防眩要求
• 中间分车带—绿篱或灌木球—可防止相向行驶车辆的灯光 照到对方驾驶员的眼睛而引起其目眩——避免或减少交通 意外。 –绿篱高度——应比司机眼睛与车灯高度的平均值高, 一般采用1.5~2.0 m。 –灌木球-株距——应不大于冠幅的5倍。 –D=2r/sinθ。其中,D为植物间隔距离;r为树冠半径; θ为对开车辆车灯照射角。
不得小于该段绿地总面积的70%。 • 路侧绿带也可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 • 或与靠街建筑的宅旁绿地、公共建筑前的绿地等相连接,
统一造景。
• 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 • 分车带应适当分段——便于行人过街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详细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详细景观⼤数据--全国最⼤的设计资源共享平台1.1 道路绿地率指标1.1.1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1.1.2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1.2.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于40%;1.1.2.2 红线宽度⼤于2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于30%;1.1.2.3 红线宽度在40-2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于22%;1.1.2.4 红线宽度⼩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于20%。
1.2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1.2.1 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2.1.1 种植乔⽊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于1.2m 主⼲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于2.2m;⾏道树绿带宽度不得⼩于1.2m;1.2.1.2 主、次⼲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1.2.1.3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1.2.1.4 ⼈⾏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道树绿带合并;1.2.1.5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侧。
1.2.2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2.2.1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路的绿化景观特⾊。
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有地⽅特⾊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1.2.2.2 同⼀道路的绿化宜有统⼀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1.2.2.3 同⼀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1.2.2.4 毗邻⼭、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然环境,突出⾃然景观特⾊。
1.3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1.3.1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长稳定、观赏价值⾼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1.3.2 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道树绿带种植的乔⽊,应选择落叶树种。
1.3.3 ⾏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冠⼤荫浓、⽣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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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化安全视距要求,规范道路绿化安全视距要求,规范篇一:防护绿地的要求第六章道路及防护绿地规划设计教学要求:重点掌握:城市道路绿地的断面布置形式、道路绿地的内容掌握:道路绿地各部分的设计要求,各类防护绿地的绿化要求了解:道路绿地的作用及防护绿地的类型(四)交叉口的绿化设计交叉处可以布置成交叉口、安全岛、交通岛、立体交叉(立交桥)等,这些地方也需要进行绿化,合理的绿化种植类型可以起到组织交通、保证行车速度和交通安全的作用。
1.交叉口绿化设计安全视距: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在进入道路的交叉口时,必须在路转角空出一定的距离,使司机在这段距离内能看到对面开来的车辆,并有充分的刹车和停车的时间而不致发生撞车。
这种从发觉对方汽车立即刹车而刚够停车的距离,就称为“安全视距”根据两相交道路的两个最短视距,可在交叉口平面图上绘出一个三角形,称为视距三角形。
在此三角形内不能有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
在布置植物时其高度不得超过0.65m-0.70m高,或者在三角视距之内不要布置任何植物。
视距的大小,随着道路允许的行驶速度、道路的坡度、路面质量情况而定,一般采用30m-35m2.安全岛有较宽的街道上,在道路中央可作短时间的停留,为避开车辆使行人能安全过街而设的安全岛.3.交通岛交通岛也可称中心岛(俗称转盘),设置交通岛主要是组织环形交通,凡驶入交叉口的车辆,一律绕岛作逆时针单向行驶,多呈圆形交通岛的半径,必须保证车辆能按一定速度以交织方式行驶。
由于受到环道上交织能力的限制,因此在交通量较大的主干道上,或具有大量非机动车交通或行人众多的交叉口上,不宜设置环形交通。
目前我国大中城市所采用的圆形交通岛,一般直径为40m~60m。
4.立交桥绿地规划设计立交桥绿地布置应服从该处的交通功能,使司机有足够的安全视距。
出入口应有指示性标志的种植,使司机可以方便地看清入口;在弯道外侧,种植成行的乔木诱导司机的行车方向,同时使司机有一种安全的感觉。
但在主次干道汇合处,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
二、高速公路绿地规划设计(一)高速干道断面的布置形式图6-11 高速公路绿地断面示意图高速公路的绿地主要由中间的分车带和公路两侧的绿化防护带两部分组成。
(二)高速公路绿地设计原则1. 高速公路绿地要充分考虑到高速公路的行车特色,以“安全、实用、美观”为宗旨,以“绿化、美化、彩化”为目标,防护林要做到防护效果好,同时管理方便。
2. 注意整体节奏,树立大绿地、大环境的思想,在保证防护要求的同时,创造丰富的林带景观。
3. 满足行车安全要求,保障司机视线畅通,同时对司机和乘客的视觉起到绿色调节作用。
4. 高速公路分车带应采用整形结构,宜简单重复形成节奏韵律,并要控制适当高度,以遮挡对面车灯光,保证良好行车视线。
5. 从景观艺术处理角度来说,为丰富景观的变化,防护林的树种也应适当加以变化,(三)高速公路绿地规划设计1.高速公路中央分隔绿带宽度 1.5m以上,宽者可达5m~10m,分隔绿带上种植应以草皮为主,严禁种植乔木,以免树干映入司机眼帘,产生目眩感觉,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低矮、修剪整齐的常绿灌木、丛花灌木种植,但一定要特别注意要有相应的数量。
2.为了防止穿越市区的噪声和废气等污染,在干道的两侧要留出20m~30m的安全防护林带。
绿地要考虑到沿线景色变化对驾驶员心理上的作用,过于单调容易产生疲劳,疏忽出事。
所以在修建道路时要尽可能保护原有自然景观,并在道旁适宜点缀风景林群、树丛、宿根花卉群,以增加景色的变换,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感。
第二节城市防护绿地规划设计城市防护绿地的类型城市防风林带、工业卫生防护绿地、道路防护绿地、铁路防护绿地、生态防护绿地城市防风林带在城市外围规划几层防风林带,对城市防风是一种理想的措施。
但由于城市用地紧张,完全按理想模式实施是有困难的,所以这类绿地大多安排在市郊的农村或田野中,可与其它绿地结合,共同完成绿地的多种功能。
例如:植物园、公园、果园与防风林结合起来,起到防风林的作用。
1.防风林带的结构透风林、半透风林、不透风林不透风林带是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和灌木相结合组成,防护效果好,能降低风速70%左右,但是气流越过林带会产生涡流,而且会很快恢复原来的风速。
半透风林是在林带两侧种植灌木。
透风林则是由林叶稀疏的乔灌木组成,或者用乔木不用灌木2.防风林带的规划设计1)城市防风林一般由主林带和副林带组成。
2)主林带每带宽度不小于10米,副林带的宽度不小于5米。
3)副林带与主林带垂直布置,以便阻挡从侧面吹来的风。
4)防风林设在被防护的上风方向,并与风向垂直,如果受地形或其它因素限制,可有30度偏角,但不大于45度。
5)防风林的树种选择,一般选用深根性的或侧根发达的乡土树种,同时要选择展叶早的树种。
6)防风林带可结合地形、环境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成市郊公园、果园,或与农田防护林结合,达到“一块绿地,满足多种功用”的综合功能。
练习题:一、名词解释1.安全视距2.二、填空题1.城市放风林带的结构一般有,和。
2.在三角视距之内布置植物时,其高度不得超过米,或者。
3. 高速公路绿地设计以为宗旨,以为目标。
4.行道树的种植方式有和两种。
三、单项选择题1.安全视距一般采用()。
A 20~25mB 30~35mC 40mD 40~45m2.下列由乔木、落叶乔木和灌木相结合组成的,防风效果好,但是气流越过林带会产生涡流,会很快恢复原来的风速的防风林带是()。
A 透风林B 半透风林C 不透风林D 都不是3.在行道树的种植设计时,最小株距为()。
A. 3mB. 1.5~2mC. 4mD. 7m四、问答题1.城市防护绿地有哪些类型?提示:(1)城市防风林带。
(2)工业卫生防护绿地。
(3)道路防护绿地。
(4)铁路防护绿地。
(5)生态防护绿地。
2.行道树的树种选择有哪些要求?提示:(1)能适应当地的生长环境,移植时容易成活,生长迅速而健壮的树种。
(2)要求树龄长,材质优良的树种。
(3)树干挺拔、树形端正、体形优美、树冠冠幅大、枝叶茂密、遮荫效果好的树种。
(4)要求深根性、无刺、无毒、无臭味、落果少、无飞毛的树种。
(5)要求早发芽、展叶、晚落叶而落叶期整齐的树种。
(6)要求管理粗放、对土壤、水分、肥料要求不高,耐修剪、病虫害少的抗性强的树种。
3.试述城市防风林带规划设计。
提示:(1)城市防风林一般有几带组成,分为主林带和副林带。
(2)主林带每带宽度不少于10米,副林带的宽度不少于5米。
(3)副林带与主林带垂直布置,以便阻挡从侧面吹来的风,(4)防风林设在被防护的上风方向,并与风向垂直,如果受地形或其它因素限制,可有30度偏角,但不大于45度。
(5)防风林的树种选择,一般选用深根性的或侧根发达的乡土树种,同时要选择展叶早的树种。
(6)防风林带可结合地形、环境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成市郊公园、果园,或与农田防护林结合,达到“一块绿地,满足多功能功用”的综合功能。
4、城市防风林带的结构一般有哪几种?提示:透风林;半透风林;不透风林(教材192页)5、城市道路相交之处处理方式有哪些?提示:交叉口;安全岛;交通岛;立交桥(教材188页)6、城市绿地主要有哪几类断面布置形式?分别论述各类断面的组成?提示:(教材182页)一板两带式、二板三带式、三板四带式和四板五带式。
一板两带式:一条车行道,两条绿带。
中间是车行道,在车行道两侧的人行道上种植行道树。
二板三带式:单向行驶的两条车行道和两条行道树,中间以一条绿带分隔开。
三板四带式:两条分隔带把车行道分成3块,中间为机动车道,两侧为非机动车道,篇二:道路绿化设计规范w道路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道路绿地率指标□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道路绿带设计□ 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 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 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
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
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 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 中央分车绿带● 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路侧绿带●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
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
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交通岛绿地设计● 交通岛即环岛,凡是4条道路交汇的环岛,直径应早40—50m,是最常见的交通广场。
交通岛绿化要点● 为了安全不设人行横道,不许行人进入广场,绿化的装饰性功能超过功能作用,所以常喻为绿状绿化上的明珠。
● 植物的高度,自圆心向周边逐渐减低,设在周边的灌木或花坛不宜超过1m广场地面铺设草坪,各式花坛要求花色、图案纹样精美,管理周到,代表该城市的面貌● 市中心或人流较多的交通广场可以在其间增设喷泉、水池、雕塑等,丰富立体景观。
● 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形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 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