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基本资料调查工作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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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基本资料调查

工作指南

(试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

目录

前言 (3)

第一章总则 (4)

1.1 海绵城市的内涵 (4)

1.2 编制目的 (4)

1.3 适用范围 (4)

1.4 工作范围 (5)

1.5 工作依据 (5)

1.5.1 相关法律法规 (5)

1.5.2 相关标准规范 (6)

1.6 工作原则 (6)

1.7 工作内容 (7)

第二章主要术语及定义 (10)

第三章城市自然条件 (12)

3.1 地形地质地貌 (12)

3.1.1 地面高程及坡度 (12)

3.1.2 岩层 (12)

3.1.3 土壤 (12)

3.2 植被 (12)

3.3 气候 (13)

3.3.1 气温 (13)

3.3.2 降水 (13)

3.3.3 蒸发量 (14)

3.3.4 风 (14)

3.3.5 日照 (14)

3.3.6 湿度 (14)

3.4 水文与水资源 (14)

3.4.1 城市水系 (14)

3.4.2 未开发水面率 (17)

3.4.3 水资源量 (17)

3.4.4 年径流特征 (17)

3.5 城市下垫面 (17)

第四章城市水环境 (19)

4.1 城市黑臭水体 (19)

4.2 城市排污口 (19)

4.3 城市面源污染 (20)

4.4 地表水环境 (21)

第五章城市供水及回用水 (22)

5.1 城市供水 (22)

5.2 城市回用水 (22)

5.2.1 中水回用 (22)

5.2.2 雨水回用 (23)

第六章城市排水防涝防洪 (25)

6.1 排水体制 (25)

6.2 城市污水 (25)

6.3 城市排水(雨水)防涝 (25)

6.4 城市防洪 (30)

第七章主要问题分析 (32)

7.1 水生态 (32)

7.2 水环境 (32)

7.3 水资源 (32)

7.4 水安全 (32)

第八章组织实施与成果评估 (33)

8.1 组织实施 (33)

8.2 成果评估 (33)

8.2.1 评估内容 (33)

8.2.2 评估方法 (33)

附表1 基本资料调查附图要求 (35)

附表2 基本资料调查对口部门及工作衔接建议 (38)

附件1 城市黑臭水体定义、分级与判定 (42)

前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新型城镇化和水安全战略有关要求,重庆市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号),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设市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按程序报批。因此,海绵城市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城市基本资料的调查分析是海绵城市建设自规划、设计到施工等一切工作开展的基础。为指导各区(县)政府做好城市基本资料调查分析工作,为下一步海绵城市规划工作奠定基础,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主要术语及定义、城市自然条件、城市水环境、城市供水及回用水、城市排水防涝防洪、主要问题分析、组织实施与成果评估。

本指南是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编制的。

本指南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69号,电话:67738852,邮箱:****************)。

第一章总则

1.1海绵城市的内涵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面临着巨大的环境与资源压力,外延增长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化和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今后我国城市建设的重大任务。

顾名思义,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1.2编制目的

海绵城市建设基本资料调查工作涉及规划、建设、水利、气象、市政、园林、国土、环境等诸多领域,为有效指导各区(县)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基础资料的调查分析工作,更加科学、系统、客观、高效地推进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编制本指南。

1.3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重庆市市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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