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辐射防护及屏蔽[非密]
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三篇)
放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管理,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放射工作场所的分类和管理原则第二条根据放射源的性质和辐射危害程度,将放射工作场所分为一般放射工作场所和辐射源重要放射工作场所。
第三条一般放射工作场所主要是指与辐射源相关的普通操作活动地点,如医院放射科、工业检测等。
第四条辐射源重要放射工作场所主要是指那些与高活度辐射源相关的操作活动,如核能发电厂、核实验室等。
第五条放射工作场所的管理原则包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设计、有效运行、防护设施和装备齐全、人员培训合格、操作规程完善、监督检查落实等。
第三章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管理要求第六条放射工作场所应当具备以下安全防护管理要求:(一)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者岗位;(二)制定并实施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办法;(三)建立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培训和考核制度;(四)定期进行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检查和评估;(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六)建立健全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
第四章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放射工作场所应当根据辐射源的类型和辐射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放射工作场所应当设置辐射源使用区域、未使用区域、禁区和封尘措施等,确保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放射工作场所应当设置辐射源监测设备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辐射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十条放射工作场所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对辐射风险的认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章放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第十一条放射工作场所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放射防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和考核、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领导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
第十三条放射防护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和考核、积极参与安全防护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等。
《辐射防护管理办法》
《辐射防护管理办法》编辑:admin日期:xx-06-0314:02第一章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31号令)以及《浙江大学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管理办法》(浙大发保〔xx〕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大学校内所有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人员和教学、实验、科研场所以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许可登记第三条“浙江大学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学校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验室处),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
第四条第五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辐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浙江大学、浙江大学农学院核农所、浙江大学校医院分别以主体身份向政府环境辐射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其中核农所和校医院两个主体为浙江大学授权管理,浙江大学主体负责其它各相关学院(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
医学院附属各医院为独立法人,各自管理及履行相关职责。
第六条各涉源单位需取得“许可登记”方能开展相关工作,其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各单位根据所属实验室的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辐射安全责任书(需盖学院公章)等,报实验室处备案,作为许可申请和环保部门检查的依据。
第七条涉源单位购买、处置放射性同位素(新购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首先向学校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后续工作程序。
第三章第八条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依据《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放射诊疗科室、医院等。
第二章工作分工第三条放射诊疗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包括放射科医生、放射科技师等。
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责任分工如下:1. 放射科医生: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制定,并对放射科技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 放射科技师:负责放射诊疗工作的具体操作,包括设备操作和患者照射等;3. 放射防护人员:负责放射防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放射诊疗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人员培训第五条所有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辐射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复习。
第六条放射科技师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七条放射诊疗工作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放射诊疗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第九条放射诊疗设备应设有辐射防护设施,包括铅墙、铅玻璃窗等,保证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五章辐射防护第十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必须制定并执行辐射防护措施,包括:1. 进行辐射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2.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制防护衣、防护手套等;3. 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储存和处理,定期检查放射源的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放射源的泄漏或丢失;4. 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包括铅墙、铅玻璃窗等,保证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5. 使用合适的放射剂量监测设备,对工作人员和患者进行剂量监测;6. 做好事故和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六章信息管理第十一条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1. 信息录入和查询;2. 信息备份和存档;3. 信息安全保护;4. 信息传递和分享。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3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保护从事放射科工作的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确保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放射科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接受相应的安全防护培训。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四条本科室设立安全防护员,负责监督、组织和管理放射科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安全防护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定期的培训。
第六条安全防护员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科室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放射科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设立防护区域、标识警示牌等。
第八条放射科必须设立放射源存放区,并制定相应的放射源管理制度,并保证放射源的安全存放和使用。
第九条放射科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护眼镜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条针对放射事故和应急情况,放射科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适应性训练。
第十一条放射科应建立紧急报警机制,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应急流程和技能。
第十二条放射科必须与医院其他相关科室建立紧密合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减奖金、停职等。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防护规定,造成人员伤亡或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由放射科安全防护员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整个放射科的工作人员。
以上是一个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简要示例,具体的规章制度需要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根据《放射防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辐射防护屏蔽试验
辐射防护屏蔽试验实验二:γ射线的辐射屏蔽防护一、实验目的1、了解各种材料对给定能量和强度的γ射线的屏蔽防护能力;2、通过分析实验测定值与理论计算值之间的关系和差别,获得直观的认识,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二、实验原理利用宽束X 或γ射线的减弱规律,考虑康普顿散射效应造成的散射光子不是被完全吸收而仅仅是能量和传播方向发生改变,从而会继续传播而有可能穿出物质层。
辐射衰减的‘窄束’概念辐射衰减的‘宽束’概念图1、窄束、宽束示意图在辐射防护中遇到的辐射一般为宽束辐射,射线束较宽、准直性差,穿过的物质层也很厚,如上图1所示,在此情况下,受到散射的光子经过多次散射后仍然可能会穿出物质,到达观察的空间位置,此时考察点上观察到的不仅包括那些未经相互作用而穿出物质层的光子,而且还包括初级γ射线经过多次散射后产生的散射光子。
窄束、宽束是物理上的概念,而不是由射线束的几何尺寸决定的,即不是几何上的概念。
窄束可以看作是宽束的特殊情况。
宽束条件下X 、γ射线的衰减规律如下:00d de BN eμμ--=对积累因子B 的数值可以从各种参考资料查找。
三、实验内容1、测量给定厚度的混凝土层对γ射线的减弱程度,得到减弱倍数K 或透射比η的测量值;2、测量上述混凝土层的厚度,通过理论计算给出减弱倍数K或透射比η的理论值,并与上述测量值进行比较与分析;3、以上述给出的K或η的测量值为准,测量得到铁板、铅板达到上述减弱倍数值时所需的厚度,如到对应材料厚度;4、宽束时测量得到铁板达到上述减弱倍数值时所需的厚度,并分析比较。
四、实验设备1、Ra-226源一个;2、混凝土、铅、铁板若干;3、X-γ辐射仪一台;五、实验步骤布置实验台,注意: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首先布置好准直器、探测仪,最后放置放射源,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实验步骤如下:1、调节准直器以及探测仪器的相对位置,如下图2所示,调节到仪器的cps档,记录仪器的本底计数率N d(连测3次以上,取平均值);2、在探测仪器对面布置好放射源,使得射束中轴线和准直器中轴线重合,如下图3所示,测定并记录未加屏蔽材料时仪器的计数率N0(连测3次以上,取平均值);3、暂时屏蔽放射源,并添加混凝土屏蔽材料,开启放射源,得到当前仪器的计数率N1(连测3次以上,取平均值),如下图4所示;图2、不放置放射源,测量本底N d示意图图3、未加屏蔽材料,测量N 0示意图屏蔽材料图4、添加混凝土屏蔽材料,测量N 1示意图4、利用上述测定的计数N d 、N 0、N 1计算实验测定值,即减弱倍数)()(100d d N N N N K --=;5、暂时屏蔽放射源,计算混凝土的厚度d 。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4篇)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防护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或产生辐射源的各项活动,包括辐射源的购置、使用、运输、储存、处置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辐射防护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单位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应依法、科学、可行、经济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本单位领导层应高度重视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辐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辐射安全培训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辐射防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内各层级人员的辐射防护责任和职责,确保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2. 辐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辐射安全设施的管理要求,包括辐射源的购置、使用、保管、维护等,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辐射安全培训制度:规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要求,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周期、培训记录等。
4.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辐射事故。
第三章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本单位应制定辐射防护措施方案,根据辐射源的情况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辐射水平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本单位应加强辐射源的监测和测量工作,确保辐射源的使用情况和辐射水平的监控。
第九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辐射防护设施和装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和装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辐射安全培训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包括辐射防护知识的普及、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等。
第十一条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人员应按照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辐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态符合从事辐射作业的要求。
辐射安全防护制度范文(3篇)
辐射安全防护制度范文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
2.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价报告;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
3.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接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
5.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
6.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7.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范。
按照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8.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
辐射安全防护制度范文(2)一、绪论在现代社会中,辐射安全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减少辐射危害的风险,本单位制定了以下辐射安全防护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辐射工作的进行,强化辐射安全意识,确保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机构1.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执行辐射安全防护规章制度。
2.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监督辐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执行。
三、辐射安全防护目标1. 确保辐射源的合理使用,避免无谓的辐射暴露。
2. 减少辐射工作的风险和伤害程度,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
3. 提高辐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的辐射安全管理体系。
四、辐射源的分类和管理1. 辐射源按辐射强度和放射性分为A、B、C、D四类,分别由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2. 所有辐射源必须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防辐射安全保卫制度(4篇)
防辐射安全保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辐射防护工作,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安全,规范辐射防护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可能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包括进入辐射区域和进行辐射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辐射防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合理控制”,“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辐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辐射防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公司应配备辐射防护专职人员,负责辐射防护技术和管理的培训、监督和咨询。
第六条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辐射防护计划,明确预防措施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辐射防护区域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将辐射防护区域划定明确,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进入辐射防护区域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辐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进入辐射防护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条辐射防护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牌。
第十一条辐射防护区域的入口、出口应设有防护门或者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辐射防护区域的进出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测,确保身体不带有放射性物质。
第三章辐射作业管理第十三条进行辐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穿戴防护服装。
第十四条辐射作业必须经过许可,以确保作业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进行辐射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辐射防护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预防措施。
第十六条进行辐射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并按照规定的作业标准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辐射作业必须进行辐射源的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辐射水平符合标准。
第四章辐射监测与防护措施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辐射监测体系,对可能产生辐射的设备和区域进行定期监测。
第十九条公司应配备辐射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第二十条辐射监测数据应及时录入,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二十一条辐射监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内部标准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二十二条对发现的超标数据,应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第五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建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应急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
《辐射防护》 讲义
《辐射防护》讲义一、辐射的基础知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辐射无处不在。
从太阳的光线到医疗设备的使用,从核电站的运作到日常使用的电子产品,辐射以各种形式存在于我们周围。
那么,什么是辐射呢?辐射,简单来说,就是能量以电磁波或粒子的形式向外传播。
它可以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
电离辐射具有足够的能量,可以使原子或分子中的电子脱离轨道,从而改变物质的化学性质。
常见的电离辐射包括 X 射线、γ 射线和放射性物质发出的射线等。
非电离辐射的能量较低,不足以使原子或分子电离,比如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微波和无线电波等。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电离辐射。
这种辐射由于其高能量,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较大的危害。
例如,长时间暴露在高强度的 X 射线或γ 射线中,可能导致细胞损伤、基因突变,甚至引发癌症和遗传疾病。
而非电离辐射,虽然能量相对较低,但在长期、高强度的暴露下,也可能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影响。
比如,长时间使用手机可能会引起头痛、疲劳等症状。
二、辐射的来源辐射的来源多种多样。
首先,自然界中存在着天然辐射源。
其中,最主要的是来自太阳的宇宙射线和地球上的放射性物质,如氡气。
氡气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放射性气体,它可能从土壤中释放出来,进入室内,长期积累可能增加患肺癌的风险。
其次,医疗活动也是辐射的重要来源。
X 射线检查、CT 扫描、放射性治疗等都使用了电离辐射。
这些医疗手段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同时,如果使用不当或者过于频繁,也可能给患者带来辐射危害。
此外,工业和科研领域中的核设施、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和处理,以及某些消费品,如含放射性物质的夜光手表等,也可能成为辐射的来源。
三、辐射对人体的影响辐射对人体的影响取决于辐射的类型、剂量、暴露时间以及人体自身的敏感性等因素。
低剂量的辐射暴露可能不会立即引起明显的症状,但可能会导致细胞的微小损伤,这些损伤在长期积累后可能引发健康问题。
高剂量的辐射暴露则可能在短时间内导致急性放射病,出现恶心、呕吐、脱发、出血等症状,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职工和部门。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设备、防护用品、通风设施、防护装置等。
第四条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第五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部门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及权限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责任。
第七条负责人应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并确保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设施管理人员应熟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性能、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等相关知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设施的培训和演练。
第九条职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演练。
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设施及时予以更换或修理。
第三章设施的选择与购置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选择应根据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工种的特点和现代职业病防治技术的要求来确定。
第十二条购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严禁购买伪劣产品。
第十三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购置数量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职工人数合理确定,确保各项设施的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购置过程中,应出具采购合同并保留相关购置记录,确保购置程序的透明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购置的设施应经过验收合格之后方可使用,并及时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六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应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说明及相应的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使用设施的职工应经过相关培训,掌握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八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操作规程1、每天上岗前做好设备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6、出现异常情况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并立即报告维修人员7、工作结束后应关闭设备并将电源关闭第二章岗位职责1、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3、工作时,每一名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报警仪4、放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第三章辐射防护制度1、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2、放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第四章台帐管理制度1、建立放射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2、严格放射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3、对退役的放射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制度1、加强对设备性能的学习和了解2、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3、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4、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现象5、随时保持设备的整洁6、杜绝在设备上乱写乱画现象7、对设备部件的脱漆部位及时进行修补刷新,保持设备外观良好8、不断加强对设备的改进;9、做好对设备的三防工作(防锈、防蚀、防破坏)10、设备出现任何破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得拖延,有问题的设备不得生产运行;11、设备运行过程中,严禁非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操作、改动12、定期对安全连锁装置进行检查、验证,出现故障及时维修,以确保安全连锁装置的完好灵敏13、仪器的外观检查是正确使用仪器的第一步,其主要内容如下:(1)检查仪器的各个部分及配件是否齐全,如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等(2)插头座尤其是高绝缘插头座是否松动,是否合适、是否洁净(3)仪器内部有无异响14、连接安装仪器时应注意的问题(1)注意查看仪器对电源的要求。
辐射防护pdf
辐射防护辐射防护是一个重要的领域,涉及到许多不同的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辐射防护的基本概念、辐射防护的原则、辐射防护的方法和措施、辐射防护的挑战和未来发展等。
一、辐射防护的基本概念辐射防护是指对辐射危害进行评估、预测和控制,以保护人员、环境和设备免受辐射伤害的一系列措施。
辐射防护的目标是确保辐射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减轻辐射事故的影响,以及在必要时进行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恢复。
辐射防护的基本概念包括辐射剂量、辐射剂量率、辐射防护水平、辐射防护原则等。
辐射剂量是指辐射对人体的危害程度,通常用毫西弗(mSv)或毫格雷(mGy)来表示。
辐射剂量率是指单位时间内接受的辐射剂量,通常用西弗每小时(Sv/h)或格雷每小时(Gy/h)来表示。
辐射防护水平是指为了保护人体免受辐射伤害,规定的最大允许辐射剂量或剂量率。
辐射防护原则是指在辐射防护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剂量限制、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等。
二、辐射防护的原则辐射防护的原则是指在进行辐射防护时应遵循的基本规定。
辐射防护的原则包括:1.剂量限制:辐射防护的首要目标是限制辐射剂量。
应根据辐射类型、辐射能量、辐射剂量率、暴露时间和个人敏感性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剂量限制标准。
2.时间防护:辐射防护应尽量缩短暴露时间,降低辐射剂量率,减少辐射剂量。
3.距离防护:辐射防护应尽量增加与辐射源的距离,以降低辐射剂量率,减少辐射剂量。
4.屏蔽防护:辐射防护应采用适当的屏蔽措施,以减少辐射剂量。
屏蔽材料应根据辐射类型、辐射能量和辐射剂量率等因素进行选择。
5.安全防护:辐射防护应确保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
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加强辐射防护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辐射防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辐射防护的方法和措施辐射防护的方法和措施包括:1.辐射监测:辐射防护的重要手段是辐射监测。
辐射监测包括环境辐射监测、个人辐射监测和设备辐射监测等。
通过辐射监测,可以了解辐射水平,评估辐射危害,制定辐射防护措施。
辐射防护与屏蔽
2.4、辐射的躯体效应(1)
早期效应和缓发效应:早期效应目前仅在急性大剂量全身照射下可 以观察到,它们在照射后几分钟到几天内出现,临床上称为急性放 射病。缓发效应在照射后的几年乃至二、三十年内出现,在大剂量 及高剂量率照射下,也已观察到这种效应。
1、辐射防护标准(4)
辐射工作人员在一年内既受外照射又受内照射,除各器 官或组织的照射不得超过上述限值外,还应满足:
H E 外 50mSv
j
Ij ALI
j
1
事先计划的特殊照射所受的有效剂量当量在一次事件中 不得超过100mSv(10rem),在一生中不得超过 250mSv(25rem),而各器官或组织的年剂量当量仍按 上述限值加以限制。育龄妇女及未满18岁者不得接受事 先计划的特殊照射。
2、辐射防护原则
外照射防护的基本原则: 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屏蔽防护
内照射防护的基本原则: 把放射性物质密闭起来、把工作人员密闭起来
三、屏蔽(自学内容)
射线的屏蔽:一般都用质量衰减系数较大的铅等材料。
中子的屏蔽:常用的材料为加有适量硼元素的含氢较多
的材料如石蜡、水以及混凝土,再配合使用一些铁、铅 等重元素。
反应堆及其装置的屏蔽:压水堆的典型屏蔽尺寸(常用 混凝土):
反应堆一次屏蔽
-200厘米墙
-100厘米
混凝土安全壳顶
-90 厘米
2小时
造血系统
100% 1小时
100%
30分钟
胃肠道
中枢神经
特异症状
第八章-内照射及其防护
概述
空气
放
射 性
食物
物
质
饮水
手
肺
血
液
循 口腔
环
伤口
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的途径
1 概述
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造成内照射的原 因):
I. 存在于空气中的放射性气溶胶(直径10-3微米至1微米的固 体或液体颗粒)或放射性气体呼吸进入;
II. 饮用被放射性污染的水,食入被放射性污染的食物; III. 经皮肤伤口进入; IV. 某些放射性物质,例如氧化氚或和碘的化合物甚至可以通
过完好的皮肤进入体内。
2 经消化道进入
放射性核素可经过污染的手、或饮用被污染的水、 食物、药品等,也可通过食物链经消化道进入体内。
放射性核素吸收率最高的是碱族元素(钠、钾、铯) 和某些非金属元素(碘、碲),可达90%以上;其 次是碱土族元素(锶、钡)为10%~40%;镧系和 锕系元素的吸收率最低,约为0.01%~0.1%。
3 经呼吸道进入
粒径大于1μm者,大部分被阻滞在鼻咽部、气管和支 气管内;粒径在0.01~1μm的落下灰危害最大,大部 分沉积在肺部(包括细支气管、肺胞管、肺泡、肺 泡囊)。部分吸收入血,部分被吞噬细胞吞噬后滞 留在肺内成为放射灶。
沉积在鼻咽部,气管和支气管的放射性灰尘大部分 通过咳痰排出体外或吞入胃内,仅少部分吸收入血。
(3)内照射对人体的危害因素
内照射特点是人员即使脱离辐射场与环境,但已进 入体内的放射性物质所发出的辐射仍然会造成对人 体的辐射。内照射对人体的危害,与很多因素有关, 主要有:
① 侵入人体内的放射性核素的辐射类型、能量、半衰 期;
辐射防护基本知识与实例[非密]介绍课件
这些原则包括实践的正当性、防护的最 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等,它们是制定辐 射防护标准和规定的基础。
正当性要求在采取任何实践措施之前, 必须经过正当性判断,确认这些措施是 必要且合理的。
辐射防护的措施与方法
保护公众
防止公众受到不必要的辐 射暴露,维护公共健康。
保障设备安全
防止设备受到过度的辐射 损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 行。
辐射防护基础知识
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
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是采取适当的措施 和方法,确保人员免受辐射危害,同时 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个人剂量限值则是对个人所受的辐射剂 量设置上限,以避免对人员造成不可接 受的健康影响。
这些标准和法规规定了辐射防护的基 本要求、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监测 方法等,是确保辐射防护工作有效实 施的重要保障。
辐射防护实例解析
核电站辐射防护实例
核电站辐射防护原则
核电站的辐射防护遵循ALARA 原则,即“合理可行尽量低”。
核电站辐射防护措施
核电站采取多重屏障原则,包 括反应堆压力壳、生物屏蔽、 区域控制和个体防护等措施。
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
通过优化处理技术和再利用方案,降低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减 轻对环境的负担。
生态恢复与补偿
对受到辐射影响的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偿,促进生态平衡和可持 续发展。
跨界合作与信息共享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共享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和经验。
提高公众对辐射防护的认识与参与
科普宣传和教育
通过媒体、网络和社区活 动等多种渠道,普及辐射 防护知识,提高公众的科 学素养。
社会监督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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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外照射防护的屏蔽
(1)对α射线,主要考虑它的内照射,在外照射屏蔽中, 一张纸就可以屏蔽粒子。粒子在空气中的射程约3~ 5Cm。 (2)β射线是电子流,电离能力较强,穿透能力较强 (空气中为几米到几十米),所需的屏蔽厚度一般应 等于射线在物质中的最大射程。 屏蔽材料的选择:最好用铝、有机玻璃或混凝土一类低 原子序数物质,特别是对高能量粒子的屏蔽,还要注 意韧致辐射的防护,在轻物质的外面再用铅等重金属 进行屏蔽。
2、外照射防护的基本方法
根据外照射的特点,对外照射的防护主要有: ①减小源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选择尽可能小的源 活度; ②增大距离:由于照射剂量率同距离的平方成反比,所 以可增加工作人员与辐射源之间的距离来降低受照剂 量; ③缩短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熟练、迅速、准确 地操作放射性物质,尽量缩短受照时间; ④屏蔽防护:在工作人员与辐射源之间加设屏蔽物质, 以减小人员受照剂量。
对于α射线,由于它的穿透能力很弱,电 离能力很强,因而对的防护主要是内照射防护。 而外照射,主要是γ射线、x射线、中子等产 生的。对它们的防护,则必须根据不同射线的 性质,采用不同的措施,选用不同的防护材料, 以期达到最佳的防护效果。
二、外照射防护
外照射防护的特点 ①外照射存在广泛; ②外照射的放射性损伤出现的频率高,受照人员多,损 伤严重; ③外照射的剂量比较大; ④对外照射的防护措施要求严; ⑤外照射造成的事故影响大; ⑥对外照射的监测环境要求严格。
4 各种个人呼吸器的防护效果
各种个人防护器材由于所过滤的物质、粒度、个 人佩戴方法不同,其过滤效率是不同的。个人防护用 品的过滤效率近似值: ①气衣:99.99%; ②防毒面具:99.8%; ③特殊口罩:75%,若贴上胶布(半封闭80%,全封闭 82.5%); ④加戴小口罩:>90%。
二、外照射防护
放射性物质可通过呼吸进入体内,体内的吸收量随物质 的种类、化学、状态、颗粒大小等有关。对可溶来说, 约有总吸入量的20%左右被机体吸收。其防护原则如下: ①设备应密封、负压,防止气溶胶扩散出来; ②加大换气次数,使有害物质尽早排出或降低其浓度; ③正确佩戴高效率的个人防护用品(不放在污染场所更 换); ④检修设备前应去污,检修时有料液滴出应立即去污,
第八章 辐射防护及屏蔽
一、内照射防护
放射性气体、气溶胶、灰尘照射。防止工作人员受到内 照射,主要办法就是切断放射性气体、气溶胶、灰尘等进入 体内的途径,同时用好个人防护用品。对内照射的防护主要 是防护射线的照射。防止通过呼吸造成内照射。
1 防止通过呼吸造成内照射
(3)γ射线的电离能力小,而穿透能力很强。 在空气重一般达到几十米到几百米。它们的屏 蔽材料分为两类:一类是高原子序数的金属材 料,如铁、铅、铀等;另一类是通用的建筑材 料,如土、砖、混凝土等。 (4)中子不带电,电离能力小,穿透能力很强, 在空气中射程达到几十米到几百米。质量略比 质子大。 对中子的屏蔽,通常采用高含氢材料(氢原子 >40%)作屏蔽层。所以,中子屏蔽一般选取以 下材料:水、石蜡、塑料等物质进行屏蔽。
并将污染物及时转移出检修场所。
⑤不许干式清扫,防止灰尘飞扬。
2 防止通过食物造成内照射
放射性物质可以通过食物进入体内,由胃肠 道转入血中的份数为0.003%,绝大部分被排 出体外。防护措施有: ①在工作场所不许吸烟,不许进食; ②在工作场所不许剔牙,也不许用手摸嘴; ③除口罩外,嘴部不许与任何物品接触; ④下班洗澡时应漱口,并将手清洗干净。
3 防止通过伤口进入体内
放射性物质可通过静脉注入或伤口吸收而进入血液中, 最后被机体吸收。血液中的有80%进入胃内。防护办法 有: ①工作时尽量防止发生外伤,如发生外伤时应采取下列 措施:用大量干净水冲洗伤口,挤压伤口、用血液将 放射性物质带出伤口,保留产生外伤的物质以作放化 测量; ②发生烧伤、烫伤并有污染时,应立即到卫生所处理; ③有较大面积外伤时,不应参加开放性的放射性工作; ④有小的伤口,经医生同意,妥善包扎后,方可进入厂 房,严防伤口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