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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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五级分类标准(详细)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详细)
抵押
贷款未到期;本金 或利息逾期90天 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91-180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181天—
270天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271天以 上
质押
贷款未到期;本金 或利息逾期90天 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91-180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181天—
360天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361天以 上
(二)信用评定等级为二级的,按照以下矩阵分类
连续违约期
数4-6次,本 或息逾期
91-180天以 内
连续违约期数7次以上,本 或息逾期181
天以上
说明:关于分类模型中利率逾期天数的计算方式采用欠息余额倒推法,本金 或利息逾期天数取其最大值。
三级或等外级
贷款未到期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90天 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91天-
120天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121天以 上
信用卡透支
逾期天数
60天以下
61-90天
91-180天
181-360天
分类结果
正常款
贷款档次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分类标准
期限内能正常 还本付息
连续违约期 数3次,本 或息逾期90天以内
贷款档次
担保方式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信用
贷款未到期;本金 或利息逾期60天 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61天
—90天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91天-
180天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181天以 上
保证
贷款未到期;本金 或利息逾期60天 以内
贷款本金或利 息逾期61天

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修改后)(2006 年9 月20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补充通知》以及财政部《信用社呆帐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社)。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原则。

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

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

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信用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修改后)(2006年9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补充通知》以及财政部《信用社呆帐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社)。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二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方法第五条信用社要通过现场、非现场的查阅和分析手段,获取借款人财务、现金流量、担保、非财务等方面的信息。

分类时以对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各类因素评估结论,作为判定贷款类别的主要依据,并注重第一还款来源。

一、财务状况的评估是指信用社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财务报表中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确认、比较,重点研究和分析借款人长短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等,综合评估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二、现金流量分析是指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评估借款人产生、使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时间和确定性,判断借款人经营活动和筹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

三、担保分析是指信用社对由债务人或第三人的提供的债权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方式。

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

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

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在探讨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什么需要对其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专门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困难群体提供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在提供融资的也承担了很高的风险。

为了规范管理和防范风险,监管部门对其贷款进行了五级分类,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根据五级分类提取风险准备金。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五级分类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其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

我们来看一下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的具体含义。

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是指根据贷款资产的不同风险程度,将其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

正常指的是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贷款;关注指的是可能出现一定风险的贷款;次级指的是存在较大违约风险但尚未到不可收回的地步;可疑指的是已经发生了不良信号,存在较大违约风险,可能需要通过追索、诉讼等手段来收回本金和利息;损失指的是贷款回收的可能性非常小,已经确认为损失。

区分这五个等级的依据主要包括贷款的拖欠程度、担保情况、还款来源等多个方面的指标。

这种分类方式不仅可以帮助小额贷款公司全面了解其资产质量,还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进行监控和预警。

通过分类管理,监管部门可以更加及时地发现和化解风险,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接下来,我想共享一下我对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的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

我认为这种分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分类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不仅能够更准确地评估贷款风险,还能够有效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提升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对于借款人而言,五级分类也能够促使其更加自觉地履行还款义务,因为贷款的五级分类直接关系到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未来的融资成本。

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是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现实价值。

附录六: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附录六: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那么〔样本〕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提高公司信贷治理水平,增强风险预警能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那么?〔银发[2001]416号〕和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本实施细那么适用于公司所有贷款风险分类。

第三条贷款风险分类〔以下简称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公司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通过风险分类应到达以下目的:〔一〕促进公司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治理理念;〔二〕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三〕及时发现贷款发放、治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治理中存在的咨询题,提高经营治理水平;〔四〕为充分提取贷款损失预备金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风险分类要坚持风险、真实、审慎、灵活及动态治理的原那么。

〔一〕风险原那么。

五级分类应以贷款的内在风险为要紧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差不多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那么。

应当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要紧依据,对各类贷款质量正确分类,真实反映出贷款的风险状况。

〔三〕审慎原那么。

要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那么?和本实施细那么要求,通过对碍事债务人回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不。

介于相邻类不之间的贷款原那么上回进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那么。

贷款原那么上应逐笔分类。

同一借款人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政策的最高贷款限额范围内有多笔贷款的,在不碍事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治理原那么。

公司贷款多为短期〔不超过1年〕,原那么上1—2个月必须进行一次贷后检查,在此根底上进行贷款分类,及时、动态地掌握碍事贷款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五条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应按户分析,依据借款人的整体还款可能性揭示贷款风险,并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业务经营收进作为贷款的要紧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修改稿)(培训材料之四)

五级分类实施细则(修改稿)(培训材料之四)

贷款五级培训材料之四广西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我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质量,发现贷款发放、管理、回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理念,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号)、《广西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区各级农村信用联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及其分支机构;本细则所指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的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三条本细则坚持以下原则:(一)风险原则。

五级分类应以贷款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性原则。

农村信用社应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信贷资产准确分类,真实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价值。

(三)审慎原则。

农村信用社要按照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

贷款应逐笔分类。

同一借款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对明确界定可能偿还比例的单笔贷款,可按偿还可能性拆分成多笔后,进行分类。

银团、社团贷款的分类等级原则上由主办行或主办社认定。

(五)动态管理原则。

在定期进行贷款五级分类的基础上,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进行重新认定。

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XX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我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工作,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操作标准化和流程规范化,根据《XX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管理规则(试行)》(X金办…2012‟70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经营、业务经营能力、盈利能力、社会信用等方面。

第三条州(市)、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牵头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工作小组。

分类评级工作小组中应当有经XX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认可的合作中介机构派出的财务(审计)、法律方面的专家,并邀请人行、银监、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派员参与。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四条公司治理要素主要评价小额贷款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的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机制,旨在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督促各治理主体尽职履责,实现公司的有效运作。

本要素分值共10分。

第五条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各主体之间权责明确,有效运作,并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得2分;各个主体有权责划分,能够运作,得1分;各个主体权责不分或者存在严重交叉,得0分。

评级时,应结合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三会会议决议、三会会议记录、三会会议材料等进行综合判断,包括有关议事规则的制定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是否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召开会议、履行职责,相关档案资料是否完整保存,有关会议决议、会议记录是否有参会人员签字等。

第六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要求的,得2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存在未经省金融办的任职资格审核或者实际履职人员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一致等情形的,得0分。

评级时,应当重点审查公司章程是否明确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人数、产生办法、任免程序及任职资格是否经过审核等内容。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风险信贷质量,根据中国银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福清市融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以下简称“五级分类”),是指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把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其核心定义分别为:1、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理由表明能够按期足额偿还债务。

2、关注:尽管债务人目前有能力偿还债务,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七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4、可疑: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5、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债务依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三条通过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的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二)为提取减值准备提供依据。

第二章企业贷款分类标准第四条正常类贷款特征包括:(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二)贷款未到期;(三)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四)如有国债、金融债券、银行存单、100%保证金作为质押,贷款逾期未超过三个月(含)。

符合规定的低风险信贷业务,可直接认定为正常类贷款。

第五条关注类贷款特征包括:(一)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二)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本公司债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三)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不利变化;借款人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且新任管理层还款意愿较差。

小贷公司五级分类

小贷公司五级分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信贷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警能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贷款风险分类。

第三条贷款风险分类(以下简称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公司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通过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的:(一)促进公司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二)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三)及时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四)为充分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风险分类要坚持风险、真实、审慎、灵活及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风险原则。

五级分类应以贷款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

应当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贷款质量准确分类,真实反映出贷款的风险状况。

(三)审慎原则。

要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本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贷款原则上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

贷款原则上应逐笔分类。

同一借款人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范围内有多笔贷款的,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

公司贷款多为短期(不超过1年),原则上1—2个月必须进行一次贷后检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贷款分类,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贷款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五条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应按户分析,根据借款人的整体还款可能性揭示贷款风险,并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业务经营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第二章核心定义第六条评估公司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按照按时、足额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五级分类 Microsoft Word 文档 (2)

五级分类 Microsoft Word 文档 (2)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标准总则为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改进贷款分类方法,加强城信系统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现将贷款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通过贷款分类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的质量,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制定本分类标准。

分类的标准第一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所称“贷款”包括:一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担保垫款、拆出资金、存放同业、应收帐款等。

第二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指按贷款本金利息(简称“贷款本息”)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合并称为不良贷款。

第三条五级贷款的分类标准分别为:一、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正常类贷款的主要特征是:1、借款人抵押物价值充足、易变现或保证单位保证能力强。

2、借款人生产经营稳定,市场前景较好,效益较大。

3、借款人用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还款,且现金流量稳定。

4、借款人贷款资料齐全。

二、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还款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继续存在下去将会影响贷款的偿还,损失概率不超过5%。

关注类贷款的主要特征是:1、贷款本息未逾期或逾期未超过3个月。

2、借款人出现流动资金不足的早期征兆,如还款时间出现延误、净现金流量明显降低等。

3、借款人经营状况开始出现不利趋势,但暂时尚未影响还款,但此趋势延续下去将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经营状况不佳的原因可能是自身经营不善、行业或宏观经济不景气、产品市场发生变化等,其主要标志是产品销售减少、营业收入降低等。

4、贷款担保出现问题,如抵(质)押物价值明显降低、抵(质)押物控制权出现问题等。

5、借款人信用状况出现可疑征兆,如未能及时取得适当的资料和文件、借款人不合作或难以联络等。

[实用参考]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doc

[实用参考]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doc

西宁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部门及职责权限第三章五级分类的标准和主要特征第四章贷款五级分类的原则及特别规定第五章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流程第六章贷款五级分类的操作方法第七章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第八章贷款五级分类考核与评价第九章贷款五级分类后期管理第十章罚责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行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动态反映贷款风险程度,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化解信贷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所称“贷款”包括:一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银行卡透支、拆出资金、存放同业、应收账款等类似性质的其他债权及类似性质的或有负债。

第三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评价贷款风险状况的一种方法。

严格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和揭示,并及时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是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指按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合并称为不良贷款。

第五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必须严格按照分类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初分和认定,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并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

第六条通过贷款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可以使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及时发现其管理的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动态、真实、全面地把握信贷资产的质量状况;(二)可以使贷款管理人员及时发现贷款评估、审批、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基础管理;(三)为分析和预警信贷风险、制定信贷政策及收贷收息和开拓业务提供依据;(四)正确评价各级支行信贷经营管理工作绩效,为信贷业务授权提供依据;(五)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DOC)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DOC)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DOC)西宁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部门及职责权限第三章五级分类的标准和主要特征第四章贷款五级分类的原则及特别规定第五章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流程第六章贷款五级分类的操作方法第七章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第八章贷款五级分类考核与评价第九章贷款五级分类后期管理第十章罚责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行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动态反映贷款风险程度,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化解信贷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2--3--4-第七条分类范围和时限要求(一)分类范围:凡由我行提供信用、承担风险的信贷资产,包括各类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证业务、以及表内外应收未收贷款利息等(对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只认定其损失金额)均要求逐笔进行分类。

(二)分类时限: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对承兑、担保(含保函、备用信用证)和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进行统计,并单独汇总报告,表外业务一旦出现垫款或违约行为,计入资产负债表时按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划分,并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上报分类结果;新发放贷款在贷款发放月内进行分类,发现借款人财务状况或贷款偿还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调整信贷资产的认定等级。

对非信贷资产及类似的或有负债按监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全面进行五级分类。

第二章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部门及职责权限第八条贷款质量风险分类由总行统一组织,并遵循“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分级管理、连续监控、分管统一”的原则进行规范管理,各部门及支行依据总行要求实施对分类工作的分级管理,并按职责分工承担各阶段工作。

第九条总行不良资产监管委员会全面负责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管理工作。

适合小微企业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适合小微企业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适合小微企业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五级分类模型的本质思想是从信贷资产风险与损失的形成过程出发,按照不同阶段的主要特征进行划分。

对于这一过程的具体形成过程的描述却呈现出模糊化和碎片化的状态,很多时候让风控人员有如雾里看花、盲人摸像一般无所适从。

本文从小微企业经营状态细分出发,构建四种常见的小微企业经营情境,将小微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与小微企业经营情境相结合,对信用风险在四种细分情境中的演进过程进行监督、评价与控制。

帮助风控人员建立以经营状态变化为主线的动态风险评级框架,提升五级分类模型在小贷行业应用的实际效果。

一、五级分类模型之小贷应用的修订必要性一直以来,小贷公司的风控部门都在套用银行的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模型。

尤其是在各地金融办的强制性要求下,五级分类模型在小贷公司应用更为普遍。

五级分类模型是描述一项债权资产所处的五种连续风险状态,将债权资产从无风险状态到完全损失状态做了五阶段切分,进而将从风险形成、演变到最后损失过程分为五个阶段。

从适用范围角度讲五级分类可以用于对公贷款、零售贷款甚至其他所有金融类资产,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因此不加修订与完善直接将其应用于小微企业信贷领域势必会产生诸多不适。

这是由于五级分类模型的高度普适性与小微企业信贷领域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同时,五级分类模型对于具体风险演进过程的描述却呈现出模糊化和碎片化的状态,很多时候让风控人员有如雾里看花、盲人摸像一般无所适从。

五级分类模型的本质思想是从信贷资产风险与损失的形成过程出发按照不同阶段偿还能力的主要特征进行划分(参见表一)。

因此关于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价成为分类科学性的关键环节,进而使问题回归到了信贷业务的关键成功因素---偿还能力评估本身。

所以,从本质上讲如果小贷公司对偿还能力的评估没有一套系统的框架与方法,是无法构建一套科学的五级分类体系的,更无法将贷后管理与五级分类体系有机结合形成动态风险监控系统。

再进一步讲,比较清楚的逻辑是,五级分类模型的应用是期望它帮助我们建立一套动态监控客户偿还能力的监控系统,如果静态的监控系统还存在问题,那么五级分类并不能帮我们解决监控风险的本质问题。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行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动态反映贷款风险程度,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化解信贷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所称“贷款”包括:普通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银行卡透支、拆出资金、存放同业、应收账款等类似性质的其他债权及类似性质的或者有负债。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评价贷款风险状况的一种方法。

严格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和揭示,并及时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是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指按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合并称为不良贷款。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必须严格按照分类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初分和认定,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并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

通过贷款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可以使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及时发现其管理的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动态、真实、全面地把握信贷资产的质量状况;(二)可以使贷款管理人员及时发现贷款评估、审批、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基础管理;(三)为分析和预警信贷风险、制定信贷政策及收贷收息和开拓业务提供依据;(四)正确评价各级支行信贷经营管理工作绩效,为信贷业务授权提供依据;(五)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分类范围和时限要求(一)分类范围:凡由我行提供信用、承担风险的信贷资产,包括各类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证业务、以及表内外应收未收贷款利息等(对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只认定其损失金额)均要求逐笔进行分类。

(二)分类时限: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对承兑、担保(含保函、备用信用证)和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进行统计,并单独汇总报告,表外业务一旦浮现垫款或者违约行为,计入资产负债表时按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划分,并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上报分类结果;新发放贷款在贷款发放月内进行分类,发现借款人财务状况或者贷款偿还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调整信贷资产的认定等级。

小贷公司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小贷公司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分类指导原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一、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公司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

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详细标准:(一)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本公司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二)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1、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2、贷款未到期。

3、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二、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详细标准:(一)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二)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三)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四)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五)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六)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七)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八)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九)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十)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十一)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的价值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十二)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付息的;(十三)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代为偿还能力较强;(十四)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本公司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十五)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

(财务知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最全版

(财务知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最全版

(财务知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仍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仍款意愿良好,运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仍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仍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仍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运营正常,主要运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壹直能够正常足额偿仍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壹的壹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运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壹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和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运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且、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X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运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且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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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伟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信贷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警能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贷款风险分类。

第三条贷款风险分类(以下简称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公司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通过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的:(一)促进公司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二)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三)及时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四)为充分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风险分类要坚持风险、真实、审慎、灵活及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风险原则。

五级分类应以贷款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

应当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贷款质量准确分类,真实反映出贷款的风险状况。

(三)审慎原则。

要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本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贷款原则上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

贷款原则上应逐笔分类。

同一借款人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范围内有多笔贷款的,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

公司贷款多为短期(不超过1年),原则上1—2个月必须进行一次贷后检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贷款分类,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贷款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五条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应按户分析,根据借款人的整体还款可能性揭示贷款风险,并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业务经营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第二章核心定义第六条评估公司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按照按时、足额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一)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二)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四)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五)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三章风险分类方法第七条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不同的借款对象将贷款分为企业贷款(主指中小企业、“三农”)和自然人贷款(含个体工商户)。

不同借款对象的贷款使用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企业贷款在运用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非财务分析、担保分析工具,综合评估借款人最终偿还能力的基础上进行分类。

(二)自然人贷款可简化手续,根据其信用等级、还本付息情况、工作情况、个人及家庭收入情况、担保条件等因素进行分类。

第四章风险分类依据第八条公司风险分类人员(信贷人员和复审人员)要通过各种现场、非现场的查阅和分析手段,获取借款人财务、现金流量、非财务和担保各方面的真实信息,运用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非财务分析、担保分析等工具进行评估,将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各类因素评估结论,作为判定贷款分类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财务状况的评估是指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财务报表中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确认、比较,重点研究和分析借款人长短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等,综合评估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第十条现金流量分析是指根据借款人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评估借款人产生、使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时间和确定性,判断借款人经营活动和筹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

现金流量分析的方法和要旨同样适用于对个人债权在其个人及家庭在收入、支出和借款方面产生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能力的分析。

第十一条担保分析是指对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方式。

主要从法律上的有效性、价值上的充足性、担保续存期间的安全性和执行上的可变现性进行评估,判断担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影响。

对抵押品的评估,有市场的按市场价格定值;没有市场的参照同类抵押品的市场价格定值。

第十二条非财务因素包括借款人的行业风险因素(包括成本结构、行业的成长阶段、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的盈利性和依赖性、产品的替代性、法律政策、经济和技术环境等)、经营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规模、所处发展阶段、产品多样化程度、经营策略、产品和市场分析、生产与销售环节分析等)、管理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组织形式、管理层素质和经验、管理层的稳定性、员工素质等)、自然社会因素、还款记录(含其在银行的偿还记录)、还款意愿、贷款的担保情况、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等。

第五章风险分类标准第十三条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一、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按时还本付息,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在某些方面即使存在一定的消极因素,但是不影响贷款本息按期全额偿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资产利润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以及所有者权益、现金流量)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效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性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划为次级类;9、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0、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公司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为次级类: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2、借款人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4、还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6、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是实质性影响;7、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为可疑类: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公司贷款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8、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被划为损失类。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损失类:1、属于公司贷款业务类型且符合《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8]28号)第二章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贷款;2、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

第十四条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分类标准:1、正常类:借款人家庭稳定、身体状况及收入状况等良好,在贷款期间能够正常还本付息。

2、关注类: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2次;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5天(含)以内,或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下岗失业等明显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形。

3、次级类: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3次;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0天(含)以内,出现举家外迁、较大债务纠纷等情况。

4、可疑类: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4次;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30天以上,经认定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且公司损失较大。

5、损失类:借款人出现重大变故,采取所有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无法收回贷款本息,或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90%。

第六章特别规定第十五条重组贷款的分类。

重组贷款是指公司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此处主要包括:贷款展期、减免或全减利息罚息、重新规定还款方式等。

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重组后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的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第十六条不良贷款(包括次级、可疑和损失)最终被其他关联或非关联企业接收,如果新借款人经过审计显示有很强的经济实力和偿债能力,可疑调升至正常或关注类,否则,至少应划为次级类。

第十七条逃废债贷款的分类。

对逃废公司债务的借款人的贷款,至少划为关注类。

并应在依法追偿后,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进行分类。

第十八条同一自然人有多种情形的贷款,只能选择一种分类方法;自然人用于其所办企业生产经营的贷款,可并入企业贷款一并分类。

第十九条借款人新增贷款的风险分类结果,原则上不得高于该借款人原有贷款的分类级别。

第七章分类操作流程第二十条企业贷款分类操作规程:收集整理贷款分类基础信息→初步分析贷款基本情况→评估贷款偿还的可能性→组织信贷讨论提出初分意见→上报复审并认定分类结果→登录风险监测台账及监管报表等相关管理系统。

(一)收集整理贷款分类基础信息。

按照风险分类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和贷款风险分类准备工作;认真阅读贷款档案资料,并通过现场查阅及非现场调查等手段,补充收集完善分类信息资料,获取借款人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真实信息。

在收集信息过程中,注意收集有利于分析、判断借款人偿还可能性的重要信息,对有疑问的信息应有针对性地向借款人及其关联客户、有关管理部门调查或查询。

应收集的重要信息包括:(1)借款人目前内部经营管理状况;(2)新增贷款和其他融资情况;(3)贷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还款来源、净收益、资产转换周期、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借款人还款意愿,并调查核实抵(质)押物等情况;(4)担保的有效性,保证人的担保意愿,重点调查保证人的担保能力;(5)了解借款人新的发展方向及新项目的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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