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百度文库精品文档-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3篇

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3篇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第1篇根据《省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智慧化养老2个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项目立项情况1、规划编制合理,审批到位。
由县政府出台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县政府办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试点)》、《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县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护理工作方案》、《县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全县各项民政民生工程实施,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城乡总体规划。
2、机制建立及时,执行到位。
统筹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低保专项治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联席会议制度。
由民政、消防、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参与的的联席会议制度,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3、绩效目标合理、指标明确。
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并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指标,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2021年已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二)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100%,困难人员救助工程中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具体发放任务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均达到100%;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等根据申报验收达标后,经审核按相应的拨付手续及时拨付资金。
(三)项目管理情况1、宣传政策到位。
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各项民政民生工程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2021-2025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2021-2025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一、前言自评报告是组织机构进行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文件,通过自评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出组织机构在一定时期内的运行情况、业务成果、管理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评报告需要进行全面的审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监督和改进工作。
编写一份符合要求的自评报告对于组织机构的持续发展和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写目的1. 为了全面客观地反映出组织机构近年来的运行状况和取得的成绩,根据相关规定编写自评报告,以供外部审核评估部门审核评估。
2. 为了总结和分析组织机构的工作实践和管理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组织机构的提升和发展提供参考和支持。
3. 为了对组织机构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归档,为组织机构未来的工作和发展提供基础和借鉴。
三、编写方式1. 针对每个具体的工作方面,结合相关数据和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说明,确保报告的客观准确。
2.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写,保证报告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3. 在编写过程中,充分吸收和借鉴相关领域的经验和先进做法,突出组织机构的特色和优势。
四、主要内容1. 组织机构基本情况1.1 组织机构的性质、规模和职能定位等基本情况。
1.2 组织机构的发展战略、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等。
2. 组织机构运行情况2.1 组织机构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的总体概况。
2.2 组织机构业务开展的成果和效益等。
3. 组织机构管理情况3.1 组织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3.2 组织机构管理规范和效率等。
4. 组织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4.1 组织机构人才队伍的结构和规模等情况。
4.2 组织机构人才队伍的培训和激励情况等。
5. 组织机构对外交流合作情况5.1 组织机构的对外通信和合作交流情况等。
5.2 组织机构的社会责任履行和社会形象塑造等。
6. 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6.1 组织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6.2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1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一)项目支出自评情况。
市审计局2021年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一共有审计业务费和政府投资审计费合计2个项目。
其中,审计业务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稳增长政策跟踪、民生、社保、环境、资源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等工作,预算总金额268.87万元;政府投资审计费主要用于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预算总金额90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2021年,市审计局部门全年预算数为1748.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003.96万元,执行率为114.58%。
市审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六安市审计局部门本级预算和2个部门下属单位预算,编制50个(其中:行政编27个,参公编0个,事业编23个),实有人数79人(其中:在职52人,离休1人,退休26人)。
市审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与审计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按规定对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
(三)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组织开展稳增长政策跟踪、民生、社保、环境、资源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保障日常办公正常运转;开展财政预算执行以及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及稳增长专项审计;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开展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宣传、法治宣传、审计培训;开展审计信息化建设与维护等。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

预算绩效管理⼯作考核⾃查报告2021-06-11根据《市区预算绩效管理⼯作考核暂⾏办法》⽂件精神,⾼度重视,积极组织了单位财务进⾏学习,并对本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了⾃查⾃评⼯作,⾃评得分99分,⾃评结果为优秀。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预算绩效管理⼯作总体情况根据《市区预算绩效管理⼯作考核暂⾏办法》要求,全⾯实施了预算项⽬绩效⽬标管理,⼀是落实组织保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名副局长,3名财务⼈员具体抓,聘请第三⽅机构承担会计⼯作。
⼆是规范过程管理,编制预算时对申报的项⽬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必须有明细的资⾦测算。
在预算执⾏过程中加强了绩效运⾏监控,对执⾏中存在偏差的项⽬进⾏了原因分析和及时整改,确保达到年初绩效⽬标。
项⽬结束后积极进⾏绩效评价,强化了结果运⽤。
三是加强基础⽀撑,出台《市区⽂化⼴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全局所有项⽬财务⽀出进⾏规范,从严执⾏预算。
全年开展财务⼈员培训3次,在⽂旅官⽅⽹站及时公开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作。
全年预算管理执⾏到位。
⼆、⾃评得分情况及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考核办法,从组织保障体系、过程管理体系、基础⽀撑体系及其他考核事项等⽅⾯进⾏了⾃查⾃评,在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佐证充分基础上综合⾃评得分为99分。
(⼀)组织保障体系3分,⾃评得3分。
主要依据:落实了专⼈从事预算绩效管理⼯作。
(⼆)过程管理体系88分,⾃评得87分。
1、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5分,⾃评得5分。
主要依据:根据“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及时通知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填报项⽬预算绩效评价⽬标申报表,提供充分的设⽴依据、测算标准、测算过程以及绩效⽬标等。
⽆设⽴依据、设⽴依据不充分或未按要求设定绩效⽬标的项⽬不得纳⼊预算。
2、预算绩效⽬标管理36分,⾃评得36分。
(1)时间要求7分,⾃评得7分。
主要依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项⽬绩效⽬标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财政局。
(2)质量控制16分,⾃评得16分。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格式)【模板】

附件3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参考格式)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概况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目标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情况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前期准备
2. 组织实施
3. 分析评价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对资金申请、资金拨付、市县安排及合法合规性的分析)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包括对规划计划编制、政策法规公开及评价报告报送及时性、完整性的分析)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包括对开工目标完成率、租赁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分配率、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及工程质量情况的分析)
(四)居民满意度情况分析(包括对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的分析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的分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市住建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情况汇报

市住建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情况汇报背景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由政府投资兴建的,以解决低收入家庭、无房家庭、农村危房改造等群体的居住问题为目的的住房工程。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精神,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以及保障居民住房需求的实现,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
项目情况项目计划市住建局于2020年初部署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全市住房计划及人口分布情况,共计规划建设200个项目,其中,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100个,农村危房改造100个。
项目涉及人口20万户,计划总投资额为500亿元。
同时,市住建局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了对财务拨款、资金使用、验收等各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项目建设情况及进展截至2021年底,市住建局已完成了100个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且已经开始实施,其中有70个项目已经完工,剩余的项目工程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
通过对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和把关,市住建局确保了这些住房工程的建设质量,进一步保障了项目的推进和居民的居住问题。
同时,市住建局还加大了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设力度。
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了60个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且已经开始实施,其中有40个项目已经完工,剩余的项目工程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
通过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监督和把关,市住建局进一步保障了这些住房工程的建设质量,让更多的村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善生活条件的机会。
工程实施效果通过前期的规划与实施,市住建局加速了全市住房建设的进程,改善了城市和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在实际实施中,市住建局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坚持“高质量工程、快速建设、保障实效”的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合理布局,功能优化,注重生态”的原则,把功能与美观相结合,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达到建房不仅是为了住,更是为了幸福的目的。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1. 引言1.1 背景介绍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政府为解决城乡居民住房困难问题而实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自2007年开始,中国政府大力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通过各种方式提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帮助需要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
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一些分配和运营中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资源分配不公平、利益多元化、管理混乱等问题,导致一些住房资源被不法分子侵占或者变相拆迁。
在运营过程中,一些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只有不断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制度和监督机制,才能更好地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居住权益,实现住房保障工作的有效推进。
1.2 问题意识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分配问题和运营难题,这些问题既牵涉到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也涉及到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担当。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增强问题意识,深入分析问题的本质,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事业的健康发展。
问题意识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着一些分配不公平、资源利用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项目的推进进度和质量,还会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深刻认识到它们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方案,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能够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造福广大居民。
要提高问题意识,就要善于观察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只有不断提高问题意识,才能让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更加顺利,更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正文2.1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分配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我国政府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旨在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报告浦北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积极创新救助工作模式,救助精准,救助有效,程序规范,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一)钦州市财政局下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社[2020)217号)文件,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447万元,根据《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社(2021)56号)文件,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793万元。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钦市财社[2020)219号)文件,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935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社[2021)64号)文件,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2万元。
合计15247万元。
(二)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我县预算安排城市低保590万元,农村低保10035万元,农村特困救助供养3000万元,城市特困救助供养16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0万元,孤儿基本生活20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240万元,临时救助180万元,两项补贴800万元。
合计15247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
(1)转移支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1900万元,至12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1618.47万元,发放城市低保金849.13万元,发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金4836.26万元,发放城市特困救助供养金294.1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0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202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240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80万元,发放两项补贴800万元,合计15247万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14•【字号】•【施行日期】2022.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一、总体情况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卫生健康工作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首都功能定位和健康北京建设,认真谋划“十四五”工作,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冬奥会冬残奥会服务保障为重点,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1项市级绩效任务全部完成,300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968件专项督查件全部落实。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高效履职1.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全力做好“两件大事”服务保障把庆祝活动保障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在首都卫生健康系统的生动实践,统筹央属、市属和部队精干医疗卫生力量全力做好保障。
及时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形势,反复完善总体方案和各专项方案,全面开展演练和实战检验。
针对庆祝大会、文艺演出人员及场景分别制定疫情防控指引,做到精准防控。
开发健康监测小程序,在线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及核酸检测情况,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参加庆祝大会和文艺演出人员全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庆祝大会和文艺演出核酸检测37.1万人次,结果均为阴性。
庆祝大会和文艺演出期间,共安排医疗防疫保障人员2222人,保障车203辆,全过程未出现医疗意外情况,得到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按照“如期、安全”办赛要求,全面做好冬奥医疗防疫保障。
成立医疗防疫工作指挥调度中心,制定决战决胜关键时期32项重点任务。
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查报告(共10篇)

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查报告(共10篇)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查报告(共10篇)第1篇安居工程自查报告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危房调查和农民安居工程工作自查报告一.武乡镇概况武乡镇地处汉中城区以北14公里处,东连城固.北接留坝.南廷市区.汉武路.褒城县际公路横贯境内,天台山,哑姑山,风家沟田园风景区景色奇秀,三国诸葛亮受封武乡候于此,武乡因而得名,北魏武乡设武乡县,北周设白云县。
新中国成立后,汉中设武乡区公所和武乡乡,一九九二年行政区划变更为建制镇。
全镇辖21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总面积96平方公里,总人口3.4万人,其中住镇人口近1万人,镇规划区面积1.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平方公里。
境内矿产资员丰富,有锰.磷.硅等12个矿种,农林业资源丰富,是汉台区优质水稻主产区。
年农业经济总收入29514.9万元,农业总收入7961万元,农民人均收入3471.51元。
二.基本情况全镇户,D.C 级危房户,土坯房户。
三.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市关于下达年度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项目计划通知,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农村清洁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要求,认真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工作。
(一).镇党委.政府文库重视,制定了武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武政发年79号文件)印发了武乡镇安居工程实施注意事项,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二).按相关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农村危房普查,共普查户。
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房屋危险性定性鉴定方法和标准,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项目264户,上报了264户。
三.截止目前全镇已动工建设户,工作中对每一户开工建设的项目都签定了安全协议,都是采用了通用图纸或资源部门设计师的单位设计,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确保了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存在问题(一).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项目规定完成时限紧,任务量大,项目(规划.土地)审批手续与规定时限不能同时完成。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自查报告保障性安居工程(以下简称保障房)是中国政府为解决城市住房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
作为一项大型工程,保障房的进展情况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本报告将对保障房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并详细分析。
一、保障房建设进展情况1. 总体建设进展保障房工程于2007年启动,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取得了显著进展。
截至2021年底,全国范围内累计新建保障房约5000万平方米,安置困难家庭约8000万人次。
保障房工程已经成为中国城市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 不同地区的建设情况由于地区差异和发展水平不同,各地保障房的建设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线城市、特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保障房建设较早启动,建设规模较大,进展较快。
而中小城市和欠发达地区的保障房建设相对滞后,进展较慢。
但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采取了措施加快中小城市和欠发达地区的保障房建设。
3. 质量和设计问题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一些质量和设计问题也不可避免地存在。
有些保障房项目存在建设质量低劣、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导致使用寿命短、居住条件不佳。
政府应加强对保障房工程的质量监督和设计指导,确保保障房的质量和居住条件。
二、保障房政策落实情况1. 目标群体认定和申请流程保障房的基本原则是“住有所居、住得起、住得稳”,通过对低收入家庭进行认定,确定具有住房困难的家庭享有保障房政策。
在目标群体认定和申请流程方面,各地政府已经建立了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享受到保障房政策。
2. 供应方式和分配原则保障房的供应方式一般有购买、租赁和集体建设三种形式。
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供应方式,以满足各类家庭的需求。
在保障房分配原则上,一般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摇号等方式进行分配,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公平竞争和获得保障房。
三、经济适用住房进展情况经济适用住房是中国政府为中等收入家庭购房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政策,与保障房有着密切的关系。
保障房自查自纠报告

保障房自查自纠报告一、自查自纠背景我市一直将保障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提供负担得起的住房保障力度。
然而,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和漏洞,为了确保保障房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决定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目的1. 了解当前保障房建设工作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2. 发现并排查保障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3. 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保障房建设工作。
三、自查自纠范围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覆盖我市所有保障房建设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和已交付使用项目。
四、自查自纠内容1. 保障房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 保障房建设项目进度情况;3. 保障房项目建设质量情况;4. 保障房项目竣工验收情况;5. 保障房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五、自查自纠措施1. 对保障房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核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2. 对保障房建设项目进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3. 对保障房建设项目建设质量进行抽查,确保建设质量达标;4. 对保障房项目竣工验收情况进行评估,并积极整改存在问题;5. 对保障房项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正常使用。
六、自查自纠结果1. 保障房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方面,经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合规,但仍存在部分项目存在资金挪用或浪费情况,需加强监管;2. 保障房建设项目进度情况方面,大部分项目按时完成,但部分项目存在进度拖延情况,需加强监督;3. 保障房建设项目建设质量方面,绝大部分项目建设质量良好,但个别项目存在质量问题,需加强整改;4. 保障房项目竣工验收情况方面,大部分项目验收合格,但部分项目存在验收不合格情况,需加强整改;5. 保障房项目使用管理情况方面,大部分项目使用正常,但个别项目存在管理混乱情况,需加强管理。
七、自查自纠总结与展望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也意识到了加强保障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5篇)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5篇)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实行独立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有16个内设机构,**年末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43人,离退休人员30人。
1.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精神,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机关与常德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市委、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项目绩效目标(一)项目绩效总目标全面从严治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新的环境。
(二)**年绩效目标大要案办案经费是通过人力、财力、物力的投放,深入开展两个责任,紧盯重点领域,直指典型违纪问题,认真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纪律审查。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当年工作安排,该项目一次拨付资金200万元,已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年度大要案办案专项经费200万元,项目经费来源均为财政拨款。
其中,纪委巡视巡查工作支出33万;反腐败国际追逃退赃支出21.5万;内部巡查支出7万;作风办经费支出13万元;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案件审理室支出5万元;各室办案支出105.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大要案办案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了市纪委机关办案经费管理制度,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了规范,要求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使用专项资金时,要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严禁虚报、挤占、挪用。
项目过程中全部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情况领导重视,制度完善。
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由计划的开展大要案办案经费支出及报账程序,明确职责、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
保障房自评报告范文

保障房自评报告范文保障房自评报告就是一种关于保障房方面的自评报告,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民和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自评报告和平罗县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的自评报告范文吧!根据青海省海东地区住房和城县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青东建【xx】1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自20XX年以来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及执行情况为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xx】24号)和《青海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办【xx】5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民和县20XX-20XX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规划》(民政办【20XX】17号)。
规划中20XX-20XX年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820套,27.6万平方米。
其中:20XX年新建廉租住房2幢72套;20XX年新建廉租住房6幢222套,棚户区配建廉租住房300套;20XX年新建廉租住房4幢222套,棚户区配建廉租住房476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9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300户,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169户。
超额完成了规划中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最大限度建立和完善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更好的解决了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管理情况(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1、20XX年海东地区下达给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80套。
在明达华宇阳光城住宅小区配建廉租住房72套,总建筑面积3600㎡,截至目前已分配入住,入住率100%。
2、20XX年,海东地区下达给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任务489套,在明达华宇阳光城小区配建2幢72套,在海鸿城市花园小区配建4幢150套,在7个建制镇棚改中配建300套(满坪镇30户,马营镇45户,古鄯镇16户,巴州镇33户,官亭镇55户,川口镇121户),截至目前489套廉租住房全部竣工入住,入住率为100%。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综〔2020〕1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为保障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其居住条件所安排的资金,包括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绩效评价,是指自治区和各市、县(区)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评价结果的过程。
第四条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在年度绩效评价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中期绩效评价。
第二章评价依据和内容第五条绩效评价的依据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三)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管理制度;(四)自治区和市、县(区)政府制定的年度计划任务;(五)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资料;(六)审计报告、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及处理决定;(七)自治区审核市、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报送资料情况及财政部宁夏监管局审核意见;(八)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一)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申请是否及时、合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及时,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安全,以及资金管理措施是否健全有效,资金拨付是否满足项目序时进度需要等;自治区和市、县(区)财政是否筹集安排补助(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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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局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城镇保障性安居住房绩效评价小组,组织开展了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住房工程建设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从财政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水平、项目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四个方面进行了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区保障性住房绩效评价小组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被评价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首先查阅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发改立项批复、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实施规划、政策依据、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的拨付、配套资金的到位、开支标准、支付凭据、会计核算、以及财务制度等方面资料;其次是到项目现场进行现场查看,主要了解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的质量以及项目完成时间;第三满意度调查,受益群众给予了很好的评价;第四自查评分,通过逐步核查,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评价小组按省城镇保障性安居住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打分,项目得分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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