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件通用检验标准及表格
塑料注塑模具验收标准和表格
塑料注塑模具验收标准目的:为确保模具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正常投入生产,保证模具生产使用寿命,满足产品设计的生产使用要求。
规范从产品质量、模具结构、注塑成型工艺要求等方面认可模具的标准,据此对模具质量进行评估;参照标准:GB/T 12554—2006塑料注射模技术条件GB/T 4169.1~4169.23—2006注射模零件GB/T 12556—2006塑料注射模模架技术条件GB/T 14486—2008塑料模塑件尺寸公差一、成型产品外观、尺寸、配合1.产品表面不允许缺陷:缺料、烧焦、顶白、白线、披峰、起泡、拉白(或拉裂、拉断)、烘印、皱纹。
2.熔接痕:一般圆形穿孔熔接痕长度不大于5mm,异形穿孔熔接痕长度小于15mm,熔接痕强度并能通过功能安全测试。
3.收缩:外观面明显处不允许有收缩,不明显处允许有轻微缩水(手感不到凹痕)。
4.变型:一般小型产品平面不平度小于0.3mm,有装配要求的需保证装配要求。
5.外观明显处不能有气纹、料花,产品一般不能有气泡。
6.产品的几何形状,尺寸大小精度应符合正式有效的开模图纸(或3D文件)要求,产品公差需根据公差原则,轴类尺寸公差为负公差,孔类尺寸公差为正公差,顾客有要求的按要求。
7.产品壁厚:产品壁厚一般要求做到平均壁厚,非平均壁厚应符合图纸要求,公差根据模具特性应做到-0.1mm。
8.产品配合:面壳底壳配合:表面错位小于0.1mm,不能有刮手现象,有配合要求的孔、轴、面要保证配合间隔和使用要求。
二、模具外观1.模具铭牌内容完整,字符清晰,排列整齐。
2.铭牌应固定在模脚上靠近模板和基准角的地方。
铭牌固定可靠、不易剥落。
3.冷却水嘴应选用塑料块插水嘴,顾客另有要求的按要求。
4.冷却水嘴不应伸出模架表面。
5.冷却水嘴需加工沉孔,沉孔直径为25mm、30mm、35mm三种规格,孔口倒角,倒角应一致。
6.冷却水嘴应有进出标记。
7.标记英文字符和数字应大于5/6,位置在水嘴正下方10mm处,字迹应清晰、美观、整齐、间距均匀。
018-14注塑件通用检验规范
----------------------- Page 1-----------------------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注塑件通用检验规范文件编号:DH QS 018-14 文件类别:检验规范更换:发布日期:2008-01-01 版本:C 页数:1/16一、检验依据⑴《进料检验规范》-DH QS 018;⑵图纸;⑶检验样板;⑷《原材料技术规格书》。
二、抽样方案按 GB2828-2003,一般检查水平Ⅱ级进行抽样检验。
三、质量合格水平按AQL 值:严重缺陷(CRI)AC=0,RE=1,重缺陷(MAJ )=0.65,轻缺陷(MIN )=1.0。
四、检测仪器、工具及检测条件4.1 检测仪器、工具游标卡尺、色差计、厚薄规、点规投影片、3M600 胶带、漆膜划格仪、硬度测试仪、医用纯酒精(乙醇 95%)、耐磨仪、扭力计等。
4.2 检测条件1) 照度要求:要求在自然光或照度为 400~500Lux 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如在 40W 日光灯或 60W 普通灯泡下。
光源位于被检查表面正上方45°范围内,距被测物表面约 500~550mm。
2) 检验员要求:要求检验员作业时位于被检查设备的正面,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45°~90°角进行检验。
检验员须具有正常色感,视力或矫正视力应不低于 1.0,检验时不能使用放大镜。
3) 不同等级面的检验要求表1 不同等级面的检验要求检验条件 A级表面 B级表面 C级表面检查时间(s) 10 5 3检查距离(mm) 300~350是否旋转上下左右旋转15° 不旋转不旋转五、注塑件检验规范5.1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无特殊要求的注塑件(包括喷油塑胶件)来料检验。
5.2 判定总则1) 可接收的等级面缺陷不能影响产品的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2) 有封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限度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注塑件外观通用检验规范-模板文件
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 版本 生效期 准备 审核 批准 1/121. 目的:预防生产使用时出现重大品质事故,保证生产能够正常进行,提高产品品质。
2. 范围:适用于注塑部件的检验判定。
3.4.检验条件及步骤:4.1 检验条件检验位置:被检验件应放在自己面前10cm ±1cm 处的检验桌面上检验背景:灰色(需丝印的透明件背景颜色为黑色和白色两种) 检验距离:35~50cm灯光:800~1200lux 白炽灯 检验时间:注:推荐检验时间,根据产品复杂程度调整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2/124.2检验步骤5.注:不透明腕枕的正面(丝印面)为Ⅱ类表面,其他表面为Ⅲ类表面;透明腕枕的上盖和侧面(透明面)为Ⅱ类表面,其他表面为Ⅲ类表面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3/126.检验表面的分类及可接受的非超标缺陷个数:7.抽样水准:按照GB/T2828逐批计数抽样标准执行,一般检验水平II, AQL: CR:0, MA:0.65, MI:2.5从每批来料中按照日期分别抽取相应数量产品进行检查。
8.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4注:在缺陷定义中未定义的缺陷,请参照与之相近的缺陷来检验9.检验内容及标准:9.1 包装标识检查:①包装标识正确,需与实物相符,无混料,缺陷等级MA。
Section Page Ver.No Date Prepared Checked Approved 页码版本生效期准备审核批准5/12②包装完好,外包装无破损,内包装无散落,缺陷等级MA。
注塑件检验标准
封闭度为0.65。
检验标准:1. MIL-STD-105E(国家标准gb2828-87通用检验级别II)的表II,常规检验和单个抽样计划的AQL为CRI = 0,maj = 0.65,min = 1.5。
2.有关抽样标准或判断标准可根据质量状况或客户要求进行修改。
扩展数据:质量要求:1,基本尺寸1.橡胶零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和精度应符合正式有效的开模图纸(或3D文件)的要求。
2.一般结构尺寸标准。
一种。
橡胶零件一般要求平均胶厚,非平均胶厚应符合图纸要求。
b。
螺栓根直径:m3螺钉为φ6.0 + 0.2mm,弹坑直径为φ10.0mm; m2.6螺丝为φ5.0 + 0.2mm,弹坑直径为φ9.0mm。
C。
叉骨和骨膜根的厚度:1.2±0.2mm。
d。
按钮顶部橡胶十字的厚度:0.9 + 0.1mm。
e。
插头的顶壁厚度为1.2±0.1毫米。
F。
电池盒后模具中的胶水厚度小于2.0毫米。
G。
前后模具在同一PL表面的错位小于0.05 mm。
H。
正面和底部饰身。
3.对于第二或第三类接头,PL表面的错位应小于0.1mm,且不得刮擦;4.端部接头的单边间隙为0.1-0.3 mm,对于复杂形状,取较大的值。
一种。
电池盖和电池盒之间的水平单边间隙为0.2-0.3毫米。
b。
按钮适合孔。
通常,按钮和孔之间的间隙为0.15-0.25毫米。
异形按钮与孔之间的间隙为0.3-0.4毫米,燃油喷射按钮之间的间隙应更大。
当按钮与花朵匹配时,配合即可达到安全测试标准。
C。
插入卡使其适合。
浇口与表面和底壳之间的配合单边间隙为0.2〜0.3 mm。
插座与插头盒之间的间隙为0.5mm。
d。
四个大型旋转轴的最小轴向单边间隙为0.1-0.2 mm。
e。
锁和与其匹配的枕孔之间的单边间隙为0.2毫米。
F。
支架与其匹配孔之间的单边间隙为0.1-0.2 mm,如果长度大于150 mm,则取较大值。
G。
盖子与其配合孔之间的单边间隙为0.1毫米。
注塑件通用检验规范
注塑件通用检验规范--01(总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注塑件通用检验规范福建神州电子有限公司文件类别:检验规范文件标号:SZPG-2010-01更换:发布日期:版本:C页数:1、检验依据进料检验规范;技术图纸;检验样板;原材料规格书2、抽样方案按,一般检查水平II进行抽样检验3、质量合格水平按AQL值:严重缺陷(CRI)AC=0;RE=1,主要缺陷(MAJ)=;轻缺陷(MIN)=4、检测工具及检测条件检测工具游标卡尺、色差计、厚薄仪、点线规污点卡投影片、漆膜划格仪、硬度测试仪、3M600胶带、医用纯酒精(乙醇95%)、耐磨仪、扭力计检测条件1)照度要求:要求在自然光或照度为400~500Lux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如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下。
光源位于被检查表面正上方450范围内,距被测物表面约500~550mm.。
2)检验员要求:要求检验员作业时位于被检查设备的正面,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450~900角进行检验。
检验员须具有正常色感,视力或矫正视力应不低于,检验时不能使用放大镜。
3)不同等级面的检验要求表一不同等级面的检验要求检验条件A级表面B级表面C级表面检查时间(S)1053300~350检查距离(mm)是否旋转上下左右旋转不旋转不旋转1505、注塑件检验规范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无特殊要求的注塑件(包括喷漆后注塑件)来料检验。
判定总则1)可接收的等级面缺陷不能影响产品的正常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2)有封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限度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3)对某一缺陷判定有歧异,或者出现本规范中未定义的缺陷时,由IQC工程师进行仲裁判定并签订限度样品。
4)对同时存在轻缺陷和重缺陷的物料,判断是取重缺陷的AQL值。
5)同一表面不能聚集过多,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过缺陷允收表规定的缺陷数N。
注塑产品通用外观检查标准
文件控制印章副本发放部门☐营业部☑品证部☑装配☐项管☐行政部☐财务报关☑采购部☑注塑部☑清洁胶☑货仓☐厂机部□SMD☑PMC ☑工程部☑喷油丝印☐工模部☐电脑课☑IMDPATH:G:\DOCCON\TS16949工作指引\KS-QMD-002.DOC如此印章并非蓝色,代表此文件并非合法之版本,并不会受到控制及更新,请使用受控制之文件。
一、目的:明确注塑品一般外判定基准,使作业及检验有据可依。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注塑品的外观判定(若客户有要求时按客户特别要求执行)。
三、内容3.1注塑品常见的外观缺陷:混色、白化、黑点、缺胶、溢胶、缩水、夹水纹、银纹、气纹、伤、油污、表面积灰等;3.2金属部件一般外观判定标准;3.3喷油、丝印、移印、烫印一般外观判定标准;3.4组装件一般外观判定要求及标准;3.5其它类产品一般外观判定要求及标准。
3.6手柄类(BOSCH)外观判定标准3.7工具箱类(BOSCH)外观判定标准3.8 汽车内饰件外观检验标准四、定义:无五、程序内容:常见缺陷及一般外观判定基准5.1注塑产品通用检查标准见附表(1)5.2 金属部件的一般判定基准:5.2.1 金属表面不能有油污,不可有异物附着,用手、目、白抹布及胶纸确认。
5.2.2 金属件生锈断面一般只要少于全周的三分之一可以接受,对螺纹孔生锈只要内径、外径、有效径三项合格可以接收.但部品表面生锈,涂层及表面处理层脱落均不可。
5.2.3 金属部品变形不可,加工中遗漏不可,断裂不可,螺纹倾斜1°内可接受.5.2.4 金属部品如客户有特别要求,则必须按客户要求执行。
5.2.5 关于五金件和处理保管有其特殊要求,具体可参考祥工016:五金件处理标准。
5.2.6 金属表面若有酒精无法抹去之异色,对内装件可接受。
5.3 喷油、丝印、移印、烫印的一般具体测试及要求可参考<祥品003>的“3A”5.3.1 质检员检查,喷油、丝印、移印、烫印后易显现注塑缺陷。
注塑件检验标准
标准更新:根据企业发展 和市场需求,定期对标准
进行修订和完善
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
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
ISO 16949:2016汽车行业质量管理 体系
ISO 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体系
检查注塑 件的外观, 包括颜色、 光泽、表 面粗糙度 等
测量注塑 件的尺寸, 包括长度、 宽度、厚 度等
检查注塑 件的力学 性能,包 括抗拉强 度、抗冲 击强度等
检查注塑 件的化学 性能,包 括耐热性、 耐腐蚀性 等
检查注塑 件的电性 能,包括 绝缘电阻、 介电常数 等
检查注塑 件的环保 性能,包 括有害物 质含量、 可降解性 等
确保产品质量:通过严格检验,确保注塑件的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减少退货 和投诉。
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中的问题,提高生产效率,缩 短生产周期,满足客户交期要求。
降低成本:通过减少废品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降低产品价格,提高客户 满意度。
增强企业信誉:通过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增强企业信誉,吸引更多客 户。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 止检验,并报告上级领
导
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 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
措施
对异常情况进行详细 记录,包括时间、地 点、人员、异常情况
描述等
对异常情况进行跟踪, 确保改进措施得到有 效实施,避免类似问
题再次发生
自动化检测技术:提高检 测效率,减少人工成本
3D打印技术:实现复杂注 塑件的快速制造和检验
强度测试:检测 注塑件的抗拉、 抗压、抗弯等性 能
耐热性测试:检 测注塑件在高温 环境下的变形和 强度变化
注塑件检验标准
XX厂产品检验规范版本:1.01、本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制定出适应本厂的产品检验标准,使质检员检验物料时能按照其标准把关,而采取的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
2 、本规范用来规定注塑与五金物料的具体检验要求、项目、方法及来料抽样方案,使其能够达到生产的要求,并且能够满足客户的需要。
3 、本规范定义产品外观品质的基本要求,并确立允收/拒收之准则,使公司的产品要求和供应商的来料要求达到统一的质量标准。
一、应用文件:1. 依据MIL-STD-105E II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2003,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取一般抽样检验水平II o AQL定为CRITICAL=O, MAJOR =1.0 及MINOR =252. 依据产品规格书、样板。
3. 有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检验工具:1. 胶带:3M600思高原装测试胶带2. 游标卡尺:0~150mm精度0.02mm3. 千分尺:0~25mm精度0.01mm4. 推拉力计:NK500,指针式5. 标准光源灯箱6. 外观检验菲林7. 塞规 0.02-1.0mm三、检验环境: 照度:飞利浦4000K, 800~1200LM显色指数Ra> 80日光灯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无色盲视线与被检物表面角度:45土 15°丝印、移印、喷涂表面检验温度:23± 2C,相对湿度50 ± 5%外观与结构检查时间:A面5~6秒/PCS, B面:3~4秒/PCS, C面:3~4秒/PCS检验项目1、包装标识的确认;2、产品外观检验;3、结构尺寸检验;4、结构配合的检验;5、丝印、移印、喷涂表面检验缺陷类别及定义:缺陷检查项目代码:外观缺陷判定面定义A面:使用中经常会被看到的并经常触摸到的面,如勺柄。
B面:使用中经常会被看到的表面,但比较少触摸到的面,如铲的上表面C面:使用中较少会被看到的表面,但比较少触摸到的面,如铲的下表面D面:装配或加工后(喷油、丝印、电镀),被包装或覆盖,而看不到的表面,如装配后的勺键头与勺柄内孔装配组件不良缺陷定义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注塑品质检验标准
文件名注塑品质检验标准文件编号7 版本状态1.目的使作业员/QC对塑胶产品的检验标准,要求有较全面的认识,以使塑胶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格适用于客户明确之塑胶部品检验标准(检查作业指导书)以外的检验项目。
3. 外观规格3.1检查条件:----场所无太阳光直照的场所(一般有300LX以上的光照度)----眼睛距被检品30cm距离,用5秒钟目查300cm2范围3.2外观部品分级:----I级面:位于部品表面,始终能接触,操作后,影响部品印象,品次的部位(正面、上面、左右侧面等)。
----II级面:上述部位之外的部位,能直接被目视的地方(后面)。
----III:级面:通常状态下不可见的地方,即没有缺陷也不降低商品价值,也不影响机能之类问题。
3.3基本上以在3.1\3.2项的条件下检查对象品的角度,有时看到有时看不到的缺点认为可接受。
4.尺寸控制4.1部品尺寸控制时以满足大批量生产为前提,同时结合装配实施控制。
4.2控制部品尺寸有长、宽、高、装配位及重要的柱位和孔位。
5.不良术语用语名词解释熔接线指成形时塑胶的两条流线不能够完全融合时形成的线状的线条。
阴影指透明的塑胶内部或表面出现的不是很清晰的云雾状的外观。
弯曲主要是塑胶表面板成形或加工后比走型面变形成凹或凸的现象。
披锋在模具的间隙中因为融状态的成形材料的渗出凝固而成的成形品的多余部分披锋去除不良指使用刀等工具修披锋时修掉披锋以外的部分,或没有完全修理工好披锋的情况。
裂纹指制品的表面或内部长出极细微的裂痕。
文件名注塑品质检验标准文件编号7 版本状态流纹指模具模腔内成形材料的流状痕迹残留在制品上造成外观上的欠缺现象。
异物混入指已成形或已涂装的制品表面掺进通常不使用的异物外观上能够明显的判别出色差的现象。
伤痕指在制品的表面从外部引起物理作用被削掉一部分的状态。
痕迹除伤痕,打痕以外因外观因素引起的不良出在平面上但是颜色不同的现象。
烧焦指制品的表面因高温导致变色的现象。
注塑件检验标准
注塑件:注塑件是指由注塑机生产的各种注塑产品统称注塑件,包括各种包装,零件等。
主要是由聚乙烯或聚丙烯等材料并添加了多种有机溶剂后制成的。
注塑模具验收标准:注塑模具验收标准,是从模具结构、胶件质量及注塑成型工艺要求三方面认可模具的标准简介:据此对模具质量进行评估、打分,望不断提高模具质量;确保模具能正常投入生产,并生产出合格质量的胶件,满足产品设计的要求。
结构部分:一、模具材料1、模胚各板材所用钢质不低于1050钢。
(相当于日本王牌钢)2、胚司、边钉、回钉、中托司、中托边所用材料表面硬度不低于HRC60。
3、啤ABS、HIPS料前模及前模镶件,用超级P20钢材(如718、M238等)。
后模用一般P20钢材(如MUP、M202等),后模镶件用1050~1055钢或材质更好的钢材。
4、啤PC、POM、PE等腐蚀性材料前后模及其镶件均需用420钢材(如S136、M300、M310等)。
5、啤镜面模具所用钢材为420钢材(如S136、M300、M310等)。
6、斜顶、摆杆表面硬度不少于HRC35,推板表面硬度不少于HRC28。
7、如果客户指定应使用模具钢材时,模厂应满足客户要求。
二、模具应具备结构1、模具标识:模胚外应按客户要求打上文字。
模胚内按客户指定位置打上P/N号、胶件牌号,一模多腔应打上模腔号,多镶件应按设计要求打上镶件编号。
2、模具应安装合适的法兰圈,并开标准码模坑。
3、三板模应安装扣锁并加锁钉,以及应安装拉料钩及水口板,先开弹圈。
4、模具底板应开合格的顶棍孔,孔位置应符合顶出平衡要求。
5、模具顶针板应装复位弹簧,合模时,前模板应先接触回针,否则模具应先安装复位机构(有行位结构的另行要求)。
6、行位结构。
a、行位运动应畅顺,接触面应开油槽。
b、行位上应安装使行位弹出作用之弹簧,并安装限位装置。
c、在高度方向运动之哈夫块共推出高度不能超过导滑槽长度的2/5。
7、顶出机构。
a、顶针设置应使胶件脱模时不产生永久变形、顶白、不影响塑胶件外观。
注塑件检验标准
√
4.
产品粘模,出现顶白、拉伤影响外观。
√
5.
痴模(模花):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A面:大于1个
√
B面L≤1mm,W≤0.2mm大于1个,
√
C面L≤1mm,W≤0.2mm 大于2个,两个间距≥2cm;
√
6.
夹水线:
A面:大于1个(如需喷、移印、转印的水纹以实际喷油效果确认)
6.2注塑质量收货标准(‘W’指宽度,‘L’指长度,‘Ф’指直径、‘D’指面积)
序号
质量收货标准
缺陷判定
CR
MA
MI
1.
颜色不均(色条、色线、色花),白边(分型面附近1mm处),比对样板,超样板的颜色±5%之内。
√
2.
变形:扭曲(机身不平),翘曲高度大于总长0.2%,弯曲高度大于总长0.2%,
√
3.
4.1.6白边:指透明产品周边1mm处出现的一条白线。
4.1.7气纹:指胶件表面形成的银纹、斑纹现象。
4.1.8真空泡:指在制件壁内部形成的气泡。
4.1.9刮花:胶件表面因机械摩擦而产生的花纹或线状的划痕。
4.1.10颜色不均:指同一制件上,颜色参差不齐的现象,如色条、色花、色斑。
4.1.11缺胶::胶件边缘出现不规则形状、少胶现象。
备注:
塑胶件来料或客户加工检验参照本《检验标准》执行。
当检验项目不可量化且存在争议时,以“是否能满足最终用户的明确或潜在合理需求”为原则,进行分析和判定。
判定时,不良现象若比C类缺陷严重,则判为B类,以此类推。
对本标准未涵盖内容或文字不易描述的项目,品质部将将具体案例具体判定。
注塑件通用检验规范-----04
8
缩水
A
不接受
--------
---------
12缺陷间距DS≥50mm
②因模具设计原因,塑胶生产无法克服的缩水以限度样品为准。
B
H≤0.1,N≤2
H>0.1或N>2
C
H≤0.2,N≤2
H>0.2或N>2
9
翘曲变形
ABC
参照图纸
10
熔接痕
A
不接受
--------
---------
①2缺陷间距DS≥50mm
BC
参见限度样品
15
异色点、颗粒、漆点
A
S≤0.2,N≤1
S>0.2或N>1
①2缺陷间距DS≥50mm
②非外露表面不限制。
B
S≤0.4,N≤1
S>0.4或N>1
C
S≤0.6,N≤2
S>0.6或N≤2
16
杂质(透明塑胶)
ABC
不接受
MIN
17
起泡
ABC
参见限度样品
MIN
18
阴阳纹
A
S≤4,N≤2
S>4或N>2
接受条件
轻缺陷
MIN
重缺陷
MAJ
备注
25
堆漆
AB
不接受
MIN
非外露表面不限制
C
S≤1,H≤0.2
MIN
26
阴影
ABC
参照限度样品
MIN
27
毛絮
A
L≤3,W≤0.2,N≤1
L>3或N>1或W>0.2
非外露表面不限制
塑料件检验标准
第一章塑料件检查原则目旳:由于塑料件产品在注塑、喷涂等一系列过程中存在诸多缺陷,为了明确检查原则,衡量产品缺陷限度,同步,为了让多数员工从主线上理解并掌握常见注塑产品旳缺陷名称和成因,特制定本原则。
第一节注塑件常见缺陷定义生产过程中,常见旳产品缺陷如下:1.开裂:塑料件局部受内应力,外部冲击或环境条件等影响而在其表面或内部产生旳裂纹。
2.缩痕:注塑件在模腔冷却凝固时,由于注塑件壁厚不均,凝固快慢不同,在注塑件表面产生旳凹陷。
3.熔接痕:注塑件旳一种线状痕迹,重要是由注塑成型中两股料流相遇时在其界面处未完全熔合而导致旳痕迹。
4.料流痕:由于模具构造、成型工艺以及材料等因素,使得塑料件在模腔内受注塑压力和料流速度旳影响在注塑表面上产生看得见旳料流痕迹,一般采用喷涂解决。
5.银丝:低分子挥发物、水分等气体在注塑件表面形成旳银白色条纹。
6.白印:注塑件局部受外力作用,使材料内部部分分子构造重新排列或断裂,引起注塑件表面发白旳印迹。
(又称顶白)。
7.飞边:在注塑过程中溢入模具合模面以及嵌拼件旳间隙中,冷却后留在注塑件上旳多余物。
8.拉毛:注塑件表面因机械摩擦而产生旳无光泽、无深度感旳痕迹。
9.杂色、斑点:由于材料混入了异物,成型后,在其表面上浮现旳斑点。
10.翘曲:注塑件在注塑成型后,由于内应力作用,使注塑件局部或整体发生旳变形。
11.分层:注塑件发生层间分离旳缺陷。
12.损伤:塑料件表面旳机械划伤、碰伤或擦伤。
轻微可打磨喷涂。
13.剥离:受外界或加工旳影响,油漆表面部分分离底材而导致旳缺陷。
14.附着力:油漆和底材结合旳能力。
(油漆漆膜旳性能)15.针孔:喷涂时,油漆漆膜表面上产生像针尖同样旳小孔。
16.漆点、漆丝:油漆表面因杂质引起旳凹凸点。
17.气泡:塑料件在加工时,由于残留旳空气或其他气体在塑料件内部或表面上形成旳泡状缺陷。
(透明塑料件体现明显)18.皱纹:喷涂后,油漆表面浮现旳不光滑旳棱脊。
19.泛白:由于环境、温度、水蒸气等因素,漆膜上浮现旳白色雾状现象。
注塑件通用检验标准及表格
目测 目测
目测、试装、量具
注塑缺陷
水口:胶件进浇位
1.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 2.组装后产品外露部分,不可高出或凹陷大于0.5mm 。 3.组装后产品做安全测试后,可触摸到的水口不能出现安全问 题(比如:尖点、利边、小件等)
顶针或丝柱凸起。
1.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 2.组装后产品外露部分,对比签办,不可高出或凹陷大于 0.3mm 。
拖花、刮花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5.9E不可明显可视。
顶/发白:出模时,顶针或丝柱留下的顶白印,或边 角位因应力产生的拉白。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5.9E不可明显可视。
烧黑:模具因气体排放不良引致的注塑件表面烧黑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5.9E不可明显可视。
目测、试装、量具
目测、试装、量具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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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配件颜 色一致性 喷印、电
镀
装配
储存和包 装保护 使用寿命
水纹、气纹:因原料未烘干或模具排气不好导致的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5.9E不可明显可视。
裂纹、龟裂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5.9E不可明显可视。
混色/阴阳色:注塑时混进了不正确的颜色或色粉拌和 不均匀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5.9E不可明显可视。
外观光滑的胶件(在成品中外露可视),必须用胶袋保护,整 齐排放,不能出现5.9E可视的花痕。
需配合有运动功能的胶件,和表面易变色胶件或喷印件,需做 老化测试,确认其仓储不会因变形、变色等而不能使用。 需运动部件,要组装成品,按要求进行寿命测试合格。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目测 试装、目测 本厂对色灯箱、目测 本厂对色灯箱、目测 试喷印、试验 试电镀、试验 用喷油模试胶件。 试喷印、目测
注塑件外观验收标准
3
100mm范围内不直度、不平度小于2mm(pp料另做要求) 在非外露面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缺料现象 A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4mm点2个;∮≤0.2mm点4个,两 点间距大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 异色点 B面:在直经100mm内允许有∮≤0.6mm 点3个;∮≤0.4mm点4个,两 点间距大45mm; 同一表面上数不得大于4个,C面:无明显影响 A面:不允可视的气丝 B面: 直经100 mm内允许有0.5*5mm2个;0.5*3mm3个,两点间距大 于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C面:允许有不明显气丝 A面:不允许有白印; 顶白 B、C面允许有不明显的白印 熔接缝 长度不超过料流方向的1/3,深度不挂指甲为准 通风孔及透孔不允许有毛刺,凡分型面处允许有厚度小于0.3mm的滋边不影 毛边 响使用。 A面允许有深度小于1mm,∮≤3mm的塌坑1个 塌坑 B、 C 面不允许有明显塌坑2 个,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断裂 在不影响使用的内表面允许有局部撕裂现象 A面: 直经100mm内允许有0.1*5mm划伤1个;0.2*3mm2个两点间距 45mm,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2个 划伤 B 面: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0.2*6mm2个;0.2*3mm3个,距离大于 45mm ;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3个 C:面:无明显影响。D面:不影响正常使用 油丝 允许在不明显油丝 气丝
检验 项目 变形 缺料
检验判定准则〔品质允收水准〕
4 5 6 7 8 9
10
11
序号
检验 项目 注 塑 件 外 观 检 验
检验判定准则〔品质允收水准〕 注塑件不允许出现欠注的不良现象,必要时依限度样品进行检验判定。 注塑件不允许出现毛边轻微飞边压平,压平光亮带宽度小于0.2mm ; 0.2mm以下飞边修饰均匀平滑。 注塑件不允许出现缩水的不良现象,依限度样品进行检验判定。 注塑件不允许出现凹痕凸起的缺陷现象,按限度样品进行检验判定。 注塑件不允许出现融接痕的现象,依限度样品进行检验判定。 注塑件允许出现轻微的水纹1处宽度小于0.5mm ,2处宽度小于2.5mm; 依限度样品进行检验与判定。 注塑件不允许表面出现拖伤的缺陷,依限度样品进行检验与判定。 注塑件允许出现轻微的划伤,注塑件尺寸宽小于0.1mm长度小于15mm, 宽小于0.1mm长度小于25mm,无明显明显刮手,宽小于0.4mm长度小 注塑件应无变形、顶白、异色的不良现象。按样品进行检验与判定。 注塑件表面允许轻微可见的斑点(φ0.2cm以下2点以内,轻微可见。φ 0.5cm以下2点以内,间距大于50mm。或φ0.2cm以下6点以内,间距大 于 20 轻微可见。φ1.5cm以下4点以内,间距大于50mm。或φ1.0cm以 注塑件表面不允许出现油污、烧焦、断裂、开裂的不良现象。 注塑件表面不允许有气泡现象出现。 注塑件表面应明显的色差或色泽不均匀的现象。 注塑件不允许不得出现修饰不良现象,按样品进行检验与判定。 符合工程设计图纸之规定 注塑温度控制按设计所规定的要求进行。 时间按作业指导书内规定的进行控制。
注塑件检验标准
注塑件外观检验标准1 目测观察点的定义:
1.1 消费者常看到的顶面或侧面,为“A面”;
1.2 消费者偶然看到的侧面,拐角或旁边,为“B面”;
1.3消费者很少看到表面,为“C面”;
1.4 装配或加工后(喷油、丝印、电镀),被包装或覆盖,而看不到的表面,为“D面”
序
号
常见质量缺陷及特征检验标准
1 油污:表面有出模时的脱模剂
或外来油渍
“A、B、C面”不允许有,“D面”考虑是否外露
2 披锋:胶件有利边、利角外观上以看上去不飞出,且手触摸不刮手为准,孔位及装配位置
以不影响装配为准。
3 变形:胶件有严重或轻微翘起同一平面差值可接受一处(一边或一角)小于0.5mm,涉及功能
之变形,应做试装且出现间隙小于,可接受一处。
4 缩水:表面不平,有凹陷状或
呈小孔“A、B面”从90°、60°、45°观看无明显缩水痕,如在柱位位置及骨位位置之缩水,“C”面可接受轻微缩水, 1尺距离90°观看不明显且手触摸无较明显凹陷感;具体标准以限度样品为准。
小孔“A、B”面直径在0.04㎡内不得出现两个;“C”面直径在0.04㎡内不得出现两个。
5 缺料、断柱、断针:胶件不完
整,缺料大小不一
“A、B、C、D面”不允许有;
6 黑点:表面有大小不一的黑点
(次项暂不受限制)“A面”小于㎡,每面不超过5点,不可2点集中,且分隔5—10cm;“B面“小于0.7 m㎡,每面不超过5点,分隔5—10cm;“C面”小于
“A”面“B”面
“C”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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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装配时不能出现组装困难、胶件破裂或装配后影响功能的情 况; 2. 装配的成品做安全测试时不能有安全问题发生产。
紧配管位钉位在开合三次以上,钉子不能断裂失去功能。
螺丝柱打螺丝测试,在达到如下扭力情况下,不能出现螺丝打 不进、螺丝打滑、螺丝柱爆裂、螺丝头孔柱爆裂的情况: M2.0自攻螺丝 , 扭力≥ 2.0kgf.cm ; M2.3自攻螺丝 , 扭力≥ 2.5kgf.cm ; M2.6自攻螺丝 , 扭力≥ 3.0kgf.cm ; M3.0自攻螺丝 , 扭力≥ 4.0kgf.cm ; 紧配轴孔在打入相配铁轴时不能撑爆,另外,打入轮轴的车轮 必须能承受 90N拉力不脱开。 拆装力度 0.8 ~1.5KG,500次后仍能达 0.5KG以上
1. 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 2. 组装后产品外露部分,对比签办,不可高出或凹陷大于 0.3mm 。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 5.9E不可明显可视。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 5.9E不可明显可视。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 5.9E不可明显可视。
目测、试装、量具
目测、试装、量具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扭力计
试装、目测、拉力计 试装,拉力计 试验、目测 试验、试装 试验、试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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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说明: 1. 以上标准规定的是检验要求,而缺陷分类和抽样标准由品管部制定。 2. 具体产品如无特别规定,则按通用标准执行。 3. 以上标准执行出现异议时,可向工程部寻求确认和极限签办。
喷印电镀后,注塑件上的注塑缺陷, 5.9E不可明显可视。
说明:凡是后工序需电镀或喷印注塑件,均不能使用可影响喷印电镀效果的脱模剂和清洁剂。
配合间隙和变形
装配要求 紧配定位销钉强度
螺丝柱和螺丝头孔柱强度
紧配轴孔 具有拆装功能的紧配部件 包装保护 仓储变形、变色 寿命测试
对照签办,非设计间隙和错位的部位,装配后间隙和错位不能 大于 0.5mm,
第 1页 共3页 版本 :1
相配件颜 色一致性 喷印、电
镀
装配
储存和包 装保护
使用寿命
水纹、气纹:因原料未烘干或模具排气不好导致的 裂纹、龟裂 混色 / 阴阳色:注塑时混进了不正确的颜色或色粉拌和 不均匀
变形
污点、黑点、杂色点、压花点
隔水线或夹水纹:注塑时熔胶的接合线
同颜色相配合胶件颜色一致性 与存仓胶货以及存仓相配件颜色一致性 上油性能测试 电镀性能测试 与喷油模配合度 喷印遮盖性
对照签办,组装后成品可视部位胶件, 5.9E时色差不可明显超 一个 PANTON色E号。
对照签办,组装后成品可视部位,凡抛光位在 5.9E可视时必须 光亮如镜面,不可有刮花,压花等。凡晒纹位, 5.9E可视时与 签办无明显差别,且纹理均匀。
本厂对色灯箱、目测 目测
透明性:透明件的透明度
对照签办, 5.9E可视,不可有明显差别(可透过胶件看图案来 对比清晰和变形情况)。
注塑件通用检验标准
编制部门:
工程部
编 制:
日 期:
审 核:
日 :
批 准:
日
备注: 1. 打有“△”表示新加项,打有“☆”表示更改项。
项目
修改 标识
缺陷说明
期:
标准要求
文件编号: 版 本: 页 次:
A0 第1页,共 1页
检查工具和方式
关健尺寸
关键尺寸按零件检验图要求测量
量具
外观
色差:与样办颜色不一致 表面光泽度
本厂对色灯箱、目测
缺料 / 走料不齐:注塑件没有被胶料填充满。 缩水:注塑件填料不饱满,表面出现凹痕。
披锋:在胶件分模处、丝柱或模具镶件位多出的毛边 。
对照签办, 5.9E可视时不可有。
1. 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 2. 对照签办,组装后产品外露部分, 5.8E不可明显可视。
1. 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 2. 组装后产品外露部分,对照签办,不可高出 0.3mm。 3. 组装后产品做安全测试后,可触摸到的披锋不能出现安全问 题(比如:尖点、利边、小件等)
外观光滑的胶件(在成品中外露可视),必须用胶袋保护,整 齐排放,不能出现 5.9E可视的花痕。
需配合有运动功能的胶件,和表面易变色胶件或喷印件,需做 老化测试,确认其仓储不会因变形、变色等而不能使用。 需运动部件,要组装成品,按要求进行寿命测试合格。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试装、目测
目测 试装、目测 本厂对色灯箱、目测 本厂对色灯箱、目测 试喷印、试验 试电镀、试验 用喷油模试胶件。 试喷印、目测
目测 目测
目测、试装、量具
注塑缺陷
水口:胶件进浇位
顶针或丝柱凸起。 拖花、刮花 顶白 / 发白:出模时,顶针或丝柱留下的顶白印,或边 角位因应力产生的拉白。 烧黑:模具因气体排放不良引致的注塑件表面烧黑
1. 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 2. 组装后产品外露部分,不可高出或凹陷大于 0.5mm 。 3. 组装后产品做安全测试后,可触摸到的水口不能出现安全问 题(比如:尖点、利边、小件等)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 5.9E不可明显可视。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 5.9E不可明显可视。
组装成品后外露部分,缺陷 5.9E不可明显可视。
1. 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 2. 对照签办, 5.9E变形不能明显可视。
缺陷 5.9E不可明显可视。
1. 不能影响装配和功能需要的强度。 2. 组装后产品外露部分,缺陷 5.9E不可明显可视。 在本厂的对色灯箱里, 5.9E不可有超过一个 PANTON色E号的色 差在。本厂的对色灯箱里, 5.9E不可有超过一个 PANTON色E号的色 差。 需喷印胶件,必须进行试喷油测试,不允许有脱油现象 需电镀的注塑件必须用可电镀级别的材料,如对材料电镀性能 不明确,必须先进确认电镀性后才使用。 试喷油,不允许有 5.9E可视的因注塑变形导致的飞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