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公司专利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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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公司专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发明创造的推广和应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创新型企业。
2. 范围:
适用于省、市公司的专利申请和专利实施等专利管理工作。
3. 职责与分工:
3.1省公司规划技术部组织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求进行技术审查;会同专利开发单位共同制定专利推广使用方案和规划。
3.2 省公司发展战略部负责公司专利检索、专利申请、法律审查、实质审查、陈述意见、权利授予等事项;负责公司专利申请的审查、许可使用和专利转让事项,规范和推动专利实施;管理专利证书。
4. 名词释义:
4.1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4.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4.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4.4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4.5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4.6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5. 流程内容:
5.1专利管理流程
流程 工作记录 工作准则/要求
流程 工作记录
5.2专利开发单位提出申请需求应包含的材料 5.2.1发明专利申请所需准备的资料 5.2.1.1专利名称:
名称应简单、明确地反映发明创造的主题和类型,(不得超过25字),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及商业宣传用语,也不得使用代号或含糊不清的词汇,应尽可能采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技术语或国家标准规定术语或常用的规范术语。
5.2.1.2现有技术(本发明的背景技术):
应写明与本发明技术最相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情况,说明其优点并实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之处,例如某国XXX号专利,或某出版物名称等。发明创造为产品的,如对于现有技术的结构用文字难以描述清楚时,可附图说明。
5.2.1.3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
对于产品类的发明创造,应结合附图,清楚、完整地写明构件名称、各构件之间的联接关系、动作原理和工作程序,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对于电子类的发明创造,应提供电路图或框图,并结合硬件说明其构造特征。对于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如化工、药品、食品,应尽量说明其工艺步骤及工艺条件的限定,并可提供工艺流程图。药品需提供临床证明。
5.2.1.4发明创造的效果和优点:
应说明本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对比所具有的积极的效果和优点,而这些优点和效果必须是由于采用了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而直接获得的,这部份描述,可以通过结构的作用关系,或通过理论分析,或用实验数据来说明。
5.2.1.5附图说明:
附图应按机械制图标准绘制。附图的图面上一般不得写有汉字,零件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在说明书中说明每个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同一零件的标号在各幅附图中均应一致,不得使用同一标号来代表不同的零件。制图有困难时,可委托代理机构绘制。
5.2.1.6实施例:
对于产品类的发明,实施例是实现发明创造的具体化设计,这一部分应结合附图进行说明,并将附图中的标号标注在相应的零件之后。实施例中应包括上述第三部分技术方案的全部内容,并作具体的描述,每一幅附图均应说明,每一个
有标号的零件在实施例中至少提到一次。必要时可说明其功能、动态构造和使用方法。如有多个实施例,则每个实施例均应具体说明。
对于方法类的发明,应详细说明其工艺过程、操作步骤及具体的工艺参数,可提供多种工艺参数结合的实施例方案。
对于材料配方类的发明,应给出多个不同组分和配比的实施例,并简述其制造方法。
5.2.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准备的资料
5.2.2.1.专利名称:
名称应简单、明确地反映发明创造的主题和类型,(不得超过25字),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商标、型号及商业宣传用语,也不得使用代号或含糊不清的词汇,应尽可能采用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技术语或国家标准规定术语或常用的规范术语。
5.2.2.2 现有技术(本发明的背景技术):
应写明与本发明技术最相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情况,说明其优点并实事求是地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之处,例如某国XXX号专利,或某出版物名称等。
发明创造为产品的,如对于现有技术的结构用文字难以描述清楚时,可附图说明。
5.2.2.3 技术方案:
对于产品类的发明创造,应结合附图,清楚、完整地写明构件名称、各构件之间的联接关系、动作原理和工作程序,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对于电子类的发明创造,应提供电路图或框图,并结合硬件说明其构造特征。
5.2.2.4附图说明:
附图应按机械制图标准绘制。附图的图面上一般不得写有汉字,零件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
在说明书中说明每个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同一零件的标号在各幅附图中均应一致,不得使用同一标号来代表不同的零件。制图有困难时,可委托代理机构绘制。
5.2.2.5实施例
对于产品类的发明,实施例是实现发明创造的具体化设计,这一部分应结合附图进行说明,并将附图中的标号标注在相应的零件之后。实施例中应包括上述第三部分技术方案的全部内容,并作具体的描述,每一幅附图均应说明,每一个有标号的零件在实施例中至少提到一次。必要时可说明其功能、动态构造和使用方法。如有多个实施例,则每个实施例均应具体说明。
5.2.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提供的资料
应提供产品的六面视图(四寸彩照),工作状态图、主、后、左、右、
俯、仰视图,每种视图提供四张相同的照片,比例要一致。(亦可提
供实物由综合部找代理公司拍摄)。
精心整理,仅供参考编辑文案使用,请按实际需求再行修改编辑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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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