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企业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人员流动管理,保障企业稳定发展,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人员流动类型第四条人员流动类型包括:1. 调动: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从一个岗位或部门调至另一个岗位或部门。
2. 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或企业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 退休: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4. 试用期: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或企业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章人员流动程序第五条人员流动程序如下:1. 员工提出流动申请: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流动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流动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员工。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流动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员工档案、合同等。
4. 办理手续:员工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如调动手续、离职手续等。
5. 办理档案转移:员工档案转移至新部门或离职档案归档。
第四章人员流动注意事项第六条人员流动注意事项如下:1. 员工在提出流动申请时,应说明流动原因,确保真实、准确。
2. 部门负责人在审批流动申请时,应充分考虑员工个人意愿和部门工作需要。
3. 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流动申请时,应严格审查员工档案、合同等,确保合法合规。
4. 员工在办理流动手续时,应积极配合,按时完成相关手续。
第五章人员流动保障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人员流动保障机制,包括:1. 职业培训: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
2. 职业规划:为员工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员工明确职业发展方向。
3. 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4. 福利待遇: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厅属单位内部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厅属单位内部人员流动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厅属各单位内部人员的调动、交流、辞职、退休等流动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调动管理第四条调动是指厅属单位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职务变动、岗位调整等原因,从原单位、部门或岗位调至其他单位、部门或岗位。
第五条调动程序:(一)申请:调动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动原因及拟调动的单位、部门或岗位。
(二)审批: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公示:经审批同意的调动,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调动手续,包括人事档案、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
第三章交流管理第六条交流是指厅属单位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培养人才、优化结构等原因,在单位内部不同单位、部门或岗位之间进行轮岗、挂职、交流等。
第七条交流程序:(一)申请:交流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交流原因及拟交流的单位、部门或岗位。
(二)审批: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公示:经审批同意的交流,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交流手续,包括人事档案、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
第四章辞职管理第八条辞职是指厅属单位内部人员因个人原因,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提出离职申请。
第九条辞职程序:(一)申请:辞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辞职原因。
(二)审批:所在单位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公示:经审批同意的辞职,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辞职手续,包括人事档案、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
第五章退休管理第十条退休是指厅属单位内部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流动人员集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流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外来务工人员、学生、旅游者、商务人士等。
三、管理原则1. 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理流动人员事务。
2.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3. 坚持人性化服务,关注流动人员需求,切实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
四、管理措施1. 登记管理(1)流动人员到达本地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如实填写《流动人员登记表》。
(2)流动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登记机关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2. 住宿管理(1)流动人员应选择合法、安全的住宿场所,不得在禁止住宿的场所居住。
(2)出租房屋的业主或代理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对流动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符合住宿条件的流动人员,应及时劝离。
3. 就业管理(1)流动人员应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取得合法就业手续。
(2)用人单位应依法招用流动人员,不得拖欠工资,不得侵犯流动人员合法权益。
4. 社会保险管理(1)流动人员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流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2)流动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5. 健康管理(1)流动人员应遵守卫生健康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预防疾病传播。
(2)流动人员有义务接受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健康检查。
6. 安全教育(1)流动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2)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流动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
五、监督管理1. 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流动人员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流动人员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各行各业人员流动管理,保障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涉及人员流动的行业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人员流动登记与审核第四条从事流动工作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单位对流动人员进行登记时,应核实其身份信息、工作性质、居住时间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六条对流动人员的工作性质、技能水平、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七条流动人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人员流动管理与服务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措施。
第九条加强流动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
第十条对流动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符合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其劳动权益,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十二条对流动人员进行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三条加强流动人员住宿管理,确保住宿安全。
第四章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管理第十四条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流动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对流动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等,确保疫情不扩散。
第十六条对有疫情风险地区的流动人员,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第十七条加强流动人员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其防疫意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定期对流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建立流动人员管理考核机制,对各单位流动人员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XX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流动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流动性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降低员工流动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整体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二章流动性管理原则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流动的透明度。
第四条坚持员工自愿与公司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五条坚持员工发展与公司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促进员工职业生涯成长。
第三章流动性管理内容第六条员工入职管理1. 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核实员工身份信息,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 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应进行入职培训,帮助员工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第七条员工离职管理1.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及时与离职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并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3. 离职员工应将工作交接给指定的接替人员,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八条员工调岗管理1.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员工进行合理调岗。
2. 员工对调岗有异议时,可在接到调岗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与员工沟通,协调解决调岗问题。
第四章流动性管理措施第九条建立健全员工流动信息库,实时掌握员工流动情况。
第十条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公司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二条加强与员工沟通,及时了解员工需求,解决员工实际问题。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公司旨在建立一支稳定、高效的员工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精选6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一、制度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
在实际的管理当中我们发现,当团队在十个人左右的时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个有能力、有魅力的领导者就可以玩的风生水起。
但是当团队到几十个人、上百人的时候,靠的就是企业的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企业才能管理规范。
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精选6篇)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那么你对流动人口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大家喜欢!流动人口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外埠常住人口到本市暂住(以下简称流入人口)或者本市的常住人口到外埠暂住的人员(以下简称流出人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管理。
国家或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严格管理、有序流动、加强服务、依法保护的方针。
第五条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本市依法保护流动人口的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经营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歧视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申诉或者控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办理。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解决流动人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三)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四)指导下级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的工作;(五)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控制流动人口的结构、流向和规模。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下设的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人员流动常态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员流动管理,规范流动行为,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提高组织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流动人员,包括内部流动和外部流动。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合法、合规、有序原则;3. 服务、保障、发展原则。
第二章流动类型与流程第四条人员流动类型:1. 内部流动:指在本单位内部岗位、部门之间的调动;2. 外部流动:指从本单位流动到其他单位,或从其他单位流动到本单位的调动。
第五条人员流动流程:1. 流动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流动申请;2. 所在部门对流动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门;3. 人力资源部门对流动申请进行综合审核,提出意见;4. 经单位领导审批后,办理流动手续;5. 流动人员按流程完成离职或入职手续。
第三章流动管理第六条流动人员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流动申请,说明流动原因、流动意向等。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对流动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关注流动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工作表现等。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流动申请的综合审核,包括流动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九条单位领导对流动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流动人员。
第十条流动人员在办理流动手续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一条流动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离职或入职手续。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单位为流动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指导,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岗位。
第十三条单位关心流动人员的生活,解决其实际困难。
第十四条单位建立流动人员档案,记录其流动情况、工作表现等。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流动的人员,单位可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六条搞虚作假、弄虚作假的流动人员,单位可给予开除等处分。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单位可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
对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落实治安责任制。
出租房要与小区(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每一个出租户都是责任人,要主动协助小区(村)管理好外来流动人口。
三、认真搞好协查。
居(村)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镇)、派出所配合,与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四、积极协助管理重点人口。
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
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村)要指定人员专门与房东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搞好管理工作。
五、加强法制。
小区(村)要经常与街道、镇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房东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六、按照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生育工作。
2024年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二)1、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与现居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应当登记建立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管理档案。
2、常驻户口所在地或社区对流出育龄人口进行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流出时间、婚姻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核发情况,计划生育合同签订情况和现居住地等。
3、现住地或社区对流入育龄人口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流入时间、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常驻户口所在地等。
4、常驻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或社区应当就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登记。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制度1、为流动人口登记户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
2、为流动人口每季度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
4、将流动人口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精选5篇)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1一、搞好流动人员的登记。
对安全小区的外来流动人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认真搞好协查。
居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派出所配合,与流动员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二、协助管理好重点人口。
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
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要指定人员专门与住户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
三、法制教育。
安全小区要经常与街道、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四、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二)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六)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七)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事业单位整体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优化结构、合理流动。
第二章人员流动条件第四条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人员流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具备所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四)所在单位同意流动。
第五条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应当符合以下限制条件:(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得流动;(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涉及国家安全、机密等特殊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第三章人员流动程序第六条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流动申请。
员工提出流动申请,填写《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
单位人事部门对员工的流动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考察。
(三)单位审批。
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批准员工的流动申请。
(四)办理手续。
批准流动的,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劳动合同解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第四章人员流动方式第七条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方式包括:(一)内部流动:在同一事业单位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晋升职务;(二)外部流动:调入、调出、辞职、辞退、退休等。
第八条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应当优先考虑以下情况:(一)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人员;(二)人员结构不合理,需要优化;(三)员工个人发展需要。
第五章人员流动待遇第九条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其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内部流动的,按照原岗位工资标准执行;(二)外部流动的,按照调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纪委机关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纪委机关人员流动管理,规范人员流动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纪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借调、挂职、交流、离职等人员流动管理。
第三条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合理有序、注重实效;(三)严守纪律、廉洁自律。
第二章人员流动类型及条件第四条人员流动类型包括:(一)借调: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暂时借用工作人员到纪委机关执行指定工作;(二)挂职:从纪委机关选派工作人员到其他单位或部门担任一定职务;(三)交流: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之间,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一定期限的相互交流;(四)离职: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离开纪委机关。
第五条人员流动条件:(一)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三)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三章人员流动程序第六条人员流动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提出申请:符合流动条件的工作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流动申请,说明流动原因、期限和拟流动去向。
(二)部门审核:所在部门对流动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报机关党委。
(三)机关党委审批:机关党委对部门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四)办理手续: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人员流动期限:(一)借调: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二)挂职:一般不超过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三)交流:一般不超过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八条人员流动结束后,流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原单位工作。
第四章人员流动管理职责第九条人事部门负责人员流动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
第十条机关党委负责人员流动的审批、指导和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流动的审核、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
人员流动与调动管理制度
人员流动与调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企业人员配置,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依据《劳动法》和相关劳动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的流动与调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部门调动、岗位调动、地区更改以及职务更改等。
第三条人员流动与调动应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重视个人特长和职业发展需求的统一、第四条人员流动与调动应遵从程序化管理,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和组织的稳定性。
第五条人员流动与调动应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各部门应乐观搭配并供应必需的支持。
第二章人员流动管理流程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人才库,对公司员工情况进行定期调查和统计,为人员流动供应信息支持。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依据业务发展和岗位需求,提出人员流动及调动需求,并书面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应依照职位空缺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员工意愿,确定候选人并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
第九条符合调动条件的员工,应通过与原部门负责人和目标部门负责人协商全都,并填写调动看法书。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帮助员工办理人事、薪酬等相关手续,确保调动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被调动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目标部门报到,并依照目标部门的工作要求参加工作。
第十二条调动后的员工应在目标部门正常工作满一年后方可提出再次调动申请。
第三章人员流动的原则和要求第十三条人员流动的原则包含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和适用原则。
第十四条人员调动的要求包含员工意愿要求、调动条件要求和准备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员工有权依据个人职业发展和个人意愿提出合理的调动申请,公司有责任对员工的调动申请进行审慎评估。
第十六条调动条件要求包含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目标部门需要岗位空缺以及经过原部门负责人和目标部门负责人协商全都。
第十七条调动前,公司应提前进行调动的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职位调整方案、薪酬福利待遇调整等事项。
第四章调动考核和评估第十八条被调动员工应在调动后进行考核和评估,以评估员工适应新岗位的本领和表现。
医院内部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医院内部流动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运行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流动人员,包括临时调配、短期借用、轮岗交流等。
三、管理制度
1. 流动人员调配原则
(1)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合理调配人员,确保医疗、护理、医技等各项工作正常
开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
(3)尊重流动人员意愿,充分考虑个人职业发展需求。
2. 流动人员调配程序
(1)用人科室提出流动人员调配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调配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3)经评估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门与流动人员签订流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流动人员按协议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到新岗位报到。
3. 流动人员管理
(1)流动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配安排。
(2)流动期间,流动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等由原科室负责。
(3)流动人员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影响医疗质量的行为,由原科室和人力资
源部门共同处理。
4. 流动人员考核与评价
(1)流动人员按照医院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等依据。
(2)流动期间,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原科室负责管理。
(3)流动人员完成流动任务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
四、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流动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求学人员等。
第三条流动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依法行政原则;(三)便民、高效原则;(四)属地管理原则。
第二章登记与备案第四条流动人员应当在本地区居住或工作满三个月以上,需向居住地或工作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第五条流动人员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居民身份证;(二)户口簿;(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流动人员登记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第七条流动人员变更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时,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八条流动人员在本地区居住或工作满一年以上,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备案。
第三章服务与管理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为流动人员提供以下服务:(一)法律咨询;(二)户籍业务办理;(三)临时住宿登记;(四)其他相关服务。
第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包括:(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员的法制观念;(二)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加强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员的劳动保障、社会保障等工作。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流动人员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流动人员的生活、工作状况,及时解决流动人员遇到的问题。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流动人员管理工作中,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XX地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公司人员进出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进出及流动管理,规范公司人员流动秩序,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公司运营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入职、离职、内部调动、借调、外派、待岗、病退、内部退养、退休等人员流动情况。
第三条公司人员流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二)公平公正:确保人员流动公平、公正、公开。
(三)规范有序:规范人员流动程序,确保公司运营稳定。
(四)高效快捷:提高人员流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四条招聘程序:(一)部门、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需求。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总体规划,进行汇总、审核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三)根据审议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
(四)人员的选拔一般由初试、笔试、面试三个阶段组成。
(五)选拔结果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六)通过审核的人员,公司统一安排入职体检与培训。
第五条劳动合同或协议的订立:(一)招聘人员由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
(二)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三)其他人员由公司与其订立协议。
第六条试用期管理:公司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6个月,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参照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分公司负责对试用人员业务技能进行培训和工作表现考核。
第三章人员流动管理第七条内部调动:(一)员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发展需要,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内部调动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
(三)内部调动员工应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按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八条借调、外派:(一)员工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可进行借调或外派。
(二)借调、外派员工应遵守借调、外派单位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借调、外派期满,员工应返回原单位。
第九条离职管理:(一)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公司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3篇)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3篇)人员流动管理制度(通用3篇)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篇1为了保障所有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上司的疫情对策要求,严格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一、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
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因工作原因进入学校必须先报告,批准后再进入。
二、严格执行符合条件的入学者安康代码检查和红外体温检查制度。
三、严格执行访问登记制度,符合上述条件的入学者通过安康代码检查和体温检查正常后,可以在门户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后进入校园。
四、上学期间严禁车辆进校园,除执法、救护等特需车辆外。
五、外来者进学校前要积极出示安康代码进行门卫检查。
如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者,近两周内出入高风险疫情地区,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者,拒绝进入校园。
六、外来人员入学前要严格执行身份检查、体温测量、入学信息登记等流程,实行个人卫生防护等措施。
七、外来者入学后,尽量减少在校逗留时间。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蒙城县七星学校,疫情解除后自行终止。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篇2一、小区需采取封闭防控,每个小区保留一个出入通道,通道口设立防控站点、公示封闭管理告知信息等。
二、门卫应24小时值守,负责按照“不漏一人、不漏一车”的原则实行最严格门禁制度,对出入小区人员信息登记,对身份证等进行核验,对进入小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进入小区车辆进行消杀。
信息登记应由专人专笔进行,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发现身体发热异常者,要立即上报物业公司和区防疫作战指挥部包抓人员。
三、门卫工作时应戴口罩、手套,要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定期进行自身体温监测,一旦发现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上报物业公司和区防疫作战指挥部包抓人员。
四、门卫需规范文明上岗,能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能够了解新发布的政策和防控措施。
五、严格落实西安市网格化管理制度。
对于通过“一场五站”进入的业主,应要求业主出示个人专属二维码,并由专人扫码核验及登记信息无误后,安排专人将其送入家中,并在门口张贴居家留观隔离温馨提示,同时做好每日早、晚打卡及体温监测工作。
医院科室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室人员流动管理,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包括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科室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人员流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人员流动范围第四条科室人员流动范围包括:(一)内部调动:指同一医院内不同科室之间的人员流动。
(二)外部调入:指从院外单位调入医院工作的人员。
(三)外部调出:指医院人员调往院外单位工作。
第三章人员流动程序第五条人员流动程序如下:(一)申请:申请人向所在科室提出流动申请,说明流动原因及去向。
(二)科室审核:科室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包括申请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
(三)医院审批:科室将审核意见报医院人事部门审批。
(四)办理手续:经批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第四章人员流动条件第六条人员流动条件如下:(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二)符合医院科室岗位需求。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无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章人员流动待遇第七条人员流动待遇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人员流动过程中,医院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流动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稳定。
第六章人员流动纪律第九条人员流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纪律:(一)如实提供个人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
(二)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三)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四)不得利用流动之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科室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医院科室人员的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20篇)
流动人员管理制度(20篇)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精选20篇)流动人员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是指没有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暂住的人员。
已按照《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的规定领取《广东省居住证》的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流动人员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规定。
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流动人员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依照本规定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员管理和服务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教育、民族宗教、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国土房管、建设、交通、卫生、人口计生、工商、信息、城管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有关社会团体、外地人民政府驻穗机构,应当协助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雇用流动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对所雇用的流动人员的管理责任,做好所雇用的流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六条本市依法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风俗习惯,禁止以任何方式侵犯流动人员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合法权利,禁止侮辱、歧视流动人员。
流动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七条流动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平,权利与义务一致,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
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未经依法批准,任何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不得向流动人员收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或者附加任何义务。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流动人员的发展现状和需求。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员管理和服务所需的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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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人员流动管理制度
二、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三、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1. 入职与离职手续的规定
2. 岗位调换和内部调动的程序
3. 职务晋升和降级的标准
4. 培训和绩效考核的要求
5. 定期人事审查和薪酬福利审核
四、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效果评估
五、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局限与改进措施
六、人员流动管理制度对组织和个体的影响
一、什么是人员流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基于维护组织利益和员工权益的目标,制定和执行的一套规范和程序,以实现人员流动的合理与有序。
它涵盖了员工的入职、离职、调动、晋升、降级、培训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促进组织的良性运转和个体的职业发展。
二、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人员流动是组织和个体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现象。
合理的人员流动管理不仅有助于健全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配置,还能提高员工的福利和工作满意度,确保组织的长期稳定和盈利增长。
三、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1. 入职与离职手续的规定
入职手续包括招聘程序、岗位说明、面试、体检和聘用等,离职手续包括提前通知、交接工作、办理离职手续等。
制度要明确流程、责任和时间要求,确保合规性和效率。
2. 岗位调换和内部调动的程序
岗位调换是指对现有岗位的调整,而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组织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的变动。
制度要明确调动的依据、流程和审批要求,鼓励员工间的交流互动和个人能力的提升。
3. 职务晋升和降级的标准
职务晋升是指根据员工的绩效和能力提升其职务级别,而降级则是对绩效不佳的员工进行职务降级。
制度要明确晋升和降级的评定标准,以公正、透明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和警示。
4. 培训和绩效考核的要求
培训是提高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必要手段,绩效考核是评价员工工作表现和实现目标的重要依据。
制度要规定培训的内容、方式和频率,绩效考核的指标、过程和结果,以激励和引导员工不断发展和进步。
5. 定期人事审查和薪酬福利审核
定期人事审查是对员工工作情况和发展情况的审核,薪酬福利审核是对员工薪酬和福利待遇的调整和核查。
制度要明确审查的标准、频率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合理。
四、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效果评估
为了确保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组织需要建立相关的操作流程和管理
机制。
这包括招聘渠道的优化、岗位调动的顺畅、绩效考核的公正等方面。
同时,为了衡量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效果,应定期进行评估,包括员工流失率、内部晋升比例、员工福利满意度等指标的监测。
五、人员流动管理制度的局限与改进措施
如何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组织需求的人员流动管理制度,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不同岗位的特点。
制度的制定应结合实际情况,注重灵活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组织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反馈机制,及时调整制度,以适应变化的环境需求。
六、人员流动管理制度对组织和个体的影响
一个完善的人员流动管理制度能够带来多方面的益处。
对于组织而言,它有助
于实现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降低员工流失率、提高绩效和创新能力,从而提升组织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对于个体而言,它能够提供公平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激励机制,增强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和职业可持续性。
总结:
人员流动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管理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它可以促进组织的稳定
和发展,同时也能满足员工的职业需求和发展。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灵活的制度,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人员流动,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福利待遇,从而达到个体和组织共同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