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及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标题】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引言】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需要预订的情况,无论是旅游、购物还是其他服务,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作为预订金或定金。
而在口语中,订金和定金往往被混淆使用。
本文将从字面意义出发,探讨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
【正文】一、定义:订金和定金都是指在购买或预订商品或服务时需要支付的一部分金额。
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支付时间和使用方式。
二、支付时间:1. 订金:顾名思义,订金是指在预订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一部分金额,用于保留或确认订单。
通常情况下,订金是在下订单或预订后立即支付的,以确认购买意愿和保证商家不会受到损失。
2. 定金:相较之下,定金是指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一部分金额,用于表示购买的诚意。
通常情况下,定金是在购买商品或服务之前支付的,旨在表明消费者对该商品或服务的认可和购买意愿。
三、使用方式:1. 订金:一般情况下,订金是不可退还的。
它的主要作用是确保消费者按照预订的时间和条件购买或使用商品或服务。
如果消费者违约或取消订单,商家有权扣除订金作为违约金。
同时,订金还可以作为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支付,在最终结算时进行抵扣。
2. 定金:相比之下,定金一般是可以退还的。
它的主要作用是保障消费者的购买权益。
如果消费者决定不购买或使用商品或服务,商家应当按照约定将定金退还给消费者。
定金退还的标准和方式可能因不同的行业和经营者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扣留定金。
四、商业例子:1. 旅游行业:在旅游预订中,顾客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预订金来保证旅行时间和车位。
这个预订金一般是不可退还的,以确保顾客的到来和避免商家的损失。
而在顾客到达酒店或旅游景点后,须支付余下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比较类似于定金,如果顾客取消预订,商家有责任将定金退还给顾客。
2. 婚宴预订:对于婚宴场地的预订,新人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订金来确保场地的保留。
如果新人后期取消预订或不按时入场,商家有权扣除订金。
定金订金押金的区别以及税务处理
定金.订金.押金的区别以及税务处理定金属于担保金,订金则属于价款中的一部分。
那么二者之间的具体区别到底是什么呢,在税务处理时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点?一、定金是一种担保金《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对两者的定义分别是这么解释的:定金,指一方当事人为保证履行合同而先行付给对方的款项,具有法律效力,对收与付的双方都形成约束;订金,为预付的部分货款,有某种承诺的意思,但在法律上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2023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对定金也有规定,其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由此可知,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则只是一种支付方式。
定金与订金两者概念完全不同,由此,也就带来税务处理上的差异。
定金属于担保金,交付定金时,双方应作为往来款项处理,不涉及税费申报。
后续阶段,如果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此时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取得定金罚款的一方,由于未发生应税行为,定金不构成价外费用,也就无须开具增值税发票,不涉及增值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违约方支付的定金罚款,凭相关协议等扣除凭证可在税前扣除。
举例来说,A房地产企业收到客户B企业的一笔定金。
收到时,A企业应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不需要作为预收款预缴增值税,也不需要计算预计毛利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后续B企业违约,A企业扣收定金,应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B企业发生的定金损失,可凭定金合同等相关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订金属于预付款订金,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属于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作用。
对收受方来说,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不同的情形,增值税处理不同。
比如,出租方收到租赁合同订金,即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果后续因各种原因解除合同,退还订金,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举例来说,合同履行了部分,部分订金充作价款。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一、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二、订约定金成立要件是什么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其交易多由房产中介公司居间促成。
(1)订约定金系要式合同,其成立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买家给付之金钱系定金而非其他。
若书写为订金、意向金、诚意金等,则其性质在一般情况不能认定为定金。
若虽然书写为订金、意向金,但约定的处理方式符合定金规定的,可以从其约定以定金之法律关系处理。
(2)订约定金系实践合同,当事人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定金,订约定金合同方成立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且交付时间当于本约签订之前。
实际交付数额少于或多于书面约定之金额的,以实际数额为准。
当然,实际交付之金额无论是否与书面约定之金额一致,都应以法律规定的20%为限。
(3)对于“转定”之认定正是由于二手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中介公司为了防止买卖双方“跳单”,更有不良中介为了牟取高额差价,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不让买卖双方互相见面。
很多房地产居间合同都是买卖双方分别而非同时签署。
其定金也是通过中介转付,而非买卖双方直接交付。
主要的做法是:由中介先向买方收取一定数量的意向金或诚意金等,待卖方确认买卖条件后将该意向金或诚意金转交卖方,便视为“转定”即该意向金或诚意金转为买卖双方之间的订约定金。
对于此种“转定”的行为如何认定,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
三、定金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吗
一、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吗“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二、定金的分类(1)立约定金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常常与预约合同并存,是指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
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
有时候这个过程比较短,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持续较长的时间,尤其是在一些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中。
当事人为订立合同已经作了必要的准备,相互间对于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了一致,但因为存在一些未定情形,合同一直未能订立,当事人又不愿意许诺成立合同,于是采用立约定金来实现当事人间的相互信任,以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
(2)成约定金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
(因其未见有“定金罚则”,故实际非债的担保。
)司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
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一方当事人有利可图时,就会以返还双倍定金或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这有损诚实信用的原则)。
金融合同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2篇
金融合同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2篇篇1在现代金融交易中,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定金与订金的概念,虽一字之差,但在金融合同中却有着明确的区别。
本文旨在阐述金融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以便各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概念,保障自身权益。
一、定金的概念及作用定金,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或签订时,为表示诚意和预定某种权利而支付的一定金额。
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一旦合同成立并生效,定金将作为债权的担保,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则可能丧失定金。
定金制度在合同法中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二、订金的概念及作用订金,指当事人为预订某项金融服务或产品而支付的一定金额。
订金通常表示客户的预付款项,用于预订金融服务或产品。
订金并不具备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其主要功能在于确认客户的预订意向和预付款项的支付。
三、定金与订金的区别1. 法律性质: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属于债权的担保;而订金则为预付款项,不具备担保性质。
2. 功能:定金主要用于担保合同履行;订金则用于预订金融服务或产品。
3. 返还:若合同未能履行,定金可能无法返还;而订金一般在合同解除时返还,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4. 金额:定金一般较为灵活,数额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订金的金额则根据具体的金融服务或产品来确定。
在金融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定金与订金的金额、支付方式、返还条件等相关条款。
合同双方应充分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合同文本应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五、注意事项1. 当事人在支付定金或订金时,应确保支付到合同约定的账户,并保留好相关支付凭证。
2. 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定金的担保作用得以发挥。
3.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 若合同涉及定金与订金的返还问题,双方应明确约定返还条件和程序,以免产生争议。
六、结论总之,金融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性质、功能、返还等方面。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保障。
订金、定金、押金的区别是什么[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财会类价值文档精品发布!订金、定金、押金的区别是什么[会计实务,会计实操]在现实的经济交往活动中,当事人经常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某种形式的担保,以期发挥一定的担保作用。
这些被交付的金钱,通常被称为“金钱质”。
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有定金、订金与押金。
至于这些被交付的金钱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属性,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在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在此谈一谈笔者的浅见。
一、定金的法律属性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民法通则》第89条、《担保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条、128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单从担保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
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首先,“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4、违约定金.。
[总结范文]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总结范文]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总结精选(1):定金与订金的区别1、定义不同定金是双方当事人透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必须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定金在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它往往都是根据双方约定以及习惯。
2、退还条件不同定金: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开发商进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并且未告知购房者)、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状况下,才能退还。
订金:订金可透过双方协调归还。
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必须限制,《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作用不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能够如数退还。
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务必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状况下无法退还。
5、违约处理不同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理解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得根据实际状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职责。
总结精选(2):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近日李小姐与王先生在一家摄影工作室拍婚纱照,介绍时感觉还能够,工作人员让交了500元定金,并表示如果不满意,500元钱随时能够退。
但是拍出来一看,效果可差,李小姐和王先生就不想在这一家拍了,让退定金他们不给退,摄影公司的工作人员拿出定金条时,李小姐发现上面写的是却是“定金”。
虽然“定金”与“订金”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好处却相差甚远。
定金与订金区别“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如果李小姐过后反悔不想在这家拍婚纱照了,除非有证据证明照片不贴合要求,这笔钱是不能退的。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法律意义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一个能全额退回,一个一分钱都要不到!定金表明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
支付定金后,你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倘若是由于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卖家要双倍返还定金。
如:很多人看房买房,买家刚开始看房不错就定了,之后又看到另外的楼盘更便宜,一旦你反悔,想要回定金,这属于你单反后悔,对方是可以不退你交的定金的。
反过来卖方万一觉得有出价更多的新买家,不想卖给你了,就要退还你双倍定金。
但是订金就不同了,因为法律上规定订金是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
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执行中不出乱子,那么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
但如果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三、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
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
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
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2018-01-13定金和订金虽然音相同,却有着不同的意思。
以下是PINCAI小编整理的关于区别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和参考!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拓展阅读:定金的特征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
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订金和定金的区别要说到我们中华的汉字真的是博大精深,往往一字之差就会有着不同的意思,如果是在平时如果因为一字之差理解的有所差异,可能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但是如果我们在合同上如果因为一字之差没有注意到和理解合同本身的意思,可能就会造成不良的后果及损失。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1、首先先从定义上说下这两者的区别,订金是预定时候交付的一笔前,这个就是为了确定当时这件事我订下来了,先支付的一种形式,但是这没有什么担保的意思,就是确定事情要去做的意思。
而定金就不同了,他可以理解为在正是发生事情的情况前,先支付一些钱把这个事物买下来,这个就有些担保的意思了,一般购买的都是比较贵重的物品,所以需要提前担保下,如我们买房的时候需要付的就是定金,这部分是有法律保护的。
2、然后要说的就是二者的性质是不同的,订金没有担保的性质,所以没有什么法律效应,而定金就不同了,他是有法律效应的,也就是他具有担保性质。
而到底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一般是由双方共同决定的,如果双方没有什么约定的话,那么到时候订金就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如果在交付的时候双方就已经约定好了,并且签订了相关的条款,那么就是无法再退还得了,就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就好比我们去一家非常火的餐厅吃饭需要提前定位,一般都会让交付定金,如果不去了就可以退还,假设在交付订金的时候餐厅已经告知如果不去了订金是不退换的,并且也签订了相关的条文,那么就会把订金变成定金,同时有了法律作用。
3、两者的退还方式差异很大,一般订金只要双方商量好之后就可以退还了,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和争议,但是定金就不一样了,很多时候定金肯定是都不能退还的,除非开发商那边出现了问题,或者违法了合同的规定,发生了法律问题,否则一般情况下都是退还不了的,所以我们在签订有定金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想好,不要因为一时疏忽给自己带来不良的后果。
4、对于两者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因为订金一般都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所以一般都是本着双方私下解决的原则进行处理,就算是一方违规,因为没有法律效应所以也就没有办法进行多倍赔偿的处分,而定金就不一样了,根据我们上面所说的,定金是有法律效应的,所以当发生问题的时候,可以通过当时的合同对违约的一方进行双倍赔偿的处罚,可以保护另一方的权益,定金是收到法律保护的。
买车时交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这里告诉你答案
买车时交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这里告诉你答案当我们去4S店买车的时候,当看中一款车决定要买的时候,需要向4S店提前支付一笔费用,这就是买车“定金”或者“订金”,不够对于提前支付的那笔钱要写清楚是“定金”还是“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别,但是它是影响你在后面不想买车的话能否拿回来的关键,而在以往的汽车购买中,关于“定金”和“订金”产生的资金纠纷屡见不鲜,有的人因为一些原因想把“定金”或者“订金”退回来,但是4S店坚决不退,这是为什么呢?“定金”和“订金”又有什么区别呢?到4S店买车,4S店要求你先交定金或者订金汽车的定金不等于订金,要搞清楚两者区别免得吃亏“订金”和“定金”虽然只有一之只差,但是在表达的含义上和法律适用上有着很大的区别。
所谓“订金”是交易双方以口头约定方式交付的一笔钱,是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产生的资金往来,国家对“订金”这个概念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订金”不受法律支持,如果产生纠纷只能以双方当初约定的方式进行解决。
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出反悔行为,不管是交订金的一方还是收订金的一方,都可以把“订金”收回来或者退还回来,终止交易,订金的特点是资金金额较小,交易灵活。
购车时候的“订金”收据,可以退还的而“定金”是国家对其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一种资金交易方式,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双方会以书面形式完成约定款项之后,买的一方向卖的一方交付一定数额的资金,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一旦定金交付之后就无法退还,这个是受到法律支持的,买的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卖的一方退还定金,需要买的一方通过手段要会定金那么卖的一方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同时法律也维护买方权益,但是卖的一方违约的时候,需要向买的一方双倍退还定金。
与“订金”相比,定金的金额比较大,如果是订金是一种形式,那是定金就是一种承诺。
购车时候的“定金”收据,不可以退还在买车过程中,4S店基本都会让你叫“定金”,为什么呢?因为一个定金的金额比较大,一辆10万左右的汽车金额最少有3000块的定金,而如果使用“订金”形式的话,只有几百块甚至100块,在交了定金之后,如果你反悔不买车了,4S店一下子就赚了几千块,比卖一辆车还赚钱。
最全的合同三金(订金、定金、违约金)与企业三税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
最全的合同三金(订金、定金、违约金)与企业三税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在企业经营中,离不开合同法三金即订金、定金、违约金。
而在企业税收业务中,又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关系密切。
今天就为大家总结下合同三金与企业三税的关系。
注①:对于定金,由于一般和收入没有关系,实务中一般不作为预收款,因此不按预收款确认三税的纳税义务。
对于订金,实务中一般作为预收账款处理,按预收账款确认三税纳税义务。
对于违约金,实务中一般作为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注②:定金在三税中一般不作为预收款,但是在营业税中,国税函发[1995]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条款部分失效]规定:第十八问: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预收定金,应如何确定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
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由于该条仍然有效,所以一般各地税务部门将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中定金作为预收款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
注③:对于营业税,后续会计处理上会先计提营业税,然后实际缴纳时转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注④:最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注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注⑥:实务中,各地税务部门一般对违约金采取一刀切方式,即只要合同实际履行,卖方收取的违约金一律作为价外费用并入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另方面,对于买方收到的违约金,却又不准许冲减合同金额。
定金与订金有何区别?什么时候用定金?什么时候用定金?
定金与订金有何区别?什么时候用定金?什么时候用定金?合同案件中,定金和订金就如同一对孪生姐妹一样很容易被弄混淆。
那定金和订金有哪些区别呢?一、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以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定金在我国法律上具有担保方式和违约责任两个功能。
)订金:常用于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场合。
它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以作为对方履约的担保。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交付后,乙方解除主合同时,必须承担定金罚则。
所谓的定金罚则是指交付方违约的,定金丧失;收受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交付后产生的法律后果:1、双方均依约旅行的,订金返还给交付方或抵作交付方应付款之一部分;2、交付方违约的,订金没收;3、收受方违约的,原价返还给订金给对方。
三、定金罚则如何适用定金罚则适用的具体情形1、根本违约;2、因第三人原因根本违约这就意味着,若乙方仅出现轻微违约行为,是不能动辄适用定金罚则的。
就比如说甲乙签订合同,由甲方于6月1日前向乙方送1000吨水泥,乙方支付甲方10万元定金。
后甲方于6月2日送达1000吨水泥(延迟1天),这个时候,乙方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是否能够支持呢?不能。
延迟一天仅是轻微违约行为未对乙方造成实质影响,不属于根本违约行为,因此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不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主合同不能履行的;2、因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
再比如说,甲方在向乙方交付水泥时遇到百年一遇的大洪水时导致交付不能,这个时候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支付双倍返还定金。
毕竟交付不能并不是甲方的主观过失,法也有情呀。
部分履行的,已响应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再比如说。
甲方于6月1日交付800吨水泥给乙方,那么这个时候定金责任怎么适用呢?很简单按比例计算,按照未履行部分占合同约定总债务的比例(200吨/1000吨)X定金总额=4万元这就跟小学计算题没什么区别了。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和订金名称相似,但是却有很大区别,下面来看看定金与订金的三大区别吧。
一、定义区别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二、功能区别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比如在买卖关系中,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付给卖方部分款项,作为将来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卖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定金便折为货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总而言之,定金是担保之意,也是法律中的用语。
因此,定金一经给付,就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
订金是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法律中,存在着定金罚则,而订金不适用该罚则。
总的来说,法律中一般采用定金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区别定金的担保方式可适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
四、退还资金区别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
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
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
具体而言,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
五、违约处理区别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购销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购销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的购销活动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词。
虽然它们看起来相似,读音也相同,但在法律意义和实际应用中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和区分这两个概念,可能会在交易过程中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首先,从法律性质上来看,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当双方约定了定金条款后,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合同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促使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例如,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双方约定甲支付定金1 万元,如果甲无故拒绝购买货物,那么乙有权不退还这 1 万元定金;反之,如果乙在收到定金后无法按时提供货物,那么乙需要向甲返还2 万元。
相比之下,订金则不具有担保的性质,更多地被视为一种预付款。
在交易未能达成的情况下,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当将订金全额返还给支付方。
比如,丙向丁预定了一项服务,并支付了 5000 元订金。
如果最终双方未能就服务的细节达成一致,丁需要将这5000 元订金退还给丙。
其次,在数额限制方面,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定金数额过高,对交易双方造成不公平的负担。
而订金的数额则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
从违约后果来看,定金的违约处理方式相对较为严格。
如前所述,支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收受定金方违约需双倍返还。
而对于订金,无论哪一方违约,通常只需退还已支付的订金即可,不存在双倍返还的情况。
在实际的购销交易中,对于定金和订金的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
合同中应当清楚地写明支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及相关的数额、支付方式、退还条件等具体条款。
这样可以避免在出现纠纷时因约定不明确而导致双方各执一词。
此外,消费者在签订购销合同或支付款项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己支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了解其相应的法律后果。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订金和定金是两个常用的商业术语,都涉及到交易过程中支付的金额,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详细探讨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首先,订金是买卖双方在达成交易协议后,买家为了表明其购买意愿而预付的一部分金额。
通常情况下,订金是交易金额的一小部分,也可以是全款的一部分。
它作为交易的承诺,表明买家的诚意和购买的真实性。
一旦订金支付完成,交易往往会正式启动。
相比之下,定金通常是指为了预订某种产品或服务而支付的金额。
定金通常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相关,并被认为是买家预订的证明。
在这种情况下,定金主要用于保留买家的购买意向,以确保买家在指定的时间内能够获得所需的商品或服务。
其次,订金和定金在退还政策上存在一些差异。
一般来说,订金在交易最终完成之前不会退还给买家,尤其是当买家主动决定取消交易时。
这主要是因为订金被认为是买家对交易的承诺,一旦支付就很难返还。
相反,定金一般有一定程度的可退还性。
这是因为定金通常是在预订后支付的,如果买家决定取消预订,他们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的定金返还。
定金的退还政策通常在预订时会与买卖双方达成共识,并在协议中明确注明。
此外,订金和定金在法律上的地位也存在一些差异。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订金和定金被认为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有些国家将订金视为固定和不可取消的交易承诺,而将定金视为买卖双方之间更加弹性的约定。
因此,在纠纷和争议的情况下,法律可能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订金和定金的法律地位。
最后,订金和定金的使用范围也有所不同。
订金通常在房地产和车辆销售等大宗商品的交易中被广泛使用。
它可以作为买家购买意愿的明确标志,也可以用于保留所需商品或服务的权益。
定金通常在旅游和宴会预订等服务型行业中使用。
它可以作为买家预订的证明,并保证所需服务在指定时间内得到提供。
综上所述,订金和定金虽然在支付金额和使用范围上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在支付时机、退还政策、法律地位等方面存在差异。
对于参与交易的买卖双方来说,理解和区分这两个术语的差异非常重要,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不管你是签合同还是什么地方扯到了定金或者订金,那你一定要注意了!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那么什么是“定金〞,这个订金又是怎么一回事。
下面专门整理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送(huānyíng)阅读。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展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假如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承受(jiēshòu)定金的一方假如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按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订金〞目前我国法律(fǎlǜ)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当违约责任。
定金(dìnɡ jīn)与订金的区别: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hé tong),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局部,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背。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根据定金的性质,定金可分“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两种,违约定金一般是相对于较细微的违约即一般违约来说的,譬如延迟交货或延迟付款只要不超过一定的期限(此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不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就视为一般违约,另外如货物少发、发错地点、发错货主、小局部货物不合标准等均属一般违约;而解约定金是相对于根本违约来说的,根本违约即违约事由可导致合同所期待的利益无法实现,如违约方在宽延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履约,导致再履行合同已失去原有的意义或直接导致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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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及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
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担保法》还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合同中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起不到约束对方的作用。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
定金和订金两者性质不同,账务处理也就相应的会有不同。
收到订金在“预收账款”账户中核算,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预收账款
收到定金通过“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