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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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制度
1、团委学生会干部必须爱护学生会办公室的公共财物,不得私自挪动、损坏和丢弃。
2、团委学生会干部必须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和杂物等。
3、团委学生会干部不得私配办公室钥匙或持钥匙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钥匙转借他人。如有需要,应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配发或拿得钥匙。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或者学生会例会点名批评。
4、所有团委学生会的办公室财物归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管理。未经允许,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办公室物品。
5、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禁止吸烟。
6、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结束后将办公室门窗锁好,否则将追究当事值班人员的责任。
7、团委学生会各部举办活动如果需要使用相关器材,部长应再活动举办前两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物品借出时负责人须签字,各部在活动过程中不得有意损害物品,如有损害情况,视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各部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天内将物品归还办公室。
&校园内悬挂的大型活动的宣传横幅或者宣传板应该在活动结束后
及时取回,原则上“谁展出谁取回”
9、每周周五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须将本周内本部所经手的活动报于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