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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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

1009-4202(2011)07-000-01

摘要会计本要职能就是为公司提供会计信息,那么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好坏就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市场的运作、资源的合理分配等,有一些企业的会计信息严重一点可能还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现阶段,我国许多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本文主要探讨会计信息质量受到哪些方面的影响,同时,对于会计信息对企业的影响等做出讨论。

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失真公司对策

企业会计信息是指会计人员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所提供的会计业务数据和有关资料。会计信息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发展而逐步完善从而被广泛的重视起来的。我国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信息化的逐步提高,企业的各种经济信息随着国内市场经济条件逐渐成熟,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会计信息也由单一地反映财务状况的业务数据发展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重要资源,越来越被经营者、投资者、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利益者所关注。

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是指伴随某项新信息的发布或某会计数据集的披露,资本市场对其作了显著反应,说明会计传递了新的有用的信息,即该信息具有决策有用性。所谓“有用性”,是指会计信息能帮助企业选择决策方案,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决策

有用性是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最基本的要求,它主要表现为可靠性、相关性两个基本特征。财政部在2006版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借鉴国外会计惯例,并针对了我国会计工作实践,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作了全面、系统的原则性规定。这既标志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过程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些规定是:真实可靠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懂慎原则、重要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本文从投资者保护状况与政府(略)的背景下,相信会计信息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决策有用性将会得到提高。然而,现阶段为使用者提供决策的会计信息却存在诸多局限和不足。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其核心就是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唯有真实完整才有可能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决策有用,而决策的有用性也恰恰是会计生命所系。

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主要是“人为操作”造成的,—些企业领导直接授意会计人员造假。造假的方法更是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会计人员造假严重

首先,会计报表虚假。会计撇开账簿,人为的编造报表数字,

更有甚者编报两套报表,一套自用,一套对外提供,这样的报表,使用者不能真实了解到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其次,原始凭证的要素填写不全。收支的资金渠道划分不明确,混淆了这项资金的界限。导致无法真实反映这个投资的收益情况。再次,财务账目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账簿和会计科目,会计核算也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账之间、账证之间、账实之间、账表之间严重不符情况很多。最后,原始凭证、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失真有些单位的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有的还采取制作假原始凭证的方法进行“变通”,转变一些非法的收支为“合法”的收支。收入的失真主要表现是截留、转移、坐支收入;成本失真的表现是多列或少列成本,甚至通过人为方式调整损益,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费用失真的表现是该进专项资金的直接进了生产成本;资产不实主要表现为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反映企业各项资产的实际拥有数额,资产管理混乱,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

2.会计监督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会计监督职能弱化,导致企业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国家、社会及企业等方面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失。对于各种部门得力度和效力,一个不争得事实就是财政部得跨系监督和检查效力远远落后于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税务局。

二、完善对会计信息的监督体制,促进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

1.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惩处机制

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我国以前的法律环境的影响。受到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影响。有些企业就会钻法律的空子,导致会计信息缺少真实性,因此,我们必须从影响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入手,惩治那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的分子、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分子。会计法规中关于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判定方法和判定标准应设立良好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能方便执法部门对会计信息进行检查判定。如果会计法对会计信息规定模棱两可,操作性又不强,其贯彻执行就会模糊,无法判断,虚假会计信息便会乘虚而入。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造假成本;不断完善会计规范体系,减少规范性会计信息失真的空间;补充惩处条款;实行市场退出机制,可从这三方面进—步完善法规建设。

2.强化会计监督体系

内部会计监督体系、社会监督体系、政府监督体系是会计监督的主要体系。企业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也可直接约束契约各方,防范不实会计信息的形成。建立健全各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和控制制度,使其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监督体系,加大对违法性失真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刚性法律法规的“硬约束”;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充分发挥“经济警察”的作用。做到这几点才能真正做到会计信息的监督。

为了完善会计信息决策得有用性,我针对我国会计信息的完善做了如上讨论。

参考文献:

[1]李晶.会计信息系统与公司管理系统的关系.法制与经济.

[2]翟晓蕾.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研究——基于投资者视

角.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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