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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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金融机构理论分析我国金融机构变迁与世界机构变迁的趋同性和差异性,以及中国金融结构优化与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互动性
趋同性:
(一)金融全球化继续推进,金融国际竞争日益激烈
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客观趋势。在金融全球化发展中,各种跨越国界的金融活动规模越来越大,金融机构跨国经营、资本跨国流动,金融市场全球联动,国际金融组织在全球金融协调与监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爆发于美国的次贷危机之所以最终导致全球性金融危机,一个重要的背景是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因此,危机爆发后很多人提出了“去全球化”的主张。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经济和金融全球化可能会因金融危机而出现周期性的暂时调整,但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会终止和改变。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将使得金融业的竞争成为国际间竞争的新表现形式并推动金融资源在全球金融竞争主体之间重新配置。
(二)以市场为主导的全球金融结构变迁仍在进行
就国际范围而言,一般依据金融中介结构(主要指银行)和金融市场在一国金融体系中相对重要性的不同,将金融体系划分为两种模式: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间接融资为主)和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直接融资为主)。经济金融全球化过程中投资者通过持有全球投资组提高了收益率,金融体系中原有的资金配置均衡被打破,投资者将一部分资金从银行中介转移到金融市场,造成银行存款资金流向金融市场的现象,即通常所说的金融脱媒。如果从投资者角度来看,这种变动就是投资者不断调整其资产组合、重新配置资产的过程。资金从银行体系流向金融市场造成了金融结构的变迁,从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转向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这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以来各国金融体系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这种趋势大体反映了世界金融正由传统金融走向现代金融,由以银行为主体的简单金融到以市场为主体的复杂金融,由以国别经济体为单元的相对封闭的国别金融到高度开放的、流动的全球性金融的结构变迁。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发达国家,在快速发展的新兴市场国家表现更为明显,特别是东亚诸国。经济的繁荣和金融自由化改革推动了东南亚各国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发展。同时大量的外资涌入也加速了东南亚国家金融市场的迅速扩张。
(三)金融监管普遍强化,但金融产品及其创新仍将层出不穷
可以说,全世界在反思“次贷危机引发金融危机”时发出的一个声音就是加强金融监管,加大政府干预。美国、欧洲等主要发达经济体都出台了加强金融监管的方案,金融监管普遍强化。此外,金融创新也是此次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矛头直指过度复杂的金融创新。然而,研究表明,严格的金融监管可能会压抑某些金融创新,但它往往也成为其他金融创新的动力,金融发展史上许多金融创新就是为了回避金融监管而进行的。金融创新是现代金融体系的灵魂,也是金融竞争的核心。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保持金融的竞争力和发展优势。因此,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监管虽然普遍强化,但金融产品及其创新仍将层出不穷。
(四)混业经营成为国际金融发展的主要趋势
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加剧了各国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在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下,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监管逐步放松,各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相互交叉与渗透不断加剧。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美国、日本、英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金融业逐渐走向了混业经营之路。从金融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实际上是金融结构打破传统金融行业分工模式,重新配置金融功能的结果。这种金融功能的重新配置符合效率原则,推动金融结构体系不断优化。
差异性:
(一)金融资产总量快速增长,但结构失衡问题依然突出
中国金融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在总量获得快速增长、结构得到一定优化和调整的同时,结构性问题却依然突出。在金融总资产的构成中,货币性资产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金融机构境内贷款余额与有价证券融资额的对比也体现出我国当前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较为严重。此外,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发展也较不平衡,尤其是自2006年以来,股票市场发展迅猛,而债券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而且我国目前发债及拟发债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运输、钢铁、能源等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基础性行业,大多属于特大型企业,覆盖的范围很小。广大中小型企业尽管有好的投资项目和优良的发展前景,却不能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来降低融资成本,获得自身最优的资本结构,这就严重阻碍了它们规模的壮大和竞争力的提升,甚至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金融机构多样,但集中程度明显偏高
我国当前的金融机构体系已由1979年之前的单一银行机构逐步建立起遍及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和各类金融中介业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在金融机构多样化发展的同时,金融机构集中程度也明显偏高,一是表现在银行业地位依然突出,“银行业独大”依然表现明显,银行机构在各类金融机构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这点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上可见一斑。二是大型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三)城乡金融、东中西部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
从城乡金融发展来看,中国金融二元结构的特点更为明显,城乡金融发展极不协调且呈逐步加剧之势。农村的金融抑制现象十分严重,表现在:一是县级金融机构大量撤并导致县域金融机构体系萎缩甚至出现“空洞化”;二是银行信贷资金投资不足,农村资金短缺严重;三是农村金融功能弱化,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种类单一,基本没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金融市场业务,只有银行机构的传统存贷业务。从中、东、西部区域金融发展来看,也存在金融发展不平衡问题。我国东部地区的金融结构总体效率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金融结构总量水平较落后;西部地区金融结构的总体效率水平最落后。在金融市场结构方面,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在区域分布上是严重失衡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金融市场发展迅速,金融市场结构较优化;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市场发育滞后,金融市场结构亟待优化。
(四)金融混业发展趋势与金融分业监管现状的不协调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金融市场的飞速发展、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创新,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之间的制度创新也有了新的进展,开始出现了一些银、证、保之间边缘业务的合作与创新,逐步突破了分业界限。在此过程中,金融立法方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在相关方面也有所修订和放松,为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试点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些初具规模的试点金融控股公司。我国当前的监管模式是以“一行三会”为基本格局的典型的分业监管的模式,这一模式符合过去我国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需要,但在目前的国际及国内环境下显得越来越不适应。上述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只是我国金融机构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表现之一。金融创新的推动、金融市场的深化发展、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这一切都使得分业体制下的以机构为对象的监管越来越不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的发展,迫切需要我国监管体制做出调整。
中国金融结构优化与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互动性
1、经济增长对金融结构变迁的基础作用
虽然金融体系基本功能相对稳定,但金融结构将随经济增长不同阶段而发生变迁。随着实体经济增长,作为适应实体经济变化的内在要求的新的金融工具不断涌现,金融市场不断发展,不断突破原有金融结构,所以实体经济增长对金融结构变迁具有基础性作用。在经济增长早期,资本积累至关重要,银行中介有利于储蓄向投资转化,将存款人的存款资产转换为银行中介的贷款资产,加速资本积累,并具有规模经济、转化成本低的特点,所以银行中介得以优先发展,在资金融通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而金融市场的规模和作用相对有限。随经济增长,实体经济中产业结构将逐步升级,分工深化,产品多样化,新兴产业部门需要金融体系将投资从传统行业转向新兴行业,重新配置资本支持创新业务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创造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