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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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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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题1.名词解释禹刑:夏代法律被后世典籍统称为禹刑。

汤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商朝法律的总称,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

狭义是指商朝的刑罚手段。

九刑:九刑是西周时期成文刑书的总称,全书分为九篇。

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拟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九章律:又称?汉律九章?,是汉高祖建立汉朝之后公布的法典,由当时的相国萧何为适应新形势依照秦法编纂的,?九章律?分九篇,分别是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

前六篇大体与秦律一样,源于李悝的?法经?,后三篇新增关于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项的规定。

曹魏?新律?:新律指我国历史上曹魏政权的法律。

魏明帝时,鉴于汉朝律令繁杂,在太和三年〔公元229年〕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十八篇,也叫?曹魏?、?曹魏律?。

三国时期,吴、蜀虽制定过一些科条,但没有编纂出系统的法典。

曹魏的?新律?是三国时代最有影响、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是一部系统的法典。

晋律:晋律是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三年〔267年〕完成并于次年公布实施的,但在他的父亲司马昭辅佐魏政期间就开场了。

当时司马昭命贾充、杜预等人参考汉律、魏律开场编纂,到司马炎建立西晋后不久完成。

因颁行于泰始年间,故又称?泰始律?。

?泰始律?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主要特点是“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北齐律:北齐的主要法律。

开皇律:?开皇律?是隋文帝命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经历后修改制订的一部封建制法律。

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永徽律疏?,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

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宋刑统:?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宋朝的法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

大明律:?大明律?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简称。

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典。

它草创于金戈铁马的战争时期,完成于重典治国的洪武年代。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早期五刑:墨、劓、膑、宫、大辟。

✓刑起于兵,兵刑同制。

✓夏商的神权法思想是法律的思想基础。

✓王命包括誓(约束)、诰(告诫)、命(君主的命令)等多种形式。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可能是夏朝法律规范的总称)、五刑是其主要内容。

✓汤刑一般指商朝法律的总称。

✓夏商五刑:墨、劓、髌、宫、大辟。

✓大辟即死刑,宫刑即男子去其势、女子幽闭的刑罚,髌是断足或者砍去膝盖骨,劓即割掉鼻子,墨刑在面部或额上刺刻特殊标注之后,再染以墨的刑罚。

✓刑罚原则:刑不株连、疑罪从轻、不杀无辜、过失从轻✓中央司法官,商称司寇。

✓神判和天罚是夏商司法审判的特点。

✓夏朝监狱为圜土、夏朝末年称之为夏台、商朝监狱有羑里。

✧简述原始氏族战争对我国法律起源造成的影响:阶级分化,原来的氏族社会行为规范,后来便成为了法律。

氏族首领的职权演变为统治者,建立了权力机关和法律机构。

原始社会末期也确立了不少刑罚罪名及处置方法。

有法官和审判的存在。

频繁的氏族部落战争促进了民族的融合,早就了法律。

部落军事首领掌握着军事权利,这就必然对原有的氏族部落首领的继承制造成破坏。

✧简述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①刑起于兵,兵刑同制。

中国法律起源于氏族部落同族之间以及同外族的战争。

②原始风俗转变为法律。

③血缘纽带关系影响之深。

④维护部落首领的政治权利的集中和强化。

✧简述夏商立法思想以及立法活动的情况:夏商以“恭行天罚”、“天讨”的神拳发思想作为法律的思想基础。

立法活动:①王命(誓、诰、命)②禹刑③汤刑④官刑✧简述夏商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法律内容出于秘密法状态。

已经出现比较完备的刑事法律体系。

产生了我国早期的经济法规,反应国家管理和调节社会生产各方面的程度。

军权至上,神权法思想渗透至深。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有:天罚思想、明德慎罚(缓和阶级矛盾,对周初的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有益的环境)、礼治思想(维护等级猪肚、预防犯罪、防民)✓《吕刑》西周中期的重要刑书,主要内容是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

中国法制史完整版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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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关于国家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二.中国国家和法的起源及其依据三.中国古代关于法律起源的几种观点:(一)起源于黄帝时代说(二)起源于尧舜时代说(三)起源于夏代说(四)“刑起于兵”、“兵刑合一”说四.中国古代“刑”、“法”、“律”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一)“刑”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二)“法”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三)“律”字及其含义第二节夏代的法律制度一.“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二.夏代的《禹刑》:(一)关于《禹刑》的由来(二)关于禹刑的性质、内容三.文献记载所见中国古代最早的军法四.夏代的监狱第三节商代的法律制度一.商代法律思想的发展二.《汤刑》及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一)商代的立法概况:1.《汤刑》2.《汤之官刑》3.“弃灰之法”(二)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三.主要罪名及刑名:(一)主要罪名:1.不吉不迪2.颠越不恭3.暂遇奸宄4.不孝5.巫风6.弃灰于公道(二)刑名:1.文献记载所见商代的刑罚:(1)炮烙(2)醢(3)脯(4)断手(5)罚丝(6)劓殄2.甲骨文所见商代的刑罚:(1)墨刑(2)劓刑(3)刖刑(4)宫刑(5)死刑四.商代的民事、婚姻、继承制度:(一)民事法律制度(二)婚姻制度(三)继承制度五.商代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与审判活动(二)监狱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及其影响二.“礼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特征第二节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刑关系一.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一)西周的立法概况:1.周文王之法“有亡荒阅”2.《九刑》3.《吕刑》(二)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1.礼2.刑3.誓4.诰5.命二.礼的渊源、性质与作用:(一)礼的渊源(二)礼的性质与作用三.礼与刑的关系第三节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二.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一)区分过失与故意、惯犯与偶犯(二)“罪人不孥”(三)“罔厉杀人”(四)罪疑从轻(五)同罪异发(六)宽严适中第四节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所有权的转变(二)契约关系:1.买卖关系2.借贷关系3.租赁关系二.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一)婚姻管理的专门机关(二)婚姻关系的缔结(三)同姓不婚的原则(四)“六礼”(五)“七出”、“三不去”三.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第五节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一.西周时期的主要司法机关二.西周时期的主要诉讼制度:(一)起诉(二)审判(三)判决三.西周时期的监狱制度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详解(最终版)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详解(最终版)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详解(最终版)第一章夏商法律制度夏代●法典:“禹刑”,夏代法律的总称,中国最早的奴隶制法。

《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刑”可能是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晚期习俗陆续改造、积累的习惯法,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

●罪名制度:昏、墨、贼,杀:昏、墨、贼是夏朝的三种罪名,杀是刑名。

“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自己有了罪而掠取别人的美名是昏;贪婪而败坏职责是墨;杀人而没有顾忌是贼。

可见,昏、墨、贼是三种罪名。

犯此三罪者,依照夏朝法律要处以死刑。

●监狱(P28)据《竹书纪年》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

从此夏朝有了正式的监狱。

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名称。

监牢的形象名称,在地下挖圆形的土牢或在地上围起圆形土墙,以监禁罪犯,防止其逃跑。

《史记·夏本纪》载,夏桀曾将商汤“囚之夏台”,则夏台可以说是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

据说夏在都城阳翟“均(钧)台”还设有中央直辖的监狱。

商代●法典(P30):《汤刑》是商代成文刑书,也是商代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汤刑并非汤所制定,而是后人为纪念先祖以其名命之。

它是因乱政而作,主要是关于如何镇压奴隶和平民反抗的规定。

●刑罚制度(P31)从《荀子·正名》“刑名从商”的说法来看,商代的刑罚制度似乎已形成体系,并且直接影响到后世。

根据文献记载,这一刑罚体系以五刑制度为主,包括墨、劓、刖、宫、大辟等刑名。

(一)大辟:(1)戮(2)炮烙:强迫人在烧红的铜格上赤足行走。

(3)醢:把犯罪者捣成肉酱。

(4)脯:把犯罪者晒成肉干。

(5)劓殄: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

(6)剖心、剔刳(二)肉刑:(1)墨刑: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以墨色。

(2)劓刑:割掉鼻子的刑罚。

(3)剕刑:也叫刖刑,就是断足的刑罚。

还有说是膑刑,挖去髌骨。

(4)宫刑:割掉男子的生殖器,破坏女子的生殖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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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1:[论述题]试述“准五服以制罪”的刑法原则。

参考答案:答:(1)《晋律》首创的亲属之间相犯的处罚原则。

(2)解释“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3)以卑犯尊,亲属关系越近,处罚越重,反之越轻;以尊犯卑,亲属关系越近,处罚越轻,反之越重。

2:[论述题]试述《法经》的内容。

参考答案:答: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的刑法典。

分为六篇:盗法:有关侵犯财产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贼法:有关侵犯他人人身及国家政权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囚法:有关违反监狱管理以及诉讼程序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捕法:有关违法追捕法律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杂法:以上各篇没有规定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具法:有关刑法适用原则的规定。

3:[论述题]试述西周刑法原则。

参考答案:答:(1)老幼犯罪减免处罚的原则(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的原则(4)宽严适中(5)同罪异罚夏朝的监狱称之为囹圄。

参考答案:错误9:[多选题]周礼中婚姻制度的“三不去”是指A:有所娶无所归,不去B:与更三年丧,不去C:前贫贱后富贵,不去D:生子传宗接代,不去参考答案:ABC10:[多选题]奴隶制五刑除死刑外还包括:()A:墨刑B:劓刑C:剕刑D:宫刑参考答案:ABCD11:[多选题]西周时期,三赦之法的对象是A:幼弱B:老旄C:惷愚D:贵族参考答案:ABC12:[多选题]西周时期,婚姻制度上的六礼包括有A:纳采B:请期C:纳吉D:亲迎参考答案:ABCD13:[多选题]下列属于夏朝时期罪名的是A:醢B:昏C:墨参考答案:BCD14:[单选题]西周时期的婚姻实行A:“同姓不婚”原则B:“异姓不婚”原则C:“异族不婚”原则D:“同姓可婚”原则参考答案:A15:[单选题]西周时期,起诉要缴纳诉讼费,民事案件要交A:质剂B:傅别C:束矢D:钧金参考答案:C16:[单选题]西周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是()A:事断于法B:无为而治C:明德慎罚D:重典治国参考答案:C17:[单选题]西周初期制定的一部法律是A:禹刑B:汤刑D:吕刑参考答案:C18:[单选题]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是A:刑事制度B:民事制度C:行政制度D:诉讼制度参考答案:D19:[单选题]商朝在实行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后,又逐渐实行了A:嫡长继承制B:兄终弟及C: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D:诸子均分参考答案:A20:[单选题]把犯罪者晒成肉干的刑罚称作A:脯B:醢C:墨D:劓参考答案:A21:[单选题]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A:夏朝B:商朝C:周朝D:春秋参考答案:A22:[单选题]夏朝有乱政,而作A:禹刑B:汤刑C:九刑D:吕刑参考答案:A1:[论述题]简述汉朝的法律形式.参考答案:答:1、律;2、令;3、科;4、比2:[论述题]简述汉朝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参考答案:答:汉文帝时期:废除肉刑制度;改革劳役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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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第一章:中国法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1.中国法的起源:“刑起于兵,礼源于祀”的含义2.刑罚的原则和主要罪名2.1天罚神判的法治指导思想(自然神到人格神)2.2刑罚的原则:(唐虞)“眚灾肆赦,怙终贼刑”-过失减免刑罚,故意或惯犯加重处罚(夏)“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反对错杀无辜和滥罚轻罪(商)“殷罚有伦,义刑义杀”2.3 罪名夏-不孝,违命,昏,墨,贼商-乱政,疑众,巫风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明德慎罚”“刑兹无赦”“刑罚世轻世重”的法律思想1.“五过之疵”西周关于法官责任制度的规定,严禁司法人员徇私枉法。

“五过之疵”指司法人员应当杜绝的徇私枉法,出入人罪的五种弊端,分别是惟官(同僚关系)、惟反(敲诈勒索囚犯令其翻供或隐瞒实情)、惟内(亲属关系)、惟货(索贿受贿)、惟来(勾结往来)。

这五种行为依法与涉案罪犯同等处罚。

2.周礼与吕刑周礼集西周的政治法律制度与伦理道德规范之大成;调整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维护宗法等级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周礼贯穿着一条“亲亲”“尊尊”的原则。

以孝和忠为核心。

l 了解礼与刑的关系:1.出礼入刑,礼的功能在于正面的积极指导,刑的功能在于处罚及遏制犯罪;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3.中国古代婚姻制度☆【1】婚姻的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尊女卑原则【2】婚姻的成立l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l 唐律规定了卑幼在外的合法婚姻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

【3】成立要件l “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l 唐律规定只要有“报婚书”或“受聘财”之一,婚姻即有效力。

【4】婚姻关系的限制l 同姓不婚l 良贱不婚l 哀丧不婚l 其他限制(秦律和唐律的娶人亡妻;不得娶所监临女)【5】婚姻的解除与限制l 政府强制离婚:违律为婚或嫁娶违律;义绝;l 夫家强制离婚:“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口多言,有恶疾,窃盗;l “和离”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l 但七出受“三不去”的限制: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夫妻协议离婚:4.五听西周时期总结的司法机关审讯技巧。

中国法制史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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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中国法最早的一个主要形式是战争中的(军法)。

2、西周中期,穆王命吕侯制作了(《吕刑》)。

3、春秋时期,楚国的最高司法官称为廷理。

4、战国时期,商鞅“改法为律”。

5、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大量的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是在1975年发现的。

6、汉代规定:“天子诏所增损,不在律上者为令”。

7、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形成了三省制,作为中央中枢机构。

8、唐朝给授农民土地的法律称为均田法。

9、金太祖建国之初,在法制上主要采用女真习惯法,而无成文法。

10、元朝设置行中书省,作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11、明朝简化税制“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变革。

12、清朝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合称“科道”,使监察机构一体化。

13、《资政新篇》是洪仁玕提出的带有一定资本主义色彩的太平天国后期纲领性文件。

14、1906年,清政府制度了《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就大理院和京师审判组织加以规定。

1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16、北洋政府奉行特别法应先于普通法原则。

17、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在形式上实行三级立法体制。

18、1934年1月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进行了必要的修改,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同中农巩固地联合”的内容。

19、抗日民主政权保障人权条例规定,除_公安司法机关以外,任何机关团体不得进行逮捕、审问、死刑。

20、解放战争后期,人民审判机构的体制不断完善,审判机构一律改称人民法院。

二、单项选择题1、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是(B )A、圜土 B、夏台 C、畿内 D、社2、西周时期,法官在审讯中要察言观色,注意当事人的表情,这种审讯方法被称为(B )A、五刑B、五听C、五行D、九刑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并为以后历代法典滥觞的封建法典是(B )A、竹刑B、《法经》C、《宪令》D、《大府之宪》4、秦统一天下后,继续推行法家思想,对秦始皇政权和法制活动影响极大并成为其指导思想的是( C )A、商鞅的思想B、李斯的思想C、韩非的思想D、李悝的思想5、为了限制士族对清议的操纵,南朝法律中设有( B )A、重罪十条B、清议禁锢之科C、八议D、准五服以制罪6、唐律中的“谋危社稷”是指( B ) A、谋大逆 B、谋反 C、恶逆 D、谋叛7、凌迟刑作为法定刑始于( A )A、宋 B、清 C、唐 D、明8、元朝由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C )A、《大元通制》B、《泰和律》C、《元典章》D、《至正条格》9、明朝统治者为加重对官吏贪赃受贿罪的处刑,在明律中特设“受赃”一卷于( B )A、《名例律》B、《吏律》C、《礼律》D、《刑律》10、清代以“四格”为标准考核官吏,其中品德操行方面的内容称为(A)A、守11、清末设立的咨议局,依其章程规定,其性质是( B )A、地方立法议会B、各省采取舆论之所C、督抚的咨询机构D、地方行政管理机构12、南京临时政府依据“天赋人权”理论,制颁一系列法令,其中意义最为深远的是(B )A、禁止买卖人口令B、权利平等令C、禁烟法令D、禁赌法令1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行使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之权的是( B )A、立法院B、司法院C、最高法院D、行政院14、中国宪政运动史上劳动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B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D、《抗日救国十纲大纲领》15、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确立于( C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B、抗日战争时期C、解放战争时期D、建国后三、多项选择题1、春秋时期,郑国和晋国公布成文法后,反对者有(CE )A、邓析 B、子产 C、孔子 D、赵鞅 E、叔向2、唐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四种即( ABCE )A、律 B、令 C、格 D、比 E、式3、元代不动产买卖必须具备的要件是(ABCD)A、经官给据 B、先问亲邻 C、印契税契 D、过割赋税4、《资政新篇》在社会改革方面提出的措施有( ABCDE )A、革除迷信B、禁吸鸦片C、禁止溺杀子女D、兴建医院E、禁骄奢之习5、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社会改革方面的法令有(ABE )A、禁烟令B、禁赌令C、权利平等令D、慎重农事令E、改革称呼旧制法令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1、禹刑:传说为夏朝法律的总称。

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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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一、夏朝、商朝(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二)、夏、商法制指导思想(三)、夏、商立法概况(四)、夏、商的主要罪名(一)、西周的法制思想1西汉初年,文帝、景帝时曾宣布废除肉刑,以笞、杖等来代替。

但终汉之世,肉刑并未真正废除。

不过夏、商、周以来的传统五刑制度,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自汉以后,历朝对五刑屡加更定,至北齐,已确定鞭、杖、耐(后为徒)、流、死为五刑。

到隋、唐时期,商周以来的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制度,终于为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所代替,直至明、清沿用不改。

通常把商周以来的五刑,称之为“前五刑”、“旧五刑”或“奴隶制五刑”,隋唐以来的五刑,通常称之为“后五刑”、“新五刑”或“封建制五刑。

”(三)、西周的民事法律制度三、东周之春秋时期——(前770-前476)——礼崩乐坏第二章、封建制前期(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一、东周之战国时期——(前475-前221)——以刑(法)治国、明法重刑(一)、战国时期法家的法制思想(三)商鞅变法公元前359年,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实施变法改革,这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发展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

二、秦朝——(前221-前206)——严刑峻法(二)、秦朝的立法概况(三)、秦朝的刑事法律制度1、刑法之罪名与刑罚B、刑罚。

种类极为繁多,主要包括8大类: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羞辱刑、经济刑、株连刑;其中前5类相当于现代的主刑,后3类相当于现代的附加刑。

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刑罚体系,且刑罚极为残酷,一切都呈现出过渡时期的特征。

三、两汉(西汉:前202-公元23年,东汉25-220)——“德主刑辅,礼刑并用”(一)、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1)与民休息,宽省刑法。

体现黄老无为而治。

(汉初)2)礼法并用,德主刑辅。

体现儒家思想(汉武帝)汉代法制思想-――萧何受刘邦之命修《九章律》(三)、汉朝的刑事法律制度【西汉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四、三国两晋(魏晋)南北朝时期——为证明自身统治的“正统”性,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第三章、封建中期的法律制度(隋唐宋)一、隋朝(581-618)二、唐朝(618-907)——“礼法合一”、“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一)、唐朝法制指导思想唐律特点与中华法系(三)、唐朝的刑事法律制度1、五刑与刑罚原则2、十恶见前述“三国两晋(魏晋)南北朝时期之北齐”(四)、唐朝的司法制度三、五代十国(907-979)四、两宋之北宋(960-1127)(三)、宋朝的刑事法律制度(五)、宋朝的司法制度1、司法机关宋沿唐制,皇帝以下,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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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第三章汉1,汉代法制思想:(一)汉高祖至文景时期汉朝初年的黄老思想的流行,帝国刚从战乱中恢复,急需休养生息,无为而治是这一时期的法制思想基础。

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

(二)汉武帝以后西汉中期的汉武帝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转型。

这一时期,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并辅之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

其中心是“德主刑辅”。

2,九章律的篇目: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3,汉代立法的概述:(一)立法指导思想(1)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的原则。

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确立了黄老学派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约法省刑”的指导思想。

(2)汉武帝“德主刑辅”思想确立与封建正统法律的产生。

汉初经过七十余年的“休养生息”,到汉武帝时期,封建国家已经具备雄厚的物质基础,汉武帝决心改“无为而治”为“有为而治”,儒学思想家董仲舒适时地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系统地阐述了“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法制指导思想。

.(二)制定法律(1)“约法三章”。

(2)《九章律》。

(3)汉律六十篇的形成。

(三)法律形式两汉时期,以律、令、科、比为基本的法律形式。

4,上请原则:汉代上请适用的对象既有皇室宗亲、外戚、享有一定秩禄的官吏,也有老人、小孩,以及因亲情触犯法律的人;上请须遵循严格的程序,不准越级上请。

5,汉代削弱地方势力的法律:酌金律;推恩令;左官律;阿党附益法6,汉代的罪名:一,危害中央集权犯罪:对应罪名有阿党附益罪,非正,左官罪,僭越罪,出界罪,漏泄省中语,酬金二,危害君主专制:对应罪名有左道,欺谩-诋欺-诬罔,废格诏书,怨望诽谤政治(后三个里面主要字都是“言”字旁,所以我就总结为三言)三,危害皇帝尊严和安全罪:对应罪名有阑入与失阑罪,不敬与大不敬罪四,危害国家政权罪:对应罪名有沈明,见之故纵,通行饮食,群饮酒7,首匿原则:指在直系三代血亲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且减免刑罚。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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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1.为讨伐有扈氏而发布战争动员令《甘誓》的是( )A.黄帝B.启C.汤D.周武王2.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 )A.夏B.商C.西周D.春秋3.西周在王位继承上实行( )A.兄弟相宗制B.嫡庶继承制C.嫡长子继承制D.父死子继制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并为以后历代法典滥觞的封建法典是( )A.《大府之宪》B.《宪令》C.《法经》D.竹刑5.依秦律,发布反对或推翻秦朝统治的言论则构成A.以古非今罪B.妄言罪C.非所宜言罪D.怨望诽谤政治罪6.增设加役流作为死罪的减刑的是( )A.《开皇律》B.《贞观律》C.《武德律》D.《永徽律》7.北宋末年查检无主田收归国有的法律,称为A.屯田制B.限田制C.均田法D.公田法8.现存关于遗嘱继承的最早的法规是唐代制定,宋代沿用的( )A.《户令·应分条B.《户绝法C.《丧葬令》D.《户绝条贯》9.在元朝建立前后的立法活动中,被《新元史·刑法志》称为元朝“一代法制之始”的是( )A.《大札撒》B.《条画五章C.《至元新格D.《大元通制》10.元代死刑定制为( )A.绞、斩二等B.斩、陵迟二等C.绞、斩、陵迟三等D.绞、斩、枭首、陵迟四等11.元代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A.《元典章》B.《至元新格》C.《大元通制》D.《经世大典》12.《大明律》最后完成于( )A.洪武元年B.洪武七年C.洪武二十二年D.洪武三十年13.明朝统治者为加重对官吏贪赃受贿罪的处刑,在明律中特设“受赃”一卷于( )A.《吏律》B.《刑律》C.《礼律》D.《名例律》14.文学评论家金圣叹死于( )A.科场案B.哭庙案C.明史案D.字贯案15.太平天国后期的纲领性文件是( )A.《天朝田亩制度》B.《太平刑律》C.《资政新篇》D.《太平条规》16.将死罪按是否秋后处决分为斩立决、斩监候、绞立决、绞监候始于( )A.唐朝B.宋朝C.明朝D.清朝17.以下哪项不是《大清新刑律》中规定的刑种( )A.罚金B.遣刑C.拘役D.无期徒刑18.清末设立的咨议局,依其章程规定,其性质是( )A.地方议会B.各省采取舆论之所C.地方行政管理机构D.中央咨询机构19.以根本法的形式彻底否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规定的民主共和制度,而代之以袁世凯的个人独裁制度的是( )A.《中华民国宪法草案》B.《中华民国约法》C.《中华民国宪法》D.《训政时期约法》20.南京国民政府的普通法院实行( )A.三级三审终审制B.三级二审终审制C.四级三审终审制D.四级四审终审制21.中国古代法制的雏形形成于( )A.夏B.商C.周D.秦22.商朝已较通行的古老的五刑是( )A.孥戮、劓殄、炮烙、剖心、人殉B.断手、刖、劓、宫、大辟C.墨、劓、刖、宫、大辟D.醢、脯、劓、墨、大辟23.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 )A.质剂B.傅别C.合同D.券书24.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重大改革就是各诸侯国公布了成文法,这些成文法的中心内容是( )A.保护私有财产B.保护公有财产C.保护工商业D.保护周王的土地所有权25.商鞅变法时期,为改变秦国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旧习俗,颁布了( )A.《垦草令》B.《为田开阡陌令》C.《分户令》D.连坐法26.秦朝的法律形式有( )A.律、令、比、式B.律、令、科、比C.律、令、式、课、程D.律、令、格、式27.汉《九章律》是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和( )A.《具律》B.《盗律》C.《杂律》D.《厩律》28.曹丕称帝时,以书中监、令为长官,始设( )A.尚书省B.中书省C.门下省D.尚书台29.《晋律》颁行后,张斐、杜预两大律学家为之作注,经朝廷批准颁行天下,称为( )A.《法律答问》B.《大杜律》C.《小杜律》D.《张杜律》30.将《新律》之《刑名》篇分为《刑名》与《法例》两篇的律典是( )A.《九章律》B.《晋律》C.《北魏律》D.《北齐律》31.南朝规模最大的一次立法活动是( )A.宋对律、令、科的修撰B.齐对律、令、科的修撰C.梁对律、令、科的修撰D.陈对律、令、科的修撰32.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而着称的律典是( )A.《新律》B.《泰始律》C.《北齐律》D.《大律》33.首创流刑五等之制,并为后世所沿用的律典是A.《新律》B.《泰始律》C.《大律》D.《北魏律》34.隋朝的律有《开皇律》和( )A.《大律》B.《泰始律》C.《武德律》D.《大业律》35.唐律中大致相当于现今刑法总则篇的是( )A.《名例》B.《刑名》C.《法例》D.《具律》36.宋代颁行的条法事类流传至今的是( )A.《淳熙条法事类》残本B.《淳礻右条法事类》残本C.《庆元条法事类》残本D.《淳化条法事类》残本37.元代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 )A.《至元新格》B.《大元通制》C.《经世大典》D.《元典章》38.为防止臣下结党营私,明律专门设立( )A.“谋叛”罪名B.“奸党”罪名C.“盗贼窝主”罪名D.“谋反”罪名39.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为( )A.《武德令》B.《开皇令》C.《大明令》D.《大清令》40.清朝绝大多数文字狱判刑且都是比照( )A.谋反B.谋叛C.谋大逆D.内乱41.在清朝,地位进一步上升种类繁多、实用性强,成为主要法律形式的是( )A.律B.例C.会典D.诰42.太平天国的刑罚简单而残酷,包括( )A.笞、杖、死刑B.廷杖、死刑C.发遣、充军、死刑D.枷、杖、死刑43.《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公布于( )A.1908年B.1909年C.1910年D.1911年44.《大清民律草案》仿照的是( )A.法国式民法B.德国式民法C.英国式民法D.美国式民法45.南京临时政府在总统之下设法制局,负责起草重要法令,其主持人是( )A.宋教仁B.孙润宇 D.雷奋 D.马君武46.北洋政府的刑法典是( )A.《暂行新刑律》B.《暂行刑律》C.《中华民国刑法》D.《暂行现行刑律》47.在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中,所占比重很大、地位极隆的是( )A.民法B.刑法C.诉讼法D.行政法48.《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颁布于( )A.1927年B.1929年C.1930年D.1931年49.抗日民主政权边区、县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A.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B.参议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参议会50.《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专门审理违抗、破坏土地改革案件的机构是( )A.人民法院B.人民法庭C.农民法庭D.农民代表大会二、多项选择题1.西周礼的最高原则是( )A.亲亲B.尊尊C.长长D.男女有别E.礼不下庶人2.秦朝的法律形式有( )A.律B.令C.式D.廷行事E.课3.北宋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有( )A.经官给据B.先问亲邻C.输钱印契D.过割赋税E.原主离业4.《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律例》不同之处有A.取消了吏、户、礼、兵、刑、工六律总目B.改变了律例合编体例C.删改了若干“因时事推移”已不适施用的条款D.确认了近代刑罚制度E.规定了诉讼时效及执行时效5.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社会改革方面的法令有A.禁烟法令B.禁止买卖人口令C.剪辫法令D.改革称呼旧制法令E.禁赌法令6.古人经常兵刑并提,兵即是战争,刑起于兵说的是A.刑与战争分不开B.兵刑同制C.刑与战争无关D.司法与兵政的掌管者一身二任E.兵起于刑7.春秋时期,晋国制定法律的活动有A.赵盾制定《常法》B.范宣子制定刑书C.晋文公称霰时作“被庐之法”D.邓析作“竹刑”E.赵鞅、荀寅“铸刑鼎8.汉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有( )A.按年龄确定刑事责任B.亲亲得相首匿C.贵族官员有罪先请D.先自告除其罪E.准五服以制罪9.太平天国实行行政、司法合一制度,在中央除天王为最高裁判者外,还有( )A.各王B.侯C.丞相D.检点E.推官10.抗日战争时期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出租人必须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收回土地( )A.契约期满B.承租人非因不可抗力而一年不耕种、不交租C.承租人转佃土地给他人,从中取利D.承租人在减租后,有能力交租而故意不交E.承租人死亡而无继承人三、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共16分)1. 亲亲得相首匿2. 折杖法3.“秋审”制4.“礼法之争”5. 六礼6. 封守(秦律)7. 大宗正府8.“天坛宪草”四、简答题(每小题2分,共8分)1.简述汉朝的抑商政策。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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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夏商(一)、名词解释。

1、《汤刑》:《汤刑》是指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泛指商朝的法律法令和刑罚。

需要指出的是,《汤刑》不是一部成文法典。

在商朝的法律规范中,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有很大的比例。

2、炮烙:是商朝的一种刑罚,为商纣王所制。

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火烧热,令罪犯在铜柱上走,坠入炭中烧死。

3、墨刑:是商朝的一种刑罚。

指的是在罪人面部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

4、《吕刑》:《吕刑》是西周的法典,至今已失传。

西周统治者为了缓和社会的矛盾,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地位,接受了大臣吕侯的建议,废止了严酷的旧法,以“明德慎罚” 为指导原则,“作修刑辟”,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典。

因为是吕侯主持修订,故称之为《吕刑》。

5、圜土之制:这是西周时期的一种刑罚。

所谓“圜土”是西周时期的监狱。

这种刑罚是指将犯罪的人关在监狱里劳动改造,并取消其正常人佩戴的冠带,以示耻辱。

这实际上是一种限制受刑人自由并强迫其服劳役的有期限的刑罚,也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有期徒刑。

6、“五刑”:这是在夏商等中国早期社会中经常使用的五种刑罚。

即墨刑、劓刑、剕刑、宫刑、大辟这五种刑罚。

墨刑,指的是在罪人面部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劓刑,指割去受刑人的鼻子;剕刑,指砍去受刑人的脚;宫刑,指破坏受刑人的生殖器;大辟,指死刑。

五刑由轻至重,构成了中国早期比较完备的刑罚体系。

7、“五听”:指西周时期形成的审理案件的制度。

五听指的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五听要求在审理案件时,要特别注意观察当事人在陈述时的语言表达、面色、喘息、听觉、目光这些方面的情况。

五听实际上是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

8、非眚:是西周刑罚原则的一种主张。

所谓“眚”指过失;非眚,即故意。

西周的刑罚主张,对有人罪过虽小,但因是故意犯罪,也得杀头。

9、惟终:是西周刑罚原则的一种主张。

所谓“惟终”指惯犯。

西周的刑罚主张,对有人罪过虽小,但因是惯犯,也得杀头。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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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整理(myself)一、总论:世界五大法系:英美法系(也称普通法系)、大陆法系(又称成文法系)、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中华法系(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一)中华文明的几大特点:1、历史源远流长2、民族一体多元3、“封建”结束较早4、“阶级”分化不明显5、土地可以自由买卖6、人才流动广泛7、法律、文化自成系统,迥乎欧洲(二)中华法系特点:(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是“礼法结合”)1、以儒家学说作为法制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2、引礼入法,礼法结合3、司法与行政合一,皇帝控制最高司法权和立法权4、以刑为主,诸法合体5、融合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法律文化6、重视成文法典的编纂制定工作。

(三)中华法系的优点:礼法互补,综合为治,良法与良吏结合,注重选拔官吏,重典治吏(四)中华法系的缺点:维护三纲五常,重刑轻民,民刑不分,诸法合体补:中国早期法制,一般是指夏、商、周时期的法制,突出特点是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不公开、不成文;春秋以后的古代法制,一般是指春秋以后至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各主要王朝的法律制度,开始有了向全社会公布的成文法。

☆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原因:夏启夺取政权建立夏朝,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正式形成。

1. 夏启是中国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专制帝王。

2. 夏已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地分九州,设九牧为长官)3. 夏已建立完备的国家机器。

(军队、职官、贡赋)4. 夏已形成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1 国家组织和思想观念上都有浓厚的氏族血缘色彩。

2. 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

3. 法律与道德相互结合,界限不清。

法律、刑罚和伦理道德同时作为调整社会的基本手段。

☆夏代(“天罚神判”的神权政治法律观(商尤甚)(一)天讨与天罚的神权政治法律观。

夏代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恭行天罚”的神权法思想表现:一是宣扬自己“受命于天”二是对违背天命者是“奉行天之罚”三是神判(夏商有所区别)(二)法律形式:禹刑(习惯法,不公布):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中国法制史复习要点

中国法制史复习要点

中国法制史复习要点
一、秦汉法制
1.郡县制与法家思想:秦始皇推行郡县制,规定乡、县、郡三级行政
机构,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严格适用。

2.刑法与赏罚制度:推行较为严厉的刑法制度,同时设立奖励与惩罚
的制度,以保持社会秩序。

二、魏晋南北朝法制
1.儒家思想的兴起:法律制度中逐渐融入儒家思想,强调仁爱、礼法。

2.九品中正制:北魏孝文帝推行的官员选拔制度,以品德与才能为标准,影响后来科举制度的形成。

3.佃农制:南朝梁武帝推行的土地制度,提供贫民并提高农业生产力。

三、唐宋法制
1.开元律:唐太宗时期编纂的法典,注重保障人民权益,也是世界上
最早的成文法。

2.翰林学士:宋代设置的文官机构,成为御史的组成部分,担负着审查、署理法律等职责。

3.宋代水利法制:推行水利管理法制,通过洪水预防、治理黄河等措施,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稳定。

四、明清法制
1.大明律与大清律:明朝施行的法典《大明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完备的法典之一,清朝通过《大清律》,保持了明代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2.廉政文化:明清时期的廉政文化高度重视廉洁和公正,以杜绝官员贪污腐败。

3.外国条约与法制变革:近代以来的中国不平等条约和西方法制对中国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五、20世纪法制
1.中华民国法制: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通过宪法确立了民主政治和法治原则,实施了新的刑法、民法等。

中国法制史 总复习题

中国法制史 总复习题

《中国法制史》课程综合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1、商朝实行神明裁判,其主要方是( D )。

A.神水裁判 B.神蛇裁判 C.捞油锅 D.占卜以下由元代地方官吏编制的法律汇编是(D )。

•A)《大札撒》•B)《至元新格》•C)《大元通制》•D)《元典章》2、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D )。

A.律刑 B.九章律 C.被庐之法 D.法经明代的“三法司”是指(C )。

•A)刑部、大理寺、御史台•B)台院、谏院、察院•C)刑部、大理寺、都察院•D)刑部、御史台、宣政院3、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 B )。

A.傅别 B.质剂 C.红契 D.束矢4、秦代官吏选任实行( D )。

A.什伍连坐 B.亲属连坐 C.邻里连坐 D.保任连坐(B )是宋代最重要最经常的一种礼法活动。

*•A)《宋刑统》•B)编敕•C)编例•D)编令5、唐代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会审重案的制度称( B )。

A.圆审 B.三司推事 C.三司会审 D.朝审增设加役流作为死罪的减刑的是(B )。

•A)《开皇律》•B)《贞观律》•C)《武德律》•D)《永徽律》6、( D )将八议之制首次载入律文。

A.汉律 B.晋律 C.北齐律 D.曹魏新律《大清现行刑律》与《大清律例》不同之处有(ABD )。

•A)取消了吏、户、礼、兵、刑、工六律总目•B)改变了律例合编体例•C)删改了若干“因时事推移”已不适施用的条款•D)确认了近代刑罚制度•E)规定了诉讼时效及执行时效7、奸党罪创置于( D )。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明律西周时期的“五听”是指( ACD )。

•A)辞听•B)面听•C)耳听•D)色听8、宋朝中央设立的审刑院是( A )。

A.审判复核机关 B.军事机关 C.监察机关 D.宗教审判机关9、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 D )。

A.理藩院 B.宣政院 C.大宗正府 D.中书省10、刺配刑是作为赦免某些( C )的代用刑。

A.流罪 B.徒罪 C.死罪 D.笞杖11、西周民事诉讼称( D )。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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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秦时期:各地风俗习惯不同,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但存在一些纪律性的规范,如封建礼仪、家族自治等。

2. 秦汉时期:秦朝实行法家主义,制定了 律令》等一系列法律,成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础。

汉朝继承秦法,加以改革,发展出刑法、司法、诉讼等制度,推行法家与儒家并行的政治体制。

3. 魏晋南北朝时期:各国政权法律杂乱无章,民间自行制定法律,如 胡天游》、 水经注》等。

随着儒法争锋,儒家思想逐渐占主导地位,立法日益以礼法为主。

4. 唐代:继承前代法制,通过 大唐律疏》、 三大纲领》等法律文件加以完善。

加强封建贵族地位,限制平民权利。

宋代:法制逐渐成熟,大力推行儒家思想,加强官方控制和监督,实行阶级原则。

元代:蒙古政权福利普和维吾尔汗制订了一系列法律,但未能得到真正贯彻。

5. 明清时期:朱元璋制定的 大明律》、清朝的 大清律》等成为中国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由于封建统治体制削弱,法律与行政权利的分离程度加深,使得法律空间与社会现实逐渐脱节。

6. 民国时期: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后,新政府致力于建立现代法律制度,开创了中国法制史上的新时代。

随着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法律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和更新,国家法律规范体系逐渐建立起来。

总的来说,中国法制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从无序、贵族专断的社会状态,逐步走向规范、公正、公平的法制社会,但整个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仍需要我们去探讨和解决。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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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题中国法制史—晋藩—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31元客观题请见在线作业题一、名词解释•法律答问(2.1)•折杖法(5.3)•枷号(8.4)•春秋决狱(3.2)•领事裁判权(9.6)•廷杖(8.4)•九卿会审(8.5)•五听(1.7)•五权宪法(11.4)•六法全书(11.4)•八议(4.2)•三司推事(5.6)二、简答题• 1.简述《北齐律》的基本容。

(4.1)• 2.简述国民政府立法原则和立法特点。

(11.3)• 3. 简述唐律中老少废疾犯罪减免处罚的原则。

(5.3)• 4.简述《法经》的基本容。

(1.8)• 5. 简述汉代文景时期的刑罚改革(3.1)• 6. 简述元代刑事立法的基本特色。

(7.4)•7.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和基本容。

(10.5)•8. 简述西周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因。

(1.5)•9.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容。

(11.1)•三、论述题• 1.试述明初重典治国成效和后果。

(8.1)• 2.学习中国法制史有哪些历史和现实意义?(本书未涉及)• 3.试述汉代刑罚制度改革的原因、容及意义。

(3.1)• 4.试述古代中央司法体系的特点。

(本题综合)• 5. 试论明朝初年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

(8.1)• 6.试述汉代刑罚制度改革的原因、容及意义。

(3.1)•7.试论唐律的特点与影响。

(5.4)•8. 试述唐律的主要特点。

(5.4)•9. 试述清末法律制度变革的原因。

(10.2)•10. 试述唐律中有关违律为婚的规定。

(书中未涉及)•封建法律规定:①同宗共姓不准通婚。

唐律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

封建婚姻制度明、清律都有同样的规定。

②严禁良贱通婚。

封建社会的所谓贱民名称历代并不划一,唐代主要包括部曲、客女、乐人、杂户、官户、奴婢。

清代以士、农、工、商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隶卒为贱”(《清会典·户部》)。

良贱通婚为违律婚。

按唐律,“诸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

中国法制史_复习题_

中国法制史_复习题_

中国法制史复习题(课程代码362144)一、单项选择题1、夏朝奴隶制国家的第一个国王是( )。

A.尧B.禹 C. 启 D. 周公2、春秋时期在晋国铸刑鼎的是( )。

A. 赵鞅B.叔向 C. 郑驷颛 D. 子产3、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的一部封建法典,叫做( )。

A.仆区法 B. 法经 C. 秦律 D. 盗法4、西周时期,法官在审讯中要察言观色,注意当事人的表情,这种审讯方法被称为()。

A.五刑B.五听C.五行D.九刑5、清朝每年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司法制度叫做( )。

A.秋申 B. 大审 C. 热审D.朝审6、元朝由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

A.《大元通制》B.《泰和律》C.《元典章》D.《至正条格》7、鸦片战争后清朝的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机关是( )。

A.刑部B.大理寺C.法部D.大理院8、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刑法典是( )。

A.《中华民国约法》B.《清会典》C.《暂行新刑律》D.《大清新刑律》9、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机关是( )。

A.大理寺B.法部C.立法院D.国务院10、1946年5月4日党中央发布指示,改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这个指示即为()。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B.《人权条例》C.“五四指示”D.《中国土地法大纲》11、中国古代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 )。

A.大统式B.至元新格C.元典章D.宋刑统12、上请原则开始于下列哪个皇帝在位期间?( )A.秦始皇B.汉高祖C.汉宣帝D.隋文帝13、中国古代强制男性犯人修筑城墙等劳役、女性犯人服舂米劳役的刑罚是( )。

A.鬼薪白粲B.城旦舂C.复作D.作如司寇14、北宋初年实行的刑罚制度方面的一项新规定是( )。

A.折杖法B.贼盗重法C.重法地法D.刺配之刑15、唐太宗时增设的、作为对某些死刑犯宽宥处理的流三千里并劳役三年的刑罚叫( )。

A.刺配B.流刑C.充军刑D.加役流16、唐朝对大案、疑案常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长官共同审理,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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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题中国法制史—张晋藩—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1元客观题请见在线作业题一、名词解释•法律答问•折杖法•枷号•春秋决狱•领事裁判权•廷杖•九卿会审•五听•五权宪法•六法全书•八议•三司推事二、简答题• 1.简述《北齐律》的基本内容。

• 2.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原则和立法特点。

• 3. 简述唐律中老少废疾犯罪减免处罚的原则。

• 4.简述《法经》的基本内容。

• 5. 简述汉代文景时期的刑罚改革• 6. 简述元代刑事立法的基本特色。

•7.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和基本内容。

•8. 简述西周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因。

()•9.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

三、论述题• 1.试述明初重典治国成效和后果。

()• 2.学习中国法制史有哪些历史和现实意义(本书未涉及)• 3.试述汉代刑罚制度改革的原因、内容及意义。

()• 4.试述古代中央司法体系的特点。

(本题综合)• 5. 试论明朝初年的立法思想与立法活动。

()• 6. 试述汉代刑罚制度改革的原因、内容及意义。

()•7. 试论唐律的特点与影响。

()•8. 试述唐律的主要特点。

()•9. 试述清末法律制度变革的原因。

()•10. 试述唐律中有关违律为婚的规定。

(书中未涉及)•封建法律规定:①同宗共姓不准通婚。

唐律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

封建婚姻制度明、清律都有同样的规定。

②严禁良贱通婚。

封建社会的所谓贱民名称历代并不划一,唐代主要包括部曲、客女、乐人、杂户、官户、奴婢。

清代以士、农、工、商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隶卒为贱”(《清会典·户部》)。

良贱通婚为违律婚。

按唐律,“诸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

女家减一等离之,其奴自娶者亦如之。

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为婢者,流三千里。

即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徒二年,各还正之。

”良贱不能通婚,是封建等级制度在婚姻关系上的反映。

•11. 清末法制改革评析。

()•12. 试述唐律中对贵族、官吏的等级特权保护制度。

()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法律答问()秦简中的一种法律文书,是对秦律某些术语及律文的立法意图、诉讼程序中某些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说明。

折杖法()宋朝的刑罚制度,是用决杖来代替笞杖徒流四刑,体现了省刑从轻的精神,但不适用于死刑及反逆、强盗等犯罪。

该法纠正了刑罚越来越严酷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

枷号()明代增加的刑罚种类,即将犯人颈套木枷,置于监狱门口或指定的官府衙门门口示众羞辱。

其执行时间有一至三个月,甚至永远枷号。

木枷重量规定二三十斤。

春秋决狱()是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等人提倡的一种断狱方式,就是以儒家思想为断狱指导思想,要求司法官吏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用儒家经典,特别是《春秋》一书的“微言大义”作为分析案情、认定犯罪的根据,并按经义的精神解释和施用法律。

领事裁判权()鸦片战争之后订立了许多不平等条约,在这些不平等条约中,列强们无不要求享有领事裁判权。

对于这种领事裁判权,开始清政府并没有认识到是什么屈辱,然而,随着列强的军事渗透和领事裁判权的扩大,西方人的傲慢使中国人感到极大的耻辱。

一些蛮横的西方人,利用军事力量和领事裁判权来欺侮中国人,向清政府的权威提出挑战,而清政府迫于列强的势力,只得顺从列强,上下官吏唯洋人马首是瞻,列强在与中国的冲突中,西方的民族、国家和主权的观念也影响中国,领事裁判权变成了中国国家和民族的耻辱,各阶层的顽强抗争遂无可避免。

廷杖()是明朝皇帝处罚大臣的一种特殊刑罚。

明律中并无廷杖的规定,但从朱元璋开始,经常于殿廷之上,由太监监刑、锦衣卫行刑,对冒犯皇帝的大臣施以笞杖。

轻者血肉模糊,重者立毙杖下,这种极其残忍的的刑责羞辱朝臣的做法,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

九卿会审()九卿会审”是中国古代一种会审制度,明朝称其为“九卿圆审”,清朝称其为“九卿会审”。

是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使,大理寺卿九人件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之案,但判决仍须奏请皇帝审核批准。

五听()中国古代在审讯过程要求尽量应用技巧,“用情讯之”,使用“五听”之术。

“五听”: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目听,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眊然(《周礼·秋官·小司寇》郑玄注)。

这种原则还写入法律。

五权宪法()在孙中山的思想体系中,五权宪法与三民主义经常处于并列地位,孙中山之所以独辟蹊径提出五权宪法,其深层次原因在于他始终希望中国能在政治上“驾乎欧美之上”。

五权宪法乃指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各自独立运作并互相监督制衡。

六法全书()南京国民政府初期以制定各项法典为主,逐步形成了“六法”体系。

所谓“六法”,一说是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

一说是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

前者是根据《六法全书》勒定以后,后者是根据《六法全书》制定之前的说法。

可以说《六法全书》是以六法为体系,把所颁布的一切成文法和判例和解释例汇编的法律全书,但它没有包括300余种单行的法规,尤其是由党务、行政、军事机关颁布的,具有很高法律效力的法规。

八议()唐代沿袭曹魏以来的“八议”之制,对八类特权人物犯罪作了减免处罚的规定。

“八议”一指“议亲”,即皇帝的亲戚;二指“议故”,指皇帝的故旧;三指“议贤”,即品行达到封建道德最高水准的人;四指“议能”,即有大才干的人;五指“议功”,即功勋卓着者,六指“议贵”,即封建大贵族大官僚;七指“议勤”,即勤于为封建国家服务的人;八指“议宾”,即前朝皇室后代被尊为宾者:按照唐律规定,上述八类人犯罪,如是死罪,官吏必先秦明皇帝,并“议其所犯”,交皇帝裁处。

按照通例,一般死罪可以降为流罪,流罪以下自然减刑一等。

但犯有“十恶”罪的,不包括在此范围。

三司推事()这是唐朝审理大案时的一种审判制度。

唐以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与京师以上案件,和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

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审核及州县审判的案件,发现可疑,徒流以下案件驳令原机关重审,或迳行复审;死刑案件,则移交大理寺重审。

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的司法活动,也参与某些案件的审判。

每逢大案,常常由皇帝特诏,会同、共同审理,叫做“三司推事”。

由于案件情况不同个,三司组成人员可以变化,审判地点可在京城,也可在地方。

二.简答题• 1.简述《北齐律》的基本内容。

()北齐代东魏后,便着手制定律令,制成《齐律》,史称《北齐律》。

与律同时修定颁行的还有令、格等,但以《北齐律》对后世影响最大。

《北齐律》共十二篇,其篇目为:名例、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及杂律。

北齐律》集北朝立法经验之大成,校正古今,锐意创新,确立了“重罪十条”,为后世改为“十恶”所本;《北齐律》合《刑名》、《法例》为《名例》篇,置于律首,将律典的篇目减为十二篇,这种体例也为隋、唐、宋所沿用;还确立了死、流、徒、杖、鞭五刑,为隋唐笞、杖、徒、流、死的五刑体系奠定了基础。

《北齐律》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着称,是一部上承汉魏律之精神,下开隋唐律之先河的重要法典。

• 2.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立法原则和立法特点。

()孙中山关于政权建设的一系列理论,其主要原则体现(一)从“以党治国”到“一党专政”(二)从“权能分治”到“五权宪法”(三)从“建国三时期”到“训政保姆论”。

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频繁,法律法规数量繁多,体系庞杂,表现出“二重性”特征:1.从法律内容上看,是继受法与固有法的混合。

2.从立法层次上看,普通法与特别法并存,而且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数量亦多于普通法。

3.从立法与司法层面看,也表现了明显的“双重性”。

• 3. 简述唐律中老少废疾犯罪减免处罚的原则。

()老幼废疾之人犯罪减免处罚是中国古代的一贯做法,唐律的规定更加规范。

唐律将老、幼、残疾人分为三等:第一等为年70以上、15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允许收赎;第二等为年80以上、10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皇帝裁决;盗及伤人,允许收赎;其他犯罪勿论。

第三等为年90以上、7岁以下,虽犯死罪,亦不承担刑事责任。

在年龄的计算及确定疾病的时间上,唐律还规定,犯罪时没有达到老、疾而事发时老、疾的,按老、疾对待;犯罪时幼小而事发时长大者,则依幼小论。

唐代立法还将残疾人分为残疾、废疾、笃疾三等。

• 4.简述《法经》的基本内容。

()战国时魏国的李悝(公元前455—前395年)编定《法经》,是一部有体系的法典着作。

由于《法经》早已经失传,我们现在所能够知道的仅有盗、贼、囚(一为网)、捕、杂、具六篇的篇目。

《盗法》:主要是指偷窃和抢劫。

《贼法》:贼与盗有一定的区别,贼是以害人为主,其危害与盗相同而更加过之,所以后世常常把贼盗并列,而以贼为首。

《囚法》:亦称网法,从篇目来看,这应该是关于关押囚犯方面的规定。

《捕法》:应该是关于缉捕的法律。

《杂法》:是针对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等六种犯罪行为。

《具法》:其内容应该是量刑标准。

《法经》是一部以刑为主的法典,商鞅就是携带《法经》入秦而变法的,因此秦律的许多内容都承袭《法经》,汉代的《九章律》也是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定而成的,由此可见《法经》对后世立法模式的深远影响。

5、简述汉代文景时期的刑罚改革()汉文帝十三年批准进行刑制改革,主要内容是:用徒刑、笞刑和死刑以代替黥、劓和斩左右趾三种肉刑;将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即五年劳役;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弃市(死刑)。

汉文帝致辞改革刑制,本意是要废除肉刑,宽缓刑罚,但实行起来却有明显缺陷,“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需要进一步改革。

汉景帝即位后,经过两次改革,斩左趾改为笞二百,笞二百减为笞一百。

至此,中国刑罚史上存了两千年的肉刑,在法律上基本上为其他刑罚所取代。

同时,为避免用刑过重,景帝对执行笞刑的刑具和执行方法做了具体规定。

此外,文帝在废除肉刑的同时,对劳役刑做了改革,决定将终身服役的劳役刑制度改为有期限的劳役刑制度。

• 6. 简述元代刑事立法的基本特色。

()元代刑事立法体现了民族特色,与前朝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1)笞杖刑以“七”为尾数,徒刑附加杖刑2)凌迟成为惩治严重危及统治秩序犯罪的常刑3)五刑之外设立黥、劓等肉刑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劓鼻、割舌、断手足、剥皮、抽筋、跪磁芒碎瓦、葅醢、磔等十数种酷刑。

另外。

元代还公开允许私刑的合法存在。

与唐宋相比,元代的刑罚制度无异是一个倒退。

•7.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和基本内容。

()西方法文化的输入和中国传统封闭的法文化状态的被打破,使中国人由传统的法观念向近代的法观念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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