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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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秩序,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提高施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三)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四)罚责相当,罚则明确。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整改;(四)停工整改;(五)吊销施工许可证;(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第五条罚款标准:(一)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的,每处罚款1000元;(二)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500元;(三)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设施的,每处罚款1000元;(四)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设施的,每处罚款500元;(五)施工现场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处罚款1000元;(六)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2000元;(七)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的,每起罚款5000元;(八)施工现场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每处罚款2000元;(九)施工现场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每处罚款1000元;(十)其他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罚款程序:(一)发现违法行为,由监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二)调查结束后,监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三)监管部门向被处罚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四)被处罚单位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五)被处罚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监管部门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规定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凡违反规定的将按以下条例进行处罚。

第一部分安全文明施工1.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赤脚、赤膊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进现场;高空作业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及警示牌;违者罚款10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临边、外架等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搭好操作架;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4.严禁在门架、起重吊装机械下行驶和停留、机操工工作时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或请他人代守、闲谈、玩手机,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5.进入木工房或在木工房内工作人员严禁吸烟、严禁生火,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6.临电电工必须每天最少一人值班,违者罚款100元/次。

7.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罚款100元/次。

8.严禁在工地上乱拉乱接电线,用电或电炉烧水、煮饭等,违者罚款200元/次。

9.严禁在高处往下乱倒垃圾和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0.电源开关严禁一闸多用,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1. 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场清,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2. 乙炔、氧气等必须按要求保证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3.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4. 施工现场严禁大便,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5. 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16.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0元/人/次,后果自负,不同意项目上协调的,移交当地派出所解决。

17.各栋号出入口必须设安全通道,并搭设防护棚;“四口五临边”应设有防护栏杆,高度在1200mm以上,否则罚款500元/处。

18.因分项工程施工需拆除的临边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连墙件,待该分项工程施工完成,架子工应及时恢复,若未按时恢复的,罚款500元/处。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500元/人
责令退场
6
“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合要求
500元/处.次
责令整改
7
现场材料堆放混乱
500元/次
责令整改
8
易燃区域内吸烟、点明火
500元/人.次
9
乱倒垃圾、随地大小便
100元/人.次
10
不服从发包人、监理人员管理
200-500元/人.次
同一人员出现第二次,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该人员
打架、斗殴、赌博
500元/次
18
食堂不卫生
500元/次
19
例会迟到15分钟内
100元/次
20
例会无故缺席
300元/次
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21
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
10000~50000元/次
根据情节轻重
22
逾期向发包人及监理上报进度计划
500元/天
一旦违规事实成立,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出具处罚通知单,竣工结算依据罚单,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罚款。
11
不服从发包人、监理人员管理情节严重
5000元/人.次
12
未按图纸施工
2000元/次
责令整改
13
偷工减料
5000元/次
责令整改
14
假冒伪劣产品
以已进场材料设备合同总价的100%进行处罚
责令整改
15
隐蔽工程未验收便进入下道工序
5000元/次
16
现场项目经理脱岗超过半天(未请假获准)
500元/人.次
17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发包人或监理人根据承包人违规情况,可对承包人予以相应数额的处罚,具体见下表: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3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3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第一条:为了维护施工现场的工人安全,保障施工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处罚条模版。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适用于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可分为警告、罚款、停工整改、责令限期改正、暂扣或吊销承包资质等处罚方式。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及相应的罚则:1.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款金额为500元至3000元;3.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5.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6.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7.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标牌,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8.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9.违反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10.违规行为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罚款金额为5000元至10000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如有发生违法行为,经现场负责人核实后,应当立即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以上处罚。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记录将被留存并作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用评估参考。

第七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如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应当密切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并主动采取措施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对于多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工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工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工程施工现场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稳定推进,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3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4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施工作业按照规定进行。

第5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奖惩机制,对违规行为严格处理、及时检查、迅速修正,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6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遵守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合理规划和布置施工现场,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源,保护环境。

第7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救援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阁供电、通风、照明设备等设施正常运转。

第8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9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事故预防工作。

第二章处罚规定第10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单位发生以下情况,将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二)不按施工许可证规定的施工范围、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三)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款;(四)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五)未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六)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应急救援设施的,责令补齐,并处以罚款;(七)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措施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八)其他违规行为,根据本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惩罚条例最完整版

施工现场安全惩罚条例最完整版

施工现场安全惩罚条例最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惩罚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四条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详尽的安全方案,并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安全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五条安全培训和教育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其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六条安全巡查和检查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安全惩罚第七条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人应追究相关责任,并依法承担惩罚。

第八条安全违规行为以下行为被视为安全违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1. 未按规定佩戴或使用个人防护装备;2. 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3.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规范;4. 采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方式;5. 未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巡查和检查;6. 疏于安排或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九条安全惩罚措施对安全违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惩罚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1. 警告;2. 训诫;3. 罚款;4. 暂停工程施工资质;5. 撤销工程施工资质;6. 取消合同履行资格;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第十条处罚程序施工单位在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应遵守以下程序:1. 事先通知被惩罚人员,并告知其违规行为及可能的处罚结果;2. 进行听证,听取被惩罚人员的陈述和辩护意见;3. 根据听证结果和相关证据,作出处罚决定;4. 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惩罚人员。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罚方式第一节施工现场质量违规行为1. 擅自更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或者施工方案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元以下。

2. 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或者未经验收的材料,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3. 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4. 未按照施工计划和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导致施工延误的,责令补充人力物力,重新调整施工进度,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元以下。

5. 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责令即刻支付,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元以下。

6. 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防护,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7.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

第二节处罚程序和监督管理1. 施工质量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并制定处罚方案。

2. 处罚方案应包括违规行为的描述、证据的收集、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处罚的种类和金额等内容。

3. 处罚方案经批准后,将由施工质量管理部门下达处罚决定书,并告知违规行为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和申诉途径。

4. 违规行为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有权利向上级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辩护。

5. 上级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根据申诉和辩护情况,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是否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决定。

6. 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第三章附则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如与其他相关规定相冲突的,以本条例为准。

以上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的内容,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是指对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其目的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管和惩罚,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对以下行为可以予以处罚:
1.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造成事故或者伤亡的,可以处以罚款、暂停施工等行政处罚。

2.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可以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3.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设备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

4.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可以追究其责任,并处以罚款、撤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5. 蓄意隐瞒施工现场安全问题,欺骗执法部门的,可以处以罚款、暂停施工等行政处罚。

同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还可以规定其他的处罚措施,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处罚需要。

这些处罚措施的具体细节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而定,可以由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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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1、进入现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不准穿拖鞋上班,违者管理人员及班组长罚款50元/次,工人罚款20元/次。

3、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次罚款。

4、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100元/次罚款。

5、文明安全施工,做到工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100元/次罚款。

6、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100元/次罚款。

7、施工现场严禁带家属、小孩进入,违者罚款200元/次。

8、项目部、各班组长、特种工种、门卫手机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停机,违者罚款50元/次。

9、各班组长,管理人员每天都要在施工现场,外出要请假,否则每次罚款100元/次。

10、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或罚款。

11、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配电箱),违者予以罚款100元/次。

12、施工人员能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视情节给予50-100元奖励。

13、出现突发事故主动参加现场急救,排除故障者予以500-1000元奖励。

一、泥工班:1.砌砖前砖未淋水,一次罚100元/次2.砌完一层后楼层未及时清理,罚300元/层3.砌体不合格,每一处罚100元4.构造柱在装模前,下脚没有及时清洗,每处罚100元5.浇砼之前,模板未浇水湿润罚100元/次6.砼表面不平整,每层罚500元/。

7.砼未及时养护,罚500元/次,(7天内冬季不少于3次/天,夏、秋季不少于6次/天)。

8.直接从楼层向下丢弃垃圾,材料等每次罚500元/次9.灰浆,砼过夜未使用完的,每斗车罚100元10.砼出现大面积蜂窝,麻面,露筋现象的,罚200元/处。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条: 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条例的目的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督和处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适用于所有拥有施工现场的个人和组织。

第二条: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
任何以下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1. 未经许可擅自开工;
2. 施工现场秩序混乱,妨碍了其他人员和交通的通行;
3. 违反相关安全规范,导致事故发生或危害他人安全;
4. 未按要求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垃圾和废弃物;
5. 其他影响施工现场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 处罚措施
根据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 口头警告;
2. 罚款;
3. 暂停施工许可证;
4. 取消施工许可证;
5. 撤销施工现场使用权。

第四条: 处罚程序
1. 施工现场管理部门将就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收集证据和相
关资料;
2. 被处罚方有权进行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辩护材料;
3. 施工现场管理部门将依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规作出处罚决定,并书面告知被处罚方;
4. 被处罚方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进行申诉。

第五条: 法律责任
任何违反本条例的个人或组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
但不限于罚款、停工、罚款等。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保证本工程的整体形象、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现场文明施工达到河南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及甲方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使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处罚条例: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18-60周岁。

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进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身体缺陷的残疾人员,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罚款200元,帽带发现一人罚款50元,对于多次提醒(罚款)无效的工人,各队必须把该工人清理出现场。

3、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或使用虚假证件上岗作业的,违者罚款500-1000元/人。

4、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绳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有损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100元/人。

6、严禁非作业人员、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

7、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违者罚款200元/人。

8、施工人员工作应思想集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500元/次。

9、现场施工人员违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范要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罚款1000/次。

10、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500元/人。

11、施工现场严禁乱接电线,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

12、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3、电箱必须加锁管理,配电箱内不得存入工具和其它杂物,凡是发现不符合的配电箱,对操作电工罚款200元。

工程施工违规惩罚条例

工程施工违规惩罚条例

工程施工违规惩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行为,维护施工秩序,加强对施工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施工违规指在进行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相关规范,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施工违规惩罚应当依法依规,公正公平,既要维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工程施工违规惩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一)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拆除。

(二)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三)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令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施工单位未遵守交底制度,未向相关员工交底施工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的,责令补交底,通报批评。

(五)施工单位存在违规违法招工现象,涉嫌非法用工的,责令停工整改,依法处理。

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一)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的,责令整改,警告并罚款。

(二)违反作业规程,操作不慎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施工现场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员工作秩序的,责令口头警告。

(四)在施工现场擅自抽烟、打火等违禁行为的,责令立即停止并罚款。

(五)在施工现场私自大喝酒影响工作秩序的,责令停工整顿,通报批评。

第七条监管部门在施工现场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处罚:(一)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工,并罚款。

(二)拖延工期、迟交工程资料等行为的,责令加快进度,否则处以罚款。

(三)违反规定进行监管的,停职停薪处理。

(四)涉嫌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八条对工程施工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经过事实调查,听取当事人意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条例旨在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处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法律遵守性。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施工的场所和人员。

第二条:安全责任和义务
1.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有责任,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安全要求。

2.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配合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

第三条: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
1. 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个人将受到警告,并可能被处以罚款。

2. 在施工现场违规操作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装备的个人将被警告,并可能被罚款或停工。

3. 故意破坏或污染施工现场设施的个人将受到罚款和刑事追责。

4.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将被追究
责任,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第四条:安全培训和督导
1.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
行安全知识考核。

2. 定期安排专业安全督导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指导,发
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申诉和行政复议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个人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有权
申请行政复议。

第六条: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内容。

工程施工处罚条例全文最新

工程施工处罚条例全文最新

工程施工处罚条例全文最新第一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造成严重质量事故或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事故的,责令停工整顿,依法处以罚款,直至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将其列入不良施工企业名单。

第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拒不整改的,依法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

第四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备施工计划和监理计划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第五条对于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罚款。

第六条施工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参加施工单位资格审查的,一律不予批准施工许可。

第七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材料及相关工程项目核准文件的,不予批准施工许可,并处以罚款。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建设行为,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罚款。

第九条施工单位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改变工程设计或是变更施工技术方案的,一律不予批准施工许可。

第十条施工单位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以罚款。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偷工减料行为的,责令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并处以罚款。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非法在施工单位招标过程中行贿、拉票等行为的,一律不予批准施工许可,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停止其施工活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项或是违约不支付相关款项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责令其限期支付相关款项。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进行干扰或打击报复行为的,一律予以处理。

2023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2023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2023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处罚,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内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单位管理处罚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对于不进行安全管理、不配备必要安全设施、不安排专人负责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处罚。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方案,并将方案报送给相关部门备案。

对于未按规定报备或报备方案不符合要求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处罚。

第三章管理人员处罚第五条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有效证书。

对于上岗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行为,由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处罚。

第六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方案,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对于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行为,由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处罚。

第四章工人处罚第七条施工工人应当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有关施工安全的知识和技能。

对于未参加安全培训的工人,由施工单位责令参加培训,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下的处罚。

第八条施工工人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人,由施工单位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下的处罚。

第五章违法犯罪处罚第九条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违法犯罪行为在工程合同评价、资格审查等方面也会产生严重后果。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吊销相关的许可证件,并以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取得许可。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所列条例为2023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其中部分内容,该条例主要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证书要求及处罚细则进行了详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安全文明管理部分本工程施工期间各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必须坚持自己的安全原则,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有义务上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争做文明人,为工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我项目部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2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10元/人。

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50元/人罚款。

2、工地严禁生火、烤火,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100元。

3、工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短裤,违者罚款20元。

4、严禁偷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款50元。

5、严禁私自接电动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50元。

6、爱惜公司设备、设施,违者罚款20-100元。

7、塔吊批示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批示,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平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以50元/次罚款。

8、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

9、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无条件驱逐出场。

10、违反施工机械操纵规程的,发觉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50元/次罚款。

11、攀爬或翻越塔吊、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100元/次罚款。

12、有意破坏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100元及以上罚款。

1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人走场清,首次发觉的须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或再次冒犯的处以50元/次罚款。

14、无证人员不得私自随意接拉电线;现场施工临时电线不得随意拉拽,接触钢筋等导电体的必须架空并加护套;乙炔、氧气等必须按要求保证安全距离,违反规定首次发现的须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或再次触犯的处以最低50元/次得罚款。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条例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订如下安全违章处罚条例:(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荧光马甲、正确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2)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易滑带钉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违者罚款50元;(3)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作业,违者罚款100元;(4)工地内严禁吸烟,不到指定区域吸烟者,违者罚款50元;(5)上班前不准喝酒,禁止酒后作业,违者罚款200元;(6)未经项目部批准,任何人不准任意拆除、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违者罚款100-500元;(7)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8)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非工种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乱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100元;(9)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垃圾、饭菜,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者,罚款50-100元;(10)对项目部下发的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者,罚款200元;(11)严禁在作业区内打闹、嬉戏,违者处罚50-100元;(12)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又不听安全人员劝告者,罚款100-500元;(13)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14)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15)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16)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17)施工场地内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200元;(18)材料乱堆、乱放,不整齐,罚款50元;(19)在有明显禁止烟火标识或其他存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或吸烟罚款200元;(20)机械必须固定专人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械,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21)施工时严禁疲劳作业、带病上班,违者罚款100元;(22)严禁非作业人员、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0元;(23)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无可靠的安全漏电防护装置(二次保护装置)的违者罚款100元;(24)施工现场材料吊装不按安全规定捆绑的违者罚款100元;(25)氧气、乙炔瓶作业无安全距离的违者罚款100元;(26)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老年工,违者罚款100-500元;(27)各项目部的罚款作为施工人员安全表现奖的奖励资金、由集体研究,统一使用。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一、钢筋工程方面1、钢筋须严格按照技术员开的规格单进行加工,发现规格、型号、数量及几何尺寸不符,每次罚款100元。

2、制作好的钢筋按配料单清点无误后,挂牌成捆堆放到指定位置,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3、钢筋的绑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进行,如发现不按规定漏扎、跳扎,剪力墙拉勾数量、弯曲角度以及主筋绑扎接头位置及长度不符合的,每次罚款200元。

4、梁、板、柱钢筋的位置、间距、数量、形状、尺寸规格必须按照图纸施工,发现一处不符者罚款200元。

5、墙、柱、梁的钢筋接头不准出现咬边、焊包不均匀、夹渣、倾斜不正、气孔等,每发现一处不符者罚款100元。

6、钢筋构件中,主筋保护层必须保证不准出现漏筋,偏差等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新浇砼面上出现盖筋朝天,梁板负筋露筋等,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8、每道钢筋工序施工完后,工作面上不准有剩余钢筋乱丢乱放,必须清理成堆,放到指定地点,结合上一工作层合理利用,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9、钢筋分项工程在每次自检完后,项目部验收合格然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凡验收二次性不能合格者罚款500元。

10、浇捣砼时,必须指派人员进行看筋,如检查无看筋人员跟班作业,每次罚款200元11、浇捣墙、柱、板砼时,必须派人将墙、柱上口塞好保护层,保证墙柱轴线。

平板放完线后,发现墙、柱钢筋位移超过允许偏差,每次罚款200元.12、脚手架上不准堆放钢筋等杂物,违者每次罚款400元。

二、模板工程1、模板及支撑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准发生不允许的下沉与变形及支撑不牢固的现象,并严格按照交底搭设,如有违反者罚款200—500元.2、模板接缝严密,不漏浆、侧面平整,每发现漏浆严重者每处罚款100-200元。

3、模板安装完后必须仔细检查各部位是否牢固,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如有错误每次罚款200元。

4、墙、柱、梁、板的模板安装必须按照轴线及标高进行,凡平整度、垂直度、高度及轴线位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规定的,每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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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一、安全文明施工:
为了加强大观项目装修安全施工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使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结合商业运营中心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管理细则: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每人一次扣除违约金100元,对于多次提醒无效的工人,班组必须把该工人清理出场。

2、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违者扣除违约金100元/人。

3、在2米以上施工操作的不戴安全帽扣除违约金100元/次,不系好安全帽带子的每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50元/人次。

4、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绳的每发现一人次扣除违约金2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有损形象的行为,违者扣除违约金100元/人。

6、严禁非作业人员、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扣除违约金100元。

7、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违者扣除违约金100元/人。

8、施工人员工作应思想集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扣除违约金500元/次。

9、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扣除违约金100元/人。

10、施工现场严禁乱搭乱接电线,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给予责任人扣除违约金100元。

11、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100元。

12、电箱必须加锁管理,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杂物,凡是发现不符合的配电箱,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扣除违约金100元。

13、凡是电器设备未按规定接零、接地的,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扣除违约金100元。

14、凡是发现电线和金属绑扎,拖地(含拖地碾压),泡在水里的对用电人员和操作电工各扣除违约金100元。

15、电工应按用电规范进行作业,非电工不得擅自进行作业,违者扣除违约金200元。

16、移动开关电箱破损后不及时维修,给予责任人扣除违约金100元。

17、开关箱在干燥的地方应直立放置使用,有水或潮湿的地方应悬挂,离地至少60cm,违者扣除违约金100元。

18、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未申报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动火作业的,扣除违约金500元。

19、损坏或随意动用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100元。

20、严禁在危险区域,临边及外架上抽烟,违者扣除违约金100元。

21、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扣除违约金500元每次。

22、在未经工程部门同意,随意拆除、损毁安全防护设施、标语、标志等,扣除违约金200元。

23、严禁在外架上,临边等危险区域休息,睡觉,违者扣除违约金200元。

24、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违者视情节轻重,扣除违约金500-50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5、养护部安全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班组必须认真配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扣除违约金1000-2000元。

26、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垃圾、饭菜,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者,扣除违约金100元。

27、脚手架上严禁堆放各种材料,违者扣除违约金200元。

28、各班组严禁盗用电缆,电器材料等物资,否则扣除违约金1000元。

29、不走安全通道,四处攀爬、翻越脚手架的,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200元。

30、施工场地内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扣除违约金200元。

31、损坏或随意动用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扣除违约金100元。

32、其他违章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扣除违约金
200-1000元。

33、严禁在施工现场及操作场地和有禁止吸烟标志的易燃材料堆放场地场所吸烟,否则发现每一次扣除违约金200元。

34、严禁私自携带工地材料出工地范围,否则发现每一次扣除违约金500元。

35、安管部安全检查中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单,各班组必须认真严格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用书面形式回复(附整改完成后照片)安管部门,未按规定落实的违者扣除违约金500元。

大观商业行政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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