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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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实施办法(试行)

9月16日,市委印发了《关于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市贯彻中省要求,进一步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的生动实践,是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政策的具体措施,为更加规范高效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和“精准导航”。对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务实干事的内生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8章37条,内容主要包括处分或处理决定执行、政治生态研判和典型案件剖析、问题整改落实、开展警示教育、回访关爱等方面。《办法》明确了处分或处理决定执行主体、程序,确保处分或处理决定执行规范。《办法》要求强化政治生态研判和典型案件剖析,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问题;针对剖析研判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案发单位、非案发单位和重点领域的整改内容和方式;同时,要从党委(党组)、案发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等角度细化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职责,并结合渭南廉政文化“一轴四点”工程,创新教育方式,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营造崇德尚廉的良好氛围。

《办法》强调,要结合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对受处分或处理干部特别是对那些勇于担当作为,因工作失职失责被追责问责干部的回访教育,落实对受处分或处理人员影响期满后的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和调整任用等事项。各相关职责单位要夯实工作职责,形成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工作合力。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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