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煤矿煤业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盘活公司资产,减少资本投入,发挥生产设备的最佳经济效益,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租赁使用设备的其它单位。
第三条设备租赁范围包括采、掘、开、机、运、通等移动设备以及单体液压支柱、工程机械、大型设备部件等。
第四条各矿的机电副矿长对租赁范围内设备的计划、选型、招标、订货、监制、验收、租用、大修、报废、处置、更新改造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为了防止各矿设备与租赁单位自有设备混为一体,给设备管理带来困难。
要求公司所属各矿对矿属设备建立档案、编号、挂标志牌。
每月需将租赁设备明细报到公司机运部。
第六条公司所属的各矿设备可对矿内施工的项目部进行租赁,但必须按本管理办法制定租赁合同,经公司机运部、市场部审核,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租赁设备的名称、数量、用途、使用方法、租赁费用、结算办法、租赁期限、设备管理与维修、双方应履行的权力与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设备租赁期满,必须完好退租,其损坏部件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延期使用设备必须续签合同。
租金收取实行市场化管理模式,参照公司内部租金收取标准加入税金和利润(税金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利润参考市场情况确定)。
第二章租赁设备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公司机运部要根据本办法、《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及《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租赁设备全过程管理制度。
第八条租赁设备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纳入公司质量标准化管理范畴,公司机运部参与公司检查、考核、评比过程。
第九条每季度公司机运部要将设备租赁情况向公司主管领导上报,其内容应分类说明在籍数量、租赁数量、备租数量、完好状况等。
第十条公司机运部要指派专业人员对租赁设备进行跟踪检查,发现使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使用单位不整改的可给予2000-5000 元罚款。
第十一条整台(套)完好设备原则上不拆套租赁,确需拆套时,应按整机收取租赁费。
设备对外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租赁管理,规范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使用的经济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设备,公司闲置设备可进行对外租赁,以提高项目部机械设备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部闲置机械对外租赁指导,对外租赁的设备由承担设备基本折旧费的项目部负责进行租赁管理,项目部须明确自身职责。
第二章基本职责第四条机料部职责:对项目部设备租赁进行监控和指导,检查设备闲置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对租赁活动出现的违规现象提出处理意见,处理租赁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第五条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职责:根据本单位设备闲置情况和近期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设备对外租赁;与设备租赁方进行谈判,并签订租赁协议;考察对方单位的信誉,监督设备租赁整个过程。
第六条分公司、项目部车队职责:参与租赁谈判,并根据内容拟定协议;负责监控租赁设备的机械状况,当出租设备时,负责设备租赁前后的验收、维护。
第七条调度(委派人)职责:设备对外租赁时,选定合适的司机及相应的设备交付承租单位;详细记录设备使用时间,必要时须保存影像资料;租赁结束时,把租赁时间汇总表和租赁时间记录上报财务部。
第八条财务室职责:监督记录租赁时间,根据租赁时间或工程量记录以及租赁协议核对应收租金金额;设备对外租赁结束时,负责督促设备租金收回并入账。
第九条设备对外租赁由设备保有项目部进行,租期超过30天以上的则须上报公司综合部归档备案。
第十条设备对外租赁,不论时间长短,必须与对方签订设备租赁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
协议内容包括:租赁设备单价、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
协议签订后扫描件报送公司工程部、综合部备案。
第十一条设备对外租赁时,由机料部根据双方谈判达成的内容拟定设备租赁协议,由项目负责人签订。
零星租赁要严格进行时间控制,中长期租赁要注意机械状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十二条租赁时间由调度(委派人)根据协议所约定的计时方式计算,经机料部复核,项目部领导同意后作为结算租赁费用的依据。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1.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机械设备租赁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2.机械设备租赁指将机械设备出租给需要使用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并收取一定的租金的行为。
3.机械设备租赁双方应根据自愿原则、平等互利的原则、合法权益保护原则,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签订1.机械设备租赁双方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充分了解彼此的需求和要求,确保租赁威东达旭设备有利于双方的合作。
2.租赁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设备的种类、数量和规格、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违约责任等内容。
3.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如有疑问应及时沟通,确保双方明确了解合同内容。
三、机械设备的交付和验收1.机械设备的交付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交付时应保证设备的完好以及租赁合同中的约定。
2.双方应当进行设备的验收,租赁方应仔细检查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
3.设备交付后,租赁方应当妥善保管设备,如设备损坏或丢失,应当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租金的支付1.租赁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如有特殊情况影响支付,应提前通知出租方并商议解决方式。
2.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形式,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方式。
3.租赁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暂停设备的使用,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设备的维护和损坏1.租赁方应按照正常的使用方法和标准进行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时,租赁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按照约定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3.设备损坏或丢失的责任由租赁方承担,如属于正常损耗或意外原因导致的损坏,则由出租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六、违约责任1.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应合理,并不能超过违约一方应承担的实际损失。
3.当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约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
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租赁使用行为,保障设备租赁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设备租赁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设备租赁方和承租方,包括公司、个人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设备租赁方应具备相应的设备租赁资质,合法注册,并提供设备租赁合同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设备承租方应具备相关的设备使用资质,合法注册,并提供设备使用合同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设备租赁方和承租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共同维护设备租赁市场秩序。
第二章设备租赁合同第六条设备租赁合同是设备租赁双方达成共识的文件,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期限等基本信息;(二)设备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三)设备的验收和归还标准;(四)设备租赁期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责任;(五)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时的处理方式;(六)设备满租期否续租的约定;(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七条设备租赁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审阅合同内容,并互相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订立方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者电子形式。
电子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法律效力。
第九条设备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并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条设备租赁合同的修改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三章设备租赁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承租方应按照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期限等约定合理使用设备,并承担与使用有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承租方在使用设备时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范围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用途。
第十三条承租方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正确操作,合理保养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承租方对设备的保管应当妥善,防止设备遭受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
第十五条若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承租方应当及时通知设备租赁方,协商解决办法。
第十六条设备租赁方应为设备提供必要的维修和保养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介绍
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介绍
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租赁过程中的各项事务,保障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下面是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的具体介绍。
一、租赁手续
1. 意向租赁方需提供租赁申请,包括租赁设备的名称、数量、租赁时间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2. 出租方对租赁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租赁方具备使用设备的资质和条件;
3.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设备的使用期限、租金标准、保养责任等内容。
二、设备交接
1. 出租方对设备进行检验和清点,出具设备清单;
2. 租赁方对接收设备进行检验,确认设备完好并签字确认。
三、设备使用
1. 租赁方需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并承担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养责任;
2. 出租方需要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四、设备归还
1. 租赁期满时,租赁方需按时归还设备,并由出租方进行设备清点和验收;
2. 对于有损坏或遗失的设备,租赁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相关责任
1. 出租方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2. 租赁方需遵守合同约定,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3. 对于发生纠纷的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以上是机电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的具体介绍,希望双方在租赁过程中遵守规定,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合法权益。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为了控制各工区租赁施工机械、车辆(以下称设备)的数量、价格,提高外租设备的利用效率,明确相关责任,减少项目外租设备管理漏洞,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工区租赁设备“谁使用,谁承担费用”的原则。
第二条设备租赁计划(申请)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项目部申报,特殊情况应事先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杜绝租用无益于企业利益的关系设备。
第三条所有设备租赁合同统一由项目保障部负责签订并进行会签,设备租赁合同各工区留存一份原件,用以管理租赁设备。
项目保障部负责收集、整理设备租赁信息,根据各工区上报的《设备租赁供应商评价情况表》建立《设备合格租赁供应商名册》,各工区需要设备时优先选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的设备。
第四条各工区设备部门每月22日向项目报《设备租赁供应商评价情况表》和《租赁设备运转记录表》。
第五条设备的出租单位或出租人应提供如下资料:1、单位的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资料(复印件),个体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
2、设备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如设备购置发票(或收据)、出厂合格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
3、特种设备应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等证明设备能安全状况的文件(复印件)。
第六条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项目部及各工区永久不得使用该供应商的任何设备。
第七条租赁设备进场时必须进行验收,如实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并由鉴定小组(鉴定小组人员由司机、工区设备管理人员、工区主管、项目保障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签字确认,优先考虑性能优良、利用率高的设备。
第八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准确及时填写《设备运转记录表》,详细记录设备完成的工作量、台班、油耗和维修情况等并有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每月22日上报项目保障部,做为该设备租金结算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设备租赁费结算必须经过项目领导、相关业务部门审批后方可支付。
已发生未及时支付的租金,应及时形成债权债务。
第十五条租赁期限1 个月以内为临时租赁。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三篇篇一:XX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租赁行为,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用经济手段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完善设备租赁制度,实行设备的有偿占用。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租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国家列入淘汰范围的高耗能设备,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以及危及安全的设备一律不得使用、出租和转让。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设备和周转材料为公司所属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四条物资采供部应积极盘活现有闲置设备和周转材料,开拓外部租赁市场,面向社会开展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业务,提高设备使用率和经济效益,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实行一级管理体制。
公司的物资采供部为租出单位,施工项目部为租入单位。
第六条物资采供部负责本公司所有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工作;负责租赁设备的大修理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设集团对各公司租赁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物资采供部负有以下职责:(一)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二)对机械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三)及时结算和足额收取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费;(四)及时办理设备和周转材料退库手续。
XX公司--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公司内部租用单位在设备和周转材料使用过程中负有以下责任:(一)负责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租赁、管理、使用、保养、维修、结算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并按规定填报报表。
(二)设备租用单位应建立机械管理员职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并在大型设备旁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三)设备租用单位要做好下列资料收集和整理:设备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设备和周转材料台帐;设备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设备周检记录;设备保养/维修记录;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修电工花名册;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交接清单等。
某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三篇)
某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某矿租赁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促进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某矿租赁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申请和审批1. 租赁设备的需求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给设备管理部门。
2.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租赁设备的申请,并记录相关信息。
3. 设备管理部门将审批通过的租赁设备申请转交财务部门进行租赁合同的签订和款项的支付。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接收和验收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公司或个人协商并安排租赁设备的交付。
2. 设备交付时,设备管理部门应与租赁方进行设备的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3. 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设备交付和验收的情况,并将记录归档保存。
第四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和维护1. 租赁设备的使用应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进行,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和使用条件。
2. 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由设备用户负责,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3. 如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设备用户应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协调相关维修工作。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归还和结算1. 租赁设备的归还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与租赁方协商并安排设备的回收。
2. 设备回收时,设备管理部门应与租赁方进行设备的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3. 租赁设备归还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并核对租赁款项,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退款。
第六条其他事项1. 租赁设备的保险等事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协调。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租赁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3. 对于违反租赁设备管理办法的行为,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附则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于修订后重新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某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某矿租赁设备的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利用率,促进生产效益的提升。
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租赁业务的管理,规范设备租赁业务行为,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设备资源和合理利用各种社会设备资源,提高公司设备利用率,根据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租赁方式一、公司内部设备租赁是指各项目利用公司所属各单位闲置设备资源的方式。
二、公司外部设备租赁是指公司内部设备资源不能满足项目施工任务的情况下,利用社会闲置设备资源的方式。
三、公司设备资源的对外租赁是指为了充分利用和发挥公司各种闲置设备资源,将公司闲置设备向社会出租的方式。
第三条设备租赁分类设备租赁是设备使用单位(承租方)向设备所有单位(出租方)租赁设备,并支付一定的租金,在租赁期内享有使用权,而不变更设备所有权的一种交换形式。
设备租赁主要有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转租租赁和回租租赁等四种租赁类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我公司设备租赁业务主要是经营租赁,它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一、由承租方配置人员并负责设备操作、运行、保养和维修,这种方式称为干租方式。
二、由承租方配置人员只负责设备操作、运行,由出租方派人负责保养、维修,这种方式称为半干租方式。
三、由出租方配置人员并负责设备操作、运行、保养和维修,这种方式称为湿租方式。
四、由出租方配置人员只负责设备操作、运行,由承租方负责进行保养、维修, 这种方式称为半湿租方式。
第四条设备租赁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要坚持有利于优化公司设备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要遵循效率和效益优先的原则,严格控制设备租赁费用。
把规范设备租赁行为,降低设备租赁费用作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公司效益的重要工作任务。
三、设备租赁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要建立健全管理规范、操作有序、监管有力的设备租赁工作管理制度。
四、设备租赁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国外各项目的设备租赁活动要符合、遵守当地法律。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规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钻宇公司)设备租赁管理行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设备资源和社会资源,满足生产需要,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钻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租入设备管理和租出设备管理。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条例。
通过对租赁设备采取技术和经济的管理措施,充分发挥各类设备的效能和设备的投资效益。
第四条钻宇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对设备实施综合管理的归口机构。
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设备租赁管理职责第五条钻宇公司生产运行科负责审核年初各所属单位需租赁设备的数量、规格、租赁时间、方式。
第六条钻宇公司企管法规科负责每年对设备供方进行资格评审,检查供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营范围及其各项服务价格清单。
第七条钻宇公司计划财务科负责审核、收取租出设备的费用,并审核、支付租入设备的费用。
第八条钻宇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租赁设备的安全准入工作。
第九条钻宇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有权对租赁设备实施监督。
第十条使用单位为租赁设备管理的主体,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所租赁的设备,实施有效管理。
第三章租入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租入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向钻宇公司生产运行科提出设备租赁申请。
第十二条租入设备由钻宇公司生产运行科审核设备数量、型号。
第十三条租入设备由钻宇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进行安全准入审核,租赁车辆需签订《交通服务安全合同》。
第十四条租入设备由钻宇公司计划财务科按照川庆钻探公司标准计算租赁费用。
第十五条租入设备由双方协商一致,谈判达成的内容拟定设备租赁协议,钻宇公司企管法规科起草,按程序签订商务合同第十六条零星租赁要严格进行时间控制,中长期租赁要注意机械状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租赁时间由所属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协议所约定的计时方式计算,经公司财务部门复核,单位领导同意后作为结算租赁费用的依据。
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租赁设备的状况和性能要求良好,牌照、证件齐全,保证设备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设备操作人员须具备规定要求的资质、技能。
2、生产业务部、设备管理部在租赁设备时,必须与合作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或者是租赁协议,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副本须到技术安全部进行备案。
3、生产业务部、设备管理部要加强设备租赁工作的管理,设备租赁活动各环节的相关部门、人员,要加强协调配合,互相监督,防止出现管理漏洞。
4、设备租赁及现场管理人员应保持与合作方及所租赁设备的操作人员的沟通协调,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教育,要求其严格实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合同、协议的具体要求,杜绝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并根据现场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设备租赁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财产损失时,技术安全部组织调查,并按合同、协议规定进行处理,生产业务部、设备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二、设备降低噪音措施
施工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拌和设备。
为了保护施工人员和沿线居民身体健康及工厂、学校等正常生活、学习环境,采取以下措施:
1、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
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2、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间屏障,控制噪音传播。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减少夜间施工对附近居民区的噪音干扰。
除中途不能停止的工序外,其它工序尽量安排白天施工,避免夜间施工,以防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机械设备租赁行业的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制定本《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租赁设备类型本办法所指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起重机、扬重机等;2.交通运输机械设备:如汽车、拖车、自行车等;3.农业机械设备:如拖拉机、收割机等;4.其他机械设备:如发电机、空压机等。
第三章租赁流程1.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保证金;2.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相关设备的使用说明及操作技能培训;3.承租方使用机械设备时需按照安全规程操作,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4.设备租赁期满,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设备返还给出租方;5.出租方对承租方所租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承租方,由承租方承担修复或更换费用。
第四章租金和保证金1.机械设备租赁期限与租金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2.租赁设备费用收取标准应公正合理,不得超出市场平均水平。
3.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相应的租金和保证金,租赁期满后保证金应在扣除相应费用后及时返还。
第五章违约责任1.如租赁期限到期时承租方未将机械设备返还给出租方,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继续支付租金,每日加收租金的1%作为违约金;2.承租方操作机械设备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出租方的损失,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办法引起的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七章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1.租赁合同样本2.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第八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租赁合同:指机械设备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2.保证金: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由承租方缴纳作为租赁期间承租方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金。
3.违约金:指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租赁设备返还给出租方,出租方依据约定向承租方要求继续支付租金的惩罚性费用。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1. 引言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设备租赁活动,加强对设备租赁的管理,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定义
- 设备租赁:指将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按约定收取一定费用的行为。
- 出租方:指设备的所有者或合法运营人。
- 承租方:指租赁设备的使用人。
3. 设备租赁合同
3.1 设备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 出租设备的描述和规格
- 租期和租金的约定
- 设备的使用方式和限制
- 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责任
- 租赁期间的保险责任
-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3.2 设备租赁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或电子合同形式,双方应签署协议并保留相应的证据。
4. 设备租赁管理
4.1 出租方应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承租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应妥善使用,并按照约定进行保养和维修。
4.3 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共同保障设备的安全和保险,如设备损坏或遗失应负相应责任。
4.4 若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
5. 违约和争议解决
5.1 若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合理计算。
5.2 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提交给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6. 其他
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设备租赁活动。
6.2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设备租赁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的内容要点,具体细节和条款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租赁使用效率,保障设备租赁服务质量,合理利用资源,加强设备租赁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机械设备的租赁管理。
第三条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原则,依法保护承租人、出租人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设备租赁应按实际需求进行,确保设备租赁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设备租赁应依法进行,租赁合同应依法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设备租赁涉及的机械设备应具备合法的证照,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七条设备租赁应按照安全、环保、质量、文明施工等要求进行,确保租赁设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章租赁程序第八条设备租赁需提前编制租赁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设备租赁需公开公告,通过竞争性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设备租赁供应商。
第十条设备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设备清单、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等重要条款。
第十一条设备租赁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租赁管理第十二条设备租赁过程中需建立租赁档案,包括设备租赁合同、验收记录、租金支付凭证等。
第十三条出租人应对租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提供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十四条承租人应按照承租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使用租赁设备,并按时支付租金。
第十五条设备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应按约定归还,承租人应负责设备的清洁和完好程度,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设备租赁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设备租赁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并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设备租赁供应商,可采取限制承租资格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予以撤销承租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三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3篇)
三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导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矿山行业的发展速度也呈现出良好的态势。
为了满足矿山企业日益增长的设备需求,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保证企业的生产效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租赁设备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物品管理、维护和维修管理、报废及更新管理、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对三矿租赁设备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物品管理】1. 租赁合同在与租赁公司达成租赁协议前,必须要签订详细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并进行归档备查。
2. 资产登记将租赁设备进行资产登记,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买日期等详细信息,确保设备资产的准确掌握。
3. 入库登记设备到达矿山企业后,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包括设备的入库日期、数量等信息,确保设备的安全与完整。
4. 出库登记当矿山企业需要使用租赁设备时,必须进行出库登记,包括设备的出库日期、数量等信息,确保设备的使用和归还符合规定。
5. 盘点管理定期对租赁设备进行盘点,包括设备的数量、状态等信息,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性。
【二、维护和维修管理】1. 维护计划制定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周期和维护内容,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 维护记录每次进行设备维护时,必须进行详细的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等信息,方便追踪设备的维护情况。
3. 维修申请当设备出现故障时,需要及时进行维修申请,并将维修内容和维修时间等信息进行记录,确保设备故障可以得到及时解决。
4. 维修合同与维修公司签订维修合同,明确维修费用、维修周期等内容,保证维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报废及更新管理】1. 报废标准建立设备报废标准,对租赁设备的报废条件进行明确,包括设备的使用寿命、性能下降、维修次数等。
2. 报废程序当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进行相应的报废程序,包括报废申请、报废审批等,确保设备的正常报废和及时更换。
3. 更新计划根据设备的更新需要,制定相应的更新计划,包括更新时间、更新内容等,确保设备的及时更新与更换。
设备出租管理办法
设备出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闲置设备出租管理,规范机械设备的出租、使用、维护、保养,鼓励闲置设备的出租,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保持设备的技术性能,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出租机械设备,主要是指公司所有、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暂时闲置的设备。
机械设备出租应贯彻“内部优先、鼓励出租、人机固定、养修并重”第三条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专业分公司、各项目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五条建立设备出租由公司、分公司、出租单位三级管理体制。
公司设设备管理部,出租单位可为分公司或项目部,设设备管理部门。
出租单位经理是设备出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设备部设备出租管理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设备租赁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设备出租管理办法。
2、详细掌握公司范围内所有施工设备的拥有、分布情况,以及技术性能和使用闲置情况,为公司内部调剂、调拨、出租提供保障和支持。
3、及时受理出租单位提出的设备出租申请,审核出租合同。
4、监督检查出租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
租赁合同的履约落实情况。
出租单位主管部门设备出租管理职责第七条1、贯彻落实国家、局、公司相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
2、积极寻找市场信息,参与承租单位的租赁招标,就设备出租进行经济分析。
3、组织设备出租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4、组织出租设备的进退场、安拆及与承租方共同验收工作。
负责配备设备出租现场管理人员及操作、维护人员。
负责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操作维护保养以及人员的技术交底、培训教育工作。
15、负责租赁费用的结算及收款工作。
第三章设备出租业务程序第八条设备出租单位根据租赁信息提出申请,经公司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对外出租。
第九条出租单位需根据租赁信息进行经济分析,若通过参与承租方投标进行设备出租,出租单位应做好投标报价工作。
第十条租赁设备进场前必须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三篇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对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与核算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编制《机械设备租赁单价表》,集团公司项目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由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审定、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三条项目机械设备来源的三种方式:(一)从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租用;(二)从社会上设备租赁市场租用;(三)项目自购。
第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对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型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第五条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操作证,才能上岗;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七条项目不得将租用的机械设备擅自转租。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租赁原则第九条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选择所需机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
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一律实行项目统一管理和独立核算。
第十条机械设备租赁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现有设备,市场调剂余缺,在本集团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可考虑向社会上租用。
第十一条从外部租用的设备应实行招租,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确定供方,招租时应由项目设备部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
第三章租赁计划第十三条项目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申报机械设备需用总体计划(包括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划进退场时间等),由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审定后组织落实机械设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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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明确设备租赁流程,实行设备租赁招(议)标,规范租赁设备使用与结算,控制租赁设备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租赁经营活动。
严禁在自有设备闲置的情况下租赁使用外部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设备租赁是指为满足施工生产或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而进行的设备租用或出租活动,不含融资租赁。
第四条设备租赁管理原则:“依法合规,安全适用,招(议)标比价,分级管理,先批后租,使用签认,量化计价,消耗核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租赁业务主管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租赁管理体系。
禁止非设备业务部门负责设备租赁。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设备租赁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负责单台原值200-3000万元设备租赁审批(3000万元以上报股份公司审批)。
负责统筹协调各工程公司之间,与其它集团公司间的设备租赁。
(二)建立设备租赁市场价格信息公开机制,发布、更新设备租赁指导价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租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单位租赁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设备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负责单台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下、月租金1.2万元(含发票、1名司机工资)以上、租期1个月以上的设备租赁审批。
组织做好租赁价格市场调查,组织、监督本单位设备租赁招(议)标、租赁限价执行等管理。
(二)掌握本单位设备闲置情况,在集团公司统筹下实施与其它单位间的设备租赁,建立项目设备租赁管理台账并定期分析上报。
第八条项目部设备部门设备租赁职责
(一)落实执行上级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在做好市场调查和经济比选的前提下,上报设备租赁计划(说明计划完成工程量、使用环境、拟租赁设备、申报租赁单价);负责查验拟租赁设备营业执照、设备产权证明,特种设备还要查安装资质、设备合格证、安全使用许可证、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按上级批复组织招(议)标,并执行租赁指导限价。
负责设备租赁合同谈判,根据合同评审意见签订并履行合同。
(二)严格按租赁设备签认单(主要项目内容有完成工作量、单位工程具体部位、工作台班和小时)进行结算。
使用PM系统管理进场租赁设备,及时收集上报租赁设备相关数据。
第三章租赁流程
第九条设备租赁业务管理流程
(一)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设备配置方案,调查设备来源并
进行经济对比分析,根据需要提出设备租赁计划报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二)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综合考虑集团公司内部闲置设备情况,根据权限进行审批。
超出权限的设备租赁计划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三)集团公司统筹考虑各工程公司、其它集团公司闲置设备情况进行批复,超出权限的设备租赁计划报股份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四)项目部根据批复意见组织设备租赁招(议)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
第十条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根据权限进行审批,收到设备租赁申请报告后必须在三天内完成,超过设定时限未审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设备租赁招(议)标与租赁指导价
第十一条设备租赁招(议)标
(一)大型设备或批量(5台以上)设备租赁,具备招标条件的,应实行招(议)标比价。
综合考虑设备的规格、生产能力、新旧程度、技术安全性能、租赁单价及其它费用等因素货比三家、择优选择。
(二)根据上级批复意见,项目部招标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议)标,在上级纪委或项目部纪工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招(议)标应明确租赁设备数量、规格型号、租赁时间、租用地点、计价结算方式、油料供应方式、提供司机人员数量、发票提供、进退场安拆、支付方式、合同范本等内容,评标标准应以报价为主要参考内容。
第十二条租赁设备指导价由集团公司参考市场价格发布。
第十三条租赁单价的确定:招(议)标价格低于指导价的,按招(议)标价格执行;超过指导价的,重新招(议)标或按审批权限由上级设备部门审批。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租赁设备必须先审批后租赁,先签合同后进场。
第十五条量化计价,消耗核算。
租赁设备计价方式应优先采取工程量法;不宜采取工程量法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台班租赁、月租等方式,但必须以降低设备租赁费用为目的。
租赁设备实行单机核算。
项目部应建立台账,根据合同约定,需扣除出租方相关费用的,应由设备部门在办理结算时进行扣除。
第十六条设备租赁合同使用集团公司统一格式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附件1),并将设备租赁合同上传合同管理系统评审后签订。
特殊情况需变动合同内容的,应报上级设备部门和法律合规部备案,不得擅自拟定其他不规范的文本。
第六章租赁设备使用与结算
第十七条租赁设备由项目部统一调度使用。
项目部统一印制租赁设备使用签认单(附件2),租赁设备登记实行“日清”原则:逐日登记完成工作量、单位工程具体部位、工作台班和小时(按台班计费的设备,正常情况下每月不得少于25个台班;按月计费的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8天。
因出租方原因设备不能按时运转工作,按耽误的实际台班数或天数扣减租赁费)。
签认单由现场技术人员、设备使用方、设备司机三方签认,签认单是设备部门办理结算的直接凭证。
没有完成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内容
的签认单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八条结算坚持“月结”原则:项目部按月回收签认单,对每台设备按合同进行月结算,汇总完成工程量、工作台班、租赁费作为结算对账依据(附件3)。
租赁费结算要有三方签认的签认单作附件。
使用统一的带条码的PM管理系统制作的单据作结算凭证。
第十九条结算与支付执行公司财函【2014】72号《关于规范有关会计科目核算事项的通知》规定,在“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科目记录设备租赁在相应发票等票据未收到时暂估债务款项,以准确反映工程实际成本和负债。
第二十条设备退场与末次结算。
租赁设备不再使用时应及时清退,办理末次结算手续。
末次结算前,项目部要组织计划、财务、物设、安质等部门对出租方使用的材料、借款、施工安全、质量与人员管理等考核奖罚情况进行清算。
结算单要注明“末次结算”字样,并经出租方授权人确认签字。
第二十一条劳务合同劳务单价中已包含机械费的,应由施工队提供设备;特殊情况下,由项目部临时提供设备的,项目部计划部门应依据设备调度、设备部门提供的设备使用、结算依据,在每月对劳务队计价结算时及时扣除设备租赁费。
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租赁
(一)特种设备出租方应选择有资质,管理较规范的企业。
租赁的特种设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要求。
(二)租赁期间出租方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
内。
(三)出租方设备操作人员须责任心强,技术娴熟,经验丰富并持有有效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
(四)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严格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
设备安拆及取得设备使用许可证费用及相关风险须包含在设备租赁费内,并在合同中明确。
第二十三条租赁设备应纳入内部设备管理,项目部组织进场验收,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得以租代管。
项目部负责租赁设备安全管控,督促检查出租方加强设备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人员管理,保证使用安全,满足文明施工要求,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第二十四条自有设备对外租赁的,参照本办法对应权限执行。
未经审批擅自对外租赁设备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负责解释。
原设运物【2013】57号文《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范本)
附件2:租赁设备使用签认单
附件3:租赁设备结算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