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确定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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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确定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计划

【发布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3.23

【实施日期】2016.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确定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名单(第

二批)的通知

各区(新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安监〔2014〕175号)及《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安监字〔2015〕313号)等要求,经公开征求意见,确定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第二批)共5家(名单见附件),有效期自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3月23日。

评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有关要求,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工作,对出具的评审报告等上报资料负责,并自觉接受市、区(新区)安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请各区(新区)安监部门依法加强监管。我委将结合各级安监部门上报相关情况不定期调整评审单位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单位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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