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息经济学一、信息不对称对电子商务市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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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息经济学

一、信息不对称对电子商务市场的影响

电子商务是利用信息技术在虚拟空间中进行的商务交易,在电子商务中由身份、产品和信息技术会引起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势必会给电子商务的正常交易带来一定的影响。

(1)对市场的影响

与传统市场比较,电子商务市场所存在的由于产品的质量不确定引发的信息不对称不仅存在,而且更加严重。因为数字产品多为经验产品(Experience goods),它们的质量只有在使用之后才能被了解,而许多信息商品只会被购买一次,这一特点使得厂家没有一个好的方式来使消费者相信他们产品的质量。同时,因为经验产品只有通过经验通过消费者的实际使用来了解其质量,所以即使是大量的广告和产品信息并不足以使消费者相信其质量,消费者也不会购买。如果了解质量有利于将来的购买,顾客可能会冒险一试,但若对某种产品只会使用一次,这种冒险的可能性非常小。另一方面,在电子化市场上销售商的身份也很难辨认,由于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市场运作的效率将十分低下,甚至根本就无法运作。

(2)对消费者的影响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现阶段的电子商务市场还不发达,仅仅只是传统市场的有益补充,如果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市场上有了失败购买经历,那么他将很有可能不再进入。另外,电子商务市场的可选择性非常强,如果消费者一次购买不满意,他就很有可能转向另一个可替代的商品市场。电子商务市场的上述特性以及电子商务市场中的商品特性使得客户购买的忠诚度降低,将客户保留在一个市场上的难度加大。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以广阔的消费群为基础的,如果一个电子商务市场上的消费者甚少,那么这个市场也失去存在的必要性。因此,“柠檬问题”所导致的电子商务市场中消费者的减少将会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致命的打击。

(3)对商家的影响

从商家的角度来说,在电子商务市场上,拥有优质产品的卖者不能象传统企业那样简单通过扩大规模来提高竞争力,同时电子商务市场上的商家与产品的生命周期比传统市场上短得多,商家建立品牌信誉的可能性降低,品牌信誉无法发挥效力,商家面临着更大的压力。这些让拥有优质产品的商家更容易退出电子商务市

场,“柠檬问题”对电子商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深入发展有极大的破坏作用,市场要正常发展,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柠檬问题”是当务之急。

二、电子商务市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

信息的不对称性从不对称发生的时间可分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就是非对称信息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前也可能发生在当事人签约之后,事前发生的情况称为逆向选择。事后发生的情况称为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是指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接受合约的人一般拥有私人信息并且利用另一方信息缺乏的特点而使对方不利,从而使市场交易的过程偏离信息缺乏者的愿望。

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指交易合同达成以后,从事经济活动的一方在最大限度增进自身效用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行动。道德风险由于不对称信息和不完全的合同使负有责任的经济行为不能承担行动的全部后果引起市场交易各方效用冲突,导致市场低效。

三、电子商务市场信息不对称解决办法

(1)交易双方信息交流

在“逆向选择”情况下,高质量的供应商处于不利地位,它如何在电子商务市场上向消费者推出自己的产品呢?很明显,供应商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把有关产品质量和服务信息传递给消费者。信息优势方要做好信息传递工作。同时,为了克服自己在交易中所处的不利地位,信息劣势方可以进行主动的信息搜索工作。

(2)政府行为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不一定采取干预的手段,但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如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等,最为重要的是制定一系列法规,规范交易的基本规则,包括制定质量标准、实行质量监督、要求信息拥有一方提供有利于用户选择和厂商竞争的重要信息,缓解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程度,保证交易双方成本、风险和收益的均衡,使交易双方的信息地位大致平衡,避免任何一方拥有并利用垄断信息获取暴利。

一方面,政府应当规范供给方的信息披露制度;另一方面,还要想方设法降低信息的传递、交换、使用成本,使企业和个人都能够较为容易地获取充分的信息,

并且以较低的成本使用公共信息,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政府行为解决电子商务不对称总的来讲有三个方面:

1)法律制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正式颁布,电子签名法的发布是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确立了数据电文的法律地位,为健康发展电子商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2)信用制度

2004年11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牵头,召开“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发起单位筹备会,得到了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全国整规办、中消协等有关智能部门的支持,七彩股、新华网、首信、新浪、卓越、淘宝等40家业界知名产品类、服务类互联网企业及专家学者为如何建立诚信出谋划策,“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成立,将在电子商务交易者之间,电子商务经营者与其用户之间以及国际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建立权威的、第三方面的资质及信用评估平台,有效改变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工作不成熟的局面,加速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建设。

国家关注电子商务诚信,将使电子商务“有法可依,有纲可循”。电子商务协会致力于电子商务诚信,必将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逐步引导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立;企业诚信的建立,使电子商务更有生命力。由于电子商务还处于发展初期,尤其是诚信机制还不够完善,就需要各层次人员共同来建立。

3)严惩制假者

虚假信息和制假售假对社会和市场有着极大的危害,因此,世界各国对商业信息的真实性要求十分严格,对商业信誉十分看重,对虚假作弊者的惩罚相当严酷。我国需要加大打假力度,对造假者进行严惩,在此基础上,市场才能成为一个良性的、健康的市场,才能得到合法有效的发展。

(3)信息中介中间商

最有希望发展的市场是那种由于市场效率低,使买方和卖方都承受了不必要成本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对电子商务的阻碍将会使我们确认电子商务中间商存在的必要性。当前考虑购买产品的时候,消费者可能还要求求助于信息中间媒介的服务,这是专门从事估价其他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公司或组织,并且他们还出版和发售产品并进行公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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