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的建立对两岸经贸合作的影响分析_丁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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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JournalofJiangxi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
第36卷第4期
2015年8月
Vol.36,No.4Aug.
2015
一、引言2013年9月,上海自贸区正式成立,挂牌运营。
此后,各地掀起申报自贸区的热潮。最终,2014年12
月,作为申报者之一的福建自贸区获得国务院批准。很显然,福建自贸区的批准,是看重了其在对台湾的优势上,寄希望于福建自贸区的建成在推动两岸经贸合作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这也必将成为福建自贸区的重要地方特色之一。
二、两岸经贸合作的现状与阻碍
(一)两岸经贸合作的现状
改革开放后,台湾和大陆逐步开始两岸经贸往来,这时的两岸经贸往来呈现出的是单向的、民间的、不平衡的局面。单向指的是投资的方向,基本以台湾小额投资大陆为主,而民间指的是经贸往来基本以民间形式为主,不平衡指的是资本流入方向不平衡,台资流入大陆,而陆资无法进入台湾。此后,在2008年后,和平发展成为两岸民意主流。特别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 )的签署,对两岸经贸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此后,贸易规模逐年递增。以2013年和2014年的统计数
据为例,2013年,大陆与台湾贸易额为1972.8亿
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幅度为12%;2014年,两岸的贸易总额达到1983亿美元,比2013年增长了
0.6%[1]。
(二)两岸经贸合作的阻碍
两岸经贸合作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是就两岸本属一国,同根同源的角度来说,推进的速度较缓慢,经常会出现经贸合作受制于两岸关系的影响。文章试图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分析两岸经贸合作受阻的原因。
1.ECFA 签署后,后续协议谈判推进迟缓
ECFA 签署后,按照原定的计划ECFA 的四个
后续协议《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和《海峡两岸争端解决协议》将逐步协商签订。但是,目前只有《投资保护与促进协议》于2012年8月签署,且实施效果较好。《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后在台未通过审议,根本没有开始实施。而《货物贸易协议》与《争端解决协议》也存在诸多利益问题协商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后续协议无法推进,实际上导致了ECFA 成为了一个理想化的空文。除了早就存在的台商台资在大陆投资的传统模式,货物贸易开始的降税安排,可以说两岸的经贸合作形式在深度和广度上没有任何的起色。后续谈判的
文章编号:2095-3046
(2015)04-0042-04DOI :10.13265/j.cnki.jxlgdxxb.2015.04.010
福建自贸区的建立对两岸经贸合作的影响分析
丁昶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际商学系,福州350117)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两岸经贸合作的发展几经周折,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
后取得了较大进展。然而由于两岸的特殊关系,经贸关系的发展还存在尚不能令人满意之处。通过研究两岸经贸合作的现状与阻碍,闽台经贸合作的比较优势以及已经取得的优异成绩,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福建自贸区的成立将进一步促进闽台经贸合作的发展,从而推动两岸经贸关系的长足进步。抓住对台贸易的地方特色,福建自贸区必将在我国众多自贸区的建设中脱颖而出。关键词:两岸经贸合作;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闽台经贸合作;福建自贸区;自贸区建设中图分类号:F727
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15-04-03作者简介:丁昶(1987-),女,助教,主要从事区域产业合作、国际贸易等方面的研究,E-mail :379269215@.
丁昶:福建自贸区的建立对两岸经贸合作的影响分析
旷日持久与悬而未决,从根本上影响了两岸经贸的进一步推进[2]。
2.台湾方面对两岸经贸合作存在多方面顾虑
大陆与台湾方面的经贸合作,恐怕始终绕不开政治问题。从历史上看,两岸的经贸关系根本不具有平等性,大陆多方面让利,然而,台湾对于这样的让利行为显得非常挑剔。一方面,台湾当局担心大陆会给予台湾周边其他的产业结构类似的国家优惠,比如目前中韩自贸协定的签署,使得台湾不能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台湾又总是不希望和大陆走得过近。岛内的反对声音不绝于耳,他们认为台湾经济的衰退、失业人数的上升、产业结构的同质化竞争,都是大陆企业或者说台湾与大陆合作所造成的。“政治因素考量,为了反对而反对”,可以用来形容台湾对于两岸经贸合作的态度。
三、福建在两岸经贸合作方面的优势
台湾与大陆的经贸往来,起始于台湾与福建的经贸往来。在对台合作方面,福建已经具备良好的基础,目前的合作效果良好。厦门在对台合作试点上取得多项成绩,以及多年的闽台经贸合作成果是主要原因。
(一)厦门在对台合作的前期试点方面,取得效果
在福建自贸区的整体范围内,厦门是其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福建自贸区对台的重要作用,其中的厦门地区自贸区建设是决定成功的关键。在最早期提出的“厦门自贸区”方案中就提出了以准入制为主要方式,负面清单管理为主要方式,突出对台特色,高度与国际接轨的目标[3]。在对台金融试点方面,厦门一直在两岸金融合作方面,扮演“先试先行”的角色。2002年7月,工行厦门市分行与台湾彰化银行成为两岸最早实现汇通业务的两家银行。2008年12月,台湾富邦金控以海外子公司的方式入股厦门工行;之前君龙人寿(由台湾人寿和厦门建发股份联合发起)在厦门正式开业。2010年6月20日,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在体制创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主要目的在于探索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在于,率先开展两岸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引进台湾兴柜交易机制,逐步推动对台金融离岸服务[4]。在贸易与物流试点方面,厦门对台合作已经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2年,厦门对台小额商品市场,上半年客流量比上年增加24.43%,成交额增加47.04%。厦门一直处于大陆对台第一口岸地位,是两岸重要的农产品交易市场。2012年,厦门出台了台湾水果、水产品进口奖励政策,并且已经兑现。厦门成为台湾水果、水产品、酒类和食品分拨大陆的重要中转地[5]。厦门试点建设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中心,已经有30多家企业与台湾冷链物流联盟进行接触与交流,台湾中华工程公司、台湾研究院与厦门嵩海集美食品物流园以及翔业集团的万翔冷链物流中心合作[6]。此外,厦门的保税港区建设也初见成效,成为将来自贸区建设的良好基础。其中,海沧保税港区于2008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目前总面积5.55平方公里。2012年,审单的数量达到61.2万份,货运量为1956万吨[7]。
(二)闽台经贸合作成绩优异
由于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是大陆最接近台湾的地区。地缘优势带来的亲缘优势,使得闽台经贸成为两岸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闽台经贸的合作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吸收台资处于领先地位。福建积极开展与台湾的各项招商引资工作。其中以农业为例,到2014年底,累积吸引台办项目2509个,利用台资34.8亿元,利用台资规模和数量都居大陆首位。2014年,福建新批台办农业项目为35个,合同利用台资为1.1亿美元。2014年,闽台农产品贸易业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全年贸易总额突破15亿美元,同比增长18%[8]。第二,闽台贸易额居大陆各省市第三。根据2014年的统计数据,2013年,台湾成为福建的第四大贸易伙伴,引进台资项目、利用台资金额和实际拥有台资企业数均处于大陆各省市第三位的位置。目前,福建有6个国际级的台商投资区,建立了大陆地区最大的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创建了漳浦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截止2013年底,福建省引进台资项目13524个,实际利用台资220.79亿美元。闽台经贸进出口总额1145.14亿美元,居大陆第5位[9]。2013年,台湾正式成为福建的第四大贸易伙伴,台湾百强企业有60多家在福建设厂。第三,闽台产业合作成效显著。闽台产业合作主要涉及的领域有:信息产业合作、石化产业合作等。其中,信息产业方面,“冠捷”是1990年落户侨乡福清融侨经济开发区的台资通讯企业,2005年成为中国第一大、世界第二大的显示器生产企业。石化产业方面,台企华星石化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美元,经过多年营运与建设,已经成为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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