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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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铝内部审计制度

东阳光铝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降低决策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等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 指广东东阳光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控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五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审计部的工作,并负责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内部审计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二)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四)协调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六条公司设立审计处,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制度、操作细则等;(二)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三)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上年度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报告;(四)独立进行公司内部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及时报告审计结果。

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立即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五)指导监督被审计对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监督被审计对象业务流程执行情况;(六)委托、协调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其审计过程,评价其工作质量;(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职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XX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实现有效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公司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企业或部门,及其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

第五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组织治理结构、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的作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第四条审计部具有独立性,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公司及各内部机构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独立开展公司的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定期接受内部审计业务岗位培训。

审计部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从公司所属单位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也可外聘审计人员及专家参与某项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审计部设负责人全面负责审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由董事会任免.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实施审计,遵循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勤奋工作,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保守秘密等审计原则。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规划、财务预算、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应当按照审计部的要求及时提供给审计人员,保证其及时、充分掌握所需要的信息。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加强风险管理,保障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和公司企业规章制度,对公司企业内部的财务、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保密性的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和公司企业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依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公司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加强对重要风险、重大问题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审计机构第六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应当独立于被审计对象,不受其干扰和限制。

第八条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二)组织和实施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三)监督和检查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四)向董事会或经理层报告审计工作的结果。

第九条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应当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人员素质要求高,具备公正和保密的能力。

第十条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应当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审计范围第十一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应当从财务、经营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对公司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企业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一)财务审计:对公司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二)经营审计:对公司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效率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三)管理审计:对公司企业的管理过程和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四)其他审计:对公司企业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

广东某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doc 13页

广东某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doc 13页

广东某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doc 13页)广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规程的若干规定》,结合广东省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集团公司)工作实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某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规程。

第三条本规程的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二章审计准备第四条确定审计事项某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应根据当年的年度审计计划和本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确定审计事项。

第五条组成审计组确定了审计事项后,应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并委任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

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明确职责,互相配合。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六条收集资料审计组在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

审计组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下列资料,被审单位不得拒绝:一、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等基本概况和资产情况;二、组织机构和管理层人员结构、财务隶属关系、人员编制情况;三、银行帐户、会计报表、纳税鉴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四、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和工作岗位设置情况及工作情况;五、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六、公司章程、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董事会会议纪要等;七、前次接受审计检查情况;八、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九、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七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三)审计程序(包括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四)执行人和执行日期;(五)审计工作底稿的所引号;(六)其它相关内容。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和监督的必要手段。

3.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发现和纠正经济运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企业廉政建设。

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1.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承担经营责任。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内部审计工作。

3.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机密,认真履行职责。

三、审计范围和权限1.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工程审计、物资采购审计、招投标审计、投资审计等。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等进行审计,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评估投资风险和效益。

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权调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档案,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1.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审计内容和要求。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形成审计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控制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公司设立审计部并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专门审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活动。

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公司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

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法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文字表达能力。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由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

审计部负责人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行为时,不得随意撤换。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和阻挠。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工作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____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一)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

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五)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____;(六)与对境内外经济____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____;(七)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九)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十)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十一)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十二)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各省属企业:现将《广东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内部审计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第四章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权限第五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六章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第七章省国资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第八章责任追究第九章附则广东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推动省属企业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规范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促进省属企业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各项政策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省属企业是指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省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以及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省属企业负责内部审计的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战略执行、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WORD5页)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WORD5页)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内设机构(职能部、室,办事处等,下同)及所属单位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三条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单位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较少的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本公司设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机构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独立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须由审计委员会提名,报公司董事会决定。

审计人员的聘用、辞退由本机构负责人建议,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七条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违者由主管单位(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职责第十条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审计法规,制定本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二)提出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三)组织实施具体审计工作,对本公司内设机构、所属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四)提交审计报告和改进经营管理的意见书;(五)每年向上级领导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六)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审计机构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一)财务计划、经费预算、重大经济合同的订立情况;(二)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情况;(三)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决算与经济效益情况(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对超预算项目要进行审计);(五)投资项目的资产状况及其效益情况;(六)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七)本公司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负责人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八)计划、预算、合同的执行情况(尤其是超计划、超预算项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本公司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年度效益奖惩应先审计后兑现);(九)法律纠纷的事项;(十)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一、引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司内部运营的合规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审计,发现并解决内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升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二、目的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目的是:1.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2.发现并解决公司内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3.提升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减少潜在的风险和损失;4.保护公司的利益和资产安全;5.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持公司高效决策;6.促进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三、适用范围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力资源、生产、销售、采购、运营等。

四、审计职责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了不同职责的审计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1.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报告给公司高层管理层;–定期对公司各个部门和岗位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发现并调查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和不当操作,并提供相应的处理建议;–提供内部审计报告和监督报告,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汇报审计结果;–协助外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审计文件和证据。

2.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包括:–完成内部审计部门制定的审计计划,并配合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配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调查;–接受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整改工作;–保护审计工作的机密性,不泄露内部审计信息。

五、审计流程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了一套严格的审计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的合规和有效进行。

1.审计计划–审计部门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根据风险评估和公司运营重点确定审计重点和频次。

2.审计准备–审计部门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和文件,准备审计工作的详细方案。

3.审计实施–审计部门根据审计计划,对各个部门和岗位进行审计调查,包括现场检查、采集证据、核实数据等。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一、前言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大型企业,必须进行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对经济活动进行自查、自评、自纠的一种管理行为。

通过内部审计,可以有效地识别和纠正财务信息或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行为,制定本《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细则》。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2.1 审计对象审计对象为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和事业单位等。

2.2 审计范围审计范围包括以下方面:•财务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仓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活动合规性•合同管理•资产负债表三、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内部审计应遵循下列程序:3.1 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计划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前提,审计主管部门应每年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内部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审计时间、审计对象、审计内容、谁来审计等细则。

3.2 审计准备在进行内部审计之前,审计机构应进行审计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审计对象的业务和财务情况,确定检查的范围和方法,准备审计工具和材料等等。

3.3 内部审计实施内部审计实施的重点是以审计准则为基础,利用科学、客观、综合的方法,对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检验和评估,发现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交报告。

3.4 问题整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需要敦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审计机构应当加强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整改和解决。

四、内部审计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部审计应当按照规定的审计周期和计划进行,同时还需要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一般情况,内部审计的检查周期是每年一次,不定期检查的频率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内部审计的监督和审批内部审计机构应该接受集团公司领导的监督。

审计结果必须提交至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其中涉及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经济活动的审计结果,还应向集团公司股东、监事会、监管机构报告。

六、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利内部审计机构是集团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和权利包括:•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和方法;•评价和审定内部控制体系;•对出现的问题、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参与制定集团公司的经营计划。

公司内部审计章程

公司内部审计章程

公司内部审计章程1范围本章程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明确了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术语和定义2.1内部审计机构指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的内部审计执行部门。

2.2内部审计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经济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负责人的领导下,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独立、客观地监督、评价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建设经营管理行为,检查、评价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检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评估企业经营风险,以达到查错防弊、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为公司实现发展目标服务。

所谓真实性,是指企业的财务会计、统计、管理资料等记录必须如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成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经济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公司的有关规定,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建设经营管理活动。

所谓合法性,是指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法规、政策条例,必须符合公司决议及集团公司、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所谓效益性,是指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应围绕如何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而进行。

3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及权限3.1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3.1.1内部审计的职责是促成公司的有效经营管理并协助公司管理层履行其所负有的责任,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3.1.2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1)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完整性、可靠性、可操作性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2)对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是否保值增值、资源利用是否切实有效进行审查和评估;(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要求,对公司常规业务和内部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查明薄弱环节和故障所在,并关注存在的风险;-1-Q/HNLCJ-JC16-2014-2- (4)确保内部审计、调查和检查报告的完整性、及时性、客观性和准确性,依据内部审计准则进行作业,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更好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责;(5)检查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6)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检查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7)为本单位权力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服务。

公司内部审计章程

公司内部审计章程

公司内部审计章程公司内部审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审计机构的设置本公司为了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定,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特设立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计职能。

第二条审计机构的职责审计机构的职责是:审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检查内部控制、发现漏洞并提出改进建议、防止和打击内部财务欺诈、协助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等。

第三条审计机构的权利审计机构有权要求公司的各部门提供涉及财务管理的相关资料,并有权对公司的各类财务资产进行检查和计算核对。

第四条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审计机构应保证其独立性,不受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干扰或影响;同时,也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五条审计机构的组成本公司的审计机构由若干名审计人员组成,并由一名主任审计师负责统一管理。

审计机构应当有足够的执业经验、专业技能和独立思考能力,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提升。

第二章审计程序第六条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机构应制定全面、系统的审计计划,并在计划中明确审计的目标、内容、时间、范围、程序和方法,以及对内部控制的审核和评估。

第七条审计资料的收集审计机构应定期从公司各部门收集财务、行政、人事等方面的资料,对公司的各项运营活动进行全面、系统、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收集数据。

第八条审计程序的执行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计划的要求,推进审计程序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审核内容和方案,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汇报审核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第九条审计检查的结果审计机构在审核过后,应当向公司领导报告审核的结果,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并追踪总结审核的成效和效果,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更加合理、完善。

第三章审计报告第十条审计报告的内容审计机构审核结束后,应编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基本情况、重大发现、审计意见、改进建议等内容,确保报告的内容准确、完整、明确。

第十一条审计报告的文本审计报告应当采用标准化文件,将审计发现、意见及改进建议详尽地呈现出来,同时应当附上部分相关材料,加强报告的可读性和可行性。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根据《ZHRMGHG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州市内部审计条例》、《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负责内部审计的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本公司及所属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行为。

第三条内部审计机构依照本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要求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恪守独立性、合法性、客观性、公正性、保密性及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等基本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属下各级全资、控股企业。

公司非控股企业进行内部审计,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依照本规定独立实施内部审计活动,向董事会负责。

同时业务上接受政府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部门等相关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涉及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应当向公司党组织报告。

公司本部设立审计部,公司审计部在董事长直接领导下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依照本规定独立实施内部审计活动。

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等要求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由总审计师协助董事长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其他所属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可以授权本企业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公司负责财务工作的机构不得同时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督促落实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

内部审计章程

内部审计章程

内部审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效率、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内部控制持续有效实施,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

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效果,匡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本章程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和下属单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派驻下属单位审计专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章程所称“下属单位”,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及设立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在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内部审计为管理层系统地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

其目标包括努力确保进行成本效益的监控,促进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外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合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审计部是公司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审计部在业务上向董事长及审计委员会报告,在行政上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审计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等内部审计体系。

公司下属单位可视情况设置内审机构或者内审专员。

下属单位的内审机构或者内审专员接受公司审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其规范、有效地发挥审计职能。

某集团内部审计章程

某集团内部审计章程

内部审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章程的宗旨:ﻫ1、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有效运作和健康发展.2、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ﻫ3、确保审计人员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ﻫ4、确保审计处可以独立向董事长提供所审查活动的分析、评价、建议和咨询等信息。

第二条:制定本章程的依据:ﻫ国家有关审计准则、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审计处的工作范围第三条:审计处的工作范围是审计和检查公司内部组织及属下单位的:1、内部控制系统的恰当性、有效性.ﻫ2、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ﻫ3、对有关政策、计划、程序、法规的遵循性。

4、资产的安全性。

ﻫ5、资源使用的经济性和有效性。

ﻫ6、经营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ﻫ7、检察内部舞弊和欺诈行为.ﻫ8、公司董事长临时指示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审计处工作职责和任务ﻫ第四条: 审计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对公司内部组织及属下单位开展:ﻫ1、日常财务收支审计。

ﻫ2、内部控制系统审计.3、合同审计及价格审计。

4、专项审计。

ﻫ5、对坏帐需要涉及诉讼的事项的处理。

6、公司董事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审计处的组织形式第五条:审计处是公司专职审计机构,对公司负责,在董事长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ﻫ第五章审计人员基本素质第六条:审计人员基本素质要求1、具备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

ﻫ2、适当的工作经历和协作能力。

3、具有无私、无偏、无欺、无畏之工作精神.ﻫ4、守法、廉洁、勤奋、诚实。

ﻫ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6、具备适当的调查、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六章审计权限第七条:审计处在审计过程中行使的权限1、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及参加公司属下各单位的生产及管理会议.2、检查和要求公司属下(部门)企业报送财务和管理等相关的文件资料.3、对公司属下(部门)企业提出改进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4、对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保障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公司的稳健运营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公司章程范本中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逐步解析和说明。

一、审计目的和原则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首要目的是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内部审计应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核心,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

此外,审计还应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和建议,辅助管理层做出决策,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二、审计组织机构和职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应明确审计组织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一般来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负责。

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程序和标准;2. 审计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3. 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4. 发现和评估公司财务风险,并提供相应的建议;5. 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和意见。

三、审计范围和周期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需要明确审计的范围和审计的周期。

审计的范围可以包括公司财务、运营和管理等各个方面。

审计的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但在需要时也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应规定审计的具体程序和方法。

审计程序可以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数据收集、数据分析、测试工作的开展等。

审计方法可以包括文件审计、现场核查、询问和访谈等。

同时,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还应要求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和专业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

五、审计报告和使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要求审计部门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并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呈报。

审计报告应对审计结果进行全面、准确的描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应认真分析和处理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此外,审计报告还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广泛使用,以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的透明度和效率。

内审章程模板范文

内审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审查、评价和咨询,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审查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查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三)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合同、采购等进行审查,防范风险。

(四)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章内部审计人员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

(三)具有审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任何信息。

(三)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审计工作。

(四)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质量。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八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如下:(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方法。

(二)组织实施审计,收集审计证据,撰写审计报告。

(三)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跟踪整改情况。

(四)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保障第九条公司应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公司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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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受控号:持有人:文件编号:发布日期:2016年月日生效日期:2016年月日编制:审核: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广东XX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能,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和人员,对公司及其所属部门(包括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系列评估和改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一)独立性原则(二)客观性原则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

第五条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实行双重报告关系: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业务工作,向总裁或总经理汇报行政工作。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必须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审计工作,不受公司其他机构、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必须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审计计划的开展情况,报告中应包括重大风险披露和控制事项第7 条公司根据经营规模和状况以及审计任务配置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

为保障顺利开展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活动,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必要的知识、技能和胜任能力:(一)熟练应用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程序和技术;(二)具有较高的审计、会计、管理、技术等某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IT 知识;(三)熟练掌握汇总、分类、对比、概率、趋势等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以及常用用信息技术;(四)拥有良好的人际交流技能;(五)拥有出色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六)审计人员应不断加强学习,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七)审计人员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开展工作,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八条在内部审计人员缺乏完成任务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从有关单位抽调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或向公司外部服务机构或个人寻求建议和协助。

审计部需对外部服务提供方的能力、独立性和客观性进行评价第三章目标、职责和权限第九条内部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独立、客观的确认服务和咨询服务,以实现“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管理、降低企业成本”的目标。

审计活动是通过一种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第十条审计部负责制定部门年度及月度工作规划、制度流程建设,集团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经营审计、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重大经营与投资项目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

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评价集团内各组织是否按照管理层的要求,建立并实施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是否能够适当的发挥其职能,以确保:(一)各种风险都被适当地识别和管理;(二)治理结构中的各部分都在发挥作用;(三)重要的财务、管理和运营信息都是准确、可靠和及时的;(四)员工都能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五)资源需求节俭,使用有效,并且予以适当的保护;(六)程序和计划已执行,目标已达成;(七)公司控制体系中形成质量和持续性改进的内容;(八)重要法律法规的遵循性问题得到了确认和适当的重视。

在审计中,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识别出改进组织管理控制、提升盈利能力的机会,并可以与适当的管理层进行沟通。

第十一条审计工作按照审计侧重不同可分为:经营审计、管理审计、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舞弊调查以及其他专项审计::(一)经营审计:包括采购审计、资产审计(如存货、应收账款)、资源审计(如广告费、售后服务费、销售费用)、经营目标达成等内容。

(二)管理审计:包括生产管理审计、质量管理审计、营销管理审计、投资项目审计、计算机应用系统审计、单位重组、合并、分立、撤销事项审计等。

(三)财务审计:包括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等。

(四)经济责任审计:包括关键岗位离任审计、岗位任期责任审计。

(五)舞弊调查:根椐内部员工、经销商、供应商提供、举报的线索,组织实施专项审计。

(六)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权限审计部有权:(1)审计部负责人可以不受限制地与审计委员会接触;(二)据审计工作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报送计划、预算、报表、决议、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和资料,检查被审单位的凭证、账务、报表、资产、资源、合同及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测操作系统,对有关文件、材料、实物等进行复印、拍照、录像,被审单位和人员不得拒绝;(三)要求被审单位提供与审计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隐瞒或谎报,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防碍甚至阻挠审计工作的人,审计人员有权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四)对审计事项涉及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调查或取证时,相关部门和个人应予以协助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隐匿;(五)对被审单位正在进行的严重侵害本公司利益或违纪违规的行为,审计部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建议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做出临时性制止决定,但制止或临时制止决定不得影响被审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六)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七)对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重大违规违纪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八)获得组织其他部门人员必要的协助以及组织内外的专业服务。

审计部人员不能:(1)从事公司或其公司分支机构任何经营的职责;(二)发起或批准审计部之外的交易活动;(三)指导公司中审计部之外的人员的活动,除非该员工已通过适当途径分配到了审计组或指定协助内部审计人员工作。

第四章职业道德规范第十三条诚信内部审计人员应该正直,在行为上做到:(一)诚实、勤奋、负责地完成工作。

(二)按法律及职业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三)不得蓄意参与非法活动或参加有损于内部审计职业或所在组织的行为(四)应当遵守并协助实现组织的法律和道德目标。

第十四条客观内部审计人员在收集、评价和沟通有关被检查活动或过程的信息时,应遵守客观性原则,在作出判断时,内部审计人员不受其个人喜好或他人的不适当影响,对所有相关事项作出公正的评价。

在行为上应该做到:(一)不参与(发生)有可能损害其客观评价的活动(关系),包括参与(发生)与组织利益相冲突的活动(关系);(二)不接受妨碍或被认为妨碍其职业判断的任何物品;(三)客观的披露各项审计发现,不得因个人原因,个人感情因素而歪曲任何审计事实,从而影响报告收阅人对审计事项的判断。

第十五条保密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尊重其收到的信息的价值和所有权,并应当谨慎利用和保护在其职责中获取的信息,在行为上做到:(1)未经审计委员会领导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审计工作中所获取的涉密信息;(二)严禁利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牟取私利;(三)严禁利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进行任何有悖法律规定,道德规范,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四)审计部有责任有义务,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投诉内容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六条胜任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应使用的内部审计业务中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在行为上应该做到:(一)只从事具备必要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服务活动;(二)根据《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3)持续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4)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及专业培训,持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第五章内部审计流程第十七条审计计划(一)根据风险评估模型建立评估风险的框架,也可由审计部负责人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磋商后,自行作出风险判断。

(二)每年初,以从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获取的审计活动领域以及风险、风险暴露对组织的影响进行的评估为基础,以风险评估和风险暴露优先次序为基础制订年度计划,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年度审计计划批准后,审计部拟定审计小组分解落实计划。

(四)在实施现场审计的三天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准备和提供相应资料,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初步判断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风险点,周密规划拟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第十八条审计实施(一)审计小组进驻工作现场后,须立即与被审计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召开审计首次会议,确定审计日程安排、人员配合、资料提供等。

(二)内部审计人员采取恰当的审计抽样,运用检查、观察、调查问卷、内部访谈、查询及函证、现场盘点、鉴定、计算、分析程序等方法,实施复核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审计方法是否提前通知被审计单位和人员,视情况和目的而定。

(三)内部审计人员须按照要求编制工作底稿,记录工作过程,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审计证据的介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录音、录相、照片等。

(四)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须现场向被审计单位查清原因,内部审计人员须重视审计时效性,发现重大问题或自己无法判断的问题须及时汇报,并记录于工作底稿。

(五)审计工作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审计小组成员对已完成工作的详细复核,审计经理对工作底稿的重点复核,内部审计负责人对整套工作底稿的总体复核。

第十九条审计报告(一)审计小组根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原因分析、风险分析和审计建议,编制《审计沟通反馈意见表》,经审计项目负责人复核后,由内部审计负责人送达被审计单位,双方召开审计末次会议,并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书面回复。

(二)审计小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的意见应逐条核实,进一步完善审计报告,经审计经理复核后形成定稿,定稿至少包含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和审计回复四部分。

(三)审计部将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审计报告及时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在规定时期内落实审计建议,如在具体实施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审计部沟通。

第二十条持续监督(一)审计部应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建议的情况,促使真正落实审计建议,根据审计需要可进行后续审计。

(二)根据审计建议的具体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审计部可酌情向主管部门申请一定的经济、实物奖励或处罚。

(三)审计结束后,整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纳入审计档案管理。

第六章档案管理第二十一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一)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通知书。

(二)审计报告及相关附件。

(三)审计方案、记录、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四)审计委员会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五)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

(六)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建议的有关资料。

(七)与审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审计档案归档的要完整、齐全,按审计项目一项一卷。

卷内档案目录按索引顺序编写,标明档案页码,整理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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