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2017-10-22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2017-10-22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在ABO和RhD同型血液成分的储存量不能满足紧急输血或未知患者血型的情况下(患者因失血性休克致使病情急危重,且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时),应本着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实施配合性或非同型血液成分制品输注。
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输血救治。
1、术中应积极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
2、配合性输血必须上报医务科备案签署同意,在征得病人或/和直系亲属同意在病历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3、在危及生命且无ABO 同型血液成分供应的紧急情况下,或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出现不同型输注的情况下可遵循血液成分输注。
3.1输注红细胞成分时:3.1.1 O型病人只能输注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3.1.2 A型病人可以输注A型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3.1.3 B型病人可以输注B型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3.1.4 AB型病人可以输注AB、A、B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
3.2输注血浆或含血浆的成分时:3.2.1 AB型血浆可以输给任何ABO型病人;3.2.2 A型血浆可以输给O型和A型病人;3.2.3 B型血浆可以输给O型和B型病人;3.2.4 O型血浆只能输给O型的病人;4、RH 阴性稀有血型输血,由于RH 阴性血型血源缺乏,我院没有库存,临床医生应第一时间通知输血科,有输血科联系血站,申请冰冻RH 阴性红细胞。
1、血站库存有该类RH 阴性血时,由我院输血科紧急调配,同时临床术中应积极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以节约宝贵的RH 阴性血源。
2、血站库存无该类RH 阴性血时,临床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扩容补充晶胶体液,保持血容量,输血科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汇报血液缺乏情况,医教科负责通知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召开紧急调度会,经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考虑ABO同型输注(应急预案)。
主治医师负责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临床输血申请单》,并说明临床输血紧急情况,所需血液品种及量随患者配血血液一并送至输血科(输血申请单由科主任审核同意后上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可事后补办)。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一、目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15条: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 检查可除外。
配合性输血是指供受血双方血型相同时交叉配血相合或不相合情况下的输血原则。
为挽救生命、积极救治患者,在受到客观条件限制常规抢救治疗措施无法实施,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以保证医务科、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室在遇见突发性事件时,在血液缺乏的情况下,积极为抢救患者赢得时机。
二、适用对象:急性大失血血型未明确者;新生儿溶血病需换血治疗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Rh血型D阴性紧急输血者;疑难血型患者;其他紧急情况下,需做异型血相容性输注者。
三、配合性输血原则:血型不明时,紧急性况下输注O型红细胞处理流程1.适用情况:患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启动此流程A。
ABO血型难以确定(如:ABO血型系统的亚型表型,或其它生理、病理因素引起的ABO血型鉴定困难)B。
生命体征不平稳,危及生命的急性失血:1)血红蛋白﹤30g/L,并有进一步下降趋势2)血红蛋白≥30g/L,但进一步加重贫血可能会严重危及生命(出血速度快,可能迅速危及生命;合并有心肺等严重基础疾病,很难耐受更严重贫血)C。
向患方充分告知并取得患方的书面知情同意知情同意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O型悬浮红细胞成分中残存有少量血浆,但大量输注(累积大于200ml)可能引发溶血性输血反应".2.紧急处置:按照以下A—B的顺序启动紧急流程A。
优先选择输注O型洗涤红细胞B. 在不能及时获得O型洗涤红细胞的情况下,可考虑输注O型悬浮红细胞,并推荐应用白细胞滤器。
在生命体征稳定,危急状态解除后,应等待获取O型洗涤红细胞.3。
注意事项(1)异型输血必须是由主管医师,临床科主任与输血科充分沟通权衡患者获益与风险后共同做出决定。
(2)AB0型无法确定而急需输血,选择O型洗涤红细胞与AB型血浆、血小板输注。
医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院医疗质量,保证临床输血安全,现就我院临床紧急输血制定如下制度:
一、由各种原因导致患者失血性休克或严重贫血,不立即输血将危及其生命,本着抢救生命为第一要义的原则,立即启动紧急输血流程。
二、对危重患者抢救用血,如果来不及办理任何手续时,可走绿色通道,由抢救现场的医生电话联系输血科主任,说明情况,做好抢救输血的准备,输血申请单事后补办。
三、护士采集好患者血样,做好明确标识,送交到输血科,双方核对后在《交叉配血标本交接记录》上登记并签字确认,送血样的护士在输血科等待发血。
四、输血科收到交叉配血标本后,立即用玻片法鉴定患者ABO和RhD血型,用盐水介质法配血,配血结果出来后,输血科工作人员与送血样护士共同核对无误后,立即发血。
由于输血信息系统上无患者信息,输血科无法出具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双方在输血科交叉配血登记本上签字,并注明“紧急输血”。
输血科在血袋上也要注明“紧急输血”。
发血后输血科工作人员继续完成不规则抗体筛查和凝胶微柱法配血。
五、输血科第一袋抢救用血尽量保证在15分钟内发血,后面的用血按常规交叉配血流程进行。
六、病人抢救完成后,主治医生尽快在输血系统上完善病人的输血信息,并规范填写《输血申请单》交至输血科,护士到输血科完善相关取血发血的手续,并将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取回保存于病历中。
七、遇临床急救用血且库存量不足时,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及时与南充市中心血站联系并说明应急情况,请供血方采取应急措施,积极配合临床抢救,并及时向输血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负责协调与处理。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流程:。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工作,确保患者输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的各项工作,包括输血申请、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输血治疗及输血后观察等环节。
第三条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患者在紧急抢救过程中的输血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第四条医院应当成立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工作小组由医务科、输血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医务科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输血科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第六条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工作小组的职责:(一)制定和完善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三)监督和指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血液制品,提高临床用血质量;(四)协调解决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五)定期评估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工作,持续改进。
第三章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流程第七条临床科室在紧急抢救患者时,经治医师应当立即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并采集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所需的血标本。
第八条输血科应当在收到血标本后,立即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
如库存血液不足,输血科应当立即与采供血机构联系,确保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经治医师在输血科完成交叉配血后,应当及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血风险,并在输血同意书上签字。
第十条输血科在确认交叉配血结果无异常后,应当在15分钟内将血液送达临床科室。
第四章输血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第十一条临床科室在收到血液后,应当立即进行三查八对,确保血液质量无误。
三查八对包括:查血制品有效期、血制品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整;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为保障在紧急抢救患者情况下血液或血制品能快速安全输注于患者,制定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1、组织及职责1.1为做好临床紧急输血工作,确保紧急用血的顺利实施,成立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
组长:医务处处长副组长:输血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1.2 职责1.2.1 医务处处长负责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
1.2.2 医务处负责各科室协调与信息上报,并监督执行预案。
1.2.3 输血科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1.2.4 其他各科主任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2 紧急用血管理流程2.1经治医师首先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最好静脉插管,通过该插管采集供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病毒筛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同时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
2.2输血科在确认库存血液不足时,立即启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救用血预案,与重庆市血液中心及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血液调节或做好临时采集血液的准备。
2.3输血科负责对所有需备血的紧急抢救患者进行床旁复查血型,如已送手术室则由手术室抽血标本送输血科完成两次血型检查。
2.4急性失血患者如经液体复苏后收缩压能维持在10.66kPa(80mmHg)左右可暂不输血,因患者维持在许可的低血压状态可减缓出血,防止在伤口处形成的一个不结实的止血血栓被血流冲走。
2.5对于低血压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尽快送手术室,临床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扩容补充晶胶体液,保持血容量,同时术中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和血液回收技术,以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从而赢得后续血液供应时间,保障患者安全。
2.6特别紧急情况下,需要紧急同型输血时,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标明血液需求的紧急程度,并统一特定用语表达的含义:“火急”:10~15min以内;“紧急”:30min以内。
申请单连同血标本快速送达输血科。
血液输用后,经治医师应尽快补办相关手续至医务科备案。
2.7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按照紧急抢救非同型输血输注管理流程执行。
《17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17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为保障重危病人紧急抢救之需,确保治疗及时性,特制定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1、对疑难血型患者紧急输血者,采取配合性输注通用血的原则处理。
2、本制度适应对象。
急性大失血血型未明确者;新生儿溶血病需换血治疗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rh血型d阴性紧急输血者;其他紧急情况下,需做异型血相容性输注者。
3、配合性输血原则:1)rh血型d阳性患者,需输注红细胞者,选用相容血型悬浮红细胞或洗涤红细胞,需输血浆者,选用相容血型血浆;2)rh血型d阴性患者输注rh血型d阳性红细胞时,根据需要输注的血量,一次性足量输注abo同型红细胞悬液。
3)输注剂量:维持血红蛋白水平至80g-100g/l即可(新生儿溶血病需换血治疗者例外)4、本制度的执行者是本院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和输血科工作人员。
5、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的批准部门。
医务处或经医院主管领导授权的职能部门。
本制度的发布、解释权归医务处。
第二篇: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应急预案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应急预案1目的为保障紧急抢救患者情况下临床血液能快速安全输注于临床,制定紧急用血工作预案。
2编制依据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2《艾滋病防治条例》2.3《临床输血技术规范》3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临床紧急用血进行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4组织及职责4.1为做好临床紧急输血工作,确保紧急用血的顺利实施,成立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
组长:医务科主任副组长:输血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4.2职责4.2.1医务处主任负责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
4.2.2医务处负责各科室协调与信息上报,并监督执行预案。
4.2.3输血科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4.2.4其他各科主任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5紧急用血管理流程5.1经治医师首先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最好静脉插管,通过该插管采集供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病毒筛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并同时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操作管理制度范本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操作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在紧急抢救情况下进行配合性输血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紧急抢救科室,包括医生、护士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操作流程1.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操作的决策应由主治医师做出,必要时可以征求其他专家的意见;2. 在决定进行配合性输血之前,应按照紧急抢救指南的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评估;3. 选择适当的输血成分和血型,并确保输血前进行必要的交叉配血检测;4. 输血前,护士应检查输血袋标签、患者身份和输血成分的符合程度;5. 输血过程中,护士应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记录输血的时间、输速和剂量;6. 在输血结束后,护士应及时记录输血反应和患者的病情变化;7. 输血操作完成后,护士应正确处理输血残留物,并安全处置使用过的器材。
四、风险防控措施1. 配合性输血操作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遵循操作流程和规范;2. 医务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了解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操作的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持续提高技能水平;3. 医疗机构应建立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操作的监控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操作中的问题;4. 定期评估护士的技能和工作质量,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5. 加强对患者的监护,及时发现输血反应的迹象,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1. 正式执行本制度,并将其纳入紧急抢救科室的日常工作中;2. 紧急抢救科室主任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3. 监督部门定期进行制度执行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进整改情况。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备注: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为准。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1.目的:异体输血优先选择ABO和Rh(D)同型输血,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挽救患者生命,最大限度减轻患者损害,可以启动配合性输血。
2.使用范围:适用于各临床用血科室的紧急抢救大量失血患者。
3.定义:无4.内容:4.1 紧急用血原则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挽救患者生命,最大限度减轻患者损害,可以启用配合性输血。
抢救大量失血患者时,患者临床情况非常紧急危及生命急需输血,输血科在交叉配合试验完成前,必须发出血液,全力挽救患者生命;库存同型血量不足以完成抢救,又来不及取血,中断输血可能危及患者生命;患者正、反定血型不符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同型输血,临床又必须尽快输血抢救;ABO溶血的新生儿,虽不必紧急输血抢救,临床一般应推荐配合性输血。
4.2 紧急抢救相容性输血的程序4.2.1 临床在紧急抢救大量失血的患者时,万一库存血量不足,而停止输血患者会有生命危险时,临床医生将患者的紧急情况告知患者亲属和报告医务处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后,可以启动紧急抢救相容性输血程序。
4.2.2 临床医生必须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相容性输血的利弊和存在的风险,并征得患者及其家属的同意后,签署《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治疗同意书》。
4.2.3 输血申请单必须有临床医生的签字,并注明患者临床情况非常紧急危及生命急需输血,输血科才可以在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前,发出相容性血液。
4.2.4 紧急抢救输血时,需即刻输血且患者血型无法确认时,可立即发放0型红细胞和AB型血浆,但要在血袋或配血报告单上显著标明“紧急-相容性检测未完成”。
4.2.5 属限时输血者,应根据时限要求完成相应输血相容性检测,及时发放血液,不能仅凭患者记忆或先前的相关记录为患者准备血液。
4.2.6 临床在输入血液前,必须先留取患者血液标本,以便补充进行相容性检测和其他与输血相关的检测。
4.2.7在任何检测阶段发现血液不相容或出现输血不良反应,都必须首先停止输血,然后立即通知主管医生、输血科及有关工作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一、在危及生命且无ABO同型血液制品供应的紧急情况下,或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出现不能同型输注的情况下可遵循血液输注相关性原则进行血液制品相合性输注。
二、输注血液制品时,原则上应同型输注,但在特殊情况时,执行以下操作:。
(一)Rh(D)阴性病人在Rh(D)阴性血液制品紧缺的情况下,为了挽救病人生命可输注Rh(D)阳性同型的全血、血液制品,尽量一次性足量输注。
(二)一旦有Rh(D)阴性血液制品供应,应输注Rh(D)阴性血液制品供应。
(三)对有输血史或/和有妊娠史或/和大量输血史的病人,应输注前进行抗(D)抗体或/和效价监测。
(四)在温抗体或冷抗体干扰的情况下,难以找到相容性血液制品输注,应遵循原则:
温性抗体存在时,应选择多份ABO血型相同的血液作配合性试验,采用病人血清与供血者红细胞反应最弱的血液制品给病人输注。
输注时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情况。
冷抗体存在时,交叉配血试验应严格在37℃条件下进行。
三、如果ABO血型一时难以确定,病人病情又十分危急,需要紧急输血挽救病人的生命,此时可给予O型红细胞悬液2单位输注。
一旦血型确定应输注同型血液制品。
四、特殊情况输血时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病人意识清楚时,经治医师与输血科必须共同告知病人与直系亲属血液制品相合性输注利弊;病人意识不清楚时,必须告知直系亲属与相关陪同人员。
在征得病人或/和直系亲属同意在病程录上签字并签订特殊输血协议书,上报医院医务科备案签署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大量输血时,原则上要同型输注,在同型血液供应缺乏时,可以输用O型红细胞悬液。
紧急情况下,经输血科主任同意,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配血交叉试验可适当简化。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管理规定及流程)一、目的建立临床紧急抢救输血快捷通道,确保特殊急重症患者得到最为及时的输血救治,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急诊外伤大出血、产科急症等患者临床用血申请、发放整个过程中。
三、职责(一)医务科负责协调、监督。
(二)输血科值班人员执行本制度。
(三)临床用血科室严格掌握“绿色通道”使用范围。
四、工作程序(一)临床科室(主要是急诊科和产科)收到急诊外伤大出血、产科急症、急性消化道大出血等需要紧急输血救治的患者时,应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并立即向输血科提交输血申请单和血型鉴定及配血标本。
(二)输血科工作人员收到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时认真核对,在申请单上准确填写收单时间(具体到分钟),同时请外送人员签字确认。
(三)输血科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和标本后,立即试管法快速鉴定ABO及RhD血型(ABO作正反定型,不凝集者必要时在显微镜下确认),交叉配血试验用凝聚胺法,要确保在20分钟内可以将临床所申请血液成分发出(临床未及时取血除外)。
同时与市中心血站联系调取不足的血液成分。
(四)紧急用血可以欠费进行,输血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血。
(五)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不能输注全血,只能输注红细胞。
献血者红细胞和受血者ABO血型与RhD血型必须相容。
输注前要与患者或其直系亲属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说明利弊。
血浆和冷沉淀可以相容性输注。
1.O型患者只能输注O型献血者的红细胞制剂2.A型患者可以输注A型和O型献血者的红细胞制剂3.B型患者可以输注B型和O型献血者的红细胞制剂。
4.AB型患者可以输注AB、A、B和O型献血者的红细胞制剂。
5.AB型血浆可以输注给任何A、B、O、AB型患者。
6.A型血浆可以输注给O型和A型患者。
7.B型血浆可以输注给O型和B型患者。
8.O型血浆只能输注给O型的患者。
1(六)若已输入大量O型红细胞成分后,能否输注与患者同型的血液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输血管理制度-09: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1 目的输血是医疗急救中不可缺少的治疗手段,在危重患者抢救时,可能出现由于缺血或疑难配血耽误抢救时间的情况。
为保证在紧急抢救时,每位医务人员明确各自的任务和用血技术要求,积极为抢救患者赢得时机,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组织管理: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的批准机构为医务科主任(夜间为医疗总值班主任),由医务科主任(夜间医疗总值班主任)通知用血科室和输血科值班人员,督导紧急输血的有序进行。
3 具体流程3.1 临床医师根据患者基本状况确定输血紧急程度。
3.2 临床医护人员在第一时间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和患者血标本送输血科,并告知输血科紧急程度。
输血科值班人员收到标本,核对无误后进行输血前相容性检测。
3.3 患者病情允许30分钟后输血时,输血科按照常规操作,无异常情况(无特殊血型或不规则抗体存在等)出具报告单,并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取血。
3.4 若为Rh阴性血型输血,由于Rh阴性属于稀有血型,血源缺乏,我院没有库存,首先由输血科联系威海市中心血站紧急送血。
3.5 威海市中心血站库存有该类Rh阴性血时,输血科紧急通知中心血站紧急调配,同时临床医师对症治疗并应积极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和血液回收技术等适宜的自身输血技术,等待Rh阴性血的输注。
3.6 Rh阴性血未到达前,临床医师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扩容补充晶胶体液和胶体液,保持血容量。
输血科向医务科汇报血液缺乏情况,同时告知临床抢救医生,详细记录当时情况。
3.7 在紧急情况下,若库存中没有与患者血型相同血液的状况,此时应依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实施自体输血或者非同型性输注。
3.8 患者病情特别紧急情况,为挽救患者生命,临床医师可与输血科主任沟通,阐述患者的紧急情况,经患者或其近亲属同意,医务科主任批准,申请未经交叉配血的血液。
输血科发O型红细胞及AB型血浆,一次发4U红细胞,AB型血浆量不限。
完成以上工作后按常规输血。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一、适应症的判断和评估1.紧急抢救使用输血的适应症主要包括大出血、失血性休克、器官功能衰竭等情况,需要紧急纠正患者的血容量和氧输送不足。
2.在确定使用输血之前,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以便确定患者的输血指征和输血目标。
二、血型和配型的确定1.在紧急抢救情况下,为了节省时间,可以先进行全血输注,暂时不进行血型和配型的确认。
但是在输血后应尽快完成相关检测并记录。
2.根据紧急抢救的需要,如果确定了患者的血型,则应尽量选择相应的血型供血;如果血型不明确或无法立即确认,则应进行非配型输血。
三、快速输血的原则和方法1.快速输血的原则是根据患者的需要和病情紧急程度,尽量提高输血速度,但同时要注意不引起输血反应的发生。
2.快速输血可以采用静脉输血和动脉输血两种方式。
在静脉输血时,可以通过中心静脉、外周静脉或者穿刺体内大血管的方式进行。
在动脉输血时,主要适用于失血过多引起的休克状态。
四、输血前的安全检查2.同时需要对患者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输血无误。
核对内容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等。
五、输血过程中的监测和观察1.在输血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观察,包括监测患者的体温、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的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反应。
2.同时要观察患者的意识状态、皮肤黏膜的颜色、血红蛋白的水平等指标,以评估输血的效果和患者的耐受性。
六、输血后的处理和记录1.输血完毕后,需要记录输血的相关信息,包括输血开始和结束的时间、输血品种和当量、所使用的针头和输液器具等。
2.同时需要进行输血后的观察和处理,以及记录输血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处理措施。
七、输血后的随访和护理1.输血后需要进行适当的随访和护理,包括观察可能出现的输血反应和并发症,及时处理并记录。
2.需要加强患者的饮食和营养支持,提高输血后的恢复和再生能力。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证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康复能力,降低治疗过程中的风险和并发症发生率。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滦南中西医结合医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为保障紧急抢救患者情况下临床血液能快速安全输注于临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及职责1、为做好临床紧急输血工作,确保紧急用血的顺利实施,成立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
组长:倪万秋副组长:孟秀玮孟令虎成员:孟祥芳刘春和张宝珍潘学敏韩颖2、职责(1)组长负责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
(2)副组长负责各科室协调与信息上报,并监督执行预案。
(3)临床用血小组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4)其他各科主任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二、紧急用血管理流程1、经治医师首先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通过该插管采集供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病毒筛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并同时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
2、临床用血小组在确认库存血液不足时,立即与采供血机构联系,说明哪种血液不能满足紧急输血的需要。
3、如果有多名医护人员处理多名伤员,此时应指定1名医师负责血液申请并与输血科联络。
每个患者的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应清楚地标明患者姓名和唯一性病案号。
避免在确认受血者身份和粘贴血标本标签时出错。
4、如果在短时间内发出另外一份针对同一名患者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应使用与第一份《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上相同的标识编号,以便输血科技术人员确认处理的是同一名患者。
5、急性失血患者如经液体复苏后收缩压能维持在80mmHg左右可暂不输血,因为患者维持在许可的低血压状态可减缓出血,防止在伤口处形成的一个不结实的止血血栓被血流冲走。
6、对于低血压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尽快送手术室。
7、特别紧急情况下,需要紧急同型输血时,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标明血液需求的紧急程度,并统一特定用语表达的含义:“火急”:10~15min以内;“紧急”:30min以内。
申请单连同血标本快速送达输血科。
血液输用后,经治科室应尽快到医教科审批补办相关手续。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一、急诊输血是指为挽救患者生命,赢得手术及其他治疗时间而必须施行的紧急输血。
其指征为下列三种情况之一:①患者急性失血达自身血容量的40%以上;②患者已呈失血性休克状态;③突然发生无法控制的快速出血(如胸腹腔大血管破裂、肝脾破裂等)。
二、急诊输血应尽快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最好静脉插管,通过该插管采集供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用的血标本。
三、如果有多名医护人员处理多名创伤患者,此时应该指定一名医生负责血液申请并与输血科联络。
每个患者的血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应该清楚地标明患者姓名和唯一性住院号。
若无法识别患者,应该使用某种形式的紧急入院号(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在确认受血者身份和粘贴血标本标签时出错)。
四、如果在短时间内发出了另外一份针对同一名患者的输血申请单,应使用与第一份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上相同的标识编号,以便输血科工作人员知道他们处理的是同一名患者。
五、急性失血患者如经液体复苏后收缩压维持在10.66 kPa(80 mmHg)左右可暂不输血,因为患者维持在许可的低血压状态可减缓出血,防止在伤口处形成的一个不结实的止血血栓(白色血栓)被血流冲走。
六、对于那些低血压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尽快送手术室,手术室是给创伤患者输血的理想场所。
如在急诊科就开始输血使得患者在手术室外需花费太长的时间,这是一种完全不必要的耽搁。
七、急诊输血时,经治科室应尽快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一同送达输血科,并在申请单上注明“紧急”字样,禁止口头医嘱申请输血。
八、输血科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如病情“紧急”且又不知患者血型的情况下,应在10分钟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
此后,尽快鉴定供、受者血型并根据临床输血需要,发出经交叉配血完全相合的血液。
但在未知患者Rh(D)血型的情况下,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不轻易发给Rh(D)阳性O型红细胞。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迫抢救合营性输血治理轨制一.目标《临床输血技巧规范》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罕见血型患者,应采取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合营型输血.《临床输血技巧规范》第15条:急诊抢救患者紧迫输血时RhD 检讨可除外.合营性输血是指供受血两边血型雷同时交叉配血相合或不相合情形下的输血原则.为抢救性命.积极救治患者,在受到客不雅前提限制通例抢救治疗措施无法实行,依据我院现实情形,制订我院紧迫抢救合营性输血治理轨制,以包管医务科.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室在碰见突发性事宜时,在血液缺少的情形下,积极为抢救患者博得机会.二.实用对象:急性大掉血血型未明白者;新生儿溶血病需换血治疗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Rh血型D阴性紧迫输血者;疑难血型患者;其他紧迫情形下,需做异型血相容性输注者.三.合营性输血原则:血型不明时,紧迫性况下输注O型红细胞处理流程1.实用情形:患者必须同时知足以下所有前提方可启动此流程A. ABO血型难以肯定(如:ABO血型体系的亚型表型,或其它心理.病理身分引起的ABO血型判定艰苦)B. 性命体征不服稳,危及性命的急性掉血:1)血红蛋白﹤30g/L,并有进一步降低趋向2)血红蛋白≥30g/L,但进一步加重贫血可能会轻微危及性命(出血速度快,可能敏捷危及性命;归并有心肺等轻微基本疾病,很难耐受更轻微贫血)C. 向患方充分告诉并取得患方的书面知情赞成知情赞成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O型悬浮红细胞成分中残存有少量血浆,但大量输注(累积大于200ml)可能激发溶血性输血反响”.2.紧迫处置:按照以下A—B的次序启动紧激流程A. 优先选择输注O型洗涤红细胞B. 在不克不及实时获得O型洗涤红细胞的情形下,可斟酌输注O型悬浮红细胞,并推举运用白细胞滤器.在性命体征稳固,危机状况解除后,应等待获取O型洗涤红细胞.3. 留意事项(1)异型输血必须是由主管医师,临床科主任与输血科充分沟通衡量患者获益与风险后合营做出决议.(2)AB0型无法肯定而急需输血,选择O型洗涤红细胞与AB型血浆.血小板输注.ABO亚型:O型洗涤红细胞;A.B.AB亚型分离输用A.B.AB血浆和血小板.(3)输注前应运用可以或许检测不完整抗体的技巧进行交叉配血,不然可能因患者体内消失针对供血者的不规矩抗体,从而引起溶血性输血反响.(4)输血时和输血后增强不雅察病情,发明平常情形实时处理.RH阴性无同型血源供应时紧迫输血流程1.实用情形:必须同时知足以下所有前提方可启动此流程A. 受客不雅前提限制无法实时输注RhD阴性及格血液B. 性命体征不服稳,危及性命的急性掉血:1)血红蛋白<30g/L,并有进一步降低趋向2)血红蛋白≥30g/L,但进一步加重贫血可能会轻微危及性命(出血速度快,可能敏捷危及性命;归并有心肺等轻微基本疾病,很难耐受更轻微贫血)C. 向患方充分告诉并取得患方的书面知情赞成知情赞成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a) RhD阴性受血者尤其是育龄期女性在输注RhD阳性血液后,将可能因为同种免疫产生抗D抗体,诱发新生儿溶血病,是以将可能损掉再生育才能;或再次输注RhD阳性血液时引起溶血性输血反响.b) 输注来不及检测的血液可能使受血者面对沾染艾滋病.肝炎等多种轻微传染性疾病的可能性,患者必须自行承担这些风险.2. 紧迫处置:按照以下A—B的次序启动紧激流程A. 在检测确认待抢救患者血液中D抗体筛查阴性的前提下,运用与RhD抗原阳性交叉配血相合的及格血液.B. 不具备“A”前提时,可以斟酌输注紧迫收集尚来不及完成检测的RhD抗原阴性交叉配血相合的血液3. 留意事项(1)异型输血或输注未完成检测的血液必须是由主管医师及科主任与输血科充分沟通衡量患者获益与风险后合营做出决议.(1)紧迫情形下RhD阴性患者须要输注血桨和冷沉淀时,可按ABO同型或相容型输注,不斟酌RhD血型.患者为RhD阴性且含有抗-D时,必须输注RhD阴性血. 弱D患者必须作为RhD阴性,申请RhD阴性血;供者为弱D,所采出的血液须作RhD阳性血运用.(3)儿童,有输血史,育龄期妇女,重复输血患者慎用.(4)输血时和输血后增强不雅察病情,发明平常情形实时处理.四.紧迫抢救合营性输血治理相干部分岗亭职责1. 为做好临床紧迫输血工作,确保紧迫用血的顺遂实行,成立临床应急用血调和小组.本轨制的履行者是本院医务科.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合营协作履行.紧迫抢救合营性输血的赞成要由临床上报医务科,医务科上报到主管院长合营审批.组长:医务科科长副组长:磨练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2 .各成员职责(1)各临床科室及科主任负责患者的治疗,输血计划的制订,并实时上报医务科存案,同时接洽血库协挪用血.(2)医务科科长负责紧迫输血应急工作的同一引导.决议计划和现场批示,负责各科室调和与信息上报,并监视履行预案.(3)磨练科主任协助临床用血计划实行,须要时实时接洽血站备血.血库值班人员负责患者血型.输血相容性检测.交叉配血.发血等具体工作.。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一、目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15条: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 检查可除外。
配合性输血是指供受血双方血型相同时交叉配血相合或不相合情况下的输血原则。
为挽救生命、积极救治患者,在受到客观条件限制常规抢救治疗措施无法实施,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以保证医务科、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室在遇见突发性事件时,在血液缺乏的情况下,积极为抢救患者赢得时机。
二、适用对象:急性大失血血型未明确者;新生儿溶血病需换血治疗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Rh血型D阴性紧急输血者;疑难血型患者;其他紧急情况下,需做异型血相容性输注者。
三、配合性输血原则:血型不明时,紧急性况下输注O型红细胞处理流程1.适用情况:患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启动此流程A. ABO血型难以确定(如:ABO血型系统的亚型表型,或其它生理、病理因素引起的ABO血型鉴定困难)B. 生命体征不平稳,危及生命的急性失血:1)血红蛋白﹤30g/L,并有进一步下降趋势2)血红蛋白≥30g/L,但进一步加重贫血可能会严重危及生命(出血速度快,可能迅速危及生命;合并有心肺等严重基础疾病,很难耐受更严重贫血) C. 向患方充分告知并取得患方的书面知情同意知情同意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O型悬浮红细胞成分中残存有少量血浆,但大量输注(累积大于200ml)可能引发溶血性输血反应”。
2.紧急处置:按照以下A—B的顺序启动紧急流程A. 优先选择输注O型洗涤红细胞B. 在不能及时获得O型洗涤红细胞的情况下,可考虑输注O型悬浮红细胞,并推荐应用白细胞滤器。
在生命体征稳定,危急状态解除后,应等待获取O型洗涤红细胞。
3. 注意事项(1)异型输血必须是由主管医师,临床科主任与输血科充分沟通权衡患者获益与风险后共同做出决定。
(2)AB0型无法确定而急需输血,选择O型洗涤红细胞与AB型血浆、血小板输注。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障紧急抢救患者的情况下,血液能快速安 全输注于临床,制定紧急用血工作预案。
2 编制依据 2.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2 《艾滋病防治条例》 2.3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3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对临床紧急用血进行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紧急用血管理流程
第四,患者因本身原发病不治而非输血治疗所 能挽回时,不能借口归罪于输血治疗不当,知 情后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② 临床科室主任和 输血科主任签字认可。③ 医务部报批。必须征 得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后才能实施。 5.14 紧急用血可以欠费进行,输血科不得以任 何理由拒绝发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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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执行预案。 4.2.3 输血科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 4.2.4 其他各科主任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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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紧急用血管理流程 5.1经治医师首先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
最好静脉插管,通过该插管采集供血型鉴定和 交叉配血、病毒筛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并同时 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 5.2输血科在确认库存血液不足时,立即与采供 血机构联系,说明哪种血液不能满足紧急输血 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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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对于低血压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尽快送手术室。 5.7特别紧急情况下,需要紧急同型输血时,在
《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标明血液需求的紧急程度, 并统一特定用语表达的含义:“火急”:10~ 15min以内;“紧急”:30min以内。申请单连 同血标本快速送达输血科。血液输用后,经治科 室应尽快到医务部审批补办相关手续。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一、目标《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它稀有血型患者,应采取本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15条: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 检验可除外。
配合性输血是指供受血双方血型相同时交叉配血相合或不相合情况下输血标准。
为挽救生命、主动救治患者,在受到客观条件限制常规抢救诊疗方法无法实施,依据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以确保医务科、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室在遇见突发性事件时,在血液缺乏情况下,主动为抢救患者赢得时机。
二、适用对象:急性大失血血型未明确者;新生儿溶血病需换血诊疗者;本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Rh血型D阴性紧急输血者;疑难血型患者;其它紧急情况下,需做异型血相容性输注者。
三、配合性输血标准:血型不明时,紧急性况下输注O型红细胞处理步骤1.适用情况:患者必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开启此步骤A. ABO血型难以确定(如:ABO血型系统亚型表型,或其它生理、病理原因引发ABO血型判定困难)B. 生命体征不平稳,危及生命急性失血:1)血红蛋白﹤30g/L,并有深入下降趋势2)血红蛋白≥30g/L,但深入加重贫血可能会严重危及生命(出血速度快,可能快速危及生命;合并有心肺等严重基础疾病,极难耐受更严重贫血)C. 向患方充足通知并取得患方书面知情同意知情同意书最少包含以下内容:“O型悬浮红细胞成份中残余有少许血浆,但大量输注(累积大于200ml)可能引发溶血性输血反应”。
2.紧急处理:根据以下A—B次序开启紧急步骤A. 优先选择输注O型洗涤红细胞B. 在不能立即取得O型洗涤红细胞情况下,可考虑输注O型悬浮红细胞,并推荐应用白细胞滤器。
在生命体征稳定,危急状态解除后,应等候获取O型洗涤红细胞。
3. 注意事项(1)异型输血必需是由主管医师,临床科主任和输血科充足沟通权衡患者获益和风险后共同做出决定。
(2)AB0型无法确定而急需输血,选择O型洗涤红细胞和AB型血浆、血小板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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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在ABO和RhD同型血液成分的储存量不能满足紧急输血或未知患者血型的情况下(患者因失血性休克致使病情急危重,且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时),应本着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实施配合性或非同型血液成分制品输注。
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输血救治。
1、术中应积极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
2、配合性输血必须上报医务科备案签署同意,在征得病人或/和直系亲属同意在病历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3、在危及生命且无ABO 同型血液成分供应的紧急情况下,或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出现不同型输注的情况下可遵循血液成分输注。
3.1输注红细胞成分时:
3.1.1 O型病人只能输注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
3.1.2 A型病人可以输注A型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
3.1.3 B型病人可以输注B型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
3.1.4 AB型病人可以输注AB、A、B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
3.2输注血浆或含血浆的成分时:
3.2.1 AB型血浆可以输给任何ABO型病人;
3.2.2 A型血浆可以输给O型和A型病人;
3.2.3 B型血浆可以输给O型和B型病人;
3.2.4 O型血浆只能输给O型的病人;
4、RH 阴性稀有血型输血,由于RH 阴性血型血源缺乏,我院
没有库存,临床医生应第一时间通知输血科,有输血科联系血站,申请冰冻RH 阴性红细胞。
1、血站库存有该类RH 阴性血时,由我院输血科紧急调配,同时临床术中应积极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以节约宝贵的RH 阴性血源。
2、血站库存无该类RH 阴性血时,临床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扩容补充晶胶体液,保持血容量,输血科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汇报血液缺乏情况,医教科负责通知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召开紧急调度会,经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考虑ABO同型输注(应急预案)。
主治医师负责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临床输血申请单》,并说明临床输血紧急情况,所需血液品种及量随患者配血血液一并送至输血科(输血申请单由科主任审核同意后上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可事后补办)。
1、输血科医技人员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启动紧急抢救非同型输注和配合性输注的程序:
1.1输血科应在10~15min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少白悬浮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
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及不规则抗体,并做相应记录。
1.2 O型红细胞可输注给AB、A、B受血者; 1.3 AB型血浆或冷沉淀可输注给O、A、B受血者;
1.4 若已经输入大量O型红细胞成分后,只有在停止输血2-3周后方可输入与患者同型的血液;
2、紧急Rh D非同型血液输注:
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受血者,可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交叉配血相合性输血。
2.1 在不输血可能导致患者死亡或患者处于严重状态而又无其他方法有效治疗时,RhD阴性受血者在无RhD阴性血液成分的情况下,如未能检出抗D,可一次性足量输注ABO同型、RhD阳性的血液成分。
2.2 一旦有RhD阴性血液成分,应输注ABO同型、RhD阴性血液成分。
2.3但对曾有输血史、未成年女性、育龄女性、有妊娠史或移植后受血者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时应特别慎重,避免因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成分导致严重输血反应(如不孕)。
3、输血后管理
3.1输血科及申请输血医师共同对配合性输注和非同型输血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应在输血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
输血科按规定保留全血及血清样本备查,在出库记录单上注明“特殊输血”字样以示区别,并签名。
所有原始记录保存10年。
3.2、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不能输注全血,只能输注红细胞。
红细胞只要求主侧配血相合,次侧配血不作要求。
血浆和冷沉淀可以相容性输注。
3.3、除规定的情形外,输血科不得以临床紧急用血的名义采用配合性输血及非同型输血发血给临床科室。
如有违反的,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由医院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酌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在临床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密观察患者的输血情况,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予以相应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