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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要点名词解释: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它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紧密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2、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句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是由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等附随法律关系构成的法律关系体系..3、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动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劳动法律关系而依据有关劳动行政法规而形成的权力或权利义务关系..4、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服务过程中依据相关的劳动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5、法的三要素:概念、规则、原则6、法律规则的结构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7、劳动法的地位:它是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8、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派遣劳动者派遣至劳务派遣接受单位工作单位..9、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的特殊形式的劳动合同..10、集体谈判: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雇主组织或者其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11、集体合同:团体协议或团体合同..是个别或多数雇主或雇主团体与代表工人的团体或者由工人依照国家法令选举并授权的代表缔结的关于规定工作条件及雇佣条件的书面契约..1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我国境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一种劳动保护制度..13、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间围绕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14、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其他劳动法主体;违反劳动法规定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辨析说明:15、劳动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区别:A、民法:调整对象不同;调整主体不同;调整的原则不同B、行政法:调整对象不同;调整主体不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根据不同C、经济法:调整对象不同;目的不同16、劳动合同制度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自然人 /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内容不同:提供劳动的过程 / 必须有劳动成果地位不同:合同签订前是平等的;签订后具有一定的隶属性;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 地位始终是平等的费用计算不同:按劳分配 / 遵循商品定价规则;即成本加合理的利润适用法律不同:适用劳动法 / 不适用劳动法风险承担不同:用人单位承担 / 劳务风险自行承担17、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劳动者集体 / 单个的劳动者目的不同: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待遇和劳动标准 / 建立劳动关系内容不同: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劳动待遇 / 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形式不同:必须是书面形式 / 对不是书面形式的也加以保护生效方式不同: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 签字盖章18、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调解原则、三方原则19、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即未履行法定义务..简答:20、劳动法的作用:A、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B、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C、规范劳动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D、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21、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主体的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点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和劳动力的使用展开的22、劳动合同A、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B、特征:劳动合同在主体上具有是固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合同主体在双方地位上具有从属性劳动合同时间上具有继续性23、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律认可的用人单位;只有年满十六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对外国劳动者加以限制;仅能建立一个全日制的劳动关系24、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义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滥用优势地位的禁止..合同的形式:必须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已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25、劳动合同的效力:合意则合同成立并生效..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签订的合同无效..26、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程序以及后合同义务:出具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后合同义务:不再存在劳动关系;但仍可能存在权利义务关系..27、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立法内容举例说明:A、标准工时: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B、特殊工时:包括缩短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28、休息时间的种类:A、休息时间: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用膳和工间休息、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工作周之间的休息时间B、休假:法定节假日;不补假;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婚丧假、产假..29、工资形式及构成:A、工资形式:计时: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式..计件: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年薪: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实行以一个账务年度为核算工资依据计发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B、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30、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协调原则:与相关的因素综合考虑;相互协调基本生活保障原则:保障劳动者个人和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分级管理原则:不同行政区域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31、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其他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等32、最低工资的确定程序: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各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拟订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方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确定方案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收到方案后;同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14日内;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同意后;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方案报至各级政府批准批准后7日内在公报上发布在发布后10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标准报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在发布后10日内;将标准公示33、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4、劳动争议处理机构:A、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必经程序C、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民诉法D、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仲裁委员会35、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条件:行为人具有法律责任能力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行为人主观方面有过错36、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形式:行政法律责任;予以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民事法律责任;赔偿损失、经济补偿、强制履行合同、补发工资、补缴保险费等刑事法律责任;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迫劳动罪、滥用职权罪等论述:37、劳动合同的内容:试用期条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期限条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终止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以某项工作的完成时间作为合同的终止期限劳动报酬条款:明确的;经协商一致的违约金条款:除法律有规定外;不得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竞业禁止条款:法定的:受到法定的限制;不得从事和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不补偿约定的:不受法定约束的劳动者约定在合同内的不补偿;合同期满后;限制其择业的补偿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不得出卖..38、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A、权利:工作平等权:平等就业和平等待遇劳动安全权: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参与用人单位安全卫生决策权、知情权、拒绝危险工作、安全卫生代表的处置权劳动报酬权:获得最低工资标准权休息权:年休假不少于3个工作周、8小时工作制、享受带薪休假职业培训权:培养和提高职业能力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要求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社会保险与福利权:人文关怀:年老、急病、失业、伤残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争议处理方式选择权、请求依法受理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B、义务:积极完成劳动任务:应当亲自完成劳动任务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积极学习;努力专研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39、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经济赔偿支付条件:P 150协议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解除;提前通知3日;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即时解除;预告解除;提前30日或付一个月工资;经济性裁员40、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A、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建章立制、监督检查、组织科研活动、制定工作规划并实施、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B、用人单位:权利:依法制定内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求劳动者全面遵守、对本单位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违反的情况予以纪律处分..义务: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安全设施、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未成年工和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C、劳动者: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拒绝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权和撤离权、监督权、工伤保险权、获得民事赔偿权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履行安全生产义务D、工会:监督检查;提出意见等41、特殊劳动保护制度:P 242A、女职工: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矿山井下作业;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森林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连续负重20公斤、间断负重25公斤的作业..经期保护:明确规定经期禁止从事的劳动范围..孕期保护;禁止作业;调动工作;保护休息权产期保护:产假为90天;有生育保险待遇哺乳期保护:明确范围;延长休息时间设施的建设B、未成年工:禁止使用童工明确未成年工的工作范围定期的健康检查登记制度42、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概念:社会保险主体之间依法形成的收取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保险人承保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其他社会保险的服务主体、管理人、监督人..内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客体:是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资金和服务行为..。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 ]A.某企业职工与该企业就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B.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该公司就分红问题发生争议C.张某雇佣下岗职工李某照顾自己患病的母亲,张某与李某就报酬发生的争议D.某企业与职工因加班费问题而发生的争议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何时起建立[ ]A.劳动合同订立之日B.用工之日C.劳动合同公证之日D.双方当事人口头协议订立劳动合同之日3.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是[ ]A.国家与用人单位负担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负担C.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D.国家和劳动者负担4.李某到某餐馆做服务员已满1年,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B.双方已基于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C.视为李某与餐馆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双方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赵某在甲公司工作满15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支付给赵某的经济补偿金为 [ ]A.相当于赵某1个月的工资B.相当于赵某6个月的工资C.相当于赵某12个月的工资D.相当于赵某15个月的工资6.下列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的是[ ]A.城镇职工B.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C.少年儿童D.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应该为[ ]A.新的用人单位B.劳动者C.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8.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个月个月个月个月9.我国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 ]A.企业职工B.政府补贴C.城镇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D.妇联机构补贴10.星雨公司招聘前台服务员,要求应聘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毕业生王某伪造了大专学历应聘,星雨公司与之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王某工作认真负责,2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现王某的大专学历系伪造,下列关于王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王某和公司应继续履行B.无效,因为王某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C.有效,因为王某工作认真负责D.效力待定,公司如追认,合同有效,如拒绝追认,合同无效11.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多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日内日内日内日内1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个月个月个月个月13.下列情形中企业裁员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B.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D.女职工在孕期的14.王某与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只要提前30日通知企业,王某可以自由解除劳动合同B.企业如果不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王某无须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企业未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王某无须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D.试用期内王某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5.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多少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 ]% % % %1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 % % %年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多少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保险金[ ]年年年年18.以下不属于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的是[ ]A.重新就业B.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C.应征服兵役D.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工作二、名词解释:1.特殊就业保障2.劳动监督3.社会救助4.就业促进5.职工参与6.就业服务7.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8.工伤保险9.职业福利10.劳动合同的变更11.加班加点12.劳动争议13.公共福利14.集体协商15.基本工资16.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17.工资18.劳动安全卫生标准19.劳动争议调解三、简答题:1.如何理解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2.什么是失业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3.劳动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4.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有什么特征5.社会福利具有什么特征6.集体合同有何法律特征7.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8.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由什么构成9.我国就业援助的措施有哪些10.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哪些规则11.工资保障具体包括哪些措施12.我国教育福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3.特殊情形下的加班加点需符合哪些要求14.我国劳动监督体系由什么组成15.我国工伤医疗的待遇包括哪些16.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遵循什么程序17.用人单位应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18.什么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包含几层意思四、论述题:1.试论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1)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1)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题案例分析^p 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1)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题案例分析^p 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21)一、论述题 1.试述养老保险的特点。

答:养老保险具有如下特点:(1)强制性。

(2分)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分)(2)补偿性。

(2分)劳动者所领取的退休金和获得的其他待遇中有一部分是自己所缴纳的保险费的返回,还有一部分是对劳动者劳动贡献的回报,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

(2分)(3)广泛性。

(2分)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所有退休、退职的劳动者。

养老保险所保障的对象是所有的劳动者,并不进行某种选择和区分。

(1分)(4)社会性。

(2分)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1分)2.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3分)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

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

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而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管理地位,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分)(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分)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整理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整理

一、劳动关系含义:广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它可分为两类:一是劳动者在集体劳动过程中与其他劳动者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关系;另一类是劳动者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与所在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

这两类劳动关系并不全由劳动法调整。

劳动法调整的仅限于后者亦称狭义的劳动关系。

(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二、劳动法与民法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和会关系2、主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一方为自然人,另一方为法人、其他组织;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3、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

民法以平等主体双方意思自治、等价有偿等为原则;劳动法除一般性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以及国家干预原则,如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劳动法的某些关系也可能不是等价有偿的,如社会保险中的一些关系。

三、劳动法基本原则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立法宗旨。

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与主体组织法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相互制衡,才能使权利的行使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进行,以防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

劳动法在突出体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兼顾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

2、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在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是独立面向市场的主体,享有用人自主权,劳动者作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按照择业自主、就业自愿的原则而成为劳动关系的另一方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具有职责上的从属关系和劳动力人身性质的特点,因此要求国家制定劳动标准,明确规定劳动的基本条件,以制约用人单位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简介1. 劳动合同法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要素1.2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1.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4 劳动合同法律责任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1 劳动争议的界定和解决途径2.2 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和程序2.3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程序2.4 劳动争议的执行与申诉3. 劳动保护法3.1 劳动保护的权益和范围3.2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3.3 劳动安全和职业危害防治3.4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4. 社会保险法4.1 社会保险制度和目的4.2 社会保险的类型和范围4.3 社会保险的参保和缴费4.4 社会保险的待遇和审批5. 工伤保险条例5.1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5.2 工伤保险的责任和义务5.3 工伤保险的申报和认定5.4 工伤保险的待遇和赔偿6. 失业保险条例6.1 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6.2 失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6.3 失业保险的申请和认定6.4 失业保险的待遇和援助附件:1. 劳动合同范本2.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表3.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表4. 社会保险参保申请表5. 工伤保险事故报告表6. 失业保险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建立、履行和终止方面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发生的纠纷与争议。

-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等需要,建立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

-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防止和减轻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用以支付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津贴和生活费等。

-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防止和减轻劳动者失业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困难而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用以支付失业期间的失业津贴和生活费等。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复习资料-郭捷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复习资料-郭捷版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是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同时也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一)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基本的社会关系1.劳动的含义劳动是人们利用劳动资料改造劳动对象,使之符合人类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劳动关系的前提。

2.劳动关系的含义劳动法中所称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3.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与劳动过程之中(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相交错的特征。

(5)劳动关系以劳动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4.劳动关系的种类5.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1)《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第一、各类企业的劳动关系和个体经济组织中形成的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第二、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归劳动法调整第三、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非合同劳动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以及现役军人、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等劳动关系。

(2)《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的发展1.有条件的将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

将工勤人员及实行聘任职务特别规定的人员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2.将除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意外的其他社会团体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3.将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者的拉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

4.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对象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等性质的劳动关系仍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6.全球化对中国劳动关系的影响7.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1)双方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
一、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有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是规范劳动关系的基础。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三、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确定劳动者工资的制度。

工资制度应当合理、公正、透明,反映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用人单位的经济实力。

工资制度应当包括工资计算方法、工资结构、工资调整机制等内容。

四、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而建立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五、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劳动保护包括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劳动环境等方面的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制度,加强劳动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的一些基本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一、单选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以下适用于《劳动法》的是宾馆大堂经理。

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1919年。

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这部行政法规在我国劳动法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该法规颁布于1951年。

《劳动法》颁布以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劳动关系的调整发挥了巨大作用。

2004年7月5日是《劳动法》颁布10周年纪念日。

根据1999年修改颁布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庆节放假的天数是3天。

下列关于试用期的表述中,错误的是对再次就业的职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按一下程序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定,报国务院备案。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生效条件是依法订立之日起生效。

以下不能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职工是出租车司机。

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事实是合法行为。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生育双胞胎的女工应享受的产假时间为105天。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以以下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是无需提前通知,可以即行解除。

以下关于劳动合同特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劳动合同主体具有普遍性。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以下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是商业秘密保护。

根据《工人考核条例》的规定,我国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为技师。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根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约定,在非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

不包括超额完成任务的奖金。

《工伤保险条例》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费率为2%。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我国产业工会的性质是社会团体法人。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的程序处理争议。

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1一、多选题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了()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A.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B.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C.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A. 劳动合同期满B. 劳动者死亡C.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只能在()岗位上实施。

A. 临时性B. 辅助性C. 替代性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

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B.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C.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二判断题1. 劳动法出现的原因之一是为维持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秩序。

()2.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

()3. 中班津贴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4.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5.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一般是权利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一般是利益争议。

()三、名词解释1、工作时间2、最低工资标准3、劳务派遣4、竞业限制5、劳动争议仲裁6、社会保险7、职业病四、简答题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简要叙述哪些情形职工可以认定为工伤?2、什么是经济补偿?其标准如何?3、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即时辞职?4、简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5、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的区别以及优缺点有哪些?答案一、1. B,C 2. A,B,C 3. A,B,C 4 A,B,C 5 A,C二、TTTTF三、名词解释1、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

国开电大法学专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国开电大法学专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国开电大法学专本科的一门重要课程,涉及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两大领域,旨在加深学生对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解,为其今后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将围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展开详细的介绍和分析,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门课程的知识。

一、课程介绍《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国开电大法学专本科的一门核心课程,旨在系统地介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深入了解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劳动报酬的计算与支付、劳动争议的解决等内容,同时还将学习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

这些知识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维护劳动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课程内容1. 劳动法基础知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首先介绍劳动法的基础知识,包括劳动法的概念、历史演变、立法精神等,为学生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

2. 劳动合同与劳动报酬学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终止、劳动报酬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等内容,为日后从事劳动合同审查、劳动报酬争议处理等工作奠定基础。

3. 劳动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处理是劳动法领域的重要内容,本课程将介绍劳动争议的种类、解决渠道和程序,使学生掌握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和技巧。

4. 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重要手段,学生将学习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政策法规,为日后从事社会保障领域工作做好准备。

5. 课程实践与案例分析除了理论知识的学习,本课程还将结合案例分析和实践操作,加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三、课程意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国开电大法学专本科的一门重要课程,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将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1. 提高劳动法意识学生将深入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理和核心内容,提高对劳动法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维护劳动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 掌握社会保障知识学生将熟悉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政策法规,为今后从事社会保障工作或提高自身社会保障水平提供基础支持。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资料

1、某公司欲与李某签订一份为期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0)A、 1个月B、 6个月C、 3个月D、 2个月正确答案: D2、以下劳动关系中,哪个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2.0)A、乡镇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B、某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C、个体老板与其雇工之间的关系D、国家机关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正确答案: B3、某区法院安排下列人员在某派出法庭工作,与法院构成劳动关系的是(2.0)A、该庭庭长B、员额制法官C、工勤人员D、某高效大二实习生正确答案: A4、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企业职工所享有的医疗保障是()(2.0)A、公费医疗B、劳保医疗C、社会保险D、国家保险正确答案: B5、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待遇是()(2.0)A、生育保险待遇B、生育医疗费用C、生育津贴D、产假津贴正确答案: B6、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不包括()(2.0)A、公共福利制度B、最低生活保障制度C、灾害救助制度D、城市流浪人员救助制度正确答案: A7、乡政府现要对申请低保的村民张三进行资格调查,按照法律规定,不属于调查范围的是()(2.0)A、家庭人口状况B、家庭政治面貌状况C、家庭收入状况D、家庭财产状况正确答案: B8、杨某是甲企业负责开发某项新产品的总工程师,不辞而别到乙企业工作,造成甲企业开发计划延迟,损失惨重。

甲企业与乙企业、杨某多次交涉无果,遂向二者索赔。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A、这属于正常市场风险,无需赔偿B、杨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乙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该损失系杨某所致,应由杨某赔偿,乙企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D、杨某是劳动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只能向乙企业索赔正确答案: B9、社会保障体系中保障水平最高的类型是()(2.0)A、社会保险B、社会福利C、社会优抚D、社会救助正确答案: B10、张某去一家企业应聘,称自己原是杂志社高级翻译,精通英、日两门外语。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 [ ]A.某企业职工与该企业就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B.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该公司就分红问题发生争议C.张某雇佣下岗职工李某照顾自己患病的母亲,张某与李某就报酬发生的争议D.某企业与职工因加班费问题而发生的争议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何时起建立 [ ]A.劳动合同订立之日B.用工之日C.劳动合同公证之日D.双方当事人口头协议订立劳动合同之日3.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是 [ ]A.国家与用人单位负担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负担C.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D.国家和劳动者负担4.李某到某餐馆做服务员已满1年,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B.双方已基于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C.视为李某与餐馆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双方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赵某在甲公司工作满15年,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应支付给赵某的经济补偿金为 [ ]A.相当于赵某1个月的工资B.相当于赵某6个月的工资C.相当于赵某12个月的工资D.相当于赵某15个月的工资6.下列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的是 [ ]A.城镇职工B.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C.少年儿童D.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应该为 [ ]A.新的用人单位B.劳动者C.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8.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6 个月B.12 个月C.18个月D.24个月9.我国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 [ ]A.企业职工B.政府补贴C.城镇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D.妇联机构补贴10.星雨公司招聘前台服务员,要求应聘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毕业生王某伪造了大专学历应聘,星雨公司与之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王某工作认真负责,2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现王某的大专学历系伪造,下列关于王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王某和公司应继续履行B.无效,因为王某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C.有效,因为王某工作认真负责D.效力待定,公司如追认,合同有效,如拒绝追认,合同无效11.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多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A.10日内B.15日内C.30日内D.60日内1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12个月B.18个月C.24个月D.36个月13.下列情形中企业裁员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 ]A.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B.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D.女职工在孕期的14.王某与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只要提前30日通知企业,王某可以自由解除劳动合同B.企业如果不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王某无须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企业未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王某无须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D.试用期内王某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5.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多少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 ]A.30%B.50%C.70%D.100%1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A.50%B.60%C.70%D.80%17.1998年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多少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保险金 [ ]A.10年B.15年C.20年D.25年18.以下不属于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的是 [ ]A.重新就业B.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C.应征服兵役D.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工作二、名词解释:1.特殊就业保障2.劳动监督3.社会救助4.就业促进5.职工参与6.就业服务7.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8.工伤保险9.职业福利10.劳动合同的变更11.加班加点12.劳动争议13.公共福利14.集体协商15.基本工资16.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17.工资18.劳动安全卫生标准19.劳动争议调解三、简答题:1.如何理解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2.什么是失业?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3.劳动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4.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有什么特征?5.社会福利具有什么特征?6.集体合同有何法律特征?7.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8.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由什么构成?9.我国就业援助的措施有哪些?10.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哪些规则?11.工资保障具体包括哪些措施?12.我国教育福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3.特殊情形下的加班加点需符合哪些要求?14.我国劳动监督体系由什么组成?15.我国工伤医疗的待遇包括哪些?16.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遵循什么程序?17.用人单位应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18.什么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包含几层意思?四、论述题:1.试论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2024版]国开电大专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在线形考(形考作业一至四)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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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11.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o A.劳动者实际工作场地 B.用人单位所在地 C.用人单位注册地 D.主管部门所在地 1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o A.三个月 B.半年 C.一年 D.两年 .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20
D.借贷关系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0 A.劳动关系属于非雇佣关系 B.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不是产业雇佣关系 C.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个别雇佣关系 D.劳动法调整的雇佣关系是国家公力干预之前的私法关系 .下列属于劳动关系的是()0 A.承揽合同关系 B.出版合同关系 C.运输合同关系 D.聘用合同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A.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B.超过一个月不满半年
[2024版]国开电大专本科《劳动与社会保 障法》在线形考(形作业一至四)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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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考作业一至四)锹题4舂橐 说明:费科卷理于2023年12月,途用4国开电大与#科学艮一手台点铁形考考锹。 试题题I 形考作业一 .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不包括()。 A.有偿劳动 B.职业劳动 C雇佣劳动 D.偶然劳动 .下列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是()0 A.劳使关系 B.劳资关系 C.雇佣关系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D.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下列属于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A.合法、公平 B.平等自愿 C.协商一致 D.诚实信用 21.用人单位告知义务的内容包括()0 A.主动告知事项 B.被动告知事项 C.典型告知事项 D.非典型告知事项 22.《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包括()0 A.劳动合同期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第一章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一节公民、劳动和社会保障公民对国家的第一需要是基本生活的安全保障,公民应有的最基本权利是劳动权和基本生活保障权。

劳动权和保障权属于社会法范畴。

一、公民与劳动(一)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劳动劳动产生劳动力,劳动力即人的劳动能力。

它具有如下明显特征并引起相应的社会问题:(1)劳动力与劳动者不可分割。

(2)劳动力是生产要素。

具有商品属性;劳动力是特殊商品。

(三)劳动者1.劳动者的定义劳动法意义的劳动者指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相应义务,具体内容包括:(1)国家的义务和责任。

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劳动权的义务和责任,其具体内容包括: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公民的劳动义务和责任。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公民的光荣职责,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四)劳动权1.公民劳动权的定义劳动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石。

公民劳动权即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

具体内容如下:就业权,即获得职、业培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的权利;结社权,即建立、加入和退出劳动者组织的权利;参与权,即参与企业管理和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

2.公民劳动权的意义劳动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石。

公民劳动权及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

具体内容如下:1.就业权2.结社权3.参与权.学习和研究公民劳动权的现实意义在于,将就业问题提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样一个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劳动法制建设,净化法制环境,明确国家、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到在任何时期和任何条件下都能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复习参考资料(论述题).doc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复习参考资料(论述题).doc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复习参考资料(论述题)1、简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现实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二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两者区别: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

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物质关系,屈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思想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

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有共同劳动存在就会有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则是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以它的形成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两者的内容不同。

劳动关系以劳动为内容,劳动法律关系以法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

2、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幣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白愿、协衙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的当事人的共同的意/Q S O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屮形成和实现的。

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

3、试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劳动法基本原则主要有:1. 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规定被确立为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它表明,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IR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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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资料文字第一篇: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第一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一、公民、劳动和社会保障1、公民与劳动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劳动权和保障权(这属于社会法范畴,是公民的社会权利)。

欧洲学者马歇尔归纳:民事权利产生于18世纪,政治权利产生于19世纪,社会权利产生于20世纪。

公民: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

与自然人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该国国籍。

自然人包括单国国籍的人,无国籍的人,还有双重国籍的人。

劳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包括体力和脑力,主要包括自我劳动(如家务劳动、自雇人的劳动)、雇用劳动(如企业员工的劳动)和公益劳动(如国家公务员的劳动和义工)。

劳动者有广义和狭义,广义劳动者出现在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

狭义劳动者指宪法和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宪法意义的劳动者为公民中具有法律规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包括具有就业愿望和不具有就业愿望的人。

劳动法意义的劳动者指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

我国年满16岁的公民开始享有未成年的劳动权力,年满18岁的公民即具有完全劳动权利。

劳动权是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包括就业权(获得职业培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的权利),结社权(建立、加入和退出劳动者组织的权利)和参与权(参与企业管理和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2、公民与社会保障国际劳工组织在1952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的规定社会风险包括年老、患病、失业、职业伤害、生育和家庭困难六类。

生存权是维持人的生存的基本权利。

保障权是当公民基本生活遇到风险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

二、公民的劳动权就业权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职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等七项权利。

结社权:工会和职工大会。

工会是劳动者的组织,可以代表企业职工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工会具有代表功能、具有规范功能和教育培训功能。

职工大会是代表或保护企业职工利益,并参与管理的组织。

职工大会具有代表功能,不同于工会,它仅代表本企业职工的利益。

参与权主要内容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分享企业利润。

公民劳动权的保障措施:促进就业法(就业的三个条件: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工作地安全卫生有保障和劳动者基本权益有保障)主要内容:实行劳动预备制、举办劳动服务企业、创办再就业服务中心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职业教育法: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关于职业教育与培训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职业教育的形式:学徒培训法(培训期为2-3年)技工学校培训法(2-3年)、高等职业学校培训法(2-3年)和职业教育与训练中心培训法(3-6月最长1年)。

经济裁员法:分个别裁员和集体裁员。

经济性裁员为集体裁员。

其法律特征为:由于经营原因发生的雇主行为;非员工自愿;终止劳动关系。

公正裁员的三个法律要素:正当理由,合法程序,和合理补偿。

三、公民保障权1、公民保障权立法:称为社会保障法。

在1883年德国分布和实施了第一部<医疗保险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立法,亚洲最早的是日本。

2、公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障:广义养老保障内容包括养老金、病残年金和遗属抚恤。

历史沿革:家庭保障、国家保障和社会保障三个时期。

健康保障:包括改善生活环境、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疾病治疗、患者康复和长期护理等六个环节,其中疾病治疗(包括全面治疗和基本治疗)是中心环节。

健康保障依托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历史沿革:家庭保障、社会保障和现代健康保障时期。

失业保障:经过雇主保障、国家保障和社会保障时期。

工伤保障:工伤也称职业伤害,包括因突发性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伤和因工作环境原因长时间侵害工人健康造成的职业病。

工伤保险内容包括:工伤和职业病治疗、生活津贴和康复服务。

历史沿革:雇主保障时期和社会保障时期。

住房保障:内容包括资助购买住房、提供租房资金和免费福利住房。

历史沿革:家庭保障、国家保障和社会保障。

中国住房包括劳动保险时代的福利住房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险时代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福利住房分配制度从1951年到1994年,以后就为住房公积金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也称家庭保障,包括维持基本生活的持续性现金收入、住房和基本医疗。

历史沿革:家庭保障、国家保障和社会保障三个时期。

特殊群体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社会保障包括妇女就业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和、青少年权益保障和老人权益保障。

军人社会保障包括现役退役军人和军人家属保障。

残疾人社会保障,中国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主要包括对残疾人的帮助含现金津贴、教育保障、就业优先政策、医疗求助及康复服务和法律援助。

第二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原理一、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定义、特征和内容1、法的本质是对公平、正直、统一的追求和基于上述理念对形成社会规范的期望。

法律是基于统治阶级意志制定和认可的、依特殊程序制定的、依托国家强制力实施的行为的总称。

特征:是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意志的反映;法律配置资源的方法是规定人对物的所有权及相应权利和义务;法律的公平性;科学性;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则,最终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我国的法律体系基于宪法形成的,包括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刑法、诉讼法和国际法。

2、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定义、特征和内容见下表: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四、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第三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科学一、法律科学1、科学是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

法律是一特殊的社会科学。

其科学价值在于:引导人们学会透过现象看事物的本质、基于公平合理原则规范人的意图和行为规范和通过结构严谨的法律规范来预测人们的行为、法官的判决以及追究责任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和超前性。

2、一元法律(公法上的权力渗透到社会一切领域的法律结构):如刑法。

二元法律(区分公法和私法的法律结构,如民法与刑法的分离,三元法律,在公法和私法之间存在的法律结构,如社会法。

公法是以国家利益为主,私法是以个人利益为主,社会法是以社会利益为主。

3、社会法是指调整发生在公法领域和私法领域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特征为:调整对象是群体或集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法律宗旨是维护社会群体利益和协调群体之间的利益;基本原则是维护公平、和谐的社会关系,消除社会歧视,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运行机制包括通过合同和协议方式进行的结社、自治、对话与合作。

4、劳动法与工会的立法宗旨都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个是标准保护,一个是组织保护,在调整对象上劳动法大于工会法;二者都强调劳工标准但功能不同,劳动法功能是制定劳工标准,工会法是维护劳工标准的实施和争取新劳工标准;二者涉及集体协商,劳动法规定集体协商机制,工会法是集团协商的组织者。

5、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宗旨同是保护劳动者,前者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后者保护劳动的的基本生活保障权。

6、建设一个宏大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的社会工程要:健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政府介入并具有合适的角色;统一的财政支持;统一规划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人力资源等五方面。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规范1、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则,通过法律条文表述出来,即条、款、项。

劳动法的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劳动法律关系为体的行为规则。

社会保障法的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规则。

2、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由假设(适用法律规范的条件和情况)、处理(行为规则本身包括义务性、授权性和禁止性行为规则)、制裁(对违反法律规范行为的限制和惩罚)三个要素组成,三者缺一不可。

制裁也叫追究法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法律明文规定,二是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由国家机关和仲裁机构作出决定,由国家司法机关执行。

3、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分为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构成法律责任的六个要素:责任人、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无过错规定。

5、法律适用即运用法律规范协调和处理具体社会关系问题的专门活动。

具有如下特征:适用特殊的主体、专业权威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和法律文书。

6、法律效力是法律适用的前提,指法律规范在空间时间、人的适用范围,即法律约束力的有效性。

第四章: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略)第二篇:动和社会保障契约第五章: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法概述1、合同又叫契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就确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权利和义务关系达成一致的意思表达。

其法律特征为: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平等协商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等价有偿地进行交易;取得完全一致是建立合同关系的基本要素。

2、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其它传统方式3、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契约。

特点:是用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契约;建立劳动关系是唯一的法律事实;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劳动法律法规和集体协议的个性化补充;其内容具有不完善性和潜在性。

4、劳动合同的主体是指具有合法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具有法定能力履行劳动合同的人和组织。

5、劳动合同的特殊内容包括法定内容和商定内容。

6、劳动合同的分类:a:按不同形式分为口头和书面劳动合同;b:按不同期限为分固定期、无固定期和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所需时间;c:按不同就业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部分时间劳动合同、全职和兼职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以及借用和派遣合同。

d:按不同身份分为城镇职工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劳动合同以及学徒与学生合同。

7、1900年比利时颁布世上第一部<<劳动合同法>>被劳动法学界称为劳动合同法的起点。

二、劳动合同的应用1、劳动合同的订立指劳动关系主体互递信息,就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平等协商,完全取得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基本原则为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

2、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发生法律效力,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可能,即一是双方约定的时间,二是未作约定合同签约日期为合同生效期。

3、无效劳动合同分为主体不合格(整体无效)、内容违法、具有欺骗或者胁迫的事实以及显失公正与重大误解等四方面产生的无效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变更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变化主体不变。

解除是指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实现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

必须遵循如下原则:亲自履行和完全履行原则。

6、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a:发生违约事实b:违约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c:具有损害事实d:违约事实和损害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形式包括: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及安排1、用劳动合同的方式确定和确诊双方主体资格需签名和约定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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