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骨料检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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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标准

GB/T17431.1-2010《轻集料》

GB/T17431.2-2010《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

2颗粒级配(筛分析)

2.1范围:适用于测定轻集料的的颗粒级配及细度模数。

2.2设备仪器

干燥箱、台秤、套筛、摇筛机、搪瓷盘、毛刷。

2.3试验步骤

2.3.1取粗集料10L(集料最大粒径小于或等于20㎜时)或20L(集料最大粒径大于20㎜时),细集料2L,置于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然后,分成二等份,分别称取试样质量。

2.3.2筛子按孔径从小到大顺序叠置,孔径最小者置于最下层,附上筛底,将一份试样倒入最上层筛里,上加筛盖,顺序过筛。

2.3.3筛分粗集料,当每号筛上筛余层的厚度大于该试样的最大粒径时,应分两次筛,直至个筛每分钟通过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

2.3.4细集料的筛分可先将套筛用振动摇筛机过筛10min后,取下,再逐个用手筛,也可直接用手筛,直至每分钟通过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时即可。试样在各号筛上的筛余量均不得超过0.4L;否则,应将该筛余试样分成两份,再次进行筛分,并以其筛余量之和作为该号的筛余量。

2.3.5称取每号筛的筛余量。所有各筛的分计筛余量和筛底中剩余量的总和,与筛分前的试样总量相比,相差不得超过1﹪。

2.4结果计算与评定

2.4.1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每号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量的质量百分率,计算精确至0.1﹪。

2.4.2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每号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与大于该号筛以上各号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计算精确至0.1﹪。

2.4.3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按本标准第一部分评定轻集料的颗粒级配。

2.4.4轻集料的细度模数按式下式计算:

MX=(A2+A3+A4+A5+A6)-5A1/100-A1

式中:MX-细度模数,计算精确至0.1;

A1、A2······A6-分别为5.00,2.50,······0.160㎜孔径筛上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2.4.5结果评定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两次试验结果所得的细度模数之差大于0.20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3堆积密度

3.1范围:适用于测定轻集料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3.2设备仪器

地秤、天平、容量筒、干燥箱、直尺、取样勺或料铲。

3.3试验步骤

取粗集料30~40L或细集料5L,放入干燥箱内干燥至恒量。分成两份,备用。

用取样勺或小料铲将试样从离容器口上方50㎜处(或用标准漏斗)均匀倒入,让试样

自然落下,不得碰撞容量筒。装满后使容量筒口上部试样成锥体,然后用直尺沿容量筒边缘从中心向两边刮平,表面凹陷出用粒径较小的集料填平后,称量。

3.4结果计算与评定

堆积密度按下式计算:

P=(m-m1)×1000/V

式中:P-堆积密度,kg/m3,计算精确至10kg/m3;

m-试样和容量筒的质量,kg;

m1-容量筒的质量,kg;

V-容量筒的容积,L。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4表现密度

4.1范围:适用于测定轻粗集料颗粒单位体积的质量。

4.2设备仪器

干燥箱、天平、量筒、瓷盘、取样勺、毛巾和筛子。

4.3试验步骤

4.3.1取试样4L,用筛孔为

5.00㎜的筛子过筛,取筛余物干燥至恒量,备用。

4.3.2把干燥后的试样拌匀后,称取300~500g,放入量筒中浸水1h后取出,倒入

5.00㎜的筛子上,滤水1~2min。然后倒在拧干的湿毛巾上,用手握住毛巾两端,使其成为槽形,让集料在毛巾上来回滚动8~10次后,倒入瓷盘里。

4.3.3将试样倒入1000mL的量筒中,再注入500mL清水。如有试样漂浮于水上,可用已知体积(V1)的圆形金属板压入水中,读出量筒的水位(V)。

4.3.4结果计算与评定

粗集料的颗粒表现密度按下式计算:

PAP=m×100/V-V1-500

式中:PAP-粗集料颗粒表现密度,kg/m3,计算精确至10kg/m3。

m -烘干试样质量,g;

V1-圆形金属板的体积,mL;

V -倒入试样和放入压板后量筒中水的体积,mL。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结果之差大于平均值的2﹪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5空隙率

5.1在测定粗集料堆积密度和颗粒表现密度的基础上,通过计算,确定轻集料在自然堆积状态下颗粒间的空隙率。

5.2粗集料空隙率按下式计算:

υ=(1-ρ/ρap)×100

式中:υ-空隙率,﹪,计算精确至1﹪;

ρ-粗集料的堆积密度,kg/m3;

ρap-粗集料的颗粒表现密度,kg/m3。

6筒压强度

6.1范围:适用于用承压筒法测定轻粗集料颗粒的平均相对强度指标。

6.2设备仪器

承压筒、压力机、天平、干燥箱。

6.3试验步骤

筛取10~20㎜粒级的试样5L,其中10~15㎜粒级的体积含量应占50﹪~70﹪。

按标准要求用带筒底的承压强度筒装试样至筒口平齐,分别测定3次松散料质量,取其算术平均值。将测得的平均松散料重乘以填充系数作为试样量;不同轻集料的填充系数分别为:天然轻集料和煤渣:1.15;粉煤灰陶粒和超轻陶粒:1.05;其他轻集料:1.10。

按上述试样量称取试样,装入承压筒内,先用木锤沿筒壁四周轻敲数次,然后装上导向筒和冲压模。检查冲压模的下刻度线是否与导向筒的上缘重合,如不重合,再轻敲筒壁四周直至完全重合为止。

把承压筒放在压力机的下压板上,以每秒300~500N的速度匀速加荷。当冲压模压入深度为20㎜时,记下压力值。

6.4结果计算与评定

粗集料的筒压强度按下式计算:

fa=p/F

式中:fa -粗集料的筒压强度,MPa,计算精确至0.1MPa。

p -压入深度为20㎜时的压力值,N;

F -承压面积

粗集料的筒压强度以3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若3次试验结果中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大于平均值的15﹪时,须重做。

7强度标号

7.1范围:适用于测定高强度陶粒的强度标号。

7.2设备仪器

压力试验机、振动台、100㎜×100㎜×100㎜的试模、拌合铲和球形体、托盘天平、台秤、普通中砂

7.3试验步骤

筛取5~20㎜粒级的陶粒20L作试样,将试样浸水一昼夜后取出,制备成饱和面干试样,然后盖上湿布,备用。称取试样300g,测定并计算其饱水状态下的颗粒表现密度值。

砂浆的制备

砂浆量按15L计算。砂浆配合比为1:1:(0.40~0.45)(水泥:砂:水)。分别

称取

水泥:C=0.015×ρm/1+1+(0.40~0.45)

砂:S=C×1.0

水:W=C×(0.40~0.45)

式中:ρm -新拌砂浆的表现密度(kg/m3),若无试验值,可按2200kg/m3取值。

混凝土拌合物的制备

称取饱和面干陶粒和砂浆,拌合成陶粒混凝土拌合物。为确保每个试件内陶粒的绝对体积和含量恒定,每个试件的混凝土拌合物应单独称料拌合,其用按下式计算:

ωap=n×V0×ρap

M=(1-n)×V0×ρm

式中:ωap -每个试件的饱和面干陶粒用量,kg;

n -混凝土中陶粒的绝对体积含量,n=0.45;

V0 -试件体积,V0=0.001m3;

ρap -饱和面干陶粒的表现密度,kg/m3;

M -每个试件的砂浆用量,kg。

陶粒和砂浆在球型钵体中用铲拌合成混凝土拌合物。拌合前,钵和铲先用水润湿。拌合时间应不小于2min。共拌制9份拌合物备用。

试件在振动台上成型。共成型100㎜×100㎜×100㎜的砂浆的混凝土试件各9个。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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