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及其预警机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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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及其预警机制建立

一、“心理危机”的含义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受到某些强烈刺激,自身力量又无法应对时出现的身体和精神处于崩溃边缘的状态。如出现情绪情感、认知和行为方面的功能失调,比较极端的表现是自杀轻生、他伤等。

发生心理危机的个体容易对自身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同时对危机个体依存的环境也具有潜在的威胁,尤其是日常生活相对集中的学生群体,心理危机导致的对自我及他人的伤害性后果十分突出。给学生的成长及家庭、学校社会带来较大的损失和影响。

危机往往具有突发性,但仔细观察会发现,心理危机发生前也会出现一些预兆,且与个体心理承受力、心理状态等因素有一定的内在关系。凡是心理压力超过个体应对能力、情绪障碍严重或行为失衡的个体,都极易出现有潜在伤害性的危机状态。

二、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的表现和特征

不同的学生因其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和生活状况不同,在面临危机时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明显的个性差异,但也会有一些规律性的表现和特征。例如:

1.个性较为内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较重,遇到一些问题不愿或无处向他人诉说;或个性过于暴躁,易怒者;

2.近期家庭及学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迁居、父母及亲属出现变故、家庭经济状况改变因犯规而受批评、人际关系中出现矛盾、遭受失败,由于转学而产生的心理不适应等;

3.近期在学校言行和情绪表现有些异常,比如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或更加封闭、沉静、沉默作文或作业中、与他人交谈中常谈到与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外向的突然变得内向,不与人交流,有暗自流泪或与其他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

4.成长经历中有过轻生的记录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者;

5.在学校和医院门诊心理测试中抑郁倾向较高者、有狂躁倾向及反社会型边缘人格特点者。

三、中小学心理危机的典型种类及发生的条件

(一)典型种类

1、校园欺凌现象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

校园欺凌主要表现是欺负、欺负弱小的人,令受害者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

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是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

欺凌者的类型

典型欺凌者

•霸道和冲动,倾向使用暴力欺压他人。

•比较自我中心,对受害同学缺少同情心。

•得到部分朋辈的认同。

•行为上比起其他同学突出。

被动欺凌者

•看见欺凌者的暴力行为得逞,于是协助及附和欺凌者,有些则藉此保护自己,免受欺凌。

•看见欺凌者欺凌同学后,则嘲笑受害者无用。

易成为受害者的类型

•性格内向、害羞、怕事。

•在同学间不受重视,只有很少朋友,在学校中十分孤单。

•缺乏与朋辈相处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

•有身体障碍者、有智力障碍者。

•沉默、表达能力不佳者。

•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

各种欺负行为

•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

•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收入水平、家人或其他。

•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画侮辱画。

•网上欺凌(Cyberbullying),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校园欺凌中的各角色

欺凌过程,蕴藏著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牵涉的学生可分为几种:

•欺凌者(Bully)发动欺凌行为,通常还带领其他同学参与其中。

•受害者(Victim)受到欺凌。

•协助者(Assistant)跟随欺凌者,直接参与欺凌行动。

•附和者(Reinforcer)支持欺凌者的行为,例如:在旁嬉笑或呐喊助威。

•保护者(Defender)安慰及支持受害者,尝试制止欺凌行为。

•局外人(Outsider)置身事外。

受害者影响

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身心影响:恐惧、消沉抑郁、创伤后遗症、忧虑、胃痛、吸毒、酗酒、自残、自杀,自己也成为欺凌者,可能是校园暴力案(如杀人等)的原因之一。

其他影响:常常缺席、对老师不恭敬等。

2、中小学生的自杀行为

自杀是个人精神或情绪的困扰厉害到难以控制自己而彻底“精神崩溃”的表现,它一般始于心理创伤乃至摆脱抑郁的心理冲突的过程中。这种意念再现也许在一瞬间发生,或会延续数天。自杀意念是指偶然体验的自杀行为动机,是个体打算自杀但没有实现此目的的外显行为。

自杀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也是青少年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自杀是美国2000年l0~l4岁年龄组和l5~l9岁年龄组的第3位死因。WHO根据104个国家的统计资料显示:1995年,全球5~14岁年龄组女性的自杀死亡率为0.5/10万,男性为0.9/10万;15~24岁年龄组上升为女性12.0/10万,男性14.2/10万。反映青少年中、晚期是自杀死亡急剧上升的时期。在迄今为止的其他研究报道中,青少年也始终是发生自杀行为的高危人群。我国卫生部在1999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1993年自杀死亡率为22.2/10万,已属于世界自杀高发国。自杀是我国l5~34岁年龄段人群的第l位死因。因此研究和重视青少年的自杀行为十分必要。

2004年,WHO对自杀的定义为:自杀是自发完成的、故意的行动后果,行为者本人完全了解和期望这一行为的致死性后果。在实际的自杀研究中,从研究的预防性干预意义出发,通常从行为的角度来定义自杀,自杀被认为既包含自杀死亡,也包括自杀行为。自杀行为分为自杀意念、自杀计划、自杀未遂以及自杀死亡。这几种自杀行为既可以相互关联,成为自杀行为链上的不同环节,但又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他们常被看作是一个动态过程的不同阶段。

近年来,国内青少年的自杀行为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尽管各研究报道由于调查方法和自杀行为定义的差异,很难进行严格比较,但近年国内在北京、安徽、天津、四川和广东等地开展的有关自杀意念和自杀未遂行为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为13.2%~28.0%,自杀计划的发生率为5.0%~l1.9%,自杀未遂的发生率为1.2%~4.0%,湖南省调查小学生的自杀意念发生率为18.4%l1 。

上海市2003年对2513名中小学生自杀行为的现状进行了调查。选取上海市9所学校:小学5年级、预备初中(预初)、初一、初二、高一和高二年级学生进行匿名自评问卷调查。问卷包括一般情况问卷、流行病学调查中心用抑郁量表、焦虑自评量表、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和贝克绝望量表,根据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CDC)青少年危险行为调查所采用的方式设置最近12个月的自杀意念、自杀计划和自杀未遂行为调查。结果(1)发放问卷2513份,当场收回有效问卷2416份,其中男1190份,女1226份;调查人群年龄l0~l7岁;(2)调查人群中有自杀意念者占15.23%;有自杀计划者占5.84%;自杀未遂者占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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