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2020052202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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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通用部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试点专科的专科部分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表。

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评审标准(临床医疗部分)

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评审标准(临床医疗部分)
3.门诊诊疗病人数前3位的病种为专科中医优势病种。
3
查阅相关资料,人员访谈
门诊诊疗病人数前3位的病种中包含1个中医优势病种,得1分;包含2个中医优势病种,得2分;前3位的病种均是优势病种,得满分。
4.中医优势病种年门诊人次占专科年门诊人次的35%以上。
2
查阅相关资料
未达标,每低5%扣0.5分。
(二)住院诊疗(12分)
2.专科住院和门诊中医(饮片、颗粒剂、中成药、院内中药制剂、中医非药物疗法)处方比例≥85%。
2
查阅相关资料
未达标,各项每低1%扣0.5分。
3.专科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该专科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35%,其中针灸、推拿、康复专科要求门诊中医非药物疗法处方占该专科门诊总处方比例≥85%。
2
查阅相关资料
每下降1%扣0.5分。
未达标,每少1种,扣0.5分;路径纳入率<50%,每病种扣0.5分;路径完成率<80%,每病种扣0.5分。
3.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2
查阅相关资料
未建立患者随访制度,不得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低于50%,扣1分。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
(15分)
4.患者和职工满意度≥90%
2
查阅相关资料
患者和职工满意度<90%,各扣1分。
1.5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察
床位数不达标,扣1分;小于30张或低于本院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不得分。
2.专科诊疗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能够满足临床业务工作需要。
2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
设置不能满足临床业务工作需要,不得分;缺少专科基本设备,酌情扣分。
二、医疗服务能力(43分)
(一)门诊诊疗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附件: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试点专科的专科部分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表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1001 发展环境(1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查相关医院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组织完善、规划健全合理、执行效果好,得满分;无组织机构不得分,无发展规划不得分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5 查有关资料政策、措施齐全,得满分;无明确的政策或措施不得分2 专科规模(30)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10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指示、科室标识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科室标识规范、清楚,得满分;达不到上述标准,酌情减分床位数10 具有至少1个护理单元、30张床的独立病区30张床,得5分,每增加10张床加1分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业务用房不包括辅助用房)10每床使用面积=业务用房面积/床位数。

查医院有关文件,并实地查看≥6平方米得10分;4-6平方米得6分;少于3平方米不得分3 支撑条件(30)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10 查看临床检验、辅助治疗、科研实验室能够满足,得满分;不能满足,酌情减分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10 现场检查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得满分;不具备,酌情减分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 查医院账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评估前5年投入≥200万元得10分,每少20万元减1分;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均不得分4 科室管理(30)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5 查看资料科室规划现实合理,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病区整洁,管理有序 5 看现场及有关资料病区整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5 查看资料包括医疗核心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健全,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5 查看资料制定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得满分;无操作规范不得分,不达标,酌情扣分科室有质量管理方案和有风险防范预案,并组织落实5 查看资料质量安全有保障和处罚机制,安全管理到位,效果好,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岗位职责明确,行业作风优良,科室人员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5 查看资料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职责落实,无违规违纪,作风优良,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二医疗技术队伍2005 整体实力(30)形成技术团队,整体技术实力较高,各级医师掌握相应技术能力,并能得到持续提高30 查有关资料,医师技术能力考核整体实力强,技术水平高,持续发展能力强,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6学科带头人(40)学术地位 5 查有关资料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生导师、国家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国家级期刊副主编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临床能力: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不少于30次,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10次30 查有关资料熟练掌握本专科特色技术,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年应邀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做临床学术报告1次以上、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30次以上,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10次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教学科研水平 5 培养研究生等级、数量,承担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专利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指导毕业博士生3名以上,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 SCI收录论著2篇,两年内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7 学科骨干(60)数量20 查有关资料能够满足专科临床技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学术地位 5 查有关资料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知名度临床能力30从事临床工作(出门诊、查房、病历讨论、手术等)情况;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情况;查有关诊疗记录,应邀做临床报告次数、被邀请参加院外会诊次数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全年累计32-33周,其中门急诊9周,病房23周。

徐州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徐州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附件3:
徐州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访制度、疑难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历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

※重要质量效率指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5%;病房危重病员抢救成功率≥88%;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麻醉死亡率≤0.02%;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3个工作日;平均住院日≤13天;病床使用率85~93%等等。

市卫生局根据医院发展实际对指标内容及要求实行动态调整。

备注:评审实行得分制,每一项得分不超过其分值,不倒扣分。

市医学重点专科考核标准

市医学重点专科考核标准
附件1
市级医学重点专科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I—1
学科水平
II—1
研究与创新
①有2-3个明确而稳定的研究方向
②学科主攻内容紧紧围绕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科学、可行、有创新性
③对省内外本学科发展现状和趋势了解透彻。每项达标得2分
II—2
医疗业务
1平均年门诊量2014---2016 :
②平均年出院病人量:2014---2016 :
II—10
人才培养
①学科带头人及学科技术骨干出国进修时间达到三个月及以上,1人次得4分
②建设周期内毕业博士1人得3分③建设周期内毕业硕士1人得2分
④被评为市卫生系统优秀人才得2分、后备人才1分⑤参加浙大科研能力提高培训1人次得2分
I—3
科研水平
II—11
学术影响
①学术委员会任职:全国主委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2分;省主委4分、副主委3分、常委2分;市主委3分,副主委2分
③承担省级科研项目,重大项目1项得8分,重点项目1项得6分,普通项目1项得4分
④承担市级(厅级)科研项目,重大项目1项得5分,重点项目1项得4分,普通项目1项得3分
⑤承担其他相关科研项目的得2分
II—13
科研成果
①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0分,二等奖1项得80分,三等奖1项得60分
②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得50分,二等奖1项得10分;三等奖1项得5分
II—4
医疗质量
①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
②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5%
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年度统计每项达标得2分
II—5
标志性技术、成果开展情况
技术名称开展时间开展数量技术水平

国家临床专科评价试点评分.doc

国家临床专科评价试点评分.doc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通用部分)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 分,“科研与教学”占100 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

八、试点专科的专科部分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表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00组织完善、规划健全合理、执行效果好,得发展环境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查相关医院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满分;无组织机构不得分,无发展规划不得1 分(10)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政策、措施齐全,得满分;无明确的政策或5 查有关资料或措施措施不得分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10 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指示、科室标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科室标识规范、清识楚,得满分;达不到上述标准,酌情减分2 专科规模床位数10 具有至少 1 个护理单元、 30 张床的独立病区 30 张床,得 5 分,每增加 10 张床加 1 分(30)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 6 平每床使用面积 =业务用房面积 / 床位数。

查医≥6 平方米得 10 分; 4-6 平方米得 6 分;少方米 ( 业务用房不包括辅助用10房) 院有关文件,并实地查看于 3 平方米不得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分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10 查看临床检验、辅助治疗、科研实验室需要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3支撑条件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10 现场检查(30)和适宜性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 查医院账薄、报表,核对有关数据科室有详细的发展规划及具5 查看资料体实施计划病区整洁,管理有序 5 看现场及有关资料4科室管理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5 查看资料(30)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5 查看资料科室有质量管理方案和有风5 查看资料险防范预案,并组织落实评分标准备注能够满足,得满分;不能满足,酌情减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得满分;不具备,酌情减分评估前 5 年投入≥ 200 万元得 10 分,每少 20万元减 1 分;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均不得分科室规划现实合理,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病区整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包括医疗核心制度在内的规章制度健全,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制定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得满分;无操作规范不得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质量安全有保障和处罚机制,安全管理到位,效果好,得满分;不达标 , 酌情扣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分岗位职责明确,行业作风优良,科室人员团结协作,有良5查看资料好的医德医风二医疗技术队伍200形成技术团队,整体技术实力5整体实力较高,各级医师掌握相应技术30查有关资料,医师技术能力考核(30)能力,并能得到持续提高学术地位5查有关资料学科6带头人临床能力:主持科内专科查房(40)每年不少于 30 次,应邀参加30查有关资料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10 次评分标准备注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职责落实,无违规违纪,作风优良,得满分;不达标, 酌情扣分整体实力强,技术水平高,持续发展能力强,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生导师、国家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国家级期刊副主编以上,得满分;不达标, 酌情扣分熟练掌握本专科特色技术,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年应邀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做临床学术报告 1 次以上、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 30 次以上,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 10 次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分同时具有以下条件:指导毕业博士生 3 名以教学科研水平培养研究生等级、数量,承担科研课题、发 上,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 1 项以上, SCI 收5录论著 2 篇,两年内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专利奖 1 项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数量学术地位7学科骨干临床能力(60)教学科研水平20 查有关资料能够满足专科临床技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5查有关资料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知 名度从事临床工作(出门诊、查房、病历讨论、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全年累计 32-33 周,其手术等)情况; 中门急诊 9 周,病房 23 周。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651 发展环境(5)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2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学科不得分。

2专科规模(20)床位数10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张,得6分;每增加20张床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10≥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说明: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800分制,其中“组织管理”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2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医院自评分数少于500分不纳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

二、申报重庆市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
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
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
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
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
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
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达到8个月以上。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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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专科能力评价体系
专科评价基础指标
技术指标
诊疗设备
指标
科室年住院量
开放病床数
住院患者抢救例数
院内感染率
并发症发生率
经鉴定医疗事故发生率
住院术后非预期再手术率
住院重点疾病*例数/年住院人次
住院重点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
三级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数
四级手术例数/住院手术例数
住院重点疾病*死亡率
住院患者死亡率
住院术后患者死亡率
医院共用设备/仪器
本专科最先进的设备名称及数量
本专科最昂贵的设备名称及价值
本专科最先进的内镜/微创设备名称及
发表SCI文章数
发表ISSN文章数
省级科研奖数量。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附件一:市医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4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二级医院以上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积极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 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 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各专科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一、二级科目进行申报。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医院资料)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医院资料)
11
(医)
技术特色20分
国内先进,省内领先以上,在市内开展例数排名前列
20
医院提供评审前3年内2项技术,评定其先进性
对医院提供的2项技术进行评估,每项技术适应症的合理掌握(3分),实施效果(3分),单项技术先进性,领先程度(4分)
12
(医)
诊治能力200分
独立开展市临床重点专科必备的技术项目。成功开展:1、本专科独立完成;2、每一项目能提交评审前3年内的10份病历的技术资料
查项目管理资料,项目开展是否经过论证、评估,是否按期完成
无计划,未开展不得分;有计划已开展,但未按项目管理一项次扣5分
创新水平
10
查2项创新项目
2项创新项目具有先进性且临床应用好,得10分;1项创新项目具有先进性且临床应用好得5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查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情况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转化能力一般,得5分;不能转化为临床使用则不得分
30
查人事报表、护士排班表等相关资料,随机抽查2名护士进行考核,并随机询问病人
病房护士数与病房实际床位数的比例低于0.4:1扣10分,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超过8各扣5分,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扣5分;1名病人护理级别和病情不相符扣5分;1名护士对优质护理服务有关内涵不清楚扣5分
二、技术队伍(120分)
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专科医师人数合格
8
随机抽查3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执业资格;医师人数不低于0.2人/床
有1人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不得分。医师床位比不达标扣6分
学士、硕士学位所占比例
8
查看学位证书原件,学位医师应占专科医师的比例为硕士20%,学士达100%

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试行)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一、《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总分值为1000分,分为:重症医学科组织管理,病房布局,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医疗质量控制,患者管理,护理质量控制,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落实。

二、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二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只有通用标准得分超过600分才有资格参加重点专科评价。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检查项目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分值 60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重症医学科非二级学科扣60分实得分一、重症医学科 1.学科定位: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应成立独立的重症医学科。

重症医组织管理学科属于二级临床学科、一级诊疗科目。

重症医学科是重症医学的临床基地,负责集中救治各学科重症患者,并为此类患者及时提供系统、持续、高质量的监护与治疗,并为原发疾病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

为了避免学科之间命名的混淆,ICU特指重症医学科的英文简称,专科的监护室只能统一中文名为××科重症监护室,不能称为××科ICU。

5年内有科技进步奖,有承担教学及培训能力。

2.管理体制: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ICU 为重点,医院在满足ICU建制的前提下,可成立专科重症监护室。

建立有利于全院危重病人向ICU集中收治的管理模式,ICU病房必须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重症患者开放,符合条件的医师和护士等专业人员组成诊疗团队。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贝脚
贝脚
贝脚。

宿迁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宿迁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宿迁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硬件设施:医院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标准,包括病房设施、医疗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

2. 人才队伍:医院的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数量、资质和经验,是否拥有高水平的医疗团队。

3. 诊疗水平:医院的诊疗水平是否达到领先水平,包括诊断的准确性、治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等。

4. 科研教学:医院是否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拥有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同时是否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医疗人才。

5. 患者满意度:医院的患者满意度如何,是否达到一定的水平。

6. 社会效益:医院的社会效益如何,是否在当地社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救死扶伤、降低医疗费用等。

根据以上几个方面,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

例如:1. 硬件设施:总分25分。

设施齐全、先进,评分25分;基本设施齐全,评分15分;设施陈旧、落后,评分0分。

2. 人才队伍:总分40分。

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数量充足,资质符合要求,经验丰富,评分25分;医疗人员数量不足或资质不够,评分15分;无医疗人员或资质不够者,评分0分。

3. 诊疗水平:总分35分。

诊断准确率高,治疗规范、有效,评分25分;存在明显诊断错误或治疗不当情况,评分0分;应由其他医疗机构处理的,评分0分。

4. 科研教学:总分25分。

有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且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评分15分;无科研成果或未承担教学任务,评分0分;不具备科研教学条件,评分0分。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方面的评分标准,如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病历书写规范程度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分。

总体来说,宿迁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医院的各个方面,以评估医院的综合实力和水平。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一:市医学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局部,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根底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效劳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4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根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二级医院以上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效劳,积极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平安保障好;4. 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 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效劳。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局部指标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开展和梯队建立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一专业开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各专科需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一、二级科目进展申报。

沈阳市临床重点专科血液评分标准草案

沈阳市临床重点专科血液评分标准草案

附件5
沈阳市临床重点专科(血液)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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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2013年版)
项目要求分值评分要点扣分得分一、技术水平80
⒈能独立完成并常规开展二级医院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项目,疗
效较好。

40
必备项目20分。

缺1项扣5分(不能独立完成的项
目作为缺项);
常规开展10分。

一个项目不能常规开展扣2分;
疗效10分。

提供三年来能反映最高技术水平和疗效
的病例病历5份,有一例达不到要求扣2分。

⒉能开展与重点专科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实验研究,近3年承担了市级以上课题(无经费的指导性课题不统计),其中应用性研究项
目>70%。

近3年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中华医学科技奖)。

25
课题8分。

省级以上8分,市级5分;应用性研究
项目比例2分,每降低10%扣1分。

成果15分。

临床应用性研究项目获市级一等奖或省
级以上奖得15分;获市级二等奖得10分、三等奖
得8分。

其它研究项目获市级以上奖得5分。

项目要求分值评分要点扣分得分
⒋近3年专科专业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情况。

专著必须为5
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

)15
中华级或核心期刊每篇5分。

(被IM、CA、BA、
Medline、SCI、EI、ISTP收录每篇加2分),统计源
期刊每篇2分。

近3年有引进或创新技术,并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省
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必须为第一获奖单位)。

加10
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一等奖加10分,获省
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二等奖有一项加5分分。

(最高分10分,非第一获奖单位不得分)。

二、人才队伍60
⒈有1~3名与临床重点专科业务要求相适应的高级职称人员,在本专科技术开展中能起领头作用,年龄≤60岁。

20
数量10分。

有1名正高得5分,副高 2.5分。

作用10分。

有本专业医学会市级主委或省副主委
或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华系列期刊上发
表论文≥3篇得10 分;市副主委或近三年以第一作
者在中华系列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得6分,其它情
况酌情打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

⒉专业人才形成梯队。

医师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100%,其中硕
士以上学位≥20%;高、中、初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达到3:4:3(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5%范围);人才后备队伍平均年龄≤45岁。

25
学历要求10分。

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职称比例8分。

达不到要求扣8分。

年龄要求7分。

达不到要求扣7分。

⒊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率达100%,近3年结业考试合格率达100%。

15 临床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7分,继续医
学教育8分。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项目要求分值评分要点扣分得分
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近3年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取得规定学分率≥95%。

非临床专科只检查继续医学教育,每下降 1 个百分点扣1分。

三、医疗设备40
⒈相应等级医院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项目中,能开展的项目所必需的专科共用设备齐全,设备完好率达100%。

10
不全扣6分。

设备完好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
扣1分。

⒉相应等级医院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项目中,能开展的项目所必需的专科专用设备齐全,设备完好率达100%。

15
不全扣8分。

设备完好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
扣1分。

⒊重点专科主攻方向所必需的专用基本实验设备齐全,设备完好率达100%。

10 不全扣6分。

设备完好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
扣1分。

⒋各项设备在业务开展中能充分发挥作用。

5 达不到要求扣5分。

四、专科管理20
⒈行政管理组织落实,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制度健全;管理有序。

4
未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扣1分;制度不健全扣
1分;管理混乱扣2分。

⒉对业务发展、人才培养及设备配套等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规
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4
目标不明确、无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或计
划无可操作性不得分;内容不具体扣1分。

⒊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指标、有考核、有奖惩。

4 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得分,指标、考核
项目要求分值评分要点扣分得分
奖惩缺一项扣2分。

4、有电子病历医生工作站,功能齐全。

4 能记录病志、开具医嘱(处方、各种检验和影像申请等)、调阅各种检验和影像资料、检验和影像检查报告有阳性提示。

上述四项缺一项扣1分。

5、群众对重点专科服务的满意度≥85%。

4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

总计200+10
评审人员:
备注:⒈评审实行得分制,每一项目得分不超过其分值,不倒扣分,附加分另计。

⒉申报前三年经鉴定确认发生二级以上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医疗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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