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完整招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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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制度(初稿)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公司的招聘流程,提高行政人事部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依据《劳动法》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方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福建省嘉晟建设集团后勤总部公司员工的招聘管理。
三、原则
3.1 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人岗匹配”、“先内后外”、“不超编”等原则,根据工作分析结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目前人力资源状况开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机制更加科学、合理的原则。
3.2 公开招聘原则:
公司所有职位需求实时公布,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内聘或外聘。
3.3内聘优先原则:内部提拔和培养是公司用人原则,只要可以内部培养,则优先考虑内聘;
3.4 按岗需要原则:是对招聘计划质的要求。人力资源缺乏
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需明确要求、岗位需求与目标,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并为招聘渠道的选择提供前提。
3.5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则:即对所需人才可能适用的招聘方法进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选择的招聘渠道有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委托劳务公司招聘、大型招聘会、互联网招聘等。
3.6责任分解原则:在审核应聘人的过程中,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各自优势在审核的内容上进行明确分工,使审核结果尽可能地真实。
3.7考核原则: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进入公司的员工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4.1 入职公司员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4.1.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1.2经区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4.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4.2.1法律限定和政府规定不能录用者;
4.2.2曾被公司辞退、开除者(视具体情况而定);
4.2.3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以达到被录用者;
4.2.4患各种疾病未治愈者;
4.3 特殊情况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
五、招聘职责与权限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招聘职责和权限如下:
5.1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5.2 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5.3 确定公司招聘计划,并制定与之匹配的招聘策略。
5.4 负责公司各岗位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规范与控制。
5.5 根据公司薪酬政策,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拟录人员的工资待遇,报批后执行。
5.6 跟踪、考察新招聘员工的正常工作表现,及时提出试用期转正、辞退等的处理意见。
5.7 将新招聘人员信息报人事档案专员备案并及时更新人事信息数据。用人部门应积极参与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工作,同时应根据行政人事部安排,积极参与其他部门对口专业人员的招聘活动。其招聘职责如下:
5.7.1 根据工作分析结果,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建立岗位胜任力素质模型,为员工招聘提供基础依据。
5.7.2 根据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人员需求计划,需求计划中应包含明确的岗位描述、任职资格
条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5.7.3 根据本部门岗位招聘需求,积极搜寻公司内、外部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推荐。
5.7.4 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安排,选择业务能力强、对拟招聘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等有深入理解,并有一定面试、甄选技巧的人员参与招聘工作。
5.7.5 对候选人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测评。若有关于业务、技术能力考察的笔试内容,则须负责相关笔试试题的命题、阅卷工作。
5.7.6 配合行政人事部完成对试用期内员工评估及员工转正申请的考核意见
六、招聘细则
6.1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可采用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渠道。为提高员工对公司的积极性、忠诚度和满意度,公司原则上采取以内部招聘为主、外部招聘为辅的政策,同时根据岗位特点、人才需求数量、新员工到位时间和招聘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
6.1.1内部招聘
在尊重用人部门、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
招聘。
6.1.1.1内部招聘对象
内部招聘对象的主要来源由有提升、工作轮换等员工。内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荐法(经本公司员工推荐)、公告法(使全体员工了解岗位空缺,通过竞聘选拔)等。
6.1.1.2内部招聘公告
行政人事部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名称及任职要求,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并由行政人事部通过公告栏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6.1.1.3公司管理岗位可试行竞聘方式
经各用人部门申请,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可对空缺岗位进行竞聘。
6.1.1.4筛选
行政人事部将参考申请人和空缺职位的相应上级主管意见,根据空缺岗位的任职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行政人事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候选人所在部门领导及空缺岗位部门领导同意后生效。
6.1.1.5调岗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行政人事部开办的《内部调动通知书》到新部门报到。
6.1.1.6内部招聘管理
内部进行招聘,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空缺岗位部门协助,如内部招聘不能满足岗位要求时进行外部招聘。
6.1.2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行政人事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6.1.2.1外部招聘渠道
员工推荐:公司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行政人事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网络招聘:通过公司指定的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电话预约面试;
6.1.2.2外部招聘管理
行政人事部统一协调各部门的外部招聘工作,包括整体宣传、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联系、外出招聘人员的组织等。
6.2招聘流程
6.2.1提报招聘需求:
因工作、生产和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增加用人,由各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安排招聘。
6.2.2 招聘的实施
6.2.2.1招聘部门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由其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组织;招聘部门负责人(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