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档案室工作制度.doc
病理人员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病理人员个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病理科所有病理人员个人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收集1. 病理人员个人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等。
(2)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职务、工作业绩等。
(3)培训、进修情况:培训时间、培训单位、培训内容、培训成果等。
(4)科研成果:论文、专利、专著等。
(5)获奖情况: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等。
(6)其他相关材料。
2. 档案收集渠道:(1)病理人员个人申报。
(2)科室领导推荐。
(3)人力资源部门提供。
四、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构、篡改。
(2)完整性:档案应全面反映病理人员的个人情况和工作经历。
(3)连续性:档案记录应保持连续性,不得中断。
(4)规范性:档案格式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2. 档案整理步骤:(1)收集档案材料。
(2)分类整理档案材料。
(3)填写档案目录。
(4)装订成册。
五、档案归档1. 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档。
(2)准确性:档案归档应准确无误。
(3)安全性:档案归档应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归档流程:(1)科室负责人审核档案。
(2)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
(3)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4)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
六、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密性:档案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
(2)安全性:档案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防潮、防虫、防鼠的环境中。
(3)完整性: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2. 档案保管措施:(1)设置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2)实行档案借阅制度,严格控制档案借阅。
(3)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七、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档案利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确保病理科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所有病理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病理科主任负责病理科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
2. 病理科档案管理员负责病理科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
3. 病理科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室病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病理科档案收集范围包括:病理切片、病理报告、病理讨论记录、病理资料、病理照片、病理录像等。
2. 档案收集要求:(1)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
(2)档案资料应按时间顺序排列,编号归档。
(3)档案资料应使用规范的术语和格式。
3. 档案整理要求:(1)病理切片、病理报告等纸质档案应按照病理号顺序排列,编号归档。
(2)病理资料、病理照片、病理录像等电子档案应按照病理号、日期、内容等进行分类、命名、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病理科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柜中,避免阳光直射、潮湿、虫蛀、鼠咬等。
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档案借阅:(1)借阅档案需填写《病理科档案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人、借阅目的、借阅时间等信息。
(2)借阅人需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遗失档案。
(3)借阅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如需延长,需经档案管理员批准。
4.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经病理科主任批准,并填写《病理科档案销毁登记表》。
(2)销毁档案时,应由档案管理员和病理科主任共同监督,确保档案资料全部销毁。
六、档案信息化管理1. 病理科应建立病理科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2. 档案数据库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数据库进行维护,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病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病理科必须建立完整的病理资料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完善病理资料档案登记本。
2、病理资料档案包括:原始标本(其中原始标本的保存期限依标本种类不同确定相关保存期限)。
病理科制作的原始玻片、蜡块、病理检查申请单、病理结果报告单。
3、各种病理检查的文字资料应按时间或类别装订成册保存。
4、档案保存期限:门诊患者为送检后15年;住院患者为送检后30年。
5、常规活检、快速活检、尸检病理诊断的原始组织学切片以及查见肿瘤细胞或可疑肿瘤细胞的玻片都必须归档管理,妥善保存。
6、患方人员申请借用有关患者的切片时,须按医院规定办理借片手续。
借片人员须:
(1)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由病理科保留其复印件;
(2)填写借片申请单并签名;
(3)支付规定的借片押金。
7、病理原始切片一般不予外借,如确需外借,应按医院管理程序批准后方可借出。
外院会诊仅借出相关病历复制片。
8、病理科因故不能向患方借出切片时,由双方按医院管理程序协商解决病理学会诊问题,可酌情进行远程病理会诊。
9、蜡块原则上不外借,必要时,病理科可向患者提供白片,受
理会诊的病理科确需有关病理检查蜡块时,按医院管理程序协商解决。
10、本制度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
医院病理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病理科的管理,提高病理诊断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理诊断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的所有工作人员、病理诊断设备、病理标本、病理资料等。
第三条病理科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四条病理科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病理科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病理科下设病理诊断室、病理切片室、病理档案室、病理技术室等部门。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病理诊断室:负责病理标本的接收、制片、染色、显微镜观察、诊断报告的撰写和审核。
(二)病理切片室:负责病理切片的制作、保存和供应。
(三)病理档案室:负责病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
(四)病理技术室:负责病理设备的维护、保养、更新和技术培训。
第三章病理标本管理第七条病理标本的采集、保存、运输和送检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八条病理标本的采集应准确、规范,避免污染和损伤。
第九条病理标本的保存应采用低温、干燥、防潮、防霉等措施,确保标本质量。
第十条病理标本的送检应及时、准确,并附有完整的病史、检查结果等信息。
第四章病理诊断管理第十一条病理诊断应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
第十二条病理诊断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基本信息;(二)标本来源、类型、数量;(三)诊断结果;(四)诊断依据;(五)建议治疗方案。
第十三条病理诊断报告应由两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病理医师共同审核签字。
第五章病理技术管理第十四条病理科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理诊断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
第十五条病理科应定期对病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第十六条病理科应建立健全病理技术档案,记录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技术人员培训等情况。
第六章病理档案管理第十七条病理科应建立健全病理档案管理制度,对病理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和查询。
病理科工作制度

病理科工作制度一、病理室制度1.送检活体组织标本,应及时用固定液固定,注明姓名、年龄及科别,连同申请单及时送病理科。
病理申请单上项目应逐项、仔细、认真填写。
2.送检脏器和较大标本,不得任意切开和翻转,避免破坏解剖关系。
对较小病灶应加以标记,不同部位的组织应分开装,并加以说明3.送检的体液,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病理科。
4.活体组织检查一般于五日内取报告,特殊疑难少见病例适当延期。
5.各类普查及有关科研材料需做病理检查者,应事先与病理科联系,共同协商解决。
6.院内外借片,按《病理科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二、活体组织收检,取材工作制度1.收检标本时,注意送检单所标明的标本是否与实物相符。
如不相符,应立即与送检医师联系。
符合要求的标本,方可进行编号登记。
2.切取标本时,必须核对编号,姓名和标本,肉眼窥察前,必须了解送检单上所记载的病史,标本采取的部位,手术范围和检验要求。
3.新鲜手术标本,因组织较为松软,不易切取,可选切成较大组织块固定后修切。
14.在每一标本切取终了后,必须冲洗刀剪等用具,以免相互净化。
全部切取后,必须收拾整顿台面,干净用具,并放入消毒液中。
5.切取的全部标本连同登记的组织块数,一并交技术室制片,并交接清点。
三、活体组织病理检查报告制度1.病理医师收到切片后,应核对组织切片数目是否与切送组织相符,切片内容与送检组织是否相符。
如不相符,应立即与技术室有关人员联系。
2.镜检前应详细阅读送检单上的病人年龄,性别,病史,各种检查结果,手术发现和临床诊断,并复查肉眼观察描述,必要时再行大体标本观察。
3.如该病例以前曾在本科做过病理检查,应复查原切片,并与本次切片的病变加以比较。
4.综合切片中各种变化,结合肉眼观察及病史,由病理医师作出病理诊断并签名。
5.对疑难病例,由上级医师进行复检,如仍有疑难问题不能决定时,待阅文献或进行讨论后再行决定。
6.报告书所列各项,必须填写清楚。
病理诊断的书写应准确无误,标点符号正确并签名。
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等。
第三条病理科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可利用性等原则。
第四条病理科档案管理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医院设立病理科档案室,负责病理科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病理科档案室设主任一名,负责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设档案管理员若干名,负责具体档案管理业务。
第七条病理科档案室主任职责:1. 负责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制定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 组织开展病理科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提供利用等工作;4. 负责病理科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5. 定期向医院档案管理部门报告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病理科档案管理员职责:1. 负责病理科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提供利用等工作;2.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工作;3.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4. 完成档案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病理科档案收集范围:1. 病理科日常工作文件、资料、报告等;2. 病理科设备、仪器、试剂、耗材等相关资料;3. 病理科科研项目、学术活动、培训等相关资料;4. 病理科与其他科室、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5. 病理科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病理科档案收集要求:1. 收集的档案必须真实、完整、准确;2. 收集的档案应分类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3. 收集的档案应按照规定期限归档。
第十一条病理科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年代、事由等进行分类;2. 按照档案编号、顺序进行排列;3. 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编制索引;4. 对档案进行装订、打包、编号。
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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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病理科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病理科资料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病理科资料档案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病理科所有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病理科主任负责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的总体工作,对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负总责。
2. 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员负责病理科资料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
3. 病理科全体人员应积极配合资料档案管理员的工作,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资料档案的归档和借阅工作。
四、档案分类1. 按档案性质分类:分为文书档案、技术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等。
2. 按档案内容分类:分为病案、病理诊断报告、病理切片、病理图片、病理教材、病理会议记录、病理科研资料等。
五、档案收集1. 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及时收集各类资料档案。
2. 病理科全体人员应按照规定,及时将工作中形成的资料档案报送资料档案管理员。
3. 收集的资料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六、档案整理1. 资料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档案分类,对收集到的资料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
2. 编目时,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为每份档案编制档案号、档案名称、档案内容、档案形成时间等信息。
3. 整理时,应保持档案的顺序、完整、整洁。
七、档案归档1. 资料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整理的要求,将资料档案归档。
2. 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登记表,登记档案名称、档案号、档案数量、归档时间等信息。
3. 归档后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号顺序排列,妥善保管。
八、档案保管1. 资料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性质、内容、保管期限等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保管。
2. 保管档案时应保持档案的清洁、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
3.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九、档案借阅1. 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登记表,登记借阅人、借阅时间、借阅目的、档案名称、档案号等信息。
病理科工作制度电子册

病理科工作制度电子册病理科是医院重要的技术科室,主要负责对临床送检的病理标本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为临床治疗提供重要的病理依据。
为了确保病理科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病理诊断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人员管理1.1 人员准入制度病理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资格和经验。
新入职人员需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病理科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影响病理诊断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1.3 医师人才培养计划病理科应有计划地进行医师人才培养,提高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4 医师专业水平定期考核制度病理科医师应定期参加专业水平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5 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进修、实习人员需经过病理科同意,由科室负责人安排指导教师,进行规范化培训。
1.6 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病理科应建立健全工作人员档案,内容包括个人资料、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
1.7 值班制度病理科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临床紧急病例的及时诊断。
二、设施与设备管理2.1 设备管理制度病理科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2 实验室设备检测、维护制度病理科实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3 办公用品、耗材及试剂管理制度病理科应建立办公用品、耗材及试剂的采购、使用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物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三、标本管理3.1 病理项目种类病理科应根据医院需求开展相应的病理项目,并及时更新项目目录。
3.2 标本运送制度病理科应制定标本运送制度,确保标本在运送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3.3 标本交接制度病理科应建立标本交接制度,明确标本交接的责任人和流程。
3.4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病理科应制定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确保不合格标本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理。
四、分析前质量管理4.1 取材室管理制度取材室应保持干净、整洁,严格执行取材操作规程。
病理科工作制度

病理科工作制度一、总则病理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对临床送检的病理标本进行诊断和鉴别诊断,为临床治疗提供可靠的病理依据。
为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病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架构1. 病理科设主任一名,负责病理科的全面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 病理科分为诊断组、技术组和行政组,分别负责病理诊断、技术操作和行政管理工作。
3. 病理科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病理医师、技术员和辅助人员。
三、工作流程1. 接收标本:病理科收到临床送检的病理标本后,应及时核对标本信息,确保标本完整、清晰。
2. 制备切片:技术组根据标本类型和要求,进行取材、切片、染色等制备工作。
3. 病理诊断:诊断组病理医师认真阅读切片,进行病理诊断和鉴别诊断。
4. 报告签发:病理医师完成诊断后,应及时签发病理报告。
5. 档案管理:病理科对诊断报告和病理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四、工作制度1. 病理诊断:(1)病理诊断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病理医师完成。
(2)病理医师应具备三年以上的临床病理工作经验,方可签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理报告。
(3)病理医师在诊断前,必须核对申请单和切片是否相符。
(4)病理医师应认真阅读申请单上所有填写的内容,对于不清楚的内容及时联系送检医师。
(5)病理医师在阅片时必须全面,不要遗漏病变。
(6)病理医师遇到疑难病例,交于上级医师会诊,并做相应记录。
(7)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不符时,涉及到病变部位或病变性质,需重新审查。
2. 病理报告:(1)病理报告应准确、清晰、规范,表述简洁明了。
(2)病理报告应包括病理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等内容。
(3)病理报告签发人应具备相应资质,签发人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 病理资料管理:(1)病理科应对病理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
(2)病理资料包括病理切片、诊断报告、临床资料等。
(3)病理资料的归档、借阅、销毁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病理切片、蜡块、纸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标准版)

病理切片、蜡块、纸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1.病理科设立病理档案资料室。
2.病理档案资料(包括病理检查资料的归档、借用和归还手续等)由专人管理。
其它任何人不得私自提取或借出病理档案资料。
3.常规活检、手术中快速活检、细胞病理学检查和尸检等的文字资料、非文字资料(组织的石蜡包埋块、切片等)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均为有价值的医学资料,皆由病理科按照本制度制度妥为保存。
4.各种病理学检查的文字资料按编号,每200张装订成一册至少保存15年。
5.病理蜡块以及切片按序号归档至少保存5年。
医院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病理资料是重要的医学资料,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
二、送检的标本均必须进行登记、编号,病理申请单的病理编号为连续性编序。
三、送检单应及时清点、归类、整理,按病理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入柜。
在切片进入档案室时必须与医师当面清点,并作记录。
四、加强对病理档案的保存和管理,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所有病理登记本、病理诊断申请单、应长期保存。
组织切片和蜡块保存期为:门诊患者为送检后15年。
住院患者为送检后30年。
阴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年,组织标本保存期限为报告发出后2周。
五、如用计算机管理的,必须有文字打印材料及资料备份(以光盘刻录为佳)。
六、切片外借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由病理科保留其复印件;填写借条并签名;支付规定的借片押金(待归还切片时退还)。
病理科应将该例全部切片取出,经本科室医师核对原诊断及切片无误时,方能借出。
切片归还时,借片人应出示会诊单位的会诊意见及会诊医师签名,以便意见不一时相互联系研究。
所借出切片应于一个月内如数归还,如逾期不还,没收押金,如切片破损,按破损张数酌情收取赔偿费,并承担相应责任。
所有缺损切片应及时予以重新制片补足之。
蜡块原则上不外借,必要时可由病理科向患者提供未经染色的切片(通称白片)。
并按规定收费。
登记簿及送检单不能出借,但允许来科室查阅或摘抄。
病理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病理档案的管理,确保病理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医疗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病理档案由病理科负责管理,设立病理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2. 病理科主任对本单位的病理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定期检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病理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存、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档案收集1. 病理档案包括组织学病理检查、细胞学病理检查、尸体解剖等所有文字资料、非文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 档案收集范围:组织病理诊断原始检查申请单、蜡块和组织切片;细胞病理诊断原始检查申请单、细胞涂片和细胞蜡块;尸体解剖的所有文字资料、图像、图片资料、组织切片和蜡块;科室接收的大体标本、组织切片和细胞涂片;病理资料:计算机数据库资料及其他电子信息资料。
3. 档案收集要求:所有病理资料应齐全完整,按年度、类别、病种进行分类整理,并由专人负责归档。
四、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科学、系统、规范的原则,保持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2. 档案整理包括以下内容:(1)档案分类:按照病理档案的性质、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建立分类目录。
(2)档案编号: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唯一性。
(3)档案装订: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装订方式,确保档案的整齐美观。
(4)档案目录编制: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码、日期等信息。
五、档案鉴定1. 病理档案鉴定工作由病理科主任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协助。
2. 鉴定内容包括: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利用价值等。
3. 鉴定结果分为:保存、销毁、转存等。
六、档案保管1. 病理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安全存放: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火、防盗的专用库房。
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病理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病理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病理科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理科档案是医院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组织学病理检查、细胞学病理检查、尸体解剖等所有文字资料、非文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条病理科档案管理应遵循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病理科档案由病理科负责管理,设立病理科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五条病理科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病理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2. 参与制定病理科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3. 对病理科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检索系统;4. 对病理科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和编目,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5. 指导和监督病理科其他人员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病理科档案收集范围:1. 组织学病理检查、细胞学病理检查、尸体解剖等所有文字资料、非文字资料;2. 病理诊断原始检查申请单、蜡块和组织切片;3. 细胞病理诊断原始检查申请单、细胞涂片和细胞蜡块;4. 尸体解剖的所有文字资料、图像、图片资料、组织切片和蜡块;5. 科室接收的大体标本、组织切片和细胞涂片;6. 病理资料:计算机数据库资料及其他电子信息资料。
第七条病理科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2. 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核实、鉴定,确保档案的准确性;3. 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病理科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等;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病理科档案利用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和程序办理档案查阅手续;2.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3. 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带走或复制档案资料。
医院病理科工作制度

医院病理科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保证病理诊断质量。
二、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认真开展室内质控,建立科室质控管理小组,定期检查并由专人负责。
三、加强对病理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其中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5年,阴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年、组织标本保存期限为报告发出后2周。
四、按照病历管理和会诊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病理切片、涂片等资料的借阅和会诊制度。
五、加强对病理诊断报告的管理,有效保护患者隐私,并负责对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提供解释说明。
六、对开展的各项技术或检测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七、制定病理诊断差错的识别、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差错,分析产生的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八、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受、储存、处理、病理诊断、报告发放以及试剂、耗材、仪器使用和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结果等内容。
九、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办法及办法的规定,做
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十、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十一、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十二、按照卫健委有关规定做好和加强有害样品损害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十三、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并按照规定处理有害化学液体。
十四、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一、病理科工作制度1、病理科应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病理诊断及相关的医疗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接收来自医院各科室的病理标本,认真核对标本信息,确保无误。
4、对标本进行规范的取材、固定、脱水、包埋、切片、染色等处理,保证制片质量。
5、病理医师应认真阅片,结合临床资料,做出准确的病理诊断。
对于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会诊或进行院外会诊。
6、及时发送病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准确、完整、清晰,符合医疗文书规范。
7、做好病理资料的归档和保存工作,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8、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及时解答临床医师的疑问,为临床治疗提供有力支持。
二、病理科标本接收制度1、设立专门的标本接收窗口,由专人负责接收标本。
2、接收标本时,应仔细核对申请单与标本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送检科室、标本类型、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如无申请单、标本容器错误、标本量不足、标本固定不当等)应及时与送检科室联系,说明情况,要求重新送检。
4、对接收的标本进行详细登记,包括接收时间、患者信息、标本类型、数量等。
5、标本接收人员应在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标本接收情况。
三、病理科标本取材制度1、取材前,病理医师应仔细阅读申请单和相关临床资料,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送检目的。
2、取材时,应在清洁、通风良好的取材台上进行,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3、对标本进行仔细观察,确定取材部位和数量,遵循规范的取材方法,保证取材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4、取材过程中,应避免挤压、损伤组织,保持组织的原有形态和结构。
5、对取材后的组织块进行编号和标记,注明患者姓名、标本编号、取材部位等信息。
6、取材结束后,及时清理取材台和工具,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病理科制片制度1、制片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制片,包括脱水、透明、浸蜡、包埋、切片、染色等步骤。
病理技术室规章制度

病理技术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理技术室管理,提高技术室工作效率,保障病理诊断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病理技术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医师、护士等。
第三条病理技术室是医院重要的诊断科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牢记“病理即生命,技术室即神圣”的工作宗旨,各尽其责,共同维护病理诊断质量。
第四条病理技术室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保守病人隐私和病理信息,不得将病理结果泄露给无权查看的人员。
第五条病理技术室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完成病理标本的制片、染色等技术工作,保证制片质量和染色效果。
第七条医师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病理诊断工作,及时准确地对病理标本进行分析,做出诊断结果。
第八条护士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技术人员和医师开展工作,保障病理标本的安全传递和记录管理。
第九条病理技术室主任负责全面管理病理技术室工作,并对病理诊断质量负最终责任。
第十条病理技术室主任应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人员和医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病理标本接收后,应及时进行标本登记和编号,确保标本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技术人员应根据医师的要求进行病理标本的制片和染色工作,确保操作规范和质量可控。
第十三条医师应在接收病理标本后,及时进行详细的观察和分析,确保对病理标本进行准确诊断。
第十四条技术人员应定期对设备和试剂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试剂质量稳定。
第十五条病理技术室应建立完善的病理标本存档管理制度,确保标本信息的安全存储和可追溯。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病理技术室工作人员应遵守上下级关系,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十七条病理技术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保障技术室内部卫生和安全。
第十八条病理技术室工作人员应礼貌待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病理技术室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医院的质控工作,定期参加相关评审和检查。
医院病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病理档案的管理,确保病理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病理档案的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病理科所有病理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理档案是医院病理诊断、科研、教学、临床工作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医院应高度重视病理档案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病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病理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二章病理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病理档案的收集范围:1. 病理诊断报告;2. 病理切片、涂片、细胞学检查报告;3. 病理讨论记录;4. 病理诊断、科研、教学、临床工作的相关资料;5. 其他与病理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五条病理档案的收集要求:1. 收集的病理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 收集的病理档案应分类、编号、归档,便于查阅和管理;3. 收集的病理档案应定期检查、核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病理档案的整理要求:1. 病理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标准进行分类、编号、归档;2. 病理档案的目录、索引、摘要等应齐全、准确;3. 病理档案的装订、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三章病理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病理档案的保管:1. 病理档案应存放在符合国家档案保管标准的档案库房内;2. 病理档案的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3. 病理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病理档案的利用:1. 病理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2. 病理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登记备案;3. 病理档案的利用不得损害患者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章病理档案的销毁第九条病理档案的销毁:1. 病理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2. 病理档案的销毁前,应进行审核、登记,并报医院领导批准;3. 病理档案的销毁应采用焚烧、化浆等方法,确保档案的彻底销毁。
病理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理档案管理,确保病理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理档案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临床诊断、病理诊断、医学研究和教学的重要依据。
病理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病理科及其相关人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病理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设立病理档案室,负责病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病理档案室主任负责病理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病理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病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三)负责病理档案的保密工作;(四)组织病理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五)负责病理档案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六)负责病理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病理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二)熟悉病理档案管理业务;(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病理档案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所有病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准确性:收集的病理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及时收集病理档案,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八条病理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病理档案的分类、编号、排列顺序进行整理;(二)病理档案应当装订整齐、牢固,封面应当清晰、完整;(三)病理档案的目录应当详细、准确,便于查阅。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病理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室应当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二)病理档案应当分类存放,编号管理,便于查阅;(三)病理档案的借阅应当办理借阅手续,并按规定归还。
第十条病理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病理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保护隐私:病理档案的利用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三)合理利用:病理档案的利用应当符合临床诊断、病理诊断、医学研究和教学的需要。
医院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病理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病理资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标明年份、编号,集中分类归档。
需要长期或定期保存的病理资料包括:病理申请单、送检标本、组织蜡块、组织切片、涂片、病理检查登记等,以及由于规范要求或特殊原因需要长期或定期保存的资料。
2.对送检病例采用计算机录入登记,并保留相应的纸质登记本。
收检病例后应及时编号登记,在做出病理诊断后应将诊断及时登记(纸质登记本可在年度结束后计算机打印,并装订成册)。
3.各类送检申请单应及时清点,归类,按年份和顺序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医生发出病理报告后,应及时清点、整理切片,按编号放入凉片盒(柜),充分干燥后置入切片橱内保存。
4.蜡块制片后,应及时蜡封,并按顺序放入蜡块橱内,蜡块号应向上,蜡块抽屉(盒)及蜡块橱标明起止号码,以便于查找。
注意防止霉变与虫蛀。
5.登记簿及送检单一律不外借,需要时允许在科内查阅。
6.因治疗需要借片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借片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7.大体标本、蜡块、冰冻切片原则上不外借,必要时可向患方提供未经染色的切片(白片),受理会诊单位病理科若确实需要有关病例检材蜡块,可由有关病理科双方协商解决。
8.生物安全记录及资料应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标本保存及处理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9.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5年,阴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年,10.组织标本保存期限为报告发出后2周。
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医院有关部门及科主任批准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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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档案室工作制度1
病理科档案室工作制度
一、病理科档案管理室组长:孙静
成员:宋梦圆唐裕丹
二、岗位职责:
1.档案室库房(含资料室),实行专人负责整理,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含资料室),确因工作需要而进入库房的,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档案室进行查阅。
2.档案库房要备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霉、防鼠等项安全设备和安全措施。
3.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走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确保畅通无阻。
4.档案库房要做好清洁卫生,下班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5.每年年末要对库房档案进行一次清点,核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对破损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复制。
6.档案排列要合理有序,按循序从下至上,从左至右排列上架。
对归还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归档,以免丢失和损坏。
7.不定期对库房“八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找,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
8.档案室配备的各种设备,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按规程操作和维护,使其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9.要保持档案设备清洁卫生,定期清理灰尘及污秽物。
10.档案设备是档案室管理的专用品,任何人不得移作它用。
11.档案管理人员下班前,要注意检查设备的电源的关闭,确保设备的安全。
12.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
13.统计数据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做到准确、可靠。
14.档案管理人员对收集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整理登记、编号入册。
15.档案管理人员对每年需要装订的档案,要及时清理分类,及时装订,对装订前后的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
16.本标准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与考核。
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管理内容。
17.定期检查库房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病理资料借阅制度
1、患者因转诊或外地会诊需要借片者,须填写借片条,由专人负责办理借片手
续,每张切片收押金100元。
2、借片期限:本地区90天,本地以外地区120天。
超出借片期限每天每张切
片加收罚金10元。
3、凡损坏或丢失切片者,概不退回押金并加倍赔偿。
4、蜡块为科室无法复制的重要档案,一般不外借;会诊单位确需借蜡块时,在
归还所借切片后可以借出,每个蜡块收押金100元,凡损坏或丢失蜡块者,概不退回押金并加倍赔偿,借蜡块期限同借片期限。
5、为加强交流,请在归还切片(或蜡块)时,将会诊单位病理诊断(会诊报告)
复印一份交本科存档,如会诊单位未发会诊报告,敬请会诊者将会诊结果填入下表并签名盖章。
凡会诊未告知结果者概不退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