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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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xx路xx花园x栋xx室第四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xxxx,xx的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贰个。

1甲方:张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地址:2乙方:周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地址: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 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 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 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农业公司章程(3篇)

农业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金额]万元。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经营范围,如:农业技术研发、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观光服务等]。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人数]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三)依法转让其出资;(四)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的股份;(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按照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遵守公司章程;(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九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召开。

(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召开,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召开。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以土地、农业产品、农业科技为主要业务对象,依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XXX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为XXX Agricultural Co., Ltd.,公司的住所为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畜牧业、养殖业、渔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等。

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五条公司的股东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股东的最低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六条公司的股权由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持有,每股的面值为人民币XXX元。

第七条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决策权,股东的利润分配比例与出资比例相同。

第八条股东可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但需提前向其他股东和公司提出书面通知并经过同意。

第九条公司有1位或多位监事,股东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权力机构第十条公司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公司的董事会由5位董事组成,其中1位为董事长。

董事会的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战略、管理方针、重大投资和合作事项等。

第十二条公司的监事会由3位监事组成,其中1位为监事长。

监事会的职责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公司设有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十四条公司设有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市场销售部门、生产运营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

第四章股东会议第十五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议,由公司所有股东组成。

第十六条股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经理召集,并提前7天向股东发出通知。

第十七条股东会议的议题包括:公司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的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讨论、董事、监事的选举和许可证办理等。

第十八条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股权总额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所通过。

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

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

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科技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和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业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并贯穿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之中。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须得到董事会的批准,并在整个公司内部公布。

第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遵守本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工作中。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农业科技公司设有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市场营销部、研发部、生产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和战略规划。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第八条包括市场营销部、研发部、生产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在内的职能部门各自负责公司的市场开发、技术创新、生产制造、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招聘等工作。

第九条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协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目标而努力。

第十条公司设有总技术工程师、市场总监、生产总监等职位,负责各自部门的工作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公司制度第十一条公司的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的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做到廉洁奉公,勤勉尽职。

第十三条公司的员工应当尽职履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公司的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要求,绝对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十五条公司的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内部的和谐氛围,积极配合同事,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公司绩效考核第十六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评定。

第十七条公司的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两种,旨在及时发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奖惩和工资涨幅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绩效考核档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发展进行全面的记录和分析。

农业公司章程制度

农业公司章程制度

农业公司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业公司章程制度的制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农业公司章程制度是公司的基本规范,对于公司的组织架构、决策程序、经营管理、员工权益等方面提供具体规定。

第三条公司章程制度的修改需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双重审批,但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由董事会及时调整。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室。

第五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带领,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预算等重要事项。

第六条监事会是董事会的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章程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带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八条公司决策采取多数表决的方式,其中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股份转让等重大事项需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双重审批。

第九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需要提前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

第十条决策会议需要有议事记录,涉及重大事项时需要保存会议记录和决策依据。

第十一条决策结果需要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决策产生后要及时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通报和解释。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依法办事,遵循市场原则和专业化管理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财务预算等。

第十五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

第十六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

第五章员工权益第十七条公司要遵守劳动法规,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十九条公司要建立员工参与决策的机制,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公司要建立员工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二篇)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二篇)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建设,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保护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o., Ltd. 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中国(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所在地”)。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实验研究;农业技术开发;农业科学普及;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投资等。

第二章公司的股东第四条公司资金由股东出资设立,并按照股份比例享有公司权益。

第五条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为准。

每个股东有权以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

第六条公司股东的股份可以以货币形式或其他形式出资。

第七条股东每年应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向公司缴纳的股东会费。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架构第八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九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主要事务的决策权。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决策。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是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章股东大会第十二条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包括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其他有效形式。

通知内容应当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要求等。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表决,并得到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等。

第五章董事会第十六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

农业公司章程范文

农业公司章程范文

农业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农业公司的运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业公司是指以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村经济开发等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与公司独立资产承担风险。

第三条农业公司的名称应当包含“农业”二字,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农业公司的营业范围涵盖种植、养殖、渔业等与农业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农业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由股东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认缴,认缴额度应当明确,并向工商部门备案。

第六条农业公司的经营年限不超过50年,经过股东会决议可以延长。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七条农业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八条股东大会是农业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九条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审议通过董事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和罢免董事会成员等。

第十条董事会是农业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重大投资和财务决策等。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农业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等组成。

第十三条监事会的职权包括:监督董事会的工作、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审查重大合同等。

第十四条农业公司的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命,主要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公司股权第十五条农业公司的股权可由股东以货币或实物形式认购,认购的股权应当明确,并向工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农业公司的股东名册由农业公司负责管理,并定期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

第十七条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讨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优先向其他股东转让。

第十八条农业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提供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报告等信息。

第四章公司财务第十九条农业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按期编制财务报表。

农业公司章程制度

农业公司章程制度

农业公司章程制度农业公司章程制度1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现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希望公司各员工认真履行:1、所有员工应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上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串岗、离岗、无故脱岗、睡觉。

员工确实有事不能正常上班或需离岗者,应向上级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休假或离岗,事后应及时销假。

3、对所负担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4、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工作时间禁止赌博、下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禁在禁止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严禁酒后上岗、在岗饮酒,中午不可饮酒。

7、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但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8、同事间要和睦相处,团结合作,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9、保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将公司财物或资源居为己有。

10、材料采购采用预报申请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填写材料采购清单,要如实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用途、金额等,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后采购。

11、材料采购时采购人员应了解产品质量、性能、规格、厂商信誉、价格等情况,择优择廉选购。

12、报销采取实报实销制度。

公司员工所有报销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将发票粘贴在《费用报销审批单》后面;《费用报销审批单》上应详细填写日期、用途、金额、单据及页数,并在“报销人”处签名或盖章,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所有支出凭证在完成上述程序后,报送总经理审批;以上手续必须在10日内办理完毕。

13、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财务借支的必须事先填写借支单,并注明借支原因和借支金额,报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应在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账或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报销或退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将从本人工资性收入中如数扣回。

14、所有入库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账册。

农业公司章程

农业公司章程

xx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xx经济作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省__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____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万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1.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4.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5.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剩余财产。

农业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农业科技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确保公司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本部门工作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相一致。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招聘、选拔、培训等方式,优化员工队伍结构。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经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收支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公款私存。

第五章生产与技术研发制度第十五条公司生产与技术研发工作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生产部和技术研发部,分别负责生产管理和技术研发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参与技术研发,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六章营销与客户服务制度第十九条公司营销工作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营销部,负责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客户服务等营销工作。

第二十一条公司实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收集客户反馈,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

第七章安全生产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如何制定?下面就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由***和***共同出资设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对养殖业的投资,农业技术开发、转让,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研究、转让,林业机械种植、机耕、挖穴,花卉、不再分包装种子、肥料、农业机械、农具、农副产品(除粮油)的销售。

(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泰安金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泰安金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泰安金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程序化制度化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度成品检验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产品存放及出库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没有质量就没有数量。

没有质量也就没有效益。

一、有机肥料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NY525-2011标准的各项指标。

二、产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15063-2001、GB18877-2002、GB8569-88及GB18382-2001的规定。

缝包时应把包口理齐,然后整齐地缝好。

缝线针脚要整齐、密实、跳线等不符合标准者,一律返回重缝。

三、产品的堆放交库各班要保证堆垛整齐,并要留出适当通道。

不能图省事,乱堆在运转设备周围。

要有专人负责清点核实产量,检查堆放情况。

四、不合格产品的处理:1、产品质量经第一次检验证明不符合质量指标时,允许作第二次检验,如仍不合格,不作第三次检验,并确定为不合格产品。

2、产品存放标记由生产车间负责,按照产品质量分别堆放,明确合格品、不合格品,树立标记牌。

凡擅自将不合格品与合格品混杂一起交库或出厂者,一律解聘。

3、不合格产品必须由厂长审核,回系统进行生产处理,未经处理不予检验,不予入库。

4、凡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构成质量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执行。

5、发现已出厂产品不合格,属于质量事故,应立即电告使用单位作适当处理,厂长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订出改进措施,同时追查责任者,严肃处理。

五、质量事故汇报制度:1、质量事故报告应由发生事故班组或个人写出书面报告,送交生产科汇鉴后报送厂长。

2、质量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项:产品名称、数量、发生事故日期、事故责任者、质量情况、主要原因、处理意见、今后措施。

3、质量事故报告期限,事故班组和个人应在七日内将质量事故报告报送安技科,由安技科送交厂长,重大事故应在三天内向有关主管部门送交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车间现场质量管理:现场操作人员根据厂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和管理等条件,并正确地运用这些条件生产出合格产品,具体要求:1、掌握产品质量的波动规律,分析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操作者、机器设备、材料、工艺方法和环境条件等)。

农业公司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农业公司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农业公司企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业公司的全体职员、股东及与合作方之间的各项事宜。

第三条农业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员工培训和人才选拔,提升企业整体素质。

第四条农业公司遵循诚信经营、质量第一的理念,努力提高农业产品的产量和品质,服务社会,造福人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农业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室,分别负责公司的决策、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的发展方向、战略规划等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七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作。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九条农业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尊重他人,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第十一条农业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注重员工福利待遇和职业素养的提升。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公司业务不受影响。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农业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及公司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预算管理、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第十五条农业公司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五章:生产管理第十六条农业公司依据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

第十七条公司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八条农业公司注重技术创新,鼓励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六章:市场营销第十九条农业公司根据市场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市场份额。

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农业科技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加强农业科技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是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组织架构1. 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等机构,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和日常经营管理。

2.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

三、员工管理1.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

2. 公司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3.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 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四、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成本核算、税务申报等工作。

3. 公司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五、研发与创新1. 公司设立研发部门,负责农业科技产品的研发、试验、推广等工作。

2. 公司鼓励员工参与科技创新,设立科技创新基金,对取得显著成果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公司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六、市场营销1. 公司设立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市场调研、产品推广、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2. 公司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拓展市场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3. 公司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公司形象。

七、安全生产1.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公司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生产安全。

八、纪律与奖惩1.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2. 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3. 公司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等相关业务。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由投资方按照合作协议进行出资。

第四条公司成立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法定代表人:XXX。

第五条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农业科技为核心,助力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理念:科技创新,服务农民,绿色发展,可持续经营。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目标:成为国内领先的农业科技公司,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农业科技产品和服务。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九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管理和监督公司的业务运营和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事项需经过董事会讨论并获得过半数董事的赞同方可生效。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经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事项需经过监事会讨论并获得过半数监事的赞同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公司依法设立经理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职责,并协助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工作。

经理由董事会选聘,经理承担公司日常业务管理任务,需要董事会授权方可向外界代表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并决定关键事项。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讨论并采取表决方式决定。

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税务法规,依法纳税并进行定期财务审计。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披露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监管要求,保证信息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三章股东权益与责任第十五条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红利,并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六条股东依法享有投票权,股东大会的决议按照股东的表决权来决定。

股东应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表决权,不得滥用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不负担无限责任。

湖北金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金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金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湖北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公司依法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六条经营范围:环保、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外货进出口。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时间是201 年8月。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时间是201 年月。

第九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四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给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行条件下,其它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股东和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董事、监事权;(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期内收支报告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向原工商行政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农业科技公司的规章制度

农业科技公司的规章制度

农业科技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公司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禁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具有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人事管理、薪酬福利、安全保卫、工作纪律、保密规定等方面。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招聘、录用规定,按照岗位要求和职责履行工作。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服从领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四条公司员工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同事,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造谣诽谤。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离职前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携带公司财物和资料离开。

第三章薪酬福利第一条公司将按照员工工作表现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合理确定员工的薪酬待遇。

第二条公司将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相关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资历等因素,提供晋升机会和培训机会,激励员工持续学习和进步。

第四章安全保卫第一条公司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工作防护和安全意识培养。

第三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操作危险设备。

第四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一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服从公司管理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不得违反工作纪律,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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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对养殖业的投资,农业技术开发、转让,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研究、转让,林业机械种植、机耕、挖穴,花卉、不再分包装种子、肥料、农业机械、农具、农副产品(除粮油)的销售。

(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第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按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鼓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第十四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以外的责任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
(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的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九条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章股权转让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并应于5天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二十七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十八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第三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一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十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批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一式四份,公司留存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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