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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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

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全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全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卫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服务和保证卫生改革发展中,推动全院惩防体系的逐步完善。

2、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全院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治本之策,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全院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3、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4、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结合起来,统一规划,条块结合,整体推进,严格管理,增强全院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性、科学性。

5、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卫生行业腐败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要部位、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关键,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行业作风建设为重点,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具有卫生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初步建立思想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反腐倡廉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和对权力运行、服务行为有效监管的机制。使全院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加强科学发展观、权力观、利益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坚持落实学习制度,每年专题安排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学习活动。完善党政负责人讲党课述廉政制度,每年至

少安排讲一次廉政党课。积极开展图片展览、影像教育、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二)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创新教育方式。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医务人员岗前培训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建立完善医德医风和反腐倡廉教育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医德医风专题教育;严格落实新闻发布制度,适时通报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加大对全院正面典型的学习宣传力度,结合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三)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法制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开展尚廉助廉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歌曲、书画、摄影、小品、等创作评选活动。

坚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岗位活动。全院先进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创佳评差”竞赛等评选表彰活动。弘扬广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体现出来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在全院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健全卫生法律法规实施的配套办法和措施。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建立医、药、护、技人员行为准则。注意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做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四)完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医疗卫生系统违法违纪行为处

分规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考核追究办法,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院委会适时将对各单位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落实情

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落实情况与单位及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结合起来,保证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加强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确保省市、县上关于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个人重大事

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

离任审计制度。发挥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的作用。

加强对各科室负责人的监督。研究制定加强医院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院领导班子在医院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考核办法,继续实施医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的科学体系。

(二)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聘用全过程的监督。

加强对卫生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行使的监督。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探索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卫生行政审批流程的实时监控。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程序,健全以执法责任追究为核心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卫生行政权力依法、公开、透明运行。

加强对各类卫生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各类卫生资金应该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权限和程序分配使用,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院委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各项监管制度,规范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程序,坚持基

金补偿公示制。每年有计划地对卫生专项经费进行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加强对公共卫生等重大卫生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评估,提高卫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评审和经费安排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健全规范政府采购的有关制度规定,加强重大项目的管理,杜绝领导干部以各种方式干预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基建工程的行为。

(三)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形式

加强党内监督。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方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推进全院党务公开,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建立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述职述廉制度,实现监督的制度化和经常化。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完善重大卫生事项社会公示、社会听证等政务公开相关配套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疫情信息、行政许可、执法监督以及重大工作进展情况等重要事项,依申请公开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相关的信息。推进全院院务公开工作。对内重点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外重点公开医疗服务和收费价格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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