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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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盘查的依据及方法简报

巡逻盘查的依据及方法简报

巡逻盘查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巡逻盘查,可以有效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本文将简要介绍巡逻盘查的依据及方法。

一、巡逻盘查的依据巡逻盘查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对一定范围内的可疑人员进行盘查,以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公安机关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盘查流程、盘查标准等,以确保盘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二、巡逻盘查的方法1. 确定盘查对象:巡逻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可疑行为、人员特征等因素,确定需要盘查的对象。

通常来说,有可疑行为、衣着不整、形迹可疑等人员是盘查的重点对象。

2. 实施盘查:巡逻民警会向盘查对象表明身份,说明盘查原因,并要求对方配合检查。

在盘查过程中,巡逻民警会检查对方的身份证件、随身物品等,并询问相关问题,以了解对方身份和活动情况。

3. 记录检查情况:巡逻民警会记录盘查时间、地点、对象基本情况、检查过程和结果等信息,以备后续查阅和审核。

4. 结束盘查:在确认对方无违法行为后,巡逻民警会结束盘查,并提醒对方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三、巡逻盘查的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盘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加强对可疑人员的识别和判断,提高盘查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 保持警觉,注意防范各种安全风险,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4. 加强与其他警种和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5. 注重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之,巡逻盘查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手段之一,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注重方法技巧和安全防范,加强与其他警种和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盘问检查

盘问检查

“盘”:盘问“查”:检查盘查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对可能具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进行盘问和检查,以发现或确认其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并及时抓捕嫌疑人的工作方法(或警务活动)。

盘问:主要针对人,是通过语言的问答形式来达到识别、判断、发现对方犯罪疑点的目的。

检查:主要是对人身的检查和对嫌疑人携带的物品及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检查,以达到发现犯罪证据,消除潜在危险的目的。

盘查的法律依据(1 盘查的法律依据(1):《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盘查的法律依据(2 盘查的法律依据(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盘查的法律依据(3 盘查的法律依据(3):《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第五条: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中依法行使以下权力:(一)盘查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检查涉嫌车辆、物品;(二)查验居民身份证;(三)对现行犯罪人员、重大犯罪嫌疑人员或者在逃的案犯可以依法先行拘留或者采取其它强制措施;……盘查的特点: 盘查的特点:(一)盘查行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二)盘查对象身份和行为的不明确性;(三)嫌疑人的反抗行为突然、多样。

盘查行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1、盘查首先要找到对象,找准对象。

不能怀疑一切,不搞人人过关。

2、弄清人的身份、事的性质、物的来龙去脉,及被盘查人与他人、他事的关系。

达到目的,即停止盘查。

放行或移交有关部门,不要纠缠不清。

盘查讲义

盘查讲义

盘查讲义(一)盘查的概念(先采用提问的方式作为开始)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第二条:盘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为维护公共安全,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而依法采取的盘问、检查等行为。

或者简单的说:指对可能具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进行盘问和对其所带物品和人身进行检查,从而发现或确认违法、犯罪行为的手段和方法。

(二)盘查的法律依据1、《人民警察法》第九条2、《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第五条3、《公民身份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一)盘查的特点1、较强针对性和明确的目的性;警察盘查的目的就是要弄清其是否具有违法犯罪的嫌疑,所以针对性枪目的性明确。

2、嫌疑人不易确定、身份不明确;警察要通过观察,发现在某些嫌疑人身上的疑点,才能确定盘查对象。

3、易遭突然反抗;在盘查时,由于盘查对象身份和行为的不明确,很容易遭到嫌疑人的突然袭击。

4、与缉捕相结合;很多时候遭遇袭击或者有犯罪嫌疑时就要对嫌疑人进行辑捕。

(二)盘查的原则1、针对性原则;我们盘查针对的是有人可疑,不是随心所欲全凭主观意识,而是要凭客观的反映和主观的分析判断。

2、目的性原则;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3、公开警察身份原则;盘查有穿制服和便衣两种形象,穿制服时要警容整齐,穿便衣时要主动向盘查对象出示人民警察证。

4、保持高度警惕性原则;由于被盘查对象随时会对盘查警察、周围群众或其自身造成危险,所以我们要由始至终保持高度警惕,我们要做到思想行为都警惕。

5、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原则;盘查时的理性、平和、文明的目的在于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从而能缓减对方有被冒犯的感觉,让对方更大程度配合我们的盘查工作。

因为任何人如果没有证据显示这个人已经违法或犯罪,他只是因觉得可疑而受到怀疑而已。

故此,对一名可疑人员首先应保持文明有礼的态度。

反之,粗暴的态度容易造成对方在语言或行为上的对抗;这与保持高度警惕性原则相结合,形成“外松内紧”。

民警巡逻盘查工作常见方法

民警巡逻盘查工作常见方法

民警巡逻盘查工作常见方法(总3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巡逻盘查工作需要巡逻民警间有良好的相互依靠,相互配合的意识,配合得当,既能有效控制嫌疑人,又能有效保护民警自身,减少不必要的伤害。

一是合理站位,明确分工。

执行盘查时,巡逻民警应明确一人负责盘问和检查,另一人负责对周围情况的观察并警戒,防止被盘查对象及同伙突然袭击,其他巡逻民警应负责对盘查对象的控制。

巡逻民警与被盘查对象应保持至少1. 5米的安全距离。

站立姿势应为两脚前后开立,侧身面对被盘查对象,右手扶在警棍或枪柄上,使身体要害部位暴露面小,而且便于拿警棍或其他警械具,也便于快速上前攻击和后退防守。

站位形式应根据巡逻民警的人数和盘查地点的障碍物情况而定。

两人时,负责主要盘查的巡逻民警应正对被盘查对象,负责控制对象的副手位于被盘查对象的右侧或背后,控制被盘查对象的右手动作;三人以上时,巡逻民警站位应形成包围形式,将被盘查对象夹在巡逻民警中间,盘查的巡逻民警正对被盘查对象,其他的巡逻民警位于被盘查对象四周负责控制和警戒。

如果周围有可利用的墙、树等障碍物,可令被盘查对象面对障碍物,巡逻民警将其围住,封住其可能逃窜的方向。

明确分工、合理站位,可使巡逻民警各司其职,发挥整体协防的功能,避免出现防守遗漏,有利于确保巡逻民警的生命安全。

二是集中精神,加强控制。

被盘查对象在对民警进行不法攻击之前总会有一些异常的举动或迹象,如面部表情紧张,两脚不停移动,不能原地站稳等。

巡逻民警在对嫌疑人进行盘查时应时刻保持对嫌疑人的警惕。

被盘查对象携带箱、包或推自行车、摩托车时,应令其人、物分离,防止被盘查对象利用这些物品或掏取凶器、武器攻击民警。

当被盘查对象的手放在兜里或插在怀中以及位于背后时,应令其慢慢放在体侧并高举过头,防止其手中藏有凶器、武器。

证件检查时,先问清被盘查对象证件放在何处,观察其放证件的部位是否藏有凶器,再令其慢慢用左手取出,递给巡逻民警,用这种反常的动作限制其袭警的可能。

公安专业知识之盘问、检查

公安专业知识之盘问、检查

公安专业知识之盘问、检查1、什么是盘问、检查《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当场盘问检查: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实施强制检查措施。

2、盘问检查适用的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限定为“违反治安秩序管理”犯罪嫌疑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3、盘问检查要求《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七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即:A、必须向被盘查人出示相应证件和表明B、执法身份,必须二人以上。

“相应证件”指什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是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使用的工作证件。

相应证件: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

4、当场盘问、检查必须在五种情形下进行A、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追捕逃犯的过程中,对行迹可疑人员、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盘问、检查;B、人民警察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可以盘问、检查;C、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的过程中,发现有行迹可疑人员或违法犯罪人员,可以盘问、检查;D、人民警察在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公共安全、保障公共秩序,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可以盘问、检查;E、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现场调查过程中,可对行迹可疑人员、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盘问、检查。

5、当场盘问、检查的内容A、询问与违法犯罪嫌疑有关的事项;B、当场检查主要是检查嫌疑人的身份证件、人身检查和随身携带的可疑物品等;C、在检查女性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身体时,必须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盘查战术(人员盘查)

盘查战术(人员盘查)
用的交通工具的检查,以达到发现违法犯罪证据, 消除潜在危险的目的。
二、盘查对象的识别
• 对人员的盘查工作实际上就是在众多盘查对象中发现和抓 获犯罪嫌疑人员。由于缺乏违法犯罪人员特征和其他情报 信息,在人员盘查中直接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概率很低。 民警只有尽可能地扩大盘查范围,加大盘查力度,才有可 能从被盘查人员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这就好比撒网捕 鱼,网撒地越大,捕获鱼的可能性也就越高。因此,必须 扩大盘查人员基数,做到盘查对象有面、有量;针对重要 路段和高危地区可以进行有针对性的地毯式高压盘查。盘 查人员的广度得以保证后,要进一步挖掘盘查人员的深度, 即盘查对象的选取。简单来说,70岁以上的老人、年幼的 孩童、体质较弱的女性都不适合被作为盘查对象,因为这 些人群的自身特质决定他们不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相 反,形迹可疑或携带可疑物品的青壮年男性应该列为重点 盘查对象。
• 怀疑被害人被要挟、劫持等情形,不敢说话,只 能以眼神、表情传递求救信息时,应当即盘查, 弄清情况,确认是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缉捕。
六、截停及告知
• 当确定盘查对象后,我们民警向盘查对象 接近时,在距其一定安全距离时,盘查员 示意其停下,然后向其敬礼,说告知词:
• “我们是× ×公安局民警,现依据《人民警 察法》第九条之规定对你进行盘查,请予 以配合。”
3、宜僻静不宜喧闹
• 尽可能选择人员流动少的僻静之处,避免 盘查时人群围观,尽量缩小影响面,也便 于我盘查人员问的清、听的明、判断准、 处置得当。
• 如果盘查对象突然袭警,我盘查人员也便 于采取防卫和缉捕措施。
4、宜简单不易复杂
• 选择地形地物简单、平直、少弯、周围无 复杂建筑物、无丛林、无高杆作物及高苗 地之处,既便于我控制盘查对象,又可不 使其在逃窜反抗之时逃脱。

盘查的要求(一)

盘查的要求(一)

盘查的要求(一)盘查的要求在执行任务或工作过程中,盘查是常见的要求之一。

盘查要求是指要求对特定人员、行为或物品进行调查、询问或检查的指示。

下面是盘查的相关要求及其解释说明:1. 目标确认要求•要求明确指定要盘查的目标人员、行为或物品。

•例如,一名警察接到任务,要求盘查街区内疑似涉案的人员。

2. 身份验证要求•要求对目标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其真实身份的合法性。

•例如,入境口岸的边检官员盘查护照,验证旅客的身份。

3. 行李检查要求•要求对目标人员携带的行李进行检查,确保其中没有违禁物品或危险品。

•例如,机场安检人员对旅客的行李进行X光检查,以确保机舱的安全。

4. 个人询问要求•要求对目标人员进行个人询问,了解其相关的信息或行为。

•例如,调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以获取关键证据。

5. 车辆检查要求•要求对目标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携带的物品是否合规。

•例如,交通警察对司机进行车辆检查,确保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齐全合法,并检查车辆内是否携带违禁品。

6. 安全检查要求•要求对目标区域或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排除。

•例如,保安人员对商场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紧急出口、消防设施等,以保障人员安全。

7. 物品调查要求•要求对目标物品进行调查,了解其来源、合法性或涉及的问题。

•例如,海关人员对进口货物进行盘查,核实关税申报、产地等信息。

8. 证件检查要求•要求对目标人员携带的证件进行检查,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例如,银行柜员对客户进行证件检查,以确保账户信息的安全。

以上是盘查的一些常见要求及其解释说明,不同情况下可能会有不同要求的组合。

在执行盘查任务时,根据具体情况和任务要求,执行人员需要准确理解并正确执行盘查的要求。

当警察来盘问时,哪些情况你能说“不”

当警察来盘问时,哪些情况你能说“不”

当警察来盘问时,哪些情况你能说“不”?雷洋事件的真相仍没有全部揭开,但现在的舆情已成了双输的局面。

回顾一下该事件中,雷洋悲剧的出现,与当时面对便衣警察的盘问,他“非常罕见”的反抗有一定关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高的与警察打交道、被警察盘查身份证的概率。

因此,为了自身安全,我们也要该了解一些与警察打交道的常识。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那我们要问了,如果和雷洋一样面对的是便衣,我怎么知道对方的警察身份?会不会真的是“假警察”呢?根据法规,你可以要求盘问你的警察出示证件,若不出示证件的,你可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那就是说,当面对便衣警察盘问时,你可以要求他出示证件,如果他没有证件,你完全可以跟他说NO 。

但如果警察依法出示了证件,那还是别装大个儿了,乖乖配合吧。

有些同学对盘查身份证有意见,一百个抱怨“我长得像坏人吗?”,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赋予以警察查验公民身份证的权力。

好人坏人,不是挂在脸上,查一查,有没有案底就知道了。

此时,你有权要求警察也出示执法证件。

没有?你可以很客气地拒绝他。

经盘问、检查后,警察可能会把你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那是因为他初步判断你可能触及了以下四条—— 1 、被指控有犯罪行为2、有现场作案嫌疑3 、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4 、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面对“跟我走一趟”的邀请,只要心里没鬼,还是配合为好。

跑?一跑事儿更大了。

自把你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留置时间一般不超过24 小时。

记住,是24 小时,这24 小时,你可能完全“失联”,一切对外通讯“中断”。

24 小时后公安机关要向你出示相关文书,证实经批准继续盘问,并要通知你的家属,如果公安机关无法出示相关文书,就必须立即放人。

如果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 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对嫌疑人的盘查

对嫌疑人的盘查
2、告知时语言应当精练、准确, 使被盘查人听懂并能够配合警 察完成整个盘查过程;盘查嫌 疑人时,语言应具有威慑力, 以命令的口吻令其配合。
3、因为警察执行公务的特殊性及 强制性,在盘查时,多数被盘 查人具有抵触心理,此时应告 知其法律条例,令其配合警察 执行公务。
4、告知,可前可后
(三)、接近与控制
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一、对语言不配合情况的处置; 二、对行为不配合情况的处置; 三、对发生袭警情况的处置。
谢谢
1、注意事项: 截停后迅速与同伴沟通配合,做好站位分工,保持与 被盘查嫌疑人1.5米—2米的安全距离。
2、盘查站位的基本形式:
侧应站位
左右侧应站位
弧形站位
前后夹击站位 三角站位
3、人、物分离
盘查携带包裹的嫌疑人,必须先把嫌疑人与其携带的 包裹分离,再进行盘问和检查,以防止嫌疑人乘机使 用放在包内的器械行凶顽抗。
二盘问行动的实施工作
(一)、盘问(十看十对,发现疑点)
1、看证件对姓名
2、看面貌对年龄
3、看举止对职业
4、看原籍对口音
5、看言行对学历
6、看衣着对身份
7、看物品对来由
8、看同伴对关系
9、看去向对方位
10、看神情对心态2、检查人身查 证件检查看问
物品检查



轻解
三、盘查后的工作
1、对经过盘查解除怀疑的,应当立即归还证件、物品, 礼貌予以放行,并做好解释工作。
对嫌疑人的盘查
盘查的概念: 盘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 对可能具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进行盘问和检查, 以发现或确认其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 罪嫌疑的警务活动。
法律依据

对嫌疑人的盘查

对嫌疑人的盘查

(三)、接近与控制
1、注意事项: 截停后迅速与同伴沟通配合,做好站位分工,保持与 被盘查嫌疑人1.5米—2米的安全距离。
2、盘查站位的基本形式:
侧应站位
前后夹击站位
左右侧应站位 弧形站位
三角站位
3、人、物分离
盘查携带包裹的嫌疑人,必须先把嫌疑人与其携带的 包裹分离,再进行盘问和检查,以防止嫌疑人乘机使 用放在包内的器械行凶顽抗。
对嫌疑人的盘查

盘查的概念: 盘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 对可能具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进行盘问和检查, 以发现或确认其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 罪嫌疑的警务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居民身份证法实施细则》 《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

盘查的特点
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二、嫌疑人的身份和行为的不明确性 三、嫌疑人反抗行为具有突发性和不定性 四、盘查与缉捕相结合
盘查嫌疑人的基本程序
一、行动前的工作
(一)、嫌疑人 的辨别
根据其体貌特征、 口音、眼神、携 带物品,对身份 可疑的人进行辨 别。
(二)、截停——告知
1、截停时先敬礼,表明警察身份, 礼貌用语,说话和气。 2、告知时语言应当精练、准确, 使被盘查人听懂并能够配合警 察完成整个盘查过程;盘查嫌 疑人时,语言应具有威慑力, 以命令的口吻令其配合。 3、因为警察执行公务的特殊性及 强制性,在盘查时,多数被盘 查人具有抵触心理,此时应告 知其法律条例,令其配合警察 执行公务。 4、告知,可前可后
对几种情况的处置
一、对语言不配合情况的处置; 二、对行为不配合情况的处置; 三、对发生袭警情况的处置。

盘查的要求(二)

盘查的要求(二)

盘查的要求(二)盘查的要求概述盘查是指警察、特工等执法人员对个体、车辆、物品等进行检查、审查的行为。

盘查的要求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检查对像、检查程序、检查权限等。

检查对象的要求•行人: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合法理由盘查行人,例如怀疑其携带非法物品或具有犯罪嫌疑。

–示例:警察在重要场所设置检查站,对过往行人进行盘查以确保公共安全。

•车辆: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合法理由盘查车辆,例如怀疑其携带赃物或从事非法交易。

–示例:海关人员在边境口岸进行车辆盘查,以查验是否有走私行为。

•物品: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合法理由盘查物品,例如怀疑其包含危险品或违禁品。

–示例:机场安检人员对旅客携带的手提行李进行盘查,以防止携带危险物品登机。

检查程序的要求•合法程序:盘查需在合法程序下进行,执法人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示例:警察在进行盘查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确保合法性。

•温和礼貌:执法人员在盘查时应保持温和礼貌,不得使用暴力或恶意对待被盘查人员。

–示例:边防巡逻队员对涉嫌非法越境的人进行盘查时,应以友好态度询问其情况。

•通知权利:被盘查人员有权知悉自己被盘查的理由和目的,并有权知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示例:警察在盘查时应向被盘查人员告知盘查的原因,并告知其可以保持沉默的权利。

检查权限的要求•法定权力:执行盘查行为的执法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法定权力。

–示例:海关人员有权盘查出入境旅客,以履行国家边境防控职责。

•搜索权限:在特定情况下,执法人员可能需要进行搜索,但搜索需在合法程序和合理程度内进行。

–示例:警察在怀疑有人携带禁止携带物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人身搜查。

总结盘查的要求包括检查对象的要求、检查程序的要求和检查权限的要求。

在执行盘查时,执法人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持温和礼貌,同时给予被盘查人员相关权利和通知盘查事由。

论警察盘查权的规制

论警察盘查权的规制
疑人:1 、被 害 人或 者指 认其 有 犯罪 行为 的 ;2 、
者 正在 哺 乳 自己不 满 一周 岁 婴儿 的妇 女、不 满十
六周岁 的未成年人 、已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这三 种人应 当在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
1 继 续盘 查权 的行 使 应经 严 格 的 内部 审批 . 5
程序
有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的; 、有违反 3
在 实 践 中 ,警 察经 常进 行拦 阻 、路 检 、 临检
于存在裁量的空间,更容易出现形式上合法而实
质上 违 法 或不 当 的滥用 自由裁量 权 的情 况 。对 哪
等行 为 ,对 来往 行人 进 行普 遍 性 的检 查 ,要 求 出
治安管理或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4 、携带的物
公安派 出所 的人民警察对继续盘问的有违法 犯罪嫌疑的人员 ,应在带回所里后填写 院 学报 1月
政 治 与 法 律
问审批 表 》报 公 安 派 出所 负责 人 审批 决 定 继 续盘
问十 - d 时 。对确 有必 要将 继 续盘 问 时 限延 长至 '
得 违法 犯 罪 人员 口供 ,查获 并 处罚违 法 人员 。但 在 实践 中, 一些 公 安干 警对 盘 查权缺 乏 清 晰的认
识 和理 解 ,在办 案 过程 中也 存在 滥用 、误用 警察
虽 然 法 律 没 有 对 盘 查 权 的性 质 作 出 明 确 规
定 ,但 从 实践 和 有 关规 定可 知 ,在 当场盘 查和 继
县 、市、旗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 的主 管负责
人 审批 。
3警察盘查权适用问题 的原因分析
31警察盘 查权具 有 自由裁量权 性质 . 权 力 总是 存在 滥用 的可 能 ,而 自由裁 量 权 由

民警巡逻与巡查规范

民警巡逻与巡查规范

民警巡逻与巡查规范民警是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巡逻与巡查工作是保障公众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确保巡逻与巡查工作的高效性和专业性,有必要对民警的巡逻与巡查规范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

一、巡逻与巡查的定义与目的巡逻是指警察在特定区域内依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视,以防止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巡查是指警察在特定地点或关键部位进行巡视,以及对重点目标的盘查和检查,以确保公众的安全和安宁。

巡逻与巡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防范风险、积极应对,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巡逻与巡查的时间与路线巡逻与巡查的时间和路线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时间安排:巡逻与巡查的时间应充分考虑社会活动的高峰期和夜间安全的需求。

白天应重点巡查人流密集区域,夜间应加强对犯罪盗窃等违法行为的巡视。

2. 路线规划:巡逻与巡查的路线应囊括社区、商业区、学校、公共交通站点等重要区域,并依据历史犯罪数据和社会安全风险进行合理规划。

不同区域的巡逻与巡查应有不同的策略和重点。

三、巡逻与巡查的装备与技能民警在进行巡逻与巡查时,应配备必要的装备和掌握相应的技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1. 装备:民警应佩戴警帽、警服、警徽等标志性装备,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执法工具(如手铐、防护手套、警棍等)、通信设备和防护装备(如防弹背心、防护帽等)。

2. 技能:民警应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如执法技能、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此外,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四、巡逻与巡查时的注意事项巡逻与巡查是一项重要而繁琐的工作,民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严守纪律:民警在巡逻与巡查中应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违规违法行为。

2. 高度警觉:民警应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对可疑人员和可疑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准确判断,确保公众安全。

3. 有效沟通:民警在巡逻与巡查中,需要与群众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

论警察盘查权的行使及规制

论警察盘查权的行使及规制

论警察盘查权的行使及规制[摘要]盘查权是法律赋予警察的基本职权,也是被最广泛行使的权力之一,对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现今盘查权的行使存在着诸多的缺失,盘查动因不明确、盘查范围过大、存在滥用现象、缺少约束。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在此提出,应明确启动标准、限定盘查时间和地点、具体盘查措施、规范执行主体、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以规范盘查权的行使。

[关键词]警察盘查权;执法公信力;法治盘查权对于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且被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能否合理、合法地行使盘查权,不仅直接地关系到相对人的利益,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与否。

近年来,警察在行使盘查权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而遭到相对人的投诉或者指控,滥用盘查更是屡屡遭到反抗,使得警民关系紧张,媒体争相报道,社会影响恶劣,影响了公权力的威严与信任。

因此,应当着力探讨盘查权行使过程中的缺失,制定合理、合法的相对措施,以引导警察正确、合理的行使权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定繁荣。

一、警察盘查权的概念和特征(一)警察盘查权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下文简称《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关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对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或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或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或携带物品可能是赃物的犯罪嫌疑人,可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据此条规定,只有公安机关的民警可以行使盘查权,盘查的对象是警察所认定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盘查包括当场盘问、检查和继续盘查两个部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下文简称《规范》)第二条规定:“本规范所称盘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勤务过程中,为维护公共安全,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而依法采取的盘问、检查等行为。

”由此可见,盘查贯穿警察所有的活动之中,可能发生在警察所处的各种环境。

综上,盘查权可以表述为: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侦查或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活动中,对于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形迹可疑的人员,可进行当场盘问、检查,对于仍无法排除嫌疑且有法定情形的人员,可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查,以最终确定或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强制性警察权。

盘查地点法律规定(3篇)

盘查地点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盘查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盘查地点的法律规定对于确保盘查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详细阐述盘查地点的法律规定及其相关内容。

一、盘查的定义与目的1. 定义盘查,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的行为。

2. 目的(1)预防犯罪:通过盘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2)制止犯罪:在盘查过程中,如发现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3)侦查犯罪:通过盘查,收集犯罪线索,为案件侦查提供有力支持。

二、盘查地点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 盘查地点的规定(1)公共场所公安机关可以在公共场所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包括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公园、街道等。

(2)居民区公安机关可以在居民区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但应当注意保护居民隐私,尽量避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3)交通工具公安机关可以在交通工具上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包括火车、汽车、船舶、飞机等。

(4)其他地点除上述地点外,公安机关还可以在其他地点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如根据具体情况,如案件需要、群众举报等。

3. 盘查地点的限制(1)不得擅自进入私人住宅进行盘查。

(2)不得擅自进入学校、医院、教堂等特定场所进行盘查。

(3)不得在夜间进行盘查,除非有特殊情况。

三、盘查程序的法律规定1. 盘查人员盘查人员应当是具备执法资格的人民警察,并穿着统一的警服,佩戴警徽、警号。

2. 盘查时间(1)白天:上午6时至晚上22时。

(2)夜间: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安机关决定。

3. 盘查程序(1)表明身份:盘查人员应当向被盘查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告知权利:盘查人员应当告知被盘查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3)询问:盘查人员可以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询问。

规范现场盘查管理方案

规范现场盘查管理方案

规范现场盘查管理方案背景现场盘查是公安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必要的措施之一,是刑事侦查的重要手段。

在现场盘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尊重被盘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盘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因此,制定一套规范的现场盘查管理方案对于提高公安机关执行职务的效率和水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全至关重要。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安机关现场盘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警务辖区内的巡逻、外籍人员管理、治安管理等工作。

盘查程序公安机关进行现场盘查,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出示证件:公安机关执行现场盘查时,应当首先出示所在派出所的警员证、执法证、工作证、卫生清洁牌等身份证明或执法证明。

确保被盘查人知道执法人员的身份。

2.了解情况:公安机关执行现场盘查时,应当了解被盘查人的身份、目的、行动轨迹、是否有可疑物品等,采取询问、检查等方式了解情况。

3.检查物品:被盘查人携带的物品应当依法检查,不得超出盘查的范围。

绝不能胡乱翻看被盘查人的手机、随身包裹等私人物品。

4.记录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将现场盘查的情况及处理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告知被盘查人记录的目的、被记录的内容、处理结果等相关内容。

盘查原则公安机关在执行现场盘查工作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公安机关执行现场盘查,必须依法合规,且必须符合现场盘查的规定范围、程序、方式、时间和地点,不能超越法定职权范围。

2.私密性原则:被盘查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尊重和尊严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不得非法收集个人信息,损害被盘查人的合法权益。

3.公正性原则:公安机关执行现场盘查,应当公正、公平、严谨地履行职责。

不能因种族、国籍、性别、宗教信仰、身份地位等种种因素对被盘查人进行歧视和侵害。

4.合理性原则:公安机关执行现场盘查,应当合理施行职权,不得滥用职权。

作出处理决定时,必须充分考虑被盘查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盘查注意事项1.系统审查:公安机关在现场盘查过程中,应注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将超出范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用于现场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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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六条??民警应当选择光线较好、场地开阔、有依托或者容易得到支援的场地或者道路等作为盘查地点,盘查过程中应当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被盘查人的身份、体貌、衣着、行为、携带物品等可疑之处,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第七条??盘查可疑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与被盘查人保持适当距离,尽量让其背对开阔场地;
(二)对有一定危险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先将其控制并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实施盘问;
(三)盘问时由一人主问,其他人员负责警戒,防止被盘查人或者同伙的袭击。

第十条??对经过盘问,确认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嫌疑不能排除的,应当先对被盘查人依法进行人身检查,并进一步检查其携带物品。

第十一条??对可疑人员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效控制被检查的嫌疑对象,在警戒人员的掩护下对其进行检查,防止自身受到攻击和伤害;
(二)对女性进行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可能危及检查民警人身安全或者直接危害公共安全的除外;
第十二条??经盘查能确认是逃犯、通缉犯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民警应当立即使用约束性警械将其控制,移交办案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原羁押机关。

第十三条??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责令被检查人将物品放在适当位置,不得让其自行翻拿;
(二)由一名民警负责检查物品,其他民警负责监控被检查人;
(三)开启箱包时应当先仔细观察,注意避免接触有毒、爆炸、腐蚀、放射等危险物品;
除;
(一)对行进中的车辆进行拦截检查时,应当手持停车标志牌或者放置停车标志,在被检查车辆前方向其作出明确的停车示意;
(二)责令驾驶员将车辆熄火,拉紧手制动,将双手放在方向盘上,确认安全后拉开车门责令其下车,必要时应当暂时收存车钥匙;
(三)对人员进行检查并予以控制;
(四)查验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牌照,条件允许情况下,通过公安信息
(三)检查卡点应当根据任务需要配置警力,每个卡点一般不得少于4人,民警之间应当明确拦截、警戒和盘查等任务分工;
(四)执行重要设卡堵截任务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卡点前方设置阻车路障,并在前方适当距离内设置隐蔽观察哨位,以便提前发现目标,及时通知卡点准备拦截;
(五)民警拦截车辆时,应当在卡点前方设置明显停车示意标志或者由执行拦截任务的民警手持停车示意牌示意停车,其他民警负责警戒和盘查;被检查人如驾车闯卡,民警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迫其停车,或者追击、拦截,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
(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第十七条??执行盘查任务的民警应当携带单警装备,每个盘查组应当携带手持电台及手持身份证识别仪器。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为盘查民警配备现场执法录音录像
设备。

民警执行设卡检查任务时,应当穿着防弹背心、戴防弹头盔;夜间视情穿着反光背心。

盘查民警驾驶车辆上应当配备轻型冲锋枪、防弹衣、反光背心、防弹头盔、防毒面具、车载电台、停车示意牌、救生器材、急救药箱、搜索灯、强光手电、阻车路障、警戒带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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