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V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规范
(完整版)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Word版)
2基本规定2.0.1本标准将一条或一个施工标段的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定为一个单位工程;每个工程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中分为若干相同单元工程;每个单元工程中有若干检查(检验)项目。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类别划分见表2.0.1。
2.0.2 检查(检验)项目应按下列原则分类:1检查(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一般项目。
2主控项目:指影响工程性能、强度、安全性和可靠性的且不易修复和处理的项目。
3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项目。
2.0.3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单元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依次进行,均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元工程:合格级:—主控项目检查结果,应100%合格。
—一般项目检查结果,可有一项不合格,但不影响使用。
不合格级:主控项目检查中有一项或一般项目检查结果中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
2分项工程:合格级:分项工程中单元工程100%合格。
不合格级:分项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单元工程不合格。
3分部工程:合格级: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100%合格。
不合格级:分部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分项工程不合格。
4单位工程:合格级: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100%合格不合格级:单位工程中有一个及以上分部工程不合格。
2.0.4不合格项目及处理后的质量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合格项目,经设计同意且业主认可,处理后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者仍可评定为合格。
2经业主组织决定,确定为非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若经修改设计或更换不合格设备、材料后,仍可参加质量评定。
3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3.0.1工程施工及验收质量的检验评定工作应由下列人员参加:1业主代表,包括业主委托的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代表。
2设计单位代表。
3监理单位代表。
4施工单位代表。
3.0.2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方式和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单位内部质量检验应采用三级检查及评定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队(班)应按单元工程进行检查及自评;工程项目部应按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及自评;施工单位应按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组织检查或抽查并进行自评。
DLT5168-2016-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8-2016施行日期:2016年7月1日目录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DL/T5168-2016 (1)表2.0.1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类别划分表 (3)表3.0.3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4)表A.0.1 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 (6)表A.0.2 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 (7)表A.0.3 岩石、掏挖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3) (8)表A.0.4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检查记录表(线记4) (9)表A.0.5 交叉跨越检查记录表(线记5) (10)表A.0.6 OPGW现场开盘测试记录表(线记6) (11)表A.0.7 OPGW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7) (12)表A.0.8 OPGW纤芯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8) (13)表B.0.1 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1) (14)表B.0.2 杆塔拉线(含锚杆拉线)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2) (15)表B.0.3 预制装配式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3) (16)表B.0.4 混凝土杆预制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4) (17)表B.0.5 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5) (18)表B.0.6-1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1) (19)表B.0.6-2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2) (20)表B.0.6-3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3) (21)表B.0.7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7) (22)表B.0.8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1) (23)表B.0.9-1 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2-1) (24)表B.0.9-2 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2-2) (25)表B.0.10 混凝土杆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杆1) (26)表B.0.11 钢管电杆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杆2) (27)表B.0.12导线、地线含(OPGW)展放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1) (28)表B.0.13 导线、地线直线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2) (30)表B.0.14 导线、地线耐张液压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3) (31)表B.0.15 导线、地线(含OPGW)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耐张段线线4) (32)表B.0.16 导线、地线(含OPGW)附件安装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5) (33)表B.0.17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地1) (34)表B.0.18 线路防护设施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防1) (35)表C.0.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统计表(线统1) (36)表C.0.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统计表(线统1) (37)表2.0.1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类别划分表表3.0.3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划分表续表3.0.3注:а设计单位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表A.0.1 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A.0.2 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表A.0.3 岩石、掏挖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3)表A.0.4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检查记录表(线记4)表A.0.5 交叉跨越检查记录表(线记5)表B.0.1 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1)表B.0.2 杆塔拉线(含锚杆拉线)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2)表B.0.5 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5)表B.0.6-3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3)桩号基础编号桩基型式塔型基础型式桩孔号成孔方式钻孔直径钻孔深度浇制温度℃灌注日期:年月日时起~年月日时止混凝土强度等级试块强度MPa坍落度cm材料用量(kg/m³)水水泥砂子石子掺和料外加剂水泥品种砂子规格石子粒径mm 钢筋骨架直径m钢筋骨架长度m箍筋间距m 主筋规格、数量及间距Φ × :间距:mm加强筋间距护筒顶标高m孔底沉淀层厚度m漏斗体积m³导管截面积m²导管编组情况导管总长m 封水方法首批压浆后导管埋设深度(>800mm)m灌注时间拆管混凝土灌注量孔内混凝土标高(m)拆管长度(m)埋管深度(m)图例时/分次序罐数折算量//////////////合计混凝土量m³注:此记录每根桩填一份。
DL5168-2016-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8-2016施行日期:2016年7月1日目录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 1DL/T5168-2016 (1)表2.0.1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类别划分表 (3)表 3.0.3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4)表A.0.1 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 (6)表A.0.2 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7表A.0.3 岩石、掏挖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3) (8)表A.0.4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检查记录表(线记4)9表A.0.5 交叉跨越检查记录表(线记5) (10)表A.0.6 OPGW现场开盘测试记录表(线记6). 11表A.0.7 OPGW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7). 12表A.0.8 OPGW纤芯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8). 13表 B.0.1 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1) (14)表B.0.2 杆塔拉线(含锚杆拉线)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2) (15)表 B.0.3 预制装配式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3) (16)表B.0.4 混凝土杆预制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4) (17)表 B.0.5 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5) (18)表 B.0.6-1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1) (19)表 B.0.6-2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2) (20)表 B.0.6-3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3) (21)表B.0.7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7)23表 B.0.8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1) (24)表 B.0.9-1 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2-1) (25)表 B.0.9-2 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2-2) (26)表B.0.10 混凝土杆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杆1)27表B.0.11 钢管电杆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杆2)28表B.0.12导线、地线含(OPGW)展放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1) (29)表B.0.13 导线、地线直线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2) (32)表B.0.14 导线、地线耐张液压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3) (33)表B.0.15 导线、地线(含OPGW)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耐张段线线4) (35)表B.0.16 导线、地线(含OPGW)附件安装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5) (36)表B.0.17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地1)39表B.0.18 线路防护设施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防1)41表C.0.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统计表(线统1) (42)表C.0.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统计表(线统1) (43)表2。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90]
号文的要求 由能源部
负责主编 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超高压输变电建设
公司对原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进行修订
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 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认真地总结
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 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全
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九章和一个附录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将原
施工技术水平 确保工程质量 以促进电力建设的现代化发展 特
制定本规范
第
条 本规范适用于
交流和直流架空电
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架空电力线路的新建工程应遵照本规范
部分执
行
第
条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
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 当需要变更时 应经设计单
位同意
第
条 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除由于特殊情况必须提出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
规范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
架空电力线路
施工及验收规范
为国家标准 自 年 月 日
起施行 原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同时废
止
本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
建设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 年月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
向裂缝 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得超过
三 表面应平整 不得有明显的缺陷
第
条 导线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盘形
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 的规定 对绝缘子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按
国家现行标准 高压绝缘子抽样方案 的规定进行检验与鉴
定
第
条 组装用的螺栓必须热浸镀锌 其加工质量应符
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规范
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规程目次1 范围2 引用标准3 总则4 选择路径方案室内选择路径方案现场选择路径方案5 选线及定线测量选线测量定线测量6 桩间距离及高差测量视距法测距光电测距高差测量7 平面及高程联系测量平面联系测量高程联系测量8 平断面测量平面测量断面测量9 交叉跨越测量10 定位及检查测量11 CAD技术12 GPS测量应用范围技术要求定线测量定位测量数据处理13 技术检查和资料整理、提交及归档技术检查资料整理、提交及归档附录A(标准的附录) DJ6型光学经纬仪的检验附录B(标准的附录) 光电测距仪的检验附录C(标准的附录) 送电线路平断面图图式附录D(标准的附录) 送电线路平断面图样图附录E(标准的附录) 大跨越分图样图(见插页)附录F(标准的附录) 拥挤地段平面图样图附录G(标准的附录) 变电所进出线平面图样图附录H(标准的附录) 通信线路危险影响相对位置图样图附录J(标准的附录) 塔基断面图样图附录K(标准的附录) 测量标桩规格附录L(标准的附录) 测量报告提纲附录M(提示的附录) 相关标准条文说明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的测量工作。
35kV以下电压等级的架空送电线路测量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不含大跨越及航空摄影测量的技术要求,遇有大跨越和航空摄影测量时,应执行现行的标准DL/T5049和DL/T5138。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标准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总则3.0.1 为了统一架空送电线路(以下简称送电线路)工程中的测量技术要求,满足送电线路建设中设计的需要,及时、准确地为设计各阶段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测绘资料,特制订本规程。
3.0.2 送电线路的勘测阶段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分为初勘(初步设计)和终勘定位(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 概述及解释说明
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本文将对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进行概述和解释说明。
架空送电线路作为电能传输的重要方式之一,它在电力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而准确的测量技术能够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稳定供电,因此对于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的研究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即引言、正文一、正文二、正文三以及结论与展望。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本文进行概述,并简要介绍各个部分的内容。
正文一至正文三将详细探讨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的各个要点。
最后,在结论与展望部分我们将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并提出未来研究的展望。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阐述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的相关知识和要点,并详细解释其原理和操作方法。
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该规程,提高对线路测量技术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文能够对该规程的研究和应用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促进电力系统的发展和运行安全。
以上是关于“1. 引言”部分内容的详细清晰撰写。
2. 正文一:2.1 第一个要点在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的测量技术规程中,第一个要点是关于架空送电线路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架空送电线路是指将高电压输送到各个地区的主要输电通道,其主要组成部分包括输电塔、导线、绝缘子、金具和地线等。
这些元素相互配合,形成了稳定可靠的供电网络。
2.2 第二个要点第二个要点是介绍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中的测量原理和方法。
在进行测量前,需要选择合适的测量仪器和设备,并确保其精度和可靠性。
常用的测量方法包括导线高度测量、跨越距离测量、金具接触压力测量以及接地电阻测量等。
2.3 第三个要点第三个要点是说明架空送电线路测量技术规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环境条件、安全措施以及数据分析与处理等。
环境条件是指在不同气候和场地条件下进行测量时可能遇到的影响因素,如温度、湿度和风力等。
33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勘测规范
33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勘测规范测量的基本规定: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1954北京坐标系,WGS84坐标系。
因我公司的项目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及非洲地区,以国内坐标系统去测当地坐标存在很大的误差,所以一般采用WGS84以及当地坐标系统(没有就用地理坐标系表示)。
高程系的选择有平面直角坐标系,和地理坐标系。
平面直角坐标系又分为高斯平面直角坐标系和高程系(使用四参数);地理坐标系又分为地理坐标系(经纬度表示),天文坐标系(地面点在大地水准面上的球面坐标)和大地坐标系(参考椭球中心为原点、起始子午面和赤道面为基准面的地球坐标系)七参数。
注:四参数是指两个平面坐标系的校核参数,X,Y,角度A,尺度因子K。
因坐标系之间存在夹角和比例关系,及同样一段长度的○1○21的两点在不同坐标系上,坐标点位置不同倾斜角不同长度也不同,这就是四参数校核的意义。
注:七参数是指X,Y,Z,以及对应的三个旋转角参数和尺度因子K。
330KV,+400KV,500KV和+500KV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平面图测量范围应为中线两侧各50M。
+660KV,750KV为75M。
使用全站仪或经纬仪直接定线各传递直线桩位连成的水平面允许偏差为180°+1′。
两侧回距离较差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1000.GPS定线,定位相邻直线桩或相邻塔位的相对坐标中误差不应大于0.05M。
相邻直线桩或相邻塔位的相对高差不应大于0.3M使用GPS进行平面坐标测量时宜采用快速静态或者静态作业模式,使用GPS进行断面图测量,交叉跨越平面测量,地形图测量,塔位桩和直线桩放样测量时宜采用实时动态或准动态模式。
GPS测量时选用的椭球基本参数应在同一工程各个阶段保持一致。
注:RTK定位技术是基于载波相位观测值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可行性研究阶段测量:1.1室内工作:线路地图比例为1:50000或者1:100000,对复杂地段应搜集1:10000地形图,线路较长时,可搜索小比例尺地形图。
500kv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
500kv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
500kv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是指在输电线路建设或维护过程中,对500千伏(kv)架空送电线路进行勘测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该技术规程包括以下内容:
1. 勘测范围:明确勘测的线路范围,包括线路的起止点、各塔位和各个部位的参数测量等。
2. 勘测方法:详细介绍勘测所使用的方法和工具,包括地面勘测、航测、悬挂式勘测等。
3. 勘测数据的处理:对勘测所获得的各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的方法和要求,包括数据的传输、整理、修正等。
4. 勘测成果的报告:对勘测成果进行整理和报告的要求,包括基本情况的描述、勘测数据的图表和文件等。
5. 安全要求:在勘测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安全规范和注意事项,包括勘测人员的防护、设备的使用等。
6. 环境保护:对勘测操作对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控制措施的要求,包括保护植被、保护野生动物等。
7. 质量控制:对勘测过程中质量控制的要求,包括设备的校准、数据的验证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500kv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
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
操作,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附录A 线路施工质量检查记录表A.0.1 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见表A.0.1表A.0.1 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桩号塔号杆塔型式档距(m)线路转角塔位高程(m)桩位移(m)被跨越物(或地形凸起点)备注设计值实测值偏差值与临近杆塔最近水平距离桩号距离(m)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A.0.2 普通基础和拉线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见表A.0.2表A.0.2 普通基础和拉线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桩号塔号杆塔型基础型施工日期年月日呼称高施工基面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结果备注1 转角杆塔角度设计值:允许偏差:1′30″实测值:实测偏差:2 整基基础中心位移(mm)顺线路:转角塔30横线路:30实测偏差:3 设计值AB:BC:CD:DA:AB BCCD DAAC:BD:±0.2%AC BD4 基坑深度设计值 A B C D 普通基础:+100,-50拉线基础:+100,05 拉线基础坑底尺寸(mm)设计值:6 拉线基础坑位置(mm)设计值:±1%L bA B C D7拉线基础坑深(mm)设计值:+100,08 拉线坑马道坡度及方向符合设计要求注:a 不等高基础以两个半根开和两个半对角表示。
b L为拉线基础坑中心至拉线挂点水平距离。
监理:专职检查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A.0.3 岩石、掏挖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3)见表A.0.3A.0.3 岩石、掏挖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3)桩塔杆塔型基础型施工日期年月日号号呼称高施工基面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查结果备注1 转角杆塔角度设计值:允许偏差:1′30″实测值:实测偏差:2 整基基础中心位移(mm)顺线路:转角塔30横线路:30实测偏差:3基坑根开及对角线尺寸a(mm)设计值AB:BC:CD:DA:AC:BD:AB BCCD DA±0.2%AC BD4基坑坑深(mm)设计值:+100,0A B C D5 基础坑底断面尺寸设计值:不得有负误差6 基础坑口断面尺寸设计值:不得有负误差注:a 不等高基础以两个半根开和两个半对角线表式。
GBJ233-90__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90)总则 (1)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械材检验 (1)第三章施工测量 (5)第四章土石方工程 (6)第五章基础工程 (7)第六章杆塔工程 (13)第七章架线工程 (20)第八章接地工程 (31)第九章工程验收 (32)总则第1.0.1条为了不断提高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技术水平, 确保工程质量,以促进电力建设的现代化发展,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110-500KV 交流和直流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63KV架空电力线路的新建工程应遵照本规范110KV部分执行.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的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第1.0.4条本规范的有关规定,除由于特殊情况必须提出特殊要求外, 也应同样作为线路设计的依据.第1.0.5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点、测试、验证, 判定后方可采用.并应制定不低于本规范相应水平的质量标准.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中,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械材检验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所使用的原煤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有该批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二、对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三、对无质量检验资料的产品,或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问的, 均应重新进行抽样,并应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第2.0.2条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有器材时, 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 或经试验并由有关单位共同鉴定的合格证明书,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第2.0.3条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做检验:一、保管其限超过规定者;二、因保管不良有变质可能者;三、试样代表性不够者.第2.0.4条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场浇筑基础混凝土使用的碎石或卵石,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中的有关规定.第2.0.5条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场浇筑基础混凝土使用的砂,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中的有关规定.特殊地区可按地区的标准执行.第2.0.6条水泥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其品种与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批水泥除必须取得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外,尚应有出厂日期.当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保管不善时, 必须补做标号试验,并应按试验后的实际标号使用.不同品种、不同标号、不同批号的水泥应分别堆放.第2.0.7条混凝土浇筑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制作预制混凝土产品有用水,使用饮用水;二、现场浇筑混凝土宜使用铃饮用水,当无饮用水时, 可采用河溪水或清洁的池塘水.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可只进行外观检查不做化验.水中不得含有油脂,其上游无有害化合物流入,有怀疑时应进行化验;三、不得使用海水.第2.0.8条混凝土掺用的外加剂,应采用符合标准的产品.首次使用时应经试验,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使用.第2.0.9条掺入基础的大块石不得有裂缝、夹层, 其强度不得低于混凝土用石的标准,尺寸宜为150-250mm,且不宜使用卵石.第2.0.10条钢材的品种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其质量应符合各该品种钢材的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第2.0.11条焊条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其品种、牌号必须与所使用的钢材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相当,并应具有良好的焊接工艺性能. 首次使用应按有关规范进行工艺性能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一、气焊条表面不得有油脂、污秽、腐蚀等.二、电焊条无药皮剥落.受潮的电焊条, 必须按焊条说明书规定的温度经过烘干处理,并应再经工艺性能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第2.0.12条铁塔加工制造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的规定.第2.0.13条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规定.第2.0.14条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规定.第2.0.15条混凝土电杆铁横担加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中有关规定.抱箍及其他钢件加工质量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2.0.16条导线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绞线及钢芯绞线》的规定,铝合金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铝包钢绞线以及尚未列入国家标准的其他品种导线的质量应分别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口导线的质量应符合各该产品国家的标准,且不应低于LEC标准.第2.0.17条当采用镀锌钢绞线作避雷线或拉线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镀锌钢绞线》的规定.第2.0.18条金具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的规定.第2.0.19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和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19的规定. 并应保证构件之间,或构件与铁件、螺栓之间的安装方便.其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不得有纵向及横向裂缝;二、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放置地平面检查时不得有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得超过0.05mm;三、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明显的缺陷.预应力和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尺寸允许偏差表表2.0.19━━━━━━━━━━━━━━━━━━━━━━━━━━━━━━━项目底盘、拉线其他装配式盘、卡盘预制构件───────────────────────────────长度(mm) -10±10断面尺寸(mm):宽-10±5厚-5±5弯曲L/750预埋铁件(预留孔)对设计位置的偏差(mm):中心线位移10 5安装孔距±5±5螺栓露出长度±10,-5 ±10,-5━━━━━━━━━━━━━━━━━━━━━━━━━━━━━━━ 注:1. 本表不包括环形混凝土电杆;2. 用肉眼不能直接明显看出的网状纹、龟纹与水纹不算裂缝;3. 底盘、拉线盘、卡盘的中心线位移是指拉线盘的U形环,拉线盘、卡盘的安装孔及底盘圆槽的实际加工位置与图纸位置的偏差.第2.0.20条导线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盘形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的规定.对绝缘子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高压绝缘子抽样方案》的规定进行检验与鉴定.第2.0.21条组装用的螺栓必须热浸镀锌,其加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输电铁塔用热浸镀锌紧固件》的规定.第2.0.22条气焊用的电石及乙炔气应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其质量可采用检查焊缝中硫、磷含量的方法来确定.其硫、磷含量不应高于被焊金属的含量.气焊用的氧气线性度不应低于98.5%.第三章施工测量第3.0.1条施工测量使用的经纬仪其最小读数不应大于1′.第3.0.2条测量用的仪器及量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误码差超过标准时应加校正.第3.0.3条分坑测量前必须复梳设计勘测时钉产的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予以纠正.一、以设计勘测钉立的两个相邻直线桩为基准,其横线路方向偏差大于50mm.二、当采用经纬仪视距法复测距离时,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位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大于设计档距1%;三、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大于1′30″.第3.0.4条施工测量时应对下列几处地形标高进行重点复核:一、地形变化较大,导线对地距离有可能不够的地形凸起点的标高;二、杆塔位间的被跨越物的标高;三、相邻杆塔位的相对标高.第3.0.5条设计交桩后个别丢失的杆塔中心桩,应按设计数据予以补钉,其测量精度应符合现行有关架空判断电线路测量的技术规定的规定.第3.0.6条杆塔位中心桩移桩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采用钢卷尺寸直线量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量距的1‰;二、当采用视距法测距时,两次测值之差不得超过测距有5‰;三、当采用方法测量时,两测回测值角值之差不应超过1′30″.第3.0.7条施工测量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钉出必要的、作为施工及质量检查的辅助桩. 施工中保留不住的杆塔位中心桩必须对其钉立的辅助桩位置作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第四章土石方工程第4.0.1条杆塔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的施工基面为基准. 拉线基础的坑深,设计未提出施工基面时,应以拉线基础中心的地面标高为基准.第4.0.2条杆塔基础坑深的允许偏差为+100mm、-50mm, 坑底应平整. 同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一坑操平.岩石基础坑深不应小于设计深度.第4.0.3条杆塔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100mm以上时, 应按以下规定处理:一、铁塔现浇基础坑,其超深部分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二、混凝土电杆基础时、铁塔预制基础、铁塔金属基础等,其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值在+100~+300mm时,其超深部分按设计要求处理, 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按铺石灌浆处理. 当坑深超过规定值在+300mm以上时,其超深部分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第4.0.4条当杆塔基础坑超深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时, 每层厚度不宜超过100mm,夯实后耐压力不应低于原状土. 当无法达到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第4.0.5条拉线基础坑,坑深不允许有负偏差.当坑深超深后对拉线基础的安装位置有影响时,其超深部分应采用填土夯实处理.第4.0.6条在山坡上挖接地沟时,宜沿等高线开挖,沟底面应平整. 沟深不得有负偏差,并应清除沟中影响接地体与土壤接触的杂物.第4.0.7条基坑的回填夯实,按其重要性不同,可将不同型式的基础分为三类:铁塔预制基础、拉线预制基础、铁塔金属基础及不带拉线的混凝土电杆基础属第三浇筑铁塔基础、现场浇筑拉线基础属第二类;重力式基础及带拉线的杆塔本体基础属第三类.一、第一类基础的基坑回填夯实,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对适于夯实的土质,每回填300mm厚度夯实一次,夯实程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2.对不宜夯实的水饱和粘性土,回填时可不夯,但应分层填实,其回填土的密实度亦应达到原状土的80%及以上;3.对其他不宜夯实的大孔性土、砂、淤泥、冻土等,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二次回填,但架线时其回填密实程度应符合上达规定. 工期短又无法夯实达到规定者,应采取回设临时拉线或其他能使杆塔稳定的措施.二、第二类基础的基坑回填方法应符合第一类的要求,但回填土的密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70%及以上.三、第三类基础的基坑回填可不夯实,但应分层填实.四、回填时应先排出坑内积水.第4.0.8条石坑回填应以石子与土按3:1掺合后回填夯实.第4.0.9条杆塔及拉线基坑的回填,凡夯实达不到原状土密实度时,都必须在坑面上筑防沉层. 防沉层的上部不得小于坑口,其高度视夯实程度确定,并宜为300-500mm. 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在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第4.0.10条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石块及其他杂物的好土,并应夯实.在回填后的沟面应筑有防层,其高度宜为100-300mm. 工程称交时回填处不各低于地面.第4.0.11条土石开方应减少破坏需要开挖以外的地面,并应注意保护自然植被.第五章基础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1.1条杆塔和拉线基础中和钢筋混凝土工程及施工扩验收, 除本规范规定者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外,其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第5.1.2条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施工及验收, 应遵照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的规定.第5.1.3条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第5.1.4条基础钢筋焊接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第5.1.5条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基础腿中混合使用. 但可在同一基础中使用,出现此类情况时,应分别制作试块并作记录.第5.1.6条当等高腿转角、终端塔设计要求采取预偏措施时, 其基础的四个基腿顶面应按该预偏值,抹成斜平面,并应共在一个整斜平面内.第5.1.7条位于山坡或河边的杆塔基础,当有被冲刷可能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第二节现场浇筑基础第5.2.1条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宜采用钢模板, 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严密. 支模时应符合基础设计尺寸的规定.混凝土浇筑前模板表面应涂脱模剂,拆除后应立即将表面残留的水泥、砂浆等清除干净.当不用模板进行混凝土浇筑时,应采取防止泥土等杂物混入混凝土中的措施.第5.2.2条浇筑基础中的地脚螺栓及预埋件应安装牢固. 安装前应除去浮锈,并应将螺纹部分加以保护.第5.2.3条主角钢插入式基础的主角钢,应连同铁塔最下段组装找正,并应加以临时固定,在浇筑中应随时检查其位置.第5.2.4条基础施工中, 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砂、石、水泥等原材料及现场施工条件,按国家现行的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设计技术规程》的规定,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并应有适当的强度储备.储备强度值应按施工单位的混凝土标准差的历史水平确定.第5.2.5条现场浇筑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捣固,并宜采用机械搅拌.第5.2.6条混凝土浇筑擀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坍落度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其数值不得大于配合设计的规定值,并严格控制水灰比.二、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划每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其偏差应控制在施工措施规定的范围内.三、混凝土的强度检查,应以试块为依据.试块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试块应在浇筑现场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相同.2.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转角、耐张、终端及悬垂转角塔的基础每基应取一组;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班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 单基或连接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 时亦应取一组;3)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其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 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4)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5)当需要做其他强度鉴定时,外加试块的组数应由各工程自定.第5.2.7条现场浇筑基础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浇筑后应在12小时内开始浇水养护,当天气炎热、干燥有风时, 应在3小时内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应在基础模板外加遮盖物,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表面始终湿润;二、混凝土浇水养护日期,对普通硅酸盐和矿碴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5昼夜,当使用其他品种水泥或大跨越塔基础,其养护日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或经试验决定.三、基础拆模经表面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土,并应对基础外露部分加遮盖物,按规定期限继续浇水养护, 养护时应使遮盖物及基础周围的土始终保护湿润;四、采用养护剂养护时, 应在拆模并经表面检查合格后立即涂刷,涂刷后不再浇水;五、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养护.第5.2.8条基础拆模时,应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损坏,且强度不应低于2.5MPa.第5.2.9条浇筑铁塔基础腿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保护层厚度:-5mm;二、立柱及各底座断面尺寸:-1%;三、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中心偏移:10mm.第5.2.10条浇筑拉线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础尺寸偏差:1.断面尺寸:-1%;2.拉环中心与设计位置的偏移:20mm.二、基础位置偏差:拉环中心在拉线方向前、后、左、右与设计位置的偏差:1%L.注:1.L为接环中心至杆塔拉线固定点的水平距离.2.X型拉线基础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5.3.7条注的规定.第5.2.11条整基铁塔基础在回填夯实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 11的规定.第5.2.12条现场浇筑基础混凝土的最终强度应以同条件养护的方式块强度为依据. 试块强度的验收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当试块的强度不足以代表混凝土本身强度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之定进行补充鉴定:一、从基础混凝土本体上钻取试块进行鉴定;二、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回弹法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的规定,采用回弹仪进行鉴定.整基基础尺寸施工允许偏差表5.2.11 ━━━━━━━━━━━━━━━━━━━━━━━━━━━━━━━项目地脚螺栓式主角钢插入式高塔直线转角直线转角基础───────────────────────────────整基基础中心与中心桩间的位移(mm): 横线路方向30 30 30 30 30顺线路方向30 30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2‰±2‰±1‰±1‰±0.7‰基础顶面或主角钢操平印记间相对高差(mm): 5 5 5 55整基基础扭传(′)10 10 10 1010━━━━━━━━━━━━━━━━━━━━━━━━━━━━━━━ 注:1.转角塔基础的横线路方向是指内角平分线方向; 顺线路方向是指转角平分线方向.2.基础根开及对角线是指同组地脚螺栓中心之间或塔腿主角钢准线间的水平距离.3.相对高差是指抹面后的相对高差.转角塔及终端有预偏时,基础顶面相对高度不受5mm的限制.4.高低腿基础顶面标高差是指与设计标高之比.5.高塔是指按大跨越设计,塔高在8m以上的铁塔.第5.2.13条对混凝土表面缺陷的修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第5.2.14条现场浇筑基础混凝土的冬季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第三节装配式预制基础第5.3.1条装配式预制基础的底座与立柱连接的螺栓、铁杆及找平用的垫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锈措施. 当采用浇筑水尼砂浆时应与现场浇筑基础同样养护,回填土前应将接缝处以热沥青或其他有效的防水涂料涂刷.第5.3.2条立柱顶部与塔脚板连接部分需用砂浆抹面垫平时, 其砂浆或细骨料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立柱混凝土强度,厚度不应小于20mm, 并应按规定进行养护.注:现场浇筑基础的二次抹面厚度,亦应符合本条的规定.第5.3.3条钢筋混凝土枕条、框架底座、薄壳基础及底盘座等与柱式框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底座、枕条应安装平正,四周应填土或砂、石夯实;二、钢筋混凝土底座、枕条、立柱等在组装时不得敲打和强行组装;三、立柱倾斜时宜用热浸镀锌垫平,每处不得超过两块, 总厚度不应超过5mm.调平后立柱倾斜不应超过立柱高的1%.注:设计本身有倾斜的立柱,其立柱倾斜允许偏差值是指与原倾斜值相比.第5.3.4条整基基础安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在填土夯实后应符合本规范第5.2.11条的规定.第 5.3.5条混凝土电杆底盘安装, 圆槽面应与电杆轴线垂直, 找正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表面.其安装允许偏差应保证电杆组立后符合本规范的第6.1.8的规定.第5.3.6条混凝土电杆的卡盘安装前应先将其下部回填土夯实, 安装位置与方向应符合图纸规定,其深度允许偏差不应超过±mm.第5.3.7条拉线盘的埋设方向应符合设计规定. 其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应满足下列规定:一、沿拉线方向,其左、右偏差值不应超过拉线盘中心至相对应电杆中心水平距离的1%;二、沿拉线安装方向,其前、后允许位移值: 当拉线安装后其对地夹角值与设计值之比不应超过1°.个别特殊地形需超过1°时应由设计担提出具体规定.注:对于X型拉线拉线盘的安装应有前后方向的位移, 拉线安装后交叉点不得相互磨碰,第一款的允许偏差不包括此位移值.第四节岩石基础第5.4.1条岩石基础施工时, 应根据设计资料逐基核查覆土层厚度及岩石质量,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第5.4.2条岩石基础的开挖或钻石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保证岩石构造的整体性不受破坏;二、孔洞中的石粉、浮土及孔壁松散的活石应清除干净;三、软质岩成孔后应立即安装锚筋或地脚螺栓, 并浇筑混凝土,以防孔壁风化.第5.4.3条岩石基础锚筋或地脚螺栓的安装及混凝土或砂浆的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锚筋或地脚螺栓的埋入深度不得小于设计值,安装后应有临时固定措施;二、浇筑混凝土或砂浆时,应分层浇捣密实, 并应按现场浇筑基础混凝土的规定进行养护;三、孔洞中浇筑混凝土或砂浆的数量不得少于施工设计的规定值;四、对浇筑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检验应以同条件养护的方式块为依据,试块的制作应每基取一组;五、对浇筑钻孔式岩石基础,应采取措施减少混凝土收缩量.第5.4.4条岩石基础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成孔深度不应小于设计值.二、成孔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嵌固式应大于设计值,且应保证设计锥度;2.钻孔式的孔径允许偏差:(+20/0)mm.三、整基基础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第5.2.11条的规定.第六章杆塔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6.1.1条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设计,杆塔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施工设计应对杆塔本体及构件在组立过程中的受力进行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计入动荷影响后,钢筋混凝土构件承受最大变距时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应低于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最大设计安全系数.二、计入动荷影响后,钢结构构件承受的取大应力应低于钢结构构件的设计允许应力.第6.1.2条杆塔各构件的组装应牢固,交叉处的空隙者,应装设相应厚度的垫圈或垫板.第6.1.3条当采用螺栓连接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栓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空隙;二、螺母拧紧后,螺杆露出螺母的长度: 对单螺母不应小于两个螺距, 对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三、必须加垫者,每端不宜超过两个垫片.第6.1.4条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对立体结构.1.水平方向由内向外;2.垂直方向由下向上.二、对平面结构.1.顺线路方面,由送电侧穿入或按统一方向穿入;2.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 中间由左向右(指面向受电侧,下同)或按统一方向;3.垂直方向由下向上.注:个别螺栓不易安装时,其穿入方向可予以变动.第6.1.5条杆塔部件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严禁强行组装.个别螺孔需扩孔时,扩孔部分不应超过3mm. 当扩孔需超过3mm时,应选堵焊再重新打孔,并应进行防锈处理.严禁用气割进行扩孔或烧孔.第6.1.6条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 扭转紧力矩不应小于表6.1.6 的规定, 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至板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螺栓紧固扭矩标准表6.1.6━━━━━━━━━━━━━━━━━━━━━━━━━━━━━━━螺栓规格扭矩值(N.cm)───────────────────────────────M12 4000M16 8000M20 10000M24 25000━━━━━━━━━━━━━━━━━━━━━━━━━━━━━━━ 表内扭矩值适用于4.8级螺栓,更高级别的螺栓扭矩值由设计规定.扭紧各种规格螺栓的扳手宜用力臂较长的扳手.第6.1.7条杆塔连接螺栓在组立结束时必须合部紧固一次, 架线后还应复紧一遍. 复紧并检查扭矩合格后,应随即在杆塔顶部至下导线以下2m之间及基础顶面以上2m 范围内的全部单螺母螺栓的外露螺纹上涂以灰漆,或在紧靠螺母外侧螺纹处相对打冲两外,以防螺母松动.使用防松螺栓时不再涂漆或打冲.第6.1.8条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8的规定.。
完整word版)DL5168-2016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完整word版)DL5168-2016 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8-2016施行日期:2016年7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质量检验第三章施工质量评定第四章施工质量问题处理第五章附则本规程适用于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的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规范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架空输电线路,是指以杆塔为支撑,用导线、地线、绝缘子等构件组成的输电线路。
第四条施工质量检验应当遵循“谁建设、谁检验”的原则,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施工质量检验应当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施工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检验。
第六条施工质量评定应当遵循“谁使用、谁评定”的原则,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质量评定应当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使用要求、使用环境、使用寿命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八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等相关方面共同协调解决。
第二章施工质量检验第九条施工质量检验应当分为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质量验收三个阶段。
第十条初步验收应当在架空输电线路主体工程竣工前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杆塔基础、杆塔安装、导线、地线、绝缘子等构件的安装质量。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当在架空输电线路主体工程贯通后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杆塔基础、杆塔安装、导线、地线、绝缘子等构件的隐蔽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质量验收应当在架空输电线路主体工程竣工后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杆塔基础、杆塔安装、导线、地线、绝缘子等构件的安装质量、运行试验、绝缘测试等。
第十三条施工质量检验应当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案和检验标准,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检验结果应当书面记录。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3-2005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3-20051.0.3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1.0.5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2.0.1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3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5.1.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5.2.9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5.2.10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3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4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6.1.1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6.2.1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铁塔:1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2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3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6.3.1混凝土电杆(指离心环形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严禁互相碰撞、急剧坠落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和其他损伤。
7.1.1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文件。
7.3.11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7.4.1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2(Ⅱ)张力放线第7.1.8条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分裂导线的展放必须采纳张力放线,展放过程导线不准拖地。
较低电压等级的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宜采纳张力放线。
在张力放线的操作中除遵守本节所列各条外,尚应符合现行《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中的规定。
注:①良导体避雷线应采纳张力放线。
②变电所进出口档不应采纳张力放线。
第7.1.9条张力放导线用的多轮滑车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放线滑轮直径与槽形》的规定外,其轮槽宽应能顺利通过接续管及其护套。
轮槽应采纳挂胶或其他韧性材料。
滑轮的磨擦阻力系数不应大于1.O15。
磨擦阻力系数接近的滑车,宜使用在同一放线区段内。
使用前应逐个检查滑轮,并应保证其转动灵活。
第7.1.10条张力放线区段不宜超过16个放线滑车。
当不能满足规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止导线在展放中受压损害及接续管出口处导线损害的专门施工设计。
第7.1.11条牵引导线时,通讯联系必须畅通。
重要的交叉跨过、转角塔的塔位应当设专人监护。
第7.1.12条张力放线时,接续管通过滑车产生的弯曲不应超过本规范第7.2.8条第四款的规定。
当达不到规定时接续管应加护套。
第7.1.13条每相导线放完,应在牵张机前将导线临时锚固。
为了防止导线因振动而引起的疲劳断股,锚线的水平张力不应超过导线保证运算拉断力的16%。
锚固时同相子导线间的张力应稍有差异,使子导线在空间位置上下错开,与地面净空距离不应小于5m。
第7.1.14条张力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时,应防止导线磨损,在容易产生磨损处应采取有效的防止措施。
导线磨损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外层导线线股有轻微擦伤,其擦伤深度不超过单股直径的1/4,且截面积损害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2%时,可不补修,用不粗于#0细砂纸磨光表面棱刺。
二、当导线损害已超过轻微损害,但在同一处损害的强度缺失尚不超过总拉断力的8.5%,且损害截面积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12.5%时为中度损害。
架空输电线路勘测设计外业规定
架空输电线路勘测设计外业技术规定为了统一勘测设计流程和工作深度,避免外业返工和差错,进一步提高勘测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执行标准1、220kV及以下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DL/T 5076-2008;2、33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勘测规范GB 50548-2010;3、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T 5451-2012;4、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DL/T 5463-2012。
二、可研踏勘和初步设计初勘1、外业期间以设计为主。
设计人员在出发前应打印出线路路径方案图,除自己携带外,还要分发给测量人员。
如果现场有业主参加,应给业主1份。
2、可研期间外业:对影响路径方案成立的有关协议区、拥挤区、大跨越(较大河流、较大档距等)、重要交叉跨越等复杂地段进行踏勘。
3、初设期间外业:对影响工程量计算较大的因素进行实地测量,如拥挤区平面图、跨河段平断面图、变电站进出线平面图等。
4、若业主要求初设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时,初设应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执行。
三、施工图设计1、设计人员在出发前应打印出线路路径图,除自己携带外,还要分发给测量和接桩人员(施工、监理、业主等)。
2、测量和设计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别编写测量大纲和定位手册,经室主任工程师(或室主任)审核并报副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给外业人员(设计、测量)。
为不影响外业设计的正常进行,定位手册一般应在初步设计评审会设计原则审定后开展编制工作,内容应涵盖本工程的外业和定位需求(可按《电力工程高压送电线路设计手册》中规定的具体内容增删)。
没有定位手册且未履行放行程序(放行程序:由于非个人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领导批准先放行后补办)的不允许开展施工图外业。
3、无特殊情况,出发三日前,设计外业负责人召集全体外业人员召开外业出发前布置会,室主任工程师、室主任参加(220kV及以上工程邀请副总工程师参加)。
由设计人对外业工作做总体要求,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对测量的要求,说明工程测量难点,共同商量解决办法,形成统一意见,避免在外意见分歧,影响外业工作和进度。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DLT5168-2016检验评定GB50233-2014
表A.0.1 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A.0.2 普通基础和拉线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B.0.1 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1)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B.0.12导线、地线含(OPGW)展放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1)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B.0.13 导线、地线直线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2)耐张段桩号号至号耐张段塔号号至号导地或地线规格导线:地线:施工日期年月日压接管位置号至号相别线别压前铝管压前钢管压后铝管压后钢管扩径导线外观检查a压接人钢印代号评定外径d1(mm)需压长度(mm)外径d1(mm)需压长度(mm)对边距(mm)压接长度(mm)对边距(mm)压接长度(mm)填充铝股根数填充铝股长度最大最小最大最小最大最小12最大最小787134783243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B.0.14 导线、地线耐张液压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3)耐张段施工桩号号至号耐张段运行塔号号至号导地或地线规格导线:地线:施工日期年月日施工桩号大号侧或小号侧相别线别压前铝管压前钢管压后铝管压后钢管扩径导线外观检查a压接人钢印代号评定外径d1(mm)需压长度(mm)外径d1(mm)需压长度(mm)对边距(mm)压接长度(mm)对边距(mm)压接长度(mm)填充铝股根数填充铝股长度最大最小最大最小最大最小最大最小30.111110111116.1116.11122.2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8.112346324623543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B.0.15 导线、地线(含OPGW)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耐张段线线4)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B.0.16 导线、地线(含OPGW)附件安装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5)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B.0.17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地1)表B.0.18 线路防护设施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防1)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B.8 工程控制网测量/线路复测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SCCS-2017-001本表一式份,表B.0.8 自力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1)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A.0.5 交叉跨越检查记录表(线记5)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工程名称:编号:SCCS-2017-001隐蔽工程(接地线埋设)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华电台儿庄风电场一期工程优化增容项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验槽)。
DL5168-2016-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8-2016施行日期:2016年7月1日目录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DL/T5168-2016 (1)表2.0.1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类别划分表 (3)表3.0.3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4)表A.0.1 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 (6)表A.0.2 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 (7)表A.0.3 岩石、掏挖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3) (8)表A.0.4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检查记录表(线记4) (9)表A.0.5 交叉跨越检查记录表(线记5) (10)表A.0.6 OPGW现场开盘测试记录表(线记6) (11)表A.0.7 OPGW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7) (12)表A.0.8 OPGW纤芯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8) (13)表B.0.1 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1) (14)表B.0.2 杆塔拉线(含锚杆拉线)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2) (15)表B.0.3 预制装配式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3) (16)表B.0.4 混凝土杆预制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4) (17)表B.0.5 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5) (18)表B.0.6-1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1) (19)表B.0.6-2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2) (20)表B.0.6-3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3) (21)表B.0.7 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7) (22)表B.0.8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1) (23)表B.0.9-1 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2-1) (24)表B.0.9-2 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2-2) (25)表B.0.10 混凝土杆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杆1) (26)表B.0.11 钢管电杆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杆2) (27)表B.0.12导线、地线含(OPGW)展放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1) (28)表B.0.13 导线、地线直线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2) (30)表B.0.14 导线、地线耐张液压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3) (31)表B.0.15 导线、地线(含OPGW)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耐张段线线4) (33)表B.0.16 导线、地线(含OPGW)附件安装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5) (34)表B.0.17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地1) (35)表B.0.18 线路防护设施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防1) (36)表C.0.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统计表(线统1) (37)表C.0.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统计表(线统1) (38)表2.0.1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类别划分表表3。
GB502332005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_2005目录1总则2原材料及器材的检验3测量4土石方工程5基础工程5. 1一般规定5. 2现场浇筑基础············……5. 3钻孔灌注桩基础·········……5. 4混凝土电杆基础及预制基础5.5岩石基础5. 6冬期施工6杆塔工程6. 1一般规定6.2铁塔6. 3混凝土电杆6. 4钢管电杆6.5拉线7架线工程7. 1放线的一般规定········,……7. 2非张力放线7. 3张力放线7. 4连接7. 5紧线7. 6附件安装7. 7光缆架设8接地工程9工程验收与移交9. 1工程验收9.2竣工试验9.3工程资料移交·…’.9. 4竣工移交附录A安全距离要求1总则1.0.1为确保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110~500kV交流或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0.3本规范是根据2005年新出版的国家《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_2005》,结合本市实际,在其基础上进行修订而成。
1.0.4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1.0.5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判定符合本规范要求时方可采用。
1.0.6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1.0.7架空送电线路的施工、验收及原材料和器材的检验,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dlt5168--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8-2016】"施行日期:2016年7月1日目录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1)(DL/T5168-2016 (1)表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类别划分表 (3)表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划分表 (4)表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 (6)表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 (7)表岩石、掏挖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3) (8)表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检查记录表(线记4) (9)表交叉跨越检查记录表(线记5) (10).表 OPGW现场开盘测试记录表(线记6) (11)表 OPGW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7) (12)表 OPGW纤芯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8) (13)表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1) (14)表杆塔拉线(含锚杆拉线)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2) (15)表预制装配式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3) (16)表混凝土杆预制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4) (17)表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5) (18)…表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1) (19)表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2) (20)表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3) (21)表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7) (22)表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1) (23)表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2-1) (24)表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塔2-2) (25)表混凝土杆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杆1) (26){表钢管电杆组立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杆2) (27)表导线、地线含(OPGW)展放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1) (28)表导线、地线直线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2) (29)表导线、地线耐张液压管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3) (30)表导线、地线(含OPGW)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表(耐张段线线4) (31)表导线、地线(含OPGW)附件安装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线5) (32)表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地1) (33)表线路防护设施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防1) (34)、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统计表(线统1) (35)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统计表(线统1) (36)表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类别划分表】表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范围划分表续表注:а设计单位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表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普通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岩石、掏挖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3)]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检查记录表(线记4)…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交叉跨越检查记录表(线记5)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 OPGW现场开盘测试记录表(线记6)监理:施工负责人:厂家代表:测试员:表 OPGW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7)?监理:接续施工负责人:测试负责人:测试员:表 OPGW纤芯损耗测试记录表(线记8)[监理:接续施工负责人:测试负责人:测试员:表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1)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杆塔拉线(含锚杆拉线)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2)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预制装配式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3)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混凝土杆预制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4)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现浇铁塔基础(含插入式)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5)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1)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2)监理:专职质检员:施工负责人:检查人:表灌注桩基础检查及评定记录表(线基6-3)灌注时间拆管混凝土灌注量孔内混凝土标高(m)拆管长度(m)/埋管深度(m)图例时/分次序罐数折算量/% /? /| /@ /—/* /$ /> /% /] /。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_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10~500k 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 B50233-2005条文说明1总则1.0.1本规范的修订从质量控制要求和国内110k 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施工与验收的实际情况出发,增补、修改了相关条文。
规范中的“验收”是指建设、监理及运行各方对工程质量确认的行为。
本规范对必须事前控制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规定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0.2对原规范第1.0.2条作了增补和修改。
目前国内交直流架空送电线路电压最高等级为500k V,所以,本次修订所覆盖的电压等级仍定为110~500k V,与原规范基本一致。
但进一步明确了如下内容: 1明确了本规范也是改、扩建工程施工及验收的依据。
2考虑到将66k V电压等级直接列在条文中,与规范名称不符,但66k V线路工程的施工与验收,也可在施工合同中规定参照本规范条文执行。
故将原规范中“66k 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应遵守本规范11O k V部分执行”删去。
1.0.4对原规范第1.0.5条作了修改。
一般新型装置性的采用,是由设计确定。
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
至于应由谁来做,本条没作规定。
将原规范中“并应制定不低于本规范相应水平的质量标准”改为“判定符合本规范要求”比较合理。
所谓符合本规范要求,是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经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其质量能满足本规范的技术要求。
1.0.5新增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I S 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增加了此项规定,并被列为强制性条文,要求强制执行。
2原材料及器材的检验2.0.1与原条款中的内容相同,只是将第三款拆分为三、四两款,使规定更加明确。
2.0.2新型原材料及器材,可能没有对应的标准。
本条要求“证明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强调了产品本身不但要求必须经过试验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外,尚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准使用。
2.0.3与原规范相比,将“试样代表性不够者”改为“未按标准规定取样或试样不具代表性者”必须重做检验。
《±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2019年版》标准全文及条文说明
±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790-2013局部修订条文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7 对地距离distance to ground小距离。
2.1.21 垂直距离vertical distance分裂导线中心与线路下方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垂直方向的投影距离。
2.1.22 水平距离horizontal distance分裂导线中心(或杆塔外缘、或塔位)与线路侧方建筑物或其它设施水平方向的投影距离。
2.1.23 净空距离space distance分裂导线中心与线路侧方建筑物或其它设施的空间最小距离。
5 导线和地线5.0.4 当晴天时,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 地面合成电场强度和离子流密度限值6 绝缘子和金具6.0.2 绝缘子承受的各种荷载应按下式计算:T ≤T R/K I(6.0.2)式中:T R——绝缘子的额定机械破坏负荷(kN);T——分别取绝缘子承受的最大使用荷载、验算荷载、断线荷载、断联荷载或常年荷载(kN);K I——绝缘子机械强度的安全系数。
13 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13.0.2 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垂直距离,以及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导线绝缘子串按水平V 串布置时,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垂直距离应符合表13.0.2-1规定的数值。
注:海拔高度按小于等于1000m 。
当海拔高度大于1000m ,每增加1000m 海拔高度,导线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增加6%的距离。
13.0.4 线路不应跨越经常有人居住的建筑物以及屋顶为燃烧材料危及线路安全2 合表13.0.4-2的规定。
3 13.0.4-313.0.5 线路经过经济作物和集中林区时,宜采用加高杆塔跨越林木不砍通道的2表13.0.5-2 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要砍伐树木时,砍伐范围应按表13.0.5-1和表13.0.5-2要求确定。
对砍伐范围外的树木应按表7.0.7规定的最小工作电压间隙校核其倾倒过程对导线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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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测量规程目次1 范围2 引用标准3 总则4 选择路径方案4.1 室内选择路径方案4.2 现场选择路径方案5 选线及定线测量5.1 选线测量5.2 定线测量6 桩间距离及高差测量6.1 视距法测距6.2 光电测距6.3 高差测量7 平面及高程联系测量7.1 平面联系测量7.2 高程联系测量8 平断面测量8.1 平面测量8.2 断面测量9 交叉跨越测量10 定位及检查测量11 CAD技术12 GPS测量12.1 应用范围12.2 技术要求12.3 定线测量12.4 定位测量12.5 数据处理13 技术检查和资料整理、提交及归档13.1 技术检查13.2 资料整理、提交及归档附录A(标准的附录) DJ6型光学经纬仪的检验附录B(标准的附录) 光电测距仪的检验附录C(标准的附录) 送电线路平断面图图式附录D(标准的附录) 送电线路平断面图样图附录E(标准的附录) 大跨越分图样图(见插页)附录F(标准的附录) 拥挤地段平面图样图附录G(标准的附录) 变电所进出线平面图样图附录H(标准的附录) 通信线路危险影响相对位置图样图附录J(标准的附录) 塔基断面图样图附录K(标准的附录) 测量标桩规格附录L(标准的附录) 测量报告提纲附录M(提示的附录) 相关标准条文说明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35kV~220kV架空送电线路的测量工作。
35kV以下电压等级的架空送电线路测量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不含大跨越及航空摄影测量的技术要求,遇有大跨越和航空摄影测量时,应执行现行的标准DL/T5049和DL/T5138。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标准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总则3.0.1 为了统一架空送电线路(以下简称送电线路)工程中的测量技术要求,满足送电线路建设中设计的需要,及时、准确地为设计各阶段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测绘资料,特制订本规程。
3.0.2 送电线路的勘测阶段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分为初勘(初步设计)和终勘定位(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3.0.3 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检查项目可参照附录A或附录B。
3.0.4 外业采集的原始数据,必须做到真实、齐全。
手工记录的原始数据严禁擦拭、涂改、转抄、事后补记。
电子记录严禁随意修改。
3.0.5 送电线路的测量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选择路径方案4.1 室内选择路径方案4.1.1 配合设计专业搜集沿线供室内选择路径的1∶50000地形图。
在规划区、拥挤地段、地形复杂区域、大跨越等特殊地段,宜搜集1∶10000或大比例尺地形图。
GB/T 5791—1993 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16818—1997 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DL/T5026—1993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DL/T5049—1995 架空送电线路大跨越工程勘测技术规定DL/T5138—2001 架空送电线路航空摄影测量技术规程4.1.2 根据需要搜集有关的平面和高程控制资料。
4.2 现场选择路径方案4.2.1 配合设计专业将室内选择的路径方案经过现场踏勘比较,选出经济合理、施工方便、运行安全的路径方案。
4.2.2 当配合设计专业现场选择路径方案时,应沿线察看和重点踏勘相结合。
对影响路径方案成立的有关协议区、拥挤地段、大跨越、重要交叉跨越及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地段应重点踏勘,必要时用仪器落实路径。
对有特殊要求的通信线应实测交叉角。
4.2.3 当发现对路径有影响的地物(房屋、道路、工矿区、军事设施等)、地貌与图纸不符时,应进行补充调绘,并协助设计专业做好路径方案图。
4.2.4 当出现大跨越、大档距或路径通过拥挤地段、重要交叉跨越等情况时,视设计和水文气象专业的需要测绘平面及断面图。
平面图的比例尺可采用1∶2000或1∶5000,断面图的比例尺可采用纵向1∶200或1∶500,横向1∶2000或1∶5000。
4.2.5 配合设计专业测绘(搜集)变电所或发电厂进出线平面图,比例尺可采用1∶1000或1∶2000。
4.2.6 当路径对通信线路有危险影响时,应按设计专业的要求施测或调绘通信线路的位置,并协助设计专业做好通信线路危险影响相对位置图,比例尺可采用1∶10000或1∶50000。
4.2.7 本节中的有关图式及样图见附录C~附录H。
5 选线及定线测量5.1 选线测量5.1.1 根据批准的路径方案进行实地选线。
在地形条件复杂的地区,选线时应协助设计专业做到线、位结合,走向合理。
5.1.2 当线路通过有关协议区时,应按协议要求用仪器选定路径或进行坐标放线。
5.1.3 当线路跨越一、二级通信线及地下通信电缆,且交叉角较小可能影响路径成立时,应采用仪器定线并施测其交叉角。
5.2 定线测量5.2.1 定线测量的方法可采用直接定线或间接定线。
以相邻两直线桩中心为基准延伸直线,其偏离直线方向的水平角值不应大于±1′。
5.2.2 以相邻两直线桩中心直接延伸直线时,应采用经纬仪正倒镜分中法或角度分中法。
直线延伸的长度平地不应大于800m,山区不宜大于1200m。
5.2.3 直线桩(Z)、转角桩(J)、杆塔位桩(G)应分别按顺序编号。
标桩的规格、材料可参照附录K。
视工程具体情况,宜适当埋设永久性或半永久性标桩。
5.2.4 直线桩应设在便于桩间距离及高差测量、平断面测量、交叉跨越测量、定位及检查测量和能较长期保存处。
桩间距离不宜大于400m,当地形条件受限制时,桩间距离可适当放长。
5.2.5 直接定线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5规定。
定线时照准的前后视目标必须立直,应尽量瞄准目标的下部。
当前后视距离出现小于40m时,必须提高仪器对中、整平、照准的精度,目标应细、直,且直线延伸的距离不宜过长。
表5.2.5 直接定线测量的技术要求5.2.6 直接定线后,直线桩应施测水平角半测回,其精度应符合5.2.1的规定。
5.2.7 间接定线可采用钢尺量距的矩形法、等腰三角形法或光电测距的支导线法等方法。
测距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7-1规定,测角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7-2规定。
表5.2.7-1 间接定线测距技术要求仪器表 5.2.7-2 间接定线测角技术要求5.2.8 当采用前视法加定直线桩时,必须在正倒镜分中法定好前视直线桩后,才允许在其间加定直线桩。
在标定完最后一个直线桩后,应施测水平角半测回,检查仪器是否变动。
桩间距离应力求均匀,并在所加的直线桩位检测直线角。
5.2.9 转角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9规定。
6 桩间距离及高差测量6.1 视距法测距6.1.1 视距法测距应采用不低于DJ6型精度的经纬仪。
视距尺的衔接处应紧密、牢固,尺面刻划应清晰。
观测时标尺必须立直。
视距测量的桩间距离应是独立观测量并有多余观测,成果取中数。
6.1.2 视距法测距应采用对向观测,当不能作对向观测时可采用同向观测,并应注意不要立错桩号。
1 对向观测应往返各一测回。
采用普通视距尺时,每测回正镜读视距尺两丝切尺数及中丝读天顶距,倒镜直读视距及中丝读天顶距。
当采用视距、对数双面尺时,往返测各以正镜或倒镜读视距尺两丝切尺数及中丝读天顶距,倒镜或正镜读对数尺及中丝读天顶距。
2 同向观测应同向两测回。
采用普通视距尺时,第一测回正镜读视距尺两丝切尺数(不宜切在整米或整分米上)及中丝读天顶距,倒镜直读视距及中丝读天顶距。
第二测回应变动切尺数,读数要求同第一测回。
当采用视距、对数双面尺时,视距尺观测一测回,对数尺观测一测回,操作要求同1。
6.1.3 视距法测距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1.3规定。
表 6.1.3 视距法测距技术要求6.1.4 视距应采用宽面大分划标尺,视距长度平地不宜大于400m;丘陵不宜大于600m;山区不宜大于800m。
6.1.5 当空气不稳定和呈像模糊时,应适当缩短视距长度。
因自然条件影响标尺立直和读数有困难时,应停止观测。
6.1.6 当视距较长或坡度较大视距法难以达到精度要求时,宜采用三角解析法。
6.2 光电测距6.2.1 用光电测距仪测距时,应进行对向观测。
当不能作对向观测时可用同向观测,同时应采取防止粗差的有效措施。
1 对向观测时,测量距离应往返各一测回,每测回两次读数,各测回成果取两次读数的平均值(可不作气象改正),并按垂直角及距离之大小作倾斜改正,水平距计算至分米,成果取至米。
2 同向观测时,测距应两测回,每测回两次读数,作业要求同1。
3 对向或同向观测时,两次测距较差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1000。
两测回较差超限时,应补测一测回,并选用两组合格的成果,否则应重新观测两测回。
当距离小于100m时,测距较差不应大于0.1m。
6.2.2 桩间距离应是独立观测值,非特殊情况,不应采用一测站连续测多段距离来求得桩间距。
6.2.3 测距注意事项:1 在有电磁场影响的范围内,如在高电压物体附近,不宜架设光电测距仪或反光镜。
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通话。
2 架设仪器后,测站、镜站不得离人。
3 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测距时应避免有另外的反光体位于测线或其延长线上。
4 观测时棱镜面应对准测距仪的测距头。
当倾角(高差)较大时,更应相互对准。
5 必须严格按仪器使用说明操作,发现异常应停止观测,分析原因,以保证成果正确和仪器安全。
6.3 高差测量6.3.1 高差测量可采用视距高程、光电测距三角高程两种方法。
高差测量应对向观测往返各一测回,条件困难时可采用同向观测两测回,第二测回观测时应变动切尺数(变动范围不宜小于0.5m)。
6.3.2 三角高程测量时,天顶距读至0.5′,仪器高量至厘米,两测回高差取中数,计算至厘米,成果取至分米。
6.3.3 当采用三角解析法测距或光电测距仪测距时,其三角高程两测回的高差较差不应大于±0.4S m(S \为测距边长,以km 为单位)。
6.3.4 距离超过400m 时,高差应加地球曲率及折光差改正。
地球曲率及折光差改正数计算公式为:γ=⋅-RK21S 2 (6.3.4)式中:γ——地球曲率及折光差改正数(m);R ——地球平均曲率半径,当纬度为35°时,R =6371000m ; S ——边长(m);K ——折光系数,取0.13。
6.3.5 若高差较差超限时,应补测一测回,选用其中两测回合格的成果。
否则应重新观测两测回。
7 平面及高程联系测量7.1 平面联系测量7.1.1 当送电线路通过城市规划区、工矿区、军事设施区及文物保护区等地段,并根据协议要求需要取得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时,应进行平面坐标联系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