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工作制度.doc
安徽 内审工作制度
安徽内审工作制度一、审计制度概述内部审计制度是企业内部一项重要的监督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本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机构、职责、程序、内容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二、审计机构与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应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保持客观、公正和独立。
三、审计职责与权限审计职责:内部审计机构应负责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审计权限:内部审计机构应具有相应的审计权限,包括审查企业相关记录、财产和人员等。
四、审计程序与规范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企业领导批准。
审计实施:内部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工作,并记录审计过程和结果。
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应撰写审计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审计内容与范围审计内容: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方面。
审计范围: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并涵盖企业的各个方面。
六、审计方法与技术审计方法:包括抽样审计、风险基础审计等方法。
审计技术:应采用先进的审计软件和技术手段,以提高审计效率和准确性。
七、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审计质量进行控制,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应建立完善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审计准则、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等。
八、审计报告与档案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审计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审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九、审计责任与奖惩企业应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对优秀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于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32号)以及《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汾州市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通知》(汾国资〔2018〕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名词解释】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工作原则】内部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性与客观性:内部审计人员必须独立于被审计活动,以便能够公正地履行职责;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不受他人意向支配。
(二)职业的审慎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必须证据充分,有据可依,不允许出现主观臆断之词或任何无依据的推论;严格执行审计制度的各项规定,在审计过程中遵循重要性原则,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必须与被审计部门或人员进行充分地沟通。
(三)监督与服务原则:审计监督是审计的重要职责,同时注重服务意识,通过提供审计咨询方式,协助各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职责,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
(四)成本效益原则:对于审计发现问题的确认,必须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避免出现控制成本与效益不匹配的情况。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组织领导】公司设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及分工如下:(一)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统筹领导全面工作;(二)由公司审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安排日常工作;(三)由公司财务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审具体工作。
内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一)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二)对公司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三)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四)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五)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并购等事项进行审计;(六)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评估;(七)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计质量;(八)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审计方案。
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审计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当保持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九条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整理审计证据。
第十条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核、分析,形成审计结论。
第十一条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审计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二条审计报告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结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公司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第五章内部审计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医院审计、纪检工作,建立医院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管理,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____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医院成立内部审计、纪检小组,内部审计小组将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药品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采购的真实、合法、规范性进行监督审核。
二、内部审计的职能和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纪检准则和内部审计、纪检人员职业道德,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三、内部审计的职责和任务(一)拟定医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四)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五)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六)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七)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八)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其他审计事项。
四、内部审计程序(一)拟定审计项目计划;(二)实施审计前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科室,有关科室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三)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底稿,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四)对审计事项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意见。
被审计的相关科室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送交医院审计组;(五)医院内部审计小组应定期向院长提交工作报告;(六)医院内部审计小组应督促被审计的相关科室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七)医院内部审计小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善的审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保存。
审计要求:1、内部审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建设计划的落实、概预算的执行、经费及物资的管理、工期与质量的控制等实施跟踪审计。
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五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根据《____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所有内部审计,各单位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监察审计部。
监察审计部内审工作在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配备具有内审执业资格、相应业务能力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可____抽调各单位相1关人员,成立内审工作小组,以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规范: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法律和法规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6、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7、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职能,规范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单位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单位整体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单位基本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审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是指单位各科室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为查处科,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本单位上级审计机构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在上级审计机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
第九条单位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机构成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计科室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机构的检查监督,必要时内部审计机构可以要求其定期进行自查。
第十一条单位需为审计部的正常运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单位财务预算,予以充分保证,以保证审计工作能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对各科室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财务审计、内控审计以及专项审计。
(一)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客观的有效评估企业财务报表等重要管理工作,是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在提高管理质量和促进绩效上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必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真实、准确、合理的完成。
一、内部审计的职责1、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的审计活动,及时发现会计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违反财务管理程序和法律法规的行为;2、负责审计企业财务状况、分析企业经营绩效,审计企业各项财务报表;3、审计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审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5、负责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是否合规;6、负责参与企业的财务预算公示审批,检查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7、参与公司审计事项的调查总结,撰写审计报告;8、监督和检查审计事项,保障审计质量。
二、审计作业组织机构1、内部审计部门:由审计专业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内部审计的日常管理和指导;2、审计专业小组:由审计专业人员组成,由内部审计部门指派针对公司各部门的审计任务;3、内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由董事会指定专家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审议;4、审计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分设审计组,负责落实总部审计计划和审计任务。
三、审计流程1、审计计划编制:内部审计部门编制审计计划,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审计专业人员和任务;2、审计任务分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分配审计任务,组织审计活动;3、审计数据准备:由审计专业人员收集审计资料及财务数据,确保收集的数据准确可靠;4、审计调查及决策:根据审计资料及数据,审计人员实施调查,形成审计结论,明确审计问题及整改路径;5、发布审计报告:审计人员撰写审计报告,内容有审计计划、审计结果、审计意见及建议。
报告经内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内部审计部门发布审计报告。
四、审计工作的考核1、监督考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专业小组及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实施全面的工作监督考核、质量评定和技能考核;2、外部评审:审计部门开展定期由外部机构评估审计服务质量,确保审计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3、自评考核:由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自评考核,评估审计质量及审计覆盖率,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审计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五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有效控制风险,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的内部经济监督,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及所属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有效地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一种活动第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能够有效实施执行。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根据本制度制订和完善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引,实现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所属部门和员工均依照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七条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对董事会负责,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行政单位内审工作规章制度
行政单位内审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控制效率和效果,保障行政单位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包括行政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围绕行政单位的目标任务、关键风险和关键控制点展开,侧重于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风险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不受行政单位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扰和限制。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职责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行政单位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并经过内部审计机构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审计规划:制定内部审计年度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二)审计实施: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效果和风险管理水平,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三)报告输出:及时向行政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审计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和整改建议;(四)监督跟踪:监督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改进效果和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情况。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管理。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审计经验的人员,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审计计划编制:制定内部审计年度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二)审计准备:确定审计范围和重点,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三)审计实施: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效果和风险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四)审计报告:向行政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审计结果,提出改进建议;(五)整改落实:监督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改进效果和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情况。
市场部内审工作制度
市场部内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场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市场部内部审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场部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保密性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第三条市场部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市场部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有效性和效益性。
第四条市场部内部审计工作由市场部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科对市场部经理负责,并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二、审计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市场部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市场调研、市场推广、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营销活动、部门内部管理等各项业务活动。
第六条市场部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业务活动的合规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要求;(二)业务活动的有效性,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三)业务活动的效益性,成本控制和收益情况;(四)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效益性;(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第七条市场部内部审计程序分为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审计整改四个阶段。
(一)审计计划制定:审计科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市场部实际情况,制定市场部内部审计计划,报市场部经理审批;(二)审计实施:审计科按照审计计划进行审计工作,采取查阅文件、资料、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三)审计报告:审计科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提交市场部经理审批;(四)审计整改:市场部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科。
第八条市场部内部审计方法主要包括:(一)查阅文件、资料,了解业务活动的开展情况;(二)访谈,与业务活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三)实地查看,对业务活动现场进行查看,了解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四)数据分析,对业务活动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业务活动的效益性;(五)其他必要的审计方法。
四、审计结果处理和整改第九条审计科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提交市场部经理审批。
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企业运行顺利、风险防控有效的重要手段。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其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内部审计工作机构设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或者设立审计委员会,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和组织结构。
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应当有权独立行使审计职能,直接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进行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
具体包括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审计工作,保障企业利益最大化。
三、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建立明确的工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编制、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审计实施、报告编制、整改跟踪等环节。
审计过程中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审慎、谨慎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
四、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内部审计标准和规范。
企业应当为内部审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确保其审计工作水平的提升和专业素质的提高。
五、内部审计工作结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将审计结果、问题发现和整改建议进行详细记录,报告结果应当真实客观、清晰明了。
报告应当提交给董事会或者监事会,领导层应当对审计结果进行充分重视,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六、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和评价,不定期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和评估。
审计工作应当适时接受独立第三方的评价,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七、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改进企业应当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改进。
医院内审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保障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部审计部门及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医院的经济活动。
第二章内部审计部门职责第四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审计工作;(二)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包括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四)对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五)开展内部审计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六)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第三章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如下:(一)立项: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医院年度审计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审计项目,并报医院领导审批;(二)编制审计方案: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项目,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方法、时间等;(三)组织实施: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审计方案,组织实施审计工作,收集审计证据;(四)编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证据,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五)提交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将审计报告提交医院领导,经审批后,报送相关部门;(六)跟踪整改:内部审计部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章内部审计人员职责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具备较强的审计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三)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保持客观公正;(四)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五)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第五章内部审计纪律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一)保守国家秘密和医院商业秘密;(二)不得泄露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资料;(三)不得利用审计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四)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形式的馈赠、宴请、娱乐等活动。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六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____审计法》、《____内部审计条例》、《____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审计对象,特指本公司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公司所属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目的、工作职责及范围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的。
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
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协助公司领导层有效的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运作行为,降低运营风险,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的职责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
2、召开部门会议,围绕工作计划制订审计项目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3、负责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
4、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5、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6、建立健全审计档案。
第七条工作范围。
1、财务审计。
对被审计对象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有关经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内部控制审计。
____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和规定等所组成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得到的有效遵守及执行。
3、项目预决算审计。
对各子公司工程预算、结算、签证、决算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投资项目的经济目标、经营责任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5、交接、离任审计。
核实债权债务,监督资产交接;对离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内审外审工作制度范本
内审外审工作制度范本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和外部审计(以下简称外审)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审和外审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审外审制度,明确内审外审工作的目标、范围、程序、方法和责任,确保内审外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有效。
内审工作制度第四条内审工作目标:评价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潜在风险,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内审工作范围:包括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负债、收入支出、投资决策、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等经济活动。
第六条内审工作程序:(一)制定内审计划: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确定内审重点、范围、时间和频率。
(二)组成内审团队:选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独立性的审计人员。
(三)开展内审工作:审计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审计证据,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编制内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内审报告。
(五)跟踪整改:督促被审计单位按照内审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外审工作制度第七条外审工作目标:评价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关注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情况,发现潜在风险,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外审工作范围:包括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负债、收入支出、投资决策、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等经济活动。
第九条外审工作程序:(一)选聘外审机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选聘具备相应资质、良好声誉和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签订外审合同:明确外审工作的范围、时间、费用等事项,签订外审合同。
(三)开展外审工作:外审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对公司财务报告等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6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____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一)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
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五)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审查;(六)与对境内外经济组织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审查;(七)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九)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十)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十一)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十二)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三)公司经营方计、计划、目标。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山丹县国土资源局内部审计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下属各中心所、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经济业务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内部审计是局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局领导的要求,派出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实施内部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单位的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其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审计的原则。
内部审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
(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三)保守秘密的原则。
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事项保密,不得随意对外公开.(四)回避的原则。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或者责任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四条成立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局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对本局及所属单位依法进行审计。
本局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审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内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并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六条内审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具备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技能.内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聘任和后续教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局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拟定内部审计制度;(二)组织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培训;(三)拟定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四)具体组织实施内审工作。
第八条局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对本局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一)预算的编制、执行、财务收支管理与财务决算;(二)票据使用与收费情况,主要包括土地登记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出让价款及使用费等资金征管是否到位,程序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合法;(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概)算、决算、督查、验收等;(四)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与效益情况,包括土地、矿山项目资金及征地补偿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六)本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七)银行存款及授权支付额度核查;(八)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九)政府采购及招标情况;(十)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十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使用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和局领导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第九条内部审计具体事项主要由内审机构自行组织,必要时报经局领导同意后,可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第十条局内部审计机构向本局主要负责人提交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审计报告等;向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审计局报送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9.06.14•【文号】银发[1999]196号•【施行日期】1999.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3月25日,实施日期:2005年3月25日)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的通知(1999年6月14日银发[1999]196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特此通知。
附: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的内部自律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内审部门,依据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中国人民银行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行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实行行长负责制,内审部门对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内审部门依法行使内审工作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二章内审部门和人员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司在行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内审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心支行设置内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内审工作。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应配备与业务量相适应的内审工作人员。
内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内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营业管理部内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征得上级行内审部门的同意。
第九条内审工作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或检查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开展工作时,内审工作人员应自行回避,被检查单位也有权申请内审工作人员回避。
医院内审工作制度
医院内审工作制度1. 目的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以提高医院的运营效率、合规性和管理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医疗、护理、行政等各个部门。
3. 内审工作的职责3.1. 制定内审计划:内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和季度的内审计划,根据医院的重点关注领域和风险点,确定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
3.2. 开展内部审计:内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包括收集审查相关文件和数据,进行现场调查,开展员工访谈等。
3.3. 分析与评估:内审部门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医院的运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进行分析与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3.4. 编写审计报告:内审部门编写内审报告,包括对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和改进建议,报告应具有清晰的逻辑结构和完整的论证过程。
4. 相关要求和措施4.1. 保密性:内审部门以及参与内审工作的人员都应保守审计过程和结果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4.2. 独立性:内审部门应独立于被审计的部门,不受其影响,自主决定内审内容和方式。
4.3. 合规性:内审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确保审计结果的合规性和可靠性。
4.4. 效率和质量:内审部门应高效地组织内审工作,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准确性,提供合理、可操作的改进建议。
5. 内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5.1. 监督机制:医院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应对内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工作效果;必要时可以组织外部审计机构对内审工作进行评估和复核。
5.2. 审计结果的跟进:医院领导班子应及时对内审报告中的问题进行跟进,制定改进措施,并确保改进方案的有效实施。
6. 强制性执行和处罚6.1. 本工作制度是医院的内部规定,所有员工应遵守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或违反规定。
6.2. 对于未按照本工作制度执行或故意违反规定的员工,将依据医院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是医院内审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够为医院内审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提供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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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审工作制度
精选资料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经济活动以及相关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三条公司内部设置审计监察中心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监察中心编制人目前暂时只有设经理名由总裁管理并对总裁负责和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内部审计的宗旨: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和检查监督提高运作效率促进公司实现经济目标。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审计师、会计师以上的职称。
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熟悉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及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熟悉财务会计业务和精通审计业务并具备内部审计工作职业道德。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权受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其进行阻挠、打击和报复违者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要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权限第七条审计监察中心应根据公司各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安排审计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对公司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
、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审查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分工是否符合会计法规要求。
、检查有关经济事项的审批程序是否健全。
、审计人员发现公司规章制度和企业管理存在缺陷应向公司领导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合理化建议。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监察中心在审计进程中可以行使以下权限:、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
、审核会计凭证、账表、决算检查公司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
信息系统和检查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九条审计监察中心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公司总裁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审计监察中心可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上级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如在实施项目审计时发现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第十一条实施审计。
内部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情况。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座谈、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并将收集的审计证据和形成的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于审计现场工作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提出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审计监察中心提出报告并经总裁审批后应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相应处理:、被审计者违反国家、公司财务收支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和处罚的审计决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审计监察中心负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被审计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落实被审计对象执行审计决定以及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必要时可对其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公司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审计档案并整理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档案包括:一、审计通知书和审计计划二、审计报告及其附件三、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四、反映被审计对象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及电子档案五、公司总裁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六、审计处理决定以及审计执行情况报告七、申诉、申请复审报告八、有关审计会议的记录九、其他应保存的审计资料。
第五章相关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审计工作成绩显著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负责人、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审计监察中心报请公司总裁同意后由公司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
、抗拒、破坏审计监督检查的。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处理决定的。
、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
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