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记录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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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财务管理

八项规定财务管理

八项规定财务管理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八项规定,财务管理,希望对你有用!八项规定后涉及财务的八十项禁一、经费管理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八项规定最新红线要求(五大类45个方面)

八项规定最新红线要求(五大类45个方面)

八项规定最新红线要求(五大类45个方面)【导读】2012年12月4日,八项规定出台,8年,作风建设一直在路上,也永无止境。

十八大以来,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国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7.5万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1.8万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2.6万人。

八项规定,改变你我。

公务出行、公务接待、礼品往来、婚丧喜庆中,下面这些行为千万不能做。

一、国内公务出行1.“三个不得”。

(1)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2)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3)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2.责任追究。

(1)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2)虚报冒领差旅费的;(3)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4)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5)转嫁差旅费的。

3.三个严禁。

(1)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2)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3)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4.组织开展参观活动。

(1)要严格执行计划安排,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

禁止借机组织到其他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

(2)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坚持勤俭节约,不得互相攀比、奢侈浪费。

学习参观的食宿行费用依照财务规定由组织单位承担,不得增加所到地方、单位的负担。

5.坚决纠正和查处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到其他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的行为。

发现违反规定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纠正。

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组织者的责任。

二、国外公务出行1.不予报销并追责。

(1)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的;(2)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的;(3)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经费的;(4)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费用的。

2.责任追究。

(1)虚报出国(境)公务骗取批准的;(2)购买、伪造邀请函或者编造虚假日程骗取批准的;(3)采取伪造个人身份、资料等形式,安排与出国(境)公务无关人员出国(境)的;(4)避开主管部门委托非主管部门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手续的;(5)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将一个团组拆分为若干团组报批或者审核审批的;(6)其他违反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的。

八项规定落实监督工作方案

八项规定落实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效果:通过 监督工作,提高 公务人员的廉洁 自律意识,减少 腐败现象的发生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形象
监督目标:确保八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监督目标:加强政府形象的塑造和维护,提升政府公信力 监督目标:促进政府内部的规范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监督目标: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内部监督:由组织内部人员对八 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包括 自我监督和同事之间的相互监督。
结合方式: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 应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有 效的监督合力,共同推动八项规 定落实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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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监督:由组织外部人员或机 构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包括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和第三 方评估等。
福利待遇
监督内容:确 保员工享有法 定休息日和节
假日
监督内容:保 障员工享有劳 动安全卫生保

其他相关事项
监督方式: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监督范围:覆盖所有相关单位和部门 监督重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监督结果:及时反馈、整改和问责
PART 5
监督程序
制定监督计划和方案
确定监督目标和任务 制定监督程序和标准 确定监督方式和时间安排 制定监督结果的处理和反馈机制
监督措施:对出 差过程进行全程 监督,确保各项 规定得到落实
办公用房
监督内容:是否 超标准配备、使 用办公用房
监督方式:定期 检查与随机抽查 相结合
处理措施:对违 规行为进行整改、 问责和通报
监督要求:确保 监督工作常态化、 制度化
福利待遇
监督内容:确 保员工工资按
时足额发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监督内容:保 障员工享有国 家规定的各项

2024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方案.pptx

2024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方案.pptx
三、总体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自2024年4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一)任务安排。区纪委对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二)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发现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可根据需要复制、拷贝有关资料(涉密资料除外),不 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不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区纪委汇总梳理监督检查情况,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经领导签批后严格 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调查核实。
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目标任务
2024年4月30日前,实现全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即:区纪委对镇(街道)、区直部门监 督检查“过一遍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重拳纠治“四风”顽疾,通报曝光典型案 例,督促开展整改整治,推动各镇(街道)、各部门不断压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树牢求真务实、清简高效、清正 廉洁的新风正气。
(二)查津补贴福利。查津补贴福利发放,重点发现巧立名目、自定标准,超范围发放岗位津贴补助、过节费 、慰问费,打着开展“三会一”、党员活动等党内活动的名义,用党建经费发放现金、实物等问题,以及非必要情 况下,以加班名义全员发放加班费、误餐费等问题。
(三)查公务用车。结合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以车定位、循迹追查等方式,重点发现节前使用公车到 上级单位送土特产、以汇报工作名义违规宴请上级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公车接送,以及对公务车辆进行豪华装饰 ,为车辆加装与行驶无关的设备。
2024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 遍”工作方案
2024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驰而不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 实落地落细,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八项规定检查表

八项规定检查表

八项规定检查表本文是一份落实八项规定的检查表,旨在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配套措施,并且是否贯彻落实了八项规定。

以下是各项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1.制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制度,得3分,未制定不得分。

例如公车使用办法、会议管理、公文管理等制度,制定1项得3分,满分9分。

2.是否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查看文件。

3.调查研究工作是否做到注重实际效果,深入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调研的效果,解决实际问题,调研相关通知、调研报告、信息报道在结束3个日内提交,不超期得3分。

4.调查研究工作是否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5.会议活动是否精简,是否严格执行会议活动审批程序。

检查会议数量及会议事前审批单,会议数量少于过去年同期得3分,会议无审批,一次扣3分,最多扣6分。

6.是否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

会议费与去年同期相比,如同比减少,得3分,如同比增加,分析增加原因。

7.是否减少各类文件简报、提高质量和实效。

8.是否规范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是否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

9.领导干部是否带头执行“八项规定”,是否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有关待遇标准规定。

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使用情况同比减少,每项得3分,共9分。

10.是否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领导干部对“八项规定”和具体措施是否熟练掌握,下发文件。

对节能减排提出要求,得3分。

八项规定测评表得分情况,全省前3名得8分,后3名得3分,其余得5分。

11.抽查访谈。

其中,与班子成员访谈,人数为2人,了解八项规定具体措施,每人得3分,共6分。

与中层干部访谈,抽查人数为……(文中缺失)。

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报告

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报告

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关于转发《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院属各事业单位:现将《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监…2014?19号,转发给你们。

为做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安全高效使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要求1. 各单位应在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本单位专项工作组~落实工作分工~明确具体职责。

各单位主要领导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单位应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在单位内部进行宣传~强调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开展的方式~及我院专项治理具体工作要求~强化自查自纠。

3. 单位应根据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通知要求~认真制定自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确保不走过场、全面覆盖。

自1查面必须达到100%。

及时发现各种违规违纪问题~自觉进行纠正~提出整改措施~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4. 各单位应对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如收入不入账管理~以会议等各种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三公”经费支出违规、超标准、超规格~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擅自处置资产~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财政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方面。

5. 在自查的基础上~院将组织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具有举报线索、各方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

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提出的意见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内容1.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为院属各事业单位~检查时限为在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欢迎参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一《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

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

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办法》强调,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

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二《办法》强调,要规范接待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门领导同志来浙江考察调研以及外省(区、市)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县和县以下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奠基、论坛和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曾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

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警灯、警报器的使用。

《办法》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的规定

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的规定

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八不准”审计纪律,确保审计组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从审,促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审计组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具体事项规定的通知》(审廉字〔2011〕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行审计通告制度。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将有关审计事项和审计纪律全面、真实地告知被审计单位,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

第三条审计通告的内容包括:(一)审计项目名称;(二)审计组长、审计人员名单;(三)“八不准”审计纪律;(四)举报电话。

第四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当将“八不准”审计纪律连同审计通知书一起送达被审计单位,同时送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备案。

第五条审计通告由审计组在进点时组织实施。

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应当及时将审计通告的内容张贴在被审计单位明显位置或以电子屏显示,向被审计单位群众进行公示。

同时在审计组指定一名兼职廉政监督员。

第六条实行执行审计纪律报告制度。

审计结束后,审计组要认真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附件1),经审计组长、机关财务、分管厅领导审核同意后于审计结束后15日内报送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审计组兼职廉政监督员要认真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报告表》(附件2),经审计组长审核同意后于审计结束后15日内报送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和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审计人员审计执法情况;(二)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三)审计组外勤经费管理情况。

第九条各单位审计期间发现违反审计纪律的现象,要及时上报。

每年年终要总结上报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实行审计廉政回访制度。

审计结束后,有关部门通过回访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组、审计人员执法和执行审计纪律情况。

第十一条审计廉政回访的内容包括:(一)审计人员审计执法情况;(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三)审计组实行公示情况;(四)审计组执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专项审计思路

中央八项规定专项审计思路

中央八项规定专项审计思路(一)培训费:1.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2.严格控制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3.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4.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5.禁止以举办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二)差旅费:1.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2.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4.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5.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6.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7.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8.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9.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10.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11.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12.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13.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

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14.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15.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三)业务招待费:1.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与必要性;2.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3.严格业务接待费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4.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5.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6.对无领导审批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7.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8.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9.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10.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11.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论审计监督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的重要作用

论审计监督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的重要作用

论审计监督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的重要作用作者:卢仁杰来源:《财税月刊》2017年第09期摘要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从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密切党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的角度,推出了“八项规定”的措施。

其中许多内容涉及到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而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实施监督正是审计机关的职责。

审计应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促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职能作用。

关键词八项规定;监督;审计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对审计监督的必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功能,监督检查中央精神落实情况,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不断探索制度机制上的创新,就必须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审计重要内容。

要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为了进一步明确审计监督的目标和进一步突出审计监督的重点,审计监督要始终把促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作为工作重点,持续跟踪审计本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政令畅通。

中央“八项规定”就是要求各地勤俭节约、反腐倡廉的精神的体现,也是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

同时更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所以,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就必须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中。

二、审计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审计应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促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职能作用。

1.深刻领会、提高认识。

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严格守规的自觉性和反腐倡廉的使命感。

2.严格遵守、率先垂范。

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结合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八不准”规定。

3.加大中央八项规定审计监督。

监督与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检查情况通报word精品模板

监督与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检查情况通报word精品模板

监督与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监督与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检查情况通报院属各单位: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培训班精神,按照2016年第8次中国科学院党组会议工作部署,监督与审计局针对全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院党组“12项要求”,组织“回头看”开展专项检查。

现将《关于我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院属各单位结合“回头看”专项检查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活动规律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创新环境。

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2017年2月14日一、总体情况专项检查主要围绕十八大以来,历次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梳理加强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并对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同时征求对院党组“12项要求”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修订完善。

专项检查从2016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历时5个月,分六个阶段,分别为准备工作阶段、征求意见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汇总上报阶段、重点抽查阶段以及总结阶段。

各分院、合肥研究院及中科大通过座谈、研讨会等形式,收集整理各分院及所属各单位对制度制定、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征求意见报告;院属124家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逐一梳理相关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时提交自查情况报告;监审局对10家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二、“回头看”检查情况(一)作风建设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十八大”以来,我院逐渐形成加强作风建设制度体系,院党组坚持从自身做起,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院机关先后制定实施了《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2项要求》、“首问责任制”、院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十做到”等多项制度规定,提高院机关服务科技、服务基层的工作意识,同时将作风建设纳入反腐倡廉七个重点领域,以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审计、巡视等为主要抓手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促进全院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工作环境。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_细则_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_细则_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欢迎参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一《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

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

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办法》强调,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

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二《办法》强调,要规范接待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门领导同志来浙江考察调研以及外省(区、市)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县和县以下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奠基、论坛和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曾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

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警灯、警报器的使用。

《办法》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坚持深入基层1. 改进调查研究。

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针对影响全局的倾向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事前要周密制定调研计划,明确列出调研提纲,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涉及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

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领导班子成员介绍情况,更要深入车间、队站、班组和生活社区,听取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委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

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党委领导每人定点联系1个单位,每年至少安排1次驻点调研,联系点每年调整1次。

2. 提倡现场办公。

对于直属单位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的方式解决,减少直属单位人员到总部协商频次。

现场办公要准备充分,突出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3. 改进检查工作。

要改进检查方式,凡是可以通过报表统计完成的检查,不派人到现场检查。

建立总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减少多头索要信息数据。

总部综合部门组织的检查,要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合并进行、统筹安排。

综合性检查提前6个月提出计划,临时性检查提前1个月提出计划,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党委主管领导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基层单位开展检查活动。

严格控制调研检查频次,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

党委领导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一般要间隔6个月以上;总部综合部门到同一单位调研检查,一般要间隔3个月以上。

基层央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审计探析

基层央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审计探析

支出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为降低行 政成本、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建 言献策。 ( 二) 坚 持 问 题 导 向, 细 化 审计方案 通过梳理归纳近年来内外部审 计和巡视发现的问题,掌握落实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 律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的业务流程 和关键环节,使审计能够抓住主要 问题、重要环节,做到有的放矢。 要重点检查内部控制是否完善、权 力制衡是否有效、资金流向是否真 实合规、资产和资源管理是否规范 合理等方面,尤其要查找是否存在 开支额度超标、办公用房超标、违 规占用单位房产、公车私用、公款 旅游、礼品开支、高档烟酒、公款 吃喝、违规发放薪酬津贴补助等违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审计的主要做法
( 一) 吃 透 政 策 精 神, 明 确 审计目标 审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 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首先要吃透政 策精神, 通过系统地学习党中央 “八 项规定”、“六项禁令”、厉行节 约和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人民银行系 统内的相关配套文件,把握政策文 件要义,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政策 文件精神逐一转化为审计内容。在 此基础上,确定审计目标:一是确 认财务数据信息及其背后业务和管 理活动的真实性;二是检查相关业 务和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预 警和防范政策风险;三是评价行政
纪违规和奢侈浪费等问题。 ( 三) 注 重 多 法 并 用, 提 升 审计效率 与 多 元 化 审 计 目 标 相 适 应, 内部审计要灵活运用不同方法。可 以使用内、外部调查、相关人员访 谈、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加强书面 资料与实际情况的核实查证,查找 异常线索并确认是否存在隐蔽、复 杂的风险问题。同时,运用计算机 审计技术方法,通过财务管理系统 提取经费列支数据,通过固定资产 管理系统提取固定资产增量和存量 数据,筛选大额、频繁发生或敏感 时点的异常线索,比对分析相关的 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将获取的信 息进行加工处理,为检查和评价奠

10 审计部合规群分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形式、解释与案例(连载四)

10 审计部合规群分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形式、解释与案例(连载四)
• 2.释义:①“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 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 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 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 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2020年08月26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形式、解释、案例(连载四)
• 八、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
• 1.表现形式:①违规举办会议,是指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 景名胜区开会的,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行为;②违规举办评比达标 表彰活动,是指未按规定的程序批准,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行为。
• 2.释义:津贴补贴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津贴补贴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均应 取得董事会授权或审批。
• 3.案例:2015年“五一”期间,某县委党校以工会会员2015年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慰 问和生日慰问的名义,购买发放了购物卡,一次性发放,每人1500元。同时,还以 补发工会会员2014年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慰问品和生日慰问品的名义一次性发放了购 物卡。就属于违规使用工会会费发放福利。
2020年08月26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形式、解释、案例(连载四)
• 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
• 1.表现形式:①巧立名目乱发钱物;②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③借重大活动筹备 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以及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④ 虚报、套取公司资金发放津贴补贴;⑤违规使用工会会费发放津贴补贴等。
• 3.案例:①某县文化局及有关单位80多人包车到某风景区开了两天的年终总结会。

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

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

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机构要继续坚持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八项审计纪律: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以上规定要连同审计(调查)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监督。

以上规定要向社会公布,并公布对违反规定予以举报的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做如下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视违规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侵占了被审计单位经济利益的,如数退还,有关责任人所在单位领导登门赔礼道歉。

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审计署有关单位(包括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审计署派驻有关单位的纪检组长要认真分析原因,承担领导责任或有关责任,并向审计署分管领导报告;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长要向审计署党组作出深刻检查,由审计署党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追究其领导责任或有关责任。

发现违反以上规定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甚至包庇姑息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长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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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期间,实行审计外勤交费完全自理,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八项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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