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服务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税收政策措(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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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措施

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措施

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措施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现代服务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从传统过渡到现代的重要产业之一。

在现行的国家战略当中,发展服务业已经被列为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

为了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政府和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满足人民对现代服务业不断提升的需求。

本文将着重探讨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措施。

一、调整服务业的产业结构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务业的需求不断增长,对各类服务业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为了满足这个需求,政府和企业需要采取一些措施,如调整服务业的产业结构,引导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尤其是在生活服务领域,针对人们的需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扩大了零售、餐饮、住宿、旅游和文体娱乐等领域,增加了商业、餐饮和服务业,促进了国内消费的升级。

在中国,商业服务、公共服务和文化服务是三大支柱。

其中,商业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的发展已经相对较为成熟,而文化服务业的发展还相对较为滞后。

因此,政府和企业应该注重文化服务业的发展,加大投入,促进文化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完善文化产业相关政策。

二、提升服务业的质量服务业最为重要的特点就是服务的质量。

客户的满意度是服务质量好坏的直接体现。

如何提升服务质量已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政府和企业一方面需要建立完善的服务评价制度,另一方面需要培养更多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员工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此外,政府应该制定出一些支持企业开展服务创新的政策和措施,对先进企业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以鼓励企业加强服务创新,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服务业法律法规的建设服务业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要加强服务业的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服务管理体系,以保障服务业的正常运行。

政府和企业应该加强服务业法律法规的建设,将服务业纳入法律体系中,并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能力。

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通过监管、投诉和仲裁等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税收政策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税收政策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税收政策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促进
国家经济增长、提高就业率、推进创新和技术进步等方面都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推动这两个领域的发展,税收政策起着至关重要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税收政策在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财政支
持作用。

政府通过税收减免、税收优惠和税收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增加投
资和研发,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这些政策的实施可以为企
业节约资金,并提供更多的经济发展空间,从而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
业的快速发展。

税收政策对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和技术进步起着重要
的引导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政策来支持研发活动,如提供研发税收抵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措施,鼓励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

这样
的政策可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加速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税收政策还可以通过税收改革来优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环境。

政府可以采取措施,降低企业的税负,减少繁琐的税收手续,并且简化
税收制度,使税收征收更加透明和便利。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鼓励企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进而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蓬
勃发展。

税收政策对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政府应当
通过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和补贴措施,支持这两个领域的发展,并且通过
税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推动国家经济持续健
康发展。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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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局 十三 年来 , 南京 市地税 局 累计 组 织 各项 收入 已 超过1 6 4 0 亿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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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j叠I : . 南京 市 臼 下 区 常廊衡 6 号 复成突i厦 电话 { 《0 2 5 ) 8 4 5 2 2 8 4 3 、 8 4 4 5 0 4 2 8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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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机 关 作 风 建 设 人 民 满 意 单 位 , 并 获 得 江 苏 省 五 一 劳 动 奖 章 和 江 苏 省
创建 文明行业先进市行业 、 省级文 明行业 、 全国精神 文 明建设 工 作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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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入房地产 企业 纳税评估 掌握税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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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组织收入 。
目前 , 该 局 办公 自动 化 水 平 、 电子 化 报 缴 率 、 办 税 数 据 集 中处理 度 、 人均 征收额 、 地税 收入G D P 贡献率等项指标 。 均 已 达到较高水平 。 该局按 照 “ 聚财 为国 。 执 法为 民” 的要求 。 努力追求 “ 服务零距 离、 零 障碍 、 零收 费、 零差错和零投诉 ” , 将 服务与管理 有机地结合起来 。 努 力为 广 大群 众和 纳税 人 提 供 优质 、 高效 、 便捷 的税 收 服 务 . 带动 “ 两 个 文明” 建设取得 了可喜成绩。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法律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法律法规
三、规范管理,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监督考评机制,把税收管理员的职责纳入岗位责任制,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业绩的评价指标,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科学考评、有效监督,强化责任追究,规范税收管理员的行为。
四、强化培训,提高税收管理员综合素质各地应当建立税收管理员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财务会计、税收政策、征管业务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沟通技巧等知识的培训,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
二、明确职责,积极稳妥地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的基本职责定位于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主要负责对税源税户的监控管理、涉税信息的采集核实、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税情民意的联络传递等,但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款核定、涉税审批、税务稽查、违章处罚等。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与相关岗位的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流程,做到责任有效落实,权力相互制约,岗位有序衔接。各地可选择部分地区先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5]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正确领会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内涵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在总结过去税源管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通过对税源的精细化管理,实现税源的动态监控,以有效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各地要正确领会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内涵,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对管区内纳税人涉税情况比较了解,管理责任比较明确的优点,有效落实税源管理责任,同时又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职权的监督制约,注意与过去专管员制度的区别,避免走旧征管模式下专管员户管制的老路。

税务部门发展服务行业的措施

税务部门发展服务行业的措施

税务部门发展服务行业的措施一、优化税收政策税务部门应针对服务行业的特点,制定更为合理、灵活的税收政策。

通过减税、免税、退税等政策措施,降低服务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

同时,要定期评估税收政策的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

二、简化税务流程服务行业对效率的要求较高,因此税务部门应简化税务流程,提高办税效率。

推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减少审批环节和材料,缩短办税时间。

同时,加强部门间协作,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劳动。

三、推广电子税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广电子税务,为服务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纳税服务。

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申报、缴税、查询等功能,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

同时,加强网络安全保障,确保电子税务系统的稳定性和数据安全。

四、加强税务监管税务部门应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税务监管,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维护公平的税收环境。

五、提升服务水平税务部门应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服务企业的多元化需求。

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纳税辅导、维权等服务。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和诉求,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帮助和支持。

六、促进公平竞争税务部门应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促进服务行业的公平竞争。

加强对不同类型服务企业的税收公平性审查,防止出现税收歧视现象。

同时,打击各种形式的税收不公和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七、开展税收宣传税务部门应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提高服务企业的税收意识和遵从度。

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向企业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同时,利用媒体渠道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税收的认知和理解。

八、建立服务机制税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机制,确保对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设立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或窗口,负责处理企业的涉税事务。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企业的紧急需求和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和解决。

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措施

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措施

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内容摘要:现代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对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国民经济素质和国际竞争力、改善产业结构、缓解就业压力、提高生活水平具有深远意义。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将极大地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生产力的释放,为创业者提供宽松的环境。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政府、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文就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一些看法。

同时,我认为现代金融业和软件外包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两个最重要分支。

要大力推进金融保险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不断扩展金融保险业的服务领域,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率和服务品质,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金配置中的作用,构筑多功能、开放型、辐射力强的金融保险市场体系。

对软件外包产业在政策上要大力扶持,在管理上要强化引导,借鉴印度的经验,发扬我国软件开发及市场方面的优势,把我国的软件外包产业做强做大,早日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关键词:现代服务业;问题发展;方向政策现代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客观需要。

他的快速发展在提升其他产业竞争力,改善投资环境,提升经济结构和经济运行质量方面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他也是促进全民创业的重要举措,发展空间广阔,在促进全民创业中有着其他产业不可替代的作用。

如何发展现代服务业,需要理论界及政策制定者更多的思考。

一、现代服务业的内涵和分类(一)现代服务业的内涵现代服务业是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和新服务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创造新兴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具有智力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等特点。

在我国,现代服务业更多地表现为技术含量较高、管理模式先进、运行机制灵活、产品富于创新的服务行业或部门。

江苏省地税

江苏省地税

江苏省地税江苏省地税是指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是江苏省负责税收管理和征收工作的机构。

地税的职责涵盖了税收政策宣传、纳税人登记管理、税款征收管理、税收追缴管理等方方面面。

江苏省地税的建立和发展,对于促进江苏省经济的发展,增强财政收入,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江苏省地税的组织架构江苏省地税的组织架构包括局领导、部门领导和机关内设部门等。

局领导由地税局长、副局长组成,负责全局的领导和决策工作。

部门领导则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包括税收政策制定、税务信息化建设、税务执法监督等。

机关内设部门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如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信息科技部门等。

江苏省地税的组织架构严密合理,确保了税务工作的高效运行和管理。

二、江苏省地税的职责和任务(一)税收政策宣传江苏省地税负责宣传国家和地方的税收政策,向纳税人提供有关税收政策的咨询和解答服务。

地税通过举办税务知识培训、编发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意识和纳税自觉性。

通过税收政策宣传,江苏省地税能够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减少纳税人的不合理避税行为,促进纳税合规。

(二)纳税人登记管理江苏省地税负责纳税人登记管理工作,包括纳税人的注册申请、登记备案、信息变更等。

地税通过建立健全的纳税人登记管理制度,提高纳税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纳税人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纳税人登记管理的规范运行,为税务工作提供了基础性的支持。

(三)税款征收管理江苏省地税负责税款的征收管理工作,包括纳税申报、税款核定、税款征收和税款返还等。

地税通过强化税收征管工作,提高税款的收入率和回收率,增加财政收入,为江苏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政支持。

税收征管工作的完善,有助于防范和打击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保护国家税收利益。

(四)税收追缴管理江苏省地税负责税收的追缴管理工作,包括欠税的追缴和滞纳金的征收等。

地税通过加强对纳税人的追缴工作,提高追缴的效率和成功率,遏制了纳税人的恶意欠税行为,保护了国家税收的正常运行。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些政策举措范文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些政策举措范文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些政策举措范文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快速提升,现代服务业正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采取一些政策举措,以激发行业活力,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增长。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政策举措:首先,建立和完善现代服务业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

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明确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为企业提供有利的投资环境和政策支持。

同时,要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联动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合力。

其次,加大投资力度,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

政府可以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投资,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

特别是要鼓励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如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等,为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第三,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

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支持,政府可以加大对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投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学习资源,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同时,要加强对外人才的引进工作,吸引国际一流人才来华发展,提升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四,加强服务业与其他经济领域的融合发展。

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等其他经济领域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服务业与其他经济领域的融合发展。

例如,鼓励制造企业发展服务业,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支持农业发展农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相关服务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第五,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服务质量和消费者信任,政府应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体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对服务业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此外,还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对服务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和保护。

总之,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力度,制定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政策

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政策

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政策现代服务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中,以提供非实物产品或以实物产品为载体的非物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产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为了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其中加计扣除政策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支持措施。

在过去,许多国家的税收政策并没有明确针对现代服务业的特点和需求,导致一些企业在创新和发展方面遇到了困难。

为了缓解这种情况,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政策应运而生。

该政策的基本原理是,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一定比例提高其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额度,以减轻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创新和开发。

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政策的好处是多方面的。

首先,它可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通过增加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额度,企业可以减少纳税额,从而增加利润。

这就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服务水平等,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其次,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政策有助于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

在现代服务业中,创新和技术的应用非常重要。

通过加大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额度,企业可以鼓励和支持创新活动,包括研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培训员工等。

这样一来,企业将有更多的动力去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开展新的业务领域,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服务。

此外,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政策还有助于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在传统经济中,制造业和实体经济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数字化经济的崛起,现代服务业成为经济的新引擎。

通过加大费用支出的税前扣除额度,企业可以更好地转变和升级传统产业,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步伐,推动经济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当然,现代服务业加计扣除政策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如何确定合理的扣除比例和范围是一个关键问题。

政府应该根据不同产业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扣除标准,避免政策滥用和误导。

其次,如何确保企业真实、合法地使用加计扣除政策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促进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

促进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
税收天地
促进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 税收政策选择
邹 芳
( 美大 学 , 门 3 12 ) 集 厦 6 0 1 内容 提要 : 发展 现代 服务 业对 我 国新一轮 经 济结构调 整具 有 重大意 义 , 而生产性 服务
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不可缺少的核心内容 , 其能否得到快速有序发展至关重要 。 本文系统分析 了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和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并提 出了税收政策优化建议。
上 升 挤 占 了第 三 产 业 所 占 比重 之外 ,与 我 国现 行
形成完整 的供应链 , 为用户提供 多功能 、 一体化 的 综合性服务 。现代物流业是一个新 型的跨行业 、 跨
部 门 、 区 域 、 透 性 强 的 复 合 型 产 业 , 涉 及 的 跨 渗 所 国 民经 济 行 业 具 体 包 括 : 路 运 输 、 路 运 输 、 铁 道 水
年规划纲要》
心是发展技术 、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 的现代生产
性服务业 。


我国生产 性服务业概述
业 。深化专业化分工 , 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 新 , 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 , 促 推动生
产性 服务 业加 速发 展 。” 由此 可 见 , 产性 服务 业作 生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是 指 为 保 持 工 业 生 产 过 程 的连
续性 、 促进工业技术进步 、 产业升级和提高生产效 率提供保障服务的服务行业 。它是与制造业直接相 关 的配套服务业 , 是从制造业 内部 的生产服务部 门
为现代服务业不可缺少 的核心内容 , 能否得到快 其
速有序发展对我 国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 大
必 由之 路 , 于 解 决 民 生 问题 、 加 就 业 、 进 消 对 增 促 费 、 少 能耗 和 污 染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 代 服 务业 减 现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09.22•【字号】宁国税发[2004]155号•【施行日期】2004.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宁国税发[2004]155号)市局各分局(局)、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处室、市局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以及税务稽查选案、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调查审计对象确定的科学性、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局制定了《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暂行)》,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1目的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以及税务稽查选案、转让定价调查审计对象确定的科学性、准确性。

2适用范围凡依法对国税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税收征管项目进行的纳税评估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具体包括:(a)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评估;(b)特定纳税人、特定行业(或类型)的纳税评估;(c)特定税收管理事项的纳税评估。

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开展的涉外税务审计工作,暂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范围。

3工作职责3.1 市局纳税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纳税评估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征收管理处,作为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协调机构。

对各类实施专项检查的纳税人需要纳税评估的,由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布置。

3.2 市局征收管理处负责全市纳税评估工作综合性管理制度的制定、协调,统一布置市局纳税评估计划,定期评估并公布税收征管质量及存在问题,集中审核并移送稽查和转让定价调查审计案源,指导和监督全市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检查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检查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检查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检查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制定《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和《税收检查任务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涉及纳税人的事项公告如下:1.国税机关到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具有执法性质的各类税收检查,包括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中的税收检查,以及反避税调查、税务审计等,一个年度内一般不超过一次。

2.国税机关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开展税收检查、调查的,一般应提前向纳税人告知检查、调查的时间和范围。

3.国税机关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开展税收检查、调查,应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调查)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规定的事项开展税收检查、调查。

否则,纳税人有权拒绝。

4.国税机关到生产经营场所为纳税人提供税法辅导服务的,必须由纳税人向国税机关主动提出申请。

国税机关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辅导,不主动出示国税机关出具的到户辅导通知书,纳税人可不予接待。

5.国税机关积极推进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短信等远程服务方式开展各项服务、调查和检查,尽可能减少对纳税人的打扰;倡导鼓励纳税人采用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办理涉税事宜,履行税收义务,以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

6.纳税人凡需联系国税机关,从2014年1月1日起,请直接拨打所在市、县(市、区)国税机关特服电话968887XX(详见附件),各地国税机关将通过多种方式告知。

新形势下现代服务行业在税务筹划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新形势下现代服务行业在税务筹划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新形势下现代服务行业在税务筹划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 引言1.1 现代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现代服务行业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迅速崛起的一个重要领域。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种新型服务业态层出不穷,如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在线旅游等,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现代服务行业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也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动力。

在数字经济时代,现代服务行业以其高效便捷的特点深受消费者青睐。

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变化,服务行业也在不断创新和完善,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

无论是传统的餐饮服务,还是新兴的共享经济服务,现代服务行业不仅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也在推动产业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代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不仅促进了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就业机会的增加,也为税收的增长和社会财富的积累提供了坚实支撑。

税务筹划在现代服务行业中的重要性愈发显现,及时有效地进行税收规划和管理,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还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强税务筹划对现代服务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1.2 税务筹划在服务行业中的重要性在现代服务行业,税务筹划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税务筹划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法规定,通过合理合法手段,对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税收进行规划和管理的过程。

在服务业中,税务筹划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税务筹划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务成本,提高利润空间。

对于服务行业来说,税收是企业必须承担的重要成本之一。

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企业可以遵循税法规定,同时尽量减少税负,最大限度地优化税务结构,降低税务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税务筹划可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

在竞争激烈的服务行业中,企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企业可以在纳税过程中获得优势,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行业发展。

税务筹划可以规避税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03•【字号】宁政发〔2023〕51号•【施行日期】2023.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3日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资发〔2022〕209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南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紧紧围绕区域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打造全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助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对标对表。

主动适应全球产业链重塑和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聚焦制度创新,推动向制度型开放转变。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科技服务、专业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医疗服务、文化服务、“两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服务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服务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服务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8.07.14•【字号】宁地税发[2008]104号•【施行日期】2008.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服务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地税发〔2008〕104号二○○八年七月十四日)各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战略的实施,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来我市投资、创业,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市局研究制定了服务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若干政策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1、海外留学人员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研究、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工薪收入,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可视同境外人员收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减除规定费用外,并暂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

2、对高校、科研部门转让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在授(获)奖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书,以及奖励的其他相关详细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确认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

3、个人取得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对获得光华科技基金会奖励科技人员的奖金,可视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金,暂予免征个人所得税。

5、对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1. 创新支持政策: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提供创新型企业的研发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2. 提供融资支持:设立专门的融资机构,提供贷款、风险投资和股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技术升级和产能扩张。

3. 建设创新型园区:打造一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提供高质量的产业园区配套服务,吸引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入驻,促进技术和服务创新。

4. 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投入,建立职业培训基地和高校科技设施,培养一批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5. 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联合研究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工程技术创新,实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互相融合。

6. 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监管,提高企业创新的保护力度。

7. 扩大开放合作: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开拓国际市场,吸引外资和外国优质企业投资。

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
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8. 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设立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协调各方资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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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六大措施促进二三产分离
发布日期: 2010-12-31 信息来源: 山亭区政浏 览 次 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府 1
热点六:服务手段更丰富 在《服务举措》中,明确提出对每一户分离企业成立了工作小组,从而突显 税务部门对服务业从工业企业中分离发展工作的重视程度。 同时, 税务部门还出 台了“免填单、涉税审批改革、同城通办”为主要内容的办税服务优化工作;实 行个性化税收政策指引与辅导,提供电话咨询、上门协调、现场办公等可选择的 菜单式服务。
资料链接 《服务措施》出台背景 服务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进一步推 动江苏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江苏省发改委于 2009 年 7 月发布了《关于开展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试点工作的通 知》,要求开展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试点工作。 南京市政府于 2009 年 8 月发布了《关于开展企业非核心业务分离发展生产 性服务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服务业从工业企业中分离发展提出了具体意 , 见。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市政府对服务业从工业企业中分离发展的具体要求,
热点一:涉及税种较多 关于《服务举措》的优惠政策,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 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6 个税种,其中营业税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剥 离环节、剥离出企业的发展上;企业所得税优惠则针对扶持剥离企业快速发展。
热点二:贯穿剥离发展全过程 从工业企业剥离开始到剥离出企业的分立、新设、发展,地部门均出台了 相关的优惠政策, 涉及企业剥离环节的主要有 4 条, 涉及剥离出的主要有 13 条。 其中营业税、印花税的优惠政策均贯穿了企业剥离发展的全过程。 如印花税减免为例, 印花税涉及到企业在“二三产剥离”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 书据、 企业剥离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 剥离后需要变更剥离企业 为执行主体的, 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企业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已经 贴花的,均涉及到了免税。

现代服务业发展措施

现代服务业发展措施

现代服务业发展措施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1.优化政策环境: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制定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和审批效率,减少服务业发展的制度性成本。

2.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政府和高校应加大对服务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开展相关专业的培训和教育,同时鼓励引进国外人才,为其提供优厚的待遇和发展机会。

3.推动科技创新:政府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

建立科技创新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的平台,促进科技创新与服务业的紧密结合。

4.推广新技术应用:以物联网、5G和区块链技术来改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推广服务业的迅捷生产模式和现代物流体系(包括线上线下协同的生产体系和灵敏化的物流体系)。

5.引导企业转型发展:推动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6.加强区域合作: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推动服务业的区域协同发展。

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

7.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8.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服务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环境。

9.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服务业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我国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

10.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加强宣传、举办会展等活动,提高服务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措施

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措施

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措施嘿,大家想知道怎么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吗?那咱可得好好唠唠一些超棒的工作措施啦!
比如说,咱得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呀。

你想想,要是没有厉害的人,这服务业怎么能发展得好呢?就像盖房子没有坚实的地基,那能行吗?好比一家快递公司,要是没有专业的快递员,怎么能高效地把包裹送到大家手里呢?所以啊,必须得重视人才培养。

还有呢,要给现代服务业提供更多政策支持哇!就跟给小树施肥一样,有了足够的营养,它才能茁壮成长啊。

政府出台一些优惠政策,给那些有想法、有干劲儿的服务业企业一些鼓励,难道不好吗?哎呀,不然他们咋有动力去做大做强呢!比如说给那些创新型的服务企业减免点税费啥的,这不就像给他们打了一针强心剂嘛!
对了对了,加强市场监管也超级重要的呀!不能让那些不好的行为来捣乱。

你说要是市场上鱼龙混杂的,咱老百姓能放心消费吗?这就好比去菜市场买菜,要是到处都是缺斤少两的,那谁还愿意去呀。

所以必须严格监管,让那些不规范的行为无处遁形,让大家能安心享受优质的服务。

另外啊,推动科技创新也不能落下呀!现在都是啥时代啦,科技发展得多快呀。

咱得让服务业也跟上时代的步伐。

就像电商平台,要是没有先进的技术支持,怎么能方便快捷地让咱买到心仪的东西呢?
总之,要想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这些方面都得重视起来,一个都不能少。

只有这样,咱们才能享受到越来越好的服务,生活才能更加便利和美好呀!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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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服务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来源:作者: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 宁地税发[2008]103号分局(局、纳税服务中心、县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的要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市局研究制定了服务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扶持教育事业发展1.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自2001年1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营业税.5.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6.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7.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以自有房产举办专用于培训业务的各类职工培训中心、教育中心、职工培训班等,免征房产税;8.集体或个人举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以及敬老院、养老院等自有自用的房产,暂不征收房产税;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二、扶持文化产业发展9.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10.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

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及县以上(包括县级市、区、旗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11.从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12.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南京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的批复》(宁价服[2006]381号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

13.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电影发行单位向放映单位收取的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

14.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15.演出业务。

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6.展览业。

单位和个人举办展览活动,其营业额为其取得的收入扣除实际支付的场地费、展台搭建费、广告费后的余额。

17.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18.对纳入国家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优惠;到08年底前,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扶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19.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20.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3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1.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四、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22.婚姻介绍,免征营业税。

23.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对经营性公墓提供的殡葬服务包括转让墓地使用权收入免征营业税。

24.对政府或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

25.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的费用(如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等,如果是统一收取,统一支付给收费单位的,应以当期企业向业主收取的实际费用扣除实际支付给收费单位费用(不包括企业自身应负担的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6.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27.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8.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9.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0.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五、扶持金融保险业发展3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32.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来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33.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34.外汇转贷业务。

对金融企业直接向将境外借入的外汇资金,再贷给境内企业,可以扣除其支付的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5.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金融企业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6.融资租赁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原对外贸易部(现为商务部、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7.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等,可以扣除其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8.从2003年1月1日起,对改革试点地区所有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39.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40.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2.保险代理。

保险代理公司以取得的全部手续费和佣金收入扣除支付给保险营销员(非雇员的劳务报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六、扶持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发展44.与我国签订互免海运、空运企业运输收入税收协定、海运、空运协定以及其他有关协定或者换文的国家有关外国运输企业取得的海运、空运收入免征营业税45.联运业务。

对运输企业承接运输业务后,与其他运输企业共同完成同一批旅客或货物从发送地点至到达地点的运输劳务,可以扣除其支付给其他承运者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扣除其支付给其他承运者的费用”是指其他承运者在所开具的运输业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以及铁路部门收取的铁路基金。

但代开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46.国际运输业务。

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可以扣除其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7.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运输代理的营业额为其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港口费用、运输费、保管费、出入境检疫费、熏蒸费、仓储费、装卸费及其他代理费用。

48.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的基数。

49.现代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照顾。

七、扶持邮政电信业发展50.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邮政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具体为函件、包裹、汇票、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享受免税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按邮政企业报刊发行收入的70%计算。

51.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为铁路运输企业提供通信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2.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可以扣除其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3.电信单位跨地区、跨网通信业务。

对电信单位发生的跨地区通信业务,可按其取得的本地网全部话费收入加上从其他地区网分割回的话费收入减去分割给其他地区网的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对电信单位发生的跨网通信业务,可按本通信网全部话费收入加上从另一通信网分割回的话费收入减去分割给另一通信网的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可以扣除其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5.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作开展的“短信捐款”业务,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该项业务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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