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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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有利于拉动有效投资、扩大信息消费、降低创业成本,有利于促进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对于推动“互联网+”发展、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随着《宽带内蒙古发展规划》的启动实施和持续推进,我区宽带发展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发展水平较低、速度较慢,城乡发展不均衡,服务质量有待改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精神,加快我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应用驱动、创新引领、开放共享、高效安全的原则,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基础支撑和引导带动作用,以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推进网络提速降费为重点,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推动“互联网+”新发展,促进信息消费新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高速宽带网络建设,2016—2017年全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达到200亿元。

到2017年,城区家庭具备100Mbps(兆比特每秒)光纤接入能力,呼和浩特市等城市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超过30Mbps,其他城市超过20Mbps;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100%中小学实现光纤到校,农村牧区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4G网络全面深度覆盖城乡,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到2020年,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建成高速、泛在、安全、先进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二、重点任务

(三)推进城市网络光纤化改造。

全面落实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建筑光纤到户的国家标准和要求,并将通信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纳入房屋竣工验收条件或规范。鼓励和促进电信、广电网络、电力等企业加强合作,推进“光进铜退”工程,加大老旧住宅和楼宇光纤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商业建筑和大型工业园区参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建设改造,打造光纤到户先行区和示范区。按照成片开发、规模发展的模式,建设一批“光网城市”。重点支持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鼓励其他盟市按照“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的标准进行创建。(责任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各通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四)提高宽带网络普遍服务水平。

积极争取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政策,各盟市按照相关要求出台本地区有关支持性政策,加大农村牧区尤其是边境沿线宽带网络建设力度,鼓励通过覆盖范围更广的新技术、新设备解决偏远地区的网络建设问题,加快宽带网络全覆盖建设速度。鼓励通信运营企业面向农村牧区、贫困地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惠通信服务。(责任单位:各盟

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各通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五)推进无线网络建设。

进一步推进城市地区4G网络深度覆盖,实现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市、区)的连续覆盖,以及重点农村牧区热点区域的有效覆盖。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加大4G网络市场推广力度,支持移动通信转售企业经营和发展,促进2G、3G网络用户向4G网络迁移。持续推动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络(WLAN)建设,建立身份认证机制。(责任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各通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六)提升宽带骨干网络性能。

以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为全区电信骨干网中心节点,丰富完善省际干线光缆传输网络路由,提高我区与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的干线光缆联通度。提升自治区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和流量衔接能力,有效提高网络速率和性能,持续推进网络备份路由建设,提高网络容量和抗毁能力。加快推动内容分发网络向大容量、广覆盖、智能化演进,增加网站群建设,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和分发能力。提升网站服务能力,促进应用基础设施与骨干网络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党委网信办,各通信运营企业)

(七)推动宽带业务应用创新。

引导基础电信、广电网络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加大智慧家庭、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在线游戏等高速宽带应用产品的创新和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对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中小企业以及互联网众创园等场所的宽带接入服务水平。加快宽带网络在“互联网+”行动、电子政务、智慧城市、信息惠民等信息化重大工程中的应用。全面实施“三网融

合”,开放IPTV、手机电视、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等许可,实施广播电视、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责任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广电局,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各通信运营企业)

(八)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重点推进交通干线、公共场所、重点景区、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商住楼宇、党政机关等场所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铁塔、杆路、基站、传输线路、通信管道、室内分布系统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应当实行共建,已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应当开放共享。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当采取技术改造、扩建等方式实现共享。同时,要充分发挥铁塔公司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责任单位: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各通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九)提升通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鼓励电信企业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打破市场垄断,盘活存量资源,促进提升宽带网络服务质量和降低资费。争取呼和浩特等有条件的城市早日进入全国宽带接入业务开放试点城市。各通信运营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合理降低流量资费水平,在2015年移动数据流量综合单价已经下降20%、固定宽带单位带宽平均单价已经下降3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速降费。(责任单位: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各通信运营企业)(十)强化市场监管和安全管控。

加强宽带接入服务和资费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和设立非法网站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互联网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普及互联网使用知识,保障互联网用户的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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