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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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计算机应用必须做到安全、

高效。

2责任人要求

——基础知识考试合格上

岗。——熟练掌握已培训过的电脑知识。

——主动学习计算机知识。——文明使用计算机硬件设备。

——保证所用设备的清洁卫生。

——防止他人操作自己电

脑。

——注意信息的安全保密。

——及时向信息技术部报告

电脑设备故障。

3计算机

3.1计算机设备责任到人,岗位

异动设备责任人必须到信息

技术部办理交接手续,责任

期间发生任何人为毁损、丢

失事故,按照公司《遗失、

损坏公司财物赔偿规定》处

理。

3.2所有机器一律设置开机口

令,并报信息技术部存档。

3.3开、关机顺序

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开主

机。

关主机→关外设。

3.4机箱开启一律由信息技术部

专人进行。有特殊情况必须

自行开启机箱的,须获得信息

技术部主管授权,并担负起授

权后的责任。

3.5设备故障排除/位置移动等

必须在信息技术部工程师指

导下完成。

3.6离开工作岗位10分钟以上

须将电脑关闭。

4设备配件及耗材

信息技术部根据设备使用情

况及各部门上报信息,预备

配件和消耗材料。

计算机责任人使用时应减少

部件破损,节约耗材。

5内部数据库系统

5.1内部数据库系统的使用必须

严格按照批准权限执行操作,使用权限表由总裁批准5.2数据库的登录口令必须妥善

保管,并定期更新,更新时由信息技术部

5.3内部数据库的程序修改由信

息技术部有组织的进行,如

部门有新的需求,请填写

《计算机系统需求单》,由

信息技术部根据需要,报请

总监批准后执行

5.4信息技术部工程师未经批

准,不能擅自对数据库做结

构性调整

6互联网

6.1互联网用户申请流程

申请人填写《互联网用户申

请表》→部门主管审核→信

息技术部主管复审→总经办

批准→信息技术部开通。

6.2电子邮件

——发送图片和超过200K字

节的“附件”需经信息

技术部主管批准。

——电子邮件只能传递工作文件。

——绝密级的公司文件和信

息严禁以电子邮件方式

传送。机密级的公司文

件和信息经总裁办审批

后只能传给特定的收

件人,普通级的公司文件

和信息方能以工作组方式

传送。收件箱中的机密

级信息必须及时删除或转

存以防泄密。

6.3互联网信息处理流程

——人员应聘信息转发行政

人事部;

——索要公司宣传册的,转

发总裁办;

——对公司的建议,转发总

裁办;

——与销售或采购相关的资

料,转销售或采购部

门,并同时抄送市场

计划部

——广告类等其他信息转发

相关部门。

6.4需要频繁检索资料的部门可

申请一台电脑上网。6.5上网范围限于与工作相关的

网上资料检索。

7计算机设备维修/报废流程设备发生故障,责任人必须立

即上报信息技术部,并说明原

因。信息技术部工程师到现

场对设备进行鉴定,分析原因

并做出处理:

——一般性故障,信息技术

部自行维修;

——需送外维修的,由责任

人填写《计算机设备报修/报

废申请单》,经总监批准后,

由信息技术部送外维修;

——使用期已超过5年或维

修费用很高、维修后使用价

值不高的设备,由责任人填写

《计算机设备报修/报废申请

单》申请报废,并报总经办

批准。报废的设备存信息技

术部;

——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故障/报废,责任人按《遗失、损坏公物赔偿规定》赔偿并视情节进行处罚。

8禁令

8.1不许带有损害性操作计算

机。

8.2不许在未关电源的情况下拔

插硬件设备的电源线。

8.3不许在计算机带电工作时震

动或搬动工作台面。

8.4不许下班不关电源。

8.5不许随意改变设备摆放位

置。

8.6不许随意打开机箱盖,不许

随意拆卸电脑、调配机内组件

(如内存条、硬盘等)、自行开启硬件进行维修或升级等。

8.7不许在计算机上进行自己不

清楚的修改和设置。

8.8不许擅自在设备上放置和粘

贴无关物品。

8.9不许长期不使用设备而不办

交接。不许自行办理交接。

8.10不许他人随意操作自己责任

范围内的计算机设备。

8.11不许未经计算机责任人允许

操作计算机。

8.12不许上班时间向信息技术部

人员提出与当时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计算机问题。

8.13屡学不会的计算机责任人信

息技术部有权撤消其资格或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小过处分等。

8.14不许复制和传播内容不严肃

的图片、照片、动画,或使用其做为屏幕保护程序或桌面背景。

8.15禁止玩计算机游戏。

8.16禁止泄露本人口令或窃取他

人口令。

8.17禁止窃取或私自转让网络资

源。8.18禁止在网上从事与工作无关

的活动:如玩游戏、聊天以及漫无目地的浏览等。

8.19禁止擅自从网上下载软件或

订阅、接收来历不明的邮件,需要的软件一律由信息技术部统一下载。

8.20严禁将计算机系统中的公司

秘密对外发送或将其拷贝私自带出工作地点。

8.21严禁擅自将计算机带出工作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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