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
中小学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提高学生生活质量,预防疾病,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以及校园内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我校卫生保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提高学生生活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学校卫生保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学校卫生保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卫生保健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2. 负责组织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卫生意识;3. 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的维护与管理;4. 负责对学校食堂、宿舍、教室等场所进行定期卫生检查;5. 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6. 负责学生健康档案的管理;7. 负责开展学生体检和健康教育;8.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三章卫生保健工作内容第六条学校卫生设施:1. 学校应配备足够的卫生间、洗手池、垃圾桶等卫生设施;2. 卫生设施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消毒;3. 学校应定期对卫生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
第七条食堂卫生:1. 食堂应具备相应的卫生许可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2. 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 食堂食品应新鲜、安全,保证学生饮食卫生;4. 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第八条传染病防控:1. 学校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传染病疫情;2. 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3. 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
第九条学生健康档案:1. 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记录学生的健康状况、疾病史、疫苗接种等情况;2. 定期对学生的健康档案进行检查、更新。
第四章健康教育与宣传第十条学校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卫生保健意识。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范本一、卫生保健室的职责和任务:1. 为全校师生提供健康教育和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2. 组织和推行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制定并执行健康教育计划,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等;3. 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卫生保健服务工作,包括开展健康检查、健康档案管理、学生生理期管理等;4. 参与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急救和医疗服务,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5. 协助学校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学校的卫生状况,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执行情况;6. 组织和开展相关的卫生保健宣传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行为习惯;7. 协助学校开展相关的疾病防控工作,包括疫苗接种、疾病监测、传染病防控等。
二、卫生保健室的管理机构和人员:1. 卫生保健室的管理机构由校长负责,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2. 卫生保健室主任由医学背景的专业人士担任,经过公开招聘和资格审核;3. 卫生保健室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医学、护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
三、卫生保健室的工作流程:1. 每周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并通过学校广播、班会等渠道宣传健康知识;2. 每月组织学校全体师生进行健康检查,记录学生的体检结果,并根据需要进行干预和跟踪;3. 学生生理期管理由女性工作人员负责,对需要请假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4. 定期检查学校的卫生状况,包括教室、卫生间、食堂等地方的卫生情况,并制定整改计划,监督执行;5. 组织开展各类卫生保健宣传活动,如口腔保健、预防近视、饮食健康等,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保健意识;6. 参与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提供急救和医疗服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
四、卫生保健室的工作要求:1. 忠诚、敬业、负责,严格遵守卫生保健室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2.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师生的隐私和人身安全,不泄露相关信息;3.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提高专业水平,不断学习和更新相关知识;4. 积极参与学校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经常进行自我调整和提升;5. 身心健康,经常参加体育运动,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体魄。
学校保健卫生工作制度
学校保健卫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卫生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保健卫生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实行全面管理、分工负责、具体到人。
第三条学校保健卫生工作范围包括:学生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与控制、食品安全与营养、环境卫生、体育锻炼等方面。
第四条学校保健卫生工作应充分发挥卫生保健室的作用,加强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共同做好学生的保健卫生工作。
二、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应设立卫生保健室,配备专业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学校保健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校保健卫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为主要执行者。
第七条学校应定期召开保健卫生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保健卫生工作中的问题,提高保健卫生工作水平。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保健卫生工作档案,详细记录保健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备查阅。
三、学生健康教育第九条学校应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
第十条学校应通过各种形式,如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海报宣传等,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业心理辅导教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四、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报告。
第十三条学校应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如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学生免疫力等。
第十四条学校发现传染病患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报告卫生部门,做好疫源地处理。
五、食品安全与营养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食堂、小卖部等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禁止出售过期、变质、有害食品。
第十七条学校应关注学生营养状况,开展营养教育,提高学生的营养素养。
六、环境卫生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制度,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小学卫生保健制度范本
小学卫生保健制度范本一、卫生环境管理1. 学校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学校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是为了确保学生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学校将定期进行周边环境的清扫和消毒,保持道路干净整洁,清除垃圾和杂草,并设置警示标志,保护学生的安全。
2. 教室、宿舍和餐厅卫生管理教室、宿舍和餐厅是学生们长时间活动的场所,保持这些场所的卫生是非常重要的。
学校将定期对教室、宿舍和餐厅进行清扫和消毒,保持空气的清新,并提供清洁饮用水和有品质的食品,确保学生的健康。
3. 洗手和垃圾处理管理洗手和垃圾处理是保持卫生的基本要求。
学校将设置洗手池和洗手液供学生使用,并定期进行洗手教育,教育学生正确洗手的方法和重要性。
同时,学校将设置分类垃圾桶,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二、健康教育管理1. 健康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学校将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饮食健康、运动健康等方面的知识。
教师将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教学,如课堂讲解、游戏互动、实践体验等,让学生全面了解健康的重要性和健康的知识。
2. 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管理学校将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工作。
学生将接受身体健康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
同时,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保障学生的免疫力,预防疾病的发生。
三、意外伤害预防管理1. 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学校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交通安全、火灾安全、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
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2. 学车安全管理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将对承担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严格筛选,并设立专门的汽车安全管理团队,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确保学生在车辆上的安全。
四、卫生保健检查和监督管理1. 卫生保健检查管理学校将定期组织卫生保健检查。
相关人员将对学校的卫生环境、饮食安全、学生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
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和负责人(校医)职责
中小学卫生保健室负责人(校医)职责一、负责制定每学期和每周卫生保健计划,贯彻十项卫生保健制度.二、严格把好新生入园体检及定期健康检查关,组织好全园教职工一年一度的体检及新入园工作人员的体检三,按检查要求认真做好检查。
掌握各班学生的健康状况,设立学生的健康卡,建立档案,对体体弱儿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要有计划,能落实,督促班级加强护理,使其逐步增强体质.四、指导督促检查园内环境卫生及预防性消毒工作,做好季节性防病工作五、做好传染病管理,及时向分管园长汇报处理情况,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早报告,做好消毒与检疫工作。
关于防疫知识开展专门讲座活动六、关心园内幼儿的身体情况,对突发事件要能及时处理,每周公布检查卫生情况,期初期末公布幼儿达标率七、按季节做好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
定期巡回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后勤及园方反,避免事故的发生八、指导膳食,养成学生适适量膳食的习惯九、负责保健室内药品的保管、登记、使用。
内服药、外用药要分别放置,有明确标签。
为了安全消毒药物及除害有毒药品要上锁保管十、定期组织园内教工学习保健业务知识,按季节向家长及教工做好防病知识宣传十一、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密切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一,在校长领导下以对每一个学生负贵,对每一个家庭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学生的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和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二,卫生保健室所有的药品、器械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用后及时做好记录。
三、发现传染病立即报告校领导及有关防疫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四、对学生一般外伤应及时处理,重症病人即送医院五、妥善保管和使用器械药品。
六、积极配合镇卫生院做好查病防疫工作。
七、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八、定期对学生体检,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卫生保健工作的规章制度
卫生保健工作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卫生保健工作的各级各类单位,包括医院、卫生院、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卫生保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全面卫生、综合治理的原则,提倡健康生活方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第四条卫生保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民生需求,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第五条卫生保健工作应当依法开展,加强卫生保健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卫生保健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行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第七条各级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监督,确保工作质量。
第二章卫生保健管理第八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第九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确保服务需求。
第十一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加强与居民沟通,了解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
第十二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
第十三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章卫生保健服务第十四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提供全面卫生服务,覆盖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疾病防控等方面。
第十五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开展定期健康体检,做好慢性病管理。
第十六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加强孕产妇保健工作,做到孕期、产期和产后全程护理。
第十七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第十八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加强老年卫生保健工作,做好老年疾病防治。
第十九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帮助患者及时调节情绪。
第二十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开展慢性病管理工作,帮助患者控制病情。
第四章卫生保健宣传第二十一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健康意识。
第二十二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活动,提倡健康生活方式。
第二十三条卫生保健单位应当利用多种形式,包括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资讯等,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中学卫生保健工作制度
中学卫生保健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
二、组织与管理1.学校应设立卫生保健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学校应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卫生保健工作的落实。
3.学校应定期组织卫生保健知识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能力。
4.学校应加强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共同推进学生卫生保健工作。
三、卫生与防疫1.学校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卫生整洁。
2.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3.学校应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
4.学校应定期进行预防接种和健康检查,提高学生的免疫力。
5.学校应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健康教育1.学校应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健康素养。
2.学校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
3.学校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4.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五、学生健康管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2.学校应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定期进行视力检查,预防近视眼的发生。
3.学校应关注学生营养状况,开展营养指导,预防营养不良和肥胖。
4.学校应对学生常见疾病进行预防和矫治,提供必要的医疗帮助。
六、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学校应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学校应加强应急演练,确保教职工和学生在突发事件中的自救互救能力。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2篇)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1、学习《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精神,文明行医。
2、预防和治疗相结合,搞好学生的保健工作。
3、对季节性传染病进行口头通报,墙报宣传防治知识。
4、对有病的学生要热情关心,认真诊治。
危急病人在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后应立即送医院,不能延误治疗时间。
5、按上级要求,完成各项预防注射任务。
6、联系当地医务部门,每年给全校学生体检一次,每学期检查视力一次,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
7、如发现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适当给予药物治疗,情况严重的,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8、抓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评比。
每学期召开三次卫生员会议,研究、布置学校卫生工作。
9、定期为学生上健康教育课,教育学生不乱丢、乱扔、乱吐,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10、抓好各班包干区的卫生管理工作。
11、抓好学生的眼保健操。
新学年负责教会一年级新生做眼保健操。
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学生近视率。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2)小学卫生保健室是学校中的重要部门,对学生的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卫生保健室,可以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 卫生保健室的开放时间:规定卫生保健室的开放时间,确保学生能够在需要时得到及时的健康咨询和服务。
2. 工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卫生保健室的工作人员的职责,包括接待学生、检查病情、提供急救和基本医疗服务等。
3. 健康档案的管理: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学生就诊情况、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等,便于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4. 卫生设备和药品的购置和管理:确保卫生保健室内的卫生设备齐全、药品存储合理,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并按规定进行补充和更换。
5. 学生健康教育: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健康知识和生活习惯指导等,加强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
6. 传染病防控: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确保学校内传染病的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治,制定应对措施。
7. 健康宣传和咨询: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活动,向学生和家长传达健康知识,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小学卫生保健室制度
小学卫生保健室制度1. 引言小学卫生保健室是学校为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小学生处于身体发育的敏感期,经常面临着诸多健康问题。
卫生保健室作为学校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突发事件处理等重要职责。
本文将详细介绍小学卫生保健室制度的建立和运行,以及其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 组织架构小学卫生保健室的组织架构应该合理、清晰,以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
一般来说,卫生保健室设有一名全职医务人员,通常是一位注册护士或医生。
此外,还可以配备一名卫生保健室管理员,负责协助医务人员开展工作,并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在一些大型学校,卫生保健室还可能设有多名护士助理,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3. 职责和服务内容3.1 疾病预防小学卫生保健室的首要职责是疾病预防。
卫生保健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和体格测量,包括测量身高、体重、视力和听力等。
同时,应积极推广预防接种,组织疫苗接种活动,提高学生免疫力,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3.2 突发事件处理当学生突发疾病或意外受伤时,卫生保健室应及时处理,提供紧急救护和急救措施。
工作人员应具备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并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证学生的安全与健康。
卫生保健室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这包括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组织示范性体育锻炼等。
此外,卫生保健室还应与学校其他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3.4 管理学生健康档案卫生保健室应建立和管理学生的健康档案。
这些档案应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检查结果、家庭联系方式等。
卫生保健室还应与学校其他部门共享这些信息,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联系到学生的家长。
4. 工作流程小学卫生保健室的工作应有明确的流程和规范。
下面将介绍一般的工作流程:4.1 接待学生学生在需要卫生保健室服务时,可前往卫生保健室进行登记。
工作人员应友善地接待学生,并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和来访目的。
中小学学校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校卫生保健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健室职责1. 负责学校师生的日常保健工作,包括健康咨询、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
2. 对师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对师生进行健康评估。
3. 处理师生突发性疾病、意外伤害等紧急情况,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 负责学校环境卫生、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管理工作。
5. 协助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等工作。
三、保健室人员要求1. 保健室人员应具备医学专业背景,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 保健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师生健康。
3. 保健室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四、保健室工作制度1. 健康教育(1)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健康意识。
(2)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2. 健康检查(1)新生入学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2)定期对师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疾病隐患。
3. 传染病防治(1)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及时隔离、治疗患者。
(2)加强传染病预防宣传,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
4. 意外伤害处理(1)发现师生意外伤害,立即进行现场处理。
(2)对严重伤害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 环境卫生管理(1)定期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确保卫生达标。
(2)加强对食堂、宿舍、教室等场所的卫生管理。
6. 食品安全管理(1)加强对食堂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监管。
(2)定期对食堂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五、保健室工作要求1. 保健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
2. 保健室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3. 保健室人员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学校监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卫生保健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卫生保健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
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的管理,确保卫生保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同学身心健康,订立本管理制度。
2. 职责和权限卫生保健室是学校为同学供给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的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供给急救和常见病、慢性病、传染病等医疗服务;2.进行同学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工作;3.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4.维护卫生保健室内设备和器材的安全、有效运行;5.履行与卫生保健工作相关的其他职责。
卫生保健室的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实施卫生保健室的管理标准,确保卫生保健室的正常运行。
同时,卫生保健室负责订立执行实在的卫生保健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肯定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范围对同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诊疗。
3. 管理标准3.1 卫生保健室的设施和装备卫生保健室必需具备以下设施和装备:1.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储备和更新,包括但不限于急救包、体温计、血压计、疫苗、常用药品等;2.卫生保健室设置有明显标识,保持乾净和通风;3.卫生保健室内应当设置洗手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日常清洁;4.在卫生保健室内设置相应的隐私区域,保护同学个人隐私;5.卫生保健室内应有专门的贮藏处,存放医疗器械和药品,并保证安全和易取用。
3.2 卫生保健室的管理流程卫生保健室的工作流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接受同学就医,做好病历记录和医疗引导;2.开展常见病、慢性病、传染病的诊疗;3.予以同学急救处理,并适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4.组织同学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工作,并保留相应的记录;5.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工作,监测同学的心理健康情形;6.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供给健康学问和技能培训。
3.3 卫生保健室的服务质量标准卫生保健室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以下标准:1.同学的就医时间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得到布置;2.在同学就医过程中,保护同学隐私并确保医疗事务的机密性;3.确保医疗器械和药品的质量安全,杜绝使用过期或损坏的器械和药品;4.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工作必需符合相关规范和流程,记录精准;5.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工作应得到同学的认可和充足度;6.健康教育活动应与同学学业相连接,并能够供给应用的健康学问和技能。
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
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1995年9月7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地区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是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面向中小学校、直接为中小学生服务的事业单位,也是研究青少年体质健康、对学生实施健康教育和常见疾病、多发病防治的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性服务组织。
第三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所在地区内的中小学生。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部署学校卫生工作。
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学校卫生工作。
第五条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1负责学生的健康体检,做好本地区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统计分析和积累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3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和发育水平,提高干预措施,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第六条开展和指导中小学生常见疾病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4开展对近视眼、龋齿、沙眼等学校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6对在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转诊工作;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要及时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帮助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八条协助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课教师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九条指导学校开展各项卫生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饮食卫生等实施卫生监督。
第十条开展辖区内学生卫生保健服务。
第三章管理第十一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接受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二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人员编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任务和实际服务范围配编,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总编制应不低于学生总人数的万分之三,其中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总编制的80%,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总编制的40%。
卫生_保健_室工作制度
卫生保健室工作制度一、工作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水平。
2.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卫生工作相关规定,确保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确保卫生保健工作落到实处。
4. 注重实效,创新方法,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二、组织管理1. 学校设立卫生保健室,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全校卫生保健工作。
2. 卫生保健室定期召开卫生保健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卫生保健工作中的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3. 建立卫生保健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教职工的卫生保健职责,确保卫生保健工作落到实处。
4. 设立卫生保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卫生保健室负责人、班主任等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三、健康管理1. 建立健全师生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
2. 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预防措施,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促进师生心理健康发展。
4.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师生健康素养。
四、环境卫生1. 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校园环境卫生。
2. 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预防疾病传播。
3. 落实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提高垃圾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4. 定期开展灭蚊、灭蝇、灭鼠等活动,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五、食品安全与营养1.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 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3. 提供营养均衡的餐饮服务,关注师生营养需求,提高餐饮质量。
4.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六、体育锻炼与健身1. 加强体育锻炼设施建设,保障师生体育锻炼需求。
2. 定期组织师生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3. 开展丰富多样的健身活动,满足师生不同健身需求。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模版
小学卫生保健室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小学卫生保健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流程,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卫生保健室的职责卫生保健室是学校保证师生健康的基础设施,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急救服务,对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进行紧急处理;2. 进行常规的健康体检、传染病的筛查工作;3. 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自身卫生习惯的养成;4. 维护学校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检查学生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5. 协调与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合作,保证学生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能及时得到医疗救治。
三、卫生保健室的管理措施1. 设立卫生保健室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定期开会讨论相关事务。
2. 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卫生保健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巡视检查、记录信息和筹备药品器械等。
3. 制定卫生保健室工作手册,明确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要求,保证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4. 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学生的健康状况、接受的医疗服务以及健康教育知识等,方便日后的跟进和管理。
5. 在卫生保健室设立标识,定期进行卫生保健室的环境整治和设备维护,确保卫生保健室的整洁与安全。
四、卫生保健室的服务流程1. 学生就医管理流程:(1) 学生发生疾病或意外伤害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所在班主任。
(2) 班主任将学生送至卫生保健室,由卫生保健室的专职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和处理。
(3) 如情况较为复杂,卫生保健室的专职人员将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并将有关情况做好记录。
(4) 根据情况的轻重,卫生保健室可决策将学生转至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2. 健康档案管理流程:(1) 卫生保健室负责对学生的健康档案进行建立和管理。
(2) 在学生入学时,卫生保健室会为每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传染病疫苗接种情况、家庭病史等内容。
(3) 定期对学生的健康档案进行更新,并配合健康体检工作的开展。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模版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背景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同时,该制度也旨在规范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和执行,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学校内的所有场所和设施。
三、卫生保健工作组织1. 学校将设立卫生保健委员会,负责协调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2. 卫生保健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审查和总结,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和措施。
四、学校卫生保健设施与设备1. 学校将配备足够的卫生保健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医务室、消毒器材、急救箱等,以满足应急和日常保健需求。
2. 学校将定期对卫生保健设施与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五、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内容1. 学校将加强师生健康教育,提供有关健康知识和生活习惯的培训和指导,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 学校将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体检活动,以及疫苗接种等健康防护工作,确保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关注和有效管理。
3. 学校将加强卫生公共区域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定期检查和清理污水、垃圾等,保持学校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4. 学校将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疫情信息,做好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的健康安全。
六、卫生保健工作的考核与奖惩1. 学校将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检查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 学校将对在卫生保健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和鼓励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卫生保健工作。
3. 学校将根据个人或团队在卫生保健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和纠正,必要时予以处罚。
七、制度的宣传与培训1. 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电子邮件等途径广泛宣传学校卫生保健制度,向全体师生普及相关政策和要求。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教体[1995]13号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1995年9月7日教体〔1995〕13号)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加强对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的管理,使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的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现将《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地区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是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面向中小学校、直接为中小学生服务的事业单位,也是研究青少年体质健康、对学生实施健康教育和常见疾病、多发病防治的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性服务组织。
第三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所在地区内的中小学生。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部署学校卫生工作。
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学校卫生工作。
第五条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1、负责学生的健康体检,做好本地区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统计分析和积累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3、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和发育水平,提出干预措施,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第六条开展和指导中小学生常见疾病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
1、开展对近视眼、龋齿、沙眼等学校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3、对在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转诊工作;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要及时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
中小学卫生保健规定
中小学卫生保健规定一、概述中小学卫生保健规定是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习效果和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它主要涉及的方面包括学校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食品安全、体育锻炼、心理健康等。
下面将逐项展开回答。
二、学校环境卫生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非常重要。
学校应配备专门的清洁人员,保持教室、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卫生。
定期对学校进行彻底的卫生保洁,以确保学校环境干净整洁。
三、学生个人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是每个学生自己的责任。
学生应每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洗手、刷牙、洗澡等。
学生还应穿整洁的校服,保持体态端正,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乱涂乱画。
通过培养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可有效减少疾病传播和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学生健康的重要保障。
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供应的食品安全卫生。
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食品的加工、保管和储存都要符合卫生要求。
学生也要养成吃饭前洗手的好习惯,不随意买食品或食用过期食品,避免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
五、体育锻炼体育锻炼有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应制定合理的体育课程和运动计划,鼓励学生参加各类体育锻炼活动。
此外,学校还需要确保提供安全的体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对学生运动场上安全常识的培训,减少因体育活动导致的意外伤害。
六、心理健康心理健康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
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帮助学生认识和管理自己的情绪和压力。
学校还应建立心理咨询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与此同时,家长也要关注和关爱孩子的心理健康,提供家庭支持。
七、疾病防控疾病传播对学生健康造成威胁,学校应加强疾病防控工作。
学校应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学生体检和健康检查。
学校还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醒学生及时就医,避免疾病传播。
八、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对学生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小学保健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保健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保健室主任:负责保健室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定期对保健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保健室安全。
2. 保健教师:负责日常保健工作,包括晨检、午检、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控、药品管理等,并协助主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 校医:负责保健室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工作,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4. 安全员:负责协助主任、保健教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安全管理(1)保健室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
(2)保健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保健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操作安全可靠。
2. 药品安全管理(1)药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规定,选择正规渠道,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储存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药品使用应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合理用药,避免滥用。
3. 医疗器械安全管理(1)医疗器械采购必须选择正规厂家,确保产品质量。
(2)医疗器械储存应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确保医疗器械功能完好。
(3)医疗器械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4. 传染病防控管理(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定期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2)严格执行晨检、午检制度,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并采取隔离措施。
(3)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消毒,确保校园环境安全。
5. 事故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等内容。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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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
(1995年9月7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地区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是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面向中小学校、直接为中小学生服务的事业单位,也是研究青少年体质健康、对学生实施健康教育和常见疾病、多发病防治的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性服务组织。
第三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所在地区内的中小学生。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部署学校卫生工作。
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学校卫生工作。
第五条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1.负责学生的健康体检,做好本地区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统计分析和积累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
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3.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和发育水平,提高干预措施,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第六条开展和指导中小学生常见疾病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1.开展对近视眼、龋齿、沙眼等学校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3.对在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转诊工作;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
习的学生要及时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帮助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八条协助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和健康教育课教师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九条指导学校开展各项卫生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饮食卫生等实施卫生监督。
第十条开展辖区内学生卫生保健服务。
第三章管理
第十一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接受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二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人员编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任务和实际服务范围配编,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总编制应不低于学生总人数的万分之三,其中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总编制的80%,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总编制的40%。
第十四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把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的基本建设纳入教育基本建设总体规划,保证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开展工作必备的办公条件。
办公用房面积应以服务对象、工作范围、开展群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定,一般应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
卫生保健器材与设备配置应以普通、实用、配套、高效为主,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一些先进的设备。
第十五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在编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从教育事业费中拨给。
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设备仪器的购置与维修费及房舍维修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从教育事业费及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预算外收入中支出。
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卫生保健有偿服务的收入,应主要用于改善办所条件、科研、培训和表彰奖励学校。
第十六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应建立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和进修制度,加强保健机构人员的经常性业务学习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保健机构人员的思想及业务素质。
第十七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职称评定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和(86)教体字018号文件精神执行,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和(86)教体字018号文件规定,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享有本地区卫生部门规定的卫生津贴,同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教育部门的实际情况合理解决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的有关待遇。
第十九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贡献突出者与长期从事卫生保健工作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扬、奖励。
第二十条在学校卫生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医疗事故或不良后果者,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是指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学校体育卫生保健中心、学生保健站等直接为中小学生服务的卫生保健机构。
第二十二条本规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