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高中生打架致死事件——引无数人思考
2022校园暴力事件案例分析2022典型校园暴力事件
2022校园暴力事件案例分析2022典型校园暴力事件校园暴力事件案例篇15月6日下午,多名男子在露天公厕内殴打学生的视频通过微博发布后迅速发酵,引发热议。
视频时长2分14秒,视频显示,一名身穿黑色夹克的男生被多名男子围殴。
打人者除用脚踢踹学生头部外,一白衣男子将该学生头按进公厕粪坑,然后踩上学生背部,不断用脚将对方的头往粪坑里踩,过程持续40余秒。
待该男生爬起后,另一男子用手抽打他后脑,要求他“脸朝上笑一个”,“笑好看点”。
被围殴的男生左脸淌血,脸上有多处擦伤并沾有污秽物,其他男子除全程欢呼雀跃外,还追问关于某“初一女生”的事情。
视频发酵后引发网友的集体声讨。
多数网友认为,该事件情节恶劣,当地相关部门应该就此事给出说法,并有效遏制此类行为。
校园暴力事件案例篇2延安吴起县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6名高二女生持刀威逼5名学妹脱光衣服集体猥亵。
6名涉案女生现已被当地警方刑拘。
高中女生逼学妹脱衣,校园暴力事件值得警惕。
如此骇人听闻的场景实在触目惊心,尤其是当这种下流无耻的暴行发生在一群高中女生身上,让人不得不质疑当今的校园里到底潜藏着多少黑暗?当今的教育到底培养了些什么未来?人们原本早已经对媒体不断曝光出来的林林总总之校长老师们强暴猥亵女生甚至幼女恶劣事件深感震惊和不安,但始终宁愿相信这只是少数害群之马,始终相信学校的德育教育上能够彰显出社会正能量;但当我们再一次看到发生在革命圣地延安的校园内如此卑劣下流女生丑闻,恐怕大多数读者都会陷入迷茫不解,黑社会也不过如此,何况女生、何况高中女生?校园暴力事件案例篇3熊佳庆,上海市虹口区南湖二分校的学生,2022年10月23日《上海徐汇女生打架,看着就火大》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一个女生站在弄堂中间,另一女生从其背后冲来并用脚飞踢其后腰,在其倒地时,还用脚跺其腹部,之后被网友人肉搜索,证实打人者是熊佳庆,这段名为并在上海知名论坛中引发热议,众人纷纷对打人的女生表示愤怒,网友戏称她为“暴力熊”,2022年10月26日一名自称了解内情的网友发帖称,打人的女生在事后因不满多方压力自杀身亡。
社会热点法律案件评论(3篇)
第1篇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日,某市发生的一起校园霸凌案再次将这一社会热点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这起案件进行评论,以期为校园霸凌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一、案件回顾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霸凌案。
涉案学生小王(化名)因身材矮小,在校期间遭受同学小张(化名)等人的欺凌。
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小张等人多次对小王进行辱骂、殴打,导致小王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小王向家长和学校反映,但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
无奈之下,小王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调查,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校园霸凌的小张等人进行了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小张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半不等。
二、法律评析1. 法律适用本案中,小张等人多次对小王进行辱骂、殴打,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小张等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处罚。
2. 校园霸凌的法律责任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校园的和谐稳定。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校园霸凌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1)对受害者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本案中,小张等人的行为侵犯了小王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加害者的处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实施校园霸凌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本案中,小张等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
(3)对学校的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预防校园霸凌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本案中,学校在发现校园霸凌事件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存在管理失职的问题。
呼喊再来一个或许比殴打更可怕
呼喊“再来一个”或许比殴打更可怕近日,视频“丹阳中学女生殴打同学男生起哄说‘再来一个’”在网上疯传,一名瘦小的女孩被大约高她一头的女孩扇了10多下耳光,又有一名戴眼镜、扎马尾辫的女孩用双手把被打女孩低下的头抬起来。
经警方调查核实,被打的女生蔡某14岁,是在校生,两名打人者均已毕业离校,未满16周岁。
事发是因为琐事,未造成人身伤害,打人者及其父母接受了批评教育,并向蔡某及家人道歉,已获得谅解。
(7月12日《现代快报》)学生之间因为琐事发生一些小摩擦属于正常现象,少年学生年轻气盛,因为摩擦而打架斗殴并不鲜见。
丹阳中学的两个女生因为琐事扇打一个瘦小女生的耳光被传到网上,引来警方的关注,警方对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了处理的决定,好在未造成人身伤害,打人者及其父母接受了批评教育,并向被打者及家人道歉,事件得以妥善的处理。
自媒体时代,自媒体的监督作用日益显现,反映社会不留死角,不仅对当事者而且对所有公民都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引导人们辨别是非,分清美与丑善与恶。
在这个事件中还有较为刺眼的是围观的男生,他们不仅不制止殴打,反而起哄,呼喊“再来一个”,缺乏应有的正义感,缺乏对他人的应有的尊敬,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生命极其漠视,这不是中学生应有的态度,围观的男生也应该得到应有惩罚,批评教育等。
今年的6月28日下午,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柏树乡柏树村,8岁男孩晓辉(化名),强行叫到3公里外的永宁寨村,最终被11人围殴致昏迷,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据了解,涉事的11名同学,均不满14周岁,他们围殴男孩,只是因为“闲来无事打人玩”。
打死人了还这样轻描淡写,少年对生命的蔑视到如此地步,简直难以令人置信。
还是在最近的6月26日上午,汉中市一女子因债务问题爬上高楼,公安消防紧急营救,然而,在场围观群众,尤其是一些小学生的表现却让人惊讶。
在场小学生们的无知与冷漠让人异常的惊讶。
在场的小学生呼喊:“跳啊,赶紧给哥跳啊。
”“这个太好玩了,就是吊人胃口。
社会有关道德与法治热点事件的追踪与分析;
社会有关道德与法治热点事件的追踪与分析;
以下是近期一些热点事件的追踪与分析:
1.江苏盐城女童遇袭案
事件简述:今年十月,16岁男孩胡伟在盐城一家幼儿园门口持刀袭击多名幼儿,导致8名幼儿受伤,其中2名幼儿伤势严重,其中一名女童后来抢救无效去世。
社会反响: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谴责。
网友纷纷发声,要求加强对校园安全的保障。
在这一背景下,江苏省加强了对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检查,同时加强了对患有精神病等疾病的人员的管理。
2.江苏五年级男童砍伤同学案
事件简述:今年六月,江苏溧阳市一名五年级男童持刀将多名同学砍伤。
其中2名同学受伤严重,已经转院治疗。
社会反响:这一事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
在社交媒体上,很多人留言表示对这一事件非常愤怒,认为儿童暴力的发生与家庭、学校等因素密切相关。
教育机构和政府也被要求采取更多的措施来保证学生的安全。
3.杀害交警案
事件简述:今年八月,四川成都市交警到一辆私家车上进行例行检查时,突遭车内乘客袭击。
袭击者在短时间内使用下水道井盖等物品将交警打伤致死,随后潜逃。
社会反响: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愤怒,许多网民纷纷谴责袭击者的行为,对交警的不幸遭遇表示哀悼。
这一事件也引导了社会进一步反思对公共安全和法治的信任,呼吁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
以上这几件事件中,都反映出社会对道德和法治的关注和反思。
人们追求更多的安全和公正,同时呼吁政府加强相应的管理,以便更好地保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沭阳学生被杀案例分析报告
沭阳学生被杀案例分析报告案件概述此案发生在沭阳县,涉及一名中学生在校内被同学杀害的事件。
嫌疑人为同班同学张某,受害者为李某。
经过调查和审讯,嫌疑人张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其犯罪动机是一起日常摩擦的纠纷。
分析过程经过初步调查,案发当天,张某与李某在班级内发生了争吵。
根据目击者证言,事发时张某情绪激动且情绪不稳定。
在争吵过程中,张某突然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对李某进行了数次刺击,导致李某抢救无效死亡。
针对此案,分析嫌疑人张某的行为以及案发背景,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分析:1. 日常纠纷的严重后果:案件的起因是一起日常摩擦,但却导致一名学生的丧生。
此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小学生之间的纠纷不容忽视,任何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2. 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从目击者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嫌疑人张某在事发时情绪激动,情绪不稳定。
这一点说明了嫌疑人可能存在心理问题,而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心理健康问题尤为重要。
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和关注,及时发现和处理心理问题,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3. 学校安全问题的关注:这起案件发生在学校内,引发了公众对学校安全的关注。
学校应该建立更加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学生的安全。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嫌疑人张某的家庭教育可能存在问题,否则不会导致他采取如此极端的行为。
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家长们应该注重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及时发现和解决孩子的问题。
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一些改进措施:1. 推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可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力度,提供更多的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同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2.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应该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和机制,确保学生的安全。
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打人是“内部问题”,报警影响声誉?
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打人是“内部问题”,报警影响声誉?正文:曾发生食教师监督食堂卫生被打被罚?校方称影响声誉,物中毒事件消费新法制发布时间:12-0417:21摘要:在近日,江苏一学校内,女教师发现食堂卫生有问题,在与食堂负责人交涉后发生矛盾,于是双方开始厮打,在事后女教师报警,却与食堂负责人一起遭到了学校的处罚,校方称其未经允许就报警,影响了学校的声誉,据了解,该校曾在2010年就发生过学生集团同食物中毒事件。
事发于江苏淮安启英外国语学校,在11月24日,生活部女教师王凤梅认为学校食堂的卫生存在问题,在与食堂负责人羊某进行交涉后发生矛盾,于是双方开始厮打,在事后,王凤梅报警,却与食堂负责人羊兵一起遭到了学校的处罚。
根据校方表示,因为王凤梅未经允许就报警,对学校的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校方给王凤梅老师列举了三处“错误”:首先是“现场厮打”,因膳食部主管限制王凤梅吃早餐,并抢夺其饭碗,最后双方开始厮打,在师生面前造成了恶劣影响,其次是王凤梅在未经允许下到膳食部进行过细的监督,最后就是未经校方允许,私自打电话报警,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站在校方的角度,其“恶劣影响”会关系到学校声誉,在招生上会被影响,最终会影响到学校的经济利益,学校因此重罚王凤梅,而引发冲突、工作存在问题的负责人羊兵受到了轻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生活部是学校一个很重要的部门,其职责就在于及时向校方反馈学生对生活设施、食堂管理等意见以及建议,传达学校在生活、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与需求,并协助学校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虽然王凤梅被打后,先向校方投诉也是一种合理解决方式,但即便她的方式不妥,学校就应该将处理的问题的矛头重点指向她吗?就算她的行为不妥,但至少是她发现了问题,这对于学校完善以及提高管理水平是有益的。
虽然王凤梅也有“打架”行为,依规处置也是应该的,但对于王老师的处罚重于“始作俑者”膳食部负责人羊兵,这让人不得不产生质疑,校方重视的问题竟不是食堂卫生问题、内部管理问题,而是学校“形象包装”的问题。
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成长路上的隐患
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成长路上的隐患作者:李香玉来源:《教育家》2019年第22期法治教育不仅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也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法治教育问题一直广受社会关注。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推动下,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青少年由于法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加上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等因素的影响。
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频繁发生,给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都带来了诸多不良后果。
【校园霸凌事件】2019年4月23日,甘肃省陇西县渭河初级中学一名初二男生被五名学生殴打致重伤,之后抢救无效死亡,尸检报告显示为颅脑严重损伤。
2019年4月28日,湖南省保靖县雅丽中学学生邓某兰(13岁)因琐事找到同学田某思,双方在学校厕所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
冲突发生期间,田某思出现呕吐、头痛现象。
学校发现后将其送往医院。
因颅内出血,田某思在5月4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两起校园伤害案的发生时间间隔不足一个星期,且情形是如此相似。
男生遇害者只有14岁,而女生遇害者年仅13岁。
我们在痛惜的同时不禁疑惑,为什么那些施暴者能够在校园中为所欲为?为什么受欺凌的孩子不懂得保护自己?【少年弑母案】2018年12月2日,湖南省益阳市沅江泗湖山镇一名12岁男生吴某康,持刀将亲生母亲杀害在家中。
案情查明后,吴某康承认自己错了,但不认为是什么大错,“我杀的是我妈又没杀别人,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2018年12月31日,湖南省衡南县三塘镇13岁少年罗某,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某、父亲罗某某锤伤,之后逃离现场。
抢救无效,伤者因伤势过重死亡。
2019年3月16日,江苏盐城的13岁少年邵某因不服管教与母亲杨某发生激烈冲突致杨某死亡。
在亲手杀害自己的母亲后,这名13岁的男孩,竟然就在距案发现场200米外的餐厅内坐了一天。
这段时间里,邵某内心究竟经历了什么?不到半年时间,连发三起弑母案,令人痛心。
学校霸凌事件讨论发言稿(3篇)
第1篇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想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个沉重的话题——学校霸凌。
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损害了校园的和谐氛围。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关注这一现象,共同预防和制止校园霸凌。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是指在校园内,一方或多方通过肢体、言语、心理等手段,对另一方或多方实施伤害、侮辱、恐吓等行为,使受害者产生心理恐惧、痛苦、羞辱、自卑等现象。
校园霸凌不仅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也对施暴者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一、校园霸凌的危害1. 对受害者的危害(1)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校园霸凌使受害者产生恐惧、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甚至导致心理创伤。
同时,身体伤害也使受害者产生疼痛、恐惧、自卑等负面情绪。
(2)学习成绩下降:校园霸凌使受害者无法集中精力学习,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影响未来发展。
(3)人际关系受损:校园霸凌使受害者难以融入集体,影响人际交往,甚至导致人际关系破裂。
2. 对施暴者的危害(1)道德品质下降:校园霸凌使施暴者产生自私、冷漠、残忍等不良品质,影响其道德修养。
(2)心理问题:施暴者在实施霸凌行为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心理压力、罪恶感等心理问题。
(3)法律风险:校园霸凌行为可能触犯法律,使施暴者面临法律责任。
3. 对学校的危害(1)校园风气恶化:校园霸凌事件频发,导致校园风气恶化,影响学校形象。
(2)师生关系紧张:校园霸凌使师生关系紧张,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3)家校矛盾加剧:校园霸凌事件可能引发家校矛盾,影响家校合作。
二、校园霸凌的原因1. 家庭教育缺失:部分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过于严厉或放任自流,导致孩子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 学校管理不善:部分学校对校园霸凌事件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不到位,导致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3. 社会环境因素:网络暴力、影视作品等不良社会环境,使部分学生模仿、学习霸凌行为。
4. 学生心理因素:部分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如自卑、嫉妒、攻击性等,容易成为校园霸凌的施暴者。
校园欺凌新闻评论
教育问题莫忽视,校园欺凌不可取
某中学14岁女生在放学回家路上被同龄人掳走,并实施了将近一个小时(de)殴打.这则新闻又将“校园欺凌”推向了风口浪尖,同时引发社会热议(de)还有学生(de)教育问题.
美好(de)校园回忆,如果蒙上了“校园欺凌”(de)阴影,那么学生身心都会受到伤害.教育部门和学校两方要对学生(de)教育问题有更加深入(de)认识,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让学生形成自控力和正确(de)是非观.除此之外,学生心理状况(de)评估也非常重要,校方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以应对突发状况.
没有正确(de)是非观,又何来正确(de)价值取向.学校和老师(de)责任就是要教会学生对错之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是非观与生活方向、道德品质,甚至是行为都有着密切联系.当有不好(de)想法、行为时,正确(de)是非观能够起到约束作用,避免违法犯罪行为(de)产生.十几岁(de)中学生还没有很明确(de)价值取向,但正确(de)是非观一定要有.
事件中被打女生曾多次受到同学姐姐(de)恐吓,但班主任却将其当做孩子间正常(de)小矛盾,这明显是老师(de)失职.作为一名教师,当知晓自己学生受到如此校园欺凌事件,首先要做(de)是对受害学生进行安抚与心理疏导,还应上报学校、通知家长,加强校园周边(de)管理.在学生最无助(de)时候,老师和父母应当给予安全感.
心理问题往往容易被学生本人忽视,但朝夕相处(de)父母总会有所察觉.父母应当重视孩子(de)异常行为,了解具体(de)原因,并对孩子进行开
导.父母于孩子而言是最亲密(de)人,也是最好(de)避风港.
校方、老师、家长三方(de)教育不仅仅是要让已经受到伤害(de)学生重新振作,更重要(de)是预防“校园欺凌”(de)发生,还学生们一个美好(de)校园.。
校园暴力 定稿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生理和心理也会逐渐
发展。但是很多时候他们的认识能力和控辩能力并没有得
到相应的发展,辨别是非和自控的能力比较薄弱,很难对 自己的行为做出正确的判断,处理问题时极易冲动。
• 2、压力
学生的压力有各种各样,而很大一个因素就是学习的 压力。学生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考出好成绩,考上好学 校,然后找到好工作。而这种压力,不仅来自学校,更大
园暴力。
(二)家庭的原因
很多家长过分溺爱自己的孩子,导致孩子自私、惟我
独尊、占有欲强的性格,为所欲为。当自己的需要在家庭
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他就会转向学校及社会,这就极易产
生暴力;还有一种就是家长对自己的孩子任意打骂或放任 不管,前者容易导致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影响其健康成长, 后者家长很难及时发现孩子的各种错误,更不必说去纠正 他们了。
当你处于一个满是暴力、混乱不堪的生长环境,充斥
着各种各样声色犬马的娱乐场所,当大人们对于抢劫、打
架斗殴等暴力场面熟视无睹的时候,在青少年的心中就会
形成一种暗示:武力比智力更有价值。这是非常危险的。 道德品质不是靠灌输的,它是靠大人们身体力行传授给孩 子的。在校的学生还没有确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很容易就 被身边这种不良的环境同化掉。
曲阜市圣林中学 韦勇志
校 园 暴 力 就 像 大 老 虎 , 让 人 不 寒 而 栗
上 海 女 生 熊 某 某 殴 打 同 学
广州某中学课间楼梯的 一幕
校园暴力视频现身网络 十余人围殴两同学
河北初中生群殴一女生,并强行脱掉女生衣裤
河南某高中楼道里被同学扇耳光、脚踹和逼 着下跪
校园暴力的沉重代价
(三)学校的原因
学校是学生接受正规教育的场所,但是由于各种因素
中校园欺凌的案例
校园欺凌事件触目惊心的案例辱骂殴打、拍摄半裸照片、持刀威胁……近期一系列校园欺凌事件令舆论哗然。
这些校园欺凌事件在让家长和社会各方惊愕的同时,也不禁让人思考:是什么让处于花季的孩子成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校园欺凌难道仅仅是孩子之间的问题,是否也是家庭与社会的病症?如何让欺凌远离学校、远离孩子?带着这些问题,半月谈记者在北京、河南、安徽、湖南、宁夏等地进行了采访调研。
欺凌阴影笼罩校园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忽视的社会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呈现出参与人群低龄化,女生和留守、流动儿童屡成“主角”,严重暴力倾向,借助互联网炫耀等新特点,亟待引起关注。
低龄化趋势明显,女生和留守、流动儿童屡成“主角”因为忙于生计,也为了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女儿上中学后,安徽合肥的哥周师傅从未接送过。
但最近在“拉活儿”的黄金时段,他都挂起暂停营运的牌子,把车停在路边等候孩子放学。
老周的反常举动,源于连日来在网络上疯传的“学生围殴视频”和其他一些校园欺凌事件。
如果女儿周围有什么异常,他希望能第一时间发现“蛛丝马迹”。
湖南一名初三女生遭遇几名未成年人殴打,并被拍下裸照上传网络;浙江庆元县多名初中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男孩捆绑后拳打脚踢,用烟头烫伤并拍摄视频;安徽怀远县某小学13岁的副班长向另外6名同学要钱,并逼迫同学吃污秽物……校园欺凌一直都有,但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
从涉事群体的角度看,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校园欺凌呈现低龄化趋势。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以今年1至5月媒体曝光的40起校园欺凌事件为例进行分析,发现75%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42.5%。
在此次安徽怀远发生的欺凌事件中,按照受害学生的说法,他们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就遭到勒索,那时这些孩子还不到10岁。
“以往校园欺凌当事人高中生多一些,现在初中生和小学生开始增加。
”河南省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团委书记鲁泉说,无论是施暴方还是受害人,都呈现低龄化趋势。
初中生欺凌同学时猝死,家长“维权”也得依法
初中生欺凌同学时猝死,家长“维权”也得依法作者:邓学平来源:《警戒线·安全教育》2018年第12期12月10日,河南省柘城县一学校,三名七年级学生围殴一名同学,不料先动手的刘姓学生打人后却突然倒地猝死。
随后其家长到学校门口拉横幅“维权”,要求“还我孩子命来”。
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后续法律责任的厘定牵动着各方神经。
在很多人眼里,死了人一定要有人负责。
一名初中生在校园里死亡,涉事家长很自然地就认为学校或者跟孩子有冲突的人要承担责任。
但在法律上,一个人什么时候需要承担责任,必须要根据现有的法律框架,结合案件事实来认定。
法律上的责任划分和生活经验并不完全一致。
具体到这个案子当中,首先需要作出的判断是:刘姓同学死亡的原因是什么?死因是所有的法律责任分析的前提和基础。
公安机关既然已经介入调查,后续应该会做尸体检验,委托专业机构去做死因鉴定。
逻辑上讲,刘姓同学的死亡原因无非是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死亡完全是自身原因,与外力无关。
比如突发心脏病等自身身体原因导致猝死。
若是这样,那死者应完全自负其责。
第二种情形,死亡是自身身体原因和外力因素共同导致的。
比如自身有先天性心脏病,然后跟对方学生发生冲突,导致情绪激动或肢体接触,最终诱发死亡。
第三种情形,刘姓同学自己身体没有问题,死亡完全是外力因素导致。
比如,被对方同学击中要害部位。
目前媒体披露的现场监控视频不到一分钟,只是一个片段。
但从视频看,刘姓同学先动手并且这一方有三个人。
比较身体情况,围殴的三个同学都比被殴的同学要高大和强壮。
当时矮个子同学被逼到墙角,刘姓同学一方对其形成了合围之势。
还击不仅是被围殴的矮个子同学的本能,而且是他的法定权利。
就视频内容看,他是徒手还击,使完一个连续动作就及时停止。
在法律上,不论从防卫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适度性来看,其视频中的行为基本符合正当防卫。
需要强调的是,不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是民事责任,正当防卫都是一体适用的。
如果本案成立正当防卫,那么被围殴的同学不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真实十个案例展示
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真实十个案例展示案例一:值日未扫致人死亡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同班同学,2023年7月,因王某值日但未清扫,郑某便以此为由与王某发生口角,后郑某、李某、郑某某某使用了木棒、木质扫帚把、钢板等作案工具,造成了王某头部重伤,后经求治无效死亡。
一审法院以成心伤害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的刑罚。
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例二:操场踢球生口角致伤2023年2月10日,丁某在兰州市某中学操场踢球时,与被害人张某发生口角争执后继而互相殴打,丁某用脚踢打张某腹部。
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所受损失属重伤二级。
法院以被告人丁某犯成心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案例三:无事生非随意打伤人2023年12月20日,被告人朱某与刘某、王某等9人在某招待所喝酒。
当晚,王某等人来到网吧因看不顺眼正在上网的梁某等三人,便纠结朱某、刘某等人对其施行暴力殴打,造成梁某等三人均为细微伤。
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众被告人应有的刑罚。
案例四:结伙抢劫连续作案2023年11月16日晚,被告人马某等三人在清水县西关与清水县某中学学生刘某等三人相遇,并将三人拉到一巷道内强行搜身,搜出现金12元及两张银行卡,并从银行卡中取出130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随后,被告人马某某也被拉来“入伙”,作案数起。
因二被告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自首情节,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了两名被告人缓刑,并处分金。
案例五:辍学少年绑架讹诈2023年10月25日晚,被告人王某与李某某、李某预谋绑架其舅舅的孩子以讹诈钱财用于网络游戏。
李某未表示参与。
次日下午,王某将表妹邵某骗离学校,在一土坯房处,王某让李某某将邵某“做掉”,李某某持事先准备的砖块将邵某打死。
一审法院以成心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___年,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以绑架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案例六:老师施暴获刑学生重伤二级刘某系通渭县某学校三年级班主任。
高中生被社会青年围殴多同学乱石砸死打人者.doc
高中生被社会青年围殴60多同学乱石砸死
打人者-
高中生乱石打死社会青年
两名高三学生与5名社会青年发生冲突,被对方围殴。
一名高三学生到学校喊同学求助,逃跑的5名社会青年中有1名被追上,在群生所扔出的乱石下,被当场打死。
目前,到校喊人的高中生被警方刑拘。
事情发生于本月初。
6月2日晚,平泉县某乡下高中两名高三学生在回校途中,与5名社会青年发生冲突,两名学生被对方殴打。
其中一名高中生抽身跑回学校求助。
据该校学生回忆,当时大约有六七十人闻讯后想出校门去解救同学。
但因为学校大门锁着不让出去。
学生群情激愤下,砸了学校的玻璃,最后当日值班老师将校门打开,学生开始往出事地点赶。
5名社会青年得知有人来后,四散逃跑。
学生们一路追赶,最后,追上了一个逃跑者。
学生们开始向其投掷石头。
不幸的是,一块石头正中对方要害,被当场砸死。
记者从知情者处了解到,事发后,平泉县警方抓获了6名参与此次事件的学生。
后有5名学生被取保候审,而回去求助的那名学生则被警方刑拘。
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发第二天,平泉县教体局有关领导到学校对事件进行了了解。
并在全县范围内召开了紧急会议,重申加强校园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做了进一步要求。
燕赵都市报·邓学军。
校园惨案频发 源于立法滞后
规 , 没有起 到 应有 的效 果?我 们该 如 却
何 保 障 校 园的 安 全 ?
3 作存在 着极 大的漏洞 。学校 至少应配 -
备 专 业 的 保 安 队 伍 , 至 应 当学 习美 国 、 甚 加 拿 大 、 国 等 , 置 驻 校 民 警 , 于 维 英 配 用
园 之 外 归 家庭 , 园 之 内 归 学 校 。 家人 校
南 平 校 园惨 案 的 悲 痛 犹 在 心 中 , 失
去 孩 子 的 父母 悲 伤 的 哭 泣 犹 在 耳 边 , 在 短 短 的 两 天 内 , 有 两起 惊 天 血 案 呈 现 又
杀人 犯 提 高 “ 案 率 ” 尉 氏 县 公 安 局 称 破 。
千 上 万 精 神 病 人 , 认 为 精 神 发 育 迟 滞 他
治 安 案 件 不 断 增 加 的 情 况 , 对 一 些 人 但
的精神病人行为一般较为温和。 刘 卫 中爱 笑 , 从 没 跟 人 打 过 架 。 也
邻 居 们 只 见过 他 一 次 生 气 。有 一 次 , 大 伙 儿 在 路 边 纳 凉 , 名 邻 居 半 开 玩 笑 地 一
计 不足 。这 导致在 现 实 中, 凶手 进 入 校
园行 凶 简 直 如 入 无人 之 境 , 园 安 全 实 校
41 , 苏 省 泰 兴 市 泰 兴 镇 中心 幼 儿 园 ( 分 江 发 生 恶 性 伤 人 事 件 , 名 男 子 持 刀 冲 入 一
幼儿 园 , 伤 3 砍 2人 , 包括 2 9名 幼 儿 、 2名
在 世 人 面 前 、 6个 无辜 的 孩 子 倒 在 凶手 、4
睢宁高中生打架致死事件——引无数人思考(优秀范文5篇)
睢宁高中生打架致死事件——引无数人思考(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睢宁高中生打架致死事件——引无数人思考睢宁高中生打架致死事件—引无数人思考最近,睢宁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睢宁中学与文华中学高中生群殴打架至三人死亡”。
时间:1月24日中午。
经过:高中考试,因睢中一男生向一女生要答案,未果,遂辱骂该女生。
后女生找文华等人讨说法,至双方纠集几十余人群殴…… 结果:导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其中有3人为高中生,1人为南京大学生)。
近二十人被逮捕。
此事件一出,迅速在全城传播开来,更是成为全县人们的聊天话题。
同时,人们又无不发表感慨:现在的学生怎么这样?怎么动不动就打架?那么大的孩子一下子就没了,多可惜?家里人怎么办?还怎么过年啊?现在的学校也太乱了……近些年,睢中、文华等学校经常出现类似伤亡事件,无不让人们开始对学校的教育产生怀疑与担心。
的确,学校已不再是很久以前的那个让人感到安全、又或纯洁的校园了。
学校(学生),已经沾染上了一些歪风邪气,让学生的思想与行为不再那么端正规范,很多的东西已经侵蚀到了学生的脑海里。
有家长在惋惜的同时,甚至发出:“让孩子成才真不容易,能成人就行了”的感慨!出此事情,最伤心的莫过于死者家人。
1月27日,睢宁中学门口摆满花圈,哭骂声一片,围观群众更是数不胜数。
死者家人打出:“睢中是培养杀人凶手的摇篮,29人杀我4人,可叹、可悲!”、“政府,你在哪里?”等黑字标语,欲向学校讨个说法。
察其(家人)痛不欲生的样子,无不让更多观众驻足、并为此惋惜!此事影响幅度之大、范围之广。
然更多的人在惋惜慨叹的同时,更是对这些学生的做法无法接受:学生,以学当先,打架斗殴承担的结果,其主要责任在于自身。
像有网友说的,是家庭的责任、是学校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但想想,哪个家庭、哪个学校没有强调学生不要打架,要好好学习?不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学生都好好的,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为什么学校暴力屡禁不止呢?学生不听,偏要张扬自己的个性,彰显自己的能力,最终酿成悲剧。
陈x殴打他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睢公(开)行罚决字〔2021〕1268号
陈x殴打他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睢公(开)行罚决字〔2021〕1268号【主题分类】公安【发文案号】睢公(开)行罚决字〔2021〕1268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440000【处罚日期】2021.08.26【处罚机关】睢宁县公安局【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处罚机关】睢宁县公安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睢宁县【处罚对象】陈x【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1.30 17:21:21睢宁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睢公(开)行罚决字〔2021〕1268号被处罚人陈x。
现查明:2021年08月25日15时许,在睢宁县金城街道学府名苑小区,陈x报警称被人打了,民警接110指令后立即到达现场,经现场了解系陈x与朱x因吃法发生争执,后二人互相殴打,民警现场抓获两名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传唤至所内,受理行政案件。
以上事实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陈x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
执行方式和期限本决定书送达后,由睢宁县公安局送达xx拘留所执行拘留。
限被处罚人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xx银行交纳罚款。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徐州市公安局或睢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徐州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睢宁县公安局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安徽灵璧通报“14岁学生因冲突死亡”500字观后感
安徽灵璧通报“14岁学生因冲突死亡”500字观
后感
校园是我们增长知识、接受教育的地方,本不该为暴力事件的阴影笼罩,可据有关方面统计,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增多,有些地区年增幅在30%以上,作案者和受害者绝大多数为像我们这样的在校学生。
儒家学说认为,人心固然有善端,但它一开始只是一个萌芽,而且它随时会遭到私心杂念和外界诱惑的摧残。
这萌芽要成熟、长大,就需要特别的守护和滋养。
提高德性是一个十分艰难的修养过程,看起来固然潇洒,可如此泛泛而过又能找到什么样的人生感觉?生命是单程线,没有回头的机会。
今天我就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为什么我的小孩会死掉?”养育14年的孩子,在学校突然离世,现实生活里有哪个家长能够面对这种事实。
他的父母为了给他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父亲给学校交了八百元的单独宿舍费用,但是校方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安排一学生入住,并和对方私下协商付300元给自己的孩子,但是当自己的孩子向对方索要时,对方不仅没给钱,还带了六个高中生进了宿舍,将自己14岁的孩子殴打致死。
并且更令人悲伤的是,孩子还是被别的孩子打死的。
孩子的父亲作为军人,能够保卫国家,却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
这让我非常痛心!
我们为什么要使用暴力?有事不能好好说吗?还是你们太冲动?你们完全有理由不使用暴力,你们完全可以不犯法,冤冤相报何时了!
希望世界上再无校园暴力,希望每一朵祖国的花朵都可以在阳光之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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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高中生打架致死事件—引无数人思考
最近,睢宁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睢宁中学与文华中学高中生群殴打架至三人死亡”。
时间:1月24日中午。
经过:高中考试,因睢中一男生向一女生要答案,未果,遂辱骂该女生。
后女生找文华等人讨说法,至双方纠集几十余人群殴……结果:导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其中有3人为高中生,1人为南京大学生)。
近二十人被逮捕。
此事件一出,迅速在全城传播开来,更是成为全县人们的聊天话题。
同时,人们又无不发表感慨:现在的学生怎么这样?怎么动不动就打架?那么大的孩子一下子就没了,多可惜?家里人怎么办?还怎么过年啊?现在的学校也太乱了……
近些年,睢中、文华等学校经常出现类似伤亡事件,无不让人们开始对学校的教育产生怀疑与担心。
的确,学校已不再是很久以前的那个让人感到安全、又或纯洁的校园了。
学校(学生),已经沾染上了一些歪风邪气,让学生的思想与行为不再那么端正规范,很多的东西已经侵蚀到了学生的脑海里。
有家长在惋惜的同时,甚至发出:“让孩子成才真不容易,能成人就行了”的感慨!
出此事情,最伤心的莫过于死者家人。
1月27日,睢宁中学门口摆满花圈,哭骂声一片,围观群众更是数不胜数。
死者家人打出:“睢中是培养杀人凶手的摇篮,29人杀我4人,可叹、可悲!”、“政府,你在哪里?”等黑字标语,欲向学校讨个说法。
察其(家人)痛不欲生的样子,无不让更多观众驻足、并为此惋惜!
此事影响幅度之大、范围之广。
然更多的人在惋惜慨叹的同时,更是对这些学生的做法无法接受:学生,以学当先,打架斗殴承担的结果,其主要责任在于自身。
像有网友说的,是家庭的责任、是学校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
但想想,哪个家庭、哪个学校没有强调学生不要打架,要好好学习?
不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学生都好好的,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为什么学校暴力屡禁不止呢?学生不听,偏要张扬自己的个性,彰显自己的能力,最终酿成悲剧。
难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90后?
经历了此事,人们也开始在为学校的教育提出了一个大大的疑问。
学校,教书育人。
兴许现在学校更关注的也就是前者而已,育人在理念上兴许存在,然在现实中早已化为乌有。
当今社会,学校更多的是在乎赚钱问题,升学率问题,然学生的自身素质教
育(道德品质、做人做事等)问题还需要去做更多、更多!任道而重远啊!
遇此事风波,略有感慨,特抒情怀,还望共勉!
(因个人对情况并非知根知底,此文若有不妥,望谅解!)
(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