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笔记本电脑补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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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笔记本电脑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电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鼓劢员工提供个人笔记本电脑作为办公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电脑补贴说明
一、补贴适用情况
1、已过试用期的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公司未提供电脑作为员工办公之用,员工将个人笔记本电脑用作办公电脑。
2、公司为员工购买配置了办公电脑,因工作需要,将其办公电脑调配给其他人员使用,员工改用个人笔记本电脑办公。
3、个人笔记本电脑配置必须满足公司办公需求。
二、补贴不适用情况
1、公司存有适用的闲置办公电脑,员工必须优先选择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电脑,若选择使用个人电脑办公将不享受电脑补贴。
2、员工享受笔记本电脑补贴期限内若改用公司提供的办公电脑,补贴自改用之日起停止发放。
3、员工离职之日起当月补贴停止发放。
4、财务部不允许使用笔记本电脑,如有需要,需总经理审批。
5、其他部门由副总经理审批,是否可以申请笔记本补贴。
三、补贴期限
长期(配置较低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电脑除外)。
第四条电脑补贴的管理
一、补贴发放标准:150元/月。
二、电脑使用三年之后配置相对较低,已经影响正常的工作效率,员工需要更新笔记本电脑,并在综合管理部登记,否则将不再给予补贴。
三、员工享受笔记本补贴期间,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如游戏、电影、小说、购物等,发现一次,扣发当月补贴的50%。
四、员工享受补贴期间,笔记本修理及维护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五条电脑补贴申请流程:
一、符合补贴适用情况的员工,向部门(监理部)负责人提起书面申请,并由部门(监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将已批准的申请递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公司。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应及时请示综合管理部由公司研究决定。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有限公司
20 年5月30日
附件:个人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审批表
注:此表原件由综合部存档。